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庚新
在前世,曹朋和成纪这种人打过交道……他很清楚,这种人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是典型的小人。
有钱人在乎什么?
答案很简单:面子!
王猛白天削了成纪的面子,以成纪这种人的性格,焉能忍气吞声?
且不说这桩事情是因曹朋的老娘而起,但只是成纪强夺母亲的玉佩,曹朋就不可能轻易放过他。
记不得是那本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头野兽。
法治社会,不管这法制两字是否带引号,但效果却很明显。重重律法,将人类心中的那头野兽牢牢压制。曹朋本就是个执法者,所以这种压制也就格外明显。但如今重生于一千八百年前的乱世之中,种种束缚似乎已变得微不足道。曹朋在白天扶母亲离去的时候,敏锐的捕捉到了成纪和三老眼中隐藏的杀机……也就在那一刻,曹朋知道,这件事还不算结束!
与其被他们所害,倒不如自己主动出击!
熊耳河水库旁的那一声枪响,不仅仅是害了他的性命,更解开了压在曹朋心中的层层枷锁。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但既然你们惹到了我,就休怪我心狠手辣。
曹汲是个忠实憨厚的人,从他在得知事情缘由后,第一反应居然是要跑来和成纪讲道理,讨回公道的行为就能看出端倪;王猛以前的那些经历,曹朋不清楚,也不想去了解。但他知道,或许王猛从前无法无天,可现在……王买已成为他的枷锁,令他不可能去随心所欲。
王买倒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但这件事却不能告诉他。
所以,曹朋决定自己来讨回公道。
趁买药的时候,曹朋观察了一下成记商行的环境,并发现了这个不为人知的狗洞。他知道,这成记商行是中阳镇最好的住处,根据他的了解,成纪平时来到中阳,都会住在商行里……
不是三老不热情,而是成纪是个贪图享受的人。
既然自家商行里住的舒服,他就断然不可能住在别人家里。
曹朋观察了一下院内的情况,猫着腰贴着墙根,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房间门口。他伸手轻轻推了一下房门……门轻轻的开了一条缝。门没有锁,屋子里也黑漆漆的,里面鸦雀无声。
成纪晚上被三老请去喝酒,所以这时候房间里也没有其他人。
曹朋闪身进入房间,顺手将房门关上。
黑漆漆的,也看不清楚里面的摆设。
曹朋眯起眼睛,努力的适应了一下这房间里的黑暗,深一脚,浅一脚的摸索,很快就探清楚了房间的格局。正对着大门,是一张低矮的席榻。三国时期的床,形状非常奇特……长约有两米左右,宽大约一米四。有六足,高二十厘米。创面是活抽屉板,四面装配围栏,前后各留一个缺口,方便上下。这张床的一面,抵着墙壁,只留有一个缺口,供人使用。
随看不清楚床的整体模样,但曹朋还是能大概清楚其具体的形状。
床前有一面低矮桌案,上面摆放有一卷卷木简。
曹朋又摸索片刻,很快便发现这墙角处摆着一个柜子。高大约有两米三四左右,柜子的顶部,还藏有一个凹槽。试探了一下宽度和高度,曹朋把短刀收好,猛地跳起,双手扒住柜子的边缘,两臂用力,身体顺势就落进了凹槽之中。趴在这柜子里,外人不注意很难发现。
这时候,屋外传来脚步声。
曹朋躲在柜子顶上,透过木栏缝隙向外看去……只见灯光闪闪,紧跟着房门被人推开。两个杂役拎着灯笼走进来,点上油灯之后,走到屋子中央,掀起一块地板,露出一个黑漆漆的火塘子。
一个杂役走出屋子,从外面拎进来一同火炭,倒在火塘子里。
“快点吧,过一会儿老爷回来了,如果温度不够的话,你我都要遭殃。”
“我这不正弄着吗?”
另一个杂役用一根吹火筒,不断往火塘子里吹气。塘子里的火炭,渐渐亮了起来,屋子里的温度,也渐渐提升。
“狗子,你说老爷白天是不是过了?”
“什么过了?”
