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银杏黄
世间唯一能让风流纨绔的沈郡王真心相待的人,除了白乙,没有第二人选,而能让高贵冷艳的白乙亲近一二的人,也只有沈陌。
在没有火枪大炮的冷兵器时代,要想刺杀一个人,首先第一个必要条件便是得其心,然后近其身,最后一击必杀,就像荆轲刺秦王,先获得信任,再近身出杀招,虽然荆轲最后比较遗憾的死了,但其宝贵的刺杀经验却留给了后人很大的学习空间。
不过,比荆轲早几百年出生的太子隋旭,虽然声名和沈陌比起来,一直是万年老二,常常让他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心塞,但他闭门造车,想出来的毒计却和荆轲小儿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是说常人不能近白乙之身吗?那就找那个能近他身人去刺杀他好了!
所以,沈陌是刺杀白乙的不二人选?
这话若是沈陌听到,保证能让说话之人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能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是当他沈陌傻逼吗?活的不耐烦了,本王的人也敢打主意,拖出去,斩了!
什么?不服?简直就是放肆,先杀你全家,再灭你九族,看你服不服……
万年老二的隋旭虽然不是惊才绝艳,但也不是傻逼,让沈陌杀白乙这事是不可能,但是,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耍些阴招,给两人下套。
见鬼 第167章 赐婚
所谓奇祸从天降,出门遇豺狼,不进则亡,一场针对白乙和沈陌的惊天阴谋即将拉开了序幕,各路牛鬼蛇神前后脚,粉墨登场。
彼时正值寒冬,二月龙抬头,飞檐翘角上的冰棱断了又长,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起得比鸡还早的沈陌出门上早朝,只是,这前脚刚迈出大门,左右两只眼皮就跳了起来。他略微迟疑了一下,心理暗暗嘀咕,也不知道是跳财还是跳灾。
不过,后来的事实告诉他,这特么就是一个不宜出门的预兆。因为早朝的时候,笑里藏刀的老皇帝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居然心血来潮的给他赐婚,还责令三日后完婚,赶着去投胎也没这么急的。
当时,正在神游天外开小差的沈陌立刻被炸醒了,其实,皇帝赐婚这种事,放在一般文武百官身上,那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绝对要三叩六拜,铭感五内的。
更何况被赐婚的女子乃是老皇帝的十七公主,隋乐菱,号称帝俊第一明珠,貌极妍丽,所以,此女已连续多年荣获帝俊男子一夜情第一人的荣誉称号。
可惜,沈陌是个天生反骨的,在他年少鲜衣怒马的岁月里,总结出了一条至理名言,那就是,女人,一定要是自己追来的才有情致,别人送的,太廉价,当然,买来的更看不上眼,且不说他心心念念的人一直都是扶桑山上的白乙美人!
所以,乍然一听老皇帝赐婚,他立刻不干了,想也没想,就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和老皇帝杆上了,实力派演技的老皇帝被气得眼歪鼻斜,手抖腿抽筋,可心里却乐开了花,呜呼,苍天诚不欺吾也,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啊……
一番讨价还价,两人交锋的结果几乎不言而喻,自古大腿就比胳膊粗,不然何来抱大腿一说!被气疯的老皇帝自觉颜面扫地,镶金蟒袍大袖甩的猎猎作响,恼羞成怒之下,连降六道圣旨,命沈陌当日就完婚。
自古皇帝专业坑女儿,专注一万年实践什么叫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
不过,面对咄咄逼人的老皇帝,沈陌也不是吃素的,虽然不知道老皇帝是何意图逼他成婚,但并不妨碍他把从抗旨不尊到一劳永逸谋权篡位的可能性,挨个想一遍。最后,他决定用最让人意想不到的一招,釜底抽薪。
当晚,十七公主,隋乐菱在震天的锣鼓声中踏进了沈家大门,只是妹有意郎无情,所以,这注定是一个喜剧的开头,但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出所料,新人隋乐菱刚执行完婚礼仪式的第一步流程“沃盥”(新人入席前的洁手洁面,周制婚礼习俗)时,下一刻便成了沈陌的刀下亡魂。
原来,就在隋乐菱洗完手,擦完脸时,只见一秒前还艳若桃李的新娘眨眼间却已两鬓斑白,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原本春葱般的玉指,由指根生出一股暗红色的血线,顺着经脉一路蔓延至脸上,直至眼眶都充血发红起来,往日的玲珑玉面瞬间变成狰狞恶鬼。
突逢如此惊/变,沈陌果断的先斩后奏,长手执剑,一刀过去,瞬间血染中庭,接着对那些吓得屁滚尿流的宾客,面不改色,近乎冷酷地宣告十七公主乐菱已被妖孽附身,必杀之,以免祸及苍生!
