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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文里喜当妈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浣若君
所谓的黑市,也并不大,就只是在一处民宅里,有人在卖些东西而已。
但是,果真有调绒布,而且,一批只需要五毛钱。
但是,卖东西的人也叫苏向晚没有想到。
“向晚,你也来买姐的调绒布?”居然是宋二花,她还挺热情,赶忙把苏向晚让进屋子里去,就说:“来来,向晚,我这儿有调绒布呢,姐免费送你几匹,要不要?”
宋二花在城里做点小买卖,专门爱捡人的小便宜的。
原来也颇瞧不起苏向晚,不过,自打金换死了之后,她却不像原来那样,只钻头弥缝的问老太太骗钱了。
她自己背着布,走一个地方,卖一圈儿东西,然后再走一个地方,再卖一圈子东西,至于调绒布,苏向晚估计,她也是从哪儿贩来的。
“对了,这村里有个谷南,二姐你认不认识?“苏向晚问说。
宋二花赶忙说:“她是个大好人,还是咱红旗公社的妇女主任,最近啊,就是她专门邀请我到她们公社来卖东西的。就这地方,也是她给我提供的呢。”
“对二姐你这么好,为啥啊,要万一给人抓到摆黑市,她的妇女主任恐怖得给撤掉吧?”苏向晚说。
“她啊,看上咱家庭秀了,想让我给做媒呢。”宋二花笑的颇有几分暖昧:“也不知道她在那儿见的庭秀,总之,一大姑娘,也算一见钟情吧,主动要我保媒,介绍。”
宋二花自已家的几个孩子已经长大了,大虎在帮她整理调绒布料,二虎在帮她数钱,俩小伙子倒是挺精神的。
“大虎,为啥不过来问你舅妈好?”二花看大虎还在那儿整调绒布呢,就说。
大虎把手一揩,从布料里翻了一块花布出来,就问二花:“妈,我想把这块布送给吱吱,成不成?”
二花是个小器的人,但是,儿子既然说出来了嘛,也不能说不送,就说:“送吧,送给咱的吱吱,也裁件衣服穿。”
宋青山可是个团长啊,大虎和二虎都想当兵,只是年龄还不到,要真当兵,那不全得找宋青山。
而宋青山对于吱吱的喜爱,大家是看在眼里的,不巴结吱吱,还巴结谁呢。
不过,苏向晚才不肯要宋二花的布呢,毕竟苏向红给吱吱要来的衣服,就够她穿很久了,她没必要为了一块布,最后承宋二花一个人情。
这不,她自己抱着孩子,也不往别的地儿,就往红旗公社的大麦场上走。
一般来说,妇女主任上班的地方只有两个,一个是办公室,还有一个,就是大麦场了。
她打算仔细观察一下,那个谷南究竟是个什么来路。
结果,刚走到红旗公社的知青点,一间屋子里就传来一阵骂声。
“李承泽,你就是条白眼狼吧你,我白养你了我,啊?不是,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我让你把钱包放进苏向红的衣服兜里的?”是昨天那个女人的声音。
紧接着,一个孩子被从屋子里搡出来了:“滚,赶紧滚,爱哪哪儿去,我真是白白的疼你了,爱你了。”
这孩子正是李承泽,还是昨天那件破破烂烂的衣服,被人从屋子里推出来,就在门外茫然的站着呢。
“真是,想当初没人要你,你跟条野狗一样在外面跑着,是我给你饭吃,是我给你地儿住,你倒好,恩将仇报,居然还跑到红专学校去告发我。”
知青点上,有几个知青在劝里面的人呢:“谷南,你怎么又给孩子发脾气啦,挺可怜一孩子嘛,要养也是你自己愿意养的,不想养就送人了呗,何必总是打打骂骂的?”
