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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半娄烟沙
“快说,你们这段时间躲哪去了?!”
郑北看看张琦,又偷偷窥视了一眼孙魁,缩微肩膀,蔫蔫的道:“……就在家里,哪都没去。”
张琦:“胡扯!”
他家门口蹲着的警察,人数多到都能去打篮球了!
一朝放出来,郑北犹如重获新生,死对头孙警官,在他的眼中都变得比原来顺眼多了。
郑北想了想,他肯定不能说实话,孙警官是真正的“黑”白两道通吃。他原来以为自己是古惑仔,是□□大哥。
在元柔手里走一圈,他明白了,他还“黑”的不够彻底。
郑北挠挠头,道:“警官,您知道黑洞吗?……就是,能把人吸里面,就出不去了……”
张琦以为郑北在耍他玩,怒道:“你再胡说八道试试!”
孙魁:……
郑北没招了,只能道:“偷渡船,我躲偷渡船上了。”
都怪他嘴欠,当初在元柔面前瞎叭叭,又说要把她卖到国外去,又说找兄弟招呼她……
结果呢,把自己的老底全掀了。
今早元柔放他走的时候,还皮笑肉不笑的道:“去了交代清楚点,什么船啊,买卖啊,你聪明,知道该说什么。”
郑北能怎么办,大不了以后不混了,也不想再回小黑球里去了。
他的两个手下一次都没被放出来过。
今早三人久别重逢,他一看两人,痴痴呆呆的,说话都不利索了。
张琦一听,瞪大眼睛道:“偷渡船?什么偷渡船?!”
郑北将他知晓的部分都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为警方后来破获的一起跨多国的人口买卖案提供了很多重要的线索。
说完了重头戏,郑北又说了他当天是如何威胁的孙魁,又是怎么预谋要绑架元柔,可因为没有机会下手,才躲了起来。
鉴于郑北实施未遂、主动自首,坦白了重要线索,且“有意向”成为警方线人的情况下,对他的处罚并不重。
但被郑北义正言辞的拒绝了,他道:“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能对我从重处罚!”
短时间内,他不想出去了,监狱里很安全,元柔想进也进不来。
他就怕元柔一个反悔,又把他逮回去了。
他现在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连“戴罪立功”的筹码都没了……
张琦都被他逗笑了:“你这思想觉悟,怎么突然间上来了?”
孙魁在一旁默默的喝了口水……
在警局连续忙了好几天,孙魁觉得自己身上都臭了。
忙完自己手头上的工作,他以最快的速度翻出放在警局的备用外套。他的皮夹克借给了元柔,一直没拿回来。
“孙队,连休好好休息。”张琦打了个大哈欠道。
孙魁头也不回的向外走:“辛苦了,你也赶紧回家。”
张琦在他身后喊道:“等杨风来换我就走。”
孙魁摆摆手,拐弯下楼。
他先是给元柔发了条微信:“我忙完了,现在可以去你家?”
从两人在春天乐器行分开,就没有见面。
孙魁搓了搓手,点上一根烟。
很快,元柔给他回复了信息:“好,我在家等你。”
将窗户开一条缝,清爽的秋风吹了进来,孙魁点开音响,启动车子。
路过花店的时候,花店刚好开门,孙魁想了想,就去买了一束百合。
店员问:“要写卡片吗?”
孙魁点头:“写,谢谢。”
车刚停在元柔家楼下,元柔的短信就发了过来:“我给你定了外卖,马上到,你拿上来。”
孙魁举着花走到楼下,外卖小哥正好骑着摩托抵达。
左手提花,右手拿外卖,孙魁坐上了电梯。
每次元柔都会在电梯口接他,不知道这次会不会。
孙魁握了握外卖袋子,楼层数一到,随着电梯门缓缓打开,他就看到了一个人影。
黑色吊带长裙,弯曲的长发,带笑的嘴唇,以及身后的一对大翅膀。
孙魁:……嗯?翅膀??
孙警官看了眼电梯和楼层监控,抱起元柔就往她家跑。
直到进了家门,孙魁才道:“你就这么出去了?被人看到怎么办?”
