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女王不在家
话虽这么说,但冬麦等终究有些无奈,毕竟这是第一次参加这么大的服饰文化节,谁不想有个好的出场顺序啊。
说话间,服装秀也开始了,随着时尚而富有节奏的音乐声,模特们登上t台,如今中国改革开放,各国都开始重视中国这么一个巨大的市场,这次带来的服装都是顶尖的,模特也都是世界名模。从台下看,灯光璀璨,美腿修长,时装靓丽,每一件服装都流淌着时尚的气息。
如今上海的服饰文化节已经是第二次举办了,这次前来参加服装展的全都是国家顶级大牌服装,可以说,无论是服装的款式,还是布料质地的比拼,全都是白热化的角逐。
几十分钟的时间,已经有几家的服装品牌模特等场走秀,人家那色泽,那面料,那款式,都让人惊艳,相比之下,中国的品牌在人家面前确实逊色不少。
牛局长看着这情景,不免皱眉,暗地里叹息,小声对旁边的彭天铭道:“咱们和人家比,还是存在差距啊!”
彭天铭也有些犯嘀咕,要知道国际服装业日新月异,都在追求国际名牌,追求新潮,目前国内和国际接轨确实困难,平时还不觉得,到了这种服装节上,看人家的展览,自己简直就是井底之蛙了。
沈烈却拧眉认真地盯着台上情景,神色丝毫未动。
前面的皮特先生还在和人低声说话,说起他的上台顺序,他倒是并不担心,笑着说:“哪怕我们是最后一个登场,我们依然是第一名!”
其它人听了,也都纷纷附和,有一个甚至道:“皮特先生如果是最后一个,那就是亚洲的,还是no.one!”
这么一说,大家都笑起来。
而接下来就开始枯燥起来了,服装刚开始看还好,看多了就腻,个别的有些特色,大家偶尔会评判几句,也有的拿笔记本记下来。
到了快结束的时候,终于是皮特先生旗下的模特上场了。
皮特先生旗下模特一上场,大家都伸长脖子去看,不得不说,意大利老牌服装,就是不一样,那布料,那质地,还有服装设计,全都是世界一流的。
皮特先生有些得意地笑了,微微侧首,看了一眼身后的沈烈,关心地问起来:“沈先生是一百四十一号?”
沈烈颔首:“是。”
皮特先生:“可惜了,你们的纺织水平本就落后,设计理念也和国际理念存在一定差距,毕竟第一次参加这种国际档次的服装文化节,如果你们能运气好一些就好了。”
他显然是觉得,沈烈在他后面,将被他的风头全面盖过,不会有人注意到。
沈烈:“皮特先生的好意我心领了,能够和皮特先生旗下品牌同台惊艳,这是我们的荣幸。不过这对我来说,并不是挑战,而是机会。”
机会?
皮特先生笑了,略有些傲慢地笑,微微抬起下巴:“年轻人,你很优秀,不过你必须知道,我们不一样,我们意大利服装界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你们,却踩在地沟里。”
然而他说完这话的时候,就听到旁边传来惊艳声,有一个甚至不由赞叹:“这是什么布料?”
皮特先生脸色微变,忙转身看过去。
却见t型台上,几个高挑的模特从t台走过,而她们身上的服装,线条流畅,色泽瑰丽,随着模特的节奏翩翩而起,简直仿佛多彩的蝴蝶挥舞翅膀。
在场大多是纺织行业的,眼睛都毒,一看就知道这是一种从未见过的布料,既挺括又飘柔,既悬垂又滑爽,变幻的舞台灯光下,甚至仿佛有银色的华丽光芒在布料上流动,灿灿生辉。
旁边有一个记者赞叹道:“这个太美了,又时尚,又充满了中国古典美!”
有几个中国服装企业家纷纷打听,这是哪家的,当听说是三美服装,都有些诧异,没听说过,有一个便拼命使眼色:“就是那个陵城的三美集团。”
大家恍然 ,也有人顿时记起来,这就是沈烈的公司。
所以,这是沈烈旗下的服装品牌?
