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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而且正巧,德累斯顿今晚的这场音乐会选在了大多数交响乐团休假期的7月,因此今晚很多观众都惊讶地发现,他们的身边走过了慕尼黑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与音乐总监,捷克爱乐乐团的小提琴首席,西班牙的萨克斯大师……
而等到一些观众进入歌剧院走到观众席前排的时候,当他们看到那个坐在第三排左侧位置上的男人,甚至有人直接低呼出了声——
“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
只见那个坐在座位上面容冷峻的男人,不是闵琛还是谁?
闵琛大概是全场第一个进入歌剧院的观众了,为了堵住某个人,他中午就从柏林赶到了德累斯顿,打算在歌剧开始前先见到对方一面。
而让闵琛没想到的是,他一路风尘仆仆地驾车赶了过来,但是当他站在森珀歌剧院的后台时,珍妮小姐却遗憾地告诉他:“哦,柏特莱姆先生……安吉尔今天和法勒先生说,自己会在演出前到场的,但是他现在并没有来到歌剧院。”
闵琛:“……”
珍妮叹了声气,说:“大概是安吉尔今天下午有什么事情吧,不过柏特莱姆先生,安吉尔的小提琴真是太棒了,您不用担心他今晚的演出,他的表演不比我逊色。”
薄唇微微抿住,闵琛沉吟了片刻,才低声道:“谢谢你,珍妮,我相信他的实力,也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戚暮的照顾。”
两人又简单地说了几句后,闵琛便独自一人走到了观众席上坐下。
而珍妮则是激动地捂住了脸颊,兴奋地连连说道:“安吉尔难道不知道柏特莱姆先生来了吗?!他一定迫不及待地想看到柏特莱姆先生的吧!啊啊!没想到柏特莱姆先生今晚也来看我们的演出了,上帝啊……”
见到自家首席这副不能自持的粉丝模样,一旁的德交成员们纷纷叹了口气,在心里默默想到:麦克(珍妮的丈夫)真是太心酸了啊……
至于戚暮现在在哪儿?
按照闵琛的估计,戚暮大概是从法勒先生那儿得知了自己要来的消息,刻意躲着自己。但是这一次他倒是猜错了,戚暮确实是想要躲着他,然而还没来得及出门,便忽然接到了来自大洋彼端的电话。
一边收拾着东西,戚暮一边笑道:“是的郑哥,我是今晚要和德交一起演出《魔笛》……嗯,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你不用担心,法勒先生也很照顾我啊……哦对了,你那里已经是凌晨了吧,嫂子怀孕了你还要照顾她,还是早点休息吧……”
就这样和郑未乔通了快半个小时的电话,戚暮老老实实地保证“自己一定不会那么晚休息”、“再也不会研究歌剧交响乐研究到深夜”了,郑未乔这才满意地挂了电话。
所谓挂电话这件事,从来都是分人的。
你看……伟大的柏特莱姆先生每天准时准点六通电话,次次被人挂断,而郑未乔的每天一通电话,却能有时聊上半个小时之久。
你说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九十九章
作为一座歌剧院,森珀歌剧院的演出厅布局自然与其他的音乐厅略有不同。
欧洲正常的交响音乐厅一般都习惯将乐团演出的舞台布置在观众席的中央,采取环绕式的布局。这样可以让声音拥有更好的传播效果,尽量让全场每一个观众都能欣赏到最动听的音乐。
但如果是歌剧,那自然要以剧目表演为主。
因此在歌剧院中,交响乐团的演出位置一般要低于舞台一米甚至是1.5米的高度,这样让观众们能将注意力更好地集中在舞台上的演员身上。
出色的交响乐团习惯于将自己隐藏在一场歌剧之后,用精彩绝伦的交响音乐让在场所有的观众们震撼赞美,使得观众沉迷于歌剧中无法自拔,并在演出结束才注意到他们的存在。
而德累斯顿交响乐团,很明显就是其中出类拔萃的存在。
《魔笛》是莫扎特短暂的35年生命中,最后一年写下的歌剧。这幕华丽唯美的歌剧讲述了一个童话般梦幻的故事:
年轻勇敢的埃及王子被巨蛇追赶,幸得夜后的宫女所救。夜后将自己女儿的照片展示给王子观看,并给了王子一支魔笛,要求他从可恶的恶魔手中救出自己的女儿。但是事实上,恶魔的真实身份是光明领袖,夜后因为嫉妒才希望王子杀害“恶魔”。
