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女王不在家
他竟然贪图更多。
他微微张开唇,让牙齿轻切在她的肌肤上。
那肌肤富有弹性,幼滑柔软,他可以感觉到牙齿印在上面后,肌肤被轻轻压下的美妙触感。
他想起自己年少时,有一天走了很远的路口渴了,路边有个看瓜的老爷子,给他摘了一个甜瓜吃,口渴的他咬下第一口时所品尝到的甘美,便如今天这样。
他的牙齿轻轻滑过她娇嫩的肌肤,留恋了几下后,并不曾切开,便小心地撤离了。
不过即使如此,冬麦也已经懵了,她睁着湿润的眸子,羞窘得脸上嫣红,连眉梢都染上了粉润。
他撤离后,那里像是被火烧了,烫得厉害,她忙抬起手来,捂住被他碰过的地方。
她用手捂住才发现,并没有烧起来,只是她的错觉而已。
沈烈呼吸有些紊乱,不过尽量平息着,他轻握住她的手,拉了拉,让她更靠近了自己。
冬麦还是有些不好意思,那种羞窘感太过强烈,让她在靠近他时,都情不自禁地颤抖。
沈烈握着她的手,声音清沉:“你看,旁边就是电影院,等以后我们结婚了,我们就来城里住一晚,可以住旅馆,这样晚上我就可以带你去看电影,去夜市。”
听起来实在让人向往,冬麦低低地“嗯”了声。
沈烈抬眼看,见她整张脸都羞得红扑扑,唇儿软软地抿着,清澈的眼睛羞涩地垂着,睫毛一个劲地在颤抖。
明明结过婚的女人,这个时候却青涩得像没经过事的小姑娘。
他定定地看着她,低声道:“看你这个样子,我恨不得抱着你走。”
他这话一出,她却像是被烫到一样,忙推了他一把:“别。”
沈烈便轻笑了下:“只是逗你。”
声音很温柔,温柔得像春天融化过的水。
冬麦抿唇,忙道:“刚吃了糖葫芦感觉好多了,我们赶紧去百货大楼吧。”
沈烈看她确实精神了,便起身,握着她的手道:“好。”
冬麦挣扎了下,想让他放开。
沈烈却道:“没什么,你看周围人家谈对象的,都是牵着手。”
冬麦看看,确实是这样的,虽然还是不太自在,但也就随他了。
沈烈牵着她的手,不知怎么就想起来那次,他正和路奎军谈事,结果恰好看到林荣棠带着她过来。
他一眼就看到她晕车,虚弱苍白——并不是特意看,但就是一眼
看到了。
当时他就觉得,这个女人楚楚可怜。
可就是面对这么一个楚楚可怜的女人,他竟然开口不想让她上车。
为什么呢,他当时又是什么心思?
太阳底下,沈烈握着冬麦的手,走在人流中。
他想,现在她是他的了,他可以坦荡荡地对她好,宠她,把一切她喜欢的捧到她面前。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52 章
第 52 章
第52章我的未婚妻喜欢
两个人先去外面早餐铺, 要了包子豆浆,还要了两个油条, 吃着的时候冬麦又想起来自己之前的设想, 她就和沈烈提了提。
沈烈笑着看了她一眼:“其实我也在想这个事,不过事情要一步步来,今年我打算从信用社贷款一些款出来, 和路哥合伙搞一批羊绒, 如果挣到钱,我就给你投资。不过来陵城, 我们人生地不熟, 也不容易招揽客人, 而且我可能还得借助村里的乡亲来干活, 所以我想着, 你先在公社里开个店面, 等以后我们有了更好的发展,再考虑来城里。”
冬麦只是随口一说,其实本钱怎么来, 在陵城怎么站住脚跟, 还没细想过, 现在听沈烈这么一说, 顿时觉得有道理, 他想得比较现实周全,把一些问题都想到了, 不像自己, 还只是一个空空的设想。
她心里便很高兴, 想着才不到半年的时间,她曾经跟着两个男人进城, 和两个男人提起同样的话题,林荣棠根本理都不理这个茬,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沈烈却懂。
当下笑着道:“我也只是想想而已,觉得这是一个好路子,不过现在没本钱,肯定得慢慢来,你说得有道理,等以后咱俩结婚,你搞羊绒,我给人家做菜,咱多攒钱,快点开个店!”
