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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闵琛:“……”
和戚暮也相处很久了,兰斯大师并没有推辞,而是直接接过苹果,道:“真是谢谢你了啊小七,只是好像有些麻烦奥斯顿了吧。”
戚暮:“不麻烦、不麻烦,他钢琴弹多了,手指很灵活的。”
闵琛:“………………”
可是那是我削给你吃的,哼!
虽然傲娇别扭了一下,但是在青年一脸“你削不削”的威胁表情下,某个识相的男人还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语气平淡道:“嗯,我很会削苹果,还会削花形。”
“哦?真的吗?!”
兰斯大师感兴趣了,戚暮便微笑着使了个眼色过去。
于是,在外叱咤风云、驰骋乐坛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如今只能像个小媳妇一样,用那双弹钢琴、拿指挥棒的手,如同游戏似的,轻轻松松地就削出了一个苹果花团。
兰斯大师惊喜道:“真的是很漂亮啊!”
闵琛挺了挺胸脯,等待青年的夸奖。
戚暮:“嗯,对他来说很简单的,没什么好说的。”
闵琛:“……”
几人在客厅里谈了一段时间后,闵琛便被戚暮“打发”去打扫屋子了,而戚暮与兰斯先生又聊了一会儿后,他便带着兰斯先生参观这间双层复式公寓。
兰斯先生是个怀旧的人,他所居住的地方自然全部都是中世纪欧洲的复古风格,而这样一栋包豪斯风格的现代化建筑,却是他很少见到的,因此他颇有兴致地与戚暮一起从二楼的起居室参观到了一楼。
当参观到一扇高大光滑的红木大门前时,戚暮笑着介绍道:“兰斯先生,这里是练琴的琴房,我来到维也纳后每天都要在这里练琴,您可以进来看看。”
兰斯先生笑着颔首:“好的,小七。”
闻言,俊秀漂亮的青年按下了手中的金属门把手,轻轻推开了房门。
一米灿烂温和的阳光透过门缝向外照来,金灿灿的阳光仿若给整个房间笼罩上了一层薄纱,也将屋内那个正在擦拭钢琴的男人打亮。
戚暮:“……”
闵琛:“……”
“砰——”
没等兰斯大师看清,戚暮便赶紧地将大门一把拉上。在前者惊讶不解的目光中,戚暮僵硬地笑着,轻声道:“兰斯先生……这里,前几天放了很多杂物,大概要收拾收拾才能见人。”
兰斯先生:“……?”
不是刚刚才说每天都有在这里练琴的么……
戚暮咬牙切齿道:“我们,再去,参观,别的地方吧。”
兰斯先生:“……好。”
屋外,青年是带着兰斯先生换了个地方参观了。而在屋内,某个正拿着湿布认认真真擦拭着琴键的男人却依旧冷静从容地辛苦劳动着,那双理当弹钢琴的手指此刻正细细地擦过琴键的每一个死缝,将里头可能存在的某些东西给擦拭干净。
所以说,自己作的死,自己就要作干净。
既然选择了琴房这个地方,那么……就要承受打扫琴房的结局。
闵琛一边擦拭起了琴凳,一边暗自想道:什么时候把顶盖支撑放下来,在琴盖上再来一次?嗯……有机会试试。
吃过午饭后,兰斯先生便先行离开了。临走前,他还一再叮嘱戚暮一定要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让后者颇为感动。但是等兰斯先生一只脚已经跨出门外的时候,他忽然想到:“哦对了,小七,怎么没看到你可爱的女朋友?”
闵琛身子一僵,悄悄地抬眸看向了一旁的青年。
只见戚暮精致昳丽的面容上慢慢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他轻轻颔首,在兰斯先生困惑的目光中,忽然拉起了闵琛的手臂,笑着说道:“兰斯先生,其实……他就是我的小女朋友。”
激动的小女朋友闵琛:“!!!”
受到惊吓的兰斯大师:“……!!!!!”
屋内的气氛美好浪漫,望着这样一对匹配登对的小情侣,重回单身狗多年的兰斯先生仿佛感受到了来自大宇宙深深的恶意。
在向小七与他的小女朋……小男朋友送去了祝福后,兰斯大师便赶紧地转身走人,再也不想受到伤害。
但是兰斯大师不知道的是,等到那“卡嗒——”一道清脆的关门声响起后,房间里刷的陷入了一片死寂。
青年毫不在意地甩开了拉着男人的手,瘪了嘴转身坐到了柔软的沙发上,右手在自己的腰间轻轻地揉捏着,想要缓解酸疼。
而男人稍稍迟疑了一会儿,接着又讨好似的走到沙发旁,帮着戚暮温柔地揉捏着。一边揉着,闵琛一边低声问道:“还疼吗?”
