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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风尘的爱情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淡清幽
这就造成,我不能给她买玩具,她的房间都堆满各种各样的玩具,其中就有周围顽皮男孩子的遥控汽车。
林玉函的住处不再是单身公寓,而是温馨的新家,他结婚了。一个女人从厨房走出来,她系着围裙热情地招呼我,小温你来了。我喊着嫂子。
林玉函的妻子并不漂亮,身材微胖,外貌挑不出一丝出众的地方。她站在容颜出众的林玉函身边,就似王子旁边的胖女仆。
我也不明林玉函为何看上林玉函,他告诉自己酒吧开张以来,她就躲在角落里安静地听歌,风雨无阻地持续了两年。终有一天林玉函走过去像她打招呼,她红着脸,结巴着问他,你还记得我吗?高中时,我就坐在你的后面。
这么多年来,林玉函都记得坐在自己后面的女人是黄梓晴,对于眼前的女人,他毫无记忆。她慌张地解释,我是黄梓晴的同桌。
林玉函隐隐约约想起,黄梓晴的同桌是个胖女孩,大家都觉得她奇怪,因为她几乎不和班里其他男生说过话。
他告诉我,自己再也不信会有持久的爱情,可她让自己再次相信爱,眼前其貌不扬的胖女孩爱了自己十几年。
也许我们年少的时候,都会深爱过一个人,有人很快就忘记爱上别人,可能有极少的傻瓜,固执地坚持着,她会对所有人都说,我不是还喜欢他,只是找不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罢了。
嫂子是个不太说话的人,朝着我打招呼后,她又进厨房忙碌了。
她的厨艺很棒,五星级的水平,我不停地称赞,她腼腆地笑着对我说,你要是喜欢就吃多点。坐在一旁的林玉函轻轻地笑着,我看得出那是满足的笑。他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那片安然的世界。
安琪平时是个听话的孩子,偏固执起来,谁也劝服了不了,也不知她的犟脾气是像谁?
吃过晚饭回酒店的路途中,经过一家英式蛋糕店,她不依不饶地闹着要下车,吃蛋糕。她饭后甜点的毛病就是乔治给惯出来的,我担心她吃得太多甜的,就会蛀牙,我就是不同意,她哭闹了一阵子,甚至气得说要回去找uncle爸。
师傅是三十来岁的妇女,见着安琪哭鼻子,心就不忍笑着说这蛋糕店是出了名的好吃,你怕她蛀牙,就点水果味的蛋糕。她长得那么可爱,我见着她哭都心疼。
我的心也软了,就带着安琪下车,在英国呆惯了,就随手给了女人小费。
这家蛋糕店弄得极其高档,不少衣着华丽的都市男女正享受着晚上的美妙时光,这里确实是约会的好去处。
安琪一进蛋糕店,眼睛就盯着玻璃的蛋糕,两只大眼睛睁得大大的,服务员见着她,就放低语气问她想吃什么。她看了我一眼,我严厉告诉她只能挑一样。
她不满地抿嘴,侧头皱眉凝视,人小鬼大的机灵样,最后她指着草莓布丁,我私底下叫服务员放多些草莓。
蛋糕一上来,安琪就拿着勺子开吃,奶油都沾满她嘴巴,我只能边帮她擦嘴巴边叫她吃慢点,自己细细的吃着眼前的蛋挞。
本埋头吃布丁的安琪,她突然用拿着勺子的手指着我后面,惊奇地叫着,妈咪,那个阿姨长得和你好像啊!
蛋糕店的气氛安静,安琪的叫声引起了惊动,我顺着安琪的方向看过去,侧边的座位有位年轻的女郎,我们的目光相对都愣了一下,因为我们长得太相似,若不是我的鼻梁上有一粒痣,都差点认为看见四年前的自己。
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她对面,座椅坐着一位男士,我看不见他的面孔,可只需看一眼背影,我就可以确定那个人就是霸王。
人的相遇真的是种缘分吧!在我看着霸王时,他也转过头,我们的目光就在半空中遇上,这一眼好似隔了许久的年华,时光在我们之间流淌而过。
他猛地从座位站起来,动作过于唐突,震动了桌子,面前的橙汁晃荡着,漫了出来,沿着桌子滴在地板。
也不知何时,他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眼睛死死地凝视着我,那种目光让我觉得太炽热,太直接。我主动朝着他打招呼,我说,嗨!