沈烈看她一提起挣钱便神采飞扬,为她倒了豆浆:“先喝,我们慢慢说。”
吃过早餐后,两个人便坐公交车过去百货商场,现在天气暖和了,大街上的人穿着和之前大不一样了。
冬麦观察了下,男人开始把原来的中山装进行改造,或者穿的确良衬衫,女的样式特别多,各种花样各种颜色,甚至有人已经早早穿上那种一开到底的裙子,只用大扣子来系住的,腿上则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子,年轻姑娘大多穿喇叭裤和牛仔裤。
到了百货商场的时候,沈烈带着她去看衣服,她看得眼花缭乱,想起刚才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些穿着,便对比着,原来那个叫蝙蝠衫,还有棒针衫,滑雪衫什么的,这些都有名字。
沈烈见她一直东看西看,却也不说要买,便握着她的手:“你放心,我带的钱够,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冬麦抿唇笑了下:“我感觉这两年,陵城的衣服大变样,多了很多新鲜的。”
喇叭裤和牛仔裤,前几年还看不到呢,现在好像满大街都是了。
沈烈点头:“改革开放嘛,外面的一些流行逐渐进来了,以后还会变化更多。”
冬麦:“太新潮了,回农村穿估计也招摇,再说也怕流行一会又不流行了,那不是白买。”
沈烈对于衣服倒是没什么想法,不过他觉得冬麦说得有道理:“那你挑几身经典的,过几年也能穿的,不过要挑好的。”
冬麦:“我也这么想的,再说马上结婚,还是得喜庆庄重一点。”
于是沈烈带着冬麦又看了一番,最后看中了一套呢子大衣,深灰色的,颜色不会特别黯淡,但看着也庄重洋气。
冬麦觉得这个深秋冬天都可以穿,里面套红色蓝色白衣毛衣都行。
这个时候冬麦又看到旁边还有一件大衣,和这个样式差不多,不过是男式的,她仔细看了看,眼前一亮,明显这两个是同样样式,只不过一个是男款一个是女款。
“这是广州那边调的货,就剩下这两件了,挺紧俏的。”售货员说话其实并不太热情,一副你爱要不要的样子。
冬麦看沈烈:“要不你试试?”
沈烈便试穿了下,冬麦眼里都是笑:“好看!”
他个子高,肩膀宽阔,站在那里又挺拔,深灰色大衣一上身,显得特别有气势,像是城里当官的。
沈烈其实对衣着并不太讲究,不过看冬麦喜欢,又恰好和冬麦那一套匹配,便也想买了:“行,这两身都要了。”
售货员便上前慢腾腾地收衣服,收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防盗扣,便说:“这是广州那边的,带防盗扣,咱们这里都没有,这个得用专门的机器才能取下来,现在没法取。”
冬麦有些意外:“那怎么办?”
售货员:“等我们领导过来,开了放机器仓房的门,才能给你取,这样吧,你们先交钱,放这里,等回头你们逛差不多了,我估计我们领导也来了,给你们取下来?”
冬麦有些犹豫,毕竟是大件,她看沈烈,沈烈却痛快地道:“好,那就麻烦你了。”
他是看冬麦实在喜欢,而这衣服看来真只剩下这两件了,万一让人买走了,她肯定会懊恼。
马上要结婚了,他希望冬麦高高兴兴地结婚,也希望尽可能给她最好的。
当下交了钱,又去看了别的,冬麦挑了一件宝蓝厚毛衣,一件红色薄毛衣,还挑了一条牛仔裤,一套毛料的长裤,长裤没选喇叭裤,她还是觉得那个喇叭裤太招摇,不适合在村里穿。
村里下雨天一踩一脚泥,平时说不定还有鸡粪什么的,又要干活,谁没事穿这种肥大的阔腿呢,根本不方便。
买完了那几件,冬麦觉得差不多了,她其实有衣服穿,只是结婚应景,得买新衣服。
沈烈看她挑好了,又买了些喜糖,陵城的喜糖好,回去发大家都喜欢,最后带她去四楼:“四楼那里有卖表的,给你买一块表吧。”
冬麦:“啊,好好的,买表干嘛!”
