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米遇上熟饭_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目
一提到李莎,西门子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柔肠百结。
熟饭有些等不及了,跑来敲玻璃门:“喂,再不走,飞机就飞走了!”
“知道了。”西门子拍了拍我的肩,算是告别,“嫂子,记住我的话啊!我走了。”
我站在阳台上,目送着这对肝胆相照的男人离开。
第九十章
晚上十点,熟饭回来了,还带回一瓶酒和几样小炒,不知道他是想小酌一番还是想大醉一场。
我坐在沙发上假装看电视,偷偷地用眼晴的余光瞄他,想证实一下他有没有真的如西门子所说的那样眼神一直跟着我转。
只见他跑到厨房拿出一副碗筷和一个酒杯,自饮自酌,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这个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喂,你怎么可以吃独食。”我有意见。
熟饭夹了一片猪耳朵,咬得嘎嘣响:“想吃就自己去拿碗,想喝就自己去拿杯。”眼睛抬都没有抬一下,哪有什么眼神一直跟着我转啊?西门子一定是眼花了,再不然就是熟饭为了配合剧情,故意做出来给人看的。也许是挚友离开的缘故,今晚的熟饭显得有些伤感,就连说话的声音里头都带着淡淡的离愁:“西门子走了!”
“嗯。”挺好的一个小伙子,希望他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熟饭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又给自己满上:“我也要走了”
“啊?”他不会想追随挚友而去吧,“你去哪?”
“回学校啊,西门子走了,我也不能再住在你这里了!”熟饭说,“不过今晚太晚了,可能还要再麻烦你一个晚上。”哦,原来是这样。如此算来,今天晚上熟饭是在为自己饯行了。想到这里,我跑到厨房拿来餐具,坐到熟饭对面,为自己倒上一小杯酒,冲他举起了杯子:“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熟饭抓住我的杯子,不肯喝那杯酒,“庆祝我离开吗?”
“庆祝你终于可以不用再睡冷冰冰的地板了!庆祝你终于可以回自己的家。”
熟饭端起酒杯与我碰了碰,又一口干了,他用右手托着下巴,眼神有些迷离地看着我,突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米,你长得挺普通的。”
我差点学西门子的妹妹把手中的酒全部泼到他脸上:“你不想活了是吧?”他拼命摇着头,不知道是表示想活还是不想活。
“一脸老婆样!”这句话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老婆样是什么样?我并不清楚。依照熟饭的惯性思维,应该是当一个女人普通到了极致的时候,就会成为老婆的最佳人选。老婆样是大众化的另一个衍生词。就好比一个女人问一个男人我长得漂亮吗?那个男人回答:你长得挺主流的。同样的道理。
熟饭继续盯着我:“还痛吗?”
我摸了摸被嗑破的嘴唇:“不痛了。”
“我不是问你的嘴,我是问你这里。”熟饭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我不作声,默默地喝酒吃菜。我一直都不愿意跟别人提起剩牛排,他是我心中的一道疤,即便已经愈合,但还是会留下难看的痕迹,挥之不去。
“你还爱他吗。”熟饭是一个残忍的医者,揪住我的伤口不放。
“不爱了。”说完这句话,我将杯中的酒一口气喝光,似乎在和心目中的某段故事告别。
“那我给你做介绍,好不好?”熟饭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没有离开过我的面庞,注视着我每个一变化的神情和动作。
“不需要。”突然觉得酒很好喝,喝完第三杯酒之后,我真的有点担心自己会变成一个酒鬼。
“你还是牵桂他的。”熟饭把两人面前的酒杯都倒满,“如果有一天,十八楼的那个家伙突然又回来了,你会怎样?”
我整个人被电了一下,闭上眼睛想像着与剩牛排重逢的情形,找不到答案。他怎么可能会回来?他都已经开口说了会永远留在法国,要我别再等他了。对这么一个说走就走的男人,我还会不会再上一次贼船。韩忆是牛排,我的中国式肠胃消化不了他,与他相遇,是我的可喜,也是我的可悲。我没有信心自己还能再经受一次悲喜交加。
熟饭见我一直不说话,也不再追问什么,只不过酒却喝得越来越凶了。
我有些担心地说:“你不会喝醉吧?”