里面的谷南说:“不是,这孩子品型不好,他总是乱说话,估计钱包就是他自己放到那个女学生的兜里的,现在还怪我,今天早上公安局的人来,还训了我一通,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那就把他赶走算了,品型不好的孩子,没必要养着,真的。”这个知青说。
李承泽两只小拳头捏的紧紧的,一言不发的站着呢。
突然,里面的人就说:“好啦承泽,进来吧,你看你那小可怜的样子,来给咱们做饭吧。”
李承泽拳头依旧捏着呢,但是,一听谷南还愿意要自己,立马精神就打起来了:“好的,干妈。”
他倒是很会干活儿,搬出煤油炉子来,又把只小锅子拿到井畔,打了水出来仔细的洗着,洗干净之后,往里面倒了点清油,又扔了点葱花,洒了点盐巴,再添上水,等水开了,扔了一把挂面进去,就蹲在井台畔,等着面锅子开呢。
小家伙系裤子的一点布头带子,眼看就要断了,那腰啊,细的就跟苏向晚刚来的时候的狗蛋似的。不过,现在狗蛋吃的好了,腰可比他的粗多了。
眼看天已经中午了,苏向晚也饿啊,转身回到宋二花摆摊的地方,宋二花自己也正在做饭呢。
一样的,清水里煮出来的面条,宋二花今天倒是挺热情,给小宋庄的妇女们一人下了一碗面。
大家买了她的布,再吃她一碗面,小宋庄的妇女们全都可开心了,其乐融融的。
苏向晚吃完了面,就问赵二虎:“你认不认识那个李承泽,就是这村子里,妇女主任谷南的干儿子?”
“认识啊,怎么不认识。”二虎说:“我们就是他叫来的呢,他可厉害了,还能自己发电,还会做炮仗。”
“炮仗?”苏向晚一听,眼睛就亮了:“咋个做炮仗?”
宋二虎摇头说:“不知道他咋做的,反正,他自己做了炮仗给我,一个我给他三分钱,完了我自己卖五分,还能赚两分呢。”
好吧,苏向晚对于谷南和李承泽,是愈发的好奇了。
这小家伙,看来是从小就有些本领的。
她说:“这不正好中午,你去把他叫来,我看看他,成不?”
赵二虎有点不愿意:“那孩子吧,不太好搭话。”
结果,苏向晚刚一抬头,就见个少年在自己面前站着呢:“阿姨,你找我干啥?”
苏向晚一看,这不正是李承泽吗?
小伙子还挺得意,但也满脸的戒备,离的远远儿的,手在搓他那条裤带头子:“我认识你,你叫苏向晚,你丈夫叫宋青山,是个团长。”
苏向晚把这孩子给拉到了一个角落里,就问:“你知道我刚才在跟踪你?”
李承泽抿了抿唇,说:“我家有俩样东西,还在你们手上呢,是你丈夫私吞的。”
“谁跟你说的,我跟你又不认识,你有什么东西在我手上?”苏向晚故意反问。
虽然看起来深沉老辣,但到底是个孩子,他说:“我外公的俩样东西。”
苏向晚顿时就笑了:“小财迷。”原来说的是小玉藕和小玉西瓜。
这小家伙跟驴蛋和狗蛋还不一样,他是属于特别有自尊心的那种,一下子脸就红了:“不是我自己财迷,那本来就是属于我外公的东西,他给了宋青山和宋庭秀,但我外公死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出现过,他们可是我外公的干儿子,我外公到死的时候,还在担心他们过的好不好。可他们跟别人都一样,只贪图我们家的财产。”
却原来,他来到清水县,但是没有找宋庭秀兄弟的原因,是因为他到了以后,估计远距离观察了一下,觉得宋庭秀兄弟跟外面那些人一样,也想掌控他,并且拿他外公的财产,于是,在书里,就跟一群盗窃犯了,而现在,跟了谷南了。
小伙子,倒是很有心机。
苏向晚正色说:“那你知不知道,你太外公是个盗墓贼,而那两样东西,都是他从家的墓里头盗出来的,你要这样说,那墓的主人不也该来找你?”
