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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克街13号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狄斯走了过去,伸手将卡伦推醒。
卡伦睁开了眼,坐起身。
“昨晚就睡在了这里?”
“是的,送尤妮丝小姐回来后,太累了,上不动楼,就在这里睡着了。”
“不要睡这里,会着凉的。”
“好的,爷爷,我知道了。”
“中午十二点钟声敲响后,你就去我的书房看看书。”
“好的,我知道了。”
“嗯,那我去教堂了,信徒们应该已经在等着了。”
狄斯打开了客厅门,走了出去。
卡伦站起身,站在门口,喊道:
“爷爷,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么?”
狄斯停下脚步,回过身,看着卡伦:
“你婶婶和你姑姑的手艺,从昨天来看,和你还有一定的距离。
所以,我会回来把你从书房里喊出来做晚餐的。
最重要的是,
当爷爷的,怎么好意思对自己孙子说话不算话呢?”
……
“咚……咚……咚……”
教堂的钟声响起,一同响起的,还有茵默莱斯家三楼的挂钟。
“愿仁慈的主,与你们同在,赞美无上的主。”
“赞美无上的主。”
“赞美无上的主。”
信徒们纷纷跟着狄斯神父的动作做起了祷告,然后有次序地走出教堂,结束了今日的礼拜。
狄斯则站在台上,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而这时,伴随着信徒们的退场,一群穿着黑色法袍的神职人员开始大批量地从四面八方向这里进入;
在外围,更有一群身穿红衣的神职人员分别站在各个建筑物的高层,张开双臂,阵法的韵律正逐渐波动,且开始达成契合。
这还是看得见的位置,在看不见的位置,其实还有更多。
拉斯玛走上台阶,进入教堂,步入了中央。
他是秩序神教的大祭祀,在秩序神教的世俗阶层中,有着极高的话语权。
在拉斯玛身后,三道身影,也已经显现。
拉斯玛张开双臂,
其身后三名神殿长老也将双手交叉置于胸前;
外面,
一众黑袍神职人员,远处高楼上的红袍神职人员,同时在各处阴影之中市井之中以及在很多根本就无法想像的位置;
所有人,都将双手交叉置于胸前。
拉斯玛吟唱道:“赞美秩序。”
“赞美秩序。”
“赞美秩序。”
对秩序的赞美,环绕在罗佳市的上方,仿佛连今日略显阴沉的天空在此时都晴朗了不少。
狄斯继续慢条斯理地将桌上的东西都规整好,
然后从后方走出,
站在台前正中央位置,
一样双手交叉置于胸前,
开口道:
“赞美妓女养大的秩序之神。”





明克街13号 上架感言!
《明克街13号》上传一个月零五天,已发布近41万字,新书期平均每天都是万字以上的更新,也到上架的时候了。
我是93年的人,
从大学时就开始尝试写作,一直坚持到了现在。
其实,从一开始创作时,我就一直在寻找一个东西,一个我无法形容出来的东西,但我却笃定,它一定存在,就在前方等着我去寻觅;
可能是一张纸隔着,捅破就好;可能又是万里之遥,遥遥无期。
但它又是那么的让人着迷,为此,我做了很多次尝试。
尤其是上本书《魔临》,写了整整两年,它是我的练笔作品;
因为我有太多的想法太多的画面太多想要论证的技巧,需要一本书来承载,当我最擅长的灵异无法继续承载我的追求时,我选择离开这个我最熟悉的舞台,也是我的舒适圈。
为此,我明知道任性的代价是从我写书成绩的一个巅峰走向一个滑坡,我也依旧坚定。
写完《魔临》后,我眨了眨眼。
我感觉自己收获很大,但又无法具体谈上来什么收获,因为我没办法拿一个仪器对自己脑门“滴一下”,作家之力多少段。
所以,我决定开新书,因为写书,实操,才是认证自己水平的最好方式。
然后写着写着……嗯?我感觉到了不对劲。
因为我写得很闲适,我写得很放松,我写得很从容。
像是每天早上去公园打太极的老爷爷,微笑出门。
网文流行孤儿院,我就写茵默莱斯家的家人美好;
网文流行金手指设定黄金三章,我写到四十万字都要上架了,也没给主角一个特定的金手指;
网文流行修炼体系明晰,我笔下的“卡伦”到现在套用玄幻修真的模式,是连炼气期都没入,他现在依旧只是个普通人;
网文流行节奏明快,我就喜欢写主角去各家串门聊天,把主角遇到的碰到的每个人,都想尽可能地画出他们的素描。
包括罗特莎拉一家,我花了一整章在写他们一家的生活,可最后他们家依旧活了下来,嘿,我就是写着玩儿。
这个感觉就像什么?