“我是说……曹家媳妇是什么人,咱们都清楚。人家来典当玉佩,是为了给儿子求符水。
老爷这样做,不免有伤天和。
说实话,我是有点看不过去……咱家老爷又不缺那点钱帛,何苦要为难妇道人家?”
“你给我闭嘴!”
狗子连忙喝止那名杂役,轻声道:“这种事情,轮不到咱们抱不平。老爷是什么人,你难道不清楚吗?雁过拔毛,拉泡屎都要沾着唆一口的人……要我说,也是曹家媳妇不长眼睛,跑来咱这里典当。送上门的好事,老爷又怎么可能放过?要怪,就怪她上面没人,活该倒霉!”
而后,狗子压低声音道:“你以为咱家老爷是好相与的吗?
王老虎怎么样!那可是中阳山第一条好汉……可我告诉你,用不了三天,那头老虎就会变成死老虎。”
曹朋趴在柜子顶上,目光陡然变冷。
果然,成纪果然是想对王猛下毒手……
“狗子,你怎么知道?”
“下午你有没有看见成四?
我告诉你,那家伙是奉老爷之命,赶回舞阴县去了。估计这个时候,他也快到舞阴县了……如果大老爷那边反应迅速,明天天黑之前,一定会派人过来。最迟,后天一早就会抵达中阳。
王老虎的确能打,可他能抵得住咱们大老爷吗?”
仆役一咧嘴,没有再发表意见。
不过看他用力的吹燃火塘子,就知道这家伙是怕了。
火塘子很快燃烧起来,屋子里温暖如春。两个仆役一边说着话,一边退出房间,顺手关上了房门。
曹朋所在柜子顶上,一动不动。
幸亏自己果断下了决定,否则的话,真会大难临头。
可越是这样,曹朋杀成纪的心,也就越来越强烈。这是一头疯狗,若不能杀了他,迟早危害一方。
他蜷缩着身子,闭上眼睛。
既然已经把火塘子点起来了,想必那成纪,快回来了!
做刑警的必修课之一,就是蹲点守候。想当年曹朋为了抓一个犯罪分子,整整蹲守了六天。这片刻的等待,在他看来根本不算什么。闭上眼睛,倒是更容易令他养精蓄锐,等那成纪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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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点点的过去。
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屋外再次传来一阵脚步声。
房门被人蓬的一下子推开,成纪在一个护卫的搀扶下,醉醺醺走进房间,一边走还一边嚷嚷。
“我早晚必让他不得好死!”
让谁不得好死?
曹朋不知道。
但联系到狗子他们刚才的对话,应该就是王猛吧。
“老爷,可要取醒酒汤?”
护卫搀扶着成纪在床上坐下,小心翼翼的问道。
成纪醉醺醺一摆手,“六啊,你去歇着吧……明天一早你还要陪我进山一趟……对了,刚才老程送的那个盒子,你放在哪儿了?”
护卫一指床边,“就在您手边上。
老爷,真不需要小人伺候了吗?那小人就先下去,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您唤一声就行了。”
“下去吧,下去吧!”
成纪不耐烦的挥手,护卫连忙退出房间。
只是他没有发现,那屋角的柜子顶上,一双目光森冷的眸子,透过木栏的缝隙,死死的盯着成纪。
成纪端起一碗水,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
而后捧起一个匣子,打开来,嘴里嘿嘿的笑个不停。
那匣子并不算大,二十厘米长,不到十厘米宽,高约五厘米左右。匣盖子上,镂刻着精美的图案……
成纪把匣子放在旁边,然后从怀里摸出一枚玉佩,也放进了匣子。
曹朋所在柜子顶上看得清楚,那匣子里,赫然摆着几块明晃晃,金闪闪的金饼子。每一个金饼子大约如婴儿的拳头大小,估计在七八两上下的重量。而那枚玉佩,莫非就是娘被抢走的玉佩吗?
