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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贼眉鼠眼
“哎呀,还是你有学问,这话听着提气,好!”王家兄弟乐得眉眼不见,连连点头。
决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议,抽他们的鞭子先用盐水泡一泡……
…………
玩够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时已近深夜,推开门,堂屋中间的桌上一盏油灯未灭,凑着昏暗的灯光,见老爹卧在床榻上有节奏地打着呼噜,李素放下心,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是李素两辈子都没改过的习惯,日子过得再穷,基本的洁身习惯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满脸困意,打着长长的呵欠蹑手蹑脚爬上床,刚躺下没来得及闭眼,耳边响起老爹阴森森的声音。
“怂货,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懒得动,明早起来看我怎么抽你……”
说完李道正继续打起了呼噜,睡得那叫一个香甜。
李素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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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
宿国公兼左领军卫大将军府今晚张灯结彩,大宴宾客。
这位名头响亮的国公爷兼大将军姓程,名咬金,后改名为知节。是的,就是那位古今闻名,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后民间有句俗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可见此人多么的煞风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贞观十一年,刚开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战频繁,国朝名将如李靖,李勣,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将领多年来浴血奋战,灭国破城无数,军功无以复加,于是加封诸将以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国公改封为卢国公,实食邑七百户。
从宿国公改为卢国公,从爵位上来说,顶多算是平调,为何程咬金要大肆庆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称呼和赐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时的“宿国”和“卢国”皆属山东一带,那一带恰好是程咬金的家乡,将爵名冠以家乡之名,足可见大唐皇帝陛下对其何等的宠信,而“宿国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渊封给他的,如今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又将其改封为卢国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东老家,足可见多年恩怨风雨后,两代帝王对他的宠信仍不减分毫。
以程咬金这种平日练武时多举了几下石锁都要呼朋唤友庆祝的人来疯性子,改封国公这么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热闹一番?
新的御赐卢国公府牌匾挂上门楣,程府一片喧嚣鼎沸,李靖,李勣,尉迟恭等军中名将放声大笑,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文臣看着一帮粗鄙汉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风雅之人,怎能受得了这般聒噪吵闹的宴会?奈何这姓程的匹夫恬着老脸上门相请,请不动索性便将他们直接扛在肩上飞奔而去,任由他们怎生怒骂叱喝,姓程的老货就是不听,一路走街过市,跟抢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将他们各自扛进程府。
武将们敞开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时,长孙无忌等文臣却摇头沉默,如同被绑架的人质般垂着头,在众多欢腾的人群中颓然嗟叹。
今日被这老货扛在肩上走街过市,为了吃这顿酒宴,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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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程府的酒宴透着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浆,肉是煮成一大块的鹿肉,一整只的鸡肉,细心的文臣们还发现里面有大块的牛肉,于是目瞪口呆,颤巍巍指着程咬金,程咬金这老货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庄上的牛一脚踩空摔死了,咋地?”
别的肉倒好说,贞观年间,牛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源,朝廷欲兴牛政终无所得,只好将私自宰牛列为违法,民间有私宰牛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至于程老匹夫庄上的牛,不知为何死亡率特别高,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几乎顿顿都有牛肉吃。早有无数御史参过程咬金,可这老货根本不惧,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于为何每年摔死那么多,嗯,我庄子风水有问题,求陛下再赐几百亩地试试,没准就不死牛了。
面对这么一块滚刀肉,李世民和御史们拿他毫无办法,只好恨恨骂几句“老匹夫”,剩下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武将齐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风格截然不同,文人们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羁”,武将们则只能叫撒酒疯。
漆耳杯里的三勒浆被武将们牛饮般灌进嘴里,酒宴的气氛也渐渐达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声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执于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顿时妖风阵阵,魔王乱舞。武将们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辈子交道,却至今看不出这斧法的深浅,反正今日看着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变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乱招胜有招的经典斧法,武将如李靖,李勣等人看累了,不想再看了,昧着良心叫好便是。
至于文臣们,看都不看这老匹夫舞斧,只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大家已悄悄挪到了武将们身后,老匹夫舞到忘形时大斧脱手飞出,也是常有发生的事。
“好斧法!”花园廊子下,程府一众晚辈鼓掌叫好,其中叫得最起劲的正是程府长子,年仅十九岁的程处默。
程咬金正是人来疯的性子,见有人夸赞,不由舞得愈发虎虎生风,而且一招一式也愈见凌……乱?