在故事的最后,总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就像莫扎特期望自己困窘悲惨的人生可以得到转机一样,王子识破夜后的阴谋,与美丽的公主结为夫妇,《魔笛》也迎来了完美幸福的大结局。
故事总是美好的,而现实是残酷的,这场《魔笛》作为莫扎特一生最伟大的歌剧,给他带来了无尽的荣耀,却没有挽回他的生命。
但是在维也纳的时候,兰斯大师却曾经说过,他希望戚暮“成为莫扎特,而不是贝多芬”。
因为即使是年纪轻轻就被生活和病痛所折磨,莫扎特的音乐也永远拥有着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相信世界是美好的,相信善良能够打败邪恶。
而如今,舞台上正在演出的正是《魔笛》第一幕第二曲《我是一个快乐的捕鸟人》。
舞台上是穿着艳丽的男高音,吟唱着欢快动人的曲调。而在舞台下方,交响乐团轻快悠扬的声音轻轻地在演出厅里回荡。
戚暮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这么庆幸,在歌剧中,交响乐团的位置不是那么显眼。
在戚暮刚从舞台两侧走入台前的时候,他便感觉到一股炙热的视线紧紧地粘在自己身上。那视线实在是太过焦灼,让戚暮的喉咙都有些干涩起来,他一点都不敢抬头看向对方。
因为他知道——
那个人是谁。
法勒大师这次是额外将戚暮加入乐团的,因此在对外的宣传海报和宣传册上并没有印下戚暮的名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在今夜来到森珀歌剧院的观众中,除了法勒大师比较熟悉的几位老朋友外,再也没有人知道戚暮这个人的存在。
那么……能用这样的目光盯着他的,还能是谁?
好不容易躲开那道视线坐进了第一小提琴组里,在丛丛的人头中,戚暮总算是没有感觉到那仿佛要将自己燃烧的目光了。他松了口气,不过多久,歌剧便正式开场了。
一旦进入演奏,戚暮的世界里便只剩下了乐团的声音和站在指挥台上的指挥家。
今晚戚暮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乐团成员进行演奏,其实以他的水平,就算是担任德交的首席也是颇有资格的。可是当他真正参与到这场歌剧中时,戚暮才猛然意识到:一个为歌剧伴奏的交响乐团,到底与其他乐团有什么样的不同。
为了配合演员,交响乐团要让自己隐藏在黑暗里,让观众忘记他们的存在,却又享受着他们的音乐。
这是戚暮第一次没有被舞台聚集起来的灯光照射着,他隐藏着黑暗里,恍然间觉得自己仿佛与这台歌剧融为一体了。他可以随意地表演着自己的音乐,和乐团一起主宰着舞台上的喜怒哀乐。
当男低音开始悲鸣的时候,大提琴在轻轻地呜咽;当女高音愤怒的咆哮时,小提琴与管乐器组奏响轰鸣。
再怎样华丽的技巧都可以在这样的黑暗中展现出来,甚至在某个高音的时候,戚暮果断地放弃了e弦上的中音部分,直接在d弦上将整首曲子都演奏完整。
一段连续的旋律一旦跨越了两根琴弦,就算转弓再快、手指动得再迅速,都始终会产生一点极小的空隙。
但是高音e弦和中低音d弦之间还隔了一根a弦,所以如果想将e弦上的高音在d弦上演出完整,对于业余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天堑难度。
当然,对于专业小提琴手来说这还是非常容易的,只是要准确地把握住高音区罢了。可是……如果这个低音与高音的转换速度,就在一瞬间呢?
当闵琛从众多声音中分辨出那唯一连贯着的音律时,他微微一怔,接着立即转眸看向了那个被众多小提琴手遮挡住的方向。
在一片安静的黑暗中,闵琛低笑着勾起薄唇,嘴唇无声地开合了几下。如果有懂得唇语的人在此,他们恐怕会这样翻译这句话,那就是——
『抓到你了。』
一场盛大隆重的歌剧,即使是时长接近3个小时,所有的观众也都听得入滋入味。甚至在最后看到王子与公主圆满在一起后,他们还还没有从温暖美丽的歌声中回过神来。
戚暮从来没有进行过这样“被忽视了整场”的演出,他跟随着众人一起对着舞台下的观众们鞠躬致谢。
即使一直被忽视着,戚暮却也感到了十分的满足,因为在今天晚上,他自由地演出了一首自己心目中的《魔笛》。
森珀歌剧院里,雷鸣般的掌声似乎要让本就热烈的气氛更加燃烧几个点,而在观众们不知停息的掌声中,德交的成员们开始陆续退场,今晚的这场演出也就算正式结束了。
戚暮刚走进后台,法勒先生就迫不及待地向他走了过来,笑道:“安吉尔,你今晚表现得真棒!虽然我的耳朵没有听出来你是怎样做到那样完美无缝的演奏的,但是据我猜测……你偷偷用了很多高难度的技巧了吧?比如,你放弃了e弦?”
