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狂笑苍生
沈觅终于回来,身后跟着一辆小马车,车上是些衣服被褥之类的。
“你全花光啦?”雨晴颤抖着指着小马车,他竟然买了这么多,多到需要雇马车回家,想上次雨晴买了半个月的米面之类的,也不过是一头小毛驴就解决了。
“没有。”沈觅说得很平淡,雨晴轻轻舒口气,沈觅补充充道:“还有十五个铜板。”
“十五个铜板?”雨晴舌头打结,沈觅伸着手,手心里一摞铜板,在他美好的掌心,紧紧抱成一团,十五个铜板,一点也不显眼。
败家子!转眼的功夫二十两银子,就让他花没了!那可是二十两银子啊,普通人家都能过一年了,前提是不穿新衣不吃肉。
雨晴双眼冒出熊熊火焰,“你别动!”一把抓过铜板,交给舔着糖葫芦的悠然,吩咐他去街对面买两块麦芽糖,一定要一块十个铜板,一块五个铜板,绝不能多也不能少,差一点也不行。
打发走了悠然,雨晴活动下手腕,这个大少爷,需要点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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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觅静静看着雨晴,表情淡然,目光纯净,完美到极点的一张脸孔,面对着他专注的目光,雨晴不由有些发愣。他刮了胡子?雨晴有些分神,决定先放过表面问题,毫不客气说道:“你这个败家少爷,你知道二十两银子可以换多少大米多少白面多少布匹吗?”
沈觅一派闲适,似听非听的样子,目光追随着悠然,唇角带着一抹笑。
“钱不是省出来的。”语气很平淡。
雨晴朝天翻了个白眼,钱不是省出来的,钱是挣出来的,这样的话,不适用于他们这样的小老百姓。
“别告诉我,钱是挣出来的。”雨晴瞪着他,一双眼睛眨也不眨,“今天花完了明天的钱,肚子都填补饱,我看你怎么挣!”
沈觅微微侧脸,“只有懂得花钱,才能赚到钱。”
“那你很懂了?”雨晴撇着嘴,只懂花钱不懂赚钱吧?大少爷一个,还是个下岗的,被逐出家门一无所有的过了保质期的大少爷。
雨晴自觉占了上风,抢前一步,走到沈觅跟前,正准备来个口若悬河唾沫横飞,却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你你……”雨晴又手指颤抖,舌头打结,他的面颊上,一道细长的伤口,应该是抓痕,已经开始结痂,微微凸起,让人触目惊心。
“你怎么刮胡子了?”雨晴将沈觅拉到一边,悄声问道。
“想刮就刮了。”沈觅一派潇洒。
想?你想得美?不过,雨晴又仔细看看,在那道长疤的映衬下,其他的细小伤痕,都可以忽略不见。
“这不是我弄得吧?”当时只记得自己用力抓了,至于抓到什么程度,雨晴不清楚。
沈觅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投下扇形阴影,“你没有资格。”
噗……,雨晴听到自己吐血的声音,虽然不想爆粗口,可是雨晴不得不将沈觅从头到脚骂了个边(心里),我不够资格,不够资格?那几天你一副半死不活要死要活的样子,是谁救了你?是谁白天挣钱养家晚上照顾你的?包吃包住包了你,现在竟然说我没有资格!
就在雨晴憋着一口气,要将满腔的怒火,化作恶毒的预言喷薄而出的时候,沈觅幽幽叹息一声,手指抚着面颊,“这是她留下的纪念。”
“一如我们之间的那场爱,不管开始如何,中间如何,最后她只能负了我,只能留给我一道伤痕。”
“她甩了你?”幸灾乐祸的语气。
沈觅仰头看天,半天才点点头,凄然一笑:“怎么,不相信?”
相信,当然相信了,你这个冰柜样,谁愿意要你啊。雨晴赶紧点头,这世上还有和她一样不为美色所动的女子,不过就是做法不厚道,甩人就甩人呗,干嘛还留下伤痕,将美的事物打破,也是很不厚道的事情。
要不然凭着沈觅的外貌,也可以当个桃花二号代言人的,只是现在多了个伤痕,难道要成为沧桑男人伤痕的代言人?雨晴陷入了沉思,不知沧桑男人有没有市场呢?
