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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女王不在家
沈烈便笑了:“理他们呢!”
冬麦想起在客车上的时候,孙红霞有些刻意的显摆,她看着沈烈,其实是有些好奇,好奇他当时和孙红霞的事。
如果不是孙红霞临时悔婚,那他和孙红霞是夫妻吧。
那自己呢,自己离婚后,和沈烈肯定没缘分了。
这么一想,竟然有些酸涩,又觉得有些后怕。
沈烈却道:“想问什么,问吧。”
冬麦无奈:“你怎么知道我想问你事情。”
沈烈:“直觉。”
冬麦不信邪,低哼一声:“直觉就那么好?”
沈烈一脸自信:“那是当然。”
他吃完了面,喝了口水,擦了擦唇,之后才道:“我们当时出去境外,我总是能靠直觉及时发现地雷并准确地避开,从没有失手。”
冬麦听了,好奇:“地雷?就是会炸人的那种地雷?”
她小时候,曾经跟着学校组织的队伍去陵城看电影,就是看地雷战,她觉得那是很遥远的事,没想到沈烈竟然经历过。
沈烈声音便沉了下来,笑意也收了:“嗯,反正随时会死人,不过好在我命大。”
他想想,又苦笑了下:“好了,你刚才想问什么,快说。”
冬麦原来是想问孙红霞的,不过现在却不想问了,她打量着沈烈。
她发现沈烈其实并不太想提之前从军的事,为什么呢,因为他死了很多战友,那是惨烈的回忆,所以不想提起吧?
她便也笑了:“也没什么好问的,反正都过去了!咱们的车是啥时候啊,得注意着点,别误点了。”
沈烈:“下午六点的车,你可以看看表。”
冬麦这才想起自己已经买了手表,忙抬起手腕看了看,现在才三点,也就是说还有三个小时呢。
沈烈:“我们看看把我们买的东西找个地方寄放下,然后我带着你逛逛,你如果累,那就算了,我们坐一会等着车。”
冬麦吃了红烧牛肉面后,挺精神的,特别是想到刚才的林荣棠和孙红霞,更觉得神清气爽:“我一点不累,那我们逛逛好不好?我记得车站旁边有个公园。”
沈烈:“好。”
说着,沈烈一把提起买的那些东西。
冬麦要提,不过沈烈没让,他大包小包都提着,然后带着她往前走,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一个小门店,是卖汽车配件的,有滤芯拉线什么的,门前有个光头正在那里搬东西。
沈烈过去和那个光头打了招呼,光头叫老陈,认识沈烈。
沈烈和他说了把东西寄放在这里,老陈痛快地答应了,之后又好奇地看向冬麦。
沈烈便笑着介绍,又随手把刚买的糖发了几块:“这是我未婚妻,订婚了,今天是过来陵城买衣服的。”
老陈拿了糖,挺高兴的,忙道:“哎呦,那是好事啊,恭喜恭喜!”
放下买的那些东西,顿时轻松多了,沈烈牵着冬麦的手过去了旁边公园,这天是周末,公园里有些孩子在放风筝,玩弹珠跳圈什么的,旁边竟然还有卖雪糕的,卖各种小玩意儿的。
冬麦纳闷:“还没到夏天呢,他们怎么就开始卖冰糕了?”
沈烈:“其实现在吃一根冰糕也不错,要吃吗?”
冬麦摇头:“还是算了。”
沈烈便牵着她往前走,这个时候正是好季节,公园里各种花都开着,冬麦好奇地看,有些是乡下见过的,有些没有,那些花旁边挂着小牌子,她便仔细辨认,认出这个是迎春,那个是三色堇,还有什么马兰花。
刚进去公园就有套圈的,五毛钱可以买十个圈,套住什么算什么,旁边几个年轻搞对象的在套,不过都没怎么套上,唯一一个套中了一个不值钱的玻璃球。
沈烈问冬麦:“想要什么?”
冬麦:“你要套?”
沈烈:“试试。”
冬麦:“算了吧,五毛钱呢,犯不着,白浪费钱。”
沈烈笑了,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洋娃娃,那洋娃娃白皮肤金黄卷发,还穿着红色的小蓬蓬裙子:“喜欢这个吗?”
