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四十章
这一场盛大的音乐会在《e小调第一交响曲》缓缓结束时,真正地落下了尾声。
因为是这次海洋音乐节的最后一次乐团交响晚会,而全场也已经进行了二个多小时,纽爱官方就没有再多准备一首安可曲。所有的成员一起站立向观众鞠了一躬后,便各自向两侧散场。
戚暮刚回到台下,还没将自己的小提琴放入琴盒内,便有不少人走到他的身边,笑着向他祝贺。来自同乐团合作成员的称赞与鼓励,是对戚暮最好的支持,他也笑着给这些成员们赞美,后台的气氛和和融融。
等到戚暮将小提琴放入了天鹅绒琴盒后,他还没再做些什么,忽然便听到一道低醇的男声自身后响起:“今晚,你表现得很好。”
戚暮回首一看,只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到了后台、并且站在他的身后。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今天仍旧将自己裹得十分严实,似乎是也知道台下有很多观众都是冲他而来的。
听了闵琛的话,戚暮姣好的眸子不由弯成了月牙形,他点点头,道:“谢谢你的赞美,我觉得……”
“戚,你的表演真是太棒了!”粗犷的男声直接打断了戚暮的话,这是纽爱的首席小提琴手胡克·斯巴特,他与卡尔教授一样蓄了一把浓密的大胡子,如今正用力地一掌拍在戚暮的肩膀上,朗笑道:“原本我还担心你不能掌控四十分钟的长篇交响曲,没想到你表现得竟然比排练时还要优秀!”
戚暮被那重重的一巴掌拍得差点岔过气去,原主的身体十分虚弱,看上去还算强悍的样子,其实骨子里早已比掏空得不行。戚暮虽然已经坚持锻炼两个多月,但是还没强壮到能够接受这大胡子一巴掌威力的程度。
戚暮不着声色地往一旁让了两步,确认自己逃离了那危险区域后,才无奈地笑道:“胡克先生,多谢您的赞美,您的演绎也十分优秀。”
胡克大笑了几声,过了一会儿才好像突然发现站在一旁的闵琛,他的笑声戛然而止,过了半晌才惊道:“柏特莱姆先生竟然也在?啊,大师您的眼光真是太棒了!戚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真不愧是您看中的!”
闵琛轻轻颔首,嗯了一声。
胡克竟然完全没有被闵琛这堪比冰山的态度吓跑,他浑身上下的摸了个遍,接着似乎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笑眯眯地递上去:“柏特莱姆先生,能给我……签个名吗?我家小天使非常喜欢你,我想拿回去给她做礼物!”
闵琛:“……”
等到闵琛在那皱巴得宛如破烂的纸上签了名后,那胡克便兴奋激动地离开了。
男人清冷的眸子刚刚转到戚暮的身上,闵琛才张开了口还没说话,只听斯威尔先生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嘿戚!今天和你合作真是太愉快了!哦,闵你也在这吗?闵你的眼光果然是好,戚的表演真是太令我惊艳了,我想今天以后他的名声一定会传到每一个乐迷的耳中!”
这一路上几乎没有停息的夸赞,戚暮自然是要笑着感谢回去的。等到二人好不容易出了音乐厅的大门时,戚暮竟然难得地觉着自己似乎已经……笑僵了。
美国人的热情,你永远不要去怀疑,尤其是这个热情到让人……笑到面瘫的纽约爱乐乐团,他们的热情,更是让戚暮都无法承受住了。
或许是纽爱的这场音乐会太过于火热,当戚暮从小道上离开音乐厅的时候,寂静安宁的小镇砖路上竟然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路人。再回首一看,很容易便发现还有不少人还聚集在音乐厅旁的小广场上,兴致勃勃地与旁人讲述这场音乐会的磅礴盛大。
入了秋的港城,即使是位于热带,当夜□□临时也多了几分凉爽。俊逸漂亮的青年将脖子上的白色领带稍稍松了松,让凉风吹拂过自己的脸庞,但是脸颊上因为激动兴奋而产生的红晕却始终无法消失。
青年白皙的皮肤上透露着一层淡淡的粉色,一手提着琴盒,戚暮说道:“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真的很棒!斯威尔大师真的水平很高,在第二乐章的时候我听到第二小提琴组有一个音走快了一拍,他也很冷静地处理下来了。”
小镇道路上的路灯光晕黄黯淡,走在这样的地方即使是相隔两米,不仔细观察都不会发现身边是什么样的人。因此闵琛很早就将那一套遮挡面容的“设备”取了下来,此刻他抬起凤眸望了戚暮一眼,问道:“你很高兴?”