就像前面剧情中在明克街128号二楼窗台,卡伦点着烟,在那儿笑,阿尔弗雷德与莫莉女士也跟着一起笑。
我像是个二傻子一样,在街上走街串巷,东逛逛西逛逛;
回头一看,
嚯,
好家伙,
你们居然都跟在后面跟着我一起猫着腰踩着我的步点跟着我的频率一致。
“你们要去哪里?”
“不是你这个作者在带路么,我们跟着你走的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啊。”
“不知道就不知道呗,多大点事儿嘛,继续走呗,还有你能不能每天走得快点,别慢腾腾的。”
这几天,我又总结思考了很多,新书写到四十万字时,我发现自己好像看见了我想追求的那个东西的样子了。
那就是,故事。
我一直在以一个“读者”的视角在写书,一直以一个“读者”的要求在鞭挞着我自己去写书满足自己喜好的书。
所以,其实一本好看的小说,它没有那么多的束缚,也没有什么规矩。
它的要求,仅仅是好看。
年轻时那会儿,我是真心喜欢恐怖流小说里的人性撕裂与画面震荡,那真的美;
写深夜书屋时,我当时的心态就是一条咸鱼,证明自己的能力,上架后,就翻了个面,继续晒太阳。
写《魔临》时,有点像是人到中年,非要文青一把,来一场“老夫聊发少年狂”。
写这本书时,
我就想着坐在椅子上,身子往壁炉边一靠,膝盖上放着一本书: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在这里,要感谢我的主编一索和我的责编朱砂。
这些年来,不管我有什么想法,不管我想写什么,我的主编给我的回复永远都是:你是个天才;然后,你随意。
感谢一路追随支持过来的读者们,没有你们的陪伴与支持,我不可能一直埋头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中,是你们,给了我这个机会,也给了我这个条件。
新书第一章发布时,
弹幕里很多人刷:广播,爷青回。
一晃,广播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当初和我一起沉迷在广播播音氛围里的读者们,中学的应该大学毕业了,大学的,可能已成了家,还有了娃。
何其有幸,茫茫人海中能与你们相遇;
更何其有幸,我们还能继续走下去。
今晚零点,应该会晚个几分钟;
《明克街13号》,正式上架!
唉,
真说不来什么豪言壮语打鸡血的话了,因为这不符合靠着壁炉讲故事老爷爷的画风啊。
他只会说:
那个,
屋子凉了,
能不能帮忙添把柴火?




明克街13号 第七十四章 他不是神!(求订阅!)
