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这位英俊优雅的老绅士穿了一件白色的牧师服,微笑着站在高高的主婚台上,抬首看着那扇被紧紧关闭起来的大门。就在丹尼尔宣布婚礼即将开始以后,原本还在小声说话的众人齐声安静下来。
又过了五分钟,当发现新人竟然还没有出场的时候,纽爱的大胡子首席胡克眉毛一皱,嘀咕道:“奇怪了,这怎么还不登场?这都过去好几分钟了啊!”
好脾气的斯威尔先生笑道:“别着急,你看,小七这不是来了吗?”
斯威尔先生话音刚落,所有人都转首向教堂的另一端看去。只见一个清俊秀朗的青年正从教堂的侧门走入,步伐从容,身姿笔挺。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礼服,银色的暗线隐藏在衣料之下,在教堂的水晶吊灯的照射下反射着点点银光。
“等会儿?!怎么会是小七先进来?!”
“……不会吧,柏特莱姆先生还不出来?!”
“小七要娶柏特莱姆先生?!”
……
在这些嘈杂的声音之后,只听“砰——”的一声,高近十米的大门被人合力地推开。灿烂的阳光顺着那门缝,刷的一下照射进屋内,所有人定睛一看——
那个捧着新娘花束、站在门口的男人,不是闵琛还能是谁?!
闵琛今天穿着和戚暮一模一样的礼服,他将额前的头发全部向后捞去,神态优雅地站在科隆大教堂的门口,薄唇微勾。金色的阳光从他的身后投射过来,似乎为其镀上了一层金边,让他仿若太阳神一般耀眼卓越。
众人异口同声地惊呼:“真是柏特莱姆先生嫁过去?!!!”
没有理会周围这些惊悚的目光,闵琛左手捧着一束鲜花,右手牵着金发的小天使安吉尔,一步一步地穿过礼堂,走向主婚台的方向。所有人齐齐怔愣了片刻后,接着才恍然梦醒似的赶紧鼓掌。
在闵琛走到一半的时候,一个柏爱的成员忍不住地呢喃道:“……所以说,指挥真的是嫁过去了?”
一个维爱成员哈哈大笑道:“那必须啊!咱们小七可是在上面的、上面的!”
众人:“……………………”
就看这两人的模样,还真的不像啊!
将亲朋好友的欢笑听在耳中,戚暮凝视着爱人一步步地向自己走来,等到闵琛走到他的身边时,两人一起俯身在安吉尔的两颊上落下一吻,接着便由克多里微笑着上前来抱住了安吉尔,将她带下了舞台。
掌声平息过后,所有人都坐在座位上,抬首凝视着这对新人。
科隆大教堂作为欧洲三大宗教建筑中修建时间最悠久的一座,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哥特式建筑了。金色的阳光从教堂顶部的彩窗中投射进来,在地板上照耀出光怪陆离的极光。这种斑驳的颜色让教堂内部仿佛成为了一个梦境,也让教堂内的宾客们齐齐哑声。
将安吉尔抱下了舞台后,克多里便走到了维爱的座位前排坐下。他将安吉尔抱给了一旁最疼爱她的爷爷——多伦萨先生后,便转首与爱人交换了一个吻,然后一起转首看向了舞台上的新人。
这次的座位安排,真是十分地讲究。闵琛一方的宾客全部坐在教堂左侧,而戚暮一方的宾客全部坐在了教堂右侧,按照亲疏关系安排了座位。至于像柏爱和维爱两大乐团,则是一方占了一个位置。
这两大乐团可总是在暗地里较劲的,如今柏爱的指挥和首席都站在主婚台前,他们自然比维爱少了一分气势。有柏爱的成员偷偷地瞄了瞄如今坐在维爱座位里的克多里,忍不住地瘪嘴道:“哼!克多里心里还是向着我们的!”
维爱的成员反讽:“别做梦了,克多里可是我们的首席!”
眼瞅着又得出现一场大战,丹尼尔赶紧地冒了出来,和事佬一样地说道:“好了好了,要开始婚礼了,你们就别闹了。小心奥斯顿后来给你们好看!”
这话,让两人人员齐齐噤了声。
等过了片刻,才有维爱的成员反应过来:“等会儿,柏特莱姆先生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吗?!”
