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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明嫣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我爱吃醋
突袭得手,正高兴呢,沈明达就发现自己杯具鸟——身上的衣服被削成一片片,呈蝴蝶状飘落,就连刚上身的荷包都没幸免,被李昊一剑挑起,剑锋一转劈为两半。恰恰有风迎面吹来,荷包里洒落的香料,兜头扑了他一脸……tat
泪目,他的衣服!他的荷包!丢脸丢大发了。
李昊反攻就在须臾之间,不过眨眼的功夫,场上情势大逆转。沈明嫣给她五哥鼓掌的手都还没放下来呢!
呵呵,我没有,你也别想有。李昊心情好舒爽。回剑归鞘,挥一挥衣袖,潇洒下场。
=ロ= 他怎么从没发现李大哥是这么小心眼儿呢?不过挑破了他的衣服,看样子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用得着这么报复他,把他目前最喜欢的一件衣服削成刀削面么?浓香扑进鼻子里,沈明达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伸手抹一把脸,摸得一手香灰。
哈哈哈,还是很好看的嘛,围观群众都乐,一群外行看热闹。尽管沈明达输了,李昊也不是外人嘛,自家人自娱自乐,有利于增进感情的嘛。
儿子不给力,沈琳只能悄悄瞪几眼,还要拍拍女婿的肩,“云齐呀,真不错,你的剑法愈发进益了。三达跟你不能比呀。”突然好后悔,找个武力值破表的女婿,沈家没人抗得过。宝贝女儿给了他,心里不爽想出气,要揍他都办不到。
吴氏吩咐下人把院子打扫打扫,饭菜冷了都撤掉,重做。另外两人衣服都得换。
沈家的男人们除了沈明达这个武夫身板略宽厚,其余都是文人风范,风流有了,威武不足。李昊蜂腰虎背大长腿,只有沈明达的衣裳勉强够大穿得上。
打完架,不损兄弟情谊,两人哥俩好的,走去沈明达院子换衣服。
沈明达做衣裳喜欢鲜艳颜色,布料款式都是最时兴的。李昊却嫌自己穿上略轻浮,挑挑拣拣不乐意。沈明达很快换了件大红团花翻领袍子,红花绿叶,衬得他一张俊脸面白如玉,浑似多情公子。
自己穿好了,见李昊还没中意的,沈明达就凑上去发表建议。举着件宝蓝绣花锦袍,向兄弟推销,“这件好,穿上显得皮肤白。”
李昊皱眉,太花哨。
“这件呢?”沈明达又找出来一件竹青的。
颜色还行,可为什么要在前襟上绣一团五彩的蝴蝶穿花缠枝牡丹?李昊对这哥们兼小舅子的审美十分不能苟同。
“这件好,这件最素。”沈明达毫不气馁,翻箱倒柜,倒腾出来一件玉白色阔袖细葛布衫,衣摆浅浅水墨绣纹。他才不说这是看谢惟文穿得好看,仿的呢。可惜……压箱底了。
这件衣裳,的确是满柜子深红淡绯,明蓝浅绿,满目花团锦簇中最素雅的,再找不出第二件。今春沈家全部孝满,沈明达柜子里就都是鲜亮新衣了。
勉强能穿吧。李昊点点头,在岳父家就不能太挑剔。
“真不公平,为什么你穿就好看,我穿就不对头呢?”沈明达碎碎念,绕着换好衣服从屏风后头出来的李昊转。这件衣服特地放宽松了,李昊穿上去正好。明明两人都是武夫属性,为神马他李大哥穿起来就是不一样呢?
