箫郧写作资料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箫郧
而封君封臣之间要结成这种关系,还要通过种种仪式,其中有三个最为常用和明显:
一、合掌礼,就是将手放入封君的手中,代表愿意依附封君,成为其封臣。
二、亲吻礼。
三、宣誓,即模仿教会的仪式进行宣誓,表示结成关系的神圣xing。
在一定程度上,封君封臣制是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替代品,这一制度使得社会连成一个整体,有了某种秩序,从上到下形成了所谓责任的“链条”。由于有效忠关系、经济联系,使这种关系十分紧密,虽然会造成权利的分散,但确实给地方上带来了安定,并通过配合庄园的生产制度,形成了一个很有序的社会。
20世纪中期开始,人们开始更广泛的研究封建制度,著名人物马克•;布洛赫认为,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应该分为两个层面来理解:
一、封君封臣制
二、王权恢复后的经济形态运转
而中国、苏联的学者,则将这一封建制度作为经济制度来研究,把它与奴隶制、剥削关系相联系,虽然这些观点就现在来看是存在硬搬的错误,但也可以一窥:
一、封建主义的生产目的:只与资本主义做对比,把‘封建‘意义现代化(事实上这一说法并不可取),认为其目的在于封建地租,与资本主义利润形成比例关系;并认为这一目的在于榨取剩余的劳动力和剩余产品,仅仅将地租作为一种手段;如果将上述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封建地租式的剩余劳动。
二、封建生产的推动力:资本工人的劳动与身产规模无关,但封建制度中的情况恰恰相关:庄园中的收入是定额,农民的收入是变量,地租长期不变,也就是说为了获取更多的地租外收入,是封建生产的动力。在奴隶制、资本主义制中,生产资料都归主人所有,但在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中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私有财产。
三、地租率:事实上,如果地租率增加,说明其中存在剥削;但研究表明中世纪的地租率基本恒定,很难找到支持“剥削”的证据。
欧洲中世纪简介(2)--庄园篇
庄园篇
在中世纪,庄园并非理想的经济方式,其经济形态十分封闭,人们生活水平程度只供维持生存,且是进步缓慢的生产单位。这些都和当时的无序状态有关:ri尔曼人推翻罗马帝国后,却没有健全的制度来取代;而且蛮族各部落之间战乱不断,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统治体制,所以当时国王为维持自我势力,而采取了给予的奖赏之法:
第一,抢到的财产严格按平分制给予个人。
第二,实行的赏赐土地之法,人为的形成了某个人的大地产,而且赏赐并非在一级上就完成,可级级相赐,在罗马人为地产上又形成了ri尔曼人的地产;这些无偿的赏赐,加上罗马乡村地产,形成了西欧土地基本纳入的大地产。罗马时期地产为私有,而此时的地产人为进行划分,又包含着不同成分:其一是地产主的私有地,其二为让人们耕种的土地。
这种制度变化构成了庄园的基础,其与大地产的区别在于土地耕种权不被剥夺。
同时土地的xing质也发生了变化,庄园成为一个不仅仅是经济行为的单位,而是集政治、法律、刑事(也包括经济在内)于一体的行政管理单位,彼此之间互部干涉,这也形成了中世纪ri后分化的基础:庄园主即等于庄园国王,其主权、土地皆分封,而且分封者只对上一级分封者负责,导致了中世纪国王主权的分散状况。
就庄园土地成分而言,大致上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领主的私有地。
第二,农民的份地。
第三,供放牧的草地。
第四,提供庄园木材的林地。
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则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是位于高处,豪华的庄园主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
第二,简陋的农民茅舍。
第三,公共设施,包括教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
庄园内有一切ri常生活的设施,从根本上而言,庄园作为集体耕作,无人可以单独拥有耕地和耕地所需的动物和工具。
庄园内的公共设施很多,包括庄园主的私地在内,作为隶农的劳役,且具有优先权。
庄园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给自足,表现在庄园可以容纳人的数量为一定,可通过庄园规模的大小来判定人口数量。当然这还因为中世纪出生率低、存活率低,数量始终保持恒定。而且能够保持自然平衡。
庄园也需要进行管理,但是庄园主并不理庄园事务,常常委派手下人进行管理。庄园主住宅由委派人居住,其目的是为知道隶农能够获得实际的收成因而与当地人关系紧张,具体工作则由村庄里的人完成。
最能够体现庄园主权威的为“庄园法庭”,是庄园的统治机构,特点为:
第一,非常设机构,根据地方问题多少和庄园主本身意愿来决定开庭间隔。
第二,规定开庭时,当地农民都要参加,也非所有人有发言权,由代表组成,陪审团第三,庄园法庭诉讼程序死板,均看是否能够打动庄园主而非就事论事:法庭的判决,其结果不一定能够被执行。
庄园法庭只涉及庄园的内部事务,是为处理“家务事”,但是确实对当时庄园的管理起了重大作用,包括庄园内各种事务都可以进行诉讼,由小事到大事务都有。通过这种制度,可以解决其内部问题和起调整作用。
当时庄园内种植的物种和土地本身的划分有和大关系。
第一,食物包括:小麦,是人吃的主要食物,但是生长期缓慢,产量偏低且对土地的要求很高;大麦,生长期短,而且产量高,但是很难让人食用,除非是在饥荒期间,平ri主要用于喂马。
第二,经济作物有葡萄和橄榄,前者可以说是罗马时期的遗留传统,通常用于酿制葡萄酒;后者则是用于制造油类。
第三,畜牧业的作物。在当时,牛和马是必需品,牛的数量必须保证,而马作为服军役的必备品也是不可缺少的。而肉类则有家禽提供,主要是猪、羊、鸡等,在天气适宜的时候,也必须保证一定数量;但因为当时饲养条件落后,所以这些家禽都无法过冬,所以当时在秋ri大量屠宰之时就成为了一个节ri,因为这么做可以避免其死亡而且能够保存很长时间,主要保存手法是腌制肉类。
当时,农民生活贫苦且负担很中,其阶层几乎包括了各类劳动力。这一阶层工作时间很长,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农民们不光种地,还有法定义务必须从事劳役:建桥,修路,即使交钱也不能免除。农民的居住条件也很差,家中没有床,更无任何娱乐活动,生活是单调且一尘不变的。中世纪前期没有世俗文化教育,农民不认识字也没有书可看;在那个时期只有教士手内有羊皮书手抄卷。
中世纪农民的负担之重,也是极为罕见:实物地租,劳役地租,使用公共设施费用,结婚时必须付的婚姻税(尤其是庄园之外的人,更要交罚金),继承税以及庄园主的生活费。
通过以上情况不难知道,其实中世纪的庄园经济生活十分脆弱,农民生活范围狭窄,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出问题,那个时期的灾荒、瘟疫更是平常之事。但大多数人也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和地位。这种庄园制生活在中世纪维持了很长时间,直至中世纪后期才被打破。
欧洲中世纪简介(3)--贵族篇