冬麦看过去:“还行。”
说“还行”其实是含蓄的说法,她心里很喜欢那个。
那个东西,她以前上学时候,看到女同桌有一个,女同桌父母在公社上班,家里有钱,父母出差时候给她买的,她曾经抱到过学校去。
那个时候冬麦挺羡慕的,但也只是羡慕而已,并不会觉得自己也可以拥有一个。
因为她知道那个东西贵重,自己父母不会给自己买这种“闲物”。
所以,这种渴望,是连说出口都不会的,时间一长,她自己都忘记了。
现在的她早已经嫁过一次,那些小时候的渴望,她自己并不屑提及,她也羞于承认,只是在沈烈这么说的时候,装作很随意地来一句“还行”。
沈烈听到这话,却回头看了她一眼,之后笑着说:“我给你套。”
冬麦:“别了吧。”
沈烈:“你就等着拿吧。”
说着,他拿出五毛钱,买了十个圈,之后开始扔了。
第一个圈,恰好投中了一个陶瓷杯,周围的人都惊讶地看向他,羡慕了。
那摆摊的意外地看着他,把陶瓷杯给他了。
冬麦惊喜不已,这么厉害?
第二个圈,恰好投中了一个木头陀螺,周围的人有些不敢相信了。
那摆摊的皱了皱眉。
第三个圈,恰好投中了一个水中套圈圈游戏机,人群发出惊叹,大家都不投了,看沈烈投,还有人想请他帮忙投。
摆摊的赶紧说:“不行,不能代投!”
冬麦已经不意外了,她兴奋地等着沈烈继续,到了这个时候她才想起来,沈烈当过兵,没准人家练过,神枪手,百发百中!
第四个圈,第五个圈,第六个圈……到了第十个圈,沈烈慢条斯理地投中了那个洋娃娃。
冬麦大喜:“中了,真得中了!”
周围的人全都敬佩地看着他,还有人开始给他鼓掌叫好。
摆摊的面如土色,呆呆地站在那里。
沈烈笑了下:“老板,还有圈吗,我还要套。”
摆摊的差点站不稳:“没了,没了,你可别套了。”
冬麦原来挺高兴的,现在又有些同情,其实干这个虽然投机取巧,但人家也是想干点买卖,沈烈这么一套,估计人家得赔死。
沈烈却爽朗地笑了:“老板,我就逗逗你,这样吧,我们只要那个洋娃娃,其它的我们不拿走。”
冬麦忙点头:“对,我们只要那个洋娃娃!”
摆摊的一听,自然感激不尽,又庆幸,慌忙把那个洋娃娃拿给他们。
沈烈笑着谢过了,这才带着冬麦继续往前走。
冬麦抱着洋娃娃,喜欢得不行了,甚至忍不住低头去亲,洋娃娃的裙子好漂亮,上面还有蕾丝,洋娃娃的头发打着卷,自己回去可以帮她梳理。
沈烈看她喜欢的那样子,忍不住笑:“怎么跟个小孩一样。”
冬麦笑着哼哼了声:“是你给我投的啊,你送给我洋娃娃,我可不就得当小孩嘛,小孩子才喜洋娃娃呢!”
沈烈无奈,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你愿意当小孩子,那就当吧。”
冬麦便觉心花怒放,她觉得沈烈很宠着自己,很纵容自己,好像自己怎么着都行。
那种对自己的好,是林荣棠没法比的,完全不是一种。
林荣棠给沈烈提鞋都不配!
正走着,就听到公园角落传来一阵留声机的声音,看过去,那边有几个小青年,烫着头,穿着大长阔腿裤,在长椅上放了一台留声机,正跟着留声机的节奏跳舞。
旁边有一些人围观,看他们跳,沈烈便也领着冬麦去看。
冬麦看他们明明是男的,竟然还烫头,其实就没什么好印象,觉得不是正经混的,不过看了一会后,又觉得他们跳起来很投入,热血挥洒,头发飞扬,还挺好看的。
沈烈便从旁边低声提醒:“带你来看,你也不能目不转睛地看,”
冬麦抱着洋娃娃,压低声音:“人家跳得真好。”
沈烈挑挑眉:“这么好?”
冬麦意识到了,看了他一眼,小声说:“是挺好的啊……”
沈烈看她那样,苦笑:“行,那就多看一会吧。”
冬麦又看了一会,其实看多了也没什么,便牵着他的手:“那不看了。”
这时候正是柳絮飘飞的时候,柳絮散落了一地,像雪花,湖水碧绿,湖中有几只鸭子,也有鸳鸯,旁边几个小孩儿正蹲着看。
两个人沿着湖边继续走,随意地说着话。
“我看人家跳舞,你是不是不高兴啊?”冬麦想起刚才的事,忍不住问。
“你说呢?”沈烈耸眉看她,发现她还笑得挺开心的样子?