类似的衣服穿在谢惟文身上风流文雅中透着神仙气,李昊穿了,又是另一种潇洒写意。仿佛仗剑江湖的公子剑客,恰似一柄美玉为鞘的宝剑,未出鞘时温润之极,一出鞘就剑意凌人。沈明达自己是穿不出味道来的,他就适合鲜衣怒马,锦堆翠绕。
李昊不理他,默默把换下来的衣裳折起。
“这衣裳有什么好的,破了就扔掉,还收起来做什么。”沈明达说着抢过李昊换下的旧衣翻看,“我看也没什么出奇的……”
剩下的话,沈明达吞进了肚子里,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有兄如此,难怪嫣嫣那么天真无邪。李昊瞥一眼愣住了的人,一副呆模样。自顾自拿回衣服折好,命人找来包袱皮包起来。这是嫣嫣给他补的第一件衣服,就算破了也要收起来。
“大哥你这衣服谁做的?”沈明达缓过来后就忍不住笑,问。
“阿嫣补过。”
“谁这么缺德啊,啊?!”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来了个二重唱。
沈明达正拍案狂笑,待他反应过来李昊说的是沈明嫣,狂笑就变成了讪笑,“嘿嘿……是吗……哦……难怪……难怪手艺这么好,阿嫣不错!有进步,有进步!”
李昊:“……”
“我就是觉得这衣服补得好,想问问看是谁这么好手艺,想找她给我绣花儿来的……”顶着李昊“编,你继续编”的眼神,沈明达只觉压力山大,声音越说越小。
李昊:“……”皱眉,右手握住左手手腕,摆出热身活动的架势。
“我招,”自己擅长的剑术已经被虐成渣,论拳头,他的拳头可不硬。沈明达立刻很没骨气的坦白从宽,一口气倒出来,“这衣服上的绣纹是梅花篆字,绣的是‘不举’二字。”
说出来就轻松了,沈明达热情的指点李昊怎么看这两个字。沈明嫣忒狡猾,把这两个字绣成了花簇,还用枝干穿起来,不懂的人一看,就是挺美的一枝花。
沈明达教学瘾上来,就梅花篆字的写法结构特点,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说着说着,突然觉得身边温度越来越低,好冷。沈明达单细胞生物的直觉告诉他,这时候最好不要再提什么梅花篆了。
连忙改口,“阿嫣绣这两个字其实含义是很好的,子曾经曰过‘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还说过‘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
书到用时方恨少哇,沈明达绞尽脑汁,“《左传》里也说了,‘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你看这都是含义深刻的好话嘛。阿嫣就是懒了点,少绣了几个字,她的本意是好的。”
这话说得沈明达心虚极了。
呵呵,李昊扭手腕。
……一直致力于拼命补救的沈明达还是被打了_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把荷包和衣服的梗写粗来了。
本来想赶元宵情人节的场,可是赶不及。





锦绣明嫣 第104章 猎鱼
天佑三年,四月初三,宜出行。
今日小雨初霁,暖阳微曦,天色清透如水,白云似雪堆,天朗气清难得的好天气。合江园里奇花异卉,纷纷含珠带泪,不论浅黄轻粉皆盈盈可爱。夹道绿柳成荫,莺飞燕舞,时时闻得鸟声啾啾,悦耳之极尤胜笙歌。春光晴好,既有踏春之游人冶艳,也有送别之人,离情依依,折柳相送。
沈家派了沈明达,领着大侄子沈泽瑞来码头给李昊沈明嫣夫妻俩送行。沈明嫣一见可爱的大侄子,就兴奋的捉住沈泽瑞一顿好亲。沈泽瑞念在姑姑要走了,大度地站着不动给亲。大侄子四岁还是个小萝卜丁呢,就认为自己长大了,不肯再让人亲了。这回这么大方,把沈明嫣乐得跟什么似的,啾啾亲了好几口侄子的小嫩脸,稍稍淡了离愁。