卡伦拿起勺子,舀出一勺炼乳加入咖啡中,随后倒入了些牛奶撒上了撮糖粉,最后,用勺子开始搅拌。
其实,原本他是想做个图案的,但又觉得自己做出来肯定不会好看,倒不如直接搅拌混匀告诉自己这才叫真的纯粹。
托盘上除了这杯奶咖,还有一个茶杯,茶杯里放好了茶叶;
一碟葡萄干、一碟方糖、一碟果脯;
右手端起托盘,左手则拿起一个刚灌满的热水瓶,卡伦走上了三楼。
恰好此时,三楼挂钟开始敲响。
当卡伦走到爷爷的书房门口,正准备放下热水瓶时,原本趴在窗台下的金毛起身过来,撑起身子,用爪子压下门把手,门向外打开。
门往外拉的同时,它爪子依旧搭在把手上,两个支撑着身子的后腿不停地往后蹬跳着。
最后,当门大开时,金毛撒开爪子,身体失去平衡,向后栽倒,翻了一个滚。
“呵呵呵。”
卡伦被逗笑了,在挂钟最后一声敲响时,走入了爷爷的书房。
金毛马上爬起来,也跟着进入书房,用后脚勾了一下书房门。
“咔嚓。”
门被带上了。
正当金毛准备露出可爱的笑容向主人摇尾巴时,却看见已经在书桌后坐下的卡伦双手很自然地放在正躺在书桌上的普洱身上。
普洱就安静地躺在那儿,任凭卡伦将自己当作暖手宝,同时还带着些许不屑地瞥了一眼坐在地上的金毛。
金毛甩了甩脑袋,走到书桌脚下,靠着书桌躺了下来。
捂完手后,卡伦翻开了狄斯放在书桌上的这本黑色硬皮的书。
书名也是《秩序之光》,但刊印时间应该比狄斯送给自己的那本要早很多。
书里有夹着信,而且不止一封。
卡伦翻开第一封的位置,恰好这一卷的书中内容是描述秩序之神在成神之前的故事,只不过这里倒是出现过光明之神的描述,但没有说是光明之神唤醒的秩序之神,而是指的是双方曾一同联手镇压过一尊邪神。
不过,这已经比自己那一刊要好很多了,自己那一刊里,光明之神根本就不存在戏份。
打开狄斯夹在这里的一封信,字体很严谨,是狄斯的风格。
这信应该是最近才写的,不是以前的“读书心得”,应该是专门为自己写的。
信中内容:
“在我年轻时,曾认为秩序是一条无法逾越的分割线,它将这个世界分出了黑白,将神的世界以及人的世界完成了隔离。
神的事,交给神去做,人的事,则交给人去做。
秩序,则是神与人之间的界限。
有了它后,
神就不能再粗暴地干涉人,人也就不用再诚惶诚恐地畏惧神。
神可以继续高高在上,人则能够抬起头,去欣赏神。
秩序之神就诞生于上个纪元,那个诸神争相现身的时代。
神与神在斗,
崇拜神的人之间也在相互厮杀,
以神为名义的战争,凌驾于国家与民族,成为了无法否定的必然因素,因为神,不允许自己被亵渎。
而秩序之神,
是唯一一个会选择自我惩戒的神;
他将自己犯了错的女儿投入凶兽之口,任其嚼碎,以这样一种方式,点亮了秩序之光。
或许,
这就是秩序之神的魅力所在,在那个神高高在上的时代,他身为神,却给神定下了规矩!
也是我信奉他,信奉秩序的原因所在。
在秩序之光的照耀下,
卑微的人类,第一次有机会,在神的面前,挺起胸膛。
神,
对于秩序之神而言,应该是一种实力的象征,而非身份的象征。
但渐渐的,
我发现我自己错了。”
……
“根据《秩序条例》,你被指控有叛教、背离秩序侮辱信仰等罪,现在我正式宣布对你提出质询;
狄斯,
你是否承认上述指控,是否承认你所犯下的过错!”
狄斯就站在教堂台阶上,看着前方的拉斯玛。
在拉斯玛的身体两侧,飘浮着两本书,一本是《秩序条例》,另一本,则是《秩序之光》。
秩序神教不是一个国家,但宗教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衍生出世俗和高端;
神殿的存在,就是真正的高端,神殿长老们掌握了秩序神教真正的隐秘,同时也拥有对秩序之神意志的传递和解释权。
身为大祭祀的拉斯玛,则是秩序神教世俗巅峰之一的存在,在教会运转的这套体系中,拥有名义上的最高决策权。
但在神殿长老面前,他只是一个在父母外出工作时留在家里帮忙照看弟弟妹妹的大孩子。
所以,包括秩序神教在内很多大教会的运行体制,就是真教合一;前者掌握一切,后者掌握前者。
“狄斯,你是否承认你所犯下的过错!”