“疼!”
见着青年突然幼稚起来的模样,闵琛忍俊不禁:“嗯,既然疼……那明天再请一天假?”
戚暮:“……不疼了。”
温馨宽敞的公寓里,两个久别重逢的小情侣正在低声交谈着,那气氛缠绵美好,即使一方满脸“我很生气”的表情,但是也依旧无法阻挡住那声音里透露出的爱意。
当天晚上回到家中的兰斯大师,在自己的日记本上用黑色的大字,深有感触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给亲爱的克里斯蒂娜:
美好的一天,你在天国还好吗?
我曾经和你说过的小七,今天似乎生病了,不过我想大概是相思病,你不用担心。他是个很乖巧的孩子,今天我看到了他的……男朋友,是很久以前告诉过你的奥斯顿·柏特莱姆。
他们两个都是非常有才华、也非常懂事的孩子,我很欣慰,也衷心地祝福他们。
或许小七自己并没有发现,在我刚刚踏入他的家中的那一刻,那种温柔体贴的照顾、那些细致到极致的关怀,已经让我仿佛明白了什么。
蒂娜,看到他们,我仿佛就看到了当初的我和你。我好像曾经也用过那样充满爱意的眼神看过你,就像奥斯顿在看小七的时候一样,完全隐藏不住那种深情。
这么一想,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了。
愿你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一百四十四章
到了年末的欧洲,古典乐坛里的新鲜事实在是太多了。几乎各大乐团都要开始进行巡演活动,制造出各式各样的八卦新闻。
当然,今年冬天的头条几乎都被维爱和维交爆出来的丑闻给吸引过去了,这股子风潮在整个维也纳、甚至是欧洲,刮了整整一周,还没有一点平息下去的迹象。
刚刚灭了点火,忽然又爆出原来里昂·扎耶夫公开卖出维爱副首席的职位;好不容易又消停了一会儿,突然又知晓罗遇森在维交被成员孤立一年多的事件。
音乐家和乐迷们的世界已经快被这场丑闻给填满了,就在这时,一股清流慢慢地流淌进这片火热的大地——
柏爱今年的倒数第二场巡演,即将开始!
由于柏爱的行程在s市耽搁了整整一天半,因此这场原本定好的音乐会不得已推迟了一周。
一天,就是24小时的排练熟悉时间。柏爱每场的演出曲目都会有个别的差异,排练时间也是十分必要的。
而在金色|大厅,每一场演出都需要提前预约。因此当柏爱要推迟自己的音乐会时,音乐厅里那早已排满的行程愣生生地将他们挤到了一周后。
所幸最后一场在柏林的演出是在他们本家的柏林爱乐音乐厅,否则这场音乐会恐怕还会出了更大的篓子。
在休息了一整天后,戚暮早起外出晨练,顺便给查尔先生的帐号打去了最后一笔汇款。在得到对方的短信确认后,戚暮彻底删去了这位出色的私家侦探的号码,也将这一段秘密永远地埋藏在了心里。
戚暮并没有请查尔先生做什么违法出格的事情,他只是让这位私家侦探调查出了一段真相。作为一名私家侦探,查尔会恪守职业守则,保守他的秘密,即使后来被人知道他在暗地里请查尔做了这些事情,戚暮也能问心无愧——
他调查出来的都是真相,你看,连警|察都找出了更多的证据,不是吗?
戚暮回到家的时候,厨房里用电饭煲煮着的小米粥已经翻滚发软了。他刚端出两碗小米粥出了厨房,便见到那个俊美优雅的男人此刻已然梳洗完毕,正端坐在餐桌前看着自己。
戚暮眉头一挑,走上前:“醒了?”
闵琛将筷子和勺都放好,语气蔫蔫的:“你没叫醒我。”语气低沉失落。
昨晚上戚暮答应了闵琛,以后自己每天起床晨练的时候,一定会叫醒对方。但是今天早上他却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就悄无声息地出门了,一点都没有喊醒对方的意思。
听了这话,戚暮手中的动作一顿,接着他无奈地笑道:“今天早上我醒得太早了,就没有喊你。以后我保证每次都喊醒你,好不好?”
