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2:原来你还在这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辛夷坞
“那好,你就去你‘理想’的学校,有多远去多远,还真以为谁离了你不行!”他一赌气,话又难听了起来,可苏韵锦并不生气,她只是有点难过,说不清为谁。
“恭喜你考上那么好的大学。”程铮的情况她多多少少也有耳闻,那是他们所在高中的荣耀之一。
他冷冷道:“用不着你恭喜……我走了。这边的路破得跟狗屎一样。”
程铮说了要走,人却不动,两人僵持了一会儿,还是他先败下阵来。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很是粗鲁地往她面前塞,“这个,给你!”他恶狠狠的样子仿佛要给她的是个点燃了引信的炸药包。苏韵锦没有接也避让不及,他又是胡乱地一塞,信封连带着手的力度像一记重拳砸在了她的胸口。
苏韵锦低呼一声。程铮只知道自己不小心打中了她的身体,手到之处异常柔软,还没反应过来就赶紧收回手,惊慌失措地问:“你没事吧,很疼?”
苏韵锦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他的力道没个轻重,这一下还真是疼,但更要命的不是疼,而是他打中的那地方,她捂也不是,揉也不是,难受得弓了弓背,一只手捂住了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的脸,那种在他面前想要去死的心情又回来了。
程铮好像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羞愧交加之下,先前装出那副又酷又跩的样子早没影了,活脱脱被打回紧张局促的原形,弯下腰想要透过她遮住脸的手看她的表情,话也说不利索。
“怎……怎么样呀,真……真的很疼?要不去看看……不,不是,我不是说我要看,我是说去看医生……”他又有脱鞋抽自己的念头了,看了医生怎么说,就说他想给她钱,却打中了她的……男医生还是女医生?伤到那里该怎么处理?总不会贴块膏药吧。他被自己想象出来的淫靡画面吓到了,真该两只鞋都脱了,左右开弓地抽,又恐怕抽出鼻血,不好收场。
苏韵锦竭力忍住想要去揉一揉的念头,连连深呼了几口气,那股疼痛的劲才渐渐缓下去了,但想死的念头只增不减。她扶住身旁的树干,暗道要冷静,要冷静,别和他计较。半晌才说出一句话:“算我求你了,离我远点行不行。”
程铮当真跳着退了一步,顶着大红脸,总算想起了自己万恶的手上还拿着什么东西,“这个你拿着。”
其实苏韵锦看了一眼那个信封,大致上已经知道里面是什么,看厚度,想必不是个小数目。她抬起头,明确说道:“我不要。”
“别打肿脸充胖子,给你就拿着,就算是借给你的。”通过老孙,程铮对苏韵锦的家庭情况了解了不少,心知她即使申请到助学贷款,也必然还有很多需要用钱的地方。他对钱并没有太大的概念,自己平时用得也不多,吃穿用度都有父母,买买游戏软件,零花钱大有富余,而且暑假里家里就没断过来道贺的人,那些礼钱一概在他手中。他虽然生气,但想到她发愁时低头皱眉的样子心里就不好过,不知道该怎么对她好,只是有什么就想给她什么。眼下也不管她拒绝,抓过她的手想强行让她握住那个信封。
苏韵锦用力地抽手,她手上有伤,拿捏之下每个裂口都像又被撕开一般,却不能妥协,最后急了,带着哭腔喊了一声:“程铮,你为我好的话就放手!”
这下钳住她的手才骤然松劲,他好像也发现了她双手的不对劲,“你的手被狗啃过了,怎么弄的?”
苏韵锦下意识地把手往身后藏,既是回避去接他强塞过来的东西,更不愿意让程铮看清自己的手,上面新伤叠着旧伤,丑陋斑驳得连她都厌恶。这些伤换来了三百五十块,她问心无愧,却不想将它展示在程铮的面前。
“我不能再要你的钱。”她低声说。
程铮不能理解,“我的钱难道不是钱?你敢说你现在不需要?”
“我需要,但我会自己解决。”
“我现在就是在帮你解决。”
“我不要你的。”
他在她没有任何转圜余地的话语下沉默了一会儿,好像想到了什么,拖长声音“哦”了一声:“我知道了,你还是因为讨厌我,所以不想和我有任何关系。你怕欠我的,怕我会缠着你?”
