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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茧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恪纯

破茧 第一百零三章 结局
我确认这位姑姑的身份是顾永源的生母之后,我把顾永源的故事讲给了家里的族人们听,并且对族里的长辈们请求,能否在故乡的灵堂上为顾永源立一个牌位,好让他能够落叶归根。
按族里的规定,就算顾永源真是这位姑姑的后代,姑姑作为外戚,她的血脉也属于旁支。不过,大概都深深同情这么一位素未谋面的外甥,所以,破例答应了这个要求。当时,我搂着六堂哥的儿子刘承曦喜极而泣。
这一个新年,曲歌陪着我一起在老家度过,妈妈早就备好了山中的各种野味,就等着我们回家过年。大年三十晚上,因为我和六堂哥的感情再加上曲歌和六堂哥一见如故,所以我们两家干脆拼在一起过起了团圆年。
这是这么多年以来我们在老家过得最圆满的一个年,一家人围着偌大的圆桌把酒言欢、共享这新年的喜悦。我深爱了多年的男人,终于成为了我家中的一份子。还有什么,比这个结局更让人动容与感动呢?
晚饭过后,我们一家人围在一起炸起了金花,全家老老少少都参与了进来,连一向反感赌博的妈妈都加入了。每个人脸上都是满面的红光,每个人脸上洋溢的都是极度的喜悦,我们被这种暖暖的气氛包围着,曲歌时不时对我投来温柔的目光,尽管在这种合家团圆的牌局里,他也常常顾到我的感受,倒不是为了让我赢多少钱,他只是纯粹喜欢我脸上那种单纯的快乐。
初六刚过,六堂哥一家人就要返回深圳了。临走前,他单独叫我谈了一番话,把我说得热泪盈眶。
他对我说:“小妹,虽然你不说,但是我知道你这么多年过来不容易。六堂哥是过来人,明白其中的苦。现在,看到你有了这么好的归宿,我这个当哥哥的也放心了。以后结了婚生了孩子,就一家人来深圳找我玩,我们有机会也会去你们那里。总之,常来往,别断了联系。那么多妹妹里,就你,我最疼也最舍不得。”
“哥……你这么说,我都要哭了。”在六堂哥面前,我忍不住语气都会娇嗔一些,那种被哥哥疼爱的感觉,很暖心。
“傻丫头,这么多年过去了,看你一年比一年漂亮,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流着鼻涕满山追着我跑的小丫头了。不过,我看到你还是心疼。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善待家人。婚姻也是人生的一种考验,好好经营,有什么难处就和哥说,现在都有微信了,想沟通随时可以,好吗?”他说完,拍了拍我的肩膀,有些不舍地把我搂住了。
若按照旧时我们这里的习俗,妹妹出嫁一般都得由家里的哥哥或者弟弟背出家去,如今时代不一样了很多习俗都不再延续了,不过我和六堂哥之间的那一份兄妹情愫,隔了这许多年,经过这许多人与事,依然还延续着。这样,就够了。
和我谈完,六堂哥又递给我一个大大的红包,我推脱着不肯收,他轻声说:“你拿着吧,妹妹出嫁,我这个哥哥当然要表示一下的,别推辞了,这是哥的心意,就当哥为你添置一样嫁妆。”
我于是只能默默收下,抬起头望着六堂哥眼眶泛红,他也一样依依不舍,但最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像哥哥搂着妹妹那样和我一起走出了房间,把我交到了曲歌的手中,又对曲歌说:“照顾我妹妹一生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哥。”曲歌之前都是直呼其名的,这是第一次,郑重地这样唤他。六堂哥听得一愣,随即也回过神来:“嗯,我很放心。”
这一趟回来,我们想办法说服妈妈和我们一起去c城,来之前我便和曲歌商量好了,想把妈妈接到c城,一来实现她一直想住城里的愿望,二来我们可以好好照顾她的晚年生活。
妈妈一开始顾虑重重,后来见我们十分诚心地邀请,这才开始动身收拾东西。于是,元宵节一过,我们三个人起身回到了c城,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原本以为妈妈的到来会激化我们和曲歌母亲的矛盾,却没想到,她们两个人都是豁达通里的老人,一见面两人就达成了共识,从此便有来有往地一同过起了老年生活。