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1111.第1111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8)
“她一定很丑。”雨晴下了结论。
沈觅微微一愣,又看了一眼雨晴,似乎仔细衡量比较了一番,很认真地说道:“比较丑……”
雨晴眼前浮现出一个女人,胖脸小眼大嘴巴,是比较丑,雨晴赞同的点头。
那沈觅不慌不忙的补充道:“也就比你好一点吧。”
雨晴怒,说是丑女人了,还和她比什么,忍了又忍:“我这是心里美,不是你这种凡夫俗子能看得到的。你那个海棠,就是个面丑心恶的女人,离开你还得划花你完美的脸,她一定是嫉妒你,才不愿你和你在一起的。”
“她说,现在才找到自己的真爱。”沈觅叹息一声:“以前她不懂得爱。”
“呸!借口!”雨晴大喊一声,“不过是变心了,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竟然还说什么不懂的爱!不懂爱就能生孩子,那要懂了爱生什么?难道生头猪去?”
雨晴虽然不赞成包办婚姻,可是这个悠然他妈,竟然生了孩子就离家出走,沈觅千辛万苦找到了,一句不懂爱就打发了,这简直太侮辱爱了。
未婚男女,自然有的是机会寻找爱情,可是一旦成家有了子女,总得有点责任感吧?
沈觅愣了愣,突然放声大笑:“哈哈……生个猪……”
“恶人自有恶人磨啊。”雨晴撇着嘴,看向沈觅的目光里是毫不掩饰的鄙视,那些话,明里说的是那个女人,暗里说的是沈觅,物以类聚啊,劣男对恶女啊。
“哥,是哪个吃软饭的当小三,给你带绿帽子,告诉妹妹一声,我给你出气去。”雨晴怕沈觅受刺激过渡,拍着胸脯保证,至于刚刚对沈觅的不满,也消失了一些,女人失恋的时候喜欢血拼,这个失婚男人,也让他挥霍一回吧。
“不用了,吃软饭……当小三……生个猪就够了。”沈觅笑得双颊泛红,眼中波光盈盈,瞥了一眼,更是妩媚万分。
雨晴盯着他的红唇,心头狂跳。那天的吻,又浮现在眼前。赶紧甩甩头,这可要不得,不能因为那是自己的初吻,就对这个男人有什么异样的想法,无数的小说证明,那是错误的,雨晴不是保守女人,一个吻就搭上一声,不过是两片肉相贴而已,当作吃猪肉就行了,当然味道很美好。
这样一想,雨晴就放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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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希望那个人就在跟前。”沈觅笑了一阵,“光凭你这句话,就能气死他!”
难道那个人来头还很大?雨晴嘴上丝毫不服软,“在跟前我也这样说。”地位高还当三,这人不是犯贱是什么?还有那个海棠,守着美人老公乖巧儿子不要,竟然跑去寻找真爱,这女人别是脑残星人吧?
“真是瞎了眼才看上这样的女人!”雨晴啐了一口,明显的带着弦外之音。
沈觅脸色一沉,不再说话。
“她也不要悠然吗?”雨晴转转眼睛,悠然仍在那个麦芽糖摊子前,认真的等待,那个麦芽糖小贩已经反复切割了许多次,还是没有达到悠然的要求。
“因为悠然,她才离开的。”沈觅目光闪动,混杂着不甘后悔。雨晴竖起耳朵,却再也没有听到只言片语,为什么啊?雨晴很想问问,可是沈觅已经转身离开,留给她一个背影,明白的表示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刚刚有些沉闷,悠然适时的出现,拿着两个纸包,兴匆匆的跑了过来。
“太好了。”雨晴高兴的跑过去,分给悠然块小的:“小孩子不能多吃,牙会疼的。”
阳光下,一大一小,高兴的分食麦芽糖。雨晴兴高采烈,吃得很快,悠然面容沉静,小口小口的舔食。
沈觅愣了一会,拿起了糖葫芦,咬了一口:“原来只是开始甜蜜,越到最后越是酸涩。”
“对啊对啊……”雨晴一边用力的咬着,一边含混不清道:“还是麦芽糖最好,只要努力,就一定是甜的。”
沈觅若有所思,“妹妹,别怪哥哥不提醒你,有时候也不一定是这样的。”
雨晴伸出手,“打住,大哥,小妹我属于热情冲动型的,最怕有人泼冷水了。所以,你对我就应该是赞美,不顾一切的赞美!”
沈觅无奈一笑,继续吃起了酸涩的糖葫芦。
束河里碧波荡漾,小鱼悠闲的游来游去,泛起点点银光。
“二爷爷。”悠然欢呼雀跃着跑了下去。
雨晴仔细一看,那个岸边垂钓的,不是沈留又是谁呢?正想跟着下去,沈觅微一挑眉:“不想谈谈分钱的事情了?”