沈烈轻笑了声:“这是我们去年新研制出的布料,比特绒,是羊绒和真丝的混纺品。”
这话又吸引了周围几排的人都转首看过来,有人悄悄打听,有人开始殷勤地递名片,唯独皮特先生,皱着眉头,怔怔地盯着台上的那布料。
他和布料打交道四十年,他太懂布料了,以至于一眼就能看出这种布料的好。
这种布料,因为挺括而能完美地将服装设计师的理念呈现出来,因为悬垂而让服装变得温驯柔软,因为滑爽而让触感变得完美,也因为那镀银一般流动着的光泽,让一切变得梦幻起来。
这是他从未见过的布料,是他梦想中完美的布料。
而且这服装的设计他好了,颜色那么瑰丽,设计如此完美地诠释着东方古典美,在这么一个时尚荟萃的国际服装文化节上,眼前的服装足以让人精神一震。
他甚至有一种预感,这样的服装必将带动接下来的潮流,成为今年服装界的一批黑马!
只是他无法相信,这样的布料,竟然出自中国人之手,这样的纺织工艺,是中国人目前的技术水平能造出来的吗?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三美服饰的首秀已经结束了,当模特走下t型台时,文化节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全场气氛一下子被提升了。
大家都是内行人,都看出眼前服装的别树一帜,也看出这种布料的技术含量,所有的人都振奋起来,已经有好几个纺织业大佬开始和沈烈套近乎和交换名片了。
当然更多的是打听这种布料。
皮特先生也好奇地转过身去,惊讶地望着沈烈:“这种布料,是你们进口的吧?从哪国进口的?美国?日本,还是法国?还是我们意大利?”
皮特先生这一说话,周围几个人顿时安静下来。
有几个已经知道沈烈公司研发布料申请国家认证的事,只是之前他们不知道这种布料如此让人惊艳罢了。
现在听皮特先生那意思,好像根本不信中国人能研发出这种布料,一时之间大家脸上就有些异样了。
皮特先生骨子里还是瞧不起中国人,认为中国人做不出这么好的布料,这么一来,虽然那布料根本不是自己造的,但是同为中国人,大家心里都升起了自豪。
大家面面相觑,没说话,都看向沈烈。
沈烈听到这个,笑了,他望着皮特先生,从容地笑着道:“皮特先生猜错了,这种布料,是我们三美集团旗下的纺织工厂制造出的,从原材料羊绒加工,到羊绒和真丝的纺织,都是我们一手研究制造,设计方面,我们和法国爱诺公司合作,才有了目前你看到的t台走秀。”
沈烈目前是把整个供应链拆分为了两块,布料的制造归自己旗下的纺织厂,但是衣服的设计和制造是与法国爱诺公司合作。
皮特先生听了,却是不信,嘲弄而无奈地摇头:“怎么可能,沈先生,我欣赏你的骨气和志气,但是骨气并不能做成六十支的布料,志气也不能一夜之间补足短板。如果沈先生从其它国家进口了布料却号称自己的,那未必太可笑了。”
旁边的冬麦听了,却是反问:“这位先生,请问你凭什么说我们的布料不是自己做的?这布料是我们自己的工人从世界上最长的羊绒纺织为线,又用线纺织出了现在你看到的高支高密的布料,这个布料已经通过了国家认证,已经有了自己的名字,不了解事实,就出口否认,先生你也未免太小看了我们。”
冬麦这一句话,可算是说出了周围一干人等的心声。
皮特先生想当然把中国纺织技术往低了想,现在,优秀的中国人,终于可以让这位傲慢的皮特先生意识到,你们可以做到的,我们中国人依然可以做到。
彭天铭也在旁边,本打算开口,现在听冬麦这么说,心中不免佩服至极,其实冬麦平时看着脾气很软,没什么性子,没想到关键时候,却可以直接对着外国服装大亨就这么怼。
沈烈也笑望向冬麦,她说的话,也是他想说的。
皮特先生一愣,之后淡棕色的眼睛中便流露出不敢置信:“怎么可能,你们难道竟然能纺织出六十支的布料?”
沈烈笑道:“我们这不是六十支,是八十支的。”
啊?
旁边的几个同行诧异不已,竟然是八十支的?三美集团的纺织工艺已经克服了这种难关吗?
皮特先生自然更加惊讶,八十支这是概念,中国人怎么可能造出八十支的?
