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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变地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鬼屋
费了那么大的劲翻墙进来,却只拿了一捆柴走。
算了,等大叔回来再说吧!
卫乐站在被稻草包起来的果树下,明年这些果树就会生根发芽,再过两年,他的家中就会开满美丽的果花。
花开了,果子还会远吗?卫乐一直期待着那一天到来,他会手提篮子亲手摘下美味的果实。
“少爷,这门怎么开了?”
李大海驾着骡车回来,只见大门敞开。明明记得去镇上前,这大门是关着的。以少爷的宅性,他不可能会出来把大门大打开来。
“大叔,你知道一个脸上长着一颗黑痣,并且……”
卫乐把那男人样貌形容给李大海听。
“知道,是住在村尾的李二嫂子家的小子,叫李狗子。李二嫂子是寡妇,靠着家里微薄的一亩田地养大了那小子,可那小子不太争气,一天到晚在外面瞎混。”
李大海很不喜欢那小子,因为他经常不着家,让李二嫂子为他担心。
“可恶的臭小子,不懂得为老娘着想。”
李大海无子无女,甚至连个媳妇都没有,所以他很佩服李二嫂子独自养大儿子,可惜就是儿子不太急气。
“哦~也不见得啊!”
卫乐淡淡一笑,似乎对李大海的话有一丝丝的不赞同。
“少爷,你说什么?”
李大海没听清楚。
“不,没什么。”
拉了拉身上的斗篷,卫乐转身走回书房。





秀才变地主 第11章 (抓虫)
“少爷今天有点奇怪。”
李大海摇了摇头,转身把骡车送到牛棚,同时还把买回的用品放回厨房摆好。
今天多割了几斤肉,少爷说想吃炸酥肉,虽然不知道怎么做,他还是照着少爷的话称了十斤五花肉。
还有大骨和大肠,全都摆在厨房的窗台上,让它们上冻。
又去柴房拿柴,准备烧水把肉洗干净切好,等少爷来弄。
“少爷,柴房里少了一捆大柴。”
李大海有些慌张地敲了敲书房的门。
“嗯,别担心,我送人了。”
卫乐的声音从书房中传出来。
“哦~”
李大海一听果然没多想,重新拿着一捆柴走进厨房。
门外的人离开后,卫乐重新埋进书里。至于那个叫李狗子的混子,希望自己没有看错人。
一眨眼,岁考日子就临近了。
卫乐坐着骡车去县城岁考,路上的雪正好前两天都化了,只是地上有些泥烂不太好走,骡车的速度并不快,到达县城的时候已经中午了。卫乐挑了一间干净的客栈,要了一间上房,又拿了几个菜,让李大海吃了再回乡下。
“那少爷,我先回去了,等考完我再来接少爷。”
李大海只是卫乐请的人,并没有买身为奴,所以卫乐从不要求他自称奴。
“嗯。”
卫乐坐在重新用自己的铺盖铺过的床,朝李大海点了点头。
不管是原主还是他,都因为宅而变得不是特别喜欢说话,能点头的就点头,能一个字表达的就一个字表达,说多了反而觉得烦燥。
“那少爷我先走了,你休息吧!”