回到家中,两人打发了车夫,搬下东西。
“你竟然买了这么多衣服?”雨晴愤怒的大喊,“还都是一样的!你可真会浪费啊……”
沈觅买的衣服,总的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淡青色长衫,一种是灰色长衫。
“这是给二叔的。”沈觅递过青色长衫。
“你都买成一样的,就算换了新衣服也没人发现。”雨晴撇撇嘴,败家子就是败家子,这不是锦衣夜行嘛,多么让人愤怒,在雨晴看来,新衣服是用来炫耀的,不是用来低调的。“而且,我已经给爹买了布料。”
“哦……”沈觅顿了一下,很正经的说道:“我看到了,果然……是布料。”
雨晴为之气结,他一定是故意的,雨晴非常的不擅长女红,作为个穿越女来说,这很正常,作为一个十年穿越女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问题是现在这个院子中,只有她一个女人,不会女红,买给沈留的衣料已经好久了,还未动过针线。
“再说了,我又不用出门,穿衣服不是为了给别人看,不像妹妹,要出门工作挣钱,支撑这么大个家。”
雨晴瞪着他,这样的话,他怎能说得毫不脸红呢?
“这是送给妹妹的。”沈觅拿出了两套衣服,一套是粉蓝上衣绣白色小花,配一条月白绫子裙,另一套是粉紫绣银色藤蔓,深紫色的裙子。
很漂亮啊,雨晴忍不住咽下唾液,不过他说的那是什么话,给我买新衣,是为了挣钱养他?!
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1112.第1112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9)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雨晴抱着胸,高傲的看着沈觅,表示自己不注重物质享受,而是认为这是上天对自己的磨练。
“知道,妹妹是要成大事的人。”沈觅忍住笑,“后天就要开业了,妹妹代表了婚介所的形象,需要打扮的体面一些。”
雨晴思量了一下,终于同意了,“那剩的钱在那儿?你答应分我一半的。”她就不信,真的只剩下几个铜板了。
“你打算怎么用呢?”沈觅又恢复了本性,懒懒的躺在美人靠上,舒服的半眯着眼睛。
“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当然是有钱狠狠的砸,一定要砸出个响来,越轰动越好!”雨晴激动的双眼放光,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烧钱,她期待这一天很久了!
沈觅目光闪了一下,嘴角一勾,轻轻吐出了几个字:“已经给你了。”
“啊?”雨晴没反应过来。
“给了你一大半。”沈觅红唇微动:“十文钱的麦芽糖,剩下的五文留给了悠然,妹妹没意见吧?”
“我当然有意见了!”她很有意见,二十两银子,就给她十文。
“要不这样,让悠然做工还钱,你那个婚介所,不是缺个倒茶的吗?就让悠然去吧,一天一文钱,包吃住行吗?”沈觅很大方。
雨晴悲愤的摇摇头,哪有这样狠心的爹啊,为了五文钱就卖儿子当童工。
“我是舍不得那银锁啊。”雨晴装模作样的叹息一声,“觅哥哥有所不知,那是我的定亲信物呢,关系着小妹的终身大事,哥啊,那不是锁,那是我的幸福啊……”雨晴悲悲切切,明明有二十两,怎么到手只有十文钱呢?
“哦?”沈觅很是惊讶的样子,一脸痛心疾首:“是哥哥的不是了。”
雨晴面上哀伤,心里偷笑,既然知道错了,就赶紧快吐钱啊。
“都说妹夫进京赶考了,却原来妹妹的真爱不是他啊……”沈觅拖长了声音,“真爱”俩字说的是别有用心。
雨晴挫败的低下头,这个沈觅肯定是知道了,一定是爹说的,唉,爹啊,你那样神仙一般的人品,怎么会知道人世的险恶怎么会明白人心叵测呢?
于是,这一场充满期待的暴富,雨晴最终也分到了钱,只是十文而已。
“妹妹,放心,下次哥哥发了财,一定会分给妹妹的。”沈觅很欠扁的说道。
“无聊!”雨晴扔下一句话,抱着两件衣服回屋去了,那天下横财就等着你发啊?明天,不,今天还不是就要开始吃我们的吗?
