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小中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十贰生
说完,秦越不再犹豫,直接耷拉着大拖鞋,扭头回屋。"
全能小中医 第一百四十三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
“啪”地一声,门重重关上。
“呜呜……”
门外继续传来小灾星沉闷的吼声,秦越扶了扶额头,忍着把小灾星揍一顿的冲动,走回了茶几跟前。
低头看了看茶几上让人头疼的卦象,突然门外小土狗的声音一下子又大了起来。
“汪,汪汪!汪汪汪!”
“尼玛!今天还真不行了是不?”
秦越啐了声,嘴巴一歪火气终于是压不住了,搓搓手,准备给小土狗来个好看,起码把它的屁股给揍肿了。
可……
咦!
这,这这这!
秦越眼睛瞬间瞪得跟我铜铃似的,仿佛见了鬼一样,眼睁睁看着刚才明明已经汇成离火凶卦的长短牙签,像没有停稳的滚柱般,动了动。
揉了揉眼睛,抽了个冷气。
傻了,彻底傻了。
小土狗几声叫唤,秦越也不知道自个儿刚才恼怒之下,是不是不小心碰到了茶几,搞得刚才上面形成的凶卦居然乱了。
此刻桌上大体的牙签和细沙依然构成着粗略的河图洛书的模样,可是其中的卦象却跟被外力撸过一样,变得紊乱。
自然,片刻前确确实实存在过的凶卦也化于无形。
秦越感觉阵阵口干舌燥,舔了舔嘴唇,有些糊涂了。
他是懂一些奇门,特别是太爷爷从小教他演练的这种先天伏羲卦象,属于奇门乃至于华夏文明中的万由始祖,称得上是顶级高深的学问。就好像中医一样,很多华夏古老文化受到当今社会新兴思维的冲击,遭到种种怀疑,可是总还留下了不少值得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精髓。
中医除了针灸之类技术流的东西,同样保有数千年寻医问药的古方经验,获得当代医学的认可,也是如今华夏医科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而华夏奇门中,《易经》也被认为蕴藏着很多高深的学问,有人将之解释为哲理,有人认为那是现今科学尚无法解释,但是也绝对不是迷信的存在。
就连风水堪舆都已经洗净尘封,重新回到当今世人的视野中,甚至于走入了某些大学殿堂,成为一门学科。《易经》虽然显得高深已极,但是却在学界得到某种默认,这传承了数千年的华夏圣典,绝对是个宝贝!
不过嘛,秦越此刻也觉得有些可惜,相比较来说医术还有风水好像更容易学,也更容易应用,当年跟着太爷爷兴趣还真没重点放在这易学方面。所以,对易经八卦这种东西,基本的套路他明白,甚至某些方面还很犀利,但要说什么真正的大行家却算不上。
相比于普通人,他确实略知一二,或者多一点,略知个三四五六。可对于那种潜心钻研这类东西的泰斗,说是个半吊子并不为过。
此刻,看着那已经化于无形的离火凶卦,秦越有些拿不准了。
照理来说,卦象既然已经形成,那么若是由外力拨弄打乱显然不算数的,凶卦就是凶卦。可若是刚才自己并没有碰到什么,而是卦象自己没有形成稳定,重新变化的呢?
秦越眉峰一颤,脑中电闪雷鸣般回想着。
嘶!
刚才好像是一着急,腿碰到了一下茶几。可是……好像,又……又没有!
脑袋里杂念有点儿多,莫名地对卦象邪性的变化不那么抗拒了,反而希望多来点儿。若是此刻卦象被打乱并不是自己碰的,而是真的有某种超乎寻常的力量主导,那就简直太好了。
可若是那样,此刻的卦象指向的又是怎么个情况?
刚才的凶卦不算数了?还是……
秦越忽然后悔,书到用时方恨少哇,小时候怎么就不跟爷爷多学学呢!
不过,说实在的,秦越此刻头疼地歪了歪嘴,估计老头子当年对这东西也不见得有多深的理解吧。嘿嘿,毕竟老头子也就是个乡村的老中医,出了邻近的几个村子,最多扩大到乡镇范围,说出大名估计都没几个人知道。
就连灵枢真经,老爷子也是靠师门隐秘传承下来,捣鼓了几十年功力还不如他秦越现在一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的造化呢!
对嘛……
应该是我搞错了,对对对,搞错了!
秦越眼珠转动,发现自己这么自贬好像略有些对仙逝的太爷爷不敬啊。可是……
嘿嘿,老头子,您在天之灵应该保佑我嘛,就不要跟我计较喽。
“行了,不弄这东西了!”