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端坐宫中的老皇帝很快便得知了这个噩耗,立刻怒摔手中杯盏,气急败坏地骂道:“竖子无礼,吾乃真主,吾女岂可为妖!”(混账东西,老子是真命天子,老子的女儿怎么可能是妖孽。)
接下来的事情几乎显而易见,死了个公主,虽然老皇帝儿女一箩筐,但也是心痛的,不过,到底有多痛,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沈陌打了老皇帝一个措手不及,但却给了老皇帝一个惩罚沈陌的理由,所以,当晚老皇帝下了第七道圣旨,让太子隋旭把杀人犯沈陌打入了天牢。
当时,沈老爷子,沈鎏,袖手旁观了太子隋旭私闯民宅,绑架他儿子的整个过程,一旁的沈老夫人,哭得差点背过气去,一口一个“天理不公,吾儿命将休也”,哭得沈陌一步一回头,泪眼朦胧,演得好一副母子情深戏码。
外表坚韧,内心柔软的沈老爷子在沈陌被绑上囚车的那一刻终于红了眼圈,伸手搂着夫人,霸气十足的安慰说,夫人放心,皇帝老儿怎么把远之带走的,就得怎么把他还回来。
第二日早朝,乐滋滋的老皇帝收到了边关急报,姑幕国师长(官职名,相当于将军)白慕川率十万兵马来犯,前线告急,速求支援。
没错,就是大家熟知的白慕川,当然,这是他前世投胎到人界时的身份!
老皇帝昨晚刚给沈陌穿了一双小鞋,和沈老爷子闹了个黑脸,没想到今天就报应上身了,外敌入侵,国将危险也。这可是火烧屁股的事情,面对残酷的现实,老皇帝也是个识时务的,主动屈尊纡贵,红着脸,朝昔日帝俊的护国将军沈老头讨法子灭火。
两只老狐狸,面上微笑,心里冷笑,一番你来我往,很快便达成了利益交换协议,老皇帝同意下令特赦沈陌,但却有条件,作为交换,沈陌必须挂印封帅,远赴边疆保家卫国,以此戴罪立功,并且即刻出发。
可怜,沈陌这刚出了牢狱,连和白乙诉衷肠,话深情的时间都没有,就进了火场,匆忙之下,只得留书一封,命人送往扶桑山。
然而,这封信刚出皇城便被老皇帝的人给截了下来,替换上了一封笔迹相同,内容却相反的诀别信,至此,老皇帝和太子隋旭的阴谋大计终于揭掉虚伪神秘的面纱,拉开了狰狞丑陋的序幕!
事及此,就不得不说说姑慕国的师长,白慕川,此人原为帝俊子民,身份,商人。因曾想与皇帝老儿行官商勾结之事做皇商,被皇帝老儿羞辱鄙视,一怒之下,遂转投邻国姑慕国的怀抱,与姑慕国国君李焱一见如故,二拍即合,从此青云直上,一路飞黄腾达,不过三载,便成为纵横两国的首富。
只是,虽然成了首富,但自古士农工商,行商最为低贱,纵有万贯家财,仍然不受世人待见,于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化的白慕川开始有了更高的人生追求,那就是入朝当官,做那人上之人!
