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播种太阳
作者:无良的过客
自从踏足莽古洪荒,就与曜日结下不解之缘。太阳那么重要,怎么忍心伤害他?丧病之作让我们在炎炎夏日,播种太阳!10月5日入V,当日三更。谢绝转载,盗文自重!
[综]播种太阳 第1章
“该回家了。”常仪将一把迷穀(1)扔进火堆,火苗猛地蹿得老高,映红了她过分英气的脸。都说,将迷穀带在身上,不会迷失方向。真正想念的所在,从来不是一棵树,一把草能够指引的。于是,终于可以承认,那个鄙陋的所在,是她的家乡。
这是常仪穿越到这个荒古年代的第一百一十个年头,是她成就仙道果位的第十三年,是她以后羿之名,游历大荒的第十年,也是她将夸父封印在箭里的第三天。
后羿之名,本是个玩笑。
彼时常仪刚刚得道成仙,不可一世的,像个笑话。她迫不及待的离开了荒蛮落后的部落,猝不及防,看见了更加血腥野蛮的世界。女子爱洁,不擅近身厮杀。外面的妖兽,可不会与你拉开距离,慢悠悠的互丢法术。万幸,常仪运气不错,几番遭遇,狼狈不堪,始终性命无忧。
擅长法术,武器是弓箭,常仪觉得,她得给自己找个盾。
夸父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夸父是巫,继承了盘古血脉的强大种族。他肌肉虬扎,手持一根藤杖,舞得虎虎生威。当时,他被几只鸟妖逼得哇哇乱叫,毫无办法。
那时候,常仪还不知道巫族,妖兽倒是见过不少。人类与妖兽,相杀相食。见到妖兽攻击“人”,常仪毫不犹豫,弯弓搭箭,将几只鸟妖一一射落。
常仪需要肉盾,夸父缺少远程技能。他们一拍即合,就此组队。听了夸父的名字,常仪一乐,随口说自己叫后羿。古老的年代,没有后世的传说。夸父不疑有他。这个莽直的家伙,连常仪女扮男装都没看出来。常仪愣了一瞬,放弃了解释。
半月前,十日横空,火辣辣炙烤着大地,山川干涸,生灵涂炭。
盘古大神只长了一双眼睛,化作了日月。天上这十个,当然没有那么了不得的来历。他们是妖皇的儿子,还不能化形的三足乌。无可比拟的火焰与生俱来,他们本身,修为有限。
三足乌不只有火焰,还有翅膀。
此时妖族掌天,巫族掌地,二者都想做那真正的洪荒之主,你争我夺,不知斗了几多岁月。
夸父还年轻,没赶上上一回的妖巫大战,对妖的仇恨却早已刻骨。见到了胡闹的金乌,他提着藤杖,急吼吼的冲了上去。
真不幸,金乌有翅膀,夸父没有。
幼年金乌的攻击破不了夸父的防,他们与生俱来的太阳真火无时无刻不消磨着夸父的精血。常仪不愿招惹金乌,却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夸父被烤成肉干。于是,她抬起了弓箭。
金乌是洪荒异种。常仪的箭矢,于他们不过搔痒。她的箭矢自有门道,不能杀生,却能将被射中的生灵封印。小金乌凭着蛮力横冲直撞,一时脱身不得。这箭矢制作艰难,常仪总共就炼制了十支,都关了金乌。
夸父与常仪搭档多时,知道这箭矢的门道。他缓过气,就让常仪将小金乌放出来,让他一棒子打死。
常仪抓怪,夸父补刀,本是再寻常不过。可是啊,这是金乌,洪荒中顶顶尊贵的权二代。巫族本就与妖族不死不休,杀了妖族太子,是天大的功劳。常仪是人族,万不敢染上金乌之血。
见常仪迟迟没有动作,夸父面露不耐。他喝道:“速速将那金乌放出,让某家除害!”