中世纪为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无论是否长官都有统治权,且成分复杂,并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
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
关于贵族的起源,现在的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于学者布洛克,他认为中世纪分为两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纪之前)为无贵族时期,罗马的原贵族随着帝国消亡而消失,而蛮方贵族没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贵族,其典型特征为骑士阶层开始正式出现,即骑士等于贵族。但后来的学者通过考察,对以上说法不认同。ri尔曼大举入侵后,罗马贵族没有真正消亡,与后来蛮邦上层结合为一体,中世纪前期就已经有贵族,到了后期贵族和骑士有所融合,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直到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功能削弱和,两者才合为一体。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xing和集团xing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xing,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du li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du li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du li或者半du li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du li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大都与***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se、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se,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样式区别不大。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令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黄金等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xing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chao湿、yin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婚姻家庭状况: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寡妇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zi you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妇人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se,一方面而言是贤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带表的是纯洁、高贵和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义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年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式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zi you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ri益苛刻。
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惯以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
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
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du li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曾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se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上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欧洲中世纪简介(4)--教会篇&国王的地位
基督教及其本身的***观点,对中世纪影响甚大,也是对中世纪经济结构的总结。
正如同在前面所提到的骑士和贵族一样,中世纪的基督教也有一个明显演化进程:众所周知,早期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在罗马的后期终于得到国家的承认而开始发展,并成为罗马国教。在罗马分裂后,基督教也形成东、西两教,即西罗马的天主教和东罗马的东正教,而在中世纪起主要作用的是为天主教,但习惯上以基督教称之;在经历了蛮族大迁移后,ri尔曼人的入侵并没有摧毁这一***,基督教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遗留了下来,并参照古希腊的学说开始演变,成为以后中世纪的意识形态,其包括范围比罗马时期更为广泛,将整个社会纳入了一个体系。
在一开始,基督教的地位在整个社会中地位低下,其时罗马王权已经灭亡,而ri尔曼人有如同散沙,在不断投靠、依附了不同的新力量之后,最终定在法兰克王国,在《法兰克人史》中就有详细的关于教会和王国的接近过程,到克洛威时期基督教被正式接纳。事实上,法兰克王国也需要如此的一套道德理论体系来巩固它的政权,双方开始融合。在这一阶段中,教会仅仅是获得一个生存的机会,当时的教士均由国王任命,并听命与国王。
到了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是西欧封建化过程进行完成期,也是教会的力量积蓄时期。因为法兰克王国追求统一,需要借助教会的力量。矮子丕平帮助教会建立了教皇国,查理曼大帝借教会之因讨伐异端,向外进行大量战争,教会成为了当时战争的借口。而同时,教会的力量也开始发展,主要表现于经济方面:得到了大量于国王所赏赐的土地,使教会从信仰、思想机构转变为一个拥有财富的组织,为其以后的强大奠定了经济的基础。