程铮有些受伤的语调让苏韵锦眼眶一热,却又忍住了。
“反正我不会要的。”
程铮看了看自己手上的东西,掉头就朝停车的地方走。他傻透了,一头热地来这里干什么,昨晚上居然还为此没睡好。一早晨受那狗屎一样道路的颠簸,他车技尚且生涩,中途一不留神撞到棵树上,人没事,保险杠凹进去一块,还不知道回去后妈妈看到会怎么骂他。他不是要苏韵锦因此感动或感谢,只是想看到她笑一笑,就像那天在马路上道别时那样。她却毫不留情地划清了与他的界限。
他拉开车门,看到苏韵锦还站在那棵矮树下,冷冷的,仿佛在笑话他。
程铮朝她喊道:“你想太多了,我就是可怜你。既然你用不着,马路上有的是乞丐!”他发动车子,第一次没有成功,过了一会儿才成功地绝尘而去。
苏韵锦转头,这还是她第一次看他离开。基督教语里说“施比受有福”。除了宗教意义上的慈悲,她想,兴许还因为“施”与“受”之间的不对等。“施”是游刃有余的,“受”却往往无法选择。他说可怜她,不管是不是真心,这话她不是第一次听见。她并不超脱,但如果必须接受别人的施舍,她不愿意那个人是程铮,她宁愿在一个陌生人那里谦恭地接受好意,也不可以在他面前展露出她的卑怯,一如她藏起了自己那双斑驳的手。为什么要这样,她不愿去想,只是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她,那样不可以。
楼下的李阿婆还在笑呵呵地看,似乎搞不清是什么状况。苏韵锦上楼,开门前从半开放的栏杆看向远处的马路,有一瞬间她在想,既然拿了驾照,那回去的路应该没有问题吧?像他那样清高又矜贵的男孩,在他的世界里,被一个略有好感的女生所拒,或许已是有生以来最大的挫折。夏虫不可以语冰,他永远没法了解她所在的那个世界。
被阳光晒得发白的路上看不到车的踪影,苏韵锦再次深呼吸,关上门的瞬间,她听到高树上一声声悠长的蝉鸣。
致青春2:原来你还在这里 第21章 天荒地老和天崩地裂
每个人刚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都会感到些许的不适应,苏韵锦也不例外。她投奔的那个位于南方边陲的大都市,有着她完全不熟悉的浓郁岭南风情。但她很快融入了g市,或者说,是这个城市以其特有的包容性迅速接纳了她。她渐渐熟悉了这里潮湿多雨的亚热带气候,熟悉了鳞次栉比的城市一角隐约可见的半旧骑楼,当然还有这里最具代表性的繁华商业区……黝黑瘦小的当地人脸上有种坦率的精明,他们的主妇几乎都是药补的专家,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操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毫无障碍地交流,没人在乎你来自哪里。
苏韵锦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刚由几所大专院校合并而成的综合性大学,算不上全国知名,但在当地还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由于学校的学科设置总体上侧重于人文学科,因此女生人数所占的比例要略高于男生,并且这里一贯有着盛产美女的光荣传统,这也成了吸引相邻大学男生的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苏韵锦的专业是公共关系学,个性内向的她选择了这样一个专业确实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其实她是在跟自己较劲,就当一切重新开始,她希望能活出个不一样的苏韵锦。她是这个专业里为数不多出身理科的女孩子。从甫入校园开始,她就有了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别人可以尽情享受骤然轻松下来的大学生活,她却在学业之余必须为了生活而加倍努力。
好在开学一个月以后,助学贷款顺利地发放了下来,苏韵锦也通过班主任的介绍,在学校图书馆勤工俭学。每个月的酬劳其实很少,还不够有钱的同学买一件衣服,但苏韵锦觉得很满足。大一的课不多,相对于一周只放半天假的高三学生来说,现在的自由支配时间多得奢侈。自我感觉能够应对学业和图书馆的工作后,苏韵锦在进入大学的第三个月给自己找了一份家教的兼职。这原本是学校外语系一个女生联系上的,辅导对象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子,家就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里,家长要求每周两晚到家里辅导小女孩功课,酬劳是每小时十五元。那位外语系的女生觉得课酬偏低,便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转让这份工作,于是苏韵锦以三十五元的中介费换来了一个新的差事。
家教大概是很多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必选项目。苏韵锦的初次执教生涯比想象中顺利。学生的家庭是个清白简单的三口小康之家,女孩有点娇气但还算乖巧,只不过注意力不太集中,而且数学成绩不太理想,需要有人重点辅导。
小学生的数学对于苏韵锦来说不算难事,可是每当她在稿纸上对小女孩细说解题技巧的时候,耳边仿佛总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苏韵锦,你的逻辑思维简直一塌糊涂。”说起来她很多解题的思路都是在那个不耐烦的人强行灌输下掌握的,如果他知道现在她竟然能辅导别人的学习,会不会冷笑着说一句“误人子弟”?