常仪眉头微蹙,凝视夸父粗狂到狰狞的脸,心底微微一叹。她与夸父的友情,大约走到了尽头吧。
常仪与夸父的嫌隙,非止金乌一事。他们结伴同行之初,彼此客客气气,遇事好商量。他们的本事,在高手如云的大荒,只算末流。陷入苦战,暴衫只作寻常。常仪身为女子的秘密,并未隐瞒多久。自从发现好兄弟是女子,夸父的态度就隐隐改变。原只是小事,常仪不予计较。近来却愈演愈烈,金乌一事,夸父全权做主,俨然将常仪视作附庸。
夸父的神色愈发不耐。他走近常仪,隐约有逼迫之势。
巫族本就天赋异禀,常仪又不善近战,被夸父近身,哪有好果子吃。她不动声色,后退半步,说:“妖族若是寻我报仇,你的族人可会护持于我?”
夸父闻言,指着常仪,哂笑道:“小娘皮想得忒多!安心,若是妖族来问,推给某家便是!”
哪里用得着问呢?常仪幽幽一叹,说:“你且让开,那金乌的火焰委实厉害。”
“不妨事,不妨事。”夸父摇着蒲扇似的大手,满不在乎的说。
常仪取出十支箭里的一支,指尖往箭头一抹,反手一甩,一只晕乎乎的金乌摔在了地上。
夸父狰狞一笑,提起藤杖,正要结果这妖族太子。不想常仪反转手腕,寒光一闪,不甚锋利的剪头恰抵上了他的心口。愕然来不及爬上面容,夸父伟岸的身躯消失不见。
“好生反省吧,直男癌!”常仪轻哼一声,说。
直到此时,晕乎乎的金乌才回过神来。这只一人高的鸟儿打了个骨碌,调整好姿势,张开翅膀,就要起飞,忽觉一只手卡住了后颈……
几日来滚烫的箭锋终于冰冷。被封印的金乌放弃了抵抗。他们还是孩子,没长性的孩子。可就是这么几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造就了满地疮痍,生灵涂炭。
常仪将手伸入篝火。她神色淡然,仿佛不惧火焰。她从火焰中拎出一只巴掌大的小鸟儿。鸟儿形似乌鸦,有着金灿灿的羽毛,以及怎么看怎么别扭的第三只爪子。被封印了的金乌,不见太阳血脉的威能,小小的一只,很是可爱。
小金乌样子可爱,性情却糟糕得紧。只见他鸟眼一瞪,拗着脖子,就要啄常仪的手指。
常仪手疾眼快,往那张成菱形的鸟嘴里,塞了一簇青色的花。小金乌被噎得翻白眼。
“别生气啊,”常仪点着小金乌金灿灿的脑袋,好笑的说,“这是祝余(2),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就那么一棵,吃下去,一整天都不会饿了。”离开部落之前,常仪从没见过祝余的花——开花之前,它就被吃掉了。
小金乌将嘴里的花甩到一边,不给面子的扑棱着翅膀。
“果然还是个孩子呢。”常仪笑着,将小金乌放到膝盖上。这金灿灿的一团,在寒凉的夜晚,格外温暖。
小金乌不死心的又抓又挠,伸直了脖子,试着喷火。吞吐太阳之炎是金乌一族与生俱来的天赋。被封印的小金乌努力了半天,吐出两个火星。别小看这两个火星。那是太阳的火焰,一星半点,亦可燎原。然而,威力无比的太阳之火,在常仪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能。火星熄灭,只余一缕青烟。