虽然耳力并不如闵琛,但是法勒大师在小提琴上的研究可比前者高了太多。因此即使闵琛在演员的吟唱和乐团的演奏中,听出了戚暮的琴声,可是他却没有发现戚暮到底是用了什么技巧。
而法勒大师虽然没听出来,却仍旧能够凭借丰富的经验将其猜测出来。
对此,戚暮也并没有隐瞒:“是的,法勒先生,我一直认为第三幕的第二曲如果跨越到e弦上的话似乎有点间隙,但是如果在a弦上演奏也会有点时间差。所以……我就尝试了直接在d弦上进行演奏。”
法勒先生满意地点点头,赞扬道:“你的速度真的很快,安吉尔。再过几年,我可能都无法跟上你左手的速度了。哦,年轻真好啊!比起歌剧,其实安吉尔,我认为你更适合交响乐,真是可惜……目前似乎没有什么乐团要换首席的。”
这句话半年前阿卡得教授也曾经说过,如今再一次听到,戚暮却是笑了笑,没有太在意:“法勒先生,您也说了我还年轻,我并不在意这些。”
这样自信而又沉稳的青年真是让法勒大师心头舒畅,他又赞美了戚暮几句后,忽然想起一件事:“哦对了安吉尔,今天实在是太晚了,我们的庆祝会改在明天晚上举行,你知道的吧?”
戚暮笑着颔首:“嗯,昨天听珍妮说过了。”
法勒大师说:“那好,既然天色不早了,等会儿你就和我一起走吧,爱托丽一定准备好了美味的红酒,正在等着我们回去庆祝呢。你赶紧收拾一下东西,我在大门口等你。”
法勒先生的话音刚落地,戚暮却脸色为难起来。
俊秀白皙的面容上闪过一丝犹豫,良久,戚暮叹了声气,道:“法勒先生……今晚,我还是一个人回去吧,我还有点事需要处理。”
见状,法勒先生稍稍想了想,便明白过来。他揶揄地一笑,问道:“怎么?是想要和奥斯顿聊一聊吗?安吉尔,我和奥斯顿也认识了十几年了,虽然他脾气并不是那么温柔,但是他确实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如果你对他也有好感,可千万不要错过了啊……”
“是是是,我知道了,法勒先生。”
“安吉尔,我这是为你好,奥斯顿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他……”
在法勒先生足足念叨了五分钟后,戚暮才无奈地送走了这位突然开始爱好做媒人的大师。
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戚暮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地摇摇头,自言自语道:“我去……见他?这怎么可能啊……”
没错,戚暮今晚的事情确实和某个男人有关,但是……却不是像法勒大师说的那样,要和对方聊聊。
今天早晨提前来到森珀剧院踩点的结果就是,戚暮发现除了一个最正式的大门和一个比较显眼的后门外,森珀剧院还有一个只能供一个人行走的小门。
这种隐秘的地方,实在是太适合偷偷溜走了有没有!
当戚暮提着琴盒蹑手蹑脚地从小门中走出时,他看着空无一人的安静街道,心神愉悦地深吸了口气,低声感慨了句:“嗯……空气真不错啊……”
不过片刻,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忽然传了过来:“嗯,是比柏林好。”
戚暮:“……”
下一秒,青年倏地惊骇地睁大了双眼,不可置信地转首看向一旁出声的男人。
只见在皎洁明亮的月色下,一个挺拔清俊的男人正稍稍后仰着靠在凹凸不平的砖头墙壁上,认真专注地凝视着自己。对方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酝酿着浓郁的感情,薄唇微微勾起,带着一丝调侃的笑意。
来人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一百章
夏夜的德累斯顿,月光皎洁清澈,如同凉水一般温温润润地洒在森珀歌剧院后的这条小街上。街边的几个欧式路灯散发着朦胧的灯光,除了偶尔行驶而过的几辆汽车外,几乎再也见不到任何人影。
在见到对方的一瞬间,戚暮下意识地反应是——转身走人。
但是这种幼稚的想法也就是在他的脑子里闪现了一瞬,望着男人一副等待已久的模样,戚暮重重地叹了声气,总算是认了命了。
戚暮微笑着抬手招了招,道:“好久不见,这么巧?”语气自然冷静,仿佛真的只是恰好碰上似的。
望着青年一脸沉着淡定的模样,闵琛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眼底浮现了一丝笑容。他轻轻摇首,声音低沉:“是挺巧的,我刚等了三分钟。”
戚暮:“……”
就三分钟?!意思是……他要是早走四分钟,就碰不上了?
