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戚暮问道:“郑哥,我……认识他?”
“……”
千万别让盛彦辉听到这话,否则人不吐血三升,也要气绝身亡了。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九章
能够成为郑未乔口中的种子选手,盛彦辉确实十分出众。他所演奏的第一首曲子是莫扎特小提琴奏鸣曲中的op.18,这是一首非常考验技巧的曲子,盛彦辉自然是出色地完成。
轮到他下场的时候,这盛彦辉还特意走到戚暮的身边说了几句话,大意就是一些“我很荣幸能与你再次同台”、“期待你的表现”之类的话。
这话听得郑未乔是惭愧不已,而戚暮倒是一派云淡风轻地笑着应了回去,似乎真的与盛彦辉很熟悉似的,一点礼节都没拉下。
而等到戚暮上台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几个选手。
戚暮所表演的第一首曲子是《爱的场面》,这是世界著名的小提琴家帕格尼尼的曲子,或许不是他最巅峰的作品,却是这位小提琴大师一生中最为重要的几首曲子之一。
帕格尼尼是中世纪欧洲最为出众的小提琴家,甚至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当之无愧的小提琴之王。这位伟大的小提琴大师一生留下了数十首小提琴曲,几乎每一首都能算上是神之手笔。
而这一首《爱的场面》背后还有一个故事:传闻当初有个名叫荻达的贵妇与帕格尼尼相恋,要求帕格尼尼谱写一首曲子表达对自己的爱恋,并且只能用两根弦演绎。
放在别人身上,这要求恐怕太过为难,但是如果对象是帕格尼尼,则再简单不过。
这位惊才艳艳的小提琴大师有个外号——
单弦狂魔。
在他一生所留下的经典曲目中,有几首便是惊骇到用一根弦来演奏整首曲子!
而《爱的场面》便是一首双弦曲,用e弦代表女子、g弦代表男子,遥相呼应,最后用激昂热烈的双重奏,深深地打动了那位贵妇。
如果说盛彦辉的那首莫扎特小夜曲op.18是场市级比赛,那《爱的场面》已然到了全运会的程度。当评委们看到表演曲目上居然是这首曲子的时候也是吃了一惊,华夏音乐家协会的荣誉会员钱振华说道:“这首曲子非常考验演奏技巧,没想到居然会有人选择用这首曲子当作第一首表演曲目啊。”
三首表演曲目中,大多数人第一首都选择技巧性较强的,第二首选择情感表达较突出的,第三首则选择自己最为擅长的。
“我很少在比赛中听到有人用帕格尼尼的曲子当技巧性展示的啊!”钱老感慨道,“这个小朋友是叫什么……戚暮?这名字有点熟悉啊,这是不是……是不是……”
“好像是戚骏的儿子吧?”坐在旁边的评委说道。
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卡尔教授诧异地转过头,用结结巴巴的中文问道:“戚……戚骏?是s市交响乐团的戚骏吗?”
钱老叹了声气,道:“确实就是他了。八年前他和夫人一起出了事故,听说只留下了唯一的儿子。”
卡尔教授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而一旁的其他评委也不再多说,却没有人发现坐在正中央的这个大胡子洋人忽然小声地嘀咕了一句德语:“是那个……天才儿童?”
而这些,戚暮都是不知道的。
选择《爱的场面》是戚暮计划已久的。
想要夺冠、想要让人印象深刻地夺冠,选择一些简单的曲目是绝对不可能的。而再难一些的比如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原主毕竟多年不拿琴,想要短时间内练成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戚暮便这种选择了这一首《爱的场面》。
但是就是这一首戚暮认知中“难度中上”、“炫技一般”的乐曲,却给在场许多人造成了极大的视觉性冲击!