“别闹了。”常仪用手指点了点金乌尖尖的喙,说,“明天还要赶路。我已经能听到海潮的声音,东海啊……是了,你们的汤谷就在那里呢。”
猝不及防听见熟悉的名字,小金乌伸直了脖子,歪着头,用一边眼睛盯着常仪。它的嗓子眼儿里,发出闷闷的鸣声。
“是的哟,我知道汤谷。”常仪浅笑着,“我不去那里。我要去漆吴山(3)。那里大约可以算是我的家乡吧。”
小金乌又叫了两声,声音比之前清亮了几分。
“漆吴山离汤谷不远的,至少看起来不远。站在漆吴山顶,远远眺望,能够看见太阳初升的光辉。”常仪低头,摸着小金乌暖融融的羽毛,开心的说,“能够看见你们的光彩呢~我猜那不是你,你还太小了。”
小金乌眨了眨眼睛,轻快的鸣叫几声。
“汤谷,太阳升起之处,听起来就很美好。”常仪说,“其实漆吴山也很好。山上没有像样的草木,却有很多可爱的石子。山中有光影明明灭灭,传说那是太阳休憩的所在。”
小金乌叫了两声,撇过头,一副很不屑的模样。
常仪掩唇而笑:“你又没看见,怎么知道不可能?”她的目光带着一丝迷离,声音亦显渺远,“漆吴山的太阳,最美不过了……”
小金乌眼珠子一转,嗓子里呜咽了两声,乖巧又可怜。
“不可以哟,放了你,你岂不是又要去闯祸?”常仪笑着捧起小金乌,与那双黑豆似的小眼睛对视,“小鸟儿,要乖乖的哦。”
黑豆似的眼睛眨了眨,小金乌猛地扭过头,十分气愤的模样。
常仪笑了笑,倚着树,将小金乌揽在怀里,合上眼眸。
抵达漆吴山,需先渡过泽更之水。此水纵横多支,水不深,却很麻烦。亏得金乌们闹了一通,泽更水系干流多有干涸,路好走了许多。
“瞧瞧你们干的好事!泽更水本是水美鱼肥,可惜可惜,没口福咯~”常仪看着龟裂的河道,揉了揉小金乌的小脑袋,叹息道。
小金乌没好气的低鸣两声,没精打采的将脖子搭在常仪的肩膀上。
“飞过去?快不了多少,还会错过许多美好的风景。”常仪好脾气的说,“飞着,也不安全啊。即使是你的太阳真火,也不能将明枪暗箭,悉数阻挡啊。”
小金乌从嗓子眼儿里挤出两个音节。
“好了,我看见前面有处桃林,请你吃桃子哟~”常仪笑着说,“夸父最喜欢桃子,就把他放在那里吧。”
十日横空,夸父逐日而死,化作桃林。后羿箭射九日,解救一方水土。唉,传说啊……
[综]播种太阳 第2章
漆吴山还是荒凉模样。山脚下的部落,似乎还是当初的模样。部落里,添了陌生的面庞。似曾相识的轮廓,已是面目全非。更有许多,再不可见。
不过十年……
头发花白的老妇在村口迎接,镌刻着岁月痕迹的面庞书写着小心翼翼。苍老的声音说:“仙长怎么称呼?来这穷乡僻壤做什么?”
常仪记得那颗痣。它温顺的贴在柔和的眼角。依稀,那是一张秀美的脸,不施粉黛,只在鬓角簪一朵娇艳的花。啊,原来已经十年。
“娟,是我。”常仪叹息道。
混浊的双眼打量着风尘仆仆的客人,疑惑被惊喜取代。清亮的嗓音,被岁月的沙尘磨砺,粗哑得辨不出旧日的痕迹。曾有过的崇敬是不变的。她说:“娥大人,是您!您终于回来了!”