不过,当时商人不是想当官就能当官的,可若主角是白慕川,那就不同了,他是谁?九天之上的构成大帝,到人界轮岗锻炼的仙界青年骨干,这种人一般都会自带金手指,生来就拥有了世人羡慕嫉妒恨的开挂人生,具体体现在瞌睡时便会有人送上枕头,天上掉馅饼砸中人这种事是可以发生的。
彼时,帝俊年轻十岁的皇帝老儿正值野心和年龄成正弦曲线的巅峰值时期,意气风发,和他之后的所有帝王一样,怀揣着一腔膨胀的雄心壮志,积极狂热地投身于扩大地盘,开疆拓土的宏图伟业中,而沈陌的亲爹,沈鎏,便是老皇帝倚重的万人斩,千人怕主帅,用现代话说,就是个连环杀手。
姑慕国,作为老皇帝北上殖民计划中的一块肥肉,自然不能幸免于难,国君李焱自从知道帝俊皇帝打上他家地盘的主意之后,夜夜噩梦,茶饭不香,衣带渐宽,形容枯槁。
焦头烂额之际,李焱只能求国师卜卦问国运,老国师高龄九十,和他卜卦的乌龟壳一般老,只见他熟练地火炙龟壳,然后一番掐算,老神在在地告诉李焱,紫气东来,安国定邦之人在据邙山。
李焱当即便痛哭流涕,别误会,那是激动得喜极而泣而已,第二日,李焱依言,焚香沐浴,盛装驾车东去,行至据邙山。果不其然,在据邙山山脚下遇到了一个人,那人便是白慕川,李焱一时惊喜交加,踉跄上前,与白慕川两人执手相望泪眼,无语凝噎:“爱卿,原来是你!”
一句话道尽了李焱这段时日来的苦短心酸,当晚,白慕川便被李焱迎为座上宾,带回了皇宫,次日,白慕川拜师入朝,奉为卿事(官职),不出三日加封太宰(官职),五日后又升为尹(官职,权利相当于宰相),又两日后兼职师长(官职),率兵出征,三日后,老国师收到了一份来自白慕川的大礼,三车铜贝(姑慕国货币,价值等同于金银)。
所谓甲之蜜糖,乙之□□,对于姑慕国而言,白慕川是安邦定国之人,但对帝俊来说,这个人的入仕却不那么美妙了。
帝俊老皇帝的侵略扩张计划,因为姑慕国临阵换帅开始裹足不前,两国兵马于边境线上胶着半年有余,一时间人疲马乏,无奈之下,双方终于妥协,决定就此休战,老皇帝不甘心地签了两国和平共处的国书,但仍放豪言,李焱小儿,你等着,十年后我们要再决雌雄。
那时,沈鎏听了这话,当场翻了一个白眼,觉得老皇帝简直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老皇帝随便喷口唾沫,他们这些为人臣的便要身先士卒,死而后己,太特么欺负人了。更可恶的是,白慕川小儿居然接了老皇帝的屁话,郑重其事地同意十年后战场再见。
不过,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使得沈老头在老皇帝的心中占了一席之地,班师回朝后,便给沈鎏封王,沈氏一族一夜爆红,跻身帝俊新贵,十年发展,嫣然已成权贵。也因此,才有了之前沈陌杀公主的有恃无恐和沈老头的气定神闲,因为与姑慕国的十年之期已至,沈鎏料定老皇帝必将有求于沈氏,所以,坑爹的沈陌被投入天牢,在他看来,就是天牢一日游而已。
见鬼 第168章 流言
沈陌,沈鎏独子,人生前八年,风流恣意,可以用七个字来概括,叫放荡不羁爱自由,后十年,他在破庙遇见了白乙,从此一颗红心照明月,百花再艳也不入眼。
所以,此去边关,对他来说,最难熬的莫过于相思之苦,至于即将面对的死敌白慕川,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正因此,沈小爷栽了个大跟头,出师未捷,当然身没死,只是被白慕川狠狠的打了脸,受了点皮肉伤。
首战失利的消息长了翅膀一般传回都城,老皇帝面色黑如锅底,摇头跺脚,严词厉色的发了一通火,指桑骂槐,同时不动声色的给了沈老爷子一个下马威,接着为安民心,老皇帝下旨,召白乙火速回京,祭祀天地,祈求上天降幅于帝俊。