“我哪知道啊!”冬麦还是忍不住想笑,他当时还是一脸淡定的样子,不过明显那语气,都带着酸呢。
他这个人深藏不露,有些事,其实挺难看出来的,反正她不太能看出。
现在让他泛酸,怎么想怎么心里喜欢呢。
冬麦斜眼看他,见他不说话,便故意道:“沈烈,以后有什么事,你就直接告诉我,比如你心里不舒服了,你告诉我,我自然听你的,你不告诉我,我就觉得人家那些人跳得好看,长得也好看,我当然忍不住多看!”
沈烈瞥她一眼,看她说得眉飞色舞,简直是不气死他不罢休的架势。
关于吃醋这个事,怎么说呢,他知道犯不着,就路边几个烫头发跳舞的小青年,至于嘛,也就是看看。
可她那么崇拜地看着人家,满脸喜欢,想想就不是滋味。
沈烈捏着她的手指,挑眉,淡淡地道:“这就是故意的,故意气我。”
冬麦笑得眉眼弯弯,搂着自己的洋娃娃,一脸得了便宜又卖乖:“你早说嘛,原来你这么生气?”
她说完这个,便觉沈烈手上一个用力,竟然将她扯到了他怀里。
他的胸膛坚硬却又有些韧性,她被轻轻撞了一下。
洋娃娃落在了地上,她还没反应过来,他便猛地低首,牢牢地亲在了她唇上。
瞬间,脑中好像有烟花炸开,她心跳如鼓,羞窘难当,脸红耳赤。
他的唇火热地贴着她的,并试探着挤入她的唇中,她心慌意乱,羞得连忙推他。
沈烈揽着她,声音带着浓烈的哑意:“没事,没人经过这里,就亲一下。”
他必须承认,其实一直都在渴望,从舔了糖葫芦的碎糖屑,这种渴望就克制不住,刚才看她笑,笑得调皮又温婉,飞扬的眉眼怎么看怎么喜欢,他便更忍不住了。
她的唇一如他想象中柔软甜美,本只是想碰一下,碰一下后,便舍不得放开。
他一手捧着她的脸,一手扶着她的后腰,有些虔诚地用唇临摹她的唇,他其实想探入,但并不得其法,见她实在含羞,只能算了。
可即使这样,她也羞得不能自抑,清透的肌肤泛起娇艳的红晕,睫毛紧张地颤抖,乌黑清澈的眸子漾着一层无辜的湿润。
他更不忍心了。
虽然刚才看过,这里地势好,有几棵大树挡住了,而且那边也有搞对象的,自己这样并不会被人注意,但她实在太羞涩,他不忍心。
他放开了她,放开的时候,让她的脑袋贴在自己胸膛上,他闷闷地大口呼气,来缓解自己的渴望。
冬麦听着他的呼吸声,那呼吸声明显和平时不一样,而且距离她太近,热气就那么散在她的脸颊上,让她不知所措。
她推开他,弯腰拾起洋娃娃,拍了拍上面的土。
沈烈低声说:“那我们去那边坐一会吧。”
冬麦点头:“嗯。”
不过她迈出去步子后,才觉得自己腿都是软的,膝盖没力气,这么一迈,竟然差点摔了。
沈烈忙扶住她。
冬麦又羞又窘,瞪他,但是眸中漾着湿润的女人,唇上还沾着他留下的水泽,这么瞪他,几乎是在惹他的火。
沈烈眸光微变,握着她的手:“冬麦,你是不是故意惹我?”
冬麦低哼,别过脸去不敢看他了:“你就是见色起意!”
沈烈:“对,我见色起意。”
冬麦:“还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根本不是!”
沈烈:“最开始不就以为我是土匪头子吗,哪来的正人君子?”
冬麦好气又好笑,甩开他的手:“你!”
