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有鬼呢
作者:杀我三万里
七月半,鬼乱窜,阴门大开,万鬼狂欢。
每年的这一天,东城区好思佳精神病院都会异乎寻常的热闹。
那些声称能见鬼的病友们,有的趴在窗上对着月亮鬼哭狼嚎,有的拿头撞墙撞桌子不死不休,有的趴在床底下或者抱着马桶窃窃私语,有的几个人凑在一块儿群殴。躁动的精神病患者们,将工作人员折腾的疲惫不堪。
我趴在好婆身边,随好婆一块儿对着月亮嚎了几嗓子。
我本来想嚎个黄梅调儿,可还没嚎出门道儿呢,就被好婆一巴掌扇下了窗台。好婆嫌我挡她老伴看月亮,让我滚远点儿,别呆在她家的花园里。
新文《别闹,这里有海盗》别闹有鬼一样惊险幽默的故事。各种神秘物种。
别闹,有鬼呢 1.第1章 逃出精神病院
七月半,鬼乱窜,阴间门开,万鬼狂欢。
每年的这一天,东城区好思佳精神病院都会异乎寻常的热闹。
那些声称能见鬼的病友们,有的趴在窗上对着月亮鬼哭狼嚎,有的拿头撞墙撞桌子不死不休,有的趴在床底下或者抱着马桶窃窃私语,有的几个人凑在一块儿群殴。躁动的精神病患者们,将工作人员折腾的疲惫不堪。
我趴在好婆身边,随好婆一块儿对着月亮嚎了几嗓子。
我本来想嚎个黄梅调儿,可还没嚎出门道儿呢,就被好婆一巴掌扇下了窗台。好婆嫌我挡她老伴看月亮,让我滚远点儿,别呆在她家的花园里。
好婆老伴早死好几年了,要不是因为这个,她也不会精神失常,进来精神病院。
我不和好婆计较,因为我们都是一个阶层的,都属于无自由阶层,和关养的疯狗没区别。
不让我嚎我就打,趁乱冲进旁边的混战组合,左踢一脚右扇一巴掌,不时惨叫狼嚎一声,增加恐怖效果。
不一会儿,医护人员就冲了进来,个个手里拿着一根大粗针,遇到病友就扎。不等他们扎到我,我就先一步躺到地上,与几个病友躺到一块儿。
等所有病友都倒下了,留下一位五大三粗的男医护人员检查我们之中有没有漏针之鱼,其他的医护人员则全都冲向了别的楼层。
全院的病友几乎都在发疯,医护人员根本不够用,只能挨着片儿的来处理。
我忍了这么久,等的就是这天。
我要趁乱从这里逃出去。
逃出去的地方我早就勘察好了,四楼407窗户外的铁栏螺丝松了,使劲挤挤就能从推开的缝隙里钻出去。
在男医护人员转身检查的时候,我把鞋脱掉,踮着脚尖,快速窜到门口,然后闪到旁边的走廊。
走廊里没人,我一溜烟儿的冲上了四楼。
在四楼拐角,我遇到贺梅。她也是医护人员之一,手里举着针,正要到处去扫荡。
我赶紧歪斜眼睛吐舌头,把口水流出二尺长,装成哈巴狗。
在精神病院呆了两年,为了好好的活下去,我早就练就了一身伪装技巧,并且能在各种身份间转化自如。为了呼应专家的鉴定,我还‘分裂’出好几个人格,其中一个就是痴呆的哈巴狗。
贺梅嫌弃的踢了我一脚,“滚一边儿去,别挡着路。”
我狗跳着滚到一边,眼角余光一直盯着贺梅手里的针,生怕她扎到我身上。
二楼有医护人员在召唤贺梅,贺梅狠狠瞪了我一眼,烦躁的嘟囔了一声,匆匆下了楼。
等她背影消失在楼梯拐角,我快速溜到407门口。从兜里摸出偷来的钥匙,开门钻了进去。进去瞬间,我立刻化身青蛙,“呱呱”叫了两声。
407号房的梗云来,是精神病院的老客户,坚信自己是一只壁虎。在他眼里,这个世上只有两个物种,一个物种是壁虎青蛙之类的益虫,另一物种就是苍蝇蚊子等害虫。