熟饭的语气怪怪的,“我已经醉了,不过你放心,明天我就会醒的,不会再醉了。明天,就是明天!”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客厅里空荡荡的,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洗手间里他的刮须刀,牙刷、口杯,鞋拒里他的鞋子,也全部被他带走了,不留一丝痕迹,似乎这半个月来,他并没有来过、住过,这些天的经历,只不过是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小马终于结婚了,我做伴娘,伴娘的礼服也很漂亮,脖子裹得紧紧的,裙裾却只齐膝盖,露出一双光洁的小腿。小马瞅着我左看右看:“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了,是首饰。让我瞧瞧,女人,你连耳洞都没有穿啊?”
“有问题吗?”
“那怎么戴耳环啊?”
“今天是你结婚,又不是我结婚,我要打扮那么漂亮干嘛?”
小马在我额头上轻敲了一下:“笨吧。你以为大家喝喜酒就是为了看新娘子吗?那些男人更多的是为了看伴娘。新娘子结了婚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而伴娘还没结婚,更让他们感兴趣。你可得抓住这个机会,好好收拾自已一下,然后迷死一大片男人。”
“我现在对男人没兴趣。”
“我现在不是要你对男人有兴趣,而是要让男人对你有兴趣。前者代表男人有魅力,后者代表你有魅力,有本质区别。一个女人,尤其是单身的女人,一定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魅力,因为你无法预知自己的真命天子会在哪一刻出现,如果你形象欠佳,把他吓跑了怎么办?”小马有点悻悻然,“我这辈子就这么滴了,所以你要继续去完成我还没有实现过的愿望,不过好像挺难的。这不是重点。你有什么首饰,拿出来给我瞧瞧。”
作为一名一直为生活奔波的小白领,我从来都没有给自己买过首饰,抽屉里只放着当初剩牛排送给我钻戒和熟饭送给我的脚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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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小马发现了那只钻戒,“天啊,这枚戒指真漂亮,不行,这个你不能戴,第一,你还未婚,第二,我老公要是见到这枚戒指的话,会没有勇气与我当众交换戒指的。”
我一直把这枚戒指给忘了,据到牛排当初所说的,这枚戒指是他妈留给儿媳妇的,既然我和他已经分手,我想我应该找个机会把它还给韩姐。 小马接着拿起了那只银质脚镯,喷啧赞叹:“好东西,好东西。女人,虽然你只有两件首饰,可样样是精品。你的脚踝很漂亮,戴上它一定很好看。
于是,在婚礼的当天,我听从小马的话,戴上了那只银脚镯。
小马的男人我还是头一回看到,眼睛小小的,但是一副老实善良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绝对被小马管得死死的老婆奴,小心翼翼地陪伴在小马的身边,生怕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新娘子,动了她肚子里的胎气。伴郎虽然还年轻,却过早地长出了一副啤酒肚,据说他的酒量也是非比寻常,找他来,就是为了挡酒的。
宾客来了不少,整个酒楼的宴会厅都坐满了,说明新郎新娘的人缘不错,平时挺讨人喜欢的。李莎和秋南作为亲友,自然也来了。
“新娘子今天真漂亮!”李莎夸赞道,‘申谜今天也很迷人哦!”
“谢谢!”我和小马异口同声地说。
李莎的眼光落在我的脚稞处,显得很讶异:“你怎么会有这个银脚镯的。”
“朋友送的。”
“男性朋友送的吧?“李莎问,眉毛朝下弯,一脸戏谑。
“是的。怎么了?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吗。”看到李莎的表现,我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这是一种少数民族的饰品,什么族来着?我忘了。不过我记得:这个东西是未婚男子拿来向未婚女子求婚用的,如果这个女子同意了男子的求婚,就会把这个脚镯套在自己的脚上,意思是自己已经被这个男子给‘套牢’了。”
“啊?”我吓了一跳,“你不会记错吧。”
“不会的,绝对没有记错。”李莎非常肯定地说“怎么,你那个朋友没有告诉你吗?”