男人轻轻地“哼”了一声,戚暮又柔声劝了几句,在保证今天晚上从剧院回来后会亲自为这个傲娇的家伙烧一桌好菜后,对方才肯罢休。
吃着清淡小菜、喝点小粥,戚暮笑着与闵琛说一些关于帕雷森剧院的事情。而他所不知道的是,男人一边低声地应声,一边用包容深邃的目光望着他。
其实……在今天早上戚暮刚刚从床上起身的那一刹那,闵琛便醒了。他感觉着青年故意的蹑手蹑脚,似乎不想引起自己的注意,于是,他便顺势而为,心中也隐约地有了些猜想。
闵琛的视力还算不错,但是在起雾了的清晨,站在高楼顶端,他还是有些看不清街角的情境。从书房里取出了自己早就不用的低度数眼镜,看着青年站在街角atm机前的模样,闵琛微微眯了眸子,一声不吭。
……有些事,真的就该这么结束了吗?
在戚暮晨练跑步的时候,闵琛随意地打出了几个电话,正式开始接手这件被戚暮认定为“已经解决”的事情。
当闵琛坐在餐桌前,看到青年自然和煦的笑容时,他心中微微一颤,也是真的明白——
他真的放下了。
不过,戚暮是彻底释怀了,而闵琛却没有。
认识奥斯顿·柏特莱姆的人,大多都认为他是一个宽容绅士的人,对每一个人都风度翩翩,恪守礼仪。但是只有熟悉他的人,比如说丹尼尔,比如说戚暮,却都知道……
这个人非常的小心眼。
丹尼尔刚到柏爱面试的时候,当时的闵琛也不过是乐团的助理指挥。面试的那天,当年的柏爱首席指挥正带着丹尼尔到乐团排练室参观,恰巧闵琛在为一位小提琴手示范乐段。
闵琛的钢琴是非常优秀的,但是他的小提琴……真是让人不敢恭维。反正以他的水准,不要说是柏爱首席了,就是能否进入柏爱都很悬。
因此,在听到闵琛普通平凡的小提琴声之后,丹尼尔毫不客气地对指挥说道:“劳伦特先生,这位小提琴手的实力倒是比较普通啊,刚才他那首《西班牙交响曲》好像都错了一个音呢。”
劳伦特大师摇摇头,道:“丹尼尔,你难道没认出来吗?这位是奥斯顿·柏特莱姆,奥斯顿是我们乐团的助理指挥,并不是小提琴组的人呢。”
“哦天哪,我竟然没认出来!”
丹尼尔说的很小声,但是他却忘了,某个男人极好的耳力。因此当之后他被某人欺压了一整年后,丹尼尔终于忍不住地嘟囔了一句“奥斯顿你这混蛋,我哪儿对不起你了到底”。
接着,闵琛敛了眸子,淡定地回答:“我的小提琴,很好。”
你瞧,一句话的事情,人家是能记住一整年的。
而对于罗遇森和里昂·扎耶夫两个人,闵琛已然深深地记入了心里,哪里是一句“已经被捕”可以原谅的?
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去年那个寒冷的冬夜,当他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到太平间的时候,他并没有敢掀开那张白布,但是对方的一只手却无力地垂了下来,落在白布意外。
那只手已经僵硬发白,五根指头的指尖全是淤血。抠断的指甲、破皮的指腹,深深地烙印在了闵琛的记忆里,让他永生无法忘怀。
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痛楚,才能让一个小提琴家活生生地将自己的指甲抠断!
抬首看着此刻青年灿烂温和的笑容,闵琛眸子一敛,将更多的情绪都掩藏在了深邃的眼神里。
当事人再也不在意了,可是……他在意!
因为,这是他最心爱的人。
那些人,没有任何资格伤害他一分一毫!
“马上你真的要和我一起去帕雷森剧院吗?我觉得你还是到音乐之友协会大楼和丹尼尔他们碰头比较好,要不晚上我给你留一张座位,你去听听我们今晚的演出?”戚暮并没有注意到男人深沉的神色,他笑着给对方再乘了一碗粥,道:“我们剧院的《费加罗的婚礼》还是不错的,我可认为不比法勒大师的德交差上多少哦。”
闵琛薄唇微勾,眸子里的阴鹜一扫而空,他挑起一眉:“比法勒的好?”