碰到和他一样的益虫,他就井水不犯河水。碰到害虫,他就会呲牙咧嘴的扑上前,又啃又打。
我伪装成青蛙,想避开他的攻击。我没选择伪装成壁虎,因为那非常不利于我逃跑。伪装成壁虎,就得像梗云来一样,一条腿踩着地,贴趴在墙壁上,这要移动起来,十分艰难,根本保持不好平衡。
梗云来冷漠的看了我一眼,微不可见的点点头。
我也朝他点了点头,然后青蛙跳着来到窗口,打开玻璃窗户,用力推开外面的铁栏。
蹭挤着从推开的缝隙里钻出去,我双手抓着铁栏杆,悬空在了楼外。
用力一荡,勾到旁边的送气管道,我赶紧牢牢抓住。半秒钟我都不敢休息,快速朝下爬,很快就落到了地面上。
精神病院里头的监控器多,外面的也不少,几乎没什么死角。但幸亏种的冬青多,可以暂时挡住我的身体。
我紧盯着监控器,抓住两个监控器交叉的间隙,快速朝前冲,冲到对面那棵冬青后头。
几窜之后,我终于到了后院西门外不远。
西门敞着,这是院长命令打开的。只在七月十五晚上打开三个小时,为了让鬼过路。
院长是精神病界的权威泰斗,应该坚持科学才对,可是他却矛盾的一边讲究科学一边迷信着风水。我觉得他才是真正的精神分裂,所以才能坚持两个冲突到极点的信仰。
西门有专门的监控器盯着,那个监控器是固定的,一动不动。我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跑出去,像鬼一样快,才能行。要是慢了,被监控器后面的人发现,那我的逃跑计划肯定会失败。
我摆了赛跑的姿势,右脚蹬着地,将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
右脚用力一蹬,我快速窜出西门,然后撒着欢儿的朝前跑,不敢朝后看。
跑到一条小路,我脱下精神病院的白色大罩衣,反穿在身上,遮掩上面精神病院的名字。其实我更想脱下来扔掉,但我身上就这么一件衣服,要是脱了,那就得裸奔了。
我可是保守派的,对裸奔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跑上了大马路,我想招手拦车,搭个顺风车去市里。可那些司机一点儿都没有友爱精神,不仅不停车,到我身边的时候,还加大油门,把普通车当成赛车来开。
看他们那样儿,估计把我当成孤魂野鬼了。
他们真该去好思佳精神病院深刻接受杜好成专家的教育,到时候他们就会明白,就算看见了所谓的鬼,也是不存在的。
杜好成专家告诉我们,所谓看见的鬼,那是视网膜出现了斑纹,传递给大脑的假象。至于被鬼抓所带来的疼痛,那也是虚假的,那是末梢神经出现了变异。出现的淤青,那绝对是睡觉自己抓的,跟鬼神没什么关系。
我作为他的主要治疗对象,被他摧残了两年多,对他的这些言论,倒背如流。
车不停我也没办法,只能靠着两条腿朝前跑。好不容易跑到市区边缘,总算看见了人类聚居的小区。
这小区名叫丽禄来,里面全是规划漂亮的小别墅,能住进去的都是有钱人。
我没进精神病院之前,是这里的常客,因为我一个朋友住在这里。现在我可不敢明目张胆进去,要是被人认出来,那人肯定会拨打报警电话,把我送回精神病院。
今儿我走运,刚靠近小区门口,小区门就开了,出来一辆送葬车。送葬车后面跟了七八辆小轿车,最后头是一辆货车,货车后斗里全是纸扎的别墅车子还有花圈。
瞅着保安朝别的地方看,我快速窜到车旁边,然后扯着车上的铁条,翻身上了车,躲到了纸扎别墅的后头。