“这世界上又没有鬼。”小家伙理直气壮的呢。
苏向晚说:“没鬼,但是,那也属于是公物,将来我要交到博物馆的,我还得劝你一句,不要老想些仇仇恨恨的,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完了。栽赃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说她偷人钱包这种事情,可不是满嘴说着大话的人能干的,你满嘴大话,你还栽赃我妹。”
李承泽的脸红了一下,还想说啥呢,吱吱突然就抬手,在他腿上敲了一下:“吵,吵。”
她这是不准李承泽和妈妈吵架。
苏向晚记得原书中提过,说李承泽和吱吱的相遇是这样的,当时李承泽是在给公安抓捕的过程中,抢了吱吱当人质的。
本来,出逃以后,人质就应该给放掉,或者杀掉,但是,他没有放,也没有杀吱吱,反而是一直带着她四处跑,把她当妹妹养着。
到最后,把吱吱养到愿意死心踏地,为他而死的地步。
苏向晚牢记一点,就是不想叫这个将来的毒贩子接触吱吱,但没想到这转眼,就让俩人碰上了。
“对了,你昨天也一直是在跟踪我吧,不然怎么那么巧,百货商店,红专学校,我碰见你两次?”苏向晚再问李承泽。
昨天他突然出现了两回,应该不是偶然,是那个谷南吧派他跟踪着她呢。
李承泽脸红了红,但是没否认,只说:“她说,你这个女人心思可坏了,你家那几个孩子人也不怎么样,总之,你们家没好人。而且,我干妈的爸爸可是师长,整个省里数一数二的大官,你可不能把她给怎么样。她养着我也是冒了很大风险的,我愿意帮她干任何事。”
当然了,现在讲究的就是一个父亲英雄儿好汉,父亲软怂儿懒蛋,像他这种孩子,一般人是不敢养的。
苏向晚现在已经能确定,谷南跟她一样,也是个穿越者了。
原书中的谷南,确实是将来的省级干部,但是,她可没有嫁给宋庭秀,而现在这个,为了想嫁宋庭秀,专门让宋二花给自己做媒,又还栽赃苏向红,用的都是下三滥的手段。
至于抚养李承泽,那更是一种投机。
李承泽不想再多说,转身就准备要跑了:“我该走了,还有,如果你要把我的东西送到博物馆,那我就原谅你。我干妈现在要竞选当咱们县里的文化宣传员呢,她说,你们红星公社把你也报上去了,她不会让你当选,而且还会让你出丑,估计我得干点坏事,所以,现在,我先赔你一个东西。”
小屁孩儿,还原谅,还赔东西?
这是打一棍子,再给她一颗糖吗?
而且,这小家伙显然良心未泯,但又不得不为了干妈而做事,看他纠结的那小样子,怎么那么可笑?
“你和我说的话,你会告诉你干妈吗?”苏向晚看这家伙要跑,一把就给拽住了。
李承泽唇都咬白了:“我肯定不会的,当然,你也不会知道我准备干什么,对吧?”
吱吱正在契而不舍的,拿小拳头砸这个大哥哥呢,一下又一下,打不管用,索性就拿脚去踩,使劲的,踩着李承泽的两只破鞋子。
苏向晚一松手,李承泽转身就跑。
在红旗公社都呆了半天了,村里几个妇女都不想再呆,想回去了。
苏向晚想了半天,走之前,专门跑到红旗公社的宣传栏前转了一圈,毕竟要是妇女主任,宣传栏就该是她负责的。而一个人的字,以及她写的东西,这是最能暴露一个人品型,以及习惯,来历,各方面的。
结果没想到,一到宣传栏前,苏向晚就豁然开朗了:黑板上的字是个女人写的,而那手字,她比任何人都认识,为什么呢?
