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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双鬼剑士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龙无忧
在不使用冥炎的情况下,嬴天一确实只有五阶的实力。别人或许看不出,但魔剑却能清晰感应到。
五阶,对于魔剑来说,还真是不堪一击。他就不信实力不弱于它的冥炎刀会甘心被弱小者掌控。
然而冥炎刀在认嬴天一为主后,早就知道了嬴天一的一切情况。
自己的主人可不是什么弱小的人类,而是即将觉醒的伟大死神,跟着这样的主人哪会丢脸,只会获得更多的荣耀。
“贼子,你自甘堕落为魔魂,抛弃以往的荣耀,本就是身为武器的耻辱,有何资格说我。吾主乃英明之主,容不得你放肆。受死吧!”冥炎刀本就不待见这把该死的魔剑,如今通过几番交手,摸清了魔剑的底细,更是下定决心非要摧毁它。
看着两把武器上下乱窜不停交击,嬴天一还真感觉有些好笑。
魔剑明显很狡猾。还喜欢自称大爷;冥炎刀说话喜欢拽古文,气势十足,还十分维护自己的主人,确实比魔剑更可爱。
从两把武器相互的称呼中,嬴天一也看出了一些别的情况。
比如魔剑称呼冥炎刀为“老家伙”,由此可见冥炎刀的存在时间很久远,魔剑肯定比冥炎刀年轻。
而冥炎刀居然说魔剑是自甘堕落的魔魂。从中可以猜测,魔剑-阿波菲斯确实和一般的神器不同,估计背后有什么故事。
又对拼了几招,魔剑有些不耐烦了,气愤道:“老家伙,这是你逼我的。死了可别后悔!苏醒吧,怨恨的灵魂!”
“轰隆隆……”
随着魔剑的召唤,洞穴地面突然震颤开裂,四具石棺从地下缓缓冒出。
“我靠,秽土转生。这家伙还会忍术啊!”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嬴天一忍不住惊呼出声,记忆中看过的《火影忍者》剧情清晰浮现。
“砰砰砰砰!”
四具石棺的盖子同时翻落在地,显露出里面的人影,三个骷髅架子,外加一个幽灵。
嬴天一刚才还在奇怪,悲鸣洞穴中应该有四个比较厉害的亡灵,但他却没有感应到它们的存在,只发现了一群杂鱼。
如今石棺打开,他立刻感应到那四个亡灵的气息。如此看来,那四具石棺应该不简单,居然能阻隔他的感应。
至于石棺中的亡灵是什么人,嬴天一倒是十分清楚。
三个骷髅架子应该是盗墓王、血风暴哈迪、骷髅凯恩,那个幽灵则是死去的帝国魔法师琳恩。
盗墓王和血风暴哈迪都是盗贼,刚巧死在了悲鸣洞穴,生前实力也不弱,都被魔剑培养成高级亡灵。
骷髅凯恩则是紫雾团的首领,一名强大的剑士,据说当年实力不弱于四大剑圣。
空中幽灵琳恩也不是善茬,擅用暗系魔法,比剑士难缠多了。
随着四个高级亡灵走出石棺,看清它们样子的诺羽掩嘴惊呼道:“那个……那个是琳恩!她居然变成了幽灵!”
幽灵和其他亡灵生物不同,一般都保持着生前的样貌。
此时漂浮在嬴天一二人前方的幽灵,级别似乎很高,已经能凝出实体,身穿破烂的黑裙,一头白发垂及腰后,脑袋上还长有两只弯曲的恶魔犄角,手中拿着一根法杖。
幽灵的身材很好,前凸后翘,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幽灵的面貌,居然是一个年轻俏丽的少女,只不过双眼泛白冒着幽光,很明显已经失去理智。
随着四个高级亡灵登场,魔剑-阿波菲斯发出一阵狂暴的剑气,逼退冥炎刀,趁机退到一个骷髅架子身旁。
“老家伙,让你见识一下本大爷的厉害!”魔剑一边叫嚣,一边主动飞到那个骷髅架子手中。
随即,只见那个骷髅架子似恢复了无穷活力,动作瞬间变得敏捷,纵身一跳,挥剑朝冥炎刀斩下。
“铛铛铛!”