“我回来了。”常仪轻声说。
“娥大人,您……”名为娟的老妇忽然想到了什么,激动的说,“您等等,我去告诉他们!娥大人回来了。”话未说完,她就颤颤巍巍的转身,急急忙忙的要往村子里走。
“娟,不急的。”常仪叫住了老妇,“天色还早,不要打扰他们。”白天是劳作的时间,男人们外出狩猎,女人采摘野果,编织衣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没有什么,比生存更重要。
娟停住脚步,连声应道:“是是,娥大人说的对。是我糊涂了。”
常仪勾起唇角,说:“我先回去了。”对上娟的欲言又止,她轻轻摇头,“你知道我在哪里。”
娟不敢阻拦常仪,只能看着她缓缓穿过村子,向山中走去。
常仪的洞府在漆吴山中。说是洞府,也不过是草搭的棚子,年久失修,塌了大半。
一只金灿灿的鸟脑袋从常仪衣襟里伸出来,歪着头,一只眼睛打量着草棚子,嫌弃的叫了两声。
“是哟,塌了。十年没回来,早该想到的。”常仪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说,“天为被地为床,也很好,道法自然嘛~”
小金乌从常仪怀里蹦出来,半空中打了个滚,飞到她的肩膀上。他歪头,与常仪对视,轻声鸣叫。
“你说娟?是呢,从前认得的人。我想想啊,离开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她是部落里,最漂亮的女人。当然,比我差一点,我和他们,毕竟不同嘛。”常仪的唇角勾勒温暖的弧度,“十年啊,面目全非了……”
又是鸣叫两声,尾音下滑,似是劝慰。
“我不伤心。只是有些感慨。”常仪默默小金乌顺滑的翎羽,说,“娟是凡人,山下部落里,都是凡人。凡人总逃不过生老病死。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是不同的。现在我记得他们。终有一日,我会忘记他们。遗忘,是上苍赐予的,最美好的礼物。无论是遗忘还是被遗忘,都是幸运。”
小金乌瞪大黑豆似的眼睛,急急叫了两声,似乎十分气愤。
“宽容些吧。如果诀别不能避免,比起被凄风苦雨笼罩,沉浸在无尽的怀念中自我折磨,还是寻到新的慰藉好。”常仪揉了揉小金乌的小脑袋,“毕竟是在意的存在呢,不要太自私啊。”
显然,小金乌是不赞同常仪的话的。他转了个身,将屁股对着常仪。
常仪见状笑出声来。
小金乌回头瞪了她一眼,又转了过去,还将脖子挺直,小脑袋高高昂起,一副冷战到底的模样。
常仪好笑的摇摇头,低头打量着垮了一半的草棚子。说是天为被地为床,到底得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她得把这里收拾出个样子来。
常仪埋头干活,自然顾不上逗弄小金乌。小金乌还是个孩子,最受不得忽视。常仪不理他,他自己就耐不寂寞了。只见他啄了啄常仪鬓角的发丝,低低的叫了两声。他还不忘仰着脑袋,好一副御尊降滚的嘴脸。
“不生气了?”常仪抬起手,似乎想摸摸小金乌金灿灿的羽毛。她看了看沾了灰尘的手掌,将手放下。她说:“晚些时候请你吃烤肉,比起你们的琼浆玉酿,滋味也不差。”
小金乌眨了眨眼睛,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它叫了两声,尾音轻快的上挑,似乎很快活。
“和好?我没和你生气哟~”常仪用同样轻快的语调说。
小金乌又叫了两声,还扑了扑翅膀,高高兴兴的跳了跳。
“你问我为什么不怕你的火焰,能听懂你的话,还不怕你家长辈报复?是秘密哦。想知道?”常仪俏皮的眨了眨眼睛,“不告诉你~”
小金乌愣了一瞬。他盯着常仪,见她真的没有告诉自己的意思,气愤的叫了两声。他转身,再次用屁股对着常仪。
常仪毕竟是仙人。弄得满身狼狈,不过是不知如何着手。说实在的,十年游历,她就没住过像样的屋子。很快,她把一切收拾妥当。另一个四面透风的草棚子出现了。
小金乌粗哑的叫了两声,嘲笑意味浓烈。
“确实不暖和,我有你嘛。”常仪不以为杵的说。
小金乌先是得意的轻声鸣叫,随即想到了什么,鸣声转为高亢,还恶狠狠的啄了常仪的耳朵。后者轻轻将小金乌拨开,顺手给他顺了顺毛。