因为她和堂妹苏小南俩是一起长大的,俩人小时候经常互抄作业,别人的字她或者认不出来,苏小南的字她认的再清楚没有了。
好家伙,原来是苏小南穿过来了。
而且,既然一直鬼鬼祟祟,悄悄摸摸的让个孩子跟踪她,那么,苏小南肯定也知道她穿过来了,肯定也非常怕她。
本来,苏向晚一直觉得,自己只要带好了几个孩子,别的事情都是小富即安,没有求过一个走仕途,当干部.
可是,苏小南想让她出丑,她可就不能忍了。
竞选不可怕,谁落选谁尴尬。
本来苏向晚都没想着当个文化宣传员的,但既然苏小南想跟她争,那咱就争一回?
而苏向晚一直没搞懂,李承泽说要赔她个啥东西,结果,等她回到家,就发现,拖拉机的下面,绑着一只肥腾腾的大鹅呢。
要放在上面,估计还能活,但是,因为他是绑在拖拉机的斗子下面,大鹅已经给吊死了。
所以,这只大鹅应该是李承泽为了干妈,不得不让她出丑,但是,又赔给她的道歉礼物?
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啊?
宋青山今天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苏向晚看起来挺高兴。
当然,妈妈的脸色,是家庭的晴雨表。
妈妈开心,全家都高兴嘛。
见妈妈正在宰大鹅,狗蛋就不停的擦着口水,看一眼,再擦一遍。
“妈,这鹅咱们咋吃啊?”刚跟老牲头学了半天功夫的驴蛋一进门,就扑到大鹅面前来了。
苏向晚拨光了毛,还得烫,还得用火烧,才能把只大鹅给处理干净:“铁锅炖大鹅,甭提多香了。”
宋青山说:“谁给的?”
苏向晚没说话,她总不能说,是李承泽给的吧。
“对了,我要竞选咱乡的文化宣传员,这事儿你也知道知道吧。”苏向晚说。
宋青山虽然对此没兴趣,但也得装出个有兴趣来:“是不是当选了以后,得整天四处汇报,搞宣传工作?”
苏向晚嗯了一声:“大概吧,但我自信能平衡好家庭和孩子。”
“需要我帮忙吗?”宋青山再问。
苏向晚倒是有点吃惊了:“你不反对?”
宋青山回答的非常诚实:“我见过你给村民们开会,你要真的从政,会是一个好官员。”
能活学活用的那种。
就是可惜一点,她要带孩子,吱吱又还这么小,真正让她当官,估计现在她也没那个精力。
那就暂时先哄两句好话吧,反正她爱听。
正视了妻子片刻,宋青山说:“我这人向来不偏袒谁,就是东海和西岭,我也不会偏袒他们。但我觉得吧,你要走仕途,真的能造福一方百姓。”
这男人,苏向晚心说,他怕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吧,马屁能拍的叫人这么舒袒?
怎么办,身为穿越者。
看着这么个愣头青,好想给他解锁一百种姿势啊。





军婚文里喜当妈 第48章反栽赃
第48章反栽赃
转眼, 就是乡上竞选文化宣传员的日子了。
谷南可以说是特别的紧张啊。
没错,她就是苏小南, 也是个穿书者。
有一天, 她正在给书写结局,写到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兄弟自相残杀,宋西岭拆了宋东海的义肢, 把他扔到铁轨上, 眼看着火车呼啸而来,正在狞笑的时候, 宋东海一枪爆了宋西岭的脑袋, 然后被铁轨碾压的粉身碎骨的时候, 她莫名其妙的, 就穿越到书中世界里来了。
奇怪的是, 她没有穿越成女主角, 反而是穿越成了里面的一个配角,应该说,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角色。
在原书中, 谷南是一个爱劳动, 乐观向上的好姑娘, 会一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做到县长, 再做到省长, 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水。
但是,醉心仕途, 终身未嫁。
穿过来之后, 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 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 那就是嫁给书中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宋庭秀。
宋庭秀性格虽然有点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在原书中,宋庭秀是一直默默的,喜欢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所以,她明知道宋庭秀会喜欢上苏向红。
于是果断出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庭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花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庭秀。
当然,身为师长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的。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色,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姐。
