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这些进行露天表演的乐手大部分只是业余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优秀的好乐手,其中有一位长笛手吹奏的《f大调旋律》让戚暮都是忍不住赞叹。
“这样的水平放在维也纳交响乐团,恐怕也可以作为正式乐手了!”
听到戚暮的评价,闵琛不由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为什么是维也纳交响乐团?”
闻言,戚暮猛然一怔。他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不小心将这个长笛手的水平与他最熟悉的乐团里的乐手进行了比较,戚暮浅色的瞳孔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暗光,他笑着抬首道:“我小时候曾经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所以对他们熟悉一点。”
闵琛眸色深沉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有再多问。
戚暮这才松了一口气:差点就要露馅了,真是万幸原主真的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
“他的年龄有点大了,埃弗拉不会让他进入乐团的。”闵琛望着那长笛手,启唇道:“埃弗拉有种古怪的爱好,他希望自己的乐团里有更多新鲜的血液,所以这个人即使到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水平,也是不可能进去的。”
埃弗拉是维也纳交响乐团首席指挥的名字,在戚暮的印象中那是一个古板严肃的小老头,明明已经秃了顶,还死活不肯承认地天天戴着一副假发。
经闵琛这么一提醒,戚暮这才恍然发现:维也纳交响乐团里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的年龄是超过40岁的!
他以前可没有发现……埃弗拉先生还有这样的独特爱好?
“喜欢新鲜血液?我以前和埃弗拉先生……合作的时候,倒是没有发现。”
闵琛微微垂眸,深邃的眼底流淌过一丝笑意:“年纪大了,就希望自己年轻。看到年轻人,大概心里也会高兴。”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突然正了神色,认真地看向戚暮,道:“以后你如果有机会与埃弗拉见面,不要告诉他我和你说过这些话。”
戚暮:“……”
为什么他总觉得说这话的男人,似乎意外地有些幼稚?
一路上戚暮都忍住了笑意没有再开口,等到忽然瞧见了一个熟悉的名人栏时,他才惊讶地睁大眸子,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低笑道:
“没想到……他们居然把你的名人栏放在这样的地方?”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三十四章
在音乐节官方所采用的这片欧式小镇景点中,一共有十个小型广场。用的都是最传统的小圆形中世纪广场风格,地板通常为红色的砖石,面积也不算大。但正是在这种简约朴素的小广场上,却也有不少人喜欢在这样的广场上进行个人演奏。
当然,想要站在最中央演奏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每个广场的正中央都放置了一块名人栏,就戚暮走过的那五六个小广场来说,他已经见着了莫扎特、贝多芬、巴赫、小施特劳斯等多位大师的生平介绍。
而到了这第七个小广场,他远远地便见着了一个俊美熟悉的人物身影。
男人挺拔清俊的照片就这样被聚光灯打亮、挂在名人栏的中央,在照片的两侧,左边写着的是该人物的事迹成就,右边写着的则是他所写下的数十首奏鸣曲、协奏曲,甚至包括了几首钢琴练习曲等。
戚暮将那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完之后,又笑着转首看向了那放在名人栏中央的照片。只见照片上的男人俊美优雅,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正手执指挥棒,似乎是在一场音乐会中抓拍得到的。
看看这照片上高雅清贵的男人,再转首看看一旁一脸淡定的闵琛,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真是意外啊……”
如果放在一个星期前,戚暮是绝对不会对闵琛说出这样的话的。但是这一周的相处下来,离开了表演的舞台,他已经慢慢将对方看作是一个普通的朋友,因此一些比较亲近的话也非常容易地就出了口。
似乎被青年给调侃了,但是闵琛却依旧淡漠着一张脸,连表情都没变一下。他状若无事地看着那名人栏上自己的照片,过了半晌,指了一旁的试听机,说:“放的是《黎明协奏曲》和《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接着便拿起了耳机放在耳边,开始听起来。