公元九世纪以后,特别是十一~十三世纪是教会的鼎盛期,在各方面都有所表现:首先,教会开始论证教皇国的合法xing,伪造“君士坦丁的赠礼”,确定了教皇国的神圣xing,这一骗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为人所揭穿。其次,教会也开始形成了世俗的统治机构,也就是为人熟知的教阶制度:最高位者为教皇,主持梵蒂冈的内部事物;下来是红衣主教,在很长时期内教皇一直由红衣主教推举产生,红衣主教是教会的主要领导人;然后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们都是大教区的领导人;最下曾的则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权职范围是教堂,且不能主持圣礼。最后,教会开始编撰完整的神学和王权的理论体系,出现了著名的“双剑(双刃)理论”,即王权和神权都是由上帝授予教会的,然后再有教会赐予国王,教会成为了王权的中介者;并由此得出结论,王权可由教会收回,是教会在最强盛时期的理论。
由此,教皇的权利达到了顶峰,中欧封建化也是基督教传播之时,所以很快便传遍了全欧洲,也是基督教兴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个欧洲基督教化,教会从此确立了稳固的地位,在当时文化、经济和制度上都是中世纪的总代表:
政治上,所有的理论都是拥护等级制度而产生,将社会等级和三位一体理论相融合,祷告、打仗、劳动成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并演化整个社会成为有机一体:也就是僧侣等于眼睛,给人一指示道路,代表着意识形态;贵族为手臂,而民众则是人体的下身,谁也不能错位。同时还极力鼓吹武士jing神,将教会信仰和武士观念合为一体,形成完善的结合,将骑士由世俗的支撑转变为教会的支撑力量。教会还维持封建制度,确立封建法律,教会为封建主当时的很多民事法内容皆于教会制定,教会本身也开始拥有了法庭,即***裁判所。
经济上,教会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体现在教会的本身拥有大量地产,一个修道院可拥有几千处庄园,同时教会还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税权,使得当时的钱币大量流向教会;而且修道院本身还经营着当时最基本的商业交易,成为当时市场、集市的管理者和开办者。在经济生活中,教会十分活跃,虽然这和它的理论有矛盾。教会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钱财,也是最大的消费者:教堂的消费等是一个固定的消费团体,而且教会也参与商业活动。教会有借贷,以抵押借贷的方式进行;其本身还有商人队伍,即采办商人,专门负责为教会进行商业交易;又是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经常在交易时以“上帝的休战”为名来进行交易。
总而言之,教会是当时封建制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对封建制度也进行限制以保持自己的地位。
国王的地位
中世纪王权经常产生变化,尤其是在中世纪后期,特别明显。中世纪时期王权统一的概念是在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时也可以看出比较统一的特点;而在这个时代之后,因为各自国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发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权又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逐渐走入衰弱期。
关于国王由来一说,其普遍原则是神授与民选的结合促成,两者缺一不可。这与ri尔曼民族的原始观念有关,他们认为国王是具有神xing的,所以才能在世间行使他的权利,因而能够站无不胜,这种神xing是整个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员都有成为国王的资格。但这一神xing一定要经过人民民选才能证明其神xing,总的看来中世纪国王均如此产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会中被选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后来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为了证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结交,由教皇授予这一职位成为合法国王;同时教皇也从中得到好处,形成了以后的教皇国。这一习俗是从ri尔曼人沿袭而来,基督教则进一步加强了这一习俗。
这一方面表现在理论上,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家就已有对于王权的论述:即国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教会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xing;同时为了确保国王的神xing,教会为此加入了一系列的登基大典,最主要的就是涂油礼(原古希伯来人仪式),多以橄榄油为香料,仅国王能够使用。一般而言登基仪式有四项内容:选举,宣誓,涂油和加冕。
国王的选举范围狭窄,国王选出后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宣誓,结束后还需进行***仪式中的圣餐礼,加入很强的***意味。在教堂中加冕,说明他与神的关联。其复杂的过程既表明国王神xing,也表达了人民对他的信仰:不仅是国王,还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释之时:神授自上而下,民选由下而上,矛盾总会产生;此时就会出现两个国王共治的局面,这也是导致中世纪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法兰克王国的分裂就是因为三子共治而出现的。
国王因为了解自己无神xing,所以需要一定的实力作为王权统治基础:在这当中,经济基础最为重要。每个国家的国王都掌握了一块中心地区,为国王提供了持久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国王***也能从中得到补给,也因此这块中心地区往往就成为了王国的首都。此外,国王还拥有很多的动产和不动产,为其经济基础的一部分。除了领地外,抢劫和纳贡是国王主要经济来源。同时,国王的经济基础也靠社会关系。国王作为一个贵族,在统治中形成集体力量,并通过联姻来加强统治,使自己的领土增大;所以妇女在当时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败往往意味着一场战争,会引起全欧洲的混乱;平民结婚则是出于经济利益。这些社会力量可加强社会统治,但共治共享观念会引起灾难,父子兄弟之间常为对手,且王权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为理论上全国土地都为国王所拥有,而实际上是由贵族等自治。当时还有司膳、司宫、司厩、总管等官职,其作用都是为了管理国王的领地,而非全国土地。直到中世纪后期,土地才逐渐演变为由官吏管理,可见当时并非***同志,而是共治、民选并存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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