沈烈只好哄她:“好了,我不乱来,我们去那边长椅坐一下,我们就回去老陈那里拿我们东西,去等着车,免得误了车。”
冬麦:“嗯……”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54 章
第 54 章
第54章期待
其实沈烈不明白, 她怎么这么容易害羞。
就像之前他不明白,明明已经嫁人的女人, 怎么可以透着一股子青瓜蛋子的涩。
坐在车上, 他握着她的手,便想起来那次她跟着林荣棠进城,他恰好和他们一起坐车, 当时他和林荣棠说话, 她就从旁边靠着窗户。
他偶尔看过她一眼,便看到她睁大眼睛, 无辜而迷惘地望着窗外, 那个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晚霞像一片红色的薄纱罩下来, 她却沉静哀婉, 让他想起傍晚时候的一滩溪水静谧纯真, 却又有着流逝的无奈。
心里不是没浮起疑惑,想着她到底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只是他不方便问, 也没法问。
后来隐约猜出来了, 他难免有些同情。
哪怕不是晨曦里最初的那一眼, 她也是村里媳妇姑娘中最吸引人的, 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而是她总有种不同于寻常媳妇姑娘的矜持, 那是没经过世事的天真和忍让。
比如, 她挑到了并不好捡的羊毛, 如果不是别人撺掇,她是永远不会开口说话的。
别的媳妇嫁过来一年就可以和那些叫她们嫂子的年轻男人抽科打诨了, 她却不可能,她的沉默中有一种别致的青涩,那对男人来说,是致命的吸引。
如今的冬麦,手已经被他牵住,再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嫁给他了。
这让他觉得,眼前的一切是可以忍耐的,也没多久了。
回去的路上,她难得没有晕车,精神很好。
到了村口,一起下客车的还有几个人,下车后,外面就有家里人来接,沈烈看过去,江春耕果然来了,一起在车上的还有满满。
江春耕看到他们,便走过来,从他手里接过去那些包裹,然后放在了牛车上。
冬麦看到自己哥哥,松了口气,上了车,没形地坐在那里:“可算是要到家了。”
说着,一把搂住了满满:“满满怎么还没睡?”
满满口齿有些不清楚地道:“姑姑,你可回来了!满满想你!”
冬麦便笑了,使劲地亲了口满满的脸蛋。
沈烈这个时候也上了车,他的自行车还在东郭村村口,得过去骑。
江春耕看冬麦和满满闹,无奈地道:“多大了,还跟个孩子一样!”
沈烈听到这话就笑了:“她就这性子。”
夜色中,江春耕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意味深长,说不上来的感觉。
沈烈便明白,江春耕并不喜欢自己这么说,太亲近了。
在人家心里,那还是他妹妹。
他妹妹的意思是,和他最近。
这个哥哥太宠着妹妹了。
不过沈烈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也没什么想法,他知道冬麦是收养的,不是江家的亲生女儿,所以江春耕不是冬麦的亲哥哥,不过他并不会多想。
能感觉出,这就是兄妹之情,没别的,如果真有别的,依江春耕的性格,估计轮不到林荣棠了,更别提他。
所以即使江春耕打他,对他没好气,他也觉得还好。
冬麦活得不容易,他喜欢看她被家里人疼爱,喜欢有人宠着她,他觉得她应该多接受一些疼爱,友情,爱情,亲情,都好。
这个时候月亮已经出来了,月光清凉如水,驴子踩踏在乡间小路的声音中,细碎的虫鸣传入耳中,他侧头,看着冬麦逗着满满说话。
她低着头,颈部形成优美的曲线,两条辫子轻轻垂下来。
她笑得温柔,动作中有着疼爱。
沈烈从旁凝视着这样的她很久,心想,她如果做母亲,一定是天底下最温柔的吧。
这样的女人,竟然不能生孩子。
对她来说,确实太残忍了。
到了村口,沈烈叮嘱了冬麦几句,和江春耕打了招呼,骑着车子走了。
月光之下,冬麦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不知怎么就想起那时候,自己去捉鱼,他帮了自己,又送自己回家。
当时她问他怎么回去,他说他可以跑,然后他就跑了。
想起之前,她忍不住抿唇笑起来,心里却想着,那个时候,他是不是就看上自己了啊?
这时候,满满看到了冬麦的洋娃娃,他好奇地拿过来,冬麦便抱着他,和他说这是洋娃娃。
洋娃娃有漂亮的裙子,这对于农村长大的满满来说自然是很稀罕,满满好奇地将洋娃娃放下,便看到洋娃娃的眼睛自动闭上了。
满满惊喜地笑起来,又和自己爹说起:“爹,你看,她睡着了!”
