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无限治愈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高天胖月
“好,我知道了,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的。阿琅姐姐,你也要小心。”贝娅感激地扑闪着浅褐色的大眼睛,眼底有担忧,也有期盼。
宋琅揉了揉她柔软微卷的发,说:“不过,要想混入艾洛克城,我需要先乔装一番,以免被认出。对了,你们这里可有什么染色的植物吗?”
被她一提醒,贝娅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啊”了一声,蹲身爬到了床底下,努力扒拉着。
“贝娅,怎么了?”宋琅好奇起身。
贝娅从床下探出身,手中拿着一个装满的破旧布袋,兴奋地冲她说:“阿琅姐姐,找到了。之前姐姐有剩余一些魔法材料在这里,我可以用魔法暂时改变你的样貌。”
宋琅微挑起眉,有点惊奇:“居然这么神奇吗?”
贝娅连连点头,又补充道:“不过,我的魔法天赋比不上我的姐姐,这种改变容貌的魔法,由我施放出来,大概只能维持七天。”
“好,以后每一次进城,我会记得在魔法失效前回来的。”宋琅点头说。
※※
数日后。
凛冬的阳光连照在身上,都是冰冷刺骨的温度。宋琅背着一个简陋包袱,站在高大的土城墙前,双手环抱着手臂打了个寒颤。
因为听见前头隐约的吵闹声,她脚步一停,拦住一名正走过她身旁的垂头丧气的妇人。
“冒昧了,可否请问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你又折返回来了呢?”宋琅问。
现在她的模样,是这儿的人最常见的棕褐色头发,浅褐色眼睛。
被简易魔法遮改过的五官,虽然轮廓还与原来大致相同,却显得低调普通了许多,脸颊两边甚至还有浅淡的雀斑,俨然是一名稍显青涩的平凡少女。
只是不同于当地人棱角分明、而是柔和流畅的轮廓线条,还有稍显生涩的口音腔调,一看便知道是远赴艾洛克城的异乡人。
于是,面色愁苦的妇人叹了一口气,似乎是同病相怜,对她说:“这位小姑娘哟,看来你也是离开家乡,打算来到艾洛克城寻求庇护的吧?哎,真是可怜,今日早晨国王突然下了令,不允许异乡人再随意进城,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宋琅蹙起眉,直觉这事和她还有那群流浪魔法师有关,那可就难办了。
“难道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入城了吗?”宋琅不死心地问。
妇人看了她几眼,然后惋惜摇头道:“城里倒是需要身强体壮的剑士,能够成为佣兵,领取一些委托任务,或者是帮助骑士队外出消灭魔物。但看小姑娘你这细胳膊细腿的,重剑可能都难拎得起来,他们大概不会放你入城的。”
宋琅道过谢,却没有跟随人流离开,她继续往城门处走去。
刚走近城门口,两名身穿重甲的守卫便横起了剑,挡住她的去路,驱逐道:“国王有令,从今日起异乡人不得再入城,走开……”
宋琅停下,有几分腼腆地说:“两位守卫大哥好,我来艾洛克城是想成为佣兵的。”
其实她也没有信心,毕竟初来乍到,内力和阴阳术都还没有修炼起来。现在只是姑且一试,如果不行,那就只好先返回了。
时值冬日,空旷的城外寒风正猎猎作响,萧瑟而凛冽。
就连她开口说话时,也会呵出一股股弥漫白雾。
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中,守城的卫兵们早就不耐烦了。
但看见对方只是一个衣着普通的女孩子,在城外大风的肆虐中,并不厚重的衣服被刮得将单薄身形都勾勒了出来,显出几分楚楚可怜。加上她言辞之间,又是异乡人里少见的懂礼,于是守卫们难得的比寻常多了几分耐心。
所以此时尽管听到这样荒诞好笑的话,他们还是没有生气,只是再次劝诫道:“小姑娘,回去吧,不要为了入城就说糊弄我们的话,要是被巡守骑士知道了,还少不了一顿责罚。”
另一个守卫也开口了:“就是,今日也有很多壮汉说是入城当佣兵的,说得多么天花乱坠,也没见有几个真能在巡守兵的手下顶过两三招的。不过说出要当佣兵的小姑娘,你还是今日头一个……”守卫笑着打量了她几眼,说,“你这身板哪能扛得住,还没成年吧,小姑娘?佣兵旅馆可不会接纳未成年佣兵的。”
“不是,我已经二十一岁,成年了。”宋琅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亚洲人大多面容显年轻,被误会了也是正常。“守卫大哥,我是诚心想进艾洛克城当佣兵的,不知可否让我试一试?”