他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也回了一声嗨!片刻后,他的目光落在埋头吃布丁的安琪,那种审读的目光让我害怕,我转移他的视线说,好久不见。
他收回目光,人有些慌神,动了几下喉咙,他也应着,是啊!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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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风尘的爱情 我和大家聊聊这个文
这个文是我八月份就打算写的,不过当时我正在写愿你如我般情深,我是个经常写着这个文,惦记着下个文的人,说得上是三心二意。
那天我同学来我宿舍,我们不知为什么谈及小姐,她告诉我,自己的表妹去当坐台小姐了,因为他妈得病了。她说她表妹一开始就是陪聊,陪喝,现在是陪睡了。我听着心凉凉的,关于小姐,我和其他人一样都得带着异样的目光的,可听着她说的那些话,我突然就想了解她们,走进她们的世界。
我不得不承认,我看过那个帖子,那里面的事情让我触动,于是我真心想写她们的故事,写出她们的无奈和尖酸。当然了,我不鼓励大家怜悯小姐,霸王说地没错,她们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的路,付出代价的。
这个文争议很大,我是个容易受影响的人,所以面对众人扑面而来的批判,我支撑不住,我伤心过,也哭过,我是真心想写这个文的,幸好现在写完了。
有关于结局,我想可能有些读者会失望,不过我觉得已经给出最好的结局。如果喜欢现实的朋友,大家可以想象小温和霸王相互寒暄,问这几年,你过得好吗?然后各自放开,过要过的生活。如果喜欢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朋友,可以为她们构造一个好结局,猫儿,将会在书评给希望好结局的朋友完成这个梦想。
因为我是非常矛盾的,我喜欢小温和霸王,希望两个人能在一起。但他们因为差距相互吸引,同样因为差距不能坦然地站在彼此的对面,两个人在一起要面临着太多的问题。我向道歉,不能让大家都满意,嘻嘻。
我必须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的作者,昨天我和编辑说自己是磨铁脾气最糟糕,最墨迹的作者,当然了,也是最差劲的。实在抱歉,这两个月来,我一次又一次地不定时,让很多读者失望,可是让我定时更文,就觉得交作文,完成工作,我不喜欢那样的感觉,再向大家说一声抱歉。
还有一件事,我得说明自己从来不是为了写文,刻意灌水的作者,这点我想为自己辩解一下啊!
接下来我会写霸王,宋牧之,宋锦年的番外,有些事还要交代。关于下本书,我可能要过两三个月,我准备工作了啊,有些朋友气得说再也不看我的书,可能真的见不着了,因为我将会写职场文,大家可能都不会喜欢。
我给大家介绍两本书吧!你们一定猜有沉峻的对吧!我很喜欢她,觉得她是磨铁有基准的作者。她的文有深度,禁得起推敲,看时要花点脑子。
还有一本是恪纯的文,可否抱紧你,那是一个女孩脱变成女人的故事,经历伤疼,然后学会成长的故事。如果大家喜欢就看看看吧!
至于霸王的番外,等会将有一更,大概十点半吧!祝大家新的一年快快乐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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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风尘的爱情 霸王的番外(一)
我叫李嬴,打小就为自己的名字犯愁,每次在作业本上写名字都得费别人两倍的时间,不少人就把嬴看成赢,等我再大点,才知道老头子是将自己偶像的姓盖在我的头上。后来我就利用自己名字的优势玩弄了几下年轻的女老师,让她们在课堂上出丑。
老头子说我在娘胎里就不是个安分的主,经常时不时踢他老婆的肚子。我出生不久,他老婆就扔下他和我,跑去当军医了。就为这事,我没少和院子里的家伙打架,经常鼻青脸肿地跑回家。
别以为我在外面受欺负了,回家就有人疼,老头子见着我的样子就问我打输了,还是赢了。若是我输了,老头子骂我,你就一个男子汉,连打架都打不过,算什么本事,就叫我去跑步,
要是我把对方打惨了,孩子的家长找上门,老头子随手捞起东西就抽我一顿,骂我谁让你欺负人啊!等别人走后,他就拍着我肩膀说不亏是我儿子啊!有出息。
老头子对于我的管教就是放羊式的,只要我的成绩在班里前三名,别丢他人,任由我疯闹腾,老师打电话投诉,他就接电话应付几声,事情闹大了,就叫底下人拎我回来。