人类生来没有尖牙利爪,没有皮毛鳞甲。他们终有一日,会凭借聪慧的大脑成为世界的主角,哦,还需要一点儿运气——那一天还遥不可期。为了生存,他们努力劳作,为了生存,他们浴血拼搏,为了生存,他们低下头,向每一个强大的存在祈祷,祈求微不足道的怜悯与眷顾。
常仪曾经是人类的一员。常仪现在是人类膜拜的神仙。
入夜,人们点起了篝火,欢迎神的归来。
老人唱起了悠长的调子,青年围着篝火舞蹈。祝祭身上涂抹着玄奥的线条,对着图腾叩拜,祈祷。本应作为神接受朝拜的常仪,捧着她的小金乌,早早的躲在了阴影里,看着一地热闹。
“那台子太高了,我和他们其实没那么远。”手指在小金乌的翅膀处打着旋儿,常仪闷闷的说,“不过,既然这距离让他们安心……”她叹了口气,“就如他们所愿吧。”
出奇的,小金乌竟没理会常仪。他死死的盯着高台上的图腾,不知想些什么。那只是一块简单处理的兽皮,以白垩绘着简单又抽象的线条。
常仪注意到了小金乌的走神。循着他的视线,常仪发现他似乎对部落的图腾很感兴趣。她轻轻拨弄尖尖的鸟嘴,打断小金乌的注视。她说:“你也觉得那个很奇怪?我们部落信奉太阳神。他们认为那就是太阳神了。我总觉得……香喷喷的烤鸡?但愿太阳神永远看不到。”
小金乌似是不耐烦的一甩头,躲开了常仪的手指。他低下头,嗓子眼儿里呜咽了几声。
“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不然,我早就让夸父把你的小脑瓜打开瓢了。”常仪轻声说,“记得哦,为了你,我可是背叛了朋友呢。”
小金乌闻言伸直了脖子,恶狠狠的叫了两声。他停顿了一瞬,自以为不为人知的瞄了一眼常仪,干脆利落的扬起小脑袋。
“好好,我是自愿的。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坏人了。”常仪好脾气的说,“现在坏人要烤肉了,可怜的小鸟儿要不要尝尝?”说着,她拿出一个造型古怪的铜架子。如果有后世人在此,大约能认出这是个简单的烤炉。此时人族的器具以石器为主,铜器是极其珍贵的。不过,常仪是仙人,总有任性的资本。她外出游历,寻到了铜矿,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炼制武器,而是这个烤炉。
小金乌还是那副不屑一顾的模样。他傲慢的闭着眼睛,却偷偷的露出一条缝儿,时不时瞄常仪一眼。
常仪自然发现了小金乌的小动作。她也不揭穿他,自顾自摆弄手里的东西。她取出装着各种调味料的盒子,以及方才从村人猎物上切下的肉块。她一边将肉切成薄薄的片,一边颇为自得的说:“你有口福了。人族的调料只有盐巴。我在外游历十年,一少半的时间都用来收集调料了。”她笑了笑,“不务正业的仙人,大约只有我这么一个吧。”
努力摆着高冷造型的小金乌自然不会回答常仪。常仪也不指望他回答。常仪已经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染上了喜欢自言自语的毛病。
常仪不记得她来到这里的原因。往事不可追忆,记不记得,也没什么打紧。常仪只记得,那一日,睁开眼,世界变成了陌生的模样。空气弥漫着腥臭的味道,陌生的女人赤/裸着身体,语言被古怪的吼叫代替,入口的事物,腥膻得难以下咽。
这个世界,有人类,没有文明。
有些存在,或许你永远都发现不了她的重要。直到有那么一天,她的存在与你的所在,永远错身,你才会发现她的意义——连生存都失去了勇气。
太多时候,当人们觉得他们已经无所畏惧,生活会告诉他们,他们远没有他们所以为的那样视死如归。
无论如何,常仪终究是要活着的。
[综]播种太阳 第3章
那个时候还没有常仪,有的只是族长体弱的女儿,娥。
新生的娥知道,她不得不在这个可悲的年代生存。她不能离开部落,不能独自去寻找文明的痕迹。这里太危险,即使是整个部落,也可能在一夕之间,被强大的野兽毁灭。她固执的拒绝被这个时代同化。她害怕自己习惯茹毛饮血的野人,她害怕自己忘记语言,只会吼叫,她害怕,害怕忘记,她曾见证的文明。
娥轻声哼唱记忆里的歌曲,熟悉的歌词模糊不清。她低声自语,吐出的词汇日渐稀少。没有人知道她的惶恐。蒙昧未开的人类,怎懂得那般细致的情绪。
部落在迁徙,鬼知道是为了什么。他们跋山涉水,最终在山脚定居。娥已经能够从人们的吼叫中得到信息。他们和大部队失散了。谁又在乎呢!