堂姐苏向晚,从小就家庭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种优越感伪装的特别好。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子,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点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点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庭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姐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来那种抹不去的优越感。
当身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做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道。”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水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中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子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精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出两百多块钱来。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子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干儿子,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苏向晚已经把它给吃掉了,好吧,恩是恩,义是义,他虽然要犯错,但已经弥补过苏向晚了,对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无错的了。
因为是周末,苏向晚也非得带着她的俩小傻蛋儿不可。
宋青山还得去加班,把苏向晚放到会场之后,就赶到水库上去了。
前几天从宋二花那儿买了很多调绒布,苏向晚给狗蛋和驴蛋一人做了一件调绒面的无头小背心儿,做的时候简单,穿上以后,俩人一个赛一个的,就像电影里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苏向红从城里要来的小裙子,头上还有一顶小凉帽呢,黑白相间,凉帽子上还有个软嘟嘟的小熊猫。
又白又嫩的小丫头,见谁都愿意让人抱一下,一把摸过去,简直不要太舒服。
熊蛋妈和陶红武是小宋庄的村民代表,也准备要去参加选举,俩人抢着抱小吱吱呢,毕竟小宋庄闺女少,家家生的都是儿子,小吱吱在村里,现在可是唯一一个小闺女儿,村里谁不喜欢多抱抱她啊。
进了乡镇府的大院,各村的代表都已经到齐了。
而且,今天,宋二花还专门给苏小南约了宋庭秀,让俩人在开完会之后,见个面。所以,苏小南特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衬衣是现在最珍贵的,的确凉的面料。
裤子,是现在最流行的灯芯调绒布。
谷南本身的相貌,跟上辈子的苏小南很相似,总得来说,就是平平无奇。但是,架不住她家庭好,有钱呀,而现在的姑娘,可不讲究本身长的有多漂亮,光是一件的确凉的衬衣,就会吸引一大片的目光。
所以,苏小南一进新兴乡政府的院子,顿时,就引来了诸多人的围观。
“的确凉呀,这一米怕很贵吧?”有些妇女悄声的议论着呢。
还有小伙子鼓起勇气说:”这姑娘的家庭背景一定特别好,不然的话,怎么穿得起的确凉?“
“肯定是个知青,你去追她吧?”
“不敢,我哪追得起这么漂亮的姑娘啊?”
听着这些窃窃私语的声音,谷小南愈发的开心了。
而就在这时,她看到堂姐苏向晚也进乡政府的大院了。
看到堂姐苏向晚的那一刻,苏小南就差点跳起来。因为,她发现堂姐一个人带着仨孩子,但是一个个都穿的可干净,可精神了。
尤其是宋西岭,原本就该是一坨提不起来,糊不上墙的烂泥巴,可你看他现在的样子,小花布褂子穿着,小头颅仰的高高的,要多精神就有多精神,看了简直叫人可恨。
苏小南有点暗悔,她好像自打收养了李承泽之后,都没给这孩子买过一件好衣服。不过,看李承泽阴森森的目光盯着苏向晚呢,她就说:“孩子还是朴素点的好,苏向晚那么惯,会把孩子惯坏的,干妈虽然不在物质上给你很多,但干妈一直在精神上爱你,明白吗?”
李承泽居然说了句:“干妈,我知道你很爱我,但是,我不喜欢你总让我偷别人的东西。“
“我不是说了吗,苏向晚和宋青山两口子本身就不是好人,而且他们一直都是在利用你,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是为了你的家产不被他们剥夺,你还不明白吗?”苏小南说着,学苏向晚的样子,亲昵的搂了搂这孩子。
李承泽轻轻推开了干妈,远远的望着刚进会场,肩上背着个小女孩的苏向晚。
小女孩看起来萌嘟嘟,软嘟嘟的,也在看着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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