曲歌母亲本来就是一个热爱社区生活的人,退休后就和很多老姐妹组成了社团,经常一起跳舞唱歌,赶巧妈妈从前便客串过学校的舞蹈老师,一直喜欢没事在家里学着电视扭来扭去,两人一拍即合一起组成了社团,很快就把生活红红火火地过了起来。
与此同时,我和曲歌的婚礼也正在筹办之中。曲歌在经济稍微宽裕的时候就已经置办了一处婚房,这么多年一直空在那里,他买房的时候差不多是在我买房的那个时间点,我一直都不知情,直到我们开始真正商量婚后住哪里的时候,他才把我带到了那个地方,就在与我家相隔不远的一处高档小区,房间面积两百多平,房外有一个大大的露台,还是毛胚的模样,他笑着说,房子的风格是要让老婆来定的,老婆没决定,他不敢贸然装修。
我们把婚期定在了2014年的七夕当天,把置办婚礼用品的这项任务交给了两位老妈之后,我们两个不负责任的年轻人抓住青春的尾巴来了一次长达两个月之久的婚前自驾旅行。
曲歌曾经说过,如果未来他能够找到相爱的女人,就带着她一起周游世界。如今,这个愿望我们妥妥地实现了。
他把所有的路线都规划好了,我们各自准备各自的行李,然后在阳光明媚的三月份一同出发,以c城作为起点,开着车一路前行,把前些年没有享受的时光都一次性地消遣个够……
回到c城的第二天,我就被陈珂拉去了医院,当在医生的候诊室里听到了肚子里宝宝的心跳声时,我们都当场留下了眼泪……这个在旅行途中不知不觉扎根在我肚子里的孩子,成了我们相爱最好的见证……
曲歌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走出了医院的大门,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天空一片湛蓝,陈珂指着天上飘飞的那一朵云对我说:“你们看,那朵云的形状好像一颗红心……”
后记:
在我怀孕后不久,陈珂果真怀上了第三胎,算了算日子和我差不多。我笑她成了生育机器,她笑言为了弥补我们一起怀孕的时光她算是豁出去了,我们虽然没有在同一时间结婚,但是我们终于实现了一起生子、一起变成大肚婆的愿望。
安晓桥在曲歌的公司安心做了几年工作之后,终于升为了市场总监。因为我怀孕后经常去曲歌的公司里陪着曲歌,所以我和安晓桥的关系又渐渐亲热起来。我时常能够见到应泽天开车过来接她下班的情景,他们的孩子一晃都已经读小学了,让人不得不感慨时光飞逝。我问她是否还有再生一胎的*,她坚定地摇了摇头,然后告诉我她很享受现在的时光,不会让自己的人生再一次陷入被动了。
许维钧因为生意上的失败,把从前在曲歌公司投入的原始股份撤资了,他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再婚,在得知陈珂结婚后,带着他的儿子去了美国,如今和曲歌还是不时邮件往来,听曲歌说,他的生活如今十分悠闲。
苗催催自那一次自杀事件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不过,总有些风言风语传到我们的耳朵里。听说她在那一次自杀之后,嫁给了她从前的一位同学,不过日子过得并不是十分太平。安晓桥说有一次在超市里遇到她差点认不出来,因为当时她正因为偷超市里的东西被保安带去了保安室,推车里推着一个刚满周岁的孩子……
张一怡离婚了两次又再婚了,她似乎在以男人为跳板的这一条路上乐此不彼,不过或许因为总是投机取巧的关系,所以嫁的男人一任不如一任。第三任丈夫也是离婚后再婚的,身边带着两个孩子,听说最近正在为要不要和张一怡生第三胎而闹得不可开交。安晓桥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应泽天的心收住了,如今的应泽天全心全意对待安晓桥和他们的家,据说张一怡后来还找过应泽天,不过,应泽天当着安晓桥的面把她狠狠骂了一顿,从此张一怡再也没有联系过。
在曲歌公司看到的那个颇有眼缘的姑娘徐慧在我生下我的孩子之后,我把徐慧提升为我的助理。我和曲歌各自分管着各自的领域却始终恩爱如初,经历了太多坎坷的我们格外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幸福。