白乙接到圣旨,到达都城的当晚,皇宫发生了一起灵异事件,有人在前十七公主,乐菱的寝宫看到了她的鬼魂。第二天早上,一名侍随被发现斩首,横尸公主内殿,接着第二日,第三日,连续七日发生了同样的事件。
一时间人心惶惶,流言飞起,说什么的都有,其中有一个版本流传最广,据说十七公主原就钟情沈小郡王,承蒙皇帝老爹赐婚,心极欢喜,本以为会上演一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佳话,没想到却魂断沈家中庭。
如此人间掺剧,原因竟是白乙祭司和沈小王爷早就暗通款曲,忽闻皇帝赐婚,心生嫉妒,遂在婚礼当晚给十七公主下咒,用妖法混乱视听,致使十七公主香消玉损,十七公主含冤而死,心生不甘,于是在白乙祭司回京之日显灵示冤,以期告诉众人,她不是妖孽,真正的妖孽是白祭司才对,她死得冤啊……
更有传闻说白祭司乃是狐妖转世,以色魅惑人心,而且专吃小孩的脑髓,不然怎么解释他会长得那么好看,还能千里之外作妖陷害公主?所以,沈小王爷一定是被迷了心窍,才会不爱红颜,独独钟情于他,更有可怕的是,沈小王爷其实早就被白祭司吸食了脑髓,成了活死人傀儡……
流言越传越不堪,但是,白乙是何人?帝俊的祭司,岂容小人谗言玷污,所以这则人身诽谤案很快被上报给了老皇帝,老皇帝闻言,立刻瞪眼,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怒拍桌子,大骂造谣之人可耻,并下旨命人立刻严查此事。
旨意上午下达,下午造谣的人便被捉拿归案,办案效率之高,简直让人惊叹,不过,出人意料的是,造谣之人竟然是太史令雅。老皇帝得知此消息,气得手脚都在抽筋,义正言辞的怒斥,强敌在外,尔等居然还搞内部斗争,这简直就是在他心口上插刀,呜呼哀哉,国门不幸啊,此人留不得,即刻斩首,以正视听。
于是,一生兢兢业业,忠君爱国的太史令,雅戎老头阴沟里翻船,连伸冤辩白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灭口了,从他被抓到被斩首,只隔了半个时辰不到,后来史官对于此事的记载只有四个字:因言获罪。
老头儿死得迅捷又蹊跷,最伤心的自然是老头的家人,雅戎老头有个女儿,叫雅珺,当时已经嫁为人妇,夫君玄七,官职大亚(官职名),此人正是沈煜的前世。
突闻老爹被斩首的噩耗,雅珺当即昏了过去,醒来后更是哭得死去活来,怎么也不相信自家老爹会造谣诽谤祭司白乙,总觉得事有阴谋,真相肯定不是表面那样简单。
于是,雅珺在回家奔丧的时候,暗中调查起来,偶然机会下,从自家老妈那里得知,三日前,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太子隋旭突然登门拜访,并和雅戎老头于书房密谈至深夜,而第二天下午,关于恶意中伤白乙祭司的流言便传遍了大街小巷。
雅老夫人是白祭司的忠诚信徒,对于流言自然不信,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替白乙抱不平,当时雅戎老头也唏嘘不已,说着说着,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原来流言竟是太子下令命雅戎老头传播的。
其实,刚开始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雅戎老头是拒绝的,但奈何在朝为官,身为人臣,加上太子恩威并施,上有老下有小的老头儿最终屈服了。只是,他没想到,太子居然这么快就过河拆桥,杀人灭口,简直是欺人太甚。
可怜雅老夫人一个妇道人家,丈夫死了,顿觉整个天都塌了,对于为老头子伸冤报仇根本不敢想,事实真相更不能说。