“云齐明年我来投奔你可好?”两个男人一旁叙话,沈明达就提出了要去投奔李昊。
“求之不得。”李昊一巴掌拍在沈明达肩上,“不过到了军营,我可是六亲不认。吃不了苦头,就别来。”沈明达武力不俗,单论武艺比李昊麾下大半将领还强,磨练一番绝对可以成为一员猛将。只是,李昊也担心沈明达贵公子习气太重,吃不了苦。
“你放心,我既然有心从军,自然不会半途而废。”听得李昊答应,沈明达眼睛亮晶晶的,他向往沙场不是一年两年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五哥你要从军!爹娘知道吗?”沈明嫣同侄子亲近完,注意力刚转过来,居然听到五哥想当兵,顿时惊讶不已。
“我已经同爹商量过了,大哥也知道。”沈明达点头。他要从军不止是个人心愿,也是沈家找寻的另一条出路。
沈家祖上也是军功起家,天下太平后因武将地位下降,为了家族昌盛,沈家到孝文皇帝时已经成功转为文臣,现在沈家在军中早就没了势力。当今天下二分,乱象已现,蜀燕又是武将当权。沈家要立足,仅凭几个朝中文职是不够的。至于同李家的姻亲关系,如果沈家自家不够硬,那就成裙带关系了,沈家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顶着这种名声的。再说闺女要是在李家受了委屈,沈家腰杆不硬,要讨说法都没底气。
“等过些日子就跟娘说。”沈明达摸摸妹妹的头,即使妹妹已经嫁为人妇,在他看来妹妹依然是当年那软糯糯,牵着衣袖叫他哥哥的小奶娃。他身为兄长,自然要照顾幼妹。建功立业不止是他自己的野心,为沈家增添筹码,也是想成为妹妹身后的依仗。
“时候不早,我们该上船了。”当着他的面,居然摸嫣嫣的头。李昊很不爽,把沈明嫣拉回自己身边。尽管这个人是嫣嫣的哥哥,那也是男人。
“确实不早了。”沈明达有点想笑,自从他成了李昊舅哥,他才发现原来在李大哥生人勿进的冷面下,也有特别儿女情长的地方。虽有些偶像破灭的感觉,但想到让偶像破灭的人是自己的妹妹,总有些微妙的自豪感呐。
双方告别,沈明嫣手上拿着沈泽瑞给的柳条登上了去往江陵的官船。临到船开,沈明嫣站在船上,看着渡口望江台上里一身锦绣华衣,如宝树临风的贵公子,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五哥你还没娶亲呢,娘不会答应让你来的吧?”
站在望江台上目送沈明嫣的船离岸,站得风姿俊朗的美少年沈明达,就是一道亮丽风景,引得游春艳女们芳心暗动,脉脉注视。沈明达正暗自为自己的魅力得意,突然听沈明嫣隔水喊话,还是这么劲爆话题,一不小心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沈明达咳着冲远去的沈明嫣挥挥手,坑哥的妹子,你还是赶紧走吧。要不是没娶亲,他现在就可以跟着走了,用得着等明年?
“五叔,你脸红了。”沈泽瑞一旁道。
“小孩子别多话。”沈明达一本正经的背手在身后。一转眼看到几个望着自己,掩嘴而笑的少女,沈明达顿时不自在起来。
船上。喊完话,沈明嫣才意识到自己貌似出格了,粉不符合高官夫人该有的端庄贵妇形象。不会给老公丢脸了吧?船上除了自己人,还有不少官船的船工杂役呢。
“估计今年内,你五哥就会定亲了,快的话,今年就可以成亲。”李昊的确有些惊讶,嫣嫣也有这么……嗯,豪爽的时候。看她低着头,一副我做错事情了,我给你丢脸了的沮丧模样,他不由转移话题来安慰她。
“真的?”沈明嫣一听,立刻抬头。
“我想是这样。”李昊笑道。见她还有些介意刚才的失礼,都不敢直视自己,便握住她的手,柔声道,“等我们到了江陵,你就可以准备礼物了。”