最后程咬金终于舞得尽兴,随手将大斧朝花园廊子一扔,噗地一声闷响,大斧重重劈进廊顶的梁木里。
“好儿子,你也照着耍一套!”程咬金哈哈大笑。
宣花大斧离程处默的头顶不足一尺,到底是将门子弟,程处默面无惧色,跟老爹的人来疯德行一个样,纵身一跳,跳进了堂前空地上,大声道:“爹,孩儿今不耍斧,孩儿今要作诗!”
“噗——”
坐在武将身后的长孙无忌,房乔等文臣们不约而同喷了酒,喷得李靖,李勣等人背后全湿,包括武将在内,所有人同时呛咳起来。
程咬金呆呆站在院中,看着同僚们不太捧场的咳嗽声,还有儿子程处默一副文人骚客衣袂飘飘的混蛋样,程咬金为难了,他也不知道此时该冲上前把这帮同僚挨着个儿的揍一顿,还是狠狠抽儿子一顿,以此教训他的不务正业。
想来想去,程咬金终于做了个很有礼貌的决定,他决定先抽儿子。
再怎么说他也是今日酒宴的主人,主人揍客人未免有点无礼,儿子无所谓,生儿子就是用来抽的。
蒲扇般的大巴掌狠狠抽向程处默的脑袋,程咬金一边抽一边骂:“叫你耍斧子,你个混帐要作诗,作诗有甚好?光说不练假把式,废物干的事情,小混帐要把俺程家的老脸都丢光吗?”
“住口!”
“老匹夫,安敢辱我文人!”
长孙无忌房乔等人发飙了,老匹夫没好话,张嘴就把所有文臣都骂进去了,而且还是当着面骂,真是存世稀少的奇葩。
程咬金也是个混帐性子,此刻索性也不管什么主人客人了,叉着腰跟长孙无忌对骂起来,双方你来我往大吵不休,欢腾鼎沸的宴会眼看要变成一场群殴。
“都住口!当着晚辈的面吵吵,你们要不要脸了?”李靖终于看不下去了,站出来沉声喝止。
李靖是大唐军方的领头人物,威名赫赫的军神,任谁都要买几分面子,双方悻悻怒哼一声,暂时休战。
李靖和颜悦色看着默默羞愧的程处默,笑道:“丢人的是你爹,你羞啥?抬起头来,作诗也不错,教长孙大人和房相瞧瞧,咱们武将子弟里也有舞文弄墨的大才。”
程处默这才收拾心情,清咳两声道:“各位叔伯,晚辈献丑了,晚辈是将门子弟,读书也是……也是凑合的,这就作一首听着提气的诗,请各位长辈品尝……品位,咳,品鉴?”
蒲扇大的巴掌又抽来,程咬金城墙厚的老脸竟也羞红了,恶狠狠道:“瓜怂,少给老子废话,作你的诗!”
程处默挺起胸肌,大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片寂静!
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人略带几分戏谑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默默颂念几句后,神情越来越呆滞,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震惊。
程咬金的心也提得老高,诗这东西他不懂,他只懂得看脸色,见长孙无忌等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程咬金也摸不准这诗到底好不好,此时到底应该摸着儿子的头以示赞赏,还是再抽儿子一记以示惩罚。
不仅是长孙无忌等文臣,李靖李勣这些名将也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良久,李靖带头,众武将轰然喝彩,齐声喝道:“好诗!千古流芳足矣!贤侄大才,程老匹夫,你家风水真邪门了。”
“这诗好,果然提气,把咱们大唐武将的威风全抖落出来了。”
程处默也很得意,昨日这笔买卖果真值了,可谓物美价廉,下次再见那小子,必须五星好评。
宴会气氛终于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喝声:“慢着!”