……
无论舞台下到底是怎样的暗波汹涌,此时此刻,戚暮的耳边好像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他的眼中只有这个男人,这个正淡笑着望着自己的男人。
多少年前,当他第一次在电视上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对方似乎还是个十岁出头的小男生。那时候他也一丝不苟地将头发全部用发胶固定住,他就这么骄傲自信地站在舞台上,用一首《死之舞》俘虏了全世界的乐迷!
而如今,这个男人正捧着新娘花束站在他的面前。
即使这个男人比自己还要高了几厘米,也无法改变——
“你真的要嫁给我吗……闵琛?”直到最后,戚暮还是忍不住地问出了口。
俊美矜贵的男人抬起眸子,眼底闪过一丝笑意:“所以说,你愿意娶我吗,戚暮?”
实在是看不下去自家儿子和媳妇在这里秀恩爱了,柏特莱姆公爵轻轻咳嗽了一声,接着便将全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明亮辉煌的科隆大教堂中,在全场所有人的注视下,柏特莱姆公爵清了清嗓子,朗诵道:“今天,2022年9月23日,我博德温·冯·柏特莱姆,很荣幸受邀参与戚暮与闵琛的婚礼。婚姻,是一件庄严肃穆的事情,走到今天,你们必然也已经考虑清楚,决定结成夫妻……夫夫,组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在仪式开始前,我要先询问一下,是否有人反对?如果现在无人反对,那么接下来再提出异议就再也没有任何效力了。”
说到这,柏特莱姆公爵特意停顿了十秒,等待有人提出反对。当然,注定了是没有人敢吭声的。不要说他们早已期待这对新人的婚礼多年,就算是真的有人长了熊心豹子胆胆敢说出一个“不”字,闵琛便能不动声色地将其人道毁灭。
颇为“遗憾”的结束了反对环节后,柏特莱姆公爵轻轻叹了口气,似乎有些失望地继续说道:“那么,在今天,我将见证你们这对新人的爱情正式走进婚姻的殿堂。”
话音落下,所有人都集中了注意力,等待主婚人的开口。只见柏特莱姆公爵微笑着看向一旁俊秀的青年,问道:“戚暮,你是否愿意……愿意娶闵琛作为你的合法丈夫,照顾他,爱护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抬眸看着眼前的男人,戚暮淡笑着颔首:“我愿意。”
当戚暮“我愿意”是那个字落下的时候,几乎是用肉眼可见的程度,所有人都可以发现某个男人竟然像松了一口气似的,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接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295安.安吉尔的日记5
“我愿意嫁给他。”
闵琛话音刚落,整个教堂里又是惊声一片!
你以新娘的身份出场也就算了,你竟然还自己亲口承认了你要嫁出去啊!!!
所有人考量的视线在闵琛和戚暮的身上来回打了个转,最后他们在心中不约而同地想到:难道……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在这些宾客中,也只有柏特莱姆夫人隐晦一笑:她家儿子还真是疼媳妇啊!
而对此,柏特莱姆公爵却是无可奈何地叹了声气,在心中暗自想到:于是养了三十多年的儿子,就这么嫁出去了?
当然,无奈归无奈,这个万年光棍儿子总算有了另一半,柏特莱姆公爵还是非常高兴的。原本他和妻子都觉着,以闵琛的个性,一生不娶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毕竟这孩子从小到大除了音乐外,基本从没对任何东西感兴趣过。
也不是没人给这儿子表白,但是就是没·兴·趣!
嫁出去也好、嫁出去也好,总好比打光棍一辈子啊!
想到这,柏特莱姆公爵顿时觉得心情舒畅许多。他轻轻咳嗽了一声后,将手中的主婚册放在一旁,然后淡笑着说道:“那么我宣布,从这一刻起,戚暮、闵琛,你们结为夫夫,从此互相扶持、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现在,互换戒指吧。”
仿佛极其迫不及待,柏特莱姆公爵的话一落地,闵琛就直接将戒指从口袋中取了出来。甚至在戚暮还没有注意的时候,便赶紧地套上了他的手指。
无名指忽然被紧紧锁住的感觉让戚暮倏地一愣,接着再抬首向对方看去,只见冷峻淡漠的男人此刻正努力装作一副淡定从容的样子,然后将自己的手身在了戚暮的面前,一脸“我并不着急,你慢点戴吧”的表情。
戚暮:“……”
过了半晌,戚暮终于忍不住地噗哧笑出声来,他一边低声道“我又不是不给你戴”,一边动作缓慢轻柔地将戒指轻轻地套上了闵琛的无名指。
音乐家对手指都是最为看重的,他们用手指表演出美丽的音乐,他们用手指演奏出人生的篇章。甚至可以说,对于某些音乐大师来说,他们的手指已经敏感到了可以感受到最细微的变动与触摸。
在戚暮将戒指戴上去的那一刹那,闵琛忽然翻手握住了他的手,接着在柏特莱姆公爵的一句“现在可以亲吻了”的声音中,他直接俯身一下子吻住了青年的嘴唇。
这种热情的行为与闵琛往日里表现出来的冷静镇定截然不同,柏爱的成员们是早已习惯他们家指挥对首席不·同·常·人的热情态度,但是对于一些很少见到戚暮和闵琛相处方式的人来说,他们可是吓得差点跌掉了眼镜。
顶尖指挥大师卡尔·托马斯:“这……这这这是我认识的奥斯顿·柏特莱姆?”