曹朋下意识的一动,脚不小心提在木栏上。
他吓了一跳,连忙缩起身子,低下头去。不过屋子里并没有动静,片刻之后,曹朋听到了一阵鼾声。
再次抬头,却见成纪已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心里的大石,终于放回肚子里。但曹朋并没有急于动手,继续蜷缩在柜子顶上,一动不动。
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屋外已安静下来。
屋子里,油灯灯光摇曳,火塘子的火炭,更忽明忽暗。
成纪鼾声大作,显然已睡熟了……曹朋慢慢撑起身子,伸了伸腿,顺着柜子轻轻的落地,而后匍匐着身子,观察片刻后,见成纪确实睡得死了,这才慢慢起身,轻手轻脚走到床边。
轻轻的拔出猎刀,就着屋中的光亮,成纪那张油光闪闪的胖脸,清晰可见。
曹朋的心,砰砰直跳。
他举起猎刀,慢慢靠近成纪的脖子,当猎刀距离成纪脖子大约还有半厘米左右的时候,他一只手按在刀背上,猛然用力……噗,被曹朋磨得锋利无比的猎刀,狠狠的切进了成纪的脖子。
成纪双眼猛然睁开,可没等他看清楚凶手是谁,曹朋另一只手握着刀柄,用力一拉。
刀口带着一股血水就离开了成纪的身子……成纪瞪着眼睛,一只手捂着脖子,鲜血顺着手缝汩汩流淌,瞬间染红了床铺。一只手伸出,抓住了曹朋的胳膊,他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声音。
曹朋这时候,也不紧张了。
扬手噗的又是一刀,没入成纪的面门。
肥胖的身子抽搐两下,成纪噗通就倒在血泊中,头朝地,半个身子倾斜着……
不过,曹朋也是用力过猛,以至于那猎刀嘎巴一声就断成两截。一节刀刃,就留在成纪的头上!
曹朋把半截短刀插在腰间,挣开了成纪的手,而后探手抄起了放在木枕边上的匣子。
他打开来看了一眼,金子和玉佩都还在。于是往怀里一揣,看了一眼成纪的尸体,上前从尸体腰间解下一个袋子。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是五铢钱,至少有两三贯。曹朋也没犹豫,把钱袋子也揣进怀里,而后便悄然走出房间。
由于曹朋杀人干净利索,所以动静并不大。
隔壁房间的护卫,显然也睡死了,没有觉察到这边发生的变故。清冷的空气拂来,令曹朋的头脑一清。
他关好房门,看院子里也没有动静,于是猫着腰一路小跑,便来到狗洞旁边。
沿着原路返回,曹朋在院墙外,把枯草重又摆好。四下里看了一眼,见没有人,这才顺着小路一路小跑,离开了成记商行。一下子跑出去三四百米,曹朋这才停下脚步,手扶路旁的一棵树,弯着腰大口喘息。
前世,他杀过人!
但那是以执法者的身份……
现在,他却是以一个罪犯的身份杀人,其中的刺激和恐慌交织一处,令他好半天没办法平息情绪。
不行,必须赶快回去!
趁天亮之前离开中阳镇,否则后患无穷。
曹朋想到这里,直起身子,就准备回家。
出来这么久,他可没打算掩饰什么。成纪罪有应得,杀了他,也许更能让曹汲下定决心吧。
下午曹汲夫妇的谈话,曹朋可都听到了。
别看曹汲那么说,可曹朋知道,曹汲还是有些犹豫。
也许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让曹汲不再有任何留恋之心。这中阳镇,如今已经成了是非之地。
拐了个弯儿,再往前走就可以看见自己的家。
曹朋的心情也已经平静,正思忖着说辞,忽然间从黑暗中冲出一个人,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胳膊。
“混小子,你居然敢去杀人!”
刹那间,曹朋魂飞魄散,两腿一软,险些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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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 第07章 鲲鹏定有乘风日(2/2)求推荐
曹家小屋里,油灯忽明忽暗,轻轻摇曳。
曹汲、张氏还有王买三人呆傻傻的坐着,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曹朋,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曹朋瘦小的身体中,似有一股威压。
那一身早已经脏破不堪的短衣襜褕上,由带着斑斑血迹。
此时,血迹已干,呈现出一种暗紫色。脸上还带着血污,就连曹朋藏在身后的双手,也沾染着鲜血……
大门口,王猛一脸苦笑,眼中却流露出赞赏之色。
他得知曹朋失踪,立刻就意识到,曹朋可能去的地方!