沈烈:“我看你做菜的时候,需要看时间,当时你在路哥家时,两次都跑去堂屋看那里的石英钟,没手表不方便。”
冬麦有些好奇,当时她根本没看到他,他怎么知道自己跑去看表,不过也没细问,便道:“还是算了吧,太浪费,我也用不着。”
沈烈却坚持:“放心,我算过我们结婚的钱,够用,手表的话现在没法给你买太好的,可以选个普通价位的。”
冬麦便说:“那我们先去看看,太贵就算了。”
上去后,沈烈很快帮她挑了一块女款表,上海牌的,九十七块钱。
冬麦挺心疼钱的,想说不买了。
沈烈看透了她的想法:“以后没准你帮人家做婚宴,都需要看手表,做一次也就回来了。再说这是老牌子,做工好,你可以戴很多年,以后说起来,这也是我们结婚时的纪念,不然除了衣服,我们结婚,我也没给你买什么。”
其实现在还有人买金项链什么的,但是沈烈打听过,觉得太贵了,目前他确实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可以给她买。
冬麦觉得有道理,想起自己挣的那两百块钱,便说:“那我出钱,我自己买吧,好不好?”
沈烈浓眉微耸了下,好笑地看着她,却没说话。
冬麦顿时觉得自己不该说什么,脸红了下,只好不说话了……
两个人重新回去二楼,想看看那两件大衣的防盗扣能取了吗,谁知道一下去,恰好看到了林荣棠和孙红霞,同行的还有戴向红。
戴向红昨晚值夜班,今天这是刚下班,结果林荣棠和孙红霞来了,她本来不想管,想回家睡觉,不过考虑到这是小叔子的新媳妇,还不知道什么性子,也不好得罪人,只好跟着过来,帮着挑衣服。
现在她满脑子昏沉沉的想睡觉,又看林荣棠和孙红霞在那里看大衣,她就斜靠在旁边的楼梯扶手上,半闭着眼睛养神。
这么一抬眼,看到了冬麦,她顿时挺高兴的:“冬麦,好久没看到你——”
话说到一半,她噎在那里了。
因为她看到了冬麦身边的男人,那男人牵着她的手。
于是她想起来,冬麦已经不是她妯娌了,她那新妯娌在旁边挑衣服呢。
冬麦也看到了戴向红,她对戴向红一向喜欢,现在虽然见面彼此有些尴尬,但是她还是冲着戴向红打了招呼:“姐,有些时候没见了,你最近工作忙吗?”
以前她叫戴向红嫂,现在叫姐,意思很明显,如今打招呼,看得是友情,而不是林荣棠那边的关系。
戴向红很快领略到这个意思,笑了下:“还行,就是总值夜班,累死个人,你呢?”
这边两个人一说话,那边林荣棠和孙红霞就注意到了,都看过来。
戴向红迎着自己小叔子和小叔子未婚妻的目光,有些尴尬地笑笑,之后说:“我和冬麦一向还挺投缘的,现在虽然不是一家人了,不过我们还能当朋友处。”
说着,面向冬麦:“冬麦,有啥事,记得来找我,可不要和我客气。”
冬麦感激地点头:“我知道,谢谢姐。”
她知道戴向红说的是真心话,也真心感激,但她也只能这么说说,怎么好意思来找人家戴向红帮忙呢。
这边姐妹两个说着话,那边孙红霞却不是滋味了。
她上辈子就挺羡慕冬麦的这个嫂子的,妯娌两个相处得不错,戴向红偶尔会得一些病人送的东西,她自己用不过来,会给冬麦,床单被罩毛巾被,或者一些地方特产零食,那些自己花钱买,也不少钱呢,而且未必能买到。
现在她挤了冬麦的位置,嫁给了林荣棠,她觉得一些冬麦享受过的,现在轮到她了,可是戴向红竟然这么和冬麦说话。
她觉得真好笑,戴向红到底明不明白,谁是她妯娌?
沈烈倒是见过戴向红,戴向红过年回家,彼此打过照面,当下打了个招呼,戴向红对沈烈印象不错,便冲他礼貌地笑了笑。
沈烈和冬麦走过去要看大衣,谁知道林荣棠和孙红霞正在看的,恰就是他们订下的那两件大衣。
孙红霞已经看中了这大衣,正打算试试,就见沈烈和冬麦过来,她顿时有些不乐意了,便对人家售货员说:“那套大衣,我们想试试。”
售货员爱搭不理地织着毛衣,头也不抬地说:“这个已经被订了,看别的吧。”
孙红霞:“订了?”
售货员:“是,这不是刚取了防盗扣嘛,没看到嘛!”