知道卫乐每天中午都要午睡,不然下午就会显得特别没精神,所以李大海吃完饭休息了半刻钟就驾着骡车离开。
“公子,你要的热水。”
小二端着一盆水在外面等候。能住上房的客人,他们都不能得罪。看这位客人的气质,不像一般的客商,反倒像是来县城岁考的秀才。
“进来。”
因为屋内烧着炭盆,卫乐便把斗篷脱了下来挂在一旁,拿着本书静静看着。只是刚起床,眼睛还有些矇,便叫了热水洗把脸继续看书。
“麻烦了。”
等小二放下水,卫有事就叫他。别看只有五文钱,许多客倌可是从不给赏钱的,几文钱也是钱,积少成多。
卫乐深知阎王好惹,小鬼难缠。他这几天都要住在客栈里,不过是几文钱。要是能让自己少些麻烦,再多他也舍得。这赏钱啊,该给的时候就得给,不然被小人记在心里,暗中施些小计,倒霉的还是自己。
所以每次小二送东西上来,总能得到几文钱,让他跑卫乐这里跑的更勤快了,只要卫乐一声吩咐,他很快就会帮忙完成。
卫乐来到城的第三天,岁考终于到了。而他之所以提前来,就是为了适合环境,三天的时间足够让他适应了。除了生活上有些不习惯外,基本上还过得去。
卫乐看发下的考题,呼出一口气。好在是他知道的,原主记忆里有着不错的答案。当然他不可能原文照抄,而是根据原主的答案,再加上一些自己的理解,一份不错的答卷就完成了。
搁下笔,卫乐检查了一下,除了避讳家中长辈名字的字眼被特别注明外,答卷没有一丝错误,于是卫乐便提前交了卷。
他不是那种特别有耐心的人,既然做完了就交吧!免得越改越错,这是上辈子的考试经验。
“大人,学生交卷。”
走上前,手中试卷双手奉上。
“好,出去时尽量安静。”
学政接过试卷,虽未对他微笑,却也语气和蔼。古人都有些颜控,长得好的人会受到更多人的喜欢。
卫乐现在的样貌可以说十分耐看,再加上他的气质平和,气度不卑不亢,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是。”卫乐收拾好笔墨,放进特意做出来的袋子当中,古代不像现代,一只笔就能搞定。在古代笔墨随身携带很麻烦的。
静悄悄地退出考场,卫乐站在外面望着难得的好天气,太阳虽不大,照在身上却有着淡淡的温暖。
而他现在还不能回家,得等到名次出来才行。希望不要退后太多,不然就太给原主丢脸了。
回到客栈,卫乐的日子悠闲了起来。每天除了看书,就是在县城里闲逛。县城里有些东西比镇上便宜,他便一起采购了。至于县城里蔬菜比镇上贵上一半,他表示越是大城市这蔬菜之类的就越贵。
虽然冬天的蔬菜很少,偶尔也有几样能吃的,可就是这几样,在县城也有好多人吃不起。
家里的笔墨纸快用完了,这一次卫乐买了许多,光是纸就买了五、六刀。还有好一些的上等纸,他也买了一刀,这些纸平时用来写书信或者是写一些重要的书籍。
银子如流水般花了出去,而卫乐却越来越满足,未来一年他都不需要再买了。比起镇上,县城里的东西起码让自己省了三分之一的银子。
别看现在花了一大笔,换个想法这等于是省了一大笔啊!现在支出了,未来一年都不需要支出,可以说现在花只是提前预支而已。
东西买得多,便直接让人送去客栈,到不担心他们以次充好,做为一家有着良好信誉的店铺,要是敢这么做,他们家的生意也不需要做了,诚信不管在哪个时代都很重要。
等到下午回到客栈,他买的东西已经全部送来了,检查一遍没有任何问题便结了余下的货款。
东一堆西一堆的堆在客房里,卫乐开始烦恼自己现在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了。
算了,反正也买的差不多了,就连明年春夏两季的衣服料子都买了不少。他不太喜欢绸做的衣服,一是难洗,二是不好保存。还不如棉的呢!再加上现代人一直推崇棉布衣服,卫乐自所当然的为自己多添购了几匹不同颜色的细棉布料子。
不管是做外面的衣服,还是穿在里面,棉布衣服都很好,软和又透气。特别是夏天,没有空调,只能人工降温,这透气的衣服好处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
说到人工降温,他找村民弄了不少的冰块放在挖出来的冰窖里,这还是在建房的时候就预留出来的,就在储物间的下面。
没办法,看过网络小说的都知道,古代夏天想要凉快就得靠冰块,没冰块夏天会很难过的,当然这说的是卫乐。毕竟他以前都是待在空调房里的,夏天还穿长袖呢!