我是被老头子的拳打棍棒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经常在院子里闹得天翻地覆,院子里的孩子,我看着谁不顺眼就打谁。
我发现一个奇怪的想象,平时怕我的小家伙不知何时跟在自己的屁股后面,张口闭口喊我大哥,给好吃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人活着就要活得张扬点。
等我再大点,看见形形色色的人在我家里走动,我开始用研判的目光审读客人,分析他们的一举一动。
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权利是十岁那年,我随着爸爸去阅军。当然了,我只是站在角落里。
我看着那些带着风尘的刚毅面孔,血液似乎就在沸腾。当他们一致朝着台上的父亲敬礼时,我觉得父亲就是天神般存在。我幻想着自己有天也能站在父亲的位置,我能清清楚楚感受到骨子里涌动的兴奋。
后来老头子告诉我,那是权利的**,他说我身上就留着李家的血液,注定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同样也注定对权利的强烈渴望。
我不是老头子唯一的孩子,相反得是他有三个女儿。说老实话老头子是骨子残酷的人,大姐成为他第一个联姻的棋子,当时大姐和大学同学爱得正浓,不分你我。他一句话就让大姐出嫁,大姐要死要活闹了好一阵子。老头子就随便找个理由,把那个可怜的文弱青年扔进监狱里,以此来威胁大姐。
大姐嫁人的当晚,也声称要和老头子断绝父女关系,但老头子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二姐是个精明的女人,见证大姐的悲剧,她的目光只在有钱有势的男人身上逗留,最后她嫁给了一个法国大官员的儿子,也算是为老头子的后援做出贡献。不过她的结局并不是很好,法国男人一生都在追求浪漫,二姐和姐夫是相爱结婚的,但他们之间的爱情维持不到一年,就被习俗,利益搅碎了,变得名符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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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风尘的爱情 霸王的番外(二)
我三姐只比我大四岁,未到出嫁的年纪,却在十八岁时,也订婚了。在我十四岁的年纪,就知道我们的婚姻不外乎都是老头子联姻的棋子。
我亲爱的姐姐们都曾激烈地抵抗过,可最后都是以惨淡的失败告终,年少的家伙总是容易冲动,我曾冲进老头子的书房,大口质问过他,为什么要那样。他只是淡淡地看了我一眼,他说如果有天你站在我这个位置,你就明白了,我愤怒离开。
爷爷捧着他的鸟笼走回来,他见着我怒气冲冲,他问我怎么回事。我把事情经过告诉爷爷,他拍着我的肩膀,他说,你要信作为一个父亲,他比任何人都希望自己的女人嫁得好,可有些事,不是你不想做就能不做。
我觉得不可思议,一直以来老头子都是众人恭恭敬敬的伺候着的主。长久以来,我对老头子霸权的掌控的不满,再也无法抑制。这时,我也到了少年的叛逆期,他们肆意妄为,招摇过市,我是其中一位,亦或者说我是头头。
大人眼中不能做的事情,我几乎都做了一遍,但不打架,因为身边不缺少大家的帮手。很早之前,我就明白自己的身份就是代表着一种权势。虽然我不屑于老头子的东西,但好使的东西不用白不用。
在我过着放纵的生活时,身子就像是堆积以及的能量爆发出来,个子蹭蹭地往上涨,十六岁就达到一米八。老头子对我恨得牙痒痒的,他打过我几次,也抽过我几巴掌,把我扔给手下的兵管理。
他并没料想到我学会的东西用来反抗他的暴力,先是语言,后是行动方面,他的教育达造成反弹的效果。他失望了,他被调去南京,忙得再没时间管我,我想他应该是绝望吧!
直到有天我回家,发现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他是谁,爷爷就在一边陪着,态度恭恭敬敬,说话也是低声细语。这时,我才意识到就算是爷爷这位老将军都得仰人鼻息,我的父亲并非无所畏惧。
那天,我明白一个道理,人啊!要爬上一个位置不容易,要想保住位置更加不易,因为你一旦落下,无数人都等着落井下石,踩着你往上走。
很早之前,我就明白自己过得招摇,源于老头子。若是老头子错失权利,自己早就横尸街头。目前老头子就是被下放了,这点是我从来不曾想过的事实。
一夜没睡,我想通了许多东西。第二天我对爷爷说,你叫人来给我戒毒吧!我被关在屋子里两个月,那其中的经历用一件总结,那应该是地狱吧!