最后的最后,提一提我们的孩子曲甘来。这是大名,不怎么好听,但是是我老公取的,他说怎样就怎样。小名我叫他圆圆,曲歌没有异议。曲甘来是一个漂亮的男孩,白白的皮肤,肉肉的小胳膊小腿儿,从小就对音乐尤其地敏感,一放歌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挥舞着小手……
(全剧终)





破茧 番外----顾永源(1)
我从小就对色彩特别地敏感,我很小就能清楚地帮外婆把收来的废瓶分门别类,一小堆一小堆地堆在围起来的院子里。然后,等着收废品的叔叔上门。那个叔叔很好心,夏天来的时候会给我买一根两毛钱的绿豆冰棍,冬天给我带一小块麦芽糖。那是记忆里最好值得回味的味道。
我的朋友们都叫我忧郁王子。其实,10岁以前,我不是这样。那时的我,是一个天真烂漫的混小子,和外婆在城郊的荒地里相依为命,一个人光着屁股跑来跑去地玩,就算弄了一身泥,外婆也一样笑呵呵地帮我脱下来。贫穷的我们,无所谓脏、乱、差,我们依旧活得很快乐。
可是,10岁那年,外婆半夜里咳嗽突然咳出了鲜血,红红的,在煤油灯的照射下一片暗红地落在地上。外婆摸着我的头对我说:“源源,外婆恐怕是要走了。如果外婆走了,外婆会让你外公把你接走……”
那时候我并不十分明白外婆的意思,傻乎乎地问她她要去哪儿。外婆笑了笑,怜爱地摸了摸我的头,十分不舍地说:“孩子,要好好的啊……”
后来的后来,我总会想起隔天一早当太阳升起、我摸着旁边的外婆浑身冰冷气息全无的情景,我趴在她身上嗷嗷大哭,我拼命地喊她拼命地拉她起来却发现她的身体已经僵硬,她的眼睛再也没有睁开了,我的世界突然崩塌,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几个穿黑衣服的男人陪着一个干巴巴的老头突然开着车停在了我们的院子里,我趴在外婆的身上茫然地看着这些莫名其妙的人,直到那个老头对我招手,用他这一生对我说过的最温柔的语气说道:“孩子,过来,以后我会照顾你……”
后来,我就这样被他们带走了。我突然从一个街边的流浪少年变成了许多人口中的“少爷”,突然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有几个人紧紧跟随,他们洗去了我身上积攒多年的污垢,他们给我换上了最干净的一副,他们把曾经破破烂烂的我变成了一个香喷喷的孩子,他们还专门请了许许多多的老师给我教这样教那样。当然,还有无数从前想都不敢想的美食。
我10岁的心灵完全无法理解这一系列的转变,我歇斯底里地哭泣叫喊着要回去要找外婆,却被一帮黑衣人冷漠地忽视然后关在了一个看起来富丽堂皇、却十分冰冷的房子里,我一个人在里面绝望地哭着喊着没有人理我,后来我睡着了,我梦到了外婆,她浑身都散发着一圈昏黄的光晕,她依然笑得那样慈祥,她还是那样摸着我的头对我说要我乖要听话。等我醒来,外婆已经不见了。
我不知道怎么挺过了那一段日子,后来,我开始渐渐适应这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我学不会享受,却学会了挥霍,外公从不管我花钱多少,他只要我听话,他让我学的东西我都学会,钱他随便我花多少。我感觉我像是悟出了真理一样,从此这一条原则一直贯穿了我的小学直到高中。
我一边享受着无数同学艳羡的目光,一边忤逆着人生做叛逆的自己。青春期,我比任何男生都要疯狂。我喜欢音乐,我觉得外公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让我接触音乐。我成了自己幻想的音乐王国里的王,我让秦叔为我建地下俱乐部,我让秦叔为我买各种各样的乐器,每一次我烦闷无比想从桥上跳下去的时候,我就去那里,那里能让我沉静。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在我眼里如同圣母一样的女人。
那是高三那年暑假,我打群架的事情被外公知道了,外公生气地一边骂我“野种”一边用皮鞭用力地抽我,当我奄奄一息躺在沙发上的时候,那个女人走了进来,蹲在我的身边轻轻地摸着我的头,满脸心疼。
那是除了外婆之外第二个摸我头的女人。她穿着一件v领的白裙,披着一头长长的卷发,她柔声地问我:“疼吗?”