g弦位于小提琴四根弦的最左侧,是琴弦最粗圆、声音也最粗犷的一根;
e弦位于小提琴四根弦的最右侧,是琴弦最纤细、声音也最高昂的一根。
这种大幅度的跨越要求琴弓左右摇摆的幅度极大,不仅仅要准确地擦住两根琴弦,还要更精准地保证热情如火的感情互相倾诉。于是舞台下,众人只见到青年漂亮如白玉似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移动着,而那娓娓动听的声音便从小小的琴孔中传来。
戚暮真是生了一双极其夺目的手。
在高瓦数的聚光灯下,这双白皙修长的手仿佛反射出了玉石的光芒,让人移不开眼。如果仅仅是一双漂亮的绣花枕头似的手也就罢了,这双手偏偏能够演奏出如此激烈的曲子,仿佛有一把小锤子在轻轻敲打在场每一个人的心脏。
就连后台站着倾听的盛彦辉也是呆怔在了原地。
一曲结束,全场寂静。
这种高技巧性的曲子演奏结束,戚暮也是稍稍有点手指发麻,他微微喘着气,精致清俊的面容上因为长时间的注意力集中和神经紧张而微微泛白。
持续了半分钟的寂静。
一分钟……
两分钟……
三……
“bravo!”
不知是谁忽然高喊了一声,接着便是雷鸣般的掌声轰然而起。
在满席激烈的掌声中,戚暮忽然感到心底最深处的某个地方悄悄颤动了一下。自重生以来他一向镇定冷静的心境终于是有了一瞬间的欣喜,但是又很快极好地掩饰下去,他礼貌地鞠了一躬后便转身下了场。
走到后台的时候,郑未乔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
“戚暮!你表演得太出色了!!!”他直接上前就给了戚暮一个拥抱,因为顾忌戚暮手里还拿着小提琴的缘故,他很快就松开来,又说:“第一场的技巧性展示你肯定是当之无愧的最高分!”
戚暮还沉浸在刚才那种情绪中,没有回过神来,之后郑未乔又说了些什么他也没听清。
好像已经有十几年……
没有再感受过刚才的感觉了吧?
进了乐团的大多数人,都已经告别了属于自己的音乐生涯。无论是谁在介绍他们的名字时,总会在前面加上一个乐团的名字,只有极少数身份重要的人物——比如指挥、首席——才能够让自己的名声超过乐团。
在进入维也纳交响乐团……不,是在进入第一个乐团前,戚暮一直是为了“进入乐团”这个目标而努力拼搏着,当时所有人都为了他而喝彩,而不是为了乐团。
但是等真正进入乐团后,鼓掌的观众越来越多,可是喝彩的却是为了乐团、为了指挥、为了首席,哪儿会轮得到坐在后排的一个普通小提琴手?
“怎么了戚暮?快轮到你了,在想什么呢?”郑未乔问道。
戚暮忽然一愣,然后摇摇头,道:“没什么,我先准备上台了,郑哥。”
不过多久,戚暮便拿着小提琴再往前台走去。看着那个灯光聚集的地方,戚暮恍然觉得仿佛看到了那个金碧辉煌的金色|大厅,他再眯了眯眸子,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这种感觉——
是毒!
只有站到那个仅属于指挥和首席的荣耀位置,才能明白屹立在乐团顶端是什么样的感觉!
……
戚暮的第二首曲子是莫扎特的小夜曲op.6,即《月下小夜曲》,在所有选手的选曲中这首曲子算是中规中矩,但戚暮的精彩演绎也得到了满场的喝彩。
至此为止,全场一共只喊出了三声bravo,一声是给出色演奏的盛彦辉,两声是给黑马一样窜出来的戚暮。等到最后一首曲子开始有人演奏的时候,郑未乔特意走关系了解了一下大概的评分情况,他笑容满面地走到戚暮面前,说:“现在你的分数是全场第一,比盛彦辉要高。”
戚暮诧异了一下,问道:“你知道全部的分数了,郑哥?”
郑未乔摇摇头,说:“怎么可能知道的这么详细,反正知道你是目前的第一就够了。小七啊,你这次要是获得了第一那说不定就可以去慕尼黑音乐学院了!虽然有老师的朋友推荐你应该也能进入,但是这是凭借你自己的实力进去的,可不一样啊。”郑未乔语气感慨,道:“这要是真进入了,那该多好啊……”
安静的后台中,一个接一个的选手拿着小提琴走向前台进行演奏。郑未乔并未发现,听着他的话,戚暮早已慢慢皱了眉头,垂着眸子不知在思考什么。
等到那盛彦辉上台开始演奏的时候,他又走到了戚暮的面前,神情犹豫、左右踌躇了许久,他才憋出了一句话:“戚暮……你还是很厉害,但是我不会认输的。我最后一首曲子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我会展现出我的实力,让你知道我这十年的付出!”