因为当初太子给老头儿布置任务都是口头的,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太阳一晒,风一吹,干净的连个影子都没有,雅戎老头一死,这件事就是死无对证,雅老夫人若是强出头,那就是造谣诽谤太子,这罪名更大了。
雅珺得知真相,气得大骂太子阴险小人,回家后,越想越不甘,遂把事情告诉了丈夫玄七,玄七,帝俊出名的痴情种,爱妻如命。
自家心肝宝贝受了委屈,作为好男人,自然要为老婆出头,虽然对手是天下第二的太子隋旭,但是,玄七有天下第一拜把子兄弟,沈陌,沈小王爷。最重要的是,这件事和沈陌的心头好白乙有关,自然值得深究一下。
只是,这一深究却招来了杀身之祸,太子隋旭作为幕后黑手,因为做了亏心事,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害怕半夜有鬼来敲门,所以防范意识强烈。果然,被他逮着了玄七这只小鬼,为了防止阴谋外泄,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决定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就这样,玄七被太子隋旭设计诱杀,雅珺带着儿子玄尘则踏上了千里逃亡之路,并最终客死他乡,死不瞑目。
更可恶的是,太子以雅戎同党的罪名株连雅氏九族,并且昭告天下,若再有恶言中伤祭司者,斩立决。此事一出,非但没有把恶意中伤白乙的流言压下去,反倒推波助澜,使得白乙为妖的流言甚嚣尘上,整个帝俊风声鹤唳,谈祭司色变。
至此,老皇帝和太子隋旭的阴谋诡计已经完成了一半,他们成功的把把百姓心目中的神拉下神坛,打成人人恐惧的妖孽,这绝对是历史性的胜利。
至于白乙为何没反击,那是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在烦恼,首先便是沈陌那封被偷梁换柱的诀别信,收到信件的时候,白乙先是疑惑,接着反复确认了书信的笔迹,确定是沈陌所写,只是,心中疑惑却更大。
沈陌被老皇帝赐婚之事,白乙是有耳闻的,至于十七公主的死,他也听说了,不用想,他也知道是沈陌暗地里动了手脚,只是这和沈陌突然要跟他分手又有什么联系,难道不是应该表忠心,诉说对自己情深不移才更符合常理吗?
白乙左思右想,觉得事情不对劲,很不对劲。
本来打算回信问个明白的,没想到老皇帝召他入京的圣旨到了,还带来了沈陌首战失利的坏消息,白乙遂改变主意,决定先回京,他直觉京城之事有阴谋。
不过,让人糟心的是,白乙回京为国祈运之时,偶然窥得天机,竟算到沈陌将有大劫,这对于白乙来说,此事非同小可,况且沈陌此刻还在边疆战场上,战场从来都是人类的绞肉机,刀剑无眼,生死不由己。
所以,相对沈陌的性命而言,加上前线战事吃紧,那些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就显得微不足道起来,而这也给了老皇帝和太子可乘之机。
再说远在边疆的沈陌,自家美人在京城受委屈,他根本不知道,就算知道,也是心有与余力不足,鞭长莫及,而最让他心塞的是,他一直没收到白乙的回信,这让他甚是忧心惆怅。
然而,情场自认为失意的沈陌,战场却得意起来,与白慕川对战数十场,倒是渐渐开始占据上风,且越战越勇,大有不破姑慕国誓不归的架势。
因为,在沈陌看来,要不是白慕川这混蛋无事生乱,此时他应该在扶桑山和他家男人把酒言欢,然后趁着酒意,拉个小手,滚个床单什么的。可恨,现在却被发配到这鸟不拉屎的的边境,一腔相思情生生被激化成了猎猎战意,所以,欲求不满的男人实在可怕。
都城那边,老皇帝收到战场捷报,每天心情好到爆,吃嘛嘛香,生生把一张菊花脸养得珠圆玉润起来,捋着胡子,笑呵呵的对沈鎏说:“爱卿,白小儿老矣,不敌汝子兮!”(爱卿,白慕川老了,打不过你儿子啊!)