而且——
他突然想到,忙问:“你说你们是把羊绒和丝混纺在一起做成了现在的布料?”
沈烈:“是,蚕丝是我们中国传统的纺织材质,和长达3.5cm的羊绒相结合,才造出了各位看到的这种新型布料。”
皮特先生不敢置信地摇头:“羊绒和真丝,天哪,羊绒和真丝?而且还是八十支的!我不敢相信,我不敢相信!”
沈烈收敛了笑,望着眼前的皮特先生,沉声道:“一年前,皮特先生你说,我们中国人不配用国外先进的纺织设备,因为我们根本就纺织不出六十支的布料,说我们的使用对机器来说是侮辱。现在,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可以站在这里,告诉你,也告诉在场所有的人,,外国人能做出来的,我们中国人也能,不但能,还可以做得更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不少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甚至连记者都来了,有人已经把录像机架起来。
此时他说完这话,所有的人都被振奋到了,大家都拼命鼓掌。
刚才看到了一场融合了现代工艺和中国古典传统的服装时尚秀,现在又听到了这么一番话,怎么不让人激动。
在激烈的掌声中,皮特先生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望着沈烈,过了很久,终于道:“一年前,是我错了。”
他低估了眼前这个年轻中国人的潜力,也低估了脚底这片土地的潜力。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168 章
第 168 章
第169章番外之林荣棠的遗书
林荣棠判的是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但是在坐了一年牢后, 他身体就不行了。
据说他自己也没什么求生意志, 并不愿意医治,也就没向监狱警察申请看病,开始甚至还瞒着, 等发现的时候, 已经病入膏肓了。
林荣棠通过监狱管理人员传出消息,说是想最后见一见冬麦。
传出这个消息的时候, 沈烈的新型布料销量正好, 成立的合资服装公司创建了三美服装品牌, 正热火朝天地在全国商场铺货, 工厂加班加点干, 忙得要命。
冬麦自然并不想搭理, 最近她太忙了,也没多想。
谁知道过了七八天,就传来消息, 说林荣棠没了。
没了是什么意思, 冬麦反应了下才明白, 是说林荣棠死了。
其实林荣棠已经被判了死刑, 他早晚要死的, 但是突然听到这么一个人已经死了,还是有些意外。
冬麦和沈烈提了这事, 沈烈也沉默了一会, 他想起过去许多事, 也想起小时候。
其实小时候的林荣棠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孩子,只是比普通男孩子更白净一些, 更瘦弱一些,那个时候,沈烈和人打架,林荣棠是那个跟在后面的。
印象中,稍微大一些,林荣棠变得内向了,不爱和人说话。那个时候南边河里以及村里池塘经常因为下雨储满了水,夏天男孩子都会去游泳,但是林荣棠从来不去,当时大家就觉得他胆小,他怕脏,有的还笑话他是一个大姑娘。
每当这个时候,林荣棠会气得脸皮涨红,咬牙瞪着大家伙。
大家也就是一笑而已,谁也没当回事。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吧。
其实林荣棠很聪明,也正因为聪明,小心地掩饰着,所以小伙伴们都不知道,甚至于他家里人也不知道。
在他从男孩变成少年的关键几年,大家忙着干活挣工分,忙着搞运动,忙着学习思想,林家有三个男孩子,谁会特意关注其中一个男孩子的异常呢。
林荣棠有强烈的自尊心,不惜一切手段也要遮掩住自己的秘密,但是刘铁柱和孙红霞在一起,还把林荣棠的裤子扒了,大庭广众之下,将一切的秘密暴露出来,让村里人围观嗤笑。
别说林荣棠那么脆弱敏感,这件事换任何一个人都受不了,没一头扎进水里把自己淹死都是心理强大了。
林荣棠怎么会不恨,他恨死了刘铁柱,怎么也要报复刘铁柱。
他那样的人,死都不怕,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了。
沈烈想起这些,苦笑了一声:“其实他这个人可恨,却也可怜,那些年,如果有人稍微拉他一把,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农村三个孩子的家庭那是把孩子当猪养的,又没什么文化,不懂心理,也不知道关注孩子的身心发育,谁会在意这个?而他作为小伙伴,那个时候年龄也小,根本不会有这个见识。
待到他当兵回来,见识多一些了,林荣棠的三观已经成型,已经没有什么机会把他拉回来了。
冬麦听着这话,却再一次想起那天傍晚,那个晚霞如血的傍晚,一年的夫妻,他但凡说一句实话,她就陪着他走到这辈子尽头了。
她是应该庆幸,还是应该遗憾?