忽然听到某个熟悉的名字,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你选的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
“是。”顿了顿,盛彦辉忽然想到:“难道说……你也是?!”
叹了声气,戚暮轻轻颔首。那盛彦辉得到结果后脸色瞬间煞白,神情呆滞地转身便走,连一句话都没有再说。
在同一场比赛、同一个选曲上居然选择了同一首曲子,而且……还是在表演顺序如此接近的情况下,必然会分出一个上下高低之分。之前两首曲子戚暮的分数已经超过了盛彦辉,而到了第三首,可能就要狠狠打盛彦辉的脸了。
这让盛彦辉怎能不惊骇?
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巧。
盛彦辉心境不平地向舞台中央走去,还没走出后台,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悦的男声响起:“等一等,盛……盛彦辉。”他转身看去,只见戚暮快步走了过来。
盛彦辉疑惑地还没开口提问,只见戚暮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了一抹冷笑,他嫌弃似的上下打量了盛彦辉一眼,然后语气嘲讽地道:“和我选上一个曲子真是你运气不好啊,看样子你永远都会是我的手下败将啊。”
盛彦辉脸色忽然涨得通红,他生气地驳斥道:“戚暮!你真是太嚣张了!”
戚暮却是抬眸扫了他一眼,在盛彦辉的眼中,青年那浅色的眸子里仿佛带着浓浓的鄙夷和不屑。只听戚暮语气冷冷道:“哦是吗?可是,我就是有这个嚣张的资本啊。好好演奏你这首《e小调》吧,嗯……我会努力让你一下?”
盛彦辉怒急:“戚暮!你欺人太甚!!!”
见状,俊秀好看的青年却只冷冷地笑了一下,接着便连一点余光都不留给盛彦辉地转身离开。那盛彦辉忽然感觉到心中一阵动力燃起,他握紧了自己的琴弓,自信从容地转身、大步向舞台上走去。
不过片刻,悠扬明朗的小提琴声便徐徐响起。
“诶小七啊,你刚才去追那个盛彦辉,说了些什么啊?”郑未乔好奇地问道。
只见戚暮一直紧蹙着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刚才那种尖酸刻薄的模样倏地消失得一干二净。他微笑着扬唇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道:“这个啊……就不告诉郑哥了。”
郑未乔疑惑地多看了戚暮几眼,却也没有多问,但是等到盛彦辉回到后台、恶狠狠地瞪了戚暮一眼的时候,郑未乔心中灵光一闪,再想抓住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两首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一首表现得精彩异常,赢得满堂喝彩;
一首演绎的虽然出色,但相比之下却略显失色。
等到比赛最终的结果即将宣布的时候,所有的选手都坐在了舞台下,戚暮抬起头看向那个被聚光灯打亮的地方,薄唇微勾,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第三名,赵正文。”
一个肤色黝黑的青年热泪盈眶地上台准备领奖,观众席中的一阵掌声结束后,所有人开始静静等待卡尔教授宣布第二名的名字。
“第二名……”
只见这个大胡子的教授忽然声音一停,他的视线在台下打了几转,最后落在了戚暮的方向。
郑未乔立即屏住了呼吸,小声地好像念经似的说道:“不是你不是你……盛彦辉就坐在我们前面,是他肯定是他……”
戚暮闻言,哭笑不得。
卡尔教授意味深长地看着这个方向许久,然后才移开视线,道:“第二名是一个出色的小提琴手,他获得这个名次我还是很遗憾的。在我的心中他应该是本场比赛的第一名,因此我想先报出第一名的名字,再报出他的。”
这个德国佬刚才说话还结结巴巴的,一说起气人的话,居然顺溜得好像练过了无数次一样!