只不过,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怯懦的曹朋居然会有这样的胆气。于是他赶去成记商行,却正好看见曹朋从狗洞里钻出来……虽然王猛没有进去看,但是从曹朋身上的血迹,已知道了答案。
“啊!”
王买突然大叫一声,吓了曹汲夫妇一跳。
“你这混蛋,做好大事情却不告诉我……你,你,你……阿福,你真的杀人了吗?”
曹朋抬起头,瘦削略显苍白的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他没有理睬王买,而是对张氏说:“娘,那死胖子欺负你,我杀了他!”
“我的乖儿!”
张氏想要开口责骂,可这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味道。她上前一把搂住了曹朋瘦小的身躯,连连道:“娘没用,娘没有用……却累得我乖儿冒此凶险。朋儿,你没事儿吧,没受伤吧。”
曹汲犹自无法相信,自己的儿子真的杀人了。
他抬头向王猛看过去,似是在询问。
王猛点点头,“贤弟,阿福这一身血渍,若非杀人,焉能沾染?”
“你……真的杀了成纪?”
曹朋所在张氏的怀里,从怀中取出玉佩,塞到了张氏手中,“娘,这是不是被成纪抢走的东西?”
张氏只扫了一眼,便连连点头。
可越是如此,她就越是心疼。见曹汲黑着脸想要过来责骂,她二话不说把曹朋拉扯到身后,“曹汲,你欲何为?”
“这混帐东西,这混帐东西,怎能做如此事情?”
曹汲是老实人,在他眼里,杀人那可是大罪,是要被砍头的。
而张氏却死死拦住曹汲,怒声喝道:“杀了也就杀了,有什么了不得?那成纪本来就该死,我儿是为我报仇,乃天经地义的事情。曹汲,你若是敢动朋儿一根指头,我就和你拼了!”
曹汲气得说不出话,指着张氏,却不知该怎么说。
还是王猛开口道:“阿福,来告诉伯伯,你是如何杀的成纪?”
“嗯!”
曹朋见大家都冷静下来,于是一五一十把经过说了一遍。
“伯伯,我还听那成纪的狗腿子说,已经派人前往舞阴县,准备让官府出面,来对付你……他们还说,最迟明天天黑之前,官府的人就会过来。那成纪也说:一定要取你的性命!
王猛的脸色,顿时变了。
黑黝黝的面庞,在灯光下表情变幻莫测。
突然,他哈哈大笑,“杀得好,杀得好啊……阿福,亏得你杀了那狗贼,不然伯伯就要倒霉了。
伯伯谢谢你,为我父子解决心腹之患。”
说着,他抬头凝视曹汲,“兄弟,咱们该做决定了!”
“做什么决定?”
“立刻动身……咱们立刻走。”
曹汲紧皱眉头,显得有些犹豫,“可这家什都还没有卖掉,就算咱们走,也不能这样子两手空空上路啊。”
“爹!”
曹朋从张氏身后探出小脑袋,一只小手上,拿着一个钱袋子。
“咱们带着钱帛上路就好。”
“你哪儿来的钱?”
曹汲接过来,打开袋子一看,里面居然装着四五贯五铢钱。
不由得吓了一大跳,连忙开口询问。可话一出口,他就露出苦涩笑容:曹朋刚杀了成纪,钱袋子上又沾着血……这钱的来历也就显而易见。肯定是这孩子杀了人之后,顺手拿回来的。
杀人是死罪,劫财也是死罪!
