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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女王不在家
满满已经博士毕业了,学的是纺织工程,毕业后加入了公司,已经是研发团队的领军人物了。
席间,冬麦还看到了戴向红和林富强,林富强是戴向红和林荣阳的儿子,大学毕业后也回来家乡,本来是想靠着戴向红的关系进医院,谁知道正好赶上医院改革,他没拿到编制,最后不了了,来到三美集团当了一名销售,后来成了直播运营,没什么大才能,不过还算老实本分,做事也踏实,倒是很受沈杼倚重。
路奎军也来了,他五十岁出狱,从包刺辊这种小本买卖做起,努力赚钱还债,曾经欠下的那四百万,他从九十年代末一直还到了二十一世纪,陆续还的,还得早的是三倍,还得晚的四五倍都有,反正最后还完了,那些拿到钱的提起来都感慨万分。
毕竟那个年代,好多人都被坑了,再也收不回来钱了,他们的钱回来,还是好多倍,想想非常知足了。
路奎军还完债后,跑到牛金柳的坟前大哭一场,总算是解脱了。
干了这么多年,如今已经成了陵城最大的梳绒机和纺织机经销商,也算是功成名就,不过这两年年纪大了,已经退居二线,由自己儿子接手掌管公司了。
一场寿宴,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来了,当然还有羊绒行业的同行。
寿宴上大家觥筹交错,热闹非凡,说话间自然提起来最近的热门话题,沈楷上了热搜的事。
大家便开玩笑,说沈楷你这么红,应该直播带货。
现在陵城的直播业火爆,整个陵城得有几万主播。
沈楷无奈地笑了笑,没吭声,他觉得自己就不是直播带货的料。
沈杼却道:“现在网友都嚷着要上架沈楷,虽然作为一名奸商我也很想干脆把他上架拍卖了,可惜手足不能相残,这种事我不能干,不过我想着,沈楷可以给我们当模特,拍几张照片放上去。”
她这么一提议,大家都说好,就连冬麦也笑着道:“沈楷,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
其实沈楷对这个很无所谓,什么网红,什么热搜,他并不在意,未必喜欢,也未必排斥,现在既然妈妈这么开口了,他觉得没问题自己可以当模特。
他唯一关心的是:“三天后我有个学术会议需要参加,不会耽误吧?”
沈杼:“当然不会!”
沈楷点头:“行。”
于是……三天后,沈楷穿着羊绒西装羊绒大衣的图片在三美旗舰店出现了。
标题为“天才少东家之私服”。
虽然标题如此简单直白,但是足以引爆了一群已经疯狂迷恋上这位年轻俊美清冷无双智商出众能力非凡气质卓然出身富贵……的沈楷的粉丝。
一夜之间,沈楷穿搭的那几件衣服被抢疯了,后来,三美旗舰店的其它衣服也被抢疯了,再后来,三美旗舰店的所有服饰都被抢疯了,再再后来,三美集团该品牌的所有实体店都被抢疯了,再再再后来三美集团旗下其它羊绒制品也被抢疯了!
听说有两个客户为抢模特身上的大衣打了起来!
最后店主没办法,把自己身上的脱下来送了!
更有人说,她们要去买羊绒,要去买羊绒纱线,她们可以自己做!