我觉得这一句问候如同天籁。从此,我不可救药地对这个女人产生了要命的依赖,以至于当我看到她和一个帅气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心里怒火中烧。
不过,那个男人很有本事。不过一个暑假的功夫,他让我不得不喜欢上了他。他带着我去他家玩游戏,带着我去泡网吧,带着我一起骑重机车,带着我做了许多爷们之间才能做的事情。
他叫曲歌。那时候在我眼里,他是最棒的男人。不过,我还是在心里默默地和自己打赌,我希望我某一天会超过他,让爱上他的女人爱上我。
这是男人之间的较劲。当然,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男孩。
我在还未完全成熟的时候遇到了一枚熟女孙默默,她成就了我青春期所有对女人的幻想,导致我对与我同龄的女孩根本喜欢不起来。那种区别,就像青苹果与红苹果,一个太涩,一个太甜。
后来,我被外公送去了美国。临走前,我用力捶了下曲歌的胸膛对他说,让他好好对孙默默,因为等我长大我会不顾一切抢走他。他那时候笑着说,能抢走的就不是我的女人。
我没想到的是,等我从美国回来,听到的却是他们分手的消息。我的女神最终嫁的人,居然是一个身材高大又肥胖的外国佬,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种天大的讽刺。我发现我长大了,我依然没有能力阻止一切的发生。
所以,我不明理由地恨上了曲歌。我觉得他没有承担男人该承担的责任,才会把自己的女人拱手让人。
那时候我的世界里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没有人教过过人生还有无数的灰色地带,我一个人长大一个人建立自己的世界观,我对周围人的判断都来源于我的脑海。没有人告诉我对与错。于是,我就这么恨上了。
直到后来的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在我眼里笨得像企鹅的姑娘。
我上班第一天就看到她被人奚落却一片沉默傻模样,这让我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无数小孩朝我扔石头的情形。
她,勾起了我人生最黑暗的回忆。我更无法把她和孙默默对等起来,我不明白曲歌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她和孙默默能有可比性么?
我一开始十分地瞧不起她,可是,当所有人都对我投来爱慕的目光而她却始终一片澄静的时候,我纳闷了。
我心想,我不会连这样一个女人的心都搞不定,还是输给曲歌吧?……我再一次与幼稚的自己较劲起来,做了一些我认为很没有大脑的事情,我居然连续一个月给那个女人带进口酸奶,我怀疑我是不是疯了。她还一直不喝,这更令我抓狂。
后来,我偶然听到曲歌有一次和人谈起这个傻姑娘,语气里都是肯定。那时候起,我开始真正关注这个傻姑娘,渐渐地,我突然发觉她身上的确有许多别人轻易看不到的闪光点。
不过,这个姑娘对待工作过于认真了。我一向讨厌认真的人。所以,我故意拉着她旷工,故意带她去做一些她从来都不敢做的事情。我原本只是想捉弄她,却发现她并没有被我捉弄道反而十分地享受,我发觉我又一次输了……输给这样的一个女人,我真的特别不服气。
可是,她就是不爱我。她居然和孙默默一样,又爱上了曲歌。呵呵,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不过,她身上有一种莫名的磁场,让我无法讨厌她。虽然我看不惯她的种种,可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变得十分轻松十分自在。那种感觉,就算和我多年的朋友们都不能给予我。这简直就是孽缘。
她就是刘胜男,一个第一眼看很普通、看久却越来越觉得有味道的姑娘。她和孙默默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一个清汤挂面,一个浓妆艳抹。刘胜男很真实,她带给我的是一种毫无压力的轻松感。相比之下,孙默默显得太虚,她和我谈的,永远是那些我根本不在意也不关心的话题。
我很少去问自己内心真正在想些什么,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见不到刘胜男会忍不住想她、总是忍不住跑到她楼下去找她的时候,我自己都慌了。
孙默默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云朵,我远远看着她风云变幻就好。刘胜男不是,刘胜男是荒地上触手可及的离离原上草,越看越美越心动,越想低头去亲手抚慰……
可是,当我意识到我爱上这个傻姑娘的时候,tmd她又很操蛋地选择了和曲歌在一起。呵呵,或许是命运弄人吧,我们注定喜欢上一样的女人,也注定我是一样的求而不得,没有例外。
就算如此,我想,只要她幸福,就够了。我顾永源本来就是孤魂野鬼,飘飘荡荡无所事事,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打击总是在不经意间接踵而至。




破茧 番外----顾永源(2)
我从没想过我会被外公踢出局外,虽然我从没在乎过钱。但是当我没钱之后,我发现,钱真是一个好东西。
我从前以为我和外公之间只不过是单一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他并不爱我,他之所以养我是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后代。直到外公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刘胜男那个傻姑娘陪着他度过了最后一段时间,也不知不觉感化了我,甚至,她不知不觉感化了外公。
她的确是个好姑娘,愿意为了我,陪着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头。这一点,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孩能够为我做到。
外公离开了,命运很讽刺地告诉我原来我什么都不是,我根本不是什么继承人,我与外公根本没有血缘关系。呵呵。
当这个消息传来,我第一时间想的就是我该如何面对以后的人生。在我懂事以前外婆安排了我所有的生活,在我懂事以后外公给了我源源不断的金钱与物质。现在,我成年了,尝遍了山珍海味之后,上天突然劈下一道闪电,告诉我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变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当我正在刚正集团的最顶层时,我想,要么我就这么死去算了。反正活着,也没人在乎。
我站在那上面低头看着这一座我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这里没一个人惦记我的存在关心我的死活,我曾经心目中的女神也不过是以我为跳板罢了,当外公的遗嘱被公布之后,她眼里转瞬的冷漠伤了我。
我试着张开双手,却始终没有往下跳的勇气。可是活着,我还能做什么呢?
