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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娇女[穿书]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为我撩人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七零娇娇女[穿书] 135.135.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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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想按时干完活, 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 藏住害怕, 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 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 气势不足, 又掉着眼泪, 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 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 虽然活干得不成, 有这态度也可以了, 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 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 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 给村里看病就成, 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 顿觉不妥, 又补充了道, “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 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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