戚暮王婆卖瓜:“必须。”
“嗯,我会记得告诉法勒的。”
戚暮:“……不可以!!!”
一场温馨甜蜜的早餐结束后,两人一起站在衣物间里换上外出的大衣。
俊美挺拔的男人伸手拿起了青年挂在衣物架上的围巾,正要为他系上,忽然便听戚暮说道:“对了,之前给你买了礼物竟然忘记给你了!”
闵琛瞳孔微缩:“礼物?”
戚暮轻轻颔首,一边从衣物间的格档里拿出了一只小巧精致的礼袋,他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然后叹气道:“其实之前在巴黎的时候我就买了,不过现在才想起来要拿给你。我原本认为这样很有意义,只不过……和你的护腕,哦不手套相比,我觉得好像没那么有意义了。”
闵琛薄唇微抿,在心中暗自道:是手套、手套、手套!
戚暮丝毫没在意男人别扭的神情,他将礼袋里的金属手链拿了出来,轻轻扣在了男人的左手,接着,他将另一条手链也拿了出来,扣在了自己的右手。
戚暮抬手晃了晃那金属链子上的两颗宝石串珠,笑道:“这是只有在巴黎和维也纳才能买到的串珠。等以后我们去了其他地方后,可以再串上其他地方的珠子。我在学院的时候听很多同学说,他们经常和恋人买上一对,算是一起度过的时光的纪念。东西不是特别贵,但是很有寓意的。”
回答戚暮的,是男人温暖宽敞的胸膛:“嗯,是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
等到临出门前,闵琛伸手揽住戚暮的腰身,在他的唇上轻轻落下一吻,再出门时,两人各分两边,向着不同的方向而去。
帕雷森剧院离这实在很近,开车反而有可能遇见堵车的情况,还不如坐地铁。
因此当戚暮独自一人走在去往剧院的路上时,站在地铁站台上,他忽然感觉到一丝寒冷,于是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副护腕……哦不,手套。
精巧漂亮的手链松松的挂在青年细窄的手腕上,仿佛护腕一样搞笑的羊毛手套,则挡去了外界的寒风。
即使是进了帕雷森剧院,被许多成员纷纷发现了那搞笑的手套,戚暮仍旧是毫不在意地挥了挥手,反问道:“我家爱人织的,不可爱吗?”
众人哄堂大笑:“小七,你的女朋友真可爱!”
刚进入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一百四十五章
这一场精彩出色的《费加罗的婚礼》,即使已经上演了半个多月,但是当帕雷森剧院开始检票的时候,进场的观众们依旧是人流如潮,没有一丝削减的倾向。
维也纳初冬的夜晚,明月早已高悬,复古矮小的剧院建筑矗立在街道的拐角,仿佛中世纪穿越而来的城堡。无数观众说笑着进了剧院,等待着歌剧的开映。
“洛克,没想到你竟然也来听这出《费加罗》了啊!”
“哈哈,德斯,我也没想到会见着你啊。你不是上周还说才听过的吗,怎么又来了?”
“嘿,你这家伙,前几天你不也才在k上分享过你的门票的吗,怎么今天又来了?”
两个中年男人默契地相视一笑,并肩走进了场内。
一场歌剧只要足够优秀,常常能够吸引爱好者反复地观看,因为即使是同一个歌剧演员演唱同一个曲目,在不同的场合下,也会让观众体会到不同的感受。
而且帕雷森歌剧院最近的进步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尤其是他们乐团伴奏,时而气势磅礴如滚雷直下,时而又缠绵悱恻如情侣低吟,光是听着交响乐团的演奏,就已经值了票钱。
甚至就连维也纳著名的乐评家斯夫拉先生,前几天都在《维也纳之声》对帕雷森歌剧乐团的这出《费加罗婚礼》,给予了高水平的评价:“这个乐团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崛起,他们的配合度、张合力以及对音乐的敏锐性,都在极速地增长。这是一出让人难忘的《费加罗的婚礼》,他们隐藏在演员的背后,却是无声的功臣!”
当丹尼尔下车抵达帕雷森剧院的时候,站在这座漂亮精致的欧风小楼前,他满意地点点头,赞美道:“帕雷瑟剧院我以前只路过地看了一眼,不过克多里,这个剧院还是挺大的嘛。”
此时克多里正好从车上走下,听了这话,他无奈地一笑:“丹尼尔,帕雷森也算是维也纳最出名的几个私人剧院之一了,他们的歌剧一向很出色。”
丹尼尔轻轻点头,然后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对了,闵,票呢?”