刘胜男又出现了,这个女人似乎有圣母情结,总喜欢在一个人最脆弱的时候突然现身,然后给这个人留下一些不可磨灭的印象。我是这么理解她的。
她又一次挽救了我。没有她,我或许最终还是会跳下去。像我这种一直缺爱的人,活着真的没有什么意义。
不过,我在她面前不能表现出来。男人么,不能在一个女人面前表现得太脆弱,那样太不爷们。
我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地开始创业,开始折腾我的小俱乐部。起初我真的从这种创业过程中获得了可贵的成就感和快乐,那些日子我什么都不想,只是随着自己的脑袋不停地折腾、折腾、再折腾。可是很快,打击又来了。
孙默默找上门的时候我就知道没有好事,这个女人只会在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才会对他好,我明白的。尽管她装得慈眉善目,尽管她表现出十分心疼我的模样,但是不是的,她根本就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女人。
我知道我最终折腾不过她,所以我只能用最浅显的骗术从她那里获得一点点金钱上的补偿。100万对于她而言不过是毛毛雨,但是对于我来说却不一样。
我又开始折腾酒吧,因为那时候我发现我已经渐渐喜欢上刘胜男那个傻姑娘了。这时候,我像所有男人一样问自己一个问题:你拿什么给她幸福?
是啊,我拿什么给她幸福?如今的我,是这个城市里最穷最落魄的一群人。我没钱没势,甚至连一个家都没有。我住在她家的那一段时间,我的心情简直压抑透了,但是我不想在她面前表现出来。因为我是一个爷们。
我开始暗地里向冯毅询问创业经,很难得认识了这样一位踏实肯吃苦的四好青年。在我眼里,他比曲歌靠谱得多。
我们成为了朋友,难得他认我这个朋友。很多次喝酒的时候我便和他倾诉,我说我的心事,说我心里的难受,说我对刘胜男的种种。他听我说完,总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我何尝不知道刘胜男那一根筋的个性,我也知道她认定的人和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所以,我越想越绝望。每一次看她被曲歌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模样,我就特别地绝望。
可是我从没有和她说过,她也不会知道。我是一个爷们,我要保留我最后的一点自尊。
我开酒吧,我赚钱了,我成功了,可是我一点都不快乐。我看见孙默默就想吐,可是我最后还是把她上了,当趴在她身体上的时候,我觉得我简直要吐了。我这一辈子从没如此恶心过一个人,也恶心这样的自己。我不是一个擅长报复别人的人,哪怕我心里再难受,我还是得陪着她演戏演下去。
当然,她很快也明白了我对她已经渐渐没有耐心,她当然也没有喜欢我,她不过是看中了我的外表、年龄和潜力,像她这种永远在抓着藤蔓往上爬的女人,她怎么可能有爱情呢。
我再也没有碰过她,像她那么精明,渐渐也明白了我的心。和她分手的那天,我别提多开心了。当我喝醉和冯毅一起躺在马路边的台阶上时,我大声问冯毅,你说怎么曾经那么爱过的女人有朝一日会让我那么厌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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