拉斯玛发出了第二遍质询。
狄斯没有回答,他就站在那里。
其实,
眼下的氛围很微妙;
一个,一直在质问对方是否承认犯错;另一个,只是站着不说话,就已经拉出了无尽的嘲讽意味。
教堂内的画壁上,一侧画着的是神降临人间给人类带来福祉;另一侧画着的是神带领人,打败了恶魔重建家园。
这是一个小教堂,这个教堂虽然有神,却是一个缝合神;
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亦或者说,它的存在只是满足一下普通人的宗教精神需要。
拿一些似是而非的教义,编造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似模似样的一个教堂,看起来稍微和善一些的神父,就可以了。
甚至,你完全可以把这座教堂比作一个公园,是社区街道居民精神生活的一个必需品,和车站、医院、警局没什么区别。
但也正因为这样,
所以此时看向两侧壁画中,神和人们脸上所洋溢出的笑容时,真的是满满的讽刺。
壁画中的人仿佛在笑话:
“瞧,他都已经尊称秩序之神是妓女养大的了,另一个竟然还在不停地问他是否承认犯错。哦,你是聋子么?你是聋子吧!”
“狄斯,我再问你一遍,你是否承认你的过错!”
这是第三遍质询。
狄斯依旧不说话。
“狄斯,是你提出的谈判,我们也答应了你的谈判要求,因你的邀请,我们今日才来赴约。
所以,
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狄斯终于开口了,他说道:“我是邀请你们来谈判的,不是邀请你们来对我进行质询。”
说着,
狄斯伸手指向拉斯玛:
“如果你继续来问我的罪,那我就视为谈判结束,我们也就不用再继续浪费时间了,可以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拉斯玛的表情有些阴晴不定,他很想回头接收来自身后三位长老的意志,但他又很清楚,此时三位神殿长老不可能给予自己什么意见。
因为这不是什么光彩长脸的事,无论你如何去掩饰,今日这里正在发生的,它就是秩序神教高层内部的一场分裂,是神教历史上的一个污点。
神不可能去屈尊,或者说,不到万不得已时,神都会保持着自己周身的光辉不散;
神殿长老也一样,他们身上带着神性,自然会以更为严格的要求,来指导自己在俗世的一言一行。
所以,脏活累活,都只能交给拉斯玛去干,也必须拉斯玛去干。
神殿,不希望失去狄斯;
在那之前,需要竭尽全力,将狄斯拉回神殿之中。
“呵……”
拉斯玛笑了,他挥挥手,身边悬浮着的那本《秩序条例》直接落在了地上。
然后,
他继续主动向前,走向狄斯,但没真的走到狄斯跟前,而是在最前排的长椅上坐了下来,看着站在台上的狄斯:
“其实,我不认可那些对你的指控,我认为那些都是非议和妄言。
茵默莱斯家是秩序神教内传承很久的家族,几乎每一代的茵默莱斯都为秩序神教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所以,
狄斯你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呢?
另外,
先前你对秩序之神的称呼,
我也不觉得是什么过错,
因为我的母亲就是一名妓女,我就是被妓女养大的;
所以……”
拉斯玛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所以在我耳中,妓女养大的这个词组,并没有什么冒犯的意思,反而让我觉得很温暖,因为这让我想起了我那早已去世的母亲。”
狄斯看着拉斯玛,
最终还是后退了半步,
向拉斯玛半鞠躬:
“抱歉。”
坐在长椅上的拉斯玛反倒是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摆手道:
“没关系,没关系的。既然你愿意收回刚才的话,那我们现在就可以进入真正的谈判。你看,我已经将《秩序条例》丢在了那里,现在在我身边飘浮着的,只有《秩序之光》。
我现在不是神教的大祭祀,你也不是神教的审判官,你我之间,没有身份的差异,我们都是信徒,是秩序的信徒,是秩序之神的信徒。”
“不,刚才的那句话,我不会收回。”
“额……”拉斯玛愣住了。
狄斯的目光,落在了那三位神殿长老的身上:
“或许你们三位中,有人知道,我刚刚说的那句话,到底对不对?”