似乎已经猜想到了青年现在在想什么,闵琛薄唇微勾,又补上了一刀:“晚上我也正打算拜访一下法勒和爱托丽夫人,需要顺路一起走吗?”
戚暮:“…………”
清冷的月光从无云的夜空中毫无遮挡地倾洒下来,夜风微凉,将夏夜的炎热也稍稍驱散了几分。
到了这个时候,戚暮也只得彻底地认清现实。他不再装傻、也不再一味地逃避,而是将自己的琴盒双手提在身前,和这个男人一起,后仰了靠在凹凸起伏的砖石墙壁上。
戚暮没有说话,闵琛便也没有开口。他能说的在半个月前便已经说完了。
闵琛从来不是个善于表达的人,仅仅是一句最简单的“我喜欢你”,便已经让这个含蓄内敛的男人耗尽了心思。
而此时此刻,戚暮正微微抬首,仰望着明亮的圆月。
夏夜很少能看到这样皎洁清晰的月亮,因为繁星太多便会遮挡住了月色,而城市的灯光大多时候也会让月光显得黯淡。
这个时候没有人开口,但是气氛却十分静谧美好。微风吹在道路两边小小的景观树中,让树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良久,就在闵琛以为这个躲避了自己半个多月的青年真的不会开口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道低悦好听的声音在身旁响起——
“你的那张唱片……我听过了。”那声音中带了些无奈,只听戚暮又道:“我听到了最后。曲子很好听,这是我收藏过的最完美的一张属于‘闵琛’或者说是‘奥斯顿·柏特莱姆’的唱片。”
这样的开头,让闵琛沉思了半晌,最后轻轻地颔首:“嗯。”
洁白如华的月光洒在青年白皙的面庞上,戚暮轻轻地笑了起来,他说:“其实……我也不是个喜欢逃避现实的人,但是这一次……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闵琛微微敛下眸子,望着面带笑意的青年,低声问道:“什么?”
戚暮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开始认真地回忆起来:“我第一次听到‘闵琛’这个名字的时候,可能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应该快有二十年了。那个时候我很惊讶,居然有一个这么年轻的华夏人,以满分获得了肖赛的冠军?”
说到这,戚暮无奈地摇首,又说:“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关注起这个人。第一首听到的曲子是巴赫的《马太受难曲》,后来又听了他的肖邦、贝多芬、舒曼、舒伯特……还有李斯特。”
顿了顿,戚暮忽然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好笑地问道:“对了,其实从很久以前我就发现一个问题……你很少演奏门德尔松的曲子,这是为什么?”
在这样安静无人的街道上,只有两个人轻声的说这话,气氛十分的和谐融洽。
闵琛垂眸看着身旁的青年,只感觉月亮的光华仿佛都被吸入了对方浅色的眸子里,稍稍怔了怔,他才低笑着问道:“我从莱比锡音乐学院毕业,你知道吗?”
戚暮点头:“嗯,知道。”
“莱比锡是由谁创立的,你也知道吧?”
戚暮立即回答:“门德尔松。”笑了笑,他又补充道:“准确来说,这是德国的第一所音乐学院。”
深黑色的长衣仿佛要与夜色融为一体,闵琛微微颔首,说:“当年我刚进莱比锡的时候,被邀请一起参与校庆。校庆基本上是演奏与学院名人有关的曲目,创始人门德尔松先生的曲子更是热潮。但是他们有个传统……”
说到这的时候,闵琛顿了一瞬,接着才又说:“门德尔松是最经典的浪漫主义风格,一旦要演奏他的曲子,必须找到第二个人同奏。当时小提琴系的首席现在似乎在西班牙欧西嘉乐团吧,是个嗯……”为难了半晌,闵琛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是个很喜欢我的音乐的……女生。”
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声来,戚暮仿佛有点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而闵琛则仿佛没听到青年调侃的笑声,他一脸正色地回忆道:“我不想与她合奏,因为莱比锡很多钢琴系首席和小提琴系首席都是这样传出……不好的消息的。那时候也不能直接说出原因,我就说:我目前还没有练好门德尔松的曲子,自觉没有表现好的实力。”
戚暮的眼前立即浮现起了那个画面,他无奈地笑道:“你那时候已经可以将李斯特的曲子都表现得非常出色,你这样的理由……对方信了?”