长着翅膀的人,要被送去解剖的。
元柔笑着接过他手里的百合,狡黠的道:“看到了也没人觉得会是真的。”
无论谁看到,都得以为是道具。
孙魁:……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
第162章 28、很诚实
谈了一年多的女朋友,有一天突然发现对方不是人。
胆子小的男人或许会像神话故事里的怂书生,惊慌失措下拔路而逃,往昔恩爱缠绵犹如鞋底撩起的灰尘,随风而散,弄得一身灰头土脸。
更有甚者,屁滚尿流逃跑不说,还要扯着嗓子吼:“妖怪!别过来!”
熟不知,妖怪想要他们的小命,简直易如反掌。
这种男人通常都是胆小又懦弱,最后连“喜欢”过这样的心情,都要归咎于妖怪的手段。
孙魁从小就不喜欢看神话故事,估计他看了,也会在心里骂一句“孬种”……
房间内,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天花板上的灯光一如既往的昏暗,可见度与电影院差不了多少。





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203节
元柔指着餐厅道:“你把外卖取出来,我把百合放进花瓶里。”
孙魁依言去拆外卖,元柔摆好花之后,取出了里面的卡片。
她双翅微动,步伐轻快的来到了餐厅,孙魁刚好把外卖摆好,拆开一次性筷子。
元柔晃了晃卡片,忽略掉自己的椅子,坐到了孙魁的腿上。
一双大翅膀在身后微微颤动,孙魁看了眼菜,又看了眼翅膀,在想毛会不会掉进菜里。
他伸出手,在半空中停顿两秒后,又收了回来。
察觉到他的动作,元柔把翅膀拢到了孙魁的眼前,道:“随便摸。”
孙魁盯着眼前的翅膀看了几秒,才缓缓伸出了宽大的手掌。
翅膀的温度和人的皮肤差不多。
羽毛光泽油亮,摸起来也同样顺滑,
孙魁沿着翅膀外侧向里摸,内侧是更加细小的绒毛,摸起来也更暖和。
这要是元柔的胳膊,孙魁可能就不会摸的这么肆无忌惮……就算要摸,也会挑个场合,而不是在餐厅。
但是翅膀不一样,他更多的是好奇。
暖呼呼的绒毛深处,是与皮肤的接壤处。
位于光滑的后背中间,两扇胡蝶骨的中央。
接壤处微微拢起,摸起来不像肌肤,而像薄薄的软肉,与嘴唇的触感很相似。
听见轻笑声,孙魁转头,就见元柔右手执卡片抵在唇边,饶有兴趣的盯着他。
孙魁默默收回手:“……不好意思。”
翅膀毕竟是长在元柔身上的东西,不可能会没有知觉,要是一个人反复摸他的胳膊,他也会觉得很奇怪。
元柔把他的手又按了回去:“别撒手啊,继续摸。”
孙魁:“……会痒?”
元柔没回答,而是揉了揉他的肩膀,摸了摸他紧绷的后背和上臂,还用长指甲挠了挠,发出“唰唰唰”的响声。
孙魁下意识伸直脊背,麻酥酥的感觉从后背延伸至后脑。
元柔笑道:“和这个感觉差不多,痒吗?”
孙魁:“……不痒。”
元柔亲了亲他的下颌:“很舒服。”
孙魁抻了抻脖颈,觉得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元柔心想,孙魁的手很大,掌心温热,手指又有力,最适合给翅膀做按摩了。
元柔翻开孙魁给她写的卡片,孙魁的字很大,笔锋硬朗。
说的好听是硬朗,不好听就是潦草……
上面写着:“无论哪个你都很好。”
孙魁很少说,“喜欢”、“爱”之类的话。
一个男人,整天把这些话挂嘴边,太女气。
但有些话该说的时候,也不能省。
元柔笑眯眯的合上卡片,晃了晃腿道:“吃饭吧。”
至于吃完饭干什么,两人心知肚明。
孙魁应了一声,问道:“你吃什么?”