柏爱前任音乐总监理查德先生:“上帝啊,奥斯顿今天真是太热情了啊!爱情的魔力真是太可怕了!”
华夏小提琴家杜胜:“哈哈哈哈,咱们家小七还真有魅力啊,连闵琛都这么迫不及待了。对了,按照咱们华夏的规矩来讲,接下来该干什么了?哦对了,送入洞房啊!”
……
毕竟这次的婚礼是按照西式的礼仪来进行的,所以并没有所谓的送入洞房环节,当然,闵琛也绝对不允许什么“闹·洞·房”的事情发生的。于是在所有人的欢呼声中,全体宾客一起站在了教堂门外,等待着新娘……哦不,是闵琛将捧花扔出。
这一束白玫瑰就这样被闵琛捧了一整个婚礼仪式,他毫不介意自己此刻作为“新娘”这一身份的事实,反而非常配合、甚至有些积极地转过身准备扔捧花,扔之前还问了旁边的丹尼尔一句“直接往后扔就好了吗”,接着得到后者的肯定后,他便猛地用力将捧花扔了出去。
站在前排的大多是真正期待捧花的未婚女士们——这可是由奥斯顿·柏特莱姆亲手扔出来的捧花,意义非凡啊!
然而,她们却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闵琛,可不是力道柔弱的女性。
常年的弹奏钢琴让这个男人的手腕力量十分强劲,他使了个巧力后,众人便见到那捧花在空中画了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直直地往人群最后方落去,然后……
落在了某个男人的手中!
浅褐色头发的克多里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自己怀里的捧花。
全场都寂静了一秒,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句“克多里,结婚结婚!”后,接着所有人都起哄似的开始叫喊起来,就连站在教堂台阶上的戚暮都忍不住地配合着喊道:“克多里,结婚吧!”
在这样的起哄声中,克多里不由地脸上一红,没有说话。倒是站在他旁边的金发男人单手将他揽进了怀里,然后低笑着说道:“嗯,结婚吧。”
……
世界上的因缘巧合总是让人意想不到,正如同戚暮从未想过自己会与闵琛有所交集,也正如柏特莱姆夫妇从来没想过,自家儿子竟然会结婚,而且还是嫁了出去!
新婚之夜,柏特莱姆夫妇还是很疼儿子和媳妇的,当然没有吵着这难得的良辰美景,而是开车回到了自己的家中,顺便还带着电灯泡安吉尔一起走了。
在车上,闵斯静女士如此感慨道:“我真是没想到啊,博德温,你儿子还能娶着媳妇!”
闻言,柏特莱姆公爵为儿子打抱不平道:“达令,你也太小看奥斯顿了吧?他只要愿意,怎么可能会娶不着媳妇呢?几年前小七还没出现的时候,不就有好多小姐来找我们希望能和奥斯顿相亲的吗?”
闵女士眉毛一挑:“你居然反驳我?就你儿子那冷冰冰的样子,相亲?!他不把人家小姑娘吓跑就算不错的了!”
“……那也是你儿子啊。”柏特莱姆公爵喃喃道。
闵女士霸气地一哼:“也是你儿子!唉,我还记得奥斯顿小时候抱着我和朱莉的大腿,哭着闹着撒娇求糖的样子,这一晃眼,他已经是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了啊。”
柏特莱姆公爵忍不住地反驳道:“明明是娶……”
“你还说?!”再次被人打断话,柏特莱姆夫人美目一瞪,见着自家丈夫总算是不敢再呛声后,才再次感慨地说道:“当年奥斯顿的小提琴那么糟糕,我当时就说,他以后干脆就娶一个小提琴家好了。没想到,他还真娶了一个小提琴家,还是一个这么出色的小提琴大师。”
提到当年的事情,柏特莱姆公爵将睡熟了的安吉尔轻轻放在了一旁,然后点头道:“是啊,还记得当年那混小子因为自己练不好小提琴这事别扭了好几个月呢。”
“这小子就是太骄傲了,哪儿有人什么都能练好的?”