而此时,红透网络的沈楷,却站在实验室里,聚精会神地盯着手中的试验,一丝不苟地像一尊雕像。
旁边小助理小心翼翼地站在旁边,偷偷地看着他的侧颜。
那些在网络上为他着迷的网友不知道,她每天都可以看到他。
真实的他,比网上帅一万倍!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171 章
第 171 章
第171章番外之父母
知道封越涵从瑞士回来消息的时候, 苏彦均刚给沈杼上了一节钢琴课。
沈杼其实说不上多喜欢弹钢琴,但苏彦均认为她性子不够稳, 弹钢琴可以陶冶性子, 沈杼也就跟着弹了,学会了后,偶尔会弹一些小曲子, 陶醉其中, 她自己也觉得弹钢琴本身是一种享受。
苏彦均就一直教她。
上完钢琴课,苏彦均听女儿提起封越涵回来的消息, 倒是没什么大感觉, 依然如往常一样出去浇花。
如今陵城马上要开羊绒交易会了, 沈烈和冬麦都很忙, 她也帮衬着做一些事情。不过因为身体的缘故, 女儿并不舍得她太累, 所以日常还是浇浇花,跑跑步,帮着教育孩子。
之后的几天, 封越涵来过家里几次, 她都是淡淡的。
年轻时候确实爱过, 爱得撕心裂肺, 但是也因此受了伤, 三十多年了,知道那个时候是误会, 是自己父亲的固执造成了这一切, 她终于放下了。
心里彻底放下的她, 觉得自己可以释然了,解释清楚, 她过去所有的伤痕和不甘全都被抚平了,大家依然可以做朋友,还拥有一个共同的血脉,这样就足够了。
但是封越涵显然不,他还存着希望,他来到家里一起吃饭,偶尔间眼神对视,他的眼神烫得吓人。
对此,苏彦均轻轻地避开了。
她想,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也不是很好,她经不起折腾,就像这样岁月静好,安安分分地过日子,享受余生。
一切的变化是在那个秋日的下午,当时苏彦均开车过去美容院,回来的时候,车子抛锚了,她下了车,打了电话找人拖车,自己打算打一辆车。
不过羊绒交易会就要开始了,四面八方的客商陆续抵达,又赶上这几天秋雨连绵,以至于她站在路边梧桐树下好久都不曾打到车。
儿女最近太忙,特别是沈烈,这几天估计都没睡好觉,她并不想麻烦他们,想想便要给胡金凤打电话,让她派家里的司机来接。
谁知道这个时候,一个电话打来了:“今天有点时间,我自己烤了面包,想送过去给你和孩子尝尝,你方便吗?”
封越涵的电话。
苏彦均犹豫了下,还是说起自己的情况,封越涵一听,马上问了详细的地址,之后道:“你稍等一下,我距离那里很近,马上到!”
说完就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秋风瑟瑟,苏彦均轻轻地拢了拢身上的羊毛披肩,她抿着唇,看着梧桐树的叶子打着璇儿往下落,最后落在湿润的公路上,贴服地粘在地面。
很快,轮胎倾轧过布满了落叶的湿润地面,在溅起细微的水花后停下。
封越涵从车上走下来。
他看到她,顿时皱眉:“怎么穿这么少?”
说着直接脱下了自己外套,要给苏彦均披上。
苏彦均:“不用,我不冷。”
然而封越涵却不由分说。
苏彦均不想和他在街道上推脱,便披上了,披上后,上了副驾的座位。
车子开了暖风,苏彦均顿时感觉舒服多了,她脱下了封越涵的外套。
封越涵:“前几天一直在忙,纺织公司一切已经筹备妥当,采购的机器在路上,马上就能投产,现在才稍微轻松点,到时候我会和沈烈冬麦一起参加交易会。”
苏彦均:“那挺好的。”
雨刮器在玻璃上轻轻滑动,滑去了玻璃窗上的雨雾,车子缓慢行驶,金黄潮湿的梧桐树叶子就在身边飘落。
窗外秋意凋零,窗内暖气萦绕。
封越涵:“其实我本来想着,就这么客死他乡,不回国了。”
苏彦均淡淡地道:“说什么死不死的,也太不吉利了。”
封越涵苦笑,侧首看了苏彦均一眼。
苏彦均又道:“回来挺好的,你看现在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和我们年轻那会完全不是一个样,回来发展机会多,好好干,也算是为国效力了。”
她一说为国效力,封越涵倒是想起年轻那会,叹道:“我们那个时候,真是一腔热忱为国家。”
苏彦均也想起来了,笑道:“现在也不晚,你看沈烈冬麦这两个孩子,多有干劲,我们得向他们学习,如果不是我这身子不好,我也想在他们公司做点事了。”
封越涵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的路:“那你干脆来我公司吧,我现在需要人手。”
苏彦均随口道:“算了。”
封越涵:“为什么算了?”
苏彦均听这声音,知道他认真起来了:“不合适。”
封越涵:“为什么不合适?”
苏彦均惊讶地看向封越涵:“你怎么了?”
这段时间,她无意中给两个人画下一道分割线,而他也就规矩地站在分割线的那一边,但是现在,他说这话,让她感觉到不对。
封越涵却突然将车子停在了路边。
他侧首,认真地望着苏彦均:“彦均,我们年纪很大了,大到了不配享受爱情,就该敷衍着过完下半辈子是吗?”