漆黑深邃的夜色中,一个俊美深刻的男人正敛着眸子,没有表情地站在街道的一侧。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定制大衣,剪裁细致,贴身修长,大半个面容都被夜幕所挡住,并没有让人注意到。
“没你的票。”顿了顿,闵琛抬眸看了一眼一旁的克多里,道:“克多里,别和他一起胡闹。”
丹尼尔立即反驳道:“你胡说!小天使把票寄过来的时候,我可是清清楚楚地看到一共有五张票的!乐团里其他人不敢跟你过来,但你别想抛下我和克多里!我可已经好久没有听过小天使的演奏了,快把票拿出来!”
闵琛眉头一挑,他还没说话,便听克多里哭笑不得地道:“奥斯顿,我想安吉尔既然送了五张票,那一定不是想你一个人坐在四个空位旁听的。马上歌剧就要开场了,我们还不进去?”
有了个和(tai)事(jie)佬(xia)后,闵琛一脸不情愿地和丹尼尔、克多里一起进了剧院。他们进场的时候已经准备开场了,因此场内的灯光只剩下剧院墙壁四周的黄色壁灯,光线十分昏暗,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到来,他们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一道悠长的开场铃声后,剧院里的灯光彻底地熄灭,全场猛然坠入了一片黑暗当中。
即使是话痨如丹尼尔,在听到铃声以后,也噤了声,开始等待歌剧的开场。
先响起的是一段轻柔温缓的小提琴声,弦乐器的美妙在黑暗中得到了最淋漓尽致的体现。在管乐器再加入其中后,舞台上的帷幕向两边拉开,灯光骤然亮起,演员们开始演绎起来。
当一出曲目唱完以后,丹尼尔小声地道:“演员们的唱功还是不错的,但我认为也不能出色到连续半个月爆满。不过乐团的水平确实已经很好了,克多里你觉得呢?”
“弦乐团的演奏不错,木管乐器还是稍微差了一点。”克多里笑着点评。
丹尼尔再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闵,你觉得呢?”
“都好。”顿了顿,他又补充道:“首席小提琴最好。”
丹尼尔:“……”
少夸一句你家小天使,你会死啊!
丹尼尔虽然不能算是完整的音乐出身,却也学了十几年的钢琴和手风琴,而且作为柏爱的乐团经纪人,这些年他也受到了极好的音乐熏陶,因此对于这出歌剧,他比许多单纯的爱好者更有评价的资格。
而如果说丹尼尔能听出乐团的优秀出色,那克多里就更能听出乐团不同乐器组的声音了。他一针见血地点评“弦乐器不错”,其实也是按隐晦地暗示“小提琴乐器组很不错”。
当然,坐在台下的克多里此刻只能听出不同乐器组的声音,而闵琛……
则是在一开始就发现了那个自己等待已久的琴声。
上一次听青年的演奏,还是在巴黎。那时候他与对方一起立于光辉聚集的舞台上,合奏了一首《春天奏鸣曲》。
当时钢琴声和小提琴手的共鸣低吟,至今仿佛都还在他的耳边回响。但是现在,那个耀眼出众的青年已经有了独自一人领导一整个乐团的能力,并且演绎出了这样一番优美动人的乐曲。
他进步得很快,不……是进步得太快!
这样可怕的进步速度,即使是闵琛,都感觉到了无比的震惊,同时也感受到了沉重的压力。
当最经典的几首唱曲结束后,丹尼尔也毫不吝啬地给予了掌声。而等到整场歌剧结束时,观众席后方爆发出了一声赞美的“bravo”,接着,便是轰鸣般的掌声。
丹尼尔一边鼓着掌,一边赞扬道:“克多里,他们的演出真的是很不错。我想就算是和维也纳国家歌剧团相比,也差不了多少了吧?这出《费加罗的婚礼》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听过,再一听,也是十分优美啊。”
克多里点头回答:“嗯,演员的唱功还是可以的。而且,等进行到第二幕的时候,乐团的伴奏已经非常齐整出色了,让这场歌剧更为优秀了一些。”顿了顿,他又笑着道:“如果说安吉尔就是这个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那么……我还是感到了一些压力的。”
丹尼尔闻言,挑起一眉:“你担心他以后某一天会超越你?”
克多里无奈地摊手:“你觉得那一天会很遥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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