秦越扣了扣耳蜗,干脆一把搂了下去,把已经散乱的无字天书彻底拆了,心头的烦躁好像终于压下去了些许。
其实那离火卦在最近的遭遇已经有所体现了,跟周权和周文景,乃至于周家,可是连续几次冲突了,从医院离职也算受到了应验。而且周文景现在变成那副死样子,被送到了医院,用不了多久应该会醒过来。
当时在场的人或许看不出猫腻,然而周文景自己不可能不知道,事后想必不会善罢甘休的。所以看到离火卦的瞬间,说明跟周家的矛盾是不会轻易化解的了,这个嘛秦越心里自然不会没数。没办法,秦越就是这种脾气,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别说一个周家,就算是两个!也不客气!
只不过因为多了那只小土狗,小灾星,陡然之间搞得心神有点乱,秦越有些烦躁罢了。毕竟是老头子一手栽培起来的,有时候难免也会有点儿神神叨叨的吧。
这是个毛病,得改。嗯,得改!
秦越撇撇嘴,强行安慰自己迷信终究是迷信,可是念头还是由不得自己跑来跑去。
不过话说……若是离火卦指的就只是跟周家的争锋局面,其实倒也就那么回事儿吧,区区一个周家,秦越并不多么放在心上。
随意地卷巴卷巴盛放打乱的无字天书的大宣纸,秦越把东西丢进了纸篓里面。心底里面的那点儿担心,也没那么凸显了。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是不会怕的,也没有用。
这时候秦越又习惯性地歪了歪嘴巴,想起了什么似的,快步走到了窗前。
“哗啦”一声,拉开了窗帘,朝窗外瞄了瞄。
他这间租屋就在一楼,拉开了窗帘一下子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外面,大马路就隔了一堵墙而已。刚才逗弄小土狗的时候,丢出去的火腿肠所在的草坪也不超过十米的距离。
咦?
秦越目光飞速搜索了一下,刚才丢的火腿肠用上了些微灵枢真气,所以位置控制得还算准确,应该在那里的……
可是此刻却看不到了。
莫非被那小土狗吃啦?
看了看纸篓里面的东西,秦越嘴角微微弯起一道弧线,心头突然冒出个诡异的想法……
莫名地对小灾星好像也没有那么忌惮了。
不过嘛,秦越转了转眼珠,还是没有直接出门,而是摸出了手机,拨通了电话。
“喂,娟姐,我看时间差不多了,晚上烧菜要不我先去帮你打打下手准备准备?那个……你的备用钥匙是不是还在门口的垫子下面啊?”
秦越目光扫描着屋子外面,的确是没有发现小灾星的踪影,看来那小东西是真的走了,跟杜鹃说话的时候也变得分外轻松。
“哎呀,没事的,我现在又不上班,你先照顾好你的店,我闲着也是无聊,那就这么说定了。”
不管杜鹃那边急忙的拒绝,秦越直接给杜鹃说定了。"
全能小中医 第一百四十四章 帮忙打下手
杜鹃家里的钥匙在哪里秦越知道,刚住到这里的时候,有一次锁门大意了忘记带钥匙,还是杜鹃帮忙开的门。也教了他提前准备一把备用钥匙,放在进门处的擦脚垫子下面。
其实现在的门锁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真的有小偷也不是一把锁能够挡得住的。而普通的住户别说不会去翻人家一个脏兮兮的垫子,即便知道钥匙在下面也决然不可能去偷偷开人家的门的。
所以这不得不说是生活中一个很管用的小窍门。
电话里继续跟杜鹃客气了几句,听着杜鹃的口气是有些着急跟不好意思的,秦越也不让她多说了。本来嘛,打这个电话其实就是诚心诚意要给杜鹃帮点儿忙,若是继续给她说下去,直接关了小卖部的门匆忙赶回来,那倒反而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于是挂断电话,秦越的双耳耳蜗贯注了满满的灵枢真气,再三打探了一下周围的动静,彻底确定那小灾星的确是不在附近了之后,秦越一把拉开了大门,快步溜上了楼。
果然,娟姐门口的垫子下面就有钥匙。
直接开门进去。
房子里面还是上回来的样子,干净整洁,虽然不像岑菲家里那么充满了粉红的少女格调,但是还是能够明显地感觉出来这是一个美女的住处。
呃……
虽然娟姐也不是一个黄花大闺女,已经是个已婚妇女,但是她的老公早就不在了,现在是一个人独居。
所以即便秦越跟杜鹃算是非常熟悉的了,而且经历了上一次云顶会所找的小混混闹事的事情,不光秦越对杜鹃感觉很亲切,杜鹃也无疑对秦越相当信任,这一点秦越自己也明白,刚才电话里没什么在意地跟杜鹃说了自己先过来也没有多想。但是此刻一个人进来,还是有一种隐秘的氛围,仿佛是进入了一个独身女人的闺房。
歪了歪嘴,暗骂了自己一声猥琐,秦越收住了那四处张望的目光,走向了冰箱。
杜鹃刚才电话里已经很不好意思地和秦越说了,冰箱里面就准备好的一些半成品,可以直接加工,然后厨房里面存放着蔬菜,若是秦越非要帮忙,可以先清洗择净了备用。
这些事情嘛,对秦越来说再简单不过了,他本身又不是不会做饭,所以冰箱门一开,就简单清点了一下里面的东西。
里面有一盘已经煮好的红烧鱼,被保鲜膜封着,虽然已经被动过筷子,但是因为杜鹃都是一个人吃饭,而且是个女人,饭量也不大,几乎没有吃过多少。秦越直接端了出来放在餐桌上。
红烧鱼被冰箱冷却过后,结着厚厚的鱼冻,上面还点缀着红色的辣椒,一看杜鹃这烧鱼的手艺就不错,绝对是鲜香麻辣的口味,正是秦越喜好的那一口儿,棒棒哒。
嘿嘿,一个菜,搞定!