“他告诉我只是一件普通的祈福的少数民族饰物而已。”
李莎笑了:“那你可完了,这个脚镯据说是带有某种神秘的巫术的,上面的花纹就是符咒,女子一旦戴上它,就会逃不出送这个脚镯给她的这个男人的手心的。”
“没那么邪门吧?”我害怕起来,这个熟饭真是的,买这个东西的时候也不同清楚了,虽然这种传说很荒谬,一个人的姻缘也不可能被这么一个脚镯子给套住,可也不能把它拿来随随便便地送人啊。我蹲下身子,急着想把这个脚镯取下来,也许过于手忙脚乱,半天都没能成功。
这下,大家都乐了,开始起哄:“看啊,看啊,套牢了。快说,送这个脚镯给你的男人是谁?”
第九十一章
正当我们吵翻天的时候,熟饭领着一个女孩子到达了宴席厅,好奇钻进来:“你们都在说什么呢?”一看到我脚上的镯子——傻了眼。
小马快人快语:“我们在猜送这个脚镯的男人是谁!我跟你说哦,这东西据说是少数民族的未婚男人向心上人求婚用的东西哦!”
“这么有意思啊!”跟熟饭一起来的女孩子也来了兴趣,这女孩子长得很漂亮,青春无敌,说起话来软软的,很有男人们所说的那种“女人味”。最重要的是,她的手挽着熟饭的胳膊,站在熟饭旁边的时候,身子也是朝他那边微倾的,态度很亲密。
如果我在此刻真实地告诉大家这脚镯的来历,非把大家雷得惊天动地不可。我连连告饶:“各位八卦人士,今天是小马结婚,我又不是主角,你们别拿我来消遣,好不好?不就一镯子嘛,又值不了几个钱,至于让你们这么大惊小怪嘛。”
小马不依不饶说:“既然是普通礼物,那我们随便问问,你就随便说说,这普通东西谁送的?”
大家都盯着我,包括熟饭和他的女伴,说谎看来是不得不说了:“上次回家的时候一朋友送的。”
小马问:“没有女朋友吧?”
我笑着摇摇头:“人家有女朋友的,并且,还很多。”甚至现在就带了一个。
大家终于闹够了纷纷入席。我看着大家双双对对地落坐,突然感到一阵寂寞。
宴席开始后,有着啤酒肚的伴郎果然不负所托,酒场上以一敌众,所向披靡,将整个场子绕了一圈,灌下酒水无数,却依然头脑清醒,四肢灵活。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本来小马的酒量挺好的,但她怀了孕,自然不能一展豪情,大家就把目标放到了我身上,可怜我的那点小酒量,哪经得起这么多人灌,即便他们让步将白酒换成了啤酒,然而几桌下来,依然把我灌得头昏眼花,脚步飘浮,更要命的是,肚子胀得像是要炸开了一般,非常难受。
“快不行了!我嗓子眼就要成喷泉了。”
小马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偷偷地传授经验:“找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把喝进去的酒全吐出来,你就没有那么容易醉了,啤酒这玩意,最好吐了,不然就有你好受的。”
“吐?”我大声地说。
“嘘,小声点,一般人我还不告诉她呢!如果不是今天看在你替我挡酒的份上。”
洗手间里人满为患,我跑到酒店外面,眼瞅着四下里没有熟人,躲到阴暗处,抱着一棵树就狂吐起来,翻江倒海,一时间,把所有吃进去的东西、喝的酒水,吐了个干干净净,末了,嘴巴里泛起了苦味,我怀疑把胆汁都吐了出来。
这时,熟饭来到了我的旁边。
“你今天……很漂亮。”熟饭说。这小子今天居然破天荒地夸我长的漂亮。
“你女朋友也很漂亮。”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那个女孩子挽着熟饭的胳膊的那个样子,我心里面会有一种……嫉妒。 嫉妒,也许是单身的人对成双成对的人的一种通病吧。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阿彩在失恋的时候会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她嫉妒我和剩牛排在一起。
现在,现在阿彩有了她的婚姻,小马即将为人母,李莎和秋南的感情稳定,就连一直嘻皮笑脸的熟饭,都开始带女伴参加这种正式的场面,只有我,还孤单着。我当然会嫉妒。然而仅仅只是嫉妒而已,更多的是希望他们都能幸福。
我站了起来,打算重返宴席,熟饭似乎有点担心:“米……”
“别再叫我‘米’了,你女朋友听到了不好。”我伸出拳头轻轻地敲了他一下,“女人都是小心眼的。”
熟饭善意地提醒我:“喝不了那么多酒,就不要喝。女人赖酒没有关系,男人是不会把她怎么样的。”
我心里突然觉得酸酸的,男人是酒,女人是酒客。今天的我没有男人,想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义无反顾:“我想喝!”