“就是啊,对了达令,你今天临走前给奥斯顿和小七的那个礼物到底是什么啊……”
……
一辆黑色的奔驰渐渐驶远,融入了科隆繁华绚丽的夜景中,消失不见。而在它们身后的那片高档别墅区里,在最里侧、靠近人工湖的一栋别墅里,一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正低着头仔细地整理着各种各样的礼物。
朋友们的祝福戚暮是从来不会拒绝的,于是这些礼物他们都大大方方地接受了,并且认真地对送礼的宾客们进行了感谢。
当戚暮整理到一份精美的琴谱时,他诧异地一愣,接着转首对一旁的男人说道:“没想到克多里准备的礼物这么贴心啊,是一套精装版的小提琴练习曲呢。”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将那一套厚厚的曲谱端详了一遍,然后道:“克多里准备得很齐全,我想未来一两年内,安吉尔是不用再去考虑买什么谱子了。”
戚暮将谱子递给了闵琛,后者稍稍翻看了一下后,抬首看向自家青年。
此时此刻,明亮刺目的灯光从戚暮的身后照耀过来,让闵琛不由自主地眯了眸子,一时间竟然没有看清对方的面孔。当闵琛站起身后,他仿若是回忆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然后将乐谱中的一本《开塞》翻到了第12首练习曲。
“这首曲子……还有印象吗?”
顺着闵琛手指的方向看去,戚暮先是愣了一会儿,接着他按着五线谱哼唱了一段,然后才摇摇首道:“没什么太大的印象了。《开塞》是我七八岁练习的乐谱了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肯定没印象了。”顿了顿,戚暮忽然想道:“你还记得?!不会吧,你的记忆力有这么恐怖?!”
听了青年这话,闵琛却是轻轻摇首。他伸手拦住了爱人的腰身,在戚暮惊讶的目光中,低笑着问道:“我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忽然听了这话,戚暮愣了半晌,然后警惕地反问道:“你是说我第一次见到你,还是你第一次见到我,还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瞅着自家青年竟然如此有警惕心,闵琛不由淡笑勾唇:“都可以,就……最早的时候吧。”
仔细地回忆了一番后,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比较有信心地戚暮镇定地开口:“是在我12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你在参加一个比赛,你演奏的是《伊斯拉美》,获得了第一。”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却见闵琛轻轻地摇了摇首,薄唇微勾:“不是那个时候。”
戚暮一愣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296.安吉尔的日.记6
大多数人都会忘了自己五岁前的事情,即使记得,也只是零星的一点片段罢了。但是对于一些记忆力超绝的人来说,有些事情他们却能记得非常非常清楚。
比如闵琛,每当朱莉调侃他“奥斯顿小时候总是抱着我的大腿要糖吃”的时候,他都无法反驳。因为他自己也记得那个场景,记得那一大捧的糖,记得自己耍赖一样要糖吃的模样。
闵琛是在4岁的时候开始学习钢琴的。
学习乐器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起步便是第一大难关。很多人在面对钢琴、小提琴这类的乐器时,经常会在第一个月就结束了自己的学习。因为学习乐器需要天赋、时间,最重要的还是耐心。
闵琛是幸运的,他在钢琴上的天赋堪称罕见,就连起初给他启蒙的钢琴大师朱莉都惊骇得无法形容。朱莉当时是这么对柏特莱姆公爵说的:“奥斯顿应该在古典音乐上再发展下去,这种天赋……这种天赋实在是百年一见!”
