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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异葫芦娃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我们的远征军
现代世界的王书文家里,一只雪白色的小猫人模人样的站在椅子上,右爪伸出摸着鼠标,正在上网阅览网页,在它的左边爪子旁还摆放着零食。
经过这些时日小可的留意观察,它发现身旁只有王书文那个半大的女孩拥有妖力,掌握着神通,其余的都是普通的凡人,就是王唤和丁香也不过是练武之人,有些蛮力罢了,虽然不知道他们运用了什么办法杀死了那只妖雕,还通过吃妖族的血肉这个办法增加武道修为,不过就是吃再多的妖族血肉,等达到人类身体素质极限的时候,就不可能再增加了。
不过小可虽然对这个世界人类的修炼水平很是瞧不起,不过对于那些让人匪夷所思的物品所表现出的种种神奇,却让小可发自内心的表示叹服。不管是那些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微波炉等等,还是现在小可所玩的电脑,其表现出的方便、快捷、使用简单的种种特性,都让小可为之痴迷赞叹。
这些天小可就是在熟悉各种家用电器的应用方法,小可也是家学渊源,它从小是学过字的,而且很聪明,经过它的细心观察,小心摸索,如今它已经会正确使用王书文家里的大部分电器,并且还学会了上网。
小可早就总结出了王唤三人的生活规律,知道王书文和丁香每天好像要去叫什么学校的地方去学习,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而王唤只要一去另一个世界,没有十二小时是绝不会回来的。
所以在三人不在的时候,小可就会打开电视,用遥控器拨台,看各种节目。或者打开电脑上网,在网上听听歌、看看书、有时还会玩一会游戏。
现在小可就在上网,不过不是玩游戏,而是在阅览网上的海量的美女图片。要说起来网上的美女图片多的那真是浩如烟海一般。小可从早上看到中午,终于停下不看了,从椅子上下来,走到屋子的中间,从铃铛里拿出一些符箓、法器等物,然后坐在正中,把前几天偷来的金雕的内丹握在掌心,开始调动妖气,打算晋级。
小可天生的本命神通是隐逸气息,平时在王书文的面前一直不敢放开自己的妖气,如今特意挑选了一个王书文上学的日子晋级,就是防止被其发现。
小可今天打算要借助妖丹的能力晋级妖灵,化形为人类。由于现代世界灵气极为匮乏,几乎可称得上是没有,所以对于晋级而言最危险的劫数危险性极低,在小可晋级的时候只引发了一两丝雷光电流,对小可而言完全是不痛不痒,轻松就度过去了,反而由于灵气不足,导致小可在晋级时有能量不足的问题,好在小可事先准备了金雕的内丹,关键时刻把内丹的能量吸收了,成功的化形,变成了一个倾国倾城、祸国殃民、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级别的大美女。
要知道妖兽化形时,需要在脑海中存想一个要打算变化成的人类形象。很多妖兽就是因为没有人类的审美观,在化形的时候没有规划设计好形象,由得自己的审美自由发挥,导致有不少妖精变成的人形象不全,比如一头妖牛化形时,自认为自己头上的角又威风又帅,就把牛角保留下来,导致变成的人类形象不伦不类,让人一看就是妖精,等后来想改变也来不及了。
小可自然不会犯这种错误,在化形之前,就先阅览大量的美女图片,终于变成了一个几近完美的女性。但见她眉如远山、面似芙蓉,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
那真是既有范爷之妖艳风采、又有周迅的精灵可爱。
小可站起身来,照了照镜子,满意的点了点头,对自己的摸样还是相当满意的。不过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却又有些瞧不上眼了。
小可身上的白衣是皮毛幻化的,样子有些土,还是古代人的款式,自然难以入小可现在被现代时装养叼了的眼了。