被这个话题一引,沈明嫣就彻底转到送沈明达什么礼物好上去了。其实想想,要是在现代这样喊话根本算不得什么,她在古代已经被同化得太多了。
碧水映着两岸雕花倚翠的亭台楼阁,岸上水面连成一片,宛若两幅双生画卷。可惜江上舟楫船舶往来,使水面不能平静,水色天光溶溶漾漾,倒影就浮动零散了。这般景色正如诗中所说,“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抬头可见远处的岷山,青山如翠,岷山之巅却还负着皑皑白雪。无端让人想起那首诗中“皑如山上雪”一句,山上之雪,说的可是这岷山之雪?春.色婉媚缠绵,叫人心醉,生出愿与青山常在,相与共白头的心意来。
春季雨水丰泽,江水潮涨,便于船行。清晨从合江亭渡口出发,乘着官船顺江而下,因顺水势,夜晚就可以宿在戎州。
官船在江上行走,有专门的航道。他们的船上打着李昊荆南节度使、鄂州观察使和荆州大都督、镇远大将军的旗号一路行来,不论官船还是民船纷纷退让,这样一来走得就更快了。
随着他们乘坐的官船驶入岷江,沈明嫣已经从考虑沈明达的礼物到不停回忆大侄子的好处,叽叽呱呱同李昊说沈泽瑞小时候多么多么可爱,多么聪明善解人意,现在大了又增添了别扭傲娇属性,好萌。总结,她好喜欢大侄子。
听得李昊心里冒酸水,他这么大个人站在这里,就没看见么?什么哥哥侄子,全都一边儿去。
“想不想网鱼玩?”李昊祭出网鱼*,成功把沈明嫣的注意力,从大侄子小时候开口会说的第一句话是姑姑,转移到>
作者有话要说:捉虫




锦绣明嫣 第105章 龙鲤
这条鱼的鱼唇边上有两条长长的白须子,看起来像是一条巨型鲤鱼。布满金色鳞片的鱼身在太阳光底下发出冷冷的寒光,睁着的鱼眼中还有血水缓缓流出来,弄脏了鱼身上花纹繁复美丽的鱼鳞。
“这是能化龙的龙鲤啊。”突然有个须发皆白的老船工跪下来,拜哭道。随着老船工的举动,沉默站在甲板上的船工们纷纷跪下来,学着老船工的样子冲着金鲤鱼磕头。那两个捞鱼回来的年轻船工还有些怔愣,被旁边的同伴一拉,也跪下去了。
“杀了龙鲤,龙王爷要发怒的,我们大祸临头了。”老船工一边磕头一边哭,口中念念有词,祈求龙王爷原谅。
听了老船工的话,不仅船上的船工流露出惧怕的神情,磕头求饶。沈明嫣的几个绣字辈丫鬟(原素字辈丫鬟),见到这场面也都害怕的跟着跪下去了。就连李昊近卫队里也有面色惶惑的,只是见将军稳如泰山,他们不敢有所作为。
船上很静,与刚才的欢呼雀跃成了强烈反差,静得只剩下江水的潺潺声息。沈明嫣被众人反应吓到了,再看那鱼,瞪着一双无神鱼眼,好像死不瞑目的样子。她不由浑身一寒,下意识身子一抖,后退一步。
李昊见她被吓住,连忙走上一步握住她微凉的手,把她揽在自己怀里。一手放在她背后,轻轻抚着她的背,柔声道:“没事的,别怕,只是一条鱼而已。”
听他这么说,再被他的手一抚,她就真的不怕了。暗笑自己胆小,不过是条长得过分大的鲤鱼,居然就被吓到。她记起来,上辈子她老家那里有一年修桥,从桥墩里挖出来一只磨盘大的红毛螃蟹。她还去看热闹了,那螃蟹真的大得吓人,被修桥工人挖烂了,还是有好大一坨。当地老人都说这是成精的螃蟹,弄死了会遭灾。搞得一部分人人心惶惶,担忧了大半年,结果屁事也没有。
想来这条鱼跟那只螃蟹一样,吃激素了。
跟在沈明嫣身边的半夏也反应过来,尽管她面上还有惊色,却还强作镇定,走上去拦在沈明嫣面前,挡住那条让人恐惧的鱼。如果有天罚,就让她替姑娘挡了吧。
站在一旁的报喜不由认真看了半夏一眼,对少夫人身边这位温柔沉静的大丫鬟好感飙升,赞一声难得。
这边,李昊见沈明嫣仰头对他微微一笑,就明白她没事了,放下心来。他拍拍沈明嫣的手,然后松开她,跨出去站到鱼前,沉声喝道:“妖言惑众,不过一怪鱼耳!且让我看看是为何物!”