放下鱼盘,看到餐桌上布置着一块颜色颇有些深沉的桌布,不过清洗得十分干净。杜鹃是个很爱惜干净的人,寻常人家桌上都为了方便垫一块玻璃或者软塑料的垫子,这样可以防水防污。直接用桌布的话确实显得比玻璃要美观大方,也有一种用心的感觉,可若是稍稍不小心,吃饭的时候很容易被油污弄脏,清理起来十分麻烦。
然而杜鹃却还是选择了用桌布,这个女人不光是细心,其实内心深处对于生活还是有着某种小小的追求吧?最起码,是有品位的。
秦越微微一笑,这种见微知著的本事,其实跟中医的望闻问切有共通之处,早已经成为了他的下意识习惯,上一回进来因为娟姐穿着那一身玲珑浮凸的睡衣,搞得有些心猿意马没有太在意这些细节,此刻一眼看下去,不由地对杜鹃更多了几分欣赏。
确实嘛,杜鹃本身其实就是一个常人里面比较出挑的美女了,只是平时的打扮略显粗糙了一些。虽然只是一块桌布而已,但是这才是符合一个美女的审美。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底下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杜鹃不仅不丑,还很好看,她身上也带着一股刻意被压制的韵味,这一点秦越若是都没有发现,那这二十多年的单身也就白瞎了。
啧啧。
秦越咂巴着嘴巴,仿佛也尝到了杜鹃生活中的微微格调,味道还不错。
继续翻翻冰箱,保鲜层里面还有一块哈密瓜跟几个柠檬,秦越也随手取了出来,然后就把保鲜层关上了。
哈密瓜正好可以施展一下秦越的刀工,柠檬嘛泡个蜂蜜水,作为佐餐的饮料也不错。嘿嘿,他秦越也是个讲究人的。
把两样水果先放到一边儿,秦越打开了冷冻柜,娟姐说了,里面还有些精肉切丝存着。翻了一下果然找到了,肉丝切得很好,看起来还不是超市里面售卖的时候顺手帮忙切的,而是娟姐自己动手的,一看下到锅里翻炒的时候就不会粘连。
这对于会烧菜的人一看,就有种视觉跟心理上的享受。烧菜可是个很烦人的事情,很多人烧完菜自己都不怎么愿意吃饭了,杜鹃能这么细心地做如此细致的准备,不由地让秦越感觉更加贴心了。
真可惜啊,这么好的女人,居然是个寡妇。想起上回云顶会所来的那帮混蛋居然那么欺负娟姐,秦越便更加来气了,顿时感觉上回揍他们好像还嫌轻。
秦越忿忿然把肉丝先取了出来,继续找了找。哟,还有好些个肉丸子,正好可以做个丸子汤。
这么一来就有三个荤菜了,即便秦越是个饭桶,两个人吃也应该绰绰有余了。
丸子一看估计是杜鹃的拿手菜了,冰箱里面做了不少,专门冰冻着,这样自己一个人关了店铺回来,随便汆几个到蔬菜汤里面就是一道鲜活的美味。肉丸子并不大,粗略一数得有好几十个,看来这也算杜鹃平时的常备菜品了。
秦越点点头,数了几个丸子出来。
那就让本大厨给娟姐露一手吧。
收拾好了肉丸子,把冰箱关上,秦越提着肉丝,肉丸子,还有两分果品进了厨房。
肉丝冻得挺扎实的,先放在一边解冻,肉丸子嘛本来就是下到汤水里面的,冰不冰的没什么大不了,只需要找到合适的搭配蔬菜,随时可以下锅。
于是秦越眼神扫了扫厨房,这一看就是个天天开伙的家庭厨房,里面存放着几样家常蔬菜。
大白菜一大颗,还有大半个冬瓜,这都是比较难储存的蔬菜,而且本身味道不重,会调味的可以玩出各种花样儿。关键是体积够大,买过来放家里要吃的时候切点儿出来,剩下的还可以吃很久,这样比较方便,省得老是要去菜市场。