冬麦想着,如今或许更多是感激吧,感激他放自己一马,才有了这辈子自己和沈烈的缘分。
应该说,那个时候的林荣棠也还单纯,他没算计到人心,也没算计到自己的一辈子。
本来关于林荣棠这个事,听到消息,之后也就过去了,不会再想起来了,但是那天,冬麦偶尔遇到了戴向红。
戴向红最开始并不想离婚,观念上她没那么激进,她觉得有个男人在那里大差不差地过日子就行了,反正也别有什么大指望,就当他是一个机器人,不离婚自己儿子好歹有个爹在那里支棱着,不至于让人家说儿子没爹。
可是后来林荣阳做生意一败涂地,且不听劝导,戴向红考虑到儿子的将来,到底还是离了。
戴向红自己是护士,后来成了护士长,赶上医院改革,她承包了医院的一些护理业务,倒是收入不错,后来还向冬麦打听着,跟着买了一套商品房,这样她就有两套房子,算是落下一些资产,娘家再帮扶一把,日子过得滋润。
她遇到冬麦的时候,倒是好生说了一番,她儿子和满满同岁,现在也上初中了,学习很一般,她打算让孩子上中专,这样以后分配到医院里,也算是有一个铁饭碗。
“再不能像他爸一样不争气,混到去修自行车,说出去丢人。”
戴向红说了一番后,倒是提起来林荣棠,叹了口气:“对了,有一封信,上次我碰到林荣阳,说是林荣棠留下的,要给你的,不过他们家也不好意思来找你,就随手塞给我了,让我遇到你就给你,我也没当太回事,今天才想起来。等会我骑车子回家,把信给你。”
说着,戴向红又道:“上次我去市第一医院进修,听人偶尔间提起来,据说是在国外做了手术,吃了药,就为了能真正像个男人,不过他在国外吃的药不知道是什么人研究出来的,也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奇怪成分,反正吃了对他自己身体伤害也挺大。他进了监狱,断了药,就不行了,身体也垮了,进了医院没多久,熬不住,半夜趁着护士不注意,自己用输液的塑料管勒着自己脖子,把自己活生生勒死了。”
一般来说自己勒死自己不容易,因为到了最后都需要使劲勒,可喘不过气人下意识会反抗,所以勒死自己挺难的,但是林荣棠却硬生生把自己勒死了,这就意味着他断气的那一刻都是清醒的。
提起这个,戴向红倒是有些感慨,要说林荣棠这个前小叔子,也真是作恶多端,什么坏事都让他做尽了,但想想又觉得实在是可怜。
本来好好的人生,不至于大富,但也不至于受什么罪,结果就因为身体先天残缺,就把一辈子过成这样了。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他又有可怜之处。
到了傍晚时候,戴向红把信递给了冬麦。
冬麦接过来,那是监狱统一印刷的信封,信封是封起来的,白封信上已经布满了污渍。
戴向红皱眉说:“林荣阳给我时候就这样了,他修车子,手不干净,反正给我就脏兮兮的。”
冬麦便道没事。
那封信很薄,里面应该就一页纸,戴向红走了后,她打开来,里面便是林荣棠的字迹,字迹如人,清秀单薄。
“冬麦,你好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收到这封信,但我还是想写。
这两天我总想起以前咱们在农村烧大锅时的烟囱,傍晚时候,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往外冒烟,那烟会变幻出不同的形状,我会和沈烈他们坐在村边的石头上看烟,有的烟像一条龙,有的烟像一条溪流,还有的会堆成大树的形状。
可是无论它们变成什么样的形状,最后终究会消失,风一吹,散了,散到天空中,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时候,还不识字的我心里便会涌起一阵自己都不明白的悲凉,会惆怅起来,不明白本来带给我们欢乐的烟怎么就散了,它们去哪里了。
长大一些,我们上学,读书,我们抓虾抓鱼干农活,我不再想起这个问题,也没有时间想起。
弹指一挥间,我已经三十七岁了,三十七岁的我,躺在沉闷昏暗的病房里,面对着惨白的墙壁,又想起来曾经困扰我童年多时的问题。
依然找不到答案,但我却明白,我就是那么一缕烟,懦弱无助,生时无论变幻成怎么样的形状把自己装扮起来,死的时候也就是风吹一下罢了,风吹一下烟消云散,再没有半点痕迹。