他的声音沉凝无奈,苏彦均微微侧过脸去,躲开了他的目光。
然而封越涵并不想让她躲避。
三十多年的分别,异国它乡,他一步步地走来,忍受了多少孤寂,这些年不是没遇到过对他热烈追求的,只要他点个头,至少能有一个家庭,曾经一度也差点迈出那一步,但是他发现自己并不能。
任何时候,任何女人,他都会忍不住拿那个人和苏彦均比,这对别人不公平,对自己也不公平。
如今重遇苏彦均,她依然单身,女儿也依然在,曾经的一切不过是因为他们的幼稚而懦弱造就的误会,那么,有什么理由不重新在一起?
他知道苏彦均在逃避,她需要时间去调整,毕竟这么多年了,所以他给她时间,但是到底年纪不小了,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
特别是今天,秋雨连绵,梧桐飘零,越发让人想起过去那些无可奈何的岁月。
曾经向往的温暖就在身边,努力地靠近她去汲取养分几乎是他的本能。
他看着苏彦均的侧颜,无奈地笑着说:“彦均,你在顾虑什么?”
苏彦均轻叹了口气:“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三十年了,以前的一些事,我差不多都忘记了,当初的感觉也没有了。”
封越涵垂下了眼:“是吗?”
苏彦均:“现在想得很明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平静恬淡,弹琴养花,偶尔帮孩子做点事,我不想打破这种平静,你就当是我自私吧。”
封越涵沉默了很久,没说话,最后终于启动车子。
烟雨朦胧,街道上并没几个人,枯黄的落叶撒满了公路,汽车过时,发出细碎的声响。
苏彦均沉默地望着窗外斜插的细雨,心却泛起一阵说不出的苍凉。
三十年了,心里没有憾恨吗,并不是,只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迈过那一步,去找回昔日的感觉。
车子抵达了别墅门口,停了下来,封越涵拿了一把雨伞递给苏彦均,苏彦均略犹豫了下,接过来,开门就要下车。
这时候,封越涵道:“彦均,你还记得这个吗?”
苏彦均回头。
回头看了一眼,她的动作便停住了。
封越涵的手中,是一对毛线手套。
那毛线手套一看就有些年头了,颜色褪去,指骨处的毛都要磨秃了,不过倒是保存得还好,整齐地叠放在透明塑料袋中。
她怎么可能忘记,这是三十多年前,封越涵初到乡下,被冻伤了手,她想办法弄来毛线,熬夜给他织的,为了织这个,指腹还被戳了两针。
封越涵捧着那手套,笑着道:“当年我给你写信,你回我再不相见,我把这手套扔掉了,我也想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生活。可当晚我就后悔了,大半夜跑出去翻垃圾,把它捡回来了。”
他抬眼,看向她,沉声道:“现在,你对我说,你心里毫无波澜,全都忘记了吗,你真得希望各自安好吗?你告诉我!”
他的话落在她的心里,心口抽痛,苏彦均眸中泛起泪光。
封越涵声音有了哽意:“我们还年轻,真得还年轻,我们因为自己的愚蠢和懦弱已经错过了三十年,凭什么不珍惜之后的那些年?你说是不是?”
苏彦均眼泪落下:“越涵——”
听到这声,封越涵抬手,握住她的,轻轻一扯,便将她抱到了怀中。
曾经几何时,她眼神明亮肌肤柔嫩,她扎着一对黑亮的辫子,她灵动一笑,站在老北京的胡同口里喊他的名字。
他紧紧地抱着她:“苏彦均,苏彦均,当年你对我说过什么,你怎么可以忘记了!”