华丽的场景,嘈杂的人声,觥酬交错的影子,滴滴香浓的美酒,将今夜渲染得热闹非凡,我置身其中,脸上笑着,嘴里说着,心里却是空的,热闹啊热闹,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突然就想家了,不是我暂住的十五楼,也不是名义上的已归我所有的十八楼,而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乡和那会永远把我放在心里牵挂着我惦念着我的父母。
我撇下众人,躲到一个角落里给家里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我的母亲,当听到她温柔的声音响起:“喂——”我的眼泪,坚忍了十六年都没有流过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滴在我光洁的脚背上。
我清了清嗓子:“妈——”
“小谜啊!”电话那头的妈妈显得很惊喜,“你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了呢?”
“没什么,想你了。”
妈妈听出了我的不正常:“你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我有点感冒,鼻子有点不通。”我撒谎了,我不想千里之外的家人为我担心。
即便是这样,妈妈还是有些着急:“怎么会感冒呢?是不是晚上没有盖好被子啊?吃药了没有啊?……”在父母眼里,我永远都还是当初那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小丫头,从来都没有长大过。
我一一回答着,请她放心。
“小谜啊,你该找男朋友了吧,下个月你就二十四岁了。”
我笑着流眼泪:“就不,让你和爸一辈子都养着我。”
妈妈在那头嘿嘿地笑着,言语中尽是宠溺。
挂掉电话,我咬了咬牙,对自己说:“申谜,振作起来,即便你没有了钱,没有了爱情,没有了工作,甚至没有了朋友,你还有爱你的父母。为了他们,也为了你自己,振作起来吧!”如此反复说了三次,我擦干净脸上所有的眼泪,又重新融入到那份不属于我的热闹之中……
还好,我的生活当中并不是只有坏消息,我们公司发给国外的货顺利到达,客户那边也把货款打了过来。与此同时,罗先生也被放了出来,他们公司的帐户也被解冻,罗先生第一时间把之前我们公司交给他的订金开张支票亲自送到我们公司。
“这次真是多亏了你们啊!”罗先生千恩万谢地说,“我都听说了,有人要抢工厂,是你们拦了下来。”
李莎显得波澜不惊:“罗先生太客气了,那次我们也是为了帮我们自己公司。”
“多亏你说服了那些人,替我稳定了他们的人心,不然我就惨了,回来一看,工厂只剩几堵墙,工人都不见一个。那我得花多少时间才能够把这口气喘过来。”罗先生的感激是发自内心的,他连连表示,以后三科公司只要有用得到他的地方,他一定效犬马之劳。
我们很好奇罗先生是怎么把税务局那边给摆平的。他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依然和盘托出:“税金补交了一百五十万,另外又罚了一百万,总共交了二百五十万,凑了个傻子数,才脱的身。”
这其中还有不少曲折的故事,罗先生的公司帐上并没有这么多钱,而他的太太和罗兰都不肯拿钱出来赎他,幸好自己还有一个他太太都不知道的私人帐户有些钱,这才让他自救成功。
我听得连连咋舌:“罗先生,没想到,你们男人也有私房钱啊。”
罗先生的老脸都红了:“说起来也惭愧,按道理一家人,不应该有这种小人行为,但我也是没有办法。我一早就看出罗兰对我的家产就没有安什么好心,所以不得不留了一手。实属无奈啊。”
“罗兰开工厂的事情,你知道吗?”李莎问。
“我也是等她抢走了我好几个客户走了之后才知道的。”罗先生直叹气,“罗兰做起事情来,为了达到目的,喜欢走些歪门邪道,这个我清楚,但是我没有想到,她竟然会把这种招术用到我的头上。还是只能怪我管教得不够严啊。”
李莎听到这里,想到了一件很遥远的事情:“罗先生,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当初你们工厂在竞争三水公司的合作商的资格的时候,出过一件事情,有人假冒申谜的名义向那些竞争公司索要贿赂,这事情究竟是不是你们工厂干的?”