走过这些名人栏的时候,有的时候闵琛会直接点出试听机里准备的曲目。虽然他说的不是全中,但几乎也没几个错误的,一路下来戚暮听了大约有二十多首曲子,也只有一首闵琛猜错了。
这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大概是特意为了音乐节准备的,能够清楚地呈现出每一个乐器声部的音律。戚暮闭着双眼认真地听着那耳机中传来的音乐,等过了片刻,他才笑着放下了耳机,转首看向闵琛。
只是笑,却不说话。
灿烂耀眼的阳光下,青年细碎的头发被照射得有些金色,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笑着看着对面的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
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
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
戚暮的话令闵琛倏地一愣,即使隔着一副墨镜,戚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忽然僵住的身体。
猜错别人的曲子,那还是情有可原……但要是猜错自己的曲子,那可真是……
只见闵琛一脸淡定地伸手拿起了那只耳机,只是听了一段之后,他便面色沉着地放下耳机。修长削瘦的手指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下,露出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来。
闵琛认真专注地看着眼前但笑不语的青年,语气郑重道:“《维奴卡》选的是今年柏爱全球巡演在柏林的那一场,应该才录制完没多久。”顿了顿,见着青年面上的笑意一丝都没有减少,男人嘴角一撇,语气不善道:“选曲的人水平有限,你要谅解他。”
戚暮:“……”
见着青年似乎还是一脸憋着笑的表情,闵琛轻轻咳了一声,严肃认真地转移话题:“我记得晚上蒙特利尔有一场音乐会,现在就去?”
既然对方已经转移话题到这种地步了,戚暮也只好低低地笑了两声,勉强地将笑声给止住了。他点点头,两人便一起向小镇南边的一处音乐厅走去。
蒙特利尔交响乐团来自加拿大,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之一,现任指挥是日籍著名指挥家长野先生,这位大师虽然是亚裔,但是指挥风格却更偏向于欧化,与多伦萨先生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音乐会上,几乎所有人都在专注聆听,并没有人注意到戚暮和闵琛的存在。而等到音乐会一结束,闵琛又极快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再次将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
见状,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正走在一个……“特|务”身边,随时等待候命。
这样鬼鬼祟祟的参观日一共过了三天,等到第四天下午时,戚暮正与闵琛欣赏着一位街头艺人婉转动听的萨克斯,忽然便听到音乐节的广播里传来一阵清亮流利的英文。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在悠扬迷人的音乐中,本周末晚八点,来自纽约的大师艾伦·斯威尔将带领纽约爱乐乐团在格蒙特剧院进行一场盛大的演出。”
“在此,斯威尔大师诚招一位小提琴首席,带领乐团演奏西贝柳斯的op.39《第一交响曲》。招募时间为明日上午九点至明日下午六点,欢迎各位音乐爱好者前来参加。”
广播里又将这段话用中文、德语和日语重复了三遍,等到广播完全结束后,所有能够听到广播的地方都是一片寂静,过了片刻,瞬间掀起了一阵欢呼。
“纽约爱乐乐团!斯威尔大师!!!”
“天哪我的上帝,那是纽爱啊!可以和纽爱同台演奏曲子!”
“哦,为什么只需要一位小提琴手呢,我的大提琴也演奏得很优秀啊!”
……
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音乐节中的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一片震惊之中,许多小提琴手已经激动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只知道抓住身边同伴的手不停地欢呼。而一些乐器不是小提琴的乐手们只得无奈地叹气,但又十分期待这场来自纽爱的特别演出。
纽约爱乐乐团是世界一流的乐团之一,虽然它刚创立不足百年,却拥有一项无人可以打破的记录——至2004年12月18日,乐团一共演出14000场!