无聊吗?沈觅也有些微怔,好像真的有点,但是,却很轻松愉快。海棠,你知道吗?我只有这样的时候,才能忘了你。忘了你,放了你,不再寻找你,你就朝着你的目标前进吧。
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沈觅重新躺下,当时是多么的执着啊,疯魔了一般,天南海北的寻找,一有点消息,就不顾一切的赶过去,终于找到了,却是个令人伤心绝望的结局。
海棠,海棠,你说我们的相爱是一场伤,沈觅的手抚上面颊,眸中闪过一丝苦楚。
当他历经三年,终于寻到了海棠,没有憔悴,没有消瘦,心上人一如往昔的神采飞扬,眼波灵动,沈觅抑制不住激动,深深的拥吻。
不料海棠划伤了他,推开了他,走到了另一个男子身边,那是一个身份尊贵的男子,也是海棠深爱的男子。
雨晴说得对,海棠不爱他,不管是海棠一脸的急切,还是一脸的满足幸福,都不是对着他,那样的表情,沈觅从来没见到过,相反倒好像看到了当初的自己,自己当初也是这样诚惶诚恐的期待,也是那样容易满足。
不爱……,为什么还是心痛呢?沈觅咬紧嘴唇,手指紧紧揪着衣襟,白皙修长的手指青筋暴起,那样剧烈的疼痛,让人无法呼吸。
“喂喂……”雨晴清脆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沈觅周身的魔咒,沈觅睁开眼睛,不由的一愣。
雨晴穿上了那套粉蓝的衣裙,整个人清新的如同三月的青草,阳光下,微风中,散发着淡淡的芳香,又像是一缕自由的风,调皮的嬉戏着,如同天上的一抹微云,无忧无虑。
“怎么,看呆了?”雨晴转了个圈,蓝色的衣裙泛起波浪。
“是啊。”沈觅点点头,当时的海棠,也是这样清新脱俗的。“人靠衣装,果然不错。妹妹这样一打扮,也是有了三分模样了。”
雨晴撇撇嘴,“就知道你嘴里吐不出象牙。”
沈觅站起身子,平淡的还口:“难道妹妹嘴里有吗?拿出来给我看看吧。”
沈觅表情越是平静,雨晴越是愤怒,刚要发作,就见沈觅退后了一步,认真的打量雨晴。
她有一双美丽的眼睛,习惯性弯着,如同一轮弯弯的月牙,让人看了心生欢喜。脸稍微圆了一些,胖嘟嘟的却很可爱,皮肤洁白细腻,脸颊粉红,使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几岁。
午后的阳光中,小小的庭院之中,是甜甜的麦芽糖的香气,平凡而又温馨。
沈觅微微皱眉,修长的手指点着面颊,“等等,好像还差点什么。”他的目光很认真,将雨晴从头到脚的仔细打量,雨晴不由有些局促,好像变成了小女孩,迫不及待的穿上新衣,期待别人的赞美。
“妹妹的鞋子也该换了。”沈觅轻声道,雨晴视线下滑,她的鞋子满是尘土,遮住了本来的颜色,上面的绣花已经磨掉了,配上这身衣服,显得特别丑陋。
沈觅返身回屋,不一会功夫,拿出两只鞋子,浅蓝色的缎面,镶着银边,没有绣花,而是用银线绣着疏月朗星,静谧安详。
“好漂亮。”一个大男人,随身带着女人的鞋子,雨晴真心的鄙视了一番,不过看在鞋子的份上,没有说出来而已。
鞋子一看就是好料子,绣工也好,蓝色背景上的星月图案,如同一副画卷,更妙的是鞋底,不知是什么皮做的,有些像现代的牛筋底,耐磨又有弹性。
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1113.第1113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10)
雨晴一下子喜欢上了,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古代的鞋底,除了草鞋之外,主要就是木头底,耐磨不怕下雨,但是穿起来真的很硬,对于雨晴这样爱奔跑的人来说,不啻于克星。当然还有一种类似千层底,虽然是布做的,但是通过特殊的处理,鞋底也很硬,雨晴一跑就会掉鞋子,不知是鞋子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雨晴穿鞋的技术问题。
穿越后的雨晴最怀念的莫过于现代的运动鞋了,那弹性,多么适合奔跑啊。为什么其他的穿越女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呢?雨晴也曾经看过几本小说,里面的穿越人抱怨没有橡胶轮胎的马车,抱怨没有席梦思床垫的大床,为什么就没人抱怨过鞋子呢?难道他们都是穿越到大富之家,弱不禁风,出入有车,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跑路一族?
这双女鞋,明显的是沈觅做给那个海棠的,不过雨晴不在意这些,在她看来,这是一双新鞋子,崭新崭新的,还带着淡淡的清香,那是皮草的味道,天然的没有经过化学品污染的,她看到了,她很喜欢,她想要拥有这双鞋子,这双鞋子就是她的了,就是这样!