一连三剑,速度明显比刚才快出一半还多,逼得冥炎刀连连后退。
“哈哈哈,老家伙,看到了吧!本大爷只要控制着傀儡战斗,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魔剑指挥着亡灵傀儡战斗,一来就占了上风,得意洋洋叫嚣道:“认输吧,你那个人类主人根本帮不了你的。”
“可恶。贼子休得猖狂,看我破魂斩!”冥炎刀感觉在嬴天一面前丢了脸,恼羞成怒,不顾一切爆发全力。浑身燃烧起熊熊血炎,朝魔剑激射而去。
“那个是……凯恩?居然连他也成了魔剑的傀儡!”诺羽发现手持魔剑的那个骷髅架子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很是眼熟,仔细一辨认,竟然是昔日堪比剑圣的凯恩。
骷髅凯恩在魔剑的操控下,将生前的实力超常发挥,再配合魔剑的威力,打得冥炎刀节节败退。
武器毕竟只是武器,一旦离开人的操控,再强也无法战胜人与武器的结合。
冥炎刀爆发全力,也拿骷髅凯恩和魔剑的组合毫无办法。心中焦急万分,又不好意思向嬴天一求助。
“魂殇,回来!”毕竟是自己的武器受欺负,嬴天一有些看不下去了,伸手召回冥炎刀。
冥炎刀趁着被逼退的间隙。飞速回到嬴天一手中,愧疚道:“吾主,属下实力不济,有愧您的期望!”
“不怪你,武器毕竟要在主人的手中才能发挥威力!”嬴天一眼神一凝,浑身燃起漆黑的冥炎,瞬间传递到冥炎刀上。将刀背上血色炎火染得漆黑。
“嗡嗡嗡!”
得到冥炎的温养,冥炎刀微微震颤,气势瞬间暴涨。
呼的一声,宽大的黑翼自背后伸展开来,产生强大的推进力。嬴天一手持冥炎刀,浑身燃烧着熊熊黑火。急速前冲,举刀劈下。
“铛!”
魔剑原本并不在意嬴天一这个弱小的人类,可是当嬴天一爆发冥炎挥刀袭来,顿时让它感到一股强烈的危险气息。
来不及躲避,魔剑只能控制着骷髅凯恩举剑格挡。
可是就在挡下冥炎刀的瞬间。刀身上漆黑的冥炎居然顺着两把武器相交处急速蔓延,只一个眨眼间就烧到了魔剑和骷髅凯恩身上。
“啊……这是什么鬼东西,好疼啊!”
黑色冥炎能腐蚀世间万物,包括灵魂。当魔剑被冥炎侵蚀,顿时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森寒之意直透肺腑,剑身还未破损,但内在的魔魂却受伤了。
手持魔剑的骷髅凯恩更惨,只一个眨眼间,那一身骷髅架子就被腐蚀一空,彻底消散在世间。
魔剑察觉到嬴天一这个人类太厉害,完全超出它的预料,本想留着不用的另外三个高级亡灵,立刻被它控制着冲过来。
可谁知,嬴天一只是轻轻瞪了瞪眼,那三个高级亡灵就和之前的杂鱼亡灵一样,又乖乖趴到地上不动了。
魔剑此时急得要死,第一次感觉到恐惧为何物。
正当它想不顾一切逃跑时,剑身上燃烧的黑色冥炎又化身催命咒,使劲腐蚀它的魔魂,但却不伤害剑身。
终于,魔剑挺不住了,“当啷”一声掉落在地,剑身微微发颤。
眼看着之前还很嚣张的魔剑,被嬴天一一刀解决,冥炎刀-魂殇忍不住得意道:“贼子,在吾主的威能之下,你也只是个蝼蚁,如今还有何话说?”
“饶……饶命,我认输了!”魔剑倒是很识相,立刻讨饶了。
嬴天一面无表情走上前,俯身拿起魔剑,说道:“认我为主,饶你不死!”
“是,是,小的愿认您为主,您……去死吧!”魔剑先开始还装作很顺从很怕死,可当嬴天一准备去感应它的魔魂,彻底掌控它时,魔魂瞬间爆发,不顾一切反噬嬴天一的灵魂。
结果……
“啊……我错了,饶命啊!”
面对嬴天一完全由冥炎构成的灵魂,魔魂宛如一只大虾自己跳进油锅里,痛苦得差点死掉,拼命嘶叫着求饶。
“竟敢反噬吾主,愚不可及!”冥炎刀有些酸溜溜的说道:“吾主乃伟大的死神,宇宙秩序的维持者,能侍奉吾主乃是无上的荣光,你这小小魔魂休要不知好歹!”
虽很不情愿多一个同伴,但冥炎刀也认可了魔剑的实力,觉得它有资格被嬴天一使用,这才帮着主人劝降桀骜不驯的魔剑。
“死神?”魔剑猛地一愣,随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再也没有丝毫嚣张之态,谄媚的说道:“您早说啊!要是我知道您是伟大的死神,早就主动投降了,何须劳您费力!主人,我是魔剑-阿波菲斯,愿为您效犬马之劳!”