所以等到河上结出厚厚的冰后,他便找人开采冰块,然后把它们放进了冰窖。这冰窖不同于普通的地窖,要建好光银子就花了二十几两,不怪普通人家从没想过储存冰块到夏天用,这价格一般人家可承受不起。他建的这冰窖还算得上是小冰窖,像侯府的冰窖据说有两、三间屋子那么大,里面放满了冰块,整个侯府的用冰都在里面了。
像原主,虽是侯府公子,每年能得到的冰例少得可怜,只有大中午的时候能用上一点降降温,虽然在卫乐看来没什么用,但原主却很满足。
哎,真是可怜啊!原主要不是被制于侯府,本来应该成为一个人人羡慕的大才子,扬名整个庆朝的,结果现在却便宜了自己。
算了,以后每年清明为他多烧点纸钱吧,让他在地府可以过上一些好日子。生前没能过上好日子,死后还是不太过的太憋气。
如此一想,卫乐心里也好受了一点。其实要是可以,他也不想代替原主,何况还是来到一个陌生在他看来哪哪都不安全的古代。
不知道书里的怎么会想要穿越到古代来生活,说实话虽然未来的空气不发,环境受到污染,但真要让卫乐选择他是不会选择穿越的,可世间哪能什么事都由他来选择,比如穿越。
转眼又是几天过去,名次终于出来了。他也没有辜负原主的能力,获得得了廪生,还有廪米。这是明年一年的,卫乐高高兴兴地抱着廪米和银子回客栈。虽说他现在不缺这点银子和米粮,但白来的不要白不要,何况这还是身份的象征呢!看那些用妒忌的眼神看着自己的秀才,卫乐简直快高兴的跳起来。
领完廪米,第二李大海就驾着骡车来接卫乐了。
“少爷。”
“大叔,你来了。”
卫乐昨日受了学政大人的嘉奖,现在县城也算是小名人一枚,客栈里的掌柜和小二对他更加客气有礼了。
“是,少爷我们今天就回去吗?”
现在路上好走,不用半天就能回到村子。
“嗯,你在房里等我,我出去一趟,中午你直接在客栈用饭,钱等我回来一起结。”
卫乐点头,他还要去拜访学政,毕竟昨天学政对他的嘉奖和喜爱好多人都看出来了,他得上门去表示一下。他得在学政手下考好几年呢,打好关系对自己也有利。




秀才变地主 第12章
上门拜访要准备礼物,幸好他上次来时就考虑到也许会有打好人际关系的事情发生,便带来了一块狼皮,这狼皮还是一次意外,让卫乐捡到了一只被陷阱坑死的野狼。野狼虽只是普通的狼,但好歹也是狼,狼皮是很值钱的,所以卫乐直接拎着几包点心和抱在怀里的狼皮登门了。
学政和他的夫人站在门口,看着卫乐大包小包的样子一个抚额,一个掩面而笑。
“学生失礼了。”
把礼物交给管家,卫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一路行来,他整个人都暖烘烘的,看来即便是冬天多运动也是会热的。
“进来吧!”
不得不说,卫乐的形象是有些失礼,却意外的获得了学政和其夫人的好感。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长的也不差,是非常容易引起中老年人们的好感。
“坐。”
学政坐在主位,指了指左边首位。
“多谢大人。”
下人送了茶上来,卫乐端起茶碗,用碗盖把茶碎沫撇开,吹了两下抿了一口。
“怎样?”
学政手中端着茶碗笑问道。
“好茶,上等的祁门红茶。”
确实是好茶,卫乐虽没喝过多好的茶,可原主喝过啊,和记忆中的一比较,不得不说这茶已经是上等茶了。
“不错,是个懂茶的。”
学政最讨厌的就是不懂茶偏生喜欢假模假样的夸他的茶好,让他们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简直浪费他的表情。
而卫乐却一口道出了这茶的名字,不像那些伪君子装模做样。
“大人夸奖了,学生不过只知道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
卫乐摇头,他确实不懂,懂的人是原主,真是可惜了原主这个人。
这算是天妒英才吗?好好一个天才,愣是让人英年早逝。要知道原主本来早就可以考举人考进士的,却因为怕嫡母背后使坏,只好考了秀才,哪怕是这样也没逃脱掉嫡母的算计。
虽然在卫乐看来这是原主的气性太大了,也有些想不开。他这个嫡母还算好的了,起码还给了一万两银子,没让他净身出户,更没有派杀手来做掉他,还有什么不满足呢!结果生生把自己气死,多不划算啊!