他容色肃然,语调沉稳,身姿笔挺地站在那里像一座巍峨青山,岿然不动,令人心中一定。因为怪鱼而浮躁难安的众人不由注视着他,升起同一个念头,是啊,不过是长得奇怪巨大的一条鱼罢了。都说有龙,可传说归传说,谁见过呢。船上的气氛突然就缓和松懈了。
李昊话音一落,随着一团清澈如月的华光绽放,他已抽出腰间佩剑。看样子准备给怪鱼来一剑。
“使不得啊,那是龙啊。”见此,老船工长号而泣,踉跄地站起来想要阻止,却阻之不及。只能眼睁睁见着剑气如虹,他那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龙鲤便被一剖两半。顿时,老船工两眼一黑,气血攻心昏死过去。
然而这时,船上众人却顾得不得老船工了。众目睽睽之下,只见这鱼被李昊一剑剖作两截,从那鱼腹之中露出一样事物来。仔细一看,赫然藏着一个金匣。
金匣一现,船上气氛又是一凝,像是从小火苗直接冻成了冰渣渣。沈明嫣探头看见,也瞪大了眼睛,开始怀疑自己的三观,难道世上真的有龙?
纯钧剑流光一闪,李昊已经利落地归剑回鞘。鱼腹中出现的金匣子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连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有大将军坐镇呢。看李昊如此,被金匣子的出现弄得心惊胆战的人稍稍松口气。还跪在甲板上的船工犹在惊疑不定,他们靠水为生,最怕得罪的神灵非龙王莫属。这时只能期待这位,听说杀人无数的将军足够煞气,能挡得住龙王报复了。
不论众人心中作何打算,报喜尽职尽责坐好长随工作,箭步上前,弯腰从鱼腹中取出金匣。
但见这金匣长约二尺,宽九寸,高六寸,金光熠熠。金匣之上无锁,只严丝合缝地紧紧合着,离得近的人可以看到金匣上面雕着游龙戏珠的图样,十分精致。
众人看他抱起金匣,拿帕子擦干净血水,然后试图打开匣子。不由皆屏气凝神,想要看看金匣里所盛何物。可惜报喜涨红了脸,怎么也打不开。
“我来看看这是何方神圣。”李昊说道。
闻言,报喜立刻双手平举金匣,呈于李昊面前。李昊伸手轻轻一揭。只见报喜费了老大力气却纹丝不动的金匣,被李昊轻轻松松打开来。
时值正午,阳光直直照射下来,落在金匣之上。随着金匣被打开,阳光也落了进去。但见匣内宝光大盛,似有瑞气千条,其耀眼光芒可与日争辉。而站在金匣旁边的李昊主仆像是融化在了金光之中,不似凡人。
这奇丽景象看得众人神迷目眩,惊心动魄。联系起老船工所说的龙鲤,再看那条鱼身上的金甲如此绚丽,也只有龙鳞才能解释了。时人对鬼神的敬畏根深蒂固,见到这种奇景还有什么可犹疑的,皆情不自禁的跪下去,直呼神迹。
这样的感染力是惊人的,沈明嫣握着双手,不由自主屏住呼吸。她差一点就跟着跪了。
一直表现得非常镇定的李昊,似乎也被这匣里的宝物震慑了。他慢慢地伸手入匣,从匣子里取出一卷金线绣龙的帛书。那方华丽异常的帛书将出金匣,金匣里的宝光就如同被放光了一样,散去了,却更添神异。
所有人都提心看着他的动作,看他把帛书慢慢展开。这一刻,所有人的好奇心都升到了顶点,把误杀龙鲤所带来的恐惧都压过去了。
“游龙江上遇游龙,天子之气出蜀国,传世宝玺鲤中得。”李昊肃声念完前三句,饶是他一贯冷静自持,也不免动容,而提声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四海归心,天下合一。”
再查看匣内,果然有一方宝玺,只见其色洁白如月皎皎,温润而无暇,方圆约有四寸,上纽交五龙,再提起来看正面,赫然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残留其上的殷红丹砂印泥,染得这八个大字分外鲜红夺目,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就是传国玉玺啊。”李昊拿着玉玺,动容道出众人心声。
报喜喜不自胜,激动不已大声说道:“天降龙鲤,本就是祥瑞大吉。如今既然为将军所猎,可见天意之不可违,实乃我蜀燕之喜。龙鲤归传国玉玺于此,是要佑我朝繁荣昌盛,一统天下呐!”