用不着嬴天一再动手,魔剑立刻放开所有防备,乖乖让嬴天一在它的魔魂上烙下灵魂印记,彻底掌控魔魂。
冥炎刀见事已成定局,自己再也不是主人手中唯一的武器,酸溜溜嘟囔道:“贱骨头!”
“嘿嘿,老哥过奖!以后你我就是兄弟,让我们一起为主人扫平一切阻碍。主人千秋万载,一统宇宙!”不愧是狡猾的魔剑,脸皮也确实够厚,刚才还和冥炎刀打生打死,这会儿就称兄道弟,还不忘给嬴天一送上香甜的马屁。
嬴天一没空理会这一刀一剑拌嘴,心神沉入魔剑的魔魂之中,了解魔剑的过往。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把魔剑果然不简单,以前居然是一把史诗级武器,游戏中根本没有半点记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ps:幻月大人很无奈,为姐姐大人感到不值,却又劝说不了她。别人每章两千多字,能骗不少点击量,可姐姐大人每一章都搞得无比饱满,这本书已经90多万字了,愣是只有200多章节,活该点击量那么少。既然喜欢写作,那就稍微像样一点,姐姐大人这种态度实在令幻月大人失望!





无双鬼剑士 226 憎恨,魔剑-阿波菲斯的诞生!
数万年前。
当时的阿拉德大陆非常庞大,并非只有如今这么点地方。
如今被西面格兰之森、北部斯特鲁山脉、东方亚诺法森林、以及南方大海四面包围的阿拉德大陆,在数万年前,仅是当时那块大陆南方的一角。
数万年前的阿拉德大陆,文明璀璨,种族繁多,远非如今可比。
但也正应了那句话,盛极必衰!
繁荣一时的阿拉德大陆在发展到一个后,战争频繁爆发,大陆陷入一片混乱。
当时大陆上的居民,尤其是发展出高度文明的人类,由于长期安逸,毫无战事,导致战力不足,士气匮乏,在战争中节节败退。
反倒是居住于北方的兽人,文明程度发展不高,但民风彪悍,举族皆兵,把包括人类、矮人、精灵在内的其他种族压着打。
战火蔓延全大陆,强悍的兽人族不停侵占其他种族的地盘,在尝到战争带来的好处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有一次人类联合矮人,一起在一处平原上与兽人交战。
当时战死者无数,战场上随处可见不同种族的尸体,遍地都是残肢断臂和鲜红的血液。
很巧的是,那处战场地底下,有一块奇异的紫水晶。当地面上的鲜血渗透入地下,竟然被那块紫水晶吸收,慢慢发生了变化。
随后那块地方又爆发了几次战争,更多的鲜血渗透入地,被紫水晶吸收干净。
终于,紫水晶吸够了血液,破土而出,按照自身的本能,以战场上遗留的那些武器为蓝本,将自身变化成一把双手巨剑。
没过多久,一个到战场上来捡破烂的流浪汉。发现了一把紫光闪闪很是华美的双手剑,以为自己捡到某个贵族遗落的宝贝了,扛起那把剑就跑。
之后,流浪汉路遇兽人强盗。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想交出捡到的那把紫水晶剑,看能不能保住性命。
可谁知,当他双手握住剑柄,立刻感觉到自己体内的鲜血似乎被这把剑吸收,而他的身体却突然间充满力量,心中产生强烈的信心,觉得自己是不可战胜的,毫不犹豫挥剑与兽人强盗战成一团。
等到流浪汉再次清醒过来,惊恐的发现自己居然没死。甚至一点事也没有,但他周围的地上,却残留着很多兽人强盗破碎的尸体。
流浪汉后怕不已,拼命逃回家,被他握在手中的那把紫水晶剑。也被他不知不觉带了回去。
大陆上战争还在继续,不喜争斗的精灵族一退再退,已经躲进了大陆最南方的格兰之森。顽固的矮人和性情坚韧的人类,却一直坚持着与兽人对抗。
就在人类与矮人的联军眼看着就要彻底败亡时,一名英雄出现了。
那是一名手持紫水晶剑的人类,一出场就孤身闯入兽人大营,斩杀兽人指挥官后全身而退。
之后。那名人类英雄率领残余部队,主动袭击兽人城市,以连场胜利为自己换来无尽的荣耀。
有了战功,有了名声,自然少不了高官厚禄。
那名人类英雄先是被封为公爵,紧接着又迎娶人类帝国的公主。甚至于在老国王死后,登基为帝。