苏韵锦性格谨慎安静,授课耐心。偶尔小女孩撒娇耍赖,父母都觉得不好意思,她也只是一笑置之,为此颇得学生家长赞许。女孩的父母都算谦和有礼,也无报纸网络上流传的“女大学生家教被骚扰”这类的担忧,苏韵锦的家教也就安心地做了下去,每个月的固定酬劳加上在图书馆勤工俭学所得,足够她平日生活所需。
大一生活基本上就在这样波澜不惊的忙碌中度过,教室里的苏韵锦基本上来去匆匆,不是休息时间一般也不待在宿舍,让每个大学生津津乐道的社团生活她也无暇体味。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差,既没有出色到让老师青睐,也远没到补考的份上,在班上和宿舍里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人缘还算不错。她觉得默默无闻的自己和高中时并无多大不同,只不过青春期那些晦涩黯淡的自卑和惶然,好像随着高考的结束、随着程铮最后离开时车子决绝的烟尘慢慢淡出了她的世界。现在的苏韵锦在忙碌之余,心中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小满足和快乐。只是她自己都没有觉察到,告别了卑怯,不再总是低头敛眉,她也开始慢慢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并不夺目,但自有动人之处。
其实苏韵锦有一张白皙清秀的面庞,额头光洁饱满,眉目清秀,虽然衣着朴素,但身材窈窕,气质沉静,即使走在这所以盛产美女著称的大学里,也不是不吸引周围目光的。
有句话说,不知道自己是美女的美女才是最动人的,如今的苏韵锦正属于此类。一次她赶赴家教途中,刚走到宿舍楼下,就被等在那里的一个男孩子吓了一跳。那男生很是羞怯,把一小束雏菊塞到她手里就跑,苏韵锦又惊又疑地去到家教的地点,女孩的母亲一看她的样子就打趣了几句。苏韵锦有些脸红,那家长便笑着说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这样的女孩有人喜欢那是很正常的事。”
苏韵锦一点也没觉得正常,她习惯了被遗忘和忽略,在她的潜意识中,仿佛只有一个人会离奇地注意到自己。但那也是“曾经”的事了,如今她几乎没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莫郁华也提起过,有一次苏韵锦到她们学校找她之后,同学中亦有向莫郁华打听她的。不过莫郁华不是热衷八卦的人,也就这么随口一说,苏韵锦更不往心里去,两人一笑了之。
说起莫郁华,也是缘分。高考录取完毕,苏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所城市上大学。不同的是莫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中最富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莫郁华正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她也一度成为母校重点宣传的焦点。
苏韵锦和莫郁华从高中一路走来,虽说当时在班上属于关系比较亲近的,但并不算深交,反倒上大学后,同城不同校,两人却日渐亲厚。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相互有了更深的了解。人都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近。
看上去她们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苏韵锦外表文秀,内心敏感而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和清醒。她们都把对方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虽然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是遇上什么事需要倾听,总是第一个想到对方。
苏韵锦大一结束的暑假,在回家乡的火车上第一次对好友莫郁华提到了沈居安。
沈居安是高苏韵锦两届的师兄,没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她已经不止一次地听到过他的名字。被年轻女孩津津乐道的男生无外乎几种,长得好看的,运动细胞发达的,或是言行出众的。这样的男生大多数深谙自己的魅力所在,故作未觉地享受着异性投来的好感目光,苏韵锦颇不以为然。