随遇而安的人们在陌生的土地上建立家园。娥跟着部落里的人们,艰难又麻木的活着。
无数次,娥幻想着,这只是个无聊的玩笑,取乐有钱人的生存游戏,或是卑劣的实验。她幻想着,有穿着白大衣的科学怪人,冷酷的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欣赏着她的绝望。如果是长相奇异的外星人也没关系,只要有文明的痕迹。
所有人都知道,娥得到了太阳神的眷顾。他们或许好奇,那个瘦弱的女孩子,怎么敢独自踏上寻找神迹的旅途。驱使她的从来不是所谓的神启。娥从没说过,她只是绝望了。
那一夜,天火降世,漫天的山火照亮夜空。晚风带来*辣的烟气。沉睡的人们被惊醒。脸被涂得一塌糊涂的祝祭高叫着,领着众人向逼近的火焰叩拜,祈祷。
愚昧!荒唐!
娥抓着母亲脖子上的饰物,指着远方,用变了调的声音叫着。逃!在这里只有死!
那个女人满脸惶恐。她揪着娥的头发,按着她的脖颈,强迫她跪下。高处的祝祭指着娥,歇斯底里的尖叫着。
不知哪来的力气,娥挣开了母亲强壮的臂膀,三步并作两步,蹿上高台,猛地一撞。德高望重的祝祭倒下了。她跌落在黑暗的角落里,呻/吟着,咒骂着。火光掩映,将一切映的艳红,唯有她的脸,隐在隐形中,不见光明,好似择人而噬的厉鬼。在之后漫长的岁月中,老祝祭的脸,成了娥挥之不去的梦魇。
娥喘着粗气,对着或茫然或惊恐的人们大吼大叫,让他们逃离即将到来的火海。
人们盯着高高在上的女孩,迟疑着,惶恐着,却没有一个移动脚步。
回头眺望逼近的火光,娥咬咬牙,从高台跳下。她顾不得震得发麻的脚,拨开人群,不顾一切向远离火光的方向逃窜。
身后的人群骤然混乱。他们并不坚定。有着与野兽类似的习性的人们,野兽般的,畏惧突然突如其来的光明。娥是第一个逃跑的。很快有了第二个,第三个……
人们在夜幕下奔跑,身后是满天火光。他们不知脚下踩到什么,不知前方等着什么,不知身边的同伴是否跟上,不知自己的力气,还够不够迈出下一步。
人们在荒野短暂停歇,吞噬一切的焰魔如影随形。人们登高远眺,滚烫的风将希望吹远。人们涉水过河,河水滚烫,河床干涸。
大火整整燃烧了九个日夜。突如其来的暴雨拯救了疲于奔命的人们。熟悉的一切都消失了。目之所及,尽为焦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