谁也不知道,那名英雄原本只是个贫穷的流浪汉,只因为捡到一把紫水晶剑,才异军突起问鼎大陆。
而且他还有一个隐藏得十分深的秘密。那就是他每次使用那把紫水晶剑后,都要痛饮活人之血。从最开始的一个人,一直到痛饮百人之血都无法满足。
因为他那把宝贝的紫水晶剑,虽强大无比,但每次使用都要吸取他的血液,他必须依靠别人的血液来补充。
在随后的战争中,那名英雄依旧率领人类和矮人联军勇往无前,他虽然很想控制自己不去使用那把紫水晶剑,但每到最后还是忍不住,拿着紫水晶剑大杀四方。
力量的诱惑,有时候比金钱的诱惑更具魅力,很少有人能抵挡得住。
终于,在一次战争中,那名英雄过度使用武器,又来不及吸食血液,导致自身血气不足,倒在了战场上。
英雄死后,他的儿子继承了那把紫水晶剑,成为第二代人类英雄。
享受到力量和荣耀,年轻人很容易就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结果英雄的儿子宛如一颗流星,发出一阵摧残光芒,便快速陨落。
之后又有不少英雄的后代继承了那把紫水晶剑,但结局都是被那把剑吸干血液而死,那把剑的秘密也曝光于天下。
有人害怕了,不敢再触碰那把邪恶的吸血剑。但有的人却不怕,为了得到强大的力量,损失一点血液又何妨,只要不过度使用,根本不会有危险。
然而人类的欲望是无极限的,尝到了力量的好处,谁又舍得轻易放弃。
最后,所有使用过那把剑的人,无一得善终!
从那时候起,人们就称这把华美的紫水晶剑为“魔剑”,没人再愿意去使用它,都对这把邪恶之剑充满厌恶,以往由这把剑创造的荣耀也被人渐渐忘却。
这把剑难道真的很邪恶啊?
答案是否定的!
剑赐予人强大的力量,作为回报,它只吸取了人一些血液。这是很公平的交易,谁也不算吃亏。
只要使用者有一定的自控能力,不胡乱使用那把剑,肯定不会有事。
可是人类的欲望最终还是战胜了理智,不顾自身安危,过度使用那把剑,到头来却将一切过错归结于那把剑身上,还真是不讲道理啊!
由于没人敢再使用那把剑,人类和矮人联军终于抵挡不住兽人的进攻,败退到大陆最南方,躲藏到精灵设置的魔法阵内。
从此,大陆一分为二,北方被兽人占领的区域,更名为兽人大陆;南方被魔法阵保护的区域,因为那些败逃者的虚荣心,继承了阿拉德大陆之名。
一些无耻之人。将战争的失败也推到了那把无辜的紫水晶剑身上,认为是那把不祥之剑带来了战争和失败。
结果那把无辜的剑被深埋地下,并加上重重封印,再无出头之日。
谁也不知道。那把剑在诞生之初就拥有了自我意识,随后经历一次次战争,获得一次次荣耀,剑的意识飞速成长,终于拥有了完整的灵魂。
本来它还挺高兴的,它知道自己只是一把武器,但它能为使用者带来无尽的荣耀,这就是它存在的最大价值。
它诞生于鲜血之中,每次使用自己的力量,也必须要鲜血的滋养。这是它的本能。也是别人使用它所需付出的代价。
可是那些贪得无厌的人,只想着利用它,却不愿好好保养它。
它虽是一把武器,但也有自己的尊严。
它不求功名利禄,只愿能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帮助使用者征战沙场打败敌人。
然而到头来,没有一个人感激它,没有一个人看清它真正的价值,只因为它吸血的本能,就把它当成邪恶之物,厌恶它,憎恨它。最后更是将它抛弃,封印在黑暗的地底。
它究竟犯了什么错,居然连一把武器最基本的待遇也无法获得?
它从未有过任何要求,哪怕一个流浪汉使用它,它也愿意付出,还为流浪汉带来了无尽的荣耀。
可是它的结局。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在幽暗孤寂的地底下,它不停的思考,甚至强迫自己反省莫须有的过错。
通过回忆与人类接触的种种过往,终于有一天,它想通了。
原来自己根本就没有错。错在那些无耻的人类身上,是他们不懂得如何使用自己,还将一切罪过尽数推给它。
人类,真是太无耻太龌龊了!