“信了。”认真地肯定了一句,闵琛语气郑重道:“因为是我说的。”
戚暮:“……”
“有技巧不代表有能力演奏,我当时说我表现不出来门德尔松的浪漫,这是真的,我是个朴实诚恳的人。”
这样实在太好笑的话让戚暮忍不住地转首看向闵琛,却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倏地怔住。
只见男人俊美深刻的面容上全是认真的神色,他深邃幽黑的眸子紧紧地凝视在自己的身上,诚恳郑重地道:“我无法与不合适的对象一起合奏出浪漫的曲子,因为……”
“戚暮,我不喜欢她。”
话题一下子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戚暮的瞳孔微微放大,过了半晌,他才轻轻叹了口气,说:“闵琛……其实我们都很忙,我没有办法去柏林发展,你也不可能放弃柏爱。欧洲很小,但是有的时候也很大,很多人连朝夕相处都能分离,你觉得……我们真的有可能吗?”
“你喜欢我吗?”
突如其来的话让戚暮倏地怔住,他还没来得及反应,眼前便笼罩下了一片阴影。
男人用高大挺拔的身躯将朦胧的月光完全遮挡住,双手撑在了戚暮的身子两侧,低首看着他。这姿势颇有种强势的意味,更重要的是让戚暮有了一些“这次再也逃不过去”的感觉。
也是到这个时候,戚暮才有些惊讶地发现——
他竟然比对方矮了小半个头。
戚暮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从他第一次听说“闵琛”这个名字后,一直到去年他正式和对方相识后,第一次彻彻底底地如此接近,近到仿佛能感受到对方温热的呼吸。
脸颊不由地泛了一丝潮红,戚暮轻轻咳嗽了一声,有些在意地撇开眼:“现在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闵琛,我根本没有机会去柏林发展,你最近十年内也不可能离开柏爱,我们之间没有可以相处的时间,我们……”
“你喜欢我吗?”
闵琛再一次重复的提问,让戚暮的声音倏地停住。过了许久,仿佛是终于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戚暮在心中苦笑了一声,然后抬首迎上了对方专注认真的目光,一字一顿道:
“我喜欢你。”
是的,答案肯定是喜欢的。
否则不会在听到那句表白的时候就红了脸庞,也不可能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一直逃避。戚暮从来不是个犹豫不决的人,倘若不喜欢他会直白地说出口,正是因为喜欢……
才会不敢回答。
这简短的四个字让戚暮一下子轻松许多,而他没发现的是,那个看似冷静、其实一直紧绷着身子的男人,也倏地松了口气。他低眸看着青年精致漂亮的五官,自然也看清了对方犹豫无奈的神情。
闵琛眸子一凛,道:“只要喜欢……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戚暮闻言一愣,然后下意识地道:“可是我未来应该不可能在柏林发展。闵琛,并不想做独奏小提琴家,我想进入乐团,我想……”
“我可以离开。”
戚暮的声音戛然而止,他惊骇地睁大眸子,半晌后才低声道:“你怎么可以离开?你指挥柏爱快十年了,你今年才三十一岁,柏爱是奉行‘不死不辞不变’的,你还可以执棒三十多年、四十年!”
“没有关系。”闵琛淡定地开口。
戚暮却是急了:“可是那是柏爱啊!”
见着青年急得连汗都要冒出来了,闵琛的心中慢慢地涌起一股暖流,他不动声色地勾起薄唇,语气温柔地问道:“你觉得……卡尔·托马斯怎么样?”
闻言戚暮稍稍一愣,接着才回答道:“卡尔先生?他很好啊,虽然不属于任何交响乐团,但是他的实力确实非常出色,每年也会接受邀请指挥世界知名乐团,进行全球演出,你为什么突然……”戚暮倏地明白过来,他惊讶地说道:“你想和卡尔先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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