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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娇女[穿书]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为我撩人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有……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七零娇娇女[穿书] 133.133.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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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 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 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 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 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 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 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 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 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 还要跟你借, 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 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 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 也没给家里寄回去, 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姜可可原本想拒绝的,那两个孩子年龄太小,又瘦骨嶙峋的,拿糖跟人交换,总觉得是欺负小孩,不过又看见那两孩子眼里隐隐的期待,便答应了。
于是有了两个小孩子加入后,姜可可玉米地里的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少了下去,她……她深刻感受到连个小孩子都不如是什么意思。
“你们在外面等我,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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