守卫皱起了眉头,还待拒绝,一个清朗的声音就带着询问意味响起:“怎么了?又出什么状况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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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无限治愈 117.异界之神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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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瑟骑士。”“高瑟骑士。”两名守卫低头行礼。
宋琅回过头,看见了巡逻经过的一队守卫,适才出声的正是为首一名丰神俊朗的青年骑士。
守卫向他解释了事情原委,然后说:“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姑娘,我们这就将她劝离,不用劳烦高瑟骑士了。”
没想到骑士听了这话后,反而蹙起眉驳斥道:“女佣兵怎么就不能收了?难道你们忘了,如今艾洛克城的第一佣兵就是一个女人?”
他翻身下马,朝一旁站着的宋琅迈步走去:“异乡人,只要你能在我的剑下,坚持五招不落败,我就让你进城,怎么样?”
但走近她后,高瑟骑士突然奇怪地“咦”了一声,疑惑道:“你没有剑?”
没有剑,怎么能称作剑士?
宋琅摇了摇头,她倒是有一把软剑,但在这儿太过罕见了,之前逃避骑士队的追杀时,她又曾当众亮出,现在是万万不能用了。
“说来羞愧,我没有足够的金币,去购买一把哪怕是铁匠铸造出的、最普通的铁剑。”宋琅抿唇说。
不待骑士拧起眉,宋琅侧身向他身后的守卫礼貌问:“若是不介意,可否借您的剑一用呢?”
高瑟骑士微微点头,示意那人借剑,只是面对她的态度就多了几分轻视。
宋琅也不在意,她接过了剑,只觉手上一沉,掂了一下后,她双手紧握剑柄,摆出武士的起手势,沉着说:“高瑟骑士,还请赐教。”
这一处的热闹自然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众人站满了一圈,指指点点地讨论着。
在这个好战的年代里,周围人见到她认真对待的神色,倒是没有多少人会嘲笑她的不自量力,只会赞叹她的勇气可嘉。但在赞叹之余,大家也是不怎么相信她能够取胜的。
对面,青年骑士因为她那句独特少见的句式,而颇有兴致地挑了挑眉。他将剑在手中轻松转了一个圆,横起在身前,示意她先出手。
宋琅当然毫不客气,率先往前跨步,就朝他全力砸出剑——
兵器交接的尖亮声响起,围观的众人喝了一声好,便看见中间的两人一招一式地对战起来。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男人是牢牢占据上风的,不论是魁梧的体型还是出手的力道,都完全压制住那个身形单薄的异乡人。
对比之下,招架得无比勉强的宋琅,此刻已经是连连后退、大汗淋漓的狼狈。
在大家以为宋琅败势已定,就连高瑟骑士都认定,自己下一招就可以击败这个勇敢又可怜的异乡女人时,“砰啷!”一声武器落地声骤然响起。
在众人反应不及的目光里,宋琅抬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平托起手中的重剑递了过去。
她扬起明朗的笑,用清亮又带有异域腔调的声音说:“承让了,高瑟骑士。”
“嘶……”高瑟像是终于回过神来一般,他低声吸了一口气,用力按揉自己发麻的右臂,苦笑道:“你赢了。若不是亲眼所见,我还真以为你刚才使用魔法了。”明明只是被不轻不重地碰了一下,居然整根手臂都麻软无力了。
宋琅浅笑着轻轻摇头,她只是故意破绽大开,才能寻机反手用剑柄敲中他的麻**。“高瑟骑士别这么说,我知道自己胜之不武。”
她说:“是你不忍让我落败得太狼狈,才一开始就手下留情,否则我连你的第一招都接不下来。所以,虽然我这次侥幸取胜,但神明可鉴,真正的勇士,应该是拥有高贵骑士精神和强悍实力的高瑟大人您,难道不是吗?”