真正认识沈居安是在学校的图书馆,苏韵锦没想到他这样的“知名”人士竟然也需要和她一样在图书馆里勤工俭学。由于沈居安在图书馆的时间较长,深得各管理员的信赖,各项业务也更为熟悉,包括苏韵锦在内的几个助理管理员的工作基本上由他负责,一来二往,难免熟悉。
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苏韵锦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到大多数人的赞许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除却各类学业上的出类拔萃,沈居安绝非张扬的人,但是他即使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咄咄逼人的侵略感,却也能让人在打量了他一眼之后,又情不自禁地偷偷张望。他的样子当然是好看的,苏韵锦不是没见过长得好的男孩子,和程铮的英挺硬朗、周子翼带着点痞气的俊秀不同,沈居安身上有种清风霁月一般的特质,明明是很朴素平常的衣着打扮,在他身上就是说不出的干净妥帖,一如他平时的待人接物。
苏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格外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暑假前图书馆特别忙碌的那段时间,大家忙着对一批批新到图书进行验收登记,沈居安和她编在同一个小组,她踮着脚尖,吃力地将一叠归类完毕的书放置到书架上,有人在一旁无声地拿过她的书,轻松放到了指定位置。她擦了把汗一转头,看到的是他沉静的侧脸。当时苏韵锦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前些天胡乱在书上看到的句子:“攀条摘香花,言是欢气息。”她甚至不是特别理解这句乐府诗句的含义,只是觉得那时自己的心情和诗里所形容的一样平静又欢喜。沈居安似乎并未觉察到自己的举止有何特殊之处,继续在苏韵锦身旁整理书籍。过了一会儿,大概是意识到她呆呆的注视,于是笑了笑当作是礼貌的回应,苏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说起来,谈论沈居安的人虽多,但大多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沈居安待人很好,并不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傲气自恃,但是他的好是对谁都一样的,就好像画里的人,你觉得赏心悦目,虽近在眼前却难以触及。他笑的时候眼神温柔,容易让人怦然心动,仿似洞悉人心,但实际上,你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苏韵锦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属于少数的几个和他走得较近的人之一,原因大概是在图书馆轮值的时候他俩总排在同一组。沈居安好像很喜欢图书馆这地方,除了分内的工作,没课的时候也时常泡在那里。图书馆仓库附近有个专为管理员开辟出来的空间,摆有几张桌椅,闲杂人等通常不许进入,因此很是安静。他在那里看书就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打扰。偶尔苏韵锦也在那里,他们会一起聊聊天,说起当天做工作和书里看到的有趣东西。苏韵锦做家教的时间若与图书馆的工作有冲突,他也尽可能地替她协调,或是默默地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苏韵锦很佩服沈居安,他的心智显得比同龄人更为成熟,什么事到了他那里都可以在不疾不徐中妥善地处理好,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他难倒,他也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自己下一步将要做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让他惊慌失态。她听人在背后说起过沈居安的家庭情况也不太好,他和她一样出自某个遥远偏僻的小县城,但是在他身上你却看不到任何的卑微和自怜。他看人的时候澄澈坦然,笑容柔和,进退自如。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听后这么问。
苏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感觉很舒服。”
“那你还等什么?”