这样一个诞生于新大陆的乐团,拥有着全美最优秀的古典音乐人才。其音乐总监兼首席指挥艾伦·斯威尔先生也是一位出色卓越的指挥大师,他优雅庄严的指挥风格更是得到不少乐迷的支持。
可以说,纽约爱乐乐团,是吸引很多游客前来参加音乐节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现在,纽爱官方宣布,他们想要寻找一位小提琴手与自己在音乐会上合作西贝柳斯的op.39!这对于任何一个小提琴手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就算是专业的小提琴手,也十分想要拥有这个机会。
戚暮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还没等他回过神,他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耳边响起:“你去参加吧,那场招募比赛。”
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转首看向身边的男人。
却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摘下了那大大的墨镜,只用了宽大的帽檐将自己的脸庞遮去了上半部分。阳光照射在那黑色的天鹅绒帽檐上,打下了一层淡淡的阴影,大约是混血的缘故,闵琛的眸子本就十分深刻,如今看上去更如刀削一般凌厉凛然。
他认真地看着戚暮,再次重复了一遍:“纽爱的招募比赛,你可以去参加。”
戚暮怔怔地愣了一瞬,接着才笑着点头:“我肯定会去参加的。”
戚暮可没有一点害羞胆怯的意思,既然纽爱将这个机会彻底放了出去,那么他就有这个资格去争取机会。
闵琛大概也是没想到戚暮会这么直接,他微微一怔,既而才勾了唇角。
世界乐坛上有一些华夏的乐手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谦的品格,不大好意思在公开场合主动抓取机会。所以闵琛才会误以为戚暮也有些犹豫,才会特意来激励他。
想了想,闵琛问道:“你应该把小提琴带过来了吧?”
戚暮笑着颔首:“当然带过来了,我打算今天就回去稍微练习一下,为明天做准备。”
自从纽爱的招募比赛公开以来,已经有不少小提琴手收拾好自己的乐器开始往大门的方向走——他们要抓紧一切时间练习,能多一分胜算都是好的。
戚暮也不例外,他当即便决定回去练习,而闵琛也十分随意地决定和他一起回酒店。出租车飞快地行驶过港城著名的青马大桥,长长的海平线上泛着一层氤氲的浅蓝,与天际交汇。
戚暮耐住了心中的激动,转首看着窗外的风景。
“艾伦比较擅长也比较喜欢马勒的交响曲,去年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他提到过,在马勒的其他曲目中,他对《少年的魔角》比较偏好。”
闻言,戚暮惊诧地转首看去,却见一旁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望着自己的手机,似乎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但是戚暮却知道,闵琛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他这是在告诉自己……明天最好要选马勒的曲子,而且最好……要选《少年的魔角》。
其实戚暮以前在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时候也见过这位艾伦·斯威尔大师,他与埃弗拉大师是好友,所以偶尔也会去维也纳交响乐团看看。戚暮是知道这位大师喜欢马勒的作品的,但是却不知道……他比较偏好《少年的魔角》。
明明是一脸冷淡的模样,没想到却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戚暮不知怎得忽然觉着心中一暖,他点点头,轻声说道:“谢谢你……闵琛。”
而那俊美矜贵的男人却只是低低的“嗯”了一声,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一般。
等再看向窗外时,出租车已经驶过了青马大桥,路边的景色也从繁华热闹的港城转换为了稍显清闲幽静的大屿岛。再看着这片蔚蓝澄澈的天空,戚暮的心情已然好了许多,紧张的心思也少了不少。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旁,闵琛看着手机里发来的短信,终于稍稍松了口气。
丹尼尔:【刚刚给你问了这次纽爱突然临时招人的原因了,听说是为了配合音乐节官方,特意搞出来的活动。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嘛,这次音乐节在前期宣传上出了点问题,所以主办方希望借助这次活动做一次广泛的宣传。】
闵琛垂眸看着闪烁着荧光的手机屏幕,手指按动,很快发出了一条短信。
不过多时,丹尼尔的信息又回了过来:【上帝啊,闵,你怎么还问那么仔细?我的老天,你该不会是想去参加那什么招募比赛吧?你的小提琴水平我看比克多里差很多啊,虽然估计这次来参加的都会是业余乐手,但你也别给我丢脸啊。】
闵琛还没看完这条短信,丹尼尔的第二条短信又来了:【不不不,如果你一定要出这个丑,我这就打电话给斯威尔,求他再给你搞一个钢琴招募,你看行不行?!】
闵琛:“……”
不过一会儿,远在柏林的丹尼尔便收到了一条简短至极的信息——
『闭嘴,别插手。』
没等丹尼尔回过神,第二条短信又传送了过来——
『我的小提琴,很好。』
丹尼尔:“……”
上帝啊!