听了她的一番奉承,高瑟骑士顿时爽朗笑了起来:“哈哈,你这姑娘真是聪明又狡猾,不过这话我爱听。”
他笑着接过她托起的剑,抛给身后的守卫,回头问她:“我的名字是高瑟,你叫我高瑟大哥就好。异乡的姑娘,你的家乡是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
“我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宋琅也回以浅笑,想到他们的语言里没有“宋”这个发音,她微抿了抿唇,说,“高瑟大哥,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琅。”
“喔,原来是琅妹子。”高瑟自来熟地拍了拍她的肩头,然后交给她一块木牌,说:“去吧,拿着这块牌子,到下城区的佣兵旅馆里领接任务。就说是我高瑟的朋友,以后没人敢欺负你。”
听见这话,旁边几个与他相熟的人立马就笑开了:“哟呵,高瑟你这是看上人家姑娘了?那就大胆地直说啊!”
宋琅半是尴尬半是无奈地眨了眨眼。
“去去去!”高瑟骑士连连挥手骂道,“老子我可是有心上人的,谁要是敢乱嚼舌头传到她耳里,让我追求不成了,看我不把他往死里揍。”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高瑟骑士转身对她讪讪挠了挠头,笑着说:“别听这群兔崽子胡说。对了,你去佣兵旅馆的时候,顺道替我问候一下那里的老板娘,就说我欠下的麦芽酒钱,再晚个几天就还她……”
宋琅失笑点头答应,道过别后,便跟随他指派来为她带路的一名守卫进城。
※※
斑驳沧桑的城墙之内,是出乎宋琅意料的恢弘与热闹。
宽阔的道路两边,有一排排整齐的圆拱罗曼史建筑,大多是普通的居民宅。
她走在道路的中央,不时侧身避开大街上追逐嬉闹的小孩,偶尔能看见几个身穿白袍和短外衣的唱诗班童子,从不远处尖塔的、高耸的白色建筑物中出入。
宋琅侧头询问带路的守卫,得知那些奇特的尖塔楼,是艾洛克城中随处可见的修道院。
城中的居民每日清晨都会前往修道院中,向院中的修士进行日常祈祷,并聆听唱诗班童子的圣歌,这就是他们一日的伊始……
在状若不经心的交谈中,宋琅也大致摸清,这个时代的王权和神权,并没有像她所想的那样高不可攀。对比起中国古代阶层的泾渭分明,这儿的贵族阶层和神职人员可以说接地气多了。
比如说,身旁的守卫突然伸手指向一名行色匆匆、穿着带有黑兜帽衣袍的男人,说:“喔,那就是我们艾洛克城的神官大人。他又来下城区的修道院做祷告了!”
“神官?”宋琅疑惑地重复道。
这个词语的发音很生僻,冗长而拗口,带有一种类似俄语的弹舌音,宋琅皱着眉又低声跟念了好几遍。
“没错,就是前阵子察觉到城外魔法痕迹,带领骑士队去剿灭了一群流浪魔法师的神官大人!喔,神明在上,再也没有哪个王国的神官,能比我们艾洛克城的神官更加敏锐和睿智了。”守卫仰慕地说。
宋琅顿时寒毛一竖,不仅是因为守卫的话,更是因为对面身穿黑长袍的男人,正若有所觉地停下脚步,抬头朝她的方向望来。
他的眸光很快凝定在她身上,深邃而专注,让宋琅心底无来由地生出一丝悸意。
她定了定心神,回视那人冷褐色的眸子,遥遥对他微笑点头,眼底一片坦然。
虽然很心虚,但还是要保持微笑!淡定一点,他看不出来她有什么不对劲的……
神官蹙起眉,先别开了眼。
他抬起手,将黑兜帽的帽檐拉得更低,遮住似乎比先前更加冷沉的眼睛,抬脚快步走入修道院内。
“咦?”守卫在她身旁发出困惑的声音。
“怎么了?守卫大哥?”松了一口气的宋琅侧头问。
守卫摇头不答,只是奇怪地挠了挠耳后:不对呀,神官都多少年不曾这般警惕防备,要以兜帽檐遮住双眼了?