这孩子……从前唯唯诺诺,胆小如鼠。
可今儿个又是怎么了?竟然如此胆大,而且心思也变得非常细腻。
王猛则哈哈大笑,看曹朋的目光,也越来越柔和。
这孩子可真是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以前觉得王买胆大包天,可现在看来,曹朋的胆子更大。
单凭这孩子杀人之后的冷静,就知道是个可造之材。
王猛点头道:“贤弟,阿福说的不错。
咱们家里那些破铜烂铁,就算是卖了也值不得几个钱。只要身上有钱,到哪儿都可以生存。
事不宜迟,咱们马上走。
若天亮了被人发现成纪的尸体,你我即便想走,怕也来不及了。
虎头,你在这里帮忙收拾一下东西,我回去拿上行礼,然后就离开此地……贤弟,莫要责怪阿福了,若不是他发现的及时,说不定你我兄弟到最后,都难逃一死,落得个身首异处。”
事到如今,老实人曹汲也没有其他选择。
“就依兄长所言。”
他看了一眼曹朋,无奈的摇摇头,“朋儿,去换一身衣服。你这一身血渍,容易惹人猜忌。”
“你去收拾东西,我带朋儿换衣服。”
张氏说着话,拉着曹朋的手就走进了内屋。
曹汲叹了口气,摇摇头走出房间。其实,这个家是家徒四壁,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不过一些吃饭的家伙还是应该带上……就在曹汲收拾的时候,王买也溜进了内室,气呼呼的看着曹朋。
“虎头哥,你别生气了!”
曹朋知道王买为什么生气,而且他知道,还有让王买更生气的事情呢。
他把那个装着金饼子的匣子用一块黑布包裹起来,然后又把一些随身用的衣物塞了进去。不是他不想把金子给张氏,而是这东西最好别轻易被人知道。特别是曹汲,那老实人若见到这么多金子,不晓得又会是什么模样。索性先放在身边,等时机成熟了,再交给曹汲夫妇。
曹朋要收拾的东西并不多,很快就整理妥当。
而张氏呢,则在曹朋换好衣服后,拿着那一身血衣走去厨房,塞进了灶膛。
锅里还有些饼子,热一热带上,也可以做干粮。把灶火点燃后,张氏就去帮曹汲收拾东西。
曹朋把那半截猎刀取出,递给王买。
“虎头哥,对不起……
刀子断了!不过我保证,用不了多久,我一定会赔你一把更好的猎刀,比这一把好一百倍。”
出乎曹朋的预料,王买并没有生气。
他接过断刀,看也不看顺手插在腰间,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曹朋连忙说:“虎头哥,我真不是故意的……”
“阿福,你这家伙是个混蛋!”
王买突然低声咆哮,“你有没有把我当兄弟?这么危险的事情,你居然连说都不说一下,你是不是当我外人?一把刀又算得个什么?你以为我会为此生气?你,你,你太小看我了!”
你有没有把我当成兄弟!
曹朋的心,在这一刹那间颤抖了。
熊耳河水库的那一声枪响,在打开了他心中的枷锁时,又关上了一扇门。
兄弟……
这是个何等熟悉的词句,说出口也显得那么简单。
可对于曹朋而言,这两个字,却蕴藏了太多的意义……
见王买转身要出去,曹朋紧走两步,一把抓住了王买的胳膊,“虎头哥,我错了!”
“那你以后还敢不敢背着我偷偷冒险?”
“不会了……以后如果有事情,我一定会和你商量。”
王买是个直肠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突然转身,一把勾住了曹朋的脖子,用拳头狠狠的压着曹朋的脑袋,“你下次要是再敢这样独自去冒险的话,以后咱们就没得兄弟做。
对了,你刚才说会还我一把刀,对不对?
嘿嘿,若是没有这把刀好,小心我到时候揍你……”
“我知道,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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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猛和曹汲各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兜囊,王买则背着一个包裹。
张氏一手拉着曹朋,一个肩膀上挂着一个包裹……两家人趁着漆黑的夜色,悄悄离开了中阳镇。
神不知,鬼不觉!
一直走出三四里地,王猛回身,眺望夜色中已模糊不清的中阳镇轮廓,突然长叹了一口气。
“大哥,可是舍不得吗?”
王猛点点头,“住了十几年,总是有些留恋。”
“是啊,我这心里面,也是别扭的很呢……”
“哈,有什么别扭呢?大丈夫仗剑天下,四海为家。今日咱们走了,早晚会有一天回来。”
王猛深吸一口气,看着走在前面的曹朋和王买两人。
“贤弟,中阳镇太小!
阿福将来是个做大事的人,小小的中阳镇,根本容不下他。咱们今天走了,未尝不是给孩子们开创了一个新天地。若永远呆在中阳镇里,就算他们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为世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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