现在他终于理解元柔为什么会挑食了。
你让狮子吃草,它能大口大口吃就怪了。
元柔看向他:“不用管我,我之后吃。”
孙魁:“喝血?我吃饭,你喝血,我们一起吃。”毕竟要过一辈子,不可能总让元柔一个人吃饭。
元柔:“你不介意?”
孙魁:“我只是看着你,又不是自己喝,没事。”
元柔都能陪着他吃没有食欲的蔬菜,他也同样可以。
元柔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从他的膝盖上滑了下来,走到冰箱旁取出保冷杯。
孙魁来元柔家这么多次,自然见过这个杯子。
他一直以为这是用来装什么果饮,或者桃胶燕窝之类的东西。
元柔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拧开瓶盖道:“你吃你的,我吃我的。”
孙魁点头,拿起筷子,先吃了一口五谷米饭。
他饿得不清,肚子里早就没东西了。
吃了几口,他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孙魁又夹了一块五花肉。
越嚼越觉得,这个外面的手艺,和元柔做给他的菜肴味道非常像。
他吃过很多次元柔做的食物,自然能分辨出里面的味道。
坐在对面一直观察他的元柔笑道:“是不是觉得跟我做的很像?”
孙魁:“……是。”
元柔把吸管插进保冷杯,嗦着吸管道:“像就对了,都是一个人做的。”
孙魁:“嗯?”
元柔指着这几道外卖道:“我受不了羊肉的膻味,蔬菜的味道也辨别不出来,所以我不会做饭。你到现在为止,吃过的饭菜,都是我点的‘外卖’。”
无论是孙魁来元柔家,还是在诊所里吃的便当,没有一道菜是元柔亲手做的。
她每次都是点外卖,提前备好,再放在锅里热一热,看起来就像她自己做的一样。
左手托腮,元柔叼着吸管道:“我不会做饭,你会失望吗?”
会不会做饭,对孙魁来说不是什么问题。
元柔能帮他点外卖,还费心思瞒着他,给他热菜,他就很开心了。
一到家就能吃上热乎饭菜,心里慰藉总比真正的口腹之欲要重要。
怪不得他总觉得元柔做的饭菜分量刚刚好,就连鸡丁的大小都能切得那么均匀。
而且奇怪的是,元柔家的抽油烟机和灶台看起来非常新,他还以为是她经常清扫的原因。
哪成想,都是因为在外面买的……
孙魁摇头道:“不用你做,以后我来的时候顺路买外卖。”
元柔吸了一大口饮品,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孙魁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问道:“你本名叫什么?”
吸血鬼,算是一个外来物种吧。
欧洲国家?
元柔的鼻梁高,眼睛长得很传神,确实有混血的味道。
元柔吐出了一串话,听的孙魁满头问号。
孙魁:“哪国话?”
元柔笑道:“吸血鬼的鬼话。”
孙魁:“……什么意思?”
元柔把最后一点底喝完,吃饱了的元柔非常放松,因此孙魁就看到元柔的耳尖像精灵耳一样立了起来。
她双颊泛着红晕,眸光闪烁,瞳孔的颜色逐渐过渡,变成了红玉髓般纯净透明的深红色。
元柔:“就是圆圆的,很柔软的意思。像我们这样的纯血,刚出生时的样子都差不多,就像什么呢,黑雾球一样。”
元柔给孙魁比量了一下大小,她的指甲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伸长。
“吸血鬼给孩子取名字不像你们那么麻烦,又要算命,又要占卜,还要查字典。”
元柔刚进入人类社会时,对那种给孩子起名字,放一个连家长都不认识的生僻字的行为,感到十分费解。
孙魁:“……不是所有父母都这样。”
元柔无所谓的耸肩道:“我刚开始不太识字,以为‘元’就是‘圆’,后来懒得改,就一直这么用下来了。”
孙魁又想到:“跟我视频的叔叔阿姨,是你的真父母?”
元柔脸不红心不跳的道:“哦,那个是花钱请的。”
孙魁:“……”
果然,他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元柔“父母”的回答就像提前准备好的一样。
孙魁想了想,还是问道:“那叔叔阿姨……还健在吗?”