※※
细碎雪渣在寒冷的风中簌簌飘落,衬得这座岁月悠久的古城,在肃穆之中,多了几分低婉的静美。
宋琅却全然无心欣赏什么美景了,她拢了拢透寒风的衣领,向带路的守卫道过谢后,伸手便推开上面雕刻有一柄剑的木门。
“吱呀”一声,简朴沉重的木门被从中推开。霎时,一个暖黄色的、火热舒适的世界映入了宋琅的眼底。
宽敞的旅馆内,许多角落都烧有火炕,火炕的边上,栽种着一簇簇装饰用的紫色花草。暖意融融的火橙色、鲜艳亮丽的藤紫色笼罩了整间旅馆,与木门外那凛寒白茫的世界,是截然不同的色彩。
热闹的说笑声充盈于耳,木凳上的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大声谈笑,醇烈的麦芽酒和蜂蜜酒芬香,以及奶酪的甜香味扑鼻而来。
一名吟游诗人胸前挂着鲁特琴,在旅馆中来回踱步拨弦,嘴里吟唱着悠扬的曲调……
宋琅差点没幸福到哭出来。
天知道她在外面逛荡这么久,都快要被冻成冰雕了。
乍然从一个天寒地冻的世界,一步迈入了暖洋的异域旅馆内,现在的她,简直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满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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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无限治愈 118. 异界之神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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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得冻僵的身体逐渐回温适应后,宋琅才迈步穿过人群,停在柜台前。
她取出小木牌,放到柜面上:“老板娘好,我是初来艾洛克城的新人佣兵,高瑟骑士让我来这里接一些合适的任务。”
正在清算账簿的女人抬起头,看起来约摸三十来岁,棕褐色的波浪长发随意披在肩后,五官有一种成熟妩媚的风韵。此刻,女人撅了撅唇,瞟她一眼说:“喔,那个还欠我五个银币七十二个铜币的家伙?”
“他说过两日再还你。”宋琅讪讪摸了摸鼻子说。
但愿自己不会被轰出门吧。
“啧。”女人果然不愉快地咂了咂嘴,不过倒是没有为难她。
将棕褐色卷发往肩后随意一撩,女人垂下眼扫过柜面上的木牌,e级佣兵。
她从柜下取出一沓任务牌,翻翻拣拣,说:“今天有7个e级的任务。喏,莫尔顿家小姐的宠物兔子跑失了,悬赏五十铜币去找寻;小瑞恩今天又想要吃一种叫甜甜草的植物,悬赏十个铜币,让人到城外的草丛里采摘回一捧;老人班利要托人带一封信给他在骑士队的儿子,悬赏四十铜币……”
宋琅一边听着,脸上露出了些许为难,她初来乍到的,不熟悉艾洛克城,这些简单的跑腿任务,恐怕对她来说很有难度。
“我可不可以接更高级的任务呢?”宋琅指着其余木牌问道。
“低级佣兵不可以跨级去接高级任务,这是艾洛克城所有佣兵旅馆的规定。”老板娘解释说,“等你连续完成十个e级任务后,就可以申请成为d级佣兵了。”
估计是看出了宋琅的为难,老板娘顿了顿,说:“看在你是刚入城的异乡人,又是高瑟那小子介绍过来的份上,不如你这几天,就先在旅馆里为我打下手吧。”
她手脚利索地将任务牌子收起,说:“刚好凯琳这个礼拜回家乡探亲了,现在我手忙脚乱的,也正愁没人帮把手呢。怎么样?我可以支付你六十铜币一天哦。”
宋琅自然是欣然应允了。
正好她也可以趁此机会,先熟悉一下艾洛克城,而且在旅馆内,也更方便她打听消息。
……
接下来的日子里,宋琅都在旅馆内忙活,逐渐地,她端送面包奶酪和酒的动作,也变得非常麻利熟练了。
虽然在上一个世界时,因为星际时代高度的科技文明,以及她穿越后特殊的活化石身份,宋琅多年以来一直过着的,都是十分优渥的生活。但面对如今由奢入简的处境,她的心态却也可以转变自如,毫无芥蒂。
无论是贵是贱,是坦途还是绝境,她都已经学会波澜不惊地去接受、去适应了。
经历过的世界越多,背负的遗憾与记忆也就越为沉重。但只要她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而活着,似乎就可以忍受任何形式的生活。
宋琅用力伸了伸酸痛的腰——嗯,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呐!