车子刚开始开的还很慢,后来越来越快,像是赶命似的。
到了一处殡仪馆门口,车子缓缓停了下来。我赶紧趁机从侧面跳下车,混进来取纸扎品的那堆人里头,抢抱了一个花圈,送到了大厅指定的地方。
大厅人不少,主角却不是人,是前头那个大棺材。我没过去看,对死尸没兴趣。
从人群后头窜进去,我进了侧面的小厅。小厅里面没人,有一长两短三个沙发。对面贴墙摆了个大桌子,上面铺着淡黄色的桌布,桌布上错落有致的摆满了盘子,里面放置着各式各样的美食。尤其那只金黄色的鸡,看起来格外好吃。
这些是给死人吃的供品,我知道。
但是我很馋,我已经两年没有吃过鸡肉了。
我悄悄掐了块肉,塞进嘴里,陶醉的咀嚼了两口。
刚咽下去,我还没来得及吃上第二口,小厅突然冲进来好几个男人。
那些人见到我手上的鸡肉之后,全都惊恐的瞪大了眼睛。
我赶紧将鸡肉放回盘子,在衣服上擦擦手,眼神一正,摆出镇定的模样,想若无其事的走出去。
可他们没给我走出去的机会,围上来将我压在了地上,还七嘴八舌的怒吼着,说什么我是杀人凶手。
我只是吃了块鸡肉而已,怎么就成了杀人凶手了?这可真莫名其妙。
现在这情况就和我刚进精神病院一样,被一群医护人员压着,都说我是精神病。
我不是!我
别闹,有鬼呢 2.第2章 尸中鸡肉一
没人听我的辩解,我被关进了警察局。
搜身的时候,警察发现了我身上穿的是好思佳精神病院的病服,便立刻通知了精神病院,调取我的资料。
我很绝望,我完蛋了,我又要回到那个石头笼子里,和那群脑神经异常的病友呆在一起,还得继续受那群脑神经更异常的医护人员管制。
审问我的国字脸蛤蟆眼警察,用力一拍桌子,愤怒的指着我,“你他妈吃鸡肉就吃鸡肉,至于把人杀了么,还塞一肚子鸡肉!你当她的肚子是口锅么!国家就不该纵容你们这种人,就该把你们枪毙了,省得危害社会。”
不等我为自己辩解呢,旁边那个女警察插话了,“咱们不用审了,肯定就是这精神病杀的。那边不是说了么,她重度精神分裂。她肯定是把受害者的肚子当成锅了,要不然还能当成什么。”
“不是我,我没杀人。”她话音刚落,我见缝插针,赶紧辩解。
国字脸警察瞪圆了眼睛,眼珠子像是要掉出来似的,特别吓人,“不是你是谁,这事儿就精神病能干出来。”
“我不是精神病,我就是去吃口鸡肉。”我保持镇定,力图让他们明白我不是精神病,我是冷静的,我的精神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女警察冷笑一声,嘲讽的看着我,“你要是坚持不承认精神病就更好,我们也希望你会一直这么坚持。”
他们认定我杀了人,所以当然希望我不承认是精神病,这样就可以让我死刑。
可我真的没杀人,我甚至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说我杀人了。什么肚子里塞鸡肉,我怎么可能干出那么恶心的事儿,我连鸡都不敢杀。
审讯室的门被推开,进来一个高挑男人。男人很帅很酷,看起来有点儿混血,像是电视里走台的欧美男模特。
“任组长,你好你好。”国字脸警察有点儿讨好的向男人问好。
女警察也不甘落后,赶紧站起来,扯了扯衣服下摆,笑着向男人问好。
我也跟着站起来,想和这个姓任的组长搞好关系,“任组长,你好。”
他很意外的看着我,那眼神儿,像是看天外飞来的仙姑似的。
国字脸警察侧头朝我吼,“你坐下,轮得到你问好么!”