小可急忙又坐在电脑椅子上,开始上网查服装的资料,好在化形只有一次机会,一旦定型,终身无法修改,而身上幻化的衣服却可以修改的,小可是个爱美的妖精,对自己的形象可是不会凑合的。
坐在椅子上,小可不由得晃了晃屁股,觉得现在变成人了,就是与猫的形态不一样,就连坐椅子都比以前舒服了。
小可又花了一个多小时,在网上挑选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照着网上的图片修改好了服装之后,满意的在镜子前转了几圈。然后她看着外面的现代化都市,一股想出去走走的**不由自主的产生了。





妖异葫芦娃 第十四章 猫女都市行
何大壮今年四十岁,事业有成,儿子正在上大学,由于就在本市,所以每天晚上回家,这接送儿子的工作自然就是何大壮这个当爹的事了。
何大壮开着新买的奥迪正行进在路上,突然马路旁走过一个女人,那女人也不走人行横道,也不看红绿灯,就这样横穿马路。由于事发突然,何大壮措手不及,急忙踩刹车,汽车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总算是在离那个女人不足两米处停住了,何大壮刚要破口大骂,看见了那女人的容颜,被惊艳住了,虽然只有一秒钟的愣神,不过他后面的车可不会跟他客气,又是一声急刹车的声音,然后后面就有司机嚷嚷道:“前面的,这里不许停车你不知道啊。”
何大壮探出头来看了看后面,也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前面,后面的司机打眼一看,也哑口无言。
但见前面有一位美女,身材窈窕,体态修长,脸庞光洁无瑕,皮肤白腻如玉,大约十**岁左右,身材却火爆的惊人,大开襟的白色连身短裙好像无法束缚住她胸前的玉峰,丰满、坚挺的胸部中间是深不见底的沟堑。腰部极细而臀部又很翘,让人感觉这个身材比例真的不应该是真人所能拥有的。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但穿上高跟鞋就接近了一米八,往那里一站,极有存在感,即使她不说不动,四周所有人的视线也集中在她的身上。
不到一分钟,马路上就停下了一排车,直到那位美女悠然自若的过了马路,才陆陆续续的从新启动车子开走了。
这位美女自然就是猫妖小可了,小可化形之后,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了,悄悄地跑了出来,出来之后反而又不知道要去干什么,只是在路上闲逛。
小可东瞧瞧西看看,看着什么都觉得稀奇,好在她注意风度,不会对不了解的事物大惊小怪,只是慢慢观察。不知不觉来到了本市的大学附近,正好赶上放学,无数的学生涌出校门,小可好奇的看着这个出来这么多人的地方,心里暗暗琢磨这里是干什么的。
她不知道的是,她站在学校门口,早引得无数的学生注意,有很多学生为了多看一眼,故意徘徊在她附近不走,渐渐地小可的身边人越来越多,小可站了一会,看见了学校门前的校名,才知道这是学校,心想原来这就是王书文每天要去的地方,里面人倒是很多,不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吗。
想着就要走,迈步刚走两步,旁边终于有憋不住的学生过来搭讪了。
“这位美女,你找谁?我是这个学校学生会的,认识的人多,可以帮你找找。”
小可回头一看,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穿着一身运动衣,背后还背着个球。小可对这些球了解的不多,只知道有什么篮球、足球、排球什么的,可具体的怎么分就不知道了,也不知道这个人背着的是什么球,只是看着很大。
小可这么一回头,那男生近距离一看,更加震惊于她的美貌,急忙露出表示善意的笑容,笑容里拘谨中还带着些羞涩。
小可摇头道:“谢谢,我就是随便散散步,并不是找人。”说完又要走。
那个男青年见她走了,急忙跟上,鼓足勇气说道:“那个,美女,能不能有幸与你合影啊。”
“合影?”小可停下了脚步:“怎么合影?”