在场的所有人都惊住了。
这该是哪个倒霉的第一名……
被这大胡子说成了这样啊?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十章
面对这种突发情况,郑未乔也是傻了眼了,他看向戚暮,小声说道:“这要是你得了第一名……也不知道是种好事还是坏事了。”
这场比赛的评分是由多位评委一起评选出来的,并不会因为卡尔教授是主评委就多给他多少福利。而现在卡尔教授说了这样的话,很明显他的意思是他的评分中第二名是高于第一名的,但是和其他评委的分数综合起来后,便得到了如今这个让他不满意的结果。
而事实上,戚暮也对现在这个场面深感意外。
他目光复杂地看着舞台上的大胡子教授,良久,才叹了声气,道:“卡尔教授的脾气一直很古怪……”
郑未乔下意识地想要脱口问出“你怎么知道他脾气古怪”的问题,但是看到戚暮眉头微蹙的模样,他稍稍一愣,要说的话又咽回了嗓子里。
舞台上,卡尔教授开始宣布第一名的成绩:“第一名是一个非常踏实、功底深厚的孩子,他所演奏的《e小调》确实让我也十分惊艳。他就是——”
郑未乔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戚暮却微微垂眸,已然明白了结局。
“他就是盛彦辉!”
坐在戚暮前方座位上的盛彦辉到现在还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身边的人纷纷向他贺喜他才明白过来。盛彦辉刚起了身准备向台上走去,忽然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又转过头、神色复杂地看着戚暮。
耀眼的灯光下,戚暮的半边脸颊被照亮,他勾唇笑着道:“祝贺你了,盛彦辉。”
盛彦辉嘴唇翕动,最后却是什么都没说出口便上了台。
卡尔教授将属于第一名的奖杯亲手送给盛彦辉后,便又对着话筒说道:“第二名拥有高超的技巧,能把帕格尼尼的曲子演绎到这种程度,在慕尼黑音乐学院也是非常少见的。他就是——”
“戚暮。”
在满堂的喝彩鼓掌声中,戚暮淡定从容地向舞台上走去。这时候盛彦辉和第三名的赵正文都站在卡尔教授的两旁,似乎是在迎接他这个第二名一样。
戚暮伸手接过卡尔教授递过来的水晶杯,他还没来得及说声道谢的话,便听这个大胡子的教授忽然小声说道:“好久不见了,戚暮。你想要和我一起去慕尼黑学习吗?”
“……”
戚暮接水晶杯的动作都停滞了一瞬,然后他问道:“教授,难道不该是第一名拥有这个去进修的机会吗?”说这话的时候,为了照顾卡尔教授这蹩脚的中文能力,戚暮特意换上了英语:“你看,我只是第二名。”一边说着,戚暮还一边晃了晃手中的水晶杯。
卡尔教授皱了粗粗的眉毛,反问道:“谁说只允许收一个人的?”
“……”
这时候,已经开始进行领导致辞,舞台上、舞台下除了戚暮和大胡子教授在窃窃私语外,其他人都认真地倾听着。
戚暮用余光看似不经意地望了一旁的盛彦辉一眼,然后小声说:“卡尔教授,盛彦辉会是一个好学生。以他这个年龄来说,他的水平很高,就算放在欧洲我想都已经属于一流了吧。您如果收他为徒,是绝对不会有错的。”
谁料这大胡子却好像吃了秤砣铁了心了,死活不肯松口:“可是,你的水平比他更高一些。你最后一首曲子演奏得实在掉了你的水平,我知道你应该不止是现在这种水平。慕尼黑音乐学院拥有的资源是你不敢相信的,孩子,在华夏你是没办法得到成长的,你应该去的地方是学院。”
“谢谢您的好意,可是卡尔教授,我的年龄还没到了必须赶紧去学院的地步,但是盛彦辉……已经等不及了。”戚暮抬眸看向魁梧健壮的卡尔教授,目光坚定:“我想问您,如果这场比赛我是第一名,您会收下第二名吗?”
卡尔教授一愣,然后摇头道:“不会。”
“那么这真是上帝的玩笑了,卡尔教授,我恰巧就是第二名,您又何必要破坏规矩呢?”戚暮摊了摊手,笑道:“教授,我很希望当您的学生,但是我不想以这种方式让您破例收徒。说实话,您的风格并不适合我,您也是知道的吧。”
卡尔教授面色为难地点点头。
“相信我,您的学生如果是盛彦辉,那你们会如同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一见钟情’。”
良久,卡尔教授仿佛思考结束,他被茂密的大胡子遮挡住的脸庞上露出一抹憨厚纯朴的笑容,点点头赞许道:“和你聊天真是愉快啊,戚。真可惜,你确实不适合做我的学生,你的风格……和他倒是有点相似。”
戚暮忽然一愣,反射性地问道:“谁?”