怎么说,对方也是元柔的父母,要是可以的话,他还是想见一面的。
元柔舔了舔保冷杯的杯口,道:“哪个深山老林里吧,我们都一百多年没见过了。”
纯血吸血鬼可不是群居动物,除了伴侣和自己化出来的蝙蝠,他们不会亲近其他的活物。
虽说他们需要吃人血来获得生气,可人类热腾腾的血液,一点都没能温暖他们的冷心冷肺。
孙魁的筷子停了下来:“……一百多年?……元柔,你多大?”
他有想过元柔比他大,但没想到大的不是一位数,有可能是三位数……
元柔舔了舔嘴唇,狡猾的道:“不多,也就一百多岁。”




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204节
一百零一是一百多,一百九十也是一百多。
孙魁想起了元柔去他家,跟他爸妈侃侃而谈的样子。
他当时觉得元柔懂的多,现在才知道,她不过就是把自己经历过的事情,讲一遍罢了。
“你说过的,我就算是老太婆,你也无所谓。”
放下保冷杯,元柔白嫩嫩的脚丫踹了踹孙魁的腿:“我这个年龄在吸血鬼里,算是年轻人。”
孙魁放下筷子,扯过纸巾擦了擦嘴。
可能是元柔性格的原因,她就算两三百岁,在孙魁这也没有多大实感。
他反而比较在意另一个问题:“……在你看来,我会不会太稚嫩?”
见他吃完,元柔垫脚就扑了上去,用翅膀将孙魁裹了个严实。
元柔捧着他的脸道:“你这样刚刚好,你再看看我真实的样子,会不会觉得很怪。”
孙魁的目光看向元柔的红瞳仁,又滑到尖锐的獠牙,再转移到立起的耳朵。
元柔轻声道:“害怕吗?”
刚问完,元柔就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低下头。
孙魁尴尬的抹了把脸,解释道:“……嗯,太久没这么近……”
他不但没害怕,还升旗了……
元柔挑眉:“你喜欢我这个样子?”
她满意的点头道:“很好,再好不过了。”
孙魁转移话题道:“去……洗澡?”
元柔抖抖翅膀,双臂环着他道:“……真色。”
孙魁:“对你好色,不行吗?”
元柔笑道:“你闻起来真好吃,比你刚才吃的东坡肉还要香。”
这本应该是很血腥的一句话,却听得孙魁非常激动,并毫无保留的表现了出来。
元柔诧异的笑道:“孙警官,你真诚实。”
孙魁抱着她站起身,道:“我忠于伴侣,忠于内心,不会撒谎。”
说得坦荡又忠诚。
作者有话要说: 诚实是传统美德
第163章 29、去度假
孙魁一直以为他是一个除了抽烟喝酒之外,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的人。
今天他才知道,他在某些方面的适应力非常强,还能接受很多不得了的新事物。
从两人交往开始,孙魁就发现元柔很喜欢咬他。
他满是汗液的粗壮脖颈,结实的手臂,在元柔的眼中看来,都性感极了。
她喜欢孙魁的汗味,呼吸的味道,下颌残留的剃须保湿液的香味。
孙魁的毛发浓密,胡须粗硬,剔完胡须的时候,下颌会很干燥。
有的时候太忙,孙魁就糊弄着刮,经常把下颚刮出小口。
孙魁身上的小口,对元柔来说就像掀开了一角的珍馐,让她饥肠辘辘。
所以她给孙魁买了擦脸霜和剃须水,让他的脸别一刮就破。
孙魁摸了摸脖颈,黏糊糊的,不知道是他的汗液还是元柔的口水。
从脖颈到后背,到处都有元柔的牙印。
他原来以为是元柔太热情,现在想来,元柔咬他可能就和狗狗舔食物包装袋差不多……
把空调温度降低,孙魁用被子将元柔包住。
元柔缩回翅膀,红眼睛微眯,尖尖的耳朵立起,这让她感觉很放松。
就像女孩子回家卸了妆,随意的把头发挽起来一样,惬意极了。
孙魁看了眼时间,他来元柔家的时候还是上午,现在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但谁也不想起来,元柔能从背后感受到他的体温和心跳,她抓过他的大手,在幽暗的房间里,帮他挑指甲边缘的肉刺。
孙魁安静的看着她的动作,温柔的亲吻她的头顶,问道:“……来o市前你在a市?”