多么可悲,我一直努力地生存,拼尽一切维护着我那点可怜的自尊,挣扎着想在这个世界留下一点属于我的痕迹,但是到头来,却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最大的笑话,却让自己的丑陋和缺憾人尽皆知,就好像我所有的努力都是注定了没有结局。
我要死了,我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临死前,我多想和人说说话,
我的家人们以我为耻,我的乡亲们把我当成一段乐子。
我是如此无耻阴暗,如此丑陋恶劣,但我还在呼吸,我还活着,我依然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我还是想说说话。
说给一个我在意的人,哪怕我的这些话在你眼里依然是一个笑话。
冬麦,请原谅我那一天挟持你,我丝毫没有想伤害你的意思,我知道自己肮脏,但自私依然让我拼命地想向你靠近。
那个时候我想带着你一起离开,我太孤独了,陪伴在史密斯太太身边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生命。
只是我自己心里也明白,穷途末路,一切都是徒劳的挣扎而已。
我就要死了,我死不足惜,自己也没什么遗憾。
唯一遗憾的就是对你了。
对你,我愧疚难受,年轻时候不懂事,做错了许多事,让你受了委屈,现在懂了,却已经晚了。
不止一次想过,如果那个时候告诉你真相,是不是就不一样,凭你的性子,一定会傻傻地陪着我,陪我一辈子吧。
冬麦,我后悔,却又不后悔。
你是一个好姑娘,沈烈这个人也不错,你们过得很幸福,你这样的姑娘,值得幸福,也应该得到幸福,总比就那样陪着我一个残缺的人一辈子毫无指望要好。
但我还是会想,如果有下辈子多好。
如果有下辈子,我祈求老天爷让我当一个完整的男人,让我有机会去追求你,我一定会对你好,拼尽全力地对你好,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冬麦,我又想起来最初见到你的时候,你那么青涩美好,像是半藏在桃叶中的青涩桃子,散发出草和木的清香。
那时候一切都很美好。
只是我们终究回不去了。
冬麦,我的手没有力气了,写不动了。
冬麦再见。”
信下面用颤抖的字迹标注了,1995年5月17日。
冬麦算了算时间,那是林荣棠自杀的前一天。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169 章
第 169 章
第168章番外之奸商沈杼
沈杼这个人从小就机灵聪明, 不过沈杼的聪明和自己哥哥沈楷不同,沈楷是钻研学问的聪明, 而沈杼是歪点子装满脑瓜子的聪明。
沈杼觉得, 这个没法比嘛,哥哥可是中科院认定的天才,而且爸爸妈妈为了教导好哥哥可是花费了很多精力。
有时候沈杼的同学问她, 你哥哥是天才呢, 天才,你们是双胞胎, 你怎么不是天才?
每当这个时候, 沈杼就纳闷, 心想我为什么非要和哥哥一样是天才?
她觉得当天才没意思, 她也不愿意当天才。
当天才的哥哥喜欢读书, 喜欢科技, 喜欢研究,喜欢那密密麻麻的公式,不是天才的她喜欢画画, 喜欢交朋友, 喜欢看新闻, 喜欢看经济半小时, 也喜欢当班干部。
沈杼同学小学二年级的时候, 组织了一个春游绘画活动,大家都夸她组织得好, 觉得活动很有趣, 还想参加, 沈杼同学就被鼓舞了,成为了一个小官迷, 积极帮助大家组织活动。
沈杼同学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陵城的国际羊绒交易会召开了,请来了不少明星,比如毛阿敏,就是当红的歌手,她的歌好多人都会哼几句呢。
其实沈杼同学并不太在意毛阿敏,她觉得自己喜欢她的歌,不一定关心这个歌星,就像是她吃鸡蛋的时候从来不关心母鸡是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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