另外,还有几个袋子装的玉米面,西米,薏米,红豆米,绿豆米之类的。简直就是粗粮大拼盘。几样粗粮都各自分一个超市里面的那种小袋子装着,里面的量都不算多,一个人吃也用不了几顿就可以吃完。
难怪娟姐的皮肤看起来那么光滑,气色看起来也属于上佳,看来平时的饮食习惯也很好。
不过今天这一顿就是个便饭,也吃不了太多,粗粮算是用不着了,秦越放在一边不管。"
全能小中医 第一百四十五章 真正的操作
剩下的还有一把韭菜,跟几棵小青菜,顺带两三个青红椒。典型的南方人买菜方法,一次不用买许多,足够一两天的餐饮就可以了。
这么几样菜看起来虽然简单,不过却也是相互之间非常容易搭配的,弄出来的东西那是既简单又美味。
抓过青菜和洗菜篓,秦越双手舞动,瞬间找到了一种给病人动手术的感觉。三下五除二就跟几棵小青菜来了个分拆,然后往洗菜篓里面一装,打开了水龙头,进行冲洗。
这时候手头一停,秦越目光落在了那把韭菜上,顿时想起了冰箱里面还有点儿东西没有拿过来。秦越甩了甩手上的水渍,马上抽身回到冰箱跟前,到保鲜层里面取了几颗鸡蛋。
杜鹃是开小超市的,这种东西怎么会没有呢!
安居苑这样的偏僻小区,杜鹃的小超市可不光卖一些日用品,米面鸡蛋都是不可或缺的呢!只不过这是家用,杜鹃拿那些东西也方便,所以冰箱里面也就放了两三个。
不过,足够了!
韭菜炒鸡蛋,俗语里面这可是大补的东西。有人说壮阳,这个秦越倒是没有试过,不过他从小给太爷爷用各种东西进补已经形成了习惯,不管吃到什么,那个东西好不好吃是一说,另外一方面就是要看对于自己本身的灵枢真气有没有补给的作用。
而韭菜这种常见的蔬菜,秦越当然了解。那的确是会在吃下去之后,能够感觉身上中气增强了一些。当然,也就是稍微有点儿感觉,快把钱就能买一小把的东西也不可能太强劲。
但是,那也不错了!
正好今天身上受了点儿伤,手背给周文景扫了那么一下,现在虽然不疼了可还是微微发痒。脖子颈椎那儿也没有这么快恢复,吃点儿补给的东西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提溜着三颗鸡蛋,秦越迅速回到水池跟前,关闭了水龙头。青菜明显就是附近菜农种植的那种,以杜鹃这样的少妇买菜的眼光,肯定是没有多少农药。而且上面还残留着些许的泥土,正好泡一泡,等一会儿洗起来也方便。
先做一下其他的准备工作。
韭菜也是一样,秦越另外拿了个盆子暂且装下韭菜。同样是新鲜的菜农直接种植的东西,看起来还特别新鲜,只需要简单清洗,把叶梢择一下就可以切段下锅了。
秦越手里几个鸡蛋,就跟老头子练功的铁球似的转了几下,顺手就打开碗柜拿出了一个小碗。
“咔,咔,咔!”
秦越单手舞动,三颗蛋转眼就打开了。随手到盐罐子里面捏了一小撮盐巴,然后再滴了几滴料酒,一双筷子出现在秦越手中,瞬间就跟搅拌机似的疯狂搅拌起来。
这厨房里面,别的不敢吹牛逼,他秦越也不是专门学厨师的,单纯在农村小时候就会在灶头用大铁锅烧菜,长大了自然更加不在话下。再加上自己也是个贪好口腹之欲的,算是有那么几样拿手的菜而已。
要是跟特别会做菜的行家比起来,那是指定不敢比。上学的时候,跟一帮同学聚餐,到了省城本地同学家里,露那么几手,自称大厨那也是吹水而已。
不过!