“游龙江上遇游龙,天子之气出蜀国,传世宝玺鲤中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四海归心,天下合一。依谶书所说,我朝大业可期啊!”报喜喜极而泣,声音都因为太激动而变调了。
“说得好!”李昊朗声大声笑,少有这么情绪外放的时候,“天子之气在蜀,传国之玺在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四海归心,天下合一!”
江上猎鱼,猎出来一尾龙鲤就已经很让人惊异了,又从鱼腹之中得到一卷谶书和传国玉玺,真是神话故事一样的事情。船上二百多人亲眼目睹了这番奇遇,皆是深信不疑。
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水上的船工,他们是知道这段江还有个名字叫游龙江的。据说前朝军队攻打蜀国的时候,在此迷路,就有一条龙现身引路,前朝军队这才顺利进入蜀中,完成了统一大业。所以当老船工喊出龙鲤时,船工们才那么害怕,以为龙王会降罪。
如今听得龙鲤是献玉玺而来,他们转惊为喜,这要多大的福分才能见到游龙献宝这种盛事啊,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纷纷磕头拜龙鲤又拜传国玉玺,磕的心甘情愿。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四海归心,天下合一!”报喜本来是站着的,这时他慎重的跪下去,对着李昊手上的玉玺叩首道。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四海归心,天下合一!”报喜的举动像推到了多骨诺牌,放眼望去,甲板上楼船上跪了一片。呼声如山呼海啸般,让人诧异竟然是区区二百人发出来的。
沈明嫣从众地跪下去了,她看着人群中站得从容而稳健的他,稳如山岳,气宇昂扬,叫人莫敢仰视。这是她不曾见过的他,好像遥不可及般高高在上。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王霸之气,而自己只是人群中渺小的一粒沙。
李昊似有所感,回头一看果然见到嫣嫣一双水眸正盈盈注视着他。他忍不住对她微笑,向她伸出手。这世间风景千万,有你与我同看。
两人眼神相交,皆是心头一颤。沈明嫣弯着嘴角对他轻轻摇头,表示场合不对。抛去刚刚的犹疑,心里生出一种奇妙的满足来,这样的男人是属于我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表示申榜申到活力榜真是个杯具




锦绣明嫣 第106章 神棍
龙鲤献宝的事冲击太大,作为目击者,半夏她们都还没从见到真龙的刺激中回过神来。不说几个绣字辈的小丫鬟,心浮气躁变得毛手毛脚,就是一贯稳重的半夏也难免走神。
“半夏姐姐水漫出来了。”有幸近距离观龙,绣兰快活的走路带飘。她刚端着几样点心从外边进来,就见到半夏姐姐手执细嘴金汤瓶,正在往茶中注水。倒水的人走了神,水满则溢,倒得一桌子都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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