幸好卫乐就不像原主气性这么大,他是得过且过型,反正日子也不算差,想开点啥事过不去啊!不然当年爷爷奶奶去世,他早就堕落的不成样子,也许还会跟着去赌博、犯(毒)等,成为人渣中的人渣,死后都没脸去见爷爷奶奶。
幸好稳住了,虽说不成器,但也不是社会的杂碎,也还算是个人。所以呢,人啊不能太较真,较真你就输了。
“哼哼,你好歹还必点皮毛,不像有些人边皮毛都没有,还想充大师。”学政的脸很黑很黑,显然是被人气坏了。
卫乐聪明的闭上嘴,有些事啊听听也就算了,千万不能问,好奇心也不能太重。
学政也不是真的想朝卫乐抱怨,所以只说了这么一句也就把话题扯到了别的地方。这两天来拜访学政的人不少,可让他喜欢的没几个。
这个卫乐,到是让他瞧着不错。年纪虽小,可是很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与他聊天学政感觉自己都年轻不少,更不用说躲在屏风后面的学政夫人了。
学政和他的夫人感情很好,可惜两人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一子半女。要是他们有孩子的话,跟卫乐差不大。来家里拜访的秀才举人年纪都不小,所以难得瞧见少年人,两口子很是欢喜,也乐于跟他多聊聊。
本来卫乐打算今天回家的,结果被学政夫人强行留下过夜,还让仆人去客栈通知李大海,告诉他晚上就歇在客栈,明天再回家。
李大海听完也不啰嗦,直接让小二带他到大通铺,晚上就打算在客栈里休息一晚。虽然今天没能成功回家,可是李大海的心情很是不错。因为这代表了少爷入了学政大人的眼,以后在县城估计没有人敢招惹他。
卫乐被留下,虽然有点不太习惯住在别人家,不过学政夫妇很是可亲,卫乐的不自在也慢慢的在消失。
不得不说,卫乐出现的时机太巧了。早几年学政夫妇还对有自己的孩子充满了希望,晚几年两夫妻彻底绝望,也就生不出爱才心意,对卫乐多加照顾了。
他出现的时间刚刚好,学政夫妇虽然失望没有自己的孩子,却还不有完全绝望,所以在看到卫乐的时候有移情作用。再加上卫乐在他们眼中也有才华,年纪又小,怎么不让他们喜爱。
“夫人,学生自己来就好。”
看着被堆积成山的碗,卫乐忍不住想流泪。虽说他正在长身体很能吃,可也架不住学政夫人不停的投喂,他现在已经六、七分饱,光是这一碗吃完他都会撑着,学政夫人还在不停的夹杂。
“好好好,你吃你吃。”
夫人用手帕挡着嘴轻轻而笑,和夫君默契地对视一眼。
卫乐没瞧见他们含笑的眼神,埋头苦吃。他不是一个浪费食物的人,饭菜只要在他的碗中,他就会把它们一一吃干净,所以等他吃完人也被撑的不行,感觉走路都很困难。
“多谢夫人款待,食物很美味。”
卫乐放下碗筷,拿出手帕轻轻擦拭着嘴角。他从来没有带手怕的习惯,可来到古代后没有小包的纸巾,没有选择他只能带手帕了,而且一带就好几条。果然在古代生活,要习惯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小乐你喜欢,我很高兴呢!”
做为主人,更是晚餐的负责人,学政夫人被卫乐称赞食物很美味十分高兴。
小乐,对。这就是学政夫人对他的称呼,据说是因为直接叫名字太生熟了。可卫乐因为还未成年,也没有取字,所以只好选择一个折衷的叫法。
“哈哈哈。”卫乐笑了笑,被学政夫人用热情的眼神注视,他有些不知所措。更奇怪的是,学政大人居然没有阻止,反而嘴角带笑,捋着不长的胡子看着他和自家夫人的互动。
反应好奇怪,卫乐摸不着头脑。任他想破头,也不知道学政夫妇对他的喜爱与他们没有孩子有关。虽然卫乐一直没有见过他们提自己的孩子,但考虑到古代为官不方便带着孩子到处跑,一般来说都会把孩子留在父母身边,让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
毕竟到处跑,实在不太适合孩子们的学习,要知道好的先生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学政夫人把卫乐交给学政,她则去亲自带着丫头婆子给卫乐准备客房,被子什么的全是新的,因为他们夫妻是住在县衙附近,房子不是特别大,只有两近。卫乐就住在前院的客房中。客房有炕,学政夫人让人把炕烧起来,不然晚上睡觉会很冷。
“如此说来,你暂时没有秋闱的打算。”