苏彦均埋首在他怀中,失声痛哭。
三十多年的离别,错过了很多,再相逢,纹路蔓延过眼角,风霜爬上了两鬓,不过那又怎么样,这个时代是那么美好,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将过去丢失的岁月补回来。
一切都不会太晚。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172 章
第 172 章
第172章番外之冬麦的事业
奋斗了这么多年, 辛苦打下来了江山,眼看着三美集团在女儿的手中做大做强, 这几年三美集团扩大了市场占有率, 产品远销海内外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股价也顺势翻了几倍。
就在今年的福布斯排行榜中,沈烈和冬麦凭着手中的股票, 进了前十, 除了他们自己,江春耕的股票也进了前三十名。
至于三福食品公司, 则由江秋收的儿子接手了, 现在经营得也不错, 虽不至于有大成就, 但好歹能守住家业。
至此, 沈烈和冬麦也没什么太多牵挂的, 五十岁的人了,沈烈觉得“也到了该退休的时候了”,应该把机会让给年轻人。
所以这两年, 沈烈带着冬麦, 走遍了世界各处, 去看年轻时候没来得及看的风景, 去卡拉哈里沙漠邂逅美丽的花树, 去马达加斯加欣赏神奇的猴面包树,走入刚果雨林欣赏色彩斑斓的寄生花, 潜入大堡礁清澈温暖的海水中欣赏色彩缤纷的珊瑚和庞大的鱼群, 在蓝山国家公园欢快地骑着山地自行车, 甚至前往南极去和可爱逗趣的帝企鹅为伴。
那些有人去的没人去的,两个人都走遍了。
五十岁, 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定义的退休年纪。
五十岁年纪很大吗?二十岁的小年轻听着挺大,但一步步走来,他们觉得自己还很年轻。
岁月是如此地善待他们,到了这个年纪,也只是比年轻时候多了一些眼角的笑纹罢了,走出去别人乍一看,也不过是四十左右的夫妇在出行。
但是五十岁的他们,不必为儿女牵绊,也不必为事业忙碌,一切都很自由,财富自由,人身自由,生活自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反正没人能管得了。
这么玩了两年后,那一晚,两个人夜游尼罗河,看过了精彩的苏菲舞,望着开罗璀璨的夜景,当夜风吹起,沈烈抱着冬麦,在她耳边道:“我们还要去哪里玩?”
冬麦微微倚靠在他身上,听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音乐声,笑着说:“我们还是回家吧。”
沈烈:“好,那就回家。”
回家,就意味着回到了现实,回到了那个热闹的俗世。
沈烈在过去二十年曾经被评为“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杰出企业家”,也曾经被选为陵城人民大会代表,他更有了不少头衔,他是全国政协工商联组的委员,是全国工商联的执行委员,经常出席各种高层论坛会议,可以说,这些年他的财富声望积累已经达到一个普通企业家所能达到的最巅峰。
到了这个时候,真是什么都不缺了,声望,钱财,地位,尊重,所有的一切都在手里,甚至连子女都是那么出息,一个女儿接管三美集团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个儿子进入科学院已经在相关领域做出了不小的成就甚至被誉为二十一世纪最杰出的几个年轻科学家之一。
关键是,儿女的婚姻幸福,真是再圆满没有了。
所以,接下来要做什么?
冬麦选择了慈善。
回顾自己过去的三十年,她有时候会感谢命运,给自己安排了激励自己的磨难,也给自己安排了指路的明灯,她是幸运的,机缘巧合,一步步地走来,她成为了知名女企业家,她读了在职的研究生,她见识了这个世界的美好,也知道了许多以前从来不懂得的道理。
她庆幸,但是又后怕。
哪怕过去了三十年,她依然会想,当初走错一步路,或者哪里运气差一些,她就不是现在的冬麦了。
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几乎都出自于偶然,她努力地想找出其中的必然,一件事发生了,必然有缘由。
她想来想去,最后能想到的也就是读书。
人只有读书,才有见识,才能去尝试这个世界更多的可能性,才能拓宽思想,才能打破环境所给予的束缚。
她回到乡里,走到东郭村,走到松山村,有人富裕起来了,但是读书的孩子还是少,读书的女孩子更是少,她又走到了山里,走到了那些贫困的地区。
穷人家生好几个孩子,穿着从姐姐那里传下来旧外套的小姑娘抱着怀里的弟弟,那弟弟流着两通黑乎乎的鼻涕。