沈鎏不动声色,皮笑肉不笑地回道:“皇上过誉了!”
老皇帝望着不远处的白乙,眯眼笑了起来:“呵呵!”
当晚,蛰伏了好几日的太子隋旭再次行动了起来,在抚仙楼密会了一名叫郑汤的的行脚商,此人实际上是姑慕国安插在帝俊的间谍。
这人一生有两大爱好,一是爱美人,二是爱财,早在三年前,太子就盯住了此人,投其所好,用美人计和金钱对他进行轮番轰炸,遇上这种事,再硬的汉子也软了。不过,商人性奸诈,郑汤收了太子隋旭的钱和美人,同意倒戈,但也没有放弃姑慕国间谍的身份,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做起了双面间谍。
此次,太子把人约到抚仙楼,叫上美人相陪,三杯黄汤下肚,挥退闲杂人等后,终于扯上了正事,只是事情却让郑汤吓了一跳,太子居然要杀沈陌!
见鬼 第169章 钩吻
郑汤捏着手中杯盏,不动声色地打量隋旭片刻,问:“殿下……此言可是当真?”
隋旭笑而不语,打开一梨木匣子,推到郑汤的面前,指着里面的八颗鹌鹑蛋大小的珍珠,说道:“比此物还真!”
郑汤双眼发亮,伸手就要去抓珍珠,只是还没等他摸到盒子,就被隋旭合盖打断,郑汤心神一凛,抬头,眼神询问地看向对面的隋旭,问:“殿下,这是何意?莫不是反悔了?”
“非也!”隋旭皮笑肉不笑地收回按在匣子上的手,端起面前的酒杯,轻晃两下,阴沉沉地说:“孤只是想提醒你,莫要忘了一句古训,叫拿人钱财□□,否则……不得好死。”
郑汤面皮一抽,立刻换上一副诚惶诚恐的表情,谄媚应道:“殿下所言极是,小人谨记在心,定不负所托。”
太子隋旭满意地点头,密会结束后,郑汤当晚便收拾包裹,带着梨木匣子启程前往边疆,不过,他出发时,先去了趟城外十里坡的乱葬岗,祭拜了一处无名冢,而里面埋着的正是几日前被太子诱杀的玄七。
“怀瑾(玄七的字),此去一别,你我若有再见之日,便是你大仇得报之时。”
其实,郑汤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外界传言郑汤好美人,但众人不知道的是,郑汤好的是此美人,而非彼美人。
郑汤一路奔袭,到达边境时,战场的战况正处于胶着状态,双方势均力敌,谁也耐何不了谁,都在观望,而郑汤到来,则给白慕川带来了一丝新的契机。
“你说太子隋旭要杀沈陌,此话当真?”白慕川长眉微蹙,视线落在郑汤有些斑白的鬓角上,露出怀疑之色。
郑汤闻言不语,只是把随身携带的梨木匣子递给白慕川,示意他打开看看,白慕川心中疑惑,面上却不动声色,接过匣子,打开一看,盒子里面放了一封信。
白慕川扫了一眼,挑眉,放下手中的匣子,笑了起来,问:“你这是让本官替白乙做那传书的鸿雁?可……我看沈陌未必会领情。”
原来,匣子里的那封信是白乙写给沈陌的,当然,不是真的,而是隋旭命人模仿白乙的笔迹,假造的一封,这封信和那八颗珍珠一起,放在里面匣子里,珍珠被郑汤赐给了他在帝俊的家奴,这些家奴在拿到珍珠后,不出半个时辰,全都中毒身亡。
郑汤抬手,掩嘴,咳嗽了两声,问:“大人可有听说十七公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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