西蒂在此时向前一步,
沉声道:
“放肆!”
狄斯目光微凝,伸手指了指西蒂:
“看来,你并不知道。”
这时,
外围上百名秩序神教红衣神职人员开始主动吟诵,他们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基点,以自身的信仰之力作为连接,很快,就在这座教堂的上方,凝聚出了一尊巨大的神座虚影……秩序神座。
所有红衣神职人员在此时全都飘浮了起来,几乎同时都闭上了眼。
“以吾尊奉之神的名义,祈求您的神威降临,擦拭秩序的尘埃。”
“以吾尊奉之神的名义,祈求您的神威降临,擦拭秩序的尘埃。”
在这近乎汇聚成音浪的呼唤声下,秩序神座,开始缓缓地下压。
最后,
一阵似乎可以波及到灵魂深处的震荡以这座教堂为圆心向四周扩散了出去。
一切“尘埃落定”后,
这尊秩序神座的四个座脚,立在了教堂的四周,这座教堂,则被完全覆盖在了秩序神座之下。
与此同时,
教堂内那位缝合神的雕塑,开始逐渐地扭曲;教堂两侧墙壁上的壁画,也开始了融化。
最终,
狄斯身后的那位缝合神,彻底变幻了模样,从人,变成了一把剑,这是秩序之剑的形态;
而两侧墙壁上原本那位缝合神的壁画,则重新化作了一个个黑色骑士的身影。
这些骑士骑在马背上,
有的拿着弓,有的拿着刀,有的拿着马槊,有的举着盾……
他们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但面容部分,却都是黑黢黢的,完全看不清楚五官。
骑士,总共有十二名;
在秩序神教的神话叙述中,他们是十二名被秩序之神“复活”的强者,在被秩序之神召唤归来后,成为秩序之神最忠诚的守卫,同时也是秩序之神意志的贯彻者。
他们,甚至猎杀过神祇。
一个黑点,自教堂屋檐上滴落,最后,黑点开始快速地扩大,最终,将这座原本以洁白色调为主的教堂,变成了以黑色肃穆色调为主的……秩序审判场所。
拉斯玛没改变坐姿,他翘着腿,显得很闲适。
这倒不是装的,一开始的不适应之后,他完全是放开了。
因为这不是他能参与的游戏,甚至,他连主持人都不算,只不过是起一个在中间过渡的作用,既然如此,他还需要什么心理负担呢?
拉斯玛又开口道:
“狄斯,只要你现在愿意低头,秩序神殿的大门,依旧为你敞开。
秩序之光,将依旧照耀你我,神会原谅你的一切。”
“拉斯玛,你知道秩序之光的真相么?”狄斯问道。
“秩序之光象征着秩序的无上威严。”拉斯玛赞美道,“是能够照耀神与人之间关系的光束,宛若慈父的目光。”
狄斯摇了摇头,道:
“安卡拉小时候有一次心情不好,秩序之神为了逗她开心,给了她三张紫色书签,让她写下三个她讨厌的神祇的名字。
没多久,那三名神祇陨落;
安卡拉笑了。”
“这正是秩序之神人性的一面,也是我们秩序神教区别于其他神教的根本所在。”拉斯玛说道,“那三张紫色书签,也成为我秩序神教身份象征,唯有神殿长老,才有发放这一书签的资格,象征着以秩序之名,行惩戒之责。”
狄斯则道:
“那为什么后来,安卡拉犯了错后,秩序之神会将她投入凶兽之口,让那头凶兽,咬碎了她的肉身与灵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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