戚暮笑着颔首:“嗯,纽爱的水平确实很高,我想能听上这样的一场音乐会,是每个音乐爱好者最大的憧憬吧。”顿了顿,戚暮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微微一愣,然后语气愧疚地说道:“之前因为我的原因让你暴|露了身份,所以你今晚不能坐在观众席上听音乐会,真是抱歉。”
从来不会有人在音乐会开场以后还戴着帽子和墨镜,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所以闵琛今晚并没有坐在台下听这场音乐会,而是在后台隔着一层墙听。
所有人都知道,台下的观众中有不少是因为“闵琛”这两个字而赶来的,如果是在其他正式严肃的音乐会上也就罢了,但是节日的气氛总是会感染人们的心情,闵琛并不想引起骚动。
对于戚暮的愧疚歉意,闵琛垂着漆黑的眸子看了他一眼,良久,就在戚暮以为得不到对方的回答时,他忽然轻轻叹了一声,道:“我没有什么关系,纽爱的音乐会我听过很多次。不过……今晚他们对你的称赞,你只需要听关于你的那部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管太多其他的事。”
这话让戚暮脚下的步子瞬间一滞,他惊诧的转首向闵琛看去,却见后者正微微抬首望着那一片化不开的夜色,眸色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时间无法明白闵琛话语间的意思,戚暮凝着眉头思索了许久,等到又走过了两个路灯,戚暮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闵琛走了两步,接着发现一旁的青年似乎没有跟上来,这才转首向他看去。
只见在昏黄黯淡的路灯下,青年白色的领带被笼罩上了一层浅浅的黄色,他黑色的头发也被照得泛了些金黄。戚暮怔然地望着前方停住脚步的男人,两人对视了片刻,他才立即抬步赶紧跟了上去。
在刚才那一瞬间,戚暮总算明白了,闵琛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刚才在音乐会结束之后,后台里所有人在夸赞戚暮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加上了一句“闵你的眼光真好”或者是“柏特莱姆先生真是很有眼光”。即使是在夸赞这个耀眼的青年,他们也总是会将这份荣耀与“闵琛”这两个字挂钩。
甚至就算是斯威尔先生,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而闵琛刚才的话则是想要告诉戚暮:你的实力与我无关。
萧瑟凉爽的夜风中,戚暮忽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从心口往身体的四周流去。
在很小的时候,他的养父母曾经教会他这样一个道理。有的人,看上去十分好心热情,但是他们总会在帮助你的同时,尽力地表现自己、让别人来夸耀自己。而有的人,他们看上去似乎冷淡而不好亲近,但是他们真正想帮助你的时候,却总会将自己隐在影子里,不去彰显自己。
其实,这也是一种温柔。
只有足够细心的人,才会注意到、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温柔。
暗云在夜色中流动,皎洁如华的月光穿过薄薄的云絮洒在了这片土地上,这个让无数乐迷疯狂激动的夜晚已经正式落下帷幕,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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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爱乐乐团的乐迷真是遍布了全球,前一天晚上的音乐会刚刚结束,第二天整个港城、整个华夏、甚至是全球的各大音乐杂志报刊都对这场音乐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就连一些非音乐类的知名报刊也有快讯。
一大早戚暮才刚起床,已经接到了不少祝贺的电话。其中像郑未乔、谭老和杜胜这些人是早就知道他要参加纽爱的音乐会的,一来电话就是对他的表现道贺一番,接着便索要这次音乐会的专辑充当戚暮港城之行的礼物。
这些老人家一旦厚起脸皮,戚暮还真招架不住。但是等他到了音乐节打算去买专辑的时候,却被告知:“纽爱的音乐会专辑?今天早上刚出来就被抢光了啊!……诶那个,你是不是昨天晚上表演的那个戚暮啊?你能不能……在我的专辑上签个名?”