你就是真的打败了那些业余乐手,那也没什么好自豪的好吗!!!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三十五章
纽约爱乐乐团要进行表演的消息早已在海洋音乐节进行宣传时,就已经传入了无数古典音乐爱好者的耳中,而如今它居然要临时招募一名小提琴首席,那更是让许多乐迷们疯狂起来。
不少港城附近的业余小提琴手原本因为其他事务而没有时间来参加音乐节,自从听说了这个活动后,他们是请假的请假、逃课的逃课,大批量地涌入场中。所以当戚暮第二天早晨刚达到招募比赛报名场地时,也被那人山人海的景象给吓了一跳。
小小的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其中大多是背着琴盒、穿着轻便的年轻人,也有个别年纪较小的孩童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这儿,积极地参与报名。
在这群人之中,一个拎着琴盒的俊秀青年似乎能让人多看几眼,但是很快他们便又投入到紧张的报名气氛中,不可自拔。
大概是没想到报名的人会有这么多,直到上午九点多,所有的报名手续才全部统计结束。戚暮是七点多到场的,他哪里知道会有这么多人四五点就等着排队了,因此他领到的序号已经是最后几十个。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这意味着评审团的评委们将会在听完上百位选手的曲子后,再来听他演奏的曲目。就是再如何美妙动听的琴声,在听了一整天后都会让人觉得烦闷,除非真的已经到了卓越出彩的境界。
“应该不会把每首曲子都听完的。”似乎想到了戚暮所考虑的事情,闵琛将墨镜稍稍拉下来一点,放眼扫视了一圈四周的景象,语气淡定道:“很多业余乐手的实力确实较低,应该只用听几个乐段就可以作出直观判断了。”
闵琛说得并没有错,毕竟只是一场音乐节,来参加的游客们大多数都是业余爱好人士。纽爱昨天才宣布了招募比赛的活动,就算是一些较为专业的乐手想要来参加,那也得订机票从世界各地飞过来,这时间根本来不及。
因此,今天到场的参赛人员中九成以上都是水平一般的乐手,甚至九成九以上的人过去都没有与乐团合奏的经验。
青年浅色的眸子在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他笑着点点头,道:“嗯,我知道。不过,超过二百人的报名……不知道这场比赛会进行到什么时候。”
事实上超出了戚暮的预料,这场招募比赛刚进行三个小时,就已经筛选掉了一大半的选手。
纽爱进行评判的方式也是十分残酷的,评审团会当场给乐手作出“去”或者“留”两个结果。倘若是得到“留”这个结果的乐手,就等待着最后一轮的选择,而得到“去”这个结果的,自然是直接被淘汰了。
于是一百多人的比赛下来,只有两三个人得到了“留”这个结果,其他人都悻悻地被淘汰。
这两三个人除了一位亚裔外,其余都是金发碧眼的欧美人,戚暮虽然没有听过他们的演奏,但是从他们手指尖上厚厚的茧子上可以看出,就算是业余爱好者,这三位乐手的水平应当也是十分不错的了。
选手表演乐曲的时候,是直接进入表演舞台的。谁也不知道那间音乐厅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等待着他们,而有些乐手出来的时候眼眶都红红的,似乎遭了一场大罪似的。
“斯威尔先生……似乎不像是一个严肃的人?”戚暮望着又一个红着眼睛出来的小女孩,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叹气道:“这似乎已经轮到第187位了。”
在等待叫到自己序号的过程中,戚暮和闵琛先去四处逛了逛,却惊讶地发现似乎大部分游客都集中在了纽爱的比赛广场上,其余地方都人烟稀少。而当他们回到场地上时,已经过去了上百人。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抬眸看向了那个哭着从音乐厅里走出来的小女孩。只见这金头发的小姑娘吸着红红的小鼻子,一下子就冲到了母亲的怀抱里,又是哭又是笑的,十分怪异。
闵琛薄唇微抿,低声道:“你认识艾伦·斯威尔?”