我別别嘴角,坐了下来,用眼神向姓任的组长释放善意。
我希望他是个注重心灵的,不要被我那些记录蒙蔽眼睛。
那些记录都是假的,我不是精神病。
国字脸警察和女警察先后出去,审讯室里就剩下两个人,我和那个姓任的组长。
他坐到我对面,眼神锐利的观察着我,然后缓缓开口,“任酮。”
我愣了几秒钟,才明白他这是在自报名号。我赶紧堆上笑,将我的名字告诉他,“我叫宁彩,安全的宁,彩色的彩。”
舔了舔嘴唇,我决定趁热打铁,让他明白,我不是杀人凶手,“他们抓错了,我没杀人,我就是进去吃了块鸡肉。我也不是精神病,真的不是,我是被家里那群亲戚关进去的。我没病,一点儿都没有。”
任酮莫测高深的看着我,“精神病都说自己是正常的。”
“我是例外,我真的是正常的。”我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做正气凛然样,让他明白我的正常。
任酮嗤笑一声,“我看你不怎么正常,正常人不可能吃供桌上的东西。”
“我太饿了。”我诚恳的解释着,“你应该知道我从精神病院逃了出来。我一直从郊外跑到市里,跑那么远的路,实在太饿了。我真的没病,一点儿都没有。”
任酮靠在椅背上,姿势放的特别轻松,眼神儿却锐利的像是老鹰,让我有点儿害怕。
他声音放的很缓慢,像是在故意考验我的神经,“你有病没病,不是你说了算的。”
我缩了肩膀,耷拉下脑袋,垂头丧气,“我知道,要是我说了算,我就不用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不想回精神病院?”任酮问我。
我用力点头,“我没杀人,我也不想回去。我真的没病!你看,你看,我哪点儿像精神病。”
任酮说:“不想回去,就得证明你没杀人。”
“嗯,你们一定要好好查,还我的清白。”我满怀希望的看着他,希望他能够帮我。
任酮左眼微微眯起来,声音低沉了一个调,“这需要你的配合。”
“我非常愿意配合,可我什么也不知道啊。我就进去吃了块鸡肉,什么也没看见啊。”我很委屈,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要是早知道会遇到这么倒霉的事儿,我宁愿跑断腿也不上那辆货车,更不会去吃鸡肉。一想到我很可能又要被关回精神病院,我就难受的要命。
这次要是再被关进去,那我以后就不用惦记着逃跑了,肯定会成为精神病院的终身制人口。
任酮勾起左边嘴角,笑的有点儿瘆人,“你只要愿意配合就行了。”
我诚恳表明态度,“我愿意配合。”
为了不被送回精神病院,别说配合了,就算现在让我和他交配,我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要是再被关进去,我就等着当一辈子的老姑婆吧!
以前在我的心里,爱情高于一切,性爱是很神圣的。现在,我的精神世界早就升华了无数个档次,在我的心里,自由才是高于一切的。
为了自由,交配算什么!
什么都算不上!
“好,那跟我走吧。”任酮缓慢的站起来,潇洒的朝我伸出手。
我呆愣看着他,“去哪儿?”
“去特殊案件调查科,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手下的临时组员了。”任酮回答的言简意骇。
我很震惊,“我没答应你加入什么特殊案件调查科啊。”
这科室的名字一听就很另类,明摆着不是处理正常案件的。他这么突兀的让我加入,我还是有着两年病史的精神病,这简直太匪夷所思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里面肯定有着什么猫腻,对我绝对没好处。
“你刚刚说愿意配合调查。”任酮挑眉威胁我,“你要是不加入也行,好思佳的院长就在外面,等着带你回去。”
我同他商量着,“能不能。。”
不等我说完,他就断然拒绝,“不能。”
他明确给我指出两条路,“要么答应加入,不用回精神病院,要么反对,直接回精神病院。”
他拿捏到了我的弱点,我只能暂时先答应他,“好,那我加入。”
等得到自由,我立马就跑,鬼才当他手下的组员。
任酮虽然是个组长,但权利却非常大,可以直接将我带出警察局。他一边走一边打着电话,让电话那边的人查我的监护人是谁。
他意思很明确,要当我的监护人。
我又震惊又糊涂,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我这个精神病另眼相看。他不仅破格让我加入特殊案件调查科,甚至还要当我的监护人。
他疯了吗?
简直就是个疯子!
就算不是疯子,也绝对不是正常人。要是正常人,首先应该选择相信我的调查报告,把我关起来,而不是选择把我弄到身边。
难道我身上有什么可以供他图谋的东西?
我没钱,早在我进精神病院的时候,钱就被家里那群亲戚瓜分光了。
我也没姿色,长相虽然不是歪瓜裂枣,但绝对称不上美丽。
拜精神病院难吃的饭菜所赐,我瘦的和干虾似的,完全称不上性感,只能称得上虾干。
他到底为什么这么做?