元柔把他的手拉过来,亲了亲他的掌心,又把脸贴了上去:“嗯,在a市住了十多年。”
她几十年如一日,样子一点都不变的话迟早会被人看出端倪。
毕竟她顶着差不多的脸,名字也没有变化。
所以她每几十年就得换个城市,光是大学就上了许多次。
她挺喜欢念大学的,就是住宿舍里不方便吃饭,连个冰箱都没有。
多亏了那些心术不良,总喜欢对女大学生下手的蠢货们,她才能每天都面色红润神清气爽。
再来就是军训和运动会,一到这种日子,元柔就得装病,惯用手段是呕血。
人类很有意思,只要她一呕血,无论她说什么,别人就都不会反对了。
一看到她呕血,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会冲上来,焦急的问她:“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元柔就会跟电视里面学着说:“老毛病了,歇会就好了。”
人们就会施以同情的目光,无视掉她不肯参加室外活动的行为。
把自己感兴趣的科目上了个遍,元柔最终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方便她“监守自盗”。
孙魁听了她上大学的心路历程,有些哭笑不得。
同时又有些小遗憾,他要是认识学生时代的元柔就好了。
元柔继续道:“在医院里做了几年,我就出来开了间诊所,后来就来了o市。”
孙魁:“怎么想来o市了?”
相对于a市这种一线城市,o市远不及a市繁华,相对的,生活节奏比较慢,很适合养老。
元柔将胳膊探出被子,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道:“就是a市太发达了,信息流通太快……”
元柔作为吸血鬼的先天优势,很容易分辨出一个人的病症,因此诊所的口碑很快就建立了起来,再加上殷勤校友们的帮助,诊所的病人每天都络绎不绝。
生意太好了,对元柔来说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她不想抛头露面,也不想扩大知名度,更不想每天累的脚不沾地!
就好比一个逃犯,躲在了一个小山村,不知内情的村民们给了他一块地,他耕种这块地就是为了填饱肚子。
哪成想,他居然种出了人参果。
十里八乡都来看热闹不说,惊动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想要人参果,他在田里种的都快累死了!
这种情况下,钱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就是销声匿迹。
所以元柔跑到了o市,开了一家只有夜间开门的诊所。
元柔本身不缺钱,她也没有人类过多的欲望。
珠宝首饰,名车豪宅,对她来说没有什么诱惑力。
她觉得重要的,或者说有意思的,都是花钱买不来的东西。
孙魁听的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手臂一拢,将元柔搂进怀里,低声道:“那就一直陪我住在o市。”
元柔翻了个身,凝视着他的眼睛道:“好。”
孙魁把被子一拉,罩了上去。
……
孙魁连休了两天,一回警局,就拿着申请书去找领导。
即使郑北归案了,但他必须去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
见孙魁来,领导笑着招呼他道:“小孙啊,我刚要去找你,坐。”
孙魁挺直腰板坐了下来,问道:“您有什么事找我?”
领导喝了口茶道:“最近这几件案子你办得很不错!我都给你记着呢。今年局里优秀称号的名额,我也给你报上去了!”
领导以为孙魁会高兴,谁知他一点也不激动的说道:“领导,这个荣誉还是给其他人吧。我今天来,是想跟您说调动的事情。”
领导笑着点了点他道:“我还以为你能沉住气呢!这样啊,你先不要急,明年我使使劲,争取让你去省重案组!高不高兴!?”
孙魁:……
“不是,领导,其实我是想下放到下级单位。我觉得自己思想觉悟不够,需要改进。”
孙魁这句话把领导弄懵了,他问道:“你怎么思想觉悟不够了?去年思想先进个人,选的不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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