“他怎么可能看上我?”苏韵锦赧然。与其说沈居安是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如说他更像是她心中的一个完美投影,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可他胜过她太多。苏韵锦多么期盼自己有一天也能像沈居安一样内心强大、出类拔萃。
莫郁华说:“按你所说图书馆排班由他负责,他要是讨厌你,你绝不可能总是和他排在一个小组。”
苏韵锦倒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层,脸红心跳地想着莫郁华所说的可能性。是的,沈居安至少不讨厌她,但好像也没什么人是值得他讨厌的。
“我没想那么多,像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不说话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他,居然有种天荒地老的安定感觉。”
“天荒地老?那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时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地追问道。
苏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都扑哧一笑。
致青春2:原来你还在这里 第22章 感情与理智(1)
大一暑假快结束的时候,高中同学里的活跃分子出面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作为筹备者之一的宋鸣不知怎么就神通广大地联系上了苏韵锦,非让她来参加不可。苏韵锦本没打算要去,但心里偏偏又想:怕什么,不是想着要克服自己之前的羞怯内向吗,不如就从现在开始。假如是沈居安遇到这种事,想必一定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聚会那天,苏韵锦一早坐车去了省城。活动被安排在市郊的一个公园,大家一起去烧烤。她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不少,经过了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原本被高考压抑惯了的同学们好像都活泼了许多,脱下千人一面的黯淡校服,每一张脸都显得更为生动。
看见了苏韵锦,一帮男生凑在一块咋咋呼呼地喊:“万恶的大学把恐龙都折磨成了美女了。”
苏韵锦笑笑,不以为忤。莫郁华今天家里有事没有来,她便跟着其他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各自大学里的事情。她比较熟悉的同学里,同桌宋鸣是当届的理科状元,高考成绩比程铮还高了四分,只可惜志愿没填好,但也被北京一所重点院校录取。原本听说要被家里送到国外的周子翼不知为什么也没去,通过关系进了上海的一所大学。
程铮也在,他比苏韵锦到得早,她一来就看见了。他还是短短的头发,五官长开了,轮廓更为醒目,即使在他那所精英荟萃的大学里,这样的男生也还是会吸引不少目光的吧。
两人一年没见,但毕竟有过那么一丁点异于普通同学的过往,不说别的,如果没有他的帮助,高考时她的数学和化学绝对不可能有当时的分数,也不会有今天。苏韵锦犹豫应不应该主动和他打个招呼,他却连正眼都没瞧她一下,两人视线不经意相碰,他也面露嫌恶地将脸撇向一边,看来一年前那次不愉快的告别让他铁了心想与她彻底决裂。这也不一定是坏事,苏韵锦不是个拿热脸贴冷屁股的人。于是两人再也没有任何眼神交流。
孟雪挨在程铮身边,不停地为他烤东西吃,态度很是亲昵。她也更漂亮了,打扮时尚,苏韵锦发现宋鸣在一次次装作不经意地偷偷看她,不过孟雪的眼里好像只看得见一个人。她和程铮算得上青梅竹马,又是郎才女貌的,如果现在真的走到了一起,她也算得偿所愿了。
苏韵锦没来得及吃早餐,正准备动手去找东西填补一下自己的胃,一只烤得皮焦肉嫩的鸡翅膀就出现在她眼前,握着烧烤叉的是一双漂亮的手,她抬起头,就看到周子翼笑得阳光明媚的脸。
她对周子翼并无太多好感,但仍旧对他的好意表示了感谢。
“为美女服务是我分内之事。”他大大咧咧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
苏韵锦失笑,文绉绉地说:“周公子谬赞,让‘小芳’受宠若惊。”
周子翼笑嘻嘻地说:“不错,人漂亮了,也会开玩笑了。唉,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颗混在鱼目里的珍珠呢,可惜了,可惜了。”
苏韵锦半开玩笑道:“你有眼无珠的事又不是头一回干。”
“你看你,还提那陈年旧事。”周子翼也没放在心上,哂笑道,“你和小莫同学关系好,我知道。她是很好,问题是不适合我……我也没想主动伤害她是不是?告诉你,我这个人对感情是很认真的,你信不信?”
苏韵锦笑着拉长了声音,“我—信。”信才见鬼了。
刚说完自己“对感情很认真”的周子翼也不管是不是失礼,眼睛像扫描仪一样将苏韵锦从头打量到脚,“以前我觉得程铮那小子鬼迷心窍,现在发现他当时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你把头发放下来漂亮多了。”
虽然知道他一向油嘴滑舌没个正形,但是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夸奖,苏韵锦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她之前习惯了随意扎个马尾,有一次在图书馆打杂,头上的橡皮圈断了,她坐着想把那个廉价的橡皮圈打个结再继续用,沈居安在一旁随口说:“你这样也挺好的。”苏韵锦当时也是脸红,但后来却渐渐能够接受自己偶尔长发披肩的模样。
“要不给我个机会怎么样?”周子翼扬眉笑道:“好的事物也需要懂的人欣赏是不是?”
苏韵锦也笑了,“难道懂得欣赏的人只有你一个?”
“你这话的意思是—”周子翼不怀好意地拉长声音,“大学里交男朋友了?”
苏韵锦正好看向孟雪那边,她撕了片烤牛肉往程铮嘴边递,程铮先是别开了脸,又低头把它吃了进去。苏韵锦笑笑,对于周子翼的疑惑不置可否。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