我百思不得其解。
趁着任酮在前面打电话,我脚尖一别,想要悄悄溜走。
可他后背像是长了眼睛似的,我刚跑了一步,他就突然转过脸,朝我诡异的笑了笑,“乖乖的,别搞鬼。”
我扯出无辜样儿,“我没搞鬼,我一直乖乖跟在你身后啊。”
任酮指指身边,让我站过去。他将手机放到口袋,低下头,目光阴森的盯着我的眼睛,笑的和鬼似的,“既然答应了我,就好好听我的话,别想溜走。要不然,可不止进精神病院那么简单。”
他这样儿,简直就像是黑道人员,根本不像是正义组织里头的。
别闹,有鬼呢 3.第3章 尸中鸡肉二
任酮直接把我带回了家。
他家挺大,黑白灰风格,时尚又干净。
房子里有股绵长的幽幽香灰味儿,与这现代化的装修风格很不搭调儿。
“坐。”任酮坐下来之后,像是黑帮大佬一样,点了点对面的沙发。
我刚坐下,任酮就发话了,“不管干什么,都得有规矩。”
在拘留所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他谈话的风格很跳脱,十分随心所欲。想到了就说,掐头去尾的,根本不管对方能不能领会他的意思。
“嗯。”我应了一声,等着他下面的话。
任酮轻笑了一声,“我的规矩,只有一个,听话。”
“嗯。”我又应了一声。
任酮双手交叉,两个食指对在一起,指肚相互碰了碰,“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去干什么。不让你干什么,你就乖乖呆着。”
“嗯。”想的美。
“你懂我的意思了?”任酮语调里威胁的意味十分浓厚。看他那样儿,只要我敢摇头,他就能立马断了我的活路,把我扔回好思佳。
我用力点头,“我懂了。”
任酮像是盯着阶级特务一样,目光凌厉的审视着我,想从我的表情里验证我话里的真实度。
我挺直腰板,瞪大眼睛,直面他的审视。我得让他相信我,我才能有机会逃跑。
“呵,呵呵呵。”任酮笑了起来,“有意思,真有意思。”
我也咧开嘴,随着他笑。
笑到我的脸快要抽筋,任酮才收了笑。他抬起右腿,懒散的搭在左腿上,后背朝沙发背上用力靠了靠,又挪蹭了一下,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
“宁彩。”
“嗯。”
“乖乖跟着我。”
“嗯。”做梦。
任酮说话没头没尾,但有着起码的条理,比那些病友要好多了。
他喜欢用命令的语气,一看就知道从小到大都是领头儿,小时候孩子王,上学时不是班长就是会长,工作了就是领导,所以才能锻造出这种弥漫周身的王霸架势。
我一直不喜欢这种有领导做派的人,好像别人都该是他的手下,必须听他的指挥。
但我也一直拿这种人没辙儿,心里虽然一味逆反,但却总不由自主的被这种人牵着鼻子走。
任酮给我分配了房间,最里头那间卧室。
屋里所有东西一应俱全,床单被套衣服化妆品,什么都是现成的。
衣服都是男士穿的,大多数都花里胡俏,一看就不是任酮的风格。
我从里头找了一套深蓝色的运动服,换下了身上的病服。这运动服虽然宽大,但手腕脚腕都有宽条松紧带,免去了挽裤腿挽袖子的烦恼。
半夜三点十五分,我从床上爬起来,准备逃跑。
午夜两点到四点,是人生命指标最低的时候,这个时间段,人睡的最沉熟。而三点十分到三点二十,是人最无法惊醒的时间段。
我踮手踮脚来到门后,用力握住门把手,缓慢而又无声的打开卧室门。
探头出去,看看左右都乌黑一片,无人无声,我小心翼翼的摸到了门外。
我贴着墙边,小心翼翼朝前走。经过任酮卧室门前的时候,我停下了脚步,竖着耳朵屏息听了一会儿,确定里面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便迈开步子,继续朝前走。
刚走到客厅沙发旁边,客厅的灯突然亮了,吓的我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上。
任酮打开房门,讥诮的讽刺:“你这是解析性人格分裂发作了?”
他懂的还真不少,还知道解析性人格分裂。
我收起心慌,快速转身,笑着回答:“没啊,我是半夜渴了,出来找杯水喝。”
任酮眯着眼睛,微微昂着下巴,眼神特别轻蔑,“水在厨房。”
我呲牙咧嘴,“我这人转向,住了十几年的地方都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刚刚还以为进的是厨房呢,没想到走到客厅来了。”
任酮冷了声音,“别跟我耍花腔。回屋,睡觉。”
“嗳,好好。”我赶紧应声,一溜小跑朝里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