长孙无忌轻捋黑须,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缓缓道:“贤侄此诗确实不错,只是……贤侄莫怪老夫说话直爽,此诗,果真是你所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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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世界里,最出众的人永远是自己。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怀疑是对的,毫无怀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说,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什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知道?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自然也读的,程处默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基本达到认字的程度。
如今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忽然变成了诗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座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正确,花了钱嘛,东西自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程处默终于心虚了,额头冒出了冷汗。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
程处默尴尬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程处默想哭……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迟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自然是我爹!”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战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被长孙无忌这老家伙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从此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噗——”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慰‘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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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贞观大闲人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买牛的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亩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须买两头牛回来,泾阳县有个骡马市,可以去那里物色一下。
家里也该重新盖个大点的房子,添置一些家当了,将来攒够了钱,自己亲自画图纸,盖个两层的小木楼……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规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讲究,超过律法规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没关系,盖一层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现在好就行。
还可以画些图纸,请木匠打造一些家具,八仙桌,太师椅,高脚凳,床头柜什么的,绝对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新奇东西,如果大家都喜欢这些新家具,自己可以拿图纸与木匠合股,每卖一件家具出去便从中抽成,在盗版出现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赚一小笔……
李素蹲在河滩边,两眼无神,呆呆地看着天空,心里默默给自己美好的未来生活做着规划蓝图。
…………
东阳公主今日心情不错,自从离开太极宫,住进这块属于自己的封地后,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错,今日暖阳高照,万物俱春,长安城的文人学子和百●2,姓都纷纷出城踏青,东阳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这绵绵的**唤醒了一般,她终于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难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宫女和侍卫跟随,独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仍在沉睡的绿草,东阳公主唇角勾起一抹顽皮的轻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后停下脚步,弯腰将脚上的绣鞋脱下,然后坐在地上解开足衣的带子,露出一双白净晶莹如美玉般的玲珑玉足。
双脚得到释放,东阳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脚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脚心痒痒的,却很舒服,东阳公主咯咯笑了几声,调皮的脚趾头缩紧又舒展开,又笑了几声,两只白葱般的玉指倒勾着绣鞋,赤着脚在草地上跑了起来。
河滩边有一块硕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时正坐在巨石背后,望着天空发呆。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恰在此时传进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楞,情不自禁扭头看去,然后他看到了一手拎着绣鞋,赤脚跑在草地上的东阳公主。
东阳公主显然没想到巨石背面居然还有人,二人目光碰触,东阳一惊,停下脚步,呆滞地看着李素。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这太平村的泾河河畔,春风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阳,美如画卷的风景里,一个恰正芳华的女子走进了这幅美丽的画卷,然后,与画卷融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静静地注视着她,眼中闪过一抹纯粹的欣赏。
真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终于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艳逸,明艳端庄。
李素脑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此时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应了这句诗么?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见多了村里的粗糙女汉子,对贞观盛世差点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总算长了见识。
欣赏的目光渐渐往下游移,从东阳的脸,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丰盈的酥胸,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长腿……嗯?还有一双白净晶莹,完美无暇的玉足。
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了,这个女人,简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无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该不会是天上的仙女一脚踩空掉下来了吧?不管了,脚很好看,再多看几眼,相信很快她就会发出尖叫,这双白玉般的美足一定会藏进裙里去的。
东阳公主怔怔发着呆,傻了似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发现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脚上时,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赤着脚,吓得顿时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
“啊——”
“别叫了。”李素懒洋洋地道。
“啊——”
“这里荒山野地,叫破喉咙也没人理的。”
“啊——”
“我又没扒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你自己脱的,有必要叫得如此凄惨吗?”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样衣冠周正,扔长安街上都能见人,你如此尖叫意义何在?”
“啊——啊?哦……”
东阳公主的尖叫终于停了,她觉得李素的话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脱了鞋子而已,为何弄得跟被人非礼了一般?
俏脸瞬间染上一层红晕,东阳公主抬头准备跟这位少年郎说点什么,却赫然发觉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脚下。
东阳公主又惊又气,急忙蹲下身,宽大的裙衽盖住了晶莹的脚面,羞怒而焦急地瞪着他:“你,不准看!把头转过去,快!”
李素见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讪讪转过头。
太小气了,再过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各种露脚的凉鞋,和连屁股都盖不住的超短裙,开叉到肚脐眼的低胸装,美胸美腿美足,各种展示各种**,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后,她还不得疯了啊,若是再让她看一部名叫东京很热的小电影……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东阳公主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足衣和鞋子,没过多久,身后两声略显慌乱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过头,再次望向东阳公主,目光仍然掩饰不住的欣赏。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怎样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审美观,在他眼里,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杨寡/妇……不能再想了,想想都会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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