第九十二章
罗先生的脸上开始红一阵白一阵,人也变得局促起来:“这个……和我们有点关系,但原意并不是这样,我们真的无意用这种非正当的手段来竞争的,这件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唉,家门不幸!怪我,怪我没有当好这个一家之主!”
我曾经把这件事情怀疑在罗兰的头上,剩牛排也曾私下里责备过罗兰,而罗兰却因此而与剩牛排大吵了一场,极力否认是自己所为。另外,警方也找证人辨认过罗兰的声音,证实她与打索贿电话的那个女人不是同一个人,线索就此断了。为何今天罗先生又把这件事情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还如此自责呢?
“这事不是罗兰干的,是她母亲找人干的。当初她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公事的竞争,是为了她女儿,她的主要目的是破坏申谜在三水公司和韩忆心目中的好印象,让申谜丢掉那份工作,离开韩忆,只是没有想到造成了那样一个结果。”罗先生回忆起往事,满怀歉疚,甚至起身替我倒了一杯茶,“申谜啊,真是非常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我愿意为这件事负责,赔偿你的损失。”
“算了,这事又不是你干的,你没必要为她们母女背这个黑锅。我会找机会把这笔帐讨回来的。”我不是个大度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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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如此处心积虑的算计我,我没有理由就此罢休。
罗先生却说:“申谜,你别和她们母女计较。我替她们给你赔不是,好不好?”
“她们都把你害这么惨了,你还有必要这么护着她们吗?”我想不通。
“就算我和她们母女俩以后会各奔东西,但她们毕竟与我做了一二十年的家人,这事是以前我和她们一起生活的时候出的,我这个一家之主应该负全责。”
“那抢工厂那件事呢?你有什么看法?”李莎问。
“我想……我想……这事应该和罗兰没有关系。”罗先生说这话的时候,显得非常的不自信。
“如果真是她干的呢?”李莎穷打猛追。
“之前的事,我都可以一概不究,算是我倒霉。等我和罗兰的母亲离婚之后,她们母女再惹什么是非的话,我也不再护着她们了。”
按照罗先生的理论,只要罗兰她们母女一日还是他的家人,那么所有的责任都由他这个“一家之主”来扛,也许别人看来他这是一种英雄情结在作祟,而在我看来他这是极端的大男人主义,并且已经到了二百五的边缘,与傻子只有一线之差。
罗先生走了,我一边收拾茶具一边问李莎:“这个罗先生吃了亏也不作声,半点反抗都没有。笨到家了。”
李莎并不同意我的看法:“他不笨,并且这正是他的聪明之处。行业内是没有秘密可言的,他被继女摆一道,肯定会有很多人同情他的遭遇,而他闷声不吭,有仁有义,更会被很多人欣赏,所以,这件事情不但不会有损于他在商场上的声誉,反而还会让他得到更多的赞赏,提高他的人气与信任度。相反,如果他对罗兰进行打击报复,首先会让人笑话他是自家人斗自家人,其次,他并不能挽回多少损失,最后说不定还会落个坏名声。罗先生选择忍气吞声,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江湖中的武林盟主也是不轻易与人动手的,今天,我终于认同罗先生的功夫天下无敌。
我是无名小辈,所以我无法跟罗先生一样打落牙齿和血吞,罗兰母女这对仇家,我结定了。我问李莎:“如果上次抢货事件,是罗兰针对我们来的呢?通道我们也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李莎的样子显得有些高深莫测:“第一,这事我们还没有查清楚究竟是谁干的,所以我们不能乱猜测,省得被人反咬一口。第二,就算我们确定是谁干的,想要给点教训给对方,我们也不能事先声张,以免打草惊蛇。第三,真正的高手不能让对方看到你出招,最好是对方到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死在谁的手下。”
“你讲得好深奥,能不能说明白一点。”
“不能。”李莎气定神闲地拿出帐本来查看,面带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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