我从屋子走出来时,老头子就站在门口,我喊了他爸。两年多的时间,我第一次喊了他爸!老头子对我笑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不愧是我的儿子。
我的生活恢复正常,当然了,我绝对不会是乖乖地呆在座位的书呆子,依旧会有些小打小闹,但不再陪着温新疯狂。
高二的期末考试,我的成绩也从全校倒数第十升到第五。班主任刻意找到我,询问我情况,委婉提及抄袭的事。我鸟了他一眼说没有,他显然不信,找来同考场的何媛,她是全校第一。
我不太记得何媛的样子,却记得她身上那股淡淡的幽香,那是难得的处女檀香味。青春期的男人真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年纪,我不知别人所谓的喜欢,亦或者爱。
不去否认当时的我,迷恋何媛,那种乖巧而冷傲女孩确实能吸引不好男生的暗恋,却只能暗暗地窥视。偏偏她的冷傲引起我的征服欲,第二天我就在班级的门口堵住她,直白地叫她做自己的女人,她吓得愣住,然后就跑了。
高三,我们分在同个班,她还是坐在我的左,天时地利简直就是天助我,宋锦年就成为我的送信使者,花样的年龄,谁不想来场隐晦的爱恋。她和我打了一个赌,只要我月考赢过她,她就答应成为我的女朋友。
接下来的事,都顺理成章。我确实真心把何媛捧为珍珠,我喜欢她的纯净,看着就赏心悦目,但是我也纳闷,我对何媛根本就不存在强烈的生理需要。
报考大学志愿,老头子叫我报了黑龙江的军校。距离和时间冷却了感情,何媛的背叛,我并不意外,狠狠的疼打那个男人时,我反而觉得释怀了。
一次同学聚会,何媛告诉我,她是酒醉后,被人强了,第一次她是被迫的,第二次那个男人威胁自己,第三次就恋上那种刺激的滋味。她说自己爱的是我,邀请我上她的房间。
那时,我不怪何媛,仅是觉得可笑而已。
我当了七年的兵,老头子却把我搞退役了,他说李家功高盖主的忐忑,他自己那代就够了,反正李家在军队也不差人。老头子给了我一笔钱,叫我下海赚钱。其实老头子是叫我拉拢富商,每个政团的后面,都要有强劲的经济保证。
在我最先的概念里,陆小温是个有些小聪明的女人,她给陆以舒求救的样子吸引了我,我觉得那个样子演得太像,判别不出真假。相处久了,我才明白她是睿智,比很多人都聪明,因为她懂得自己的位置。
她眼睛盯着红钞票,口水都要来了,却安分地拿了一万块钱。明明是在夜场混滚的女人,床戏差得离谱,我觉得有趣和好奇。
鬼知道这个女人居然是宋牧之的初恋,一个本该在高等学府的天之骄女,偏沦落为陪笑,陪喝的小姐。我开始用全新的目光打量她,试图找出宋牧之迷恋的地方。
原来她并非一无所长,至少我不曾想到夜总会的妈咪,也想庇佑她。她们在男人堆混滚了,人情冷暖早就看透。陈桑是个精明的女人,却过于贪婪。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女人,她对我说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东西,你只要替我保护好陆小温。
我望着她冷冷地回,我要的迟早会得到。她眼里的驻定消失,眼睛黯然下来。我叫她安分地呆在温新的身边,她惊讶地抬起头望着我,然后笑了,她说你比我惨多了。
这个圈子不会有朋友,老头子就是被抓紧多年的战友在后背擦刀,不得不将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破釜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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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风尘的爱情 霸王的番外(三)
其实那怕陈桑不来找我,也会将陆小温带在身上,宋家人正着急呢!我怕不妨多添加一把火,将气氛推向**,也是一件不赖的事。
自然了,我不希望她因自己出事,宋家人都是表面看上去正人君子,动起手来,未必就有风度。毕竟她不在的一个多月,面对着一大帮画着浓妆的女人阿谀奉承着自己,我觉得陆小温表面乖巧,眼睛却隐藏不住恼怒的样子,怎么瞧着还是她顺眼多了。
我强行让她回来,她刻意压制的愤怒爆发出来,她不再似原先那个披着笑脸,肚子里诽谤我的。她露出尖利的爪子,开始反击,伶牙俐齿。
那个样子的她,让我觉得她起码是有血有肉的人,胖子说我有受虐症,征服欲太强。对于女人的征服欲,早就在我拒绝何媛就荡然无存。若是有个女人能激起自己的征服欲不算是件太糟糕的事,不然人生过得太无趣,享受征服的过程不错啊!