戚暮:“……”
签完名以后的戚暮赶紧地跑到了纽爱昨晚演出的音乐厅,幸好乐团还没有正式离开,胡克先生听了戚暮的请求后,大笔一划就豪爽地送给了他十几张专辑,戚暮想要付钱他还不乐意了。
大胡子首席拉着戚暮的身子,小声地说道:“其实小七啊,这里面有张专辑本来就是要给你的,而其他的嘛……就当是我送给你的吧。”
戚暮微微一怔,有些诧异地问道:“胡克先生,您这全部送给我,是不是有点……”
戚暮话还没说完,便见这大胡子竟然扭捏起来,半晌后,才小声地说道:“你和……咳,你和柏特莱姆先生应该很熟吧?我听斯威尔先生说,他对你很不错,也很欣赏你。那以后……以后如果有机会,你可不可以让我也走走后门,拿几张柏爱的音乐会门票、得到几个柏特莱姆先生的签名专辑?诶诶,我肯定是会付钱的啊!你可别误会!”
“……”沉默了一会儿,戚暮说道:“您昨天不还是说……那签名是给您女儿的吗?”
胡克先生脸上一红:“我这哪儿好意思当着柏特莱姆先生的面,请求签名啊,只能拿我家宝贝说事了。我家宝贝才两岁……虽然每次放柏特莱姆先生的曲子时她都很高兴,但是她现在连话都说不利索呢……”
戚暮:“……”
接下来,在戚暮义正言辞地拒绝后,他一共花费了一千多港币,正式地将这十几张专辑全部原价买了回来。
看着胡克先生一脸哭丧的表情,戚暮终于还是于心不忍地说道:“其实胡克先生……我和闵琛也不是那么熟悉,但是您放心,如果我有这个机会,一定会帮您说几句话的。”
大胡子立即喜笑颜开,赶紧又塞了一张专辑给戚暮,还死活不肯多收钱,“你都直接喊柏特莱姆先生的名字了,那肯定非常熟悉啊!小七啊,你就不要再谦虚了!”
戚暮:“……”
戚暮还真是因为觉着自己对闵琛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才会拒绝胡克先生的。不过他已经暗下决心,要是他以后真的能够帮助到胡克先生,那他一定会尽全力!
此时的戚暮还不知道,他的这个决心……对于大胡子胡克来说,简直直接实现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梦想。
偶像有录制新专辑了?
第一个买到!
偶像有新的音乐会了?
第一个拿票!
所以说,胡克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四十一章
华夏有个成语,叫做否极泰来。
港城海洋音乐节前期因为官方人员的失误,在宣传传播方面出现了极大的错误,使得今年的音乐节与往年的人流量相比要低了两三成。但是既然一切已经倒霉到极点了,怎么也就该幸运一次了吧?
先是纽爱的招募比赛作为一个噱头,成功地引爆出了闵琛也到场参加音乐节的大新闻,之后又是一位华夏的青年小提琴手与纽爱携手合奏,使音乐会获得圆满成功。
当今年的海洋音乐节正式告一段落的时候,很多人回首再想想这十多天的音乐节之旅,竟然有不少人不约而同地想到:“其实……这一次的海洋音乐节好像是我这些年参加过的最有趣的一次?”
而这些,此时的戚暮自然是不知道的。早在音乐节结束的当天下午,他便乘着飞机回到了b市,刚踏上b市的大地,戚暮深深地呼吸了两口华夏首堵的空气,又是怀念又是无奈地说道:“还是这个感觉,最熟悉啊!”
闵琛:“……”
离开了南方温暖的气候,12月的北方冻得似乎连空气都能凝固成块。森冷如铁刀子的寒风呼啸过街口,深夜的街上人烟渐渐稀少,等到戚暮从机场回到家中时,已经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为了感谢这段时间对方对自己的照顾,戚暮邀请闵琛明天来自己家中作客。获得邀请的时候闵琛倒是惊讶了一瞬,接着他便点头答应了。
圣诞节对于西方人来说,其重要性完全不下于华夏的春节。戚暮上辈子虽然一直在欧洲长大,但是他对于圣诞节倒不是很看重,他的养父母都是华夏人,一年到头从来不会过一次圣诞节,倒是对春节念念不忘。
最多就是再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每当到了圣诞节时,那个最冷酷的女院长会施舍一样地多给他们一块甜甜的巧克力,除此以外,戚暮也没其他更多的感触了。
而这一次戚暮主动邀请闵琛,既是因为他知道对方圣诞节没有回欧洲、一个人在华夏应当十分寂寞,而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借此机会感谢对方在音乐节上对自己的关照。
戚暮考虑得十分简单,但是他却没想到,就隔了一堵墙的地方,在那间大到能够养鲸鱼的客厅里,某个一贯淡漠的男人正面色凝重地看着沙发上各式各样的领带、领带夹和袖扣出了神。
在这晃眼到能让选择困难症患者崩溃的场景中,俊美优雅的男人淡定地看了足足有十分钟,最后还是闭上眼睛随手一指,然后才挑出了一条深蓝色的细长领带、一只镶着白色亮钻的领带夹和一对蓝宝石袖扣。
等到约定的时间一到,闵琛很快地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着,接着捧起了放在玄关处、今早刚刚订送过来的白百合,踏出了自己大门。他面无表情地走到隔壁屋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不过一会儿,门内便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吱呀——”一声,大门打开。
闵琛:“……”
大门内长相柔美的女人:“……”
不过片刻,闵琛侧开身子往一旁的门牌号上看了看,又看了看,确认自己是真的没有走错后,那俊挺的眉头早已皱成了一团。
没等闵琛开口,屋内便传来一道熟悉的男声:“嫂子,是谁呀?”