江春耕便笑了:“这个东西不错,我以前见人家有过,咱家那个时候穷,买不起。”
他随口问:“都买啥了,怎么买这个,这个挺贵的吧?”
冬麦便有些得意地笑了:“这个洋娃娃才花了五毛钱!”
江春耕意外:“五毛?”
冬麦便向江春耕说了沈烈套圈的事,她说得眉飞色舞:“他一下子就套中一个,一下子又套中一个,十个圈套中了八个,当时那个摆摊的那脸色难看得啊!”
江春耕嗤笑一声,不屑地说:“雕虫小技,要我去套,肯定也行。”
冬麦:“那是自然,哥哥当然更厉害啦!”
江春耕无奈:“不用哄哥了,你现在是一心向着他了。”
冬麦便抿唇笑,不说话,她心里现在对沈烈确实是满满的喜欢和崇拜。
江春耕其实也只是嘴上说说,沈烈这个人目前看还可以,如果能对自己妹妹好,那自然再好不过,他知道妹妹这段日子在娘家也受了委屈。
现在能有个这样对她的沈烈,他也终于放心了。
驴车回到村里,这个时候各家刚吃了饭,有人便上街说闲话,看到冬麦,自然问起来,知道她跟着未婚夫上陵城买衣服去了,便絮絮叨叨地说起来,说孙红霞也去陵城买衣服了,不知道都买了啥。
说话间恰好陈老丫来了,一看到江春耕,就笑了,开始嚷嚷着说:“人和人,就是不一样,我闺女的二伯哥就在城里,今晚肯定住那里,不回来了,省得累半死还得往家赶,我闺女这个就是舒坦。”
她言语中颇有些得意,分明是打压冬麦的意思,江春耕听出来了,呸了声,大老爷们,懒得和一个老太婆一般见识,不然骂不死她。
偏偏旁边一个看热闹的,忍不住笑:“你闺女住陵城了,那是不是和你女婿一起睡?”
她这一说,大家轰得笑起来,都说当然一起睡了,肚子都被人家搞大了。
村里人的闲言碎语就是这么粗俗不堪,不过好在,驴车很快进了巷子,到家了。
胡金凤听到动静就忙出来接了,帮着把车上的东西往下拿,当看到那个洋娃娃的时候:“这多钱买的,怎么好好的买这个?”
冬麦眉开眼笑,把套圈得来的事又说了,胡金凤也笑了:“这么大了,还喜欢小孩子的玩意儿!”
冬麦确实很喜欢,不过她觉得,自己多喜欢这个,和大小无关,以前没得到的,现在得到了,她抱着洋娃娃只有满足。
一时将东西都拿到堂屋里,电灯开了,胡金凤打开来仔细看,她对那两件大衣特满意:“这个大衣好,穿起来是正经衣服,而且过几年也不过时!”
家里年轻时候也曾富过,胡金凤是有些见识的。
又看了看冬麦买的毛衣,总体觉得还行:“也能说得过去吧。”
冬麦便把手表拿出来,给自己娘看:“娘,你看,他还给我买了这个,我说太贵了,一百块钱呢,可他说我以后做饭需要掌握火候,用得着,非给我买。”
冬麦说这话,多少带着一点小小的得意,眉眼间都是幸福。
胡金凤听出来了,仔细看了看手表,很满意:“算他有心,其实这手表一百块,太贵了,买不买没要紧,但是买了,我们面上总是好看。”
农村里嫁闺女娶媳妇,三姑六婆还不是胡乱打听,女婿给你买了啥,你陪嫁啥,这都是面子。
吃喝拉撒干活,转来转去就这么一个村子里的人,谁家的事谁家不知道,农村人就讲究一个面子,没面子,就觉得没意思了。
胡金凤不是非要沈烈给这个面子,可现在有这个体面,当然更高兴了。
江春耕卸车后,江树理便接过去驴喂草,江春耕带着满满进屋,进屋看到这表,也瞧了一眼:“还凑合。”
胡金凤满意得很:“怎么叫还凑合,这个算他有心了,人家沈烈做事还真不错!”
当下摆开饭菜,让冬麦吃着,自己便和儿子说起来冬麦的嫁妆,冬麦嫁妆大多是之前从林荣棠那里搬过来的,胡金凤以前就说,再给冬麦添置一两件,再把原来的重新刷一遍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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