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娇娇女[穿书]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为我撩人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晌午,女知青宿舍,林思然翻了会身没睡着,脑海里想着午饭时姜可可的表现,越想越觉得奇怪。
按照她对姜可可的了解,中午她就不会拒绝她端来的青菜鸡蛋汤,也不会在被朱梅怼的时候忍气吞声才对,还有活没干完也不会在非上工时间自己去干才是。
姜可可这是转性了还是?林思然正要深想下去呢,就从窗子口看见姜可可回来的身影,除了出去时的装扮,手里还多了一个玻璃罐子,她记得那是她平时用来喝水的。
“可可,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不是去干活了吗?”林思然从床上起来,走到走廊处对着进来的姜可可说道。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七零娇娇女[穿书] 113.113.新书大卖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 大家都是有秘密的, 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 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 条件也差, 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 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 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 成分不好的人, 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 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 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 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 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 严重点会带累父母, 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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