不过啊!
秦越对自己这手打鸡蛋的本事绝对不会谦虚,怕是任何一个人都比不上。开玩笑,一身灵枢真气的修为可不是白看的,再加上单身二十多年,打起蛋来那可是精神抖擞,直追搅拌机的存在。
厨师自然是精通厨房里面的各种操作,手上刀工练习也需要下苦功,手臂自然有力气,可是恐怕再顶级的大厨也不可能有秦越这种本事。
“哒哒哒哒哒……”
秦越手腕翻飞,小小的碗边沿鸡蛋液不断涌起,却又恰到好处地被控制在可控范围,一滴都没有泼洒出去。鸡蛋液上,就跟顶级的糖画高手搅拌糖汁一样,顿时舞起了蛋液状的龙飞凤舞。
一直到秦越感觉差不多了,缓缓停下打蛋的筷子,碗里面的蛋液还在一个个形成好几个小小的漩涡在滚动。
打蛋这个东西不难,不过若是完全不懂的人也容易搞不明白。打蛋不能完全像搅拌一般,顺着一个方向画圈儿。所谓打蛋,重点就是要把所有的蛋,都打碎。所以不能单纯地顺着打,需要在空中碗里画出某种无形的交叉。直到最后彻底蛋碎的时候,应该呈现的状态是蛋液中蛋黄跟蛋清水乳交融,表面还要浮出层层蛋液裹挟着空气的细细泡沫。
一碗完美的蛋液,就好像一杯添加了奶霜的奶茶。
“唔!”
秦越满意地看着打碎得近乎完美的蛋液,很是得意。刚才打蛋之前添加的几粒盐巴跟几滴料酒已经完全跟蛋液水乳交融在一起,不仅将蛋液的淡淡腥味化解,还让蛋液呈现出一种微微变色。
这就是盐巴的作用,说明盐粒已经完全渗透进入了蛋液,等一会儿炒制起来,蛋的味道会更加鲜美。
看着这完美的蛋液,秦越原本还想先弄一弄其它的菜,不过想一想还是算了,今天好歹是在娟姐家里做客,自己又提前来了,好歹弄一盘自己的拿手菜吧?
不然,多不好意思。
想定就动,秦越直接把手抄进洗菜池,把泡了一会儿的韭菜捞了起来。简单地择了一下,韭菜已经没有了任何一丝枯萎的末梢,剩下的部分青翠欲滴,很是新鲜。
韭菜最怕老,嚼起来不嫩还多菜渣,那种老韭菜用来炒鸡蛋简直就是一种浪费,还不如直接全部倒掉。而嫩韭菜炒的鸡蛋就完全不同了,只要吃过的都懂。韭菜炒鸡蛋这道菜能成为华夏这个吃货大国的日常菜品,老少咸宜,绝对不是壮阳那么简单。
所谓的壮阳,其实很多就是种开玩笑嘛。不说秦越是学中医的,起码这天底下若是那个男人肾亏了,怕是还没有哪个真的会用韭菜去补给的。
韭菜炒鸡蛋能这么普及到华夏口味南辕北辙的广阔大地,那就是一句话,好吃。真的好吃在哪?关键就是要这种特别鲜嫩的韭菜。
而蛋液嘛,虽然是秦越自己打的,但是他却也是知道的,打得再好那也是鸡蛋,炒出来好不好吃,重点还在韭菜上。
若是韭菜够嫩,炒完出锅,会仿佛片片柳叶低低垂在盘中,团团打散的蛋花,就好比春风中浓郁的香氛,将柳叶衬托得更加柔软美妙。好的韭菜,炒完就是比最嫩的鸡蛋还要再嫩一些,那样才是对味了。
起码,才能算是对了秦越的刁钻口味儿。
“啪!”
“嚓!”
秦越一把扭开了燃气灶的开关,火苗瞬间吐出了狭长的舌头。火,开到了最大!
秦越炒菜就是要大火,越大越好。他的特点嘛,就是猛,毕竟有灵枢真气加持,库叉库叉一顿炒,绝对力道十足,场面看起来也够激烈,这才能既体现中华料理热烈的特色,同时他顺着掌心透发的微微灵枢真气的韵味也能够沾染到一些菜品。这算是秦越烧菜特有的福利了,尝过的人才会懂。
这也是他不喜欢自己烧菜的时候有人围观的原因。毕竟炒菜的时候气势太霸道了,万一吓到小朋友就不好了。更何况身上蒸腾的灵枢真气也会让人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就好像煤气嘶嘶泄漏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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