十五岁的小姑娘初中毕业不上学了,准备梳绒,干几年梳绒挣钱给弟弟攒钱凑彩礼盖房子,之后便嫁出去给娘家挣彩礼。
时代变了,但冬麦在那些年轻姑娘稚嫩的脸上依稀看到了昔日王瓜月的影子。
冬麦对沈烈说:“我们以为社会进步了,时代变了,其实那是因为我们自己前进了,改变了,在乡下,有些人看着富了,精神上还停留在过去。”
哪怕有些人富裕了,但骨子里依然是原来的那个农民,要生儿子传宗接代,要高额的彩礼,要给孩子盖房子娶媳妇,要给老x家传宗接代,要做生意挣钱,读那么多书没用,女孩子读书更没用。
甚至有些地方是这样的:把房子财产留给儿子,那是传统,把养老交给女儿,那是新风尚。
于是她得出结论:“我们这些年一直在做慈善,遇到国家哪里有难处就捐钱,平时也给贫困助学和残疾人捐钱,但我觉得还不够,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放下一切负担了,做自己要做的事情了。”
沈烈对此自然赞同,其实如果冬麦不说,他也希望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为社会发光发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而冬麦所说的,正是他也想做的。
这件事,是回报社会,也是为了自己。
马斯洛需求的五个层次,他们处于自我实现的那个层次,没有比做慈善更能给他们带来满足感。
既然两个人都没意见,那说干就干。
有钱,有闲,有地位,有能量,也有心,事情就没有办不成的,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沈烈和冬麦分别创立了两个基金会,一个是粉色助力基金会,用于帮助贫困落后地区的妇女儿童,一个是贫困助学基金会,用于帮助那些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儿童。
这件事并不容易做,甚至可以说困难重重,但越是深入去做,冬麦越是意识到,这件事有多么重要和紧迫。
不得不承认,最初的时候,是抱着一种“帮助别人”的心态,但是做久了,她开始觉得,这就是她自己的事,就是自己该做的,是比办企业更重要的事。
她想起来王瓜月,用自己一条胳膊给弟弟换来彩礼的王瓜月,会想起来谢红妮,被娘家挟裹着非要闹腾婆家的谢红妮,也会想起那个走了很长时间弯路如今生活困顿的孙红霞,更会想起村里其它的年轻媳妇姑娘。
她在贫穷的山村里看到睁着稚气大眼睛的小姑娘,天真而懵懂,不知世事险恶,小姑娘的父母憨厚保守却又传统。
她会忍不住心酸,她知道小姑娘面前可以有两条路。
如果没有外力伸出援手,她极可能会沿着她所有女性长辈的轨迹,就像那头永远围着磨盘转圈的老黄牛一样,世世代代循环下去。
只需要添加一点点外力,偏离了原来的轨道,就是一条不同的路了。
她又想起来当年的自己,甚至忍不住会想,当年但凡差了那么一点点,她会是什么样的?
成为一个忙忙碌碌的农村梳绒妇,头发上沾满了毛絮,成为一个斤斤计较的婆婆正和儿媳妇大打出手,还是成为一个摆摊卖小零食的,在风中推着小车叫卖看到城管吓得到处跑?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173 章
第 173 章
第173章番外之入梦1
那天林荣棠路过河堤旁, 回来时候采了一些野花椒芽,野花椒芽细嫩, 乍吃嘴上会有些麻, 不过细闻却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冬麦便给野花椒芽裹上了面糊,把之前榨出来的菜籽油放了一些,热好后一炸, 花椒芽外面裹着的面糊便焦黄酥脆, 花椒芽里的香味被炸出来,清香扑鼻, 让人一闻到就忍不住流口水。
冬麦着实炸了一些, 最后小心地把油收起来。
其实这两年家里光景不错, 地里丰收了, 林荣棠也接班了他爹林宝党的会计位置, 倒是有些积蓄, 只是婆婆王秀菊时不时会过来看看,说道一番,挑理一番。
她到底是不能生育, 林荣棠不肯离婚, 说要和她过一辈子, 王秀菊没办法, 自然把所有的气都撒给了自己。
冬麦不能生孩子, 到底有些理亏,许多时候都是尽量忍让着。
其实依冬麦的性子, 婆婆王秀菊那么磋磨自己, 便是干脆以后孤身一个人, 也比受这个气强,但是她到底顾念着林荣棠对自己的好。
林荣棠确实是好, 并不嫌弃自己不能生,处处体贴自己,她想自己是幸运的,能嫁给这么一个男人,在农村里,不在乎妻子是否能生育依然愿意包容着的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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