温新打小就是没做一件好事,长大了,他干得越来越过分,干得尽是见不得光的事,丧尽天良的事,也不少干。不过他倒是能帮一些忙,男人追求的不外乎就是名,钱,美人,有**就有致命伤。
他组织了一大帮平时游手好闲的家伙在酒店胡闹,搞出人宴饭局,吃着吃着就搞起女人。我见乱哄哄的场面就找理由走人,这种画面我见过太多,我觉得可笑,却无能为力。
我在部队呆了七年,亲眼见过有些边防兵,他们一个月就领着几千来块钱,却在严苛的地方站岗,好几年都没出去过,别提碰女人。而眼前这帮人仗着权势花天酒地,干得尽是祸害事?
这时,我自己一个人坐在屋子里抽烟,脑子里突然想起那个躺在床上乖乖地听我说话的女人。我喜欢和她聊天,她是个聪明人,知道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可我当时就质问自己为何对象是她,也许她只是个小姐,没人信小姐的话。
我拿起电话给她打了电话,叫她滚过来。我向她问了一个问题,她有没有梦想我。我看到她眼里的回答,自己甚至不想她回答就转移话题。
我不喜欢那种躲避的感觉,就将怒火转移到她的身体。她的身体讨我喜欢,明明是已经早开盖的酒,偏香气久存。别人都说女人难的**,男人也是一样的。
年轻时,我玩过太多东西,很多玩法都给不了我强烈的快感。陆小温倒是例外,时间处久了,这种感觉尤其明显,也许外表风情,骨子里温顺笨拙的女人讨喜。
我不吝啬对她身体赞美,也不压制对她索取。
我对陆小温的认知是俗气,一个为电视里恶俗的情景又哭又笑的女人。明明那么俗,我却觉得难得一丝可爱。如果能为一部电视庸俗的情感而哭泣的女人,一个相信男人可以爱美人而放弃江山的女人,应该是不算太差。
我都有些怀疑,她真的是出生夜场吗?还是她太会装,太会演。于是我用最现实的话给予反击。我从骨子里就看不起那种男人,自始至终我都认为男人就得有男人的担当。
很多时候,你的失责造成的伤害并非仅是自己,而是更多的人,酿成更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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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风尘的爱情 霸王的番外(四)
我去了一趟海南,不知不是不是海风吹多了,好几年都不生病的我,居然发高烧了,吃了几粒药就躺进被窝里。
迷迷糊糊间,我瞧见一个人影走了进来,光是脚步声,我就知道那个人是谁,懒得搭理,就闭着眼躺着。有道目光鬼鬼祟祟地打量着我,然后发出细微的笑声。我睁开眼睛,果不其然是一张暗笑的脸。
她总是在我的面前扮听话,却经常被我一眼看穿,很多人也在我的面前装,有些人比她还不会装,但我极少揭穿,可能是不屑吧!我的话一冒出,她就跟老鼠遇着猫,吓得跳起来,心虚问我感冒好点了吗?
我见她那个样子,有点可笑又生气,纳闷自己长得那么可怕吗?当她小心翼翼试探好几次,才敢得伸手过来摸着我额头。我心烦躁得很,喉咙冒着火,于是烦躁地挥开她的手,呛了她几句。
宋家和李家两个老头子们已经达成协议,陆小温的存在不再具有任何利用价值,她应该成为弃棋了。可是我把她带在身边,她不是陆以舒那种贤妻良母的类型,让你一回来,就有家的气息。也不是宋锦年那种聪明的解语花。
可是她就是奇特,她贪钱,偏懂得克制,抽屉里的钱,她纹丝不动。一个贪死的人,却总是多管闲事。在我的眼里,许多不适合她身份做的事,她都做了。
打小我就有着嗜血的冲动,骨子里就有追求冒险和刺激。我和胖子在四年前把一瓶葡萄酒藏在深海里,那天约好把酒取出来。
过程非常顺利,在返回的途中,我看到珊瑚礁上有个贝壳,旁边经验老道的养蚌人告诉我,那个贝壳里面有珍珠。
我想起那个女人,就游了过去,未料想遇着暗流,若不是养蚌人手脚利索地拉住我,恐怕我就得葬身在那片深海里。尸骨无存。让我害怕的是自己陷入暗流,手中仍是握着贝壳,我觉得自己是疯了,太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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