是的,一个月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基本技巧,半年开始进行十级曲目的演练,等到了一年后,才6岁的闵琛就可以尝试着进行一些简易的谱曲,并且用那双稚嫩的手演绎出很多精妙绝伦的高难度钢琴曲。
起初想要让儿子学习钢琴,只是出于一种贵族礼仪的教导,但是看到儿子既然如此有天赋后,柏特莱姆夫妇也决定了,培养儿子在古典音乐上的成就。
这件事自然是征得了闵琛同意的,接触钢琴以后,闵琛已经渐渐地从“天天要糖吃的小正太”变得成熟起来,在被父母询问是否想继续在古典音乐一途上走下去时,他像个小大人似的点头道:“嗯,我想继续走下去,我想作曲。”
既然想作曲,那么自然不可能只学习钢琴这一种乐器。
闵琛第二个去尝试的,就是小提琴。
朱莉对小提琴是没有太多了解了,于是她便将闵琛介绍给自己的朋友,一位住在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希望对方可以培养闵琛在小提琴上的造诣。
于是,当时才7岁的闵琛便直接从法兰克福来到了斯图加特,在管家的陪同下开始了一场小提琴的启蒙生涯。
启蒙,需要的是一个好老师,而等后来则可以正式进入学院,与更高层次的大师们进行学习。
闵琛早就被莱比锡音乐学院的钢琴系录取,但是学院的老师毕竟层次太高,多年来从未接收过音乐新手,所以小提琴启蒙这种事自然不可以交给他们来做。
总而言之,在正式进入学院的半年前,闵琛开始在斯图加特求学。
后来曾经有音乐家如此形容过奥斯顿·冯·柏特莱姆的音乐造诣:“他是21世纪当之无愧的钢琴之王,他是最出色的指挥家、作曲家,他精通多种乐器,包括小提琴、小号、圆号、竖笛……”
没错,小提琴只能放在“精通”里,根本无法拿出来单独谈,因为……闵琛在小提琴上的天赋真的实在一般。这个一般是指的与他的钢琴天赋相比,事实上,如果闵琛单独地攻克小提琴,四十年内,他或许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大师。
但是,这样的天赋放在整个古典音乐界,只要是有名有姓的小提琴家,都可以拥有。
弦乐器一共分为三种,擦弦乐器、拨弦乐器和击弦乐器。
在这之中,很明显小提琴属于擦弦乐器,而钢琴属于击弦乐器。按理说虽然是不同的弦乐器分类,但是都同属于弦乐器的话,也不会有太多差别。可是对于闵琛来说,当他面对小提琴的时候,他真的恍若遇上了一座大山。
对于钢琴来说,52个白键、36个黑键和3个踏板,这便是演奏钢琴的全部了。在闵琛的心中,他非常理解钢琴、非常明白钢琴该如何演奏,可是当7岁的他遇见了小提琴时,却彻底地怔住了。
这种弦乐器,完全靠你按压琴弦来选择音调。
她不会有一个特定的琴键来让你按压,也不会有一种特定的延音、柔音、消音方式,来让你选择。和钢琴相比,小提琴真是一位任性骄傲的公主,你想演奏我?可以!那你就来征服我吧!
从一开始的《沃尔法特》,到后来的《开塞》,闵琛进步的速度一点都不慢,甚至让朱莉的老朋友——那位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大为惊艳。然而,闵琛自己却相当地不满意,因为这和他在钢琴上的前进速度相比,真是太慢了。
骨子里,闵琛真是一个骄傲至极、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自负的人了。
出生贵族世家,拥有着出色的外表,刚刚触碰钢琴不过半年,就被莱比锡音乐学院破格录取,甚至被很多人称赞过百年难得一见的钢琴天才。
闵琛是有野心的,即使现在才7岁,他却已经开始预见了自己站立在音乐巅峰上的未来。他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即使被贵族礼仪掩饰得再好、外表看上去再绅士谦逊,掩藏在他骨子里的,仍旧是日趋增长的骄傲。
骄傲到一定程度,就是傲慢了。
而在这份骄傲即将演变成傲慢的时候,闵琛却被小提琴彻底地击溃了自信。
他以为他能够像学习钢琴一样,极快地掌握这种乐器,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刚开始触碰小提琴的头三个月,他几乎是被这样乐器牵着鼻子走,远远达不到当年学习钢琴时候的进度。
对于一个骄傲的人来说,失败简直就是奇耻大辱。虽然那位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一再夸赞“奥斯顿,你真是太棒了”,但是闵琛却完全无法接受他的赞美,因为他知道……在小提琴上比他出色出挑的人,真是太多太多了。
半年的学习相处,闵琛已经将小提琴基础全部打牢,同时也再也没有了当初刚刚来到斯图加特时的高傲与自负,甚至在那位小提琴家结束了最后一节课程的时候,他显得十分的不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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