不知怎么的学政和卫乐就聊天了秋闱的事,卫乐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嗯,感觉自己还有很多不足,而且我也没有进朝为官的雄心,山间田野却别有一番乐趣。”
卫乐点头,也许等到觉得自己水平达到时,他会去参加秋闱,但会试他是绝对不会参加的,他不想招惹侯府的眼。
而且他本人也不是什么做官的料子,还不如做个乡村土地主,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那就比什么都好。
“嗯,我认识的人当中,也有不少人和你一样,不喜欢在朝为官,但也是一方大儒。既然你不喜欢做官,那就努力做一名隐士吧!所以你不能放下学问,要知道学海无涯,不进则退。”在庆朝,隐士其实十分受欢迎的。在世人的眼中,有大学问的人才算得上是隐士。
所以隐士在大庆朝是很有前途的,虽然不能像为官为宰好样手握权执,却很受人尊敬,地位和名气通通都有。没有权势没关系,有了地位和名气,权势想动他也得考虑清楚。
古代文人的地位很高,就连皇帝都对隐士礼遇,更不要说其他的人了。而卫乐一开始并不清楚这点,只是认为以自己的本事不太适合当官,所以选择隐于田野做个地主。
后来看的书多了,才知道原来这世间还有一类人超脱于朝堂更受人尊敬,那便是——隐士。本来他还在犹豫,见学政不但没有因为他不想参加会试入朝为官而生气,反而很欣赏他隐于田野的行为。
听到学政要自己成为一名隐士,卫乐一直悬浮不定的心终于下定了决心。隐士什么的,听起来真是不错,那他就努力一点,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隐士吧!
“多谢大人点醒学生,请受学生一拜。”
卫乐站直来,直接以大礼拜谢。
“嗯,孺子可教也。”
初一见面,学政就瞧出了卫乐心中存有迷茫,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努力。虽然他的学问很不错,却更让人感觉可惜。于是学政便出言点醒他,只要不是驴子,卫乐总能从迷茫中走出来。




秀才变地主 第13章
“大人之恩,学生永生不忘。”卫乐来到古代后,一直没有生活目标,可以说算得上是漫无目的,有一天过一天。但是今天学政的一席话,让他有了目标,并且希望朝着这个目标为之努力。
学政点头,他喜欢这种有学问却不骄傲的人。说实话,要不是亲眼所见,他真的很怀疑一个十几岁便考上秀才的少年居然一点也不以为傲,反而还很谦虚,言行举止让人颇生好感。只要是眼睛没有瞎的人,都不会对这样的人生出一丝厌恶。
挥手让侍候自己的丫环出去,卫乐实在不习惯被人侍候,毕竟他不是原主,不是从小被人侍候习惯了的侯府公子。
洗脸漱口,一切都自己动手,即便现在生活不错,他也不想做一个二等残废,什么事都要人侍候。
除去外衣斗篷,卫乐这才躺进暖暖的被窝之中。
“狼皮?看来我们还是小看这孩子了。”
学政夫人抚摸着光滑的狼皮,这皮子硝的很好是上等皮子,用来做斗篷或是大氅都很好。
“嗯,回头替我做件大氅吧!”
正好过年的时候穿,家里的针线都有专门的人来做,这大氅当然也不例外。要是拿去外面做过年不一定能穿上,自己家做就不同了,日夜赶工过年前总能赶出来。
“好好好,瞧你得意的。”
不就是学生送的皮子嘛,看他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那是,我很看好他,要是我们也有孩子的话……”
学政一脸落寞,他最遗憾的就是没能和夫人有一个孩子,但是让他去找别的女人生,他也不愿意。
夫人是他好不容易三媒六聘娶回来的,还发过誓要对她好,怎么能因为没孩子就去找别的女人呢!
“抱歉,都是我不好。”夫人一脸愧疚,要不是上面没婆婆,就凭她到现在还生不出孩子,早就被逼着给丈夫纳妾了。
“不是你的错,也许有问题的人是我呢!”
偏生男人有问题还不能找大夫,一是因为面子,二则也是因为自尊。他毕竟是在这官场上混,要是有不好的流言传出去,会影响到自己的官途。
“胡说,怎么可能是你。”
自家夫君的身体她还不清楚吗?比她一入冬就生病的身体强多了。要不是为了她,夫君也不用从京城里外放出来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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