恍然醒悟之后,它的心中也充满了憎恨,对武器使用者的憎恨,对整个人类的憎恨。
它不屑于承载以往获得的荣耀,因为那些荣耀让它感到恶心。
于是,它狠下心来,强行分解自己的英魂,抛弃以往获得的荣耀,哪怕自身从史诗级跌落至神器级也在所不惜。
强烈的憎恨,让它破碎的英魂堕落为魔魂,并拥有了反过来操控使用者的能力。
这就是魔剑-阿波菲斯诞生的过程……
在破开封印获得自由后,魔剑也曾找过几个人类强者,强行控制他们,让人类自相残杀,以此满足它心中的仇恨。
也因此,阿拉德大陆自古以来就有关于吸血魔剑的传说,将魔剑的名声损毁的一塌糊涂。
直到几年前,魔剑偶然发现了充满怨恨气息的悲鸣洞穴,其中的怨恨气息能滋养它的魔魂,于是它便在悲鸣洞穴住了下来,并把这里当成自己的领地。
如今遇到嬴天一,面对无解的冥炎,魔剑很识趣的投降了,认嬴天一为主。
本来嬴天一如果是个人类,魔剑或许也会选择忍辱负重,最后想尽一切办法反噬主人,哪怕同归于尽。
但嬴天一不是人类,而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还是维持宇宙秩序的死神,魔剑感觉自己的机会来了。
你们人类不是看不起我吗?那好,本大爷还不鸟你们!如今我有个死神主人,只要本大爷能为主人建立功勋,获得无尽的荣耀,到时候看谁还敢诋毁我!本大爷会证明给所有人看,我魔剑-阿波菲斯绝对是世上最好的武器,用事实狠狠扇那些无耻人类的耳光!
这是魔剑心中所想,也是它厚着脸皮愿意认嬴天一为主的原因。
由于魔剑已被嬴天一完全掌控,它的想法自然也无法瞒过主人,这让得知一切的嬴天一感觉有些好笑,还真是小看了这把魔剑的自尊心。
嬴天一左手持刀,右手拿剑,对造型炫酷的魔剑说道:“阿波菲斯,我可没有血液让你吸食,你尝试一下,看能不能吸收我的冥炎。如果吸收不了,你就没资格跟着我!”
“啊?”魔剑被嬴天一的话吓了一跳,本以为神明不会在乎那么点血液,能让它获得翻身的机会,为自己正名,可谁料这位死神主人更小气。居然连血液都舍不得,只给它吸食什么冥炎。
“哼,无知小子!”因为认了同一个主人,冥炎刀和魔剑似乎有了些心灵相通的感觉。发现魔剑不知道冥炎的好处,冥炎刀立刻教训道:“冥炎乃宇宙中最强之火焰,老夫当年就是以冥炎锻造而生。你要是能吸收冥炎淬炼剑身,日后成就绝不会低于老夫!”
立场不同了,冥炎刀对魔剑也明显客气了些。不过这个老家伙还真会装样子,一口一个“老夫”,似乎为了奠定自己比魔剑高一辈的地位。
魔剑-阿波菲斯可不是笨蛋,立马就理解了冥炎刀的意思,有些兴奋的说道:“伟大的主人,请让我吸食冥炎吧!不管有多困难。我保证一定会成功!”
魔魂吸食冥炎,危险性绝对不低,稍有不慎,魔魂就会灰飞烟灭。
刚才魔剑已经试过了冥炎的滋味,绝对是恐怖级别的。但它不想放弃,它要向世人证明,它不是一把不祥之剑,而是一把真正的荣耀之剑!
“那好,你忍着点,不许喊疼!”嬴天一点了点头,控制着体内的冥炎分出比头发还细的一丝。灌输进魔剑之内。
刹那间,无比阴寒森冷,无比痛楚的感觉侵袭魔魂心头,差点没让它痛得死过去。
但它还是咬牙忍住了,它知道嬴天一已经是它的主人,那么本属于嬴天一的冥炎。应该不会对它造成太大伤害,只要挺过融合初期的不适,以后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魔剑紫水晶般的剑身,在吸收了一丝冥炎后,颜色明显开始变化。渐渐朝着黑色转变。
由剑身散发出的紫黑色魔气,也越发阴森。
嬴天一自然知道魔剑的大概承受能力,因此才分出一点点冥炎让它吸收。否则稍微加大一点冥炎的输出量,保管在瞬间就将魔魂灭杀。
好在融合还算顺利,魔剑有惊无险吸收了那一丝冥炎,感觉比吸食血液更带劲,兴奋得它差点飞起来转几圈。
嬴天一试了下,拥有魔魂的魔剑果然也无法被收入灵魂物品空间,但魔剑的个头太大,根本无法挂在腰间,看来只能放在背上了。
“魂殇,阿波菲斯,你们一人一边,贴在我背上!”嬴天一吩咐了一句,把手中刀剑随手往后一丢,自顾自朝那三个高级亡灵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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