孙红霞便有些无奈,看看林荣棠。
当着沈烈和冬麦,林荣棠格外要面子,他觉得自己的女人不能受半点委屈,他就是要做给冬麦看。
于是他说:“这个大衣多钱啊,我们可以加钱买,麻烦通融通融,你看看,我们这是结婚买衣服,同志,我们不介意钱,只要能买到,多加钱都行。”
说话间,林荣棠求助地看向戴向红。
戴向红没办法,只好帮着说:“同志,我认识你们这里的孙同志,就当帮个忙吧。”
售货员停下手中的毛衣,疑惑地看向戴向红,孙同志她知道,是她的师傅呢,那是前辈了。
“是住在城口的那个老孙头吗?”
“是,他在你们这里工作多少年了,才退休,那是我表叔,你看看他的面子,今天这事帮忙通融一下吧?”
售货员对戴向红脸色好了一些,不过还是有些为难:“那两件大衣,确实有人订了,人家钱都交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到了冬麦和沈烈。
冬麦看这两个人要加钱买自己订下的这件大衣,打算插话,不过这时候,特别是戴向红开口后,怎么都有点尴尬,又觉有些好笑。
售货员看到冬麦,忙说:“看,就是人家这位女同志订下的,人家钱都交了。”
她这话一出,林荣棠孙红霞都愣了。
戴向红顿时尴尬死了,她刚才还说让人家冬麦有事来找自己,结果闹了半天她正在和人家冬麦抢大衣,便忙道;“原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算了,算了,小孙哪,你看看别的吧,人家冬麦已经买了。”
孙红霞一怔,听着戴向红那话,气得脸都发白了。
凭什么她要看别的,凭什么她一口一个冬麦叫得那么亲!凭什么这么好的东西就让冬麦订下了!
自己怀着孕呢,怀着孕呢!
孙红霞看了眼那大衣,不知怎么,她就是难受,就是觉得,好像没了那大衣,自己所有的追求没了。
她一咬牙,干脆皱着眉头,虚弱地说:“荣棠,这件大衣真不错,我倒是没什么,不过我觉得那件你穿上,肯定好看,你瘦,皮肤也白,挺衬你的。”
林荣棠看了那大衣一眼,之后便望向了沈烈。
长得高高大大的沈烈站在那里,牵着冬麦的手,似笑非笑,而被他牵着手的冬麦,则是好一番温婉乖巧的模样,那样子,像极了冬麦刚嫁过来的模样。
一个男人,要怎么才能忍受自己曾经的妻子被别的男人拥有?
林荣棠眯起眼睛,盯着沈烈。
沈烈很随意地看着他,笑得懒淡。
林荣棠缓慢地收回目光,之后仿佛下定了决心,昂起头道:“这两件大衣,我出双倍的钱,我要。”
售货员有些惊讶,很无奈地看向沈烈和冬麦:“同志,这两件大衣你们已经交了钱,你们想要转让,那你们就自己转让,我这里反正没法。”
沈烈看向冬麦,声音温柔:“冬麦,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两件大衣?”
冬麦点头:“嗯,挺喜欢的,我觉得特别洋气端庄,而且料子也好,用料实诚,剪裁用心,买了后,我估计能穿好多年呢,而且我觉得你穿上真好看,英俊挺拔,特别有气概!”
沈烈:“那你愿意赚一倍的钱,转给别人吗?”
冬麦:“为什么要转?我就缺那点钱吗?我精心挑选的结婚用品,我才不要为了赚钱就让给别人。”
沈烈便越发笑了,之后对售货员说:“对不起,同志,我未婚妻很喜欢,她喜欢的,再多钱,我们也不会转给别人。”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53 章
第 53 章
第53章给她套一个洋娃娃
沈烈说出这话的时候, 云淡风轻。
林荣棠脸色顿时难看起来,白色的面皮涨得通红, 他感到自己犯傻了, 出双倍购买的豪气,被沈烈的云淡风轻无声无息地打散,变得尴尬好笑。
孙红霞却是难受起来, 她盯着沈烈。
她记忆中的沈烈, 对人很好,对她这个当妻子的更好, 洗衣做饭之类的, 他都会主动干, 并不会像别的男人一样认为那是女人该干的活。
对于她想买的, 他一般也不会阻拦。
除了那六十块钱, 以及他后来做买卖倒霉的事, 她觉得他一切都挺好。
但是现在,凭着女人的直觉,她还是感觉到了一些不同, 觉得沈烈对冬麦的好, 有一种温柔的怜惜, 那不是说他做了什么, 而是他的眼神, 他散发出的气息,那是无声的, 无法具体说出的, 一种被人放在心坎上的细致。
那是她从来没有从沈烈那里得到过的。
这时候沈烈看都没看孙红霞, 低头不知道和冬麦说了什么,冬麦便浅浅地笑了, 笑的时候,眼睛发亮,肌肤粉润,流光溢彩。
售货员将那两件大衣装进袋子里,递给了沈烈和冬麦,沈烈一手提过来,又拎着别的包,就要离开。
冬麦和戴向红打了声招呼,戴向红看了这一出好戏,只觉得沈烈这个男人太能了,对冬麦可真好,而且人家那气势,人家那做事,怎么看怎么觉得好!