那温煦的女子笑着回头说道:“小七,你看看……这是你说要请的朋友吗?”
半晌后,戚暮围着一条白色的围裙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一看见门外站着的男人,下意识地噗哧笑出了声,无奈地说道:“闵琛……其实只是在家里一起吃顿饭,你不用穿得……这么正式的。”
只见在屋子外,身姿清俊的男人穿着了一身雅黑色的贴身西装,衣服的每一处地方都被熨烫的服服帖帖,就连头发也用发胶向后固定了造型,看上去似乎下一秒就能直接登台、拿起指挥棒开始演出。
闵琛沉默了片刻,没等他回答,戚暮忽然发现了对方捧在手里的那一大束白百合,他愣了片刻,最后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戚暮的眼中闪过一丝愧疚,他无奈地叹气道:“抱歉,是我忘了,昨天晚上应该和你早点说清楚的,让你多费心思了。”
戚暮的话让闵琛倏地一愣,眼底的失落顿时一扫而空。
闵琛认真地望了戚暮片刻,然后慢慢地勾起薄唇,低笑道:“没有关系,是我想太多了。”
夹在中间不知道该说写什么的柔美女子:“……”
“诶媳妇儿,你站在门口干什么呢?咋不进去,小七那边准备得怎么……样……”
“啊啊啊!!!闵琛!!!!”
接着便的叮咛哐啷的一通乱响,郑未乔刚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在地上摔了个七零八落,几个人一起上去将东西收拾好后,一起进了戚暮的屋子。
当所有的饭菜全部都上了桌后,郑未乔的妻子赵悦一边盛汤,一边笑着说道:“小七的厨艺真是不错,我原本以为今天我还需要来多帮帮忙的,看来是我想多了呢。”
赵悦并不是音乐圈里的人,看上去十分温柔的她在外却是一名果断精明的律师,虽然有一个从事古典音乐行业的丈夫,可是她对却圈内的事情一点也不了解,因此在看到闵琛的时候她一时间都没认出来这是谁。
当然,对于赵悦来说,这好像真的只是一次简单的便饭,大家聚在一起庆祝庆祝。来之前郑未乔也说了,戚暮前几天在港城的海洋音乐节上表演得很棒,海外的很多媒体也报道过他的事情了,所以赵悦也只想着今天来给戚暮庆贺。
就像戚暮没有意识到圣诞节是一个多么隆重的日子一样,郑家夫妇二人也没觉得这日子有多重要,于是在餐桌上,只有一个穿着正装、冷峻凛然的男人面东而坐,看上去与其他人十分格格不入。
郑未乔这是第一次和闵琛接触,虽然之前他和戚暮通电话的时候戚暮一直告诉他,闵琛本人并不像他外表看上去的那样难以接触,但是真的要与这样的业内巨擘同桌吃饭……郑未乔还真是有点不大适应。
这还幸好郑未乔现在只是半个圈子里的人,倘若他现在还在乐团里演奏小提琴,恐怕见着闵琛的时候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了。
这一餐饭刚开局,气氛就十分僵硬。戚暮自然只得一次次地活跃气氛,而身为律师、口齿伶俐的赵悦也经常说些笑话,但是等到一顿饭结束,郑未乔还是偷偷地把戚暮拉到了一边,先是给他塞了一个红包,然后悄悄地说道:“小七啊,以后……还是别让我和闵先生一起吃饭了吧。”
在郑氏夫妇的心目中,戚暮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孩子,所以他们经常会给他一些零花钱花花。
戚暮赶紧地将红包又塞回郑未乔的手中,他无奈地道:“郑哥,其实闵琛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真的,你和他多相处一段时间你就明白了,他脾气真的很好的。”
谁料一向镇定、斯文淡定的郑未乔却突然哭丧了脸,语气悲叹道:“小七啊,不是你郑哥有偏见,只是一看到闵先生……我就想起当年老师罚我练习了一个月的《康斯进行曲》啊!就算过了八年,我也没忘了那首曲子是有多么恐怖,我一看见闵先生就想起那噩梦般的一个月啊……”
戚暮:“……”
《康斯进行曲》是《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奏鸣曲》的第一乐章,这首交响曲是闵琛在二十一岁时写下的,全曲一共有四个乐章,其中,第一乐章的小提琴乐段表演难度最高,甚至被一些专业小提琴手都偷偷地称为“地狱”。
虽然与帕格尼尼的二十四首“魔鬼乐章”相比,闵琛毕竟主攻钢琴,这首《康斯进行曲》在技巧方面还是稍逊一筹的。但是在当代音乐家所写下的小提琴乐曲中,这首曲子若是问鼎难度最高,绝对没有任何人会有一点疑义。
见着郑未乔一脸“见了鬼”的表情,戚暮也不好再劝他。等到他送了郑未乔夫妇下楼之后,戚暮刚回到屋子,便见着闵琛竟然在……端·盘·子!!!