一句晦涩难懂的德语从卡尔教授的嘴里流出,让戚暮倏地怔愣住。
直到这场比赛完全结束、郑未乔载着他向b市交响乐团而去时,戚暮才慢慢回过神来。他转首看向窗外,只见透过那干净的玻璃窗是b市难得的湛蓝天空,仿佛与全球各地一样的蔚蓝无垠。
“奥斯顿·柏特莱姆……”
“小七啊,你刚才说什么了?”郑未乔问道,“虽然你只是第二名,但是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你这么多年不碰小提琴,能恢复到现在的水平真的很不错!”
戚暮将视线从窗外收回,他笑着点点头,道:“郑哥你不用安慰我,我已经觉得很高兴了。”
郑未乔仔细地打量了戚暮许久,确认他真的是没有一点失意后才转过头、继续开车。而在一旁,戚暮慢慢蹙紧了清秀的眉峰,良久,他忽然勾唇笑开。
柏特莱姆是德国的贵族姓氏,是四大公爵之一,拥有这个名字的人即拥有了属于柏特莱姆家族积累了数百年的无数资产。但是很可惜的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这个家族也不再如过去几百年中那般荣耀显赫,据说他们数百年的资产也已经缩水了大半。
但是就算如此,它依旧是矗立在德国上层阶级的巨无霸。
而到了这一代的柏特莱姆公爵,可怜的他却再也没有了下一代来继承自己的爵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新任的公爵不再拥有德国国籍,除了一个取出来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名字,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
闵琛。
想到这个名字,戚暮唇边的笑容里多了分无奈。
这是他重生以后第一次有人在他的耳边提到闵琛这个名字,如果不说,他差点忘了在金色|大厅的那个休息室里、在他最后闭眼的地方,他曾经和罗遇森那个人渣说过哪些话、曾经刻意用“闵琛”两个字来惹怒他。
“我的风格……和他很像?”呢喃似的自言自语淹没在了车内轻轻流淌的音乐声中,戚暮想了半晌,然后笑着摇头:“我和闵琛的音乐风格……怎么可能像?”
而此时此刻,相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
能够享有“天下第一团”的美誉,柏林爱乐乐团确实是不负虚名。从世界一流的乐团成员,到享誉全球的小提琴首席,乃至是那个出色到让人无法嫉妒的指挥,只要是提到柏林爱乐乐团,音乐界里从来没有人能挑出一点错来。
这个乐团继承了德国人严谨肃穆的品格,他们表演得每一首曲子都完美到让人觉得是上帝的作品。同一个乐团,不同的指挥,都会指挥出不同的风格。
如果有人要问闵琛的风格是什么?
维也纳殿堂级音乐报刊《维也纳之声》曾经评价过两个字——
完美。
简直就是把德国人苛刻精细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闵琛所指挥的音乐会中,所有人只能感觉到这首曲子就该是这样演奏,就该是用这种情绪渲染、这种乐器搭配、这种节奏控制。
而现在,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正响着如同灵魂轰鸣般的曲声,等到一曲终了,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才略微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抬首环视了一下乐团四周,与所有人都对视了一番后,才启唇道:“明天就是最后一次预演了,你们……准备好了?”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从指挥台上向四周扩散出去,说着的是晦涩拗口的德文,但是却让人觉得好听到堪比大提琴演奏般的醇厚。
台下众人齐齐点头,道:“准备好了。”
已经合作多年,闵琛对于这些伙伴也是非常有信心的。他满意地颔首,转首看向一旁的小提琴首席。
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说道:“那么后天我们就要开始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球巡演了,这两天大家把该准备的东西准备好,我们的第一站是伦敦,中间还要去巴黎、纽约、东京、新加坡和柏林,最后还要去华夏的首都b市,大家都知道的吧?”
所有人齐齐“嗯”了一声。
那首席闻言,笑着转首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道:“闵,那我们今天还用继续吗?”
俊美淡漠的男人轻轻摇首,不过多久,在场所有人便秩序井然地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排练厅。
到这个时候,在一旁看了许久的金发男人才走上前,笑着拍了拍男人的肩膀,说道:“闵,马上就要开始今年最后的巡演了,你怎么把b市当作是今年的最后一站了?”
舞台聚集的灯光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男人深刻的面容雕塑得更立体几分。他轻飘飘地斜了金发男人一眼,问道:“丹尼尔,明天的预演准备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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