“我很喜欢,谢谢觅哥哥。”雨晴甜甜笑着,手上也用上力气,终于从沈觅手中夺下了这双鞋子。
沈觅陷入了沉思,那双鞋,是他亲自画了样子,吩咐人做的,反反复复做了好多双,才留下了这一双。海棠不喜欢艳丽的颜色,认为那些太俗,最喜欢蓝色,她的鞋子很多,可是海棠总是缺少一双最合适的鞋子,沈觅按照她的要求,暗中寻觅良久,做出了这样的鞋子。
当日沈觅曾经想过带着海棠四海遨游,却始终不曾成行,后来也曾千山万水走遍,却是寻找海棠,陪在身边的就是这双鞋子。曾经以为,这双倾注了心血和思念的鞋子,能够带回她的主人。
现在看来,不过是妄想而已。
当沈觅见到海棠的时候,海棠脚下穿的是一双桃红色绣鞋,在那一刻,沈觅才恍然大悟,原来海棠需要的不是一双鞋子,而是一个合适的人。桃红色曾是海棠最讨厌的颜色,现在却是高高兴兴的踏在脚下,高高兴兴的站在那个人身边。仿佛只要站在那人身边,就心满意足,看着那样的海棠,就像看到当初的自己,沈觅突然明白,海棠从类没有爱过自己,所以才能走的那样决绝,那样彻底,那样的目光和那样的喜悦,以前从来没从海棠脸上见过。
沈觅沉默的看着雨晴换好,突然弯下身子,解开了雨晴的发髻,青丝如同流水一样,倾泻下来,很清淡的香味,就像当初的海棠,发间也是清清浅浅的味道。
在沈觅意识到之前,他的手已经自动的穿过黑发,以指为梳,轻轻梳拢。沈觅的十指尖尖,修长美丽,灵巧的上下翻飞,如同穿花蝴蝶,在漆黑的长发间飞舞,不一会,已经绾成一个飞月髻,耳后垂着两缕青丝,身后也披着发丝,只将头顶的一小绺绾起,如同一轮弯月,十分别致,和雨晴弯弯的眉眼辉映,平添了几分袅娜之意。
沈觅抚摸着雨晴的头发,目光深远,似乎在看雨晴,又似透过雨晴看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的目光太沉重,承载着太多的深情,对雨晴而言,那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在这样的重压之下,雨晴一动也不敢动。
“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沈觅声音极低,缠绵悱恻幽婉动人。
雨晴抬起头,阳光下的沈觅,面容洁白如玉,透着温润的光泽,眼神幽深,深不见底,看起来很平静,雨晴却知道那平静下面的波涛汹涌,因为她无数次见到,失去母亲的时候,父亲也是这样一副波澜不兴的样子。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你还是忘了吧。”雨晴道,那样的女人,虽然没有见过海棠,可是对一个抛夫弃子,另觅新欢的女人,雨晴是在不明白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当然,她最看不下去的,就是沈觅的样子,那么深情款款,让人很不适应,这个一脸情伤的貌美男子怎么会是那个慵懒到令人发指的男人呢?
沈觅愣了一阵,“是啊……”终于掉转了目光。
雨晴立刻觉得轻松多了,赶紧站起身,来回走了几步,不错,雨晴点点头,果然是脚感不错。
“沈觅,我明白这双鞋对你的意义。”雨晴说的很严肃,“对你来说,它是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抛弃是耻辱,所以,”雨晴一扬眉,双眉飞舞,“这双鞋,从现在开始归我了。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呢?为了拯救你于水火之中,从现在开始,我每天穿着这双鞋,争取早日将鞋底踏穿。”
沈觅眨眨眼,第一次,雨晴的反应超出了预料,这双鞋,除去名贵不说,还花费了无数的心血,雨晴穿上还一副施恩的模样。
“放心,沈觅。”雨晴略带叹息的拍拍他的肩膀,“我不会歧视这双鞋的,即使你曾经失足过。”
沈觅有一瞬间的愣神,雨晴津津有味的欣赏,看美男发呆,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身后传来一声轻笑,那笑声非常熟悉,雨晴茶壶状转过身去,准备给他来顿礼貌教育,却在下一秒愣在当场。
院子里站着两个人,一个是齐守谦,照样是一身白衣胜雪,手中一把标志性的折扇,在初春的天气里摇啊摇啊,另一个则是许久未见的陈俊卿,一身浅浅的蓝色长袍。两人都静静的看着,不知来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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