不过,她可没有忘记易容魔法的七日时效。也该是时候回去一趟了。
找到佣兵旅馆的老板娘,将这些日子的薪酬结算完后,宋琅抛着微鼓的小布袋,满足地走出了旅馆。
在菜市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她手提着一大块用麻绳绑好、肥瘦适中的肉,往城外走去。
贝娅还在长身体,这是她打算买回去炖汤,好给贝娅补营养的。
经过街边的糖豆小铺时,宋琅摊开手心,细数了一遍所剩不多的铜币。一番精打细算后,她偏了偏头,有点肉疼地捏出三个铜币,买下一小袋纸装的糖豆。
贝娅一定会很喜欢吧?毕竟小孩子都喜欢甜食的……
宋琅一边步履轻快地走在天色将暗的街上,一边琐碎想着。
“咚咚咚——噔——咚咚咚——”
走出不远后,一阵阵响亮刺耳的撞钟声突然响起。从远处的修道院开始,附近修道院的重钟也被撞响,逐渐扩散开来。
城内的钟声连绵起伏,眨眼间就传遍了全城。
宋琅还摸不清是什么情况,街上的人已经哄然四散,四周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和嘈杂声。
持续的撞钟声中,宋琅快步跟上一名在旅馆认识的熟人:“卢德利大叔,城中出什么事了吗?为什么大家变得这么慌张?”
“喔,是琅妹子呀。”提着重剑的大叔回过头,语速极快地解释道:“城里出现了一头魔法师召唤出的魔物,听说长得很庞大可怖,还生有双翼。刚才艾洛克城所有的佣兵旅馆,都临时发布了捕杀魔物的aji任务,还有保护平民的d级任务,我正接了任务要去守岗,你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吧。”
宋琅眸光一闪,转身就往人流的反方向跑去。
她听贝娅说过,魔法师召唤出的魔兽越强大,控制距离就越短,所以那名魔法师,很有可能就在召唤魔兽的附近。
不知道会不会是贝娅的姐姐,艾薇儿?
虽然没有什么把握,但宋琅也不想错过一丝可能。
“快跟上,那魔物往西城方向飞去了。”
闻言,宋琅立刻跟着佩剑的队伍赶去。
“诶?琅,这是aji的危险任务,你跟来做什么?”人群里有好几个在旅馆与她相识的高级佣兵,都诧异转头望来。
“没、没什么……”宋琅一边跑一边喘气答:“我从来没见过魔物,就想去看看它长什么模样而已。”
“……”
说话间,大家已经来到了艾洛克城的西城墙下。
“喔,天呐!快看,它就在上面!”有人惊呼道。
众人一抬头,立刻看见城头高处的一大团黑影——那是一头足有三人高的兽形魔物,外形狰狞可怖,背后展开一对暗灰色的长翼。
此时,它正在围绕着城头一处,在空中来回盘旋,浑圆的眼珠紧紧盯着下方,似乎是在寻机对敌人致命一击。
城头上,一个模糊不清的白色身影背对着众人,似乎正在与魔物对峙。
“有人在上面,我们快绕过城墙,上去杀了那魔物!”
一众士兵和佣兵立即提剑疾奔而去。
看到长长的城墙,宋琅一皱眉:来不及了。
她没有跟上众人的脚步,将手中的一捆肉和糖豆袋放下,伸手往储物戒一探,摸出了一把已经很久没用的银色匕首。
提起一口气,宋琅直接往面前的城墙冲去。身体猛地向上一蹿,手中的匕首刺入旧墙的缝隙里,她借力又往上跃出一截距离。在身体即将竭力落下时,脚尖和左手手掌用巧劲在斑驳的城墙上一点一抹,稍稍止住落势,匕首又再次插入墙缝中……远远望去,就像一只壁虎在墙上腾挪,渐渐往上面攀爬而去。
“格老子的!这都行?”不经意转头看到的人愕然叫出声。
“……看个热闹还要这么拼?” “啧,琅妹子好俊的身手!”
在远处众人惊艳的目光中,宋琅已经快速接近城墙上。
或许是看到有太多人开始赶来,在空中盘旋飞绕的魔物狂躁地呼喷出一大口气,嘶吼了一声,勾起利爪就往下方的白色身影俯冲而下。
冷褐色的眼眸一凝,那人将身体往右侧错开,同时手臂猛然一抖,盘绕在手上的铁链瞬间甩出,铁链另一端缠缚的重剑,剑尖所指之处,正是俯冲落下的魔物的心脏——
“喂!小心!”
刚从城墙墙壁爬出来的宋琅,一眼就看到魔物来袭,而背对着她的人似乎正危在旦夕。
“危险!”她用义无反顾的姿态冲那人如猛虎般一扑!
链剑将出,宋琅在后!
锋利的剑尖恰恰点上魔物心脏的那一瞬,剑的主人突然被后方的强大冲力扑倒,然后,被带着往前滚出去……
“当啷!”重剑落地声。
宋琅眨了眨眼,看着一旁的链剑,脸上露出了羞赧和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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