戚暮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一时间连大门都忘了关上,便低声惊呼:“你还会端盘子?!”
某位深度洁癖患者刚刚才小心翼翼地捏着盘子的边缘将其拿起来,突然听了这话,手指间猛然蹭到了一点褐色的酱汁。闵琛顿时黑了脸,身子也陡然一僵。
等到两人一起在厨房里开始整理碗筷的时候,戚暮一边洗碗,一边感慨似的说道:“今天真是谢谢你了,闵琛,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热心地留下来帮我打扫,也没想到你居然还会端盘子。”
端完盘子就在一旁干站着、什么事都没做成的闵琛:“……”
说着说着,戚暮又再次感慨道:“话说你居然还真的会端盘子啊,真是不可思议啊……”
闵琛:“……”
怎么感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四十二章
在这样萧瑟寒冷的冬夜,就算是白日里人流如潮的b市街道上,如今也是空空落落,只有几辆车飞速地驶过街头,很快又消失在了凄凄的寒风中。
这片高级小区的治安还是不错的,门口都设有专门的安保系统,让闲杂人等无法随意进入。虽然说是高级公寓,但实际上也就只有三栋楼,戚暮住在最后一栋的第26层。
这栋楼一共就只有27层,戚暮最近才知道原来整个27层早已被闵琛单独买下了,与楼下的26层打通,形成了一间别样的双层小别墅。可以说在最高的两层中,除了他这间在闵琛之前就被人买下的单身公寓外,其他的早已全是这个男人的资产。
而此时此刻,这两层楼的灯光几乎熄了大半,只在戚暮的小公寓内闪耀着昏黄温暖的光芒。戚暮将餐桌上的东西收拾好了以后,闵琛并没有立即就走,他望着戚暮挂在墙上的一幅幅油画出了神。
戚暮收完东西时,一个抬头正好见着闵琛正盯着一幅油画看,他走上前看了会儿,然后笑道:“这些画是我之前从b市的一个小画廊里买下来的,这画家的风格很好,很有列宾的感觉,十分生动传神。”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指了旁边的一副麦田秋收图,浅色的眸子弯起,说道:“这副秋收图和列宾早年的一幅作品很像,虽然没有列宾那么激进深刻,但是也有几分神韵。我记得列宾的那副画现在正挂在日内瓦音乐学院的第一排练厅,被珍藏着呢。”
原本闵琛正仔细地端详着这幅作品,听了戚暮的话,他深邃幽黑的眸子微微一眯,就在戚暮打算再为他介绍第二幅作品的时候,他忽然看似随意地开口问道:“日内瓦学院里有这幅作品吗?我去年去那听毕业音乐会的时候,似乎没有看到。”
忽然被提问,戚暮下意识地回答道:“有啊,难道说最近几年被收起来了?也有可能吧,毕竟德维尔教授对那幅画……”戚暮的声音陡然一顿,他突然感到喉间一阵梗塞,仿佛这才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话里有些不对。
良久,他才笑着说道:“我也是听说的,据说日内瓦音乐学院的德维尔·卡特教授有珍藏那幅画,我对那幅画也是很有兴趣的。小时候听母亲讲过,她去日内瓦学院的时候似乎就有参观过那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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