戚暮心中一紧,接着赶紧摇头,解释道:“我……有看过他的机场指挥,他的指挥风格很温柔细腻,我想他为人也不会太过严肃。”
音乐是人性与外界交流的纽带桥梁,戚暮一直相信,一个能演奏出美妙音乐的人,绝对不会是心思恶毒的人。就像以前他向埃弗拉先生推荐罗遇森的时候,埃弗拉先生曾经与他说过:“陆,罗的音乐风格我并不大喜欢,太过于狭窄。你应该能听出来的,对吗?”
直到见识过真正的罗遇森后,戚暮才明白埃弗拉先生这句话的意思。
罗遇森心胸狭窄、没有开朗宽阔的心境,自然不会演奏出真正生动的音乐。
听着戚暮的解释,闵琛仍旧紧了紧眉头,却没有再多问。他望着广场上兴奋得与同伴不停交谈的年轻人们,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暗色,良久,他说:“和很多人相比,艾伦脾气算是很好了。至少在排练出错的时候,他不会生气得将乐手骂得哭鼻子。”
听到这话,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问道:“……那你会吗?”
闵琛:“……”
男人俊美的面容上立即露出一个正经的神色,他认认真真地摇头,语气严肃道:“我很和善。”
戚暮:“……”
怎么感觉你说这话的时候,那表情完全不是这个意思啊?
而此时正远在柏林的丹尼尔忽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旁正带领乐团进行排练的柏爱首席克多里稍稍一愣,然后温和地笑着说道:“丹尼尔,指挥不在你都敢打喷嚏了?这要是让奥斯顿知道你敢在乐团演奏的时候发出声音,那你可要……”
说到这儿的时候,栗色头发的首席稍稍顿了会儿,接着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按照奥斯顿的原话,那就是——‘请你圆润地滚出我的排练厅,把你糟糕的声音带出这个世界,那简直是上帝赐给你的玩笑’。”
克多里的话刚说完,台下一贯严肃的柏爱乐手们纷纷笑成一团。
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克多里正了正色,又严肃地说道:“还敢笑?”他说这话的时候刻意冷了脸,模仿了某首席指挥往常的神情,只可惜这模仿完全模仿不出闵琛冰山气场的三分精髓,反而让台下的乐手们笑得更欢乐了。
副首席笑着举手问道:“克多里,我们不笑,那哭好不好?”
克多里闻言更是乐了,他面色严峻的摇摇头,道:“忘了之前玛丽被训哭的时候奥斯顿指挥是怎么说的了吗?‘把你的眼泪、鼻涕给我吃进肚子里去,别滴在你的大提琴上’!”
……所以说,某位指挥说得也没错,他可从来不会把乐手给训哭了,只会让他们连吸鼻子都不敢发出声音。
作为一名合格的绅士,闵琛从未做过任何有损绅士风度的事情,就算毒舌技能已经练至满级,他也能面色平淡、连余光都不给你一下的将你损得无地自容,又让你连一句侮辱性的词汇都无法找到。
至于这些,戚暮以后也是从旁人口中听说的了,在他的眼中,可从来没出现过那样一个严肃可怕的柏爱首席指挥,只有一个似乎有些幼稚、又有些别扭的男人。
毕竟是入了深秋,就算港城是位于热带边缘,等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阳光也不是那般灿烂了。徐徐西垂的夕阳在西方的天空中渲染出了瑰丽绚烂的色彩,而到这个时候,戚暮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序号。
等他进入音乐厅的时候,刚在舞台上站稳,他一眼便看见了坐在五位评审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
这是一位脾气很好的指挥,在戚暮经常去的多瑙河论坛里曾经进行过一场投票,以公认的世界一流乐团的指挥为基础,让大家评选出脾气最温和的指挥。
在那次投票中,艾伦·斯威尔的名字高高地悬在第一位,与第二名多伦萨先生都隔开了近一半的票数。至于你问倒数前三是谁?这说出来有风险,还是保密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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