她甚至开始觉得,沈烈和冬麦真匹配,冬麦和自己小叔子离婚,这算是离对了!
孙红霞却难受起来,没有比她更难受了。
她必须承认,她曾经喜欢过沈烈啊,可是她崇拜过的那个英雄一样的沈烈,现在竟然对冬麦这么温声细语地哄着宠着,这算什么?!
她冬麦值得吗?一个不能生孩子的女人,他至于吗?
再好的大衣,冬麦不能生孩子,穿上有个屁用!
孙红霞咬咬牙,看着那两个人的背影,低声嘀咕:“这么好的大衣,她买了有屁用,也就是勾搭男人嘛,她可真行,沈烈就跟被灌了迷魂汤一样对她好!”
然而她这话,却是瞬间点燃了林荣棠的怒气。
林荣棠削瘦的脸庞布满了怒意,眸光阴沉沉的,冷漠地道:“你能少说一句吗?就是一件大衣,至于叨叨叨的吗?没这件大衣你能死吗?”
孙红霞当场就傻眼了。
她,她不是怀着身孕吗?
虽然她是假装的,可他并不知道,他应该以为她怀着身子,凭什么这样说她?
她委屈得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嘴角一颤,脚底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旁边的戴向红看了那一对,再瞧这一对,也是无奈,觉得自己太苦命了,赶紧扶着孙红霞:“红霞,你没事吧?”
孙红霞咬着唇,委屈地说:“嫂,我肚子难受,刚才听荣棠那么说,我不知怎么就觉得肚子里抽抽了一下。”
戴向红一听犯愁了,可别出了什么事,到时候赖上自己就麻烦了。
她赶紧说:“那我带你去医院检查检查吧,本来你怀上了,也应该做个检查,城里人都要做产检,你还没查过吧?”
孙红霞哪里敢进医院,连忙说:“嫂,不用了,不麻烦,再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忍忍一会儿就好了。”
戴向红:“还是去吧,买衣服的事赶明儿再说,今天不着急。”
孙红霞为难了,害怕了,这万一被拆穿了怎么办,她该怎么办?
林荣棠此时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他脑子里不断地想起冬麦,那个女人被沈烈挽着手,羞涩含笑的模样,让他想起开春时候风吹着梨花的样子,花瓣纤薄,几近透明,在风里扑簌簌地摇摆,娇弱到了极致,美得让人心颤。
他又记起来那一次,冬麦躺在西屋炕上,露出巴掌大的小脸和头发,当时沈烈过去,他都干嘛了,他抱了她亲了她吧?
林荣棠痛心疾首地想,冬麦从那个时候,就沾了男人的滋味,怕不是尝到甜头了,所以她才迫不及待嫌弃自己!
一想起这个,林荣棠便痛苦得不能自已,而就在这痛苦中,他看到了旁边的孙红霞,孙红霞正捂着肚子说难受,时不时看向自己,那意思分明是让自己哄。
有那么一刻,他想嘲讽地告诉她,滚吧,别装了。
可他终究是深吸口气,上前,换上了温柔的语气:“不想去,那就算了,不过今天先不买衣服了,回去嫂子家好好养着吧。”
孙红霞赶紧就着这个下来,点头:“好,我听你的。”
林荣棠便眯眼,扶起孙红霞,心里却冷笑一声,他林荣棠也是能让女人怀孕的男人呢。
离开百货大楼后,沈烈又带着冬麦去吃饭,吃的是红烧牛肉面,里面有大块的牛肉,炖得喷香。
从早上吃了早餐到现在没吃什么,冬麦确实有些饿了,倒是一口气吃了不少。
她吃差不多了,沈烈还在慢条斯理地吃,她擦了擦手,想起之前百货大楼的事,忍不住笑:“刚才他们俩个那脸色,可真精彩。”
1...2627282930...138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