小可是不知道合影的意思,那个男生却误会了,急忙解释道:“不是那些专业的摄影,只是能用手机与你合个影就好。”
“手机?”小可倒是知道手机是什么,轻轻一歪头,又把身边的所有人闪了一把,道:“好吧。”
那男生大喜,急忙掏出手机,凑到小可的身边,四周一观察,找到一个认识的同学:“小雨,来帮帮忙,给我们合个影。”
那个叫小雨的是羡慕嫉妒恨啊,无奈接过手机,给他们两人合影。看见镜头里的同学兴奋得意的样子,不禁后悔自己没有对方脸皮厚。
不过他脸皮不厚,有厚的,刚刚和完影,那个男生正高兴着呢,旁边又凑过来两个男生,也是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的道:“这位美女,能不能跟我们也照个像啊,我们请你喝饮料、吃冰激凌。”
小可刚刚与人合了影,发现与人合影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见又有人要与她合影,不在乎的道:“好啊。”
那两人大喜,其中一位拿出照相机,道:“能不能不用手机,我这有相机,可以吗?”
“可以。”
“太好了,我能不能先给你照几个单人的?”
“也行啊。”
旁边的学生们听见美女这么好说话,都围了上来,把最先搭话的那个男生挤到一边去了,一个个都说:“美女,跟我们也合个影吧,我们也请你吃冰激凌。”
更有那财大气粗的男生一溜小跑,从学校附近的店里买来了最贵的冰激凌,殷勤的递了过来。小可不客气的接过,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满足那些男生合影的愿望。
一时学校门口人员涌动,热闹非凡,到最后有好些学生直接拿出手机,大肆拍照起来,甚至还有的学生暗自议论道:“好漂亮的美女啊,不会是大明星吧。要不咱们把照片发到网上去,就说是咱们学校的校花,一定大火。”
“这个主意好。我看还可以放在咱们学校的校报上,甚至可以放在学校的网页上,说不定明年的招生率可以提升不少。”
当天晚上,网上就出现了某某学校出现冰激凌美女的帖子,附带图片,一时间点击率飙升。
就在小可在享受都市生活的时候,王唤却在异世界干苦力。经过连续一星期的挖掘,终于把山前的峭壁挖通了,一个直径三米的通道笔直的穿过山梁下方,长度达二十五米之长。
王唤看着面前的出口,一时是感慨万千,高兴中还夹杂着一丝对未知世界的恐惧。
出口前面是一片密林,王唤抽出中国式大砍刀,压低身子,轻轻向前摸去,在密林中也就是走了五六十米,眼前一亮,一条大道出现在他的眼前。
王唤站在宽阔的大道上,见这条道路虽然是土路,不过压得很结实,上面还有不少新鲜的车辙印。王唤想了想,又回到道路旁的密林中,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潜伏好了,等待有人从这里经过。
虽然王唤已经往返异界很多次,不过除了一只金雕、一只小猫、还有一群蟒蛇以外,还没有遇到过任何智慧生物,甚至他连这个世界里生活的是不是人类都不知道,所以还是要谨慎,该有的观察还是不可或缺的。
王唤现在穿的是一身迷彩服,潜伏在密林里倒是不容易被人发现。等了有十来分钟,就听见车轱辘响,还有马蹄的声音,有人说话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近了。
是汉语!
王唤心中暗暗高兴,放下了一直以来的担忧,他还真的不想穿越到剑与魔法的魔幻世界,虽然魔幻世界有精灵、矮人、美人鱼等神秘种族,王唤很感兴趣,不过到底不是与他同一种文明,沟通起来一定有代沟。还是东方文明适合他呀。
但见一辆劣马拉着的马车缓缓的经过,车上拉着的是满满的木柴,赶车的车老板摇着鞭子,正在考核他身旁一个小孩的功课,那个小孩有可能是他的孙子,正在磕磕巴巴的背着千字文。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
马车就在稚子稚嫩的声音中,慢慢的过去了,王唤也悄悄的退了回去,现在还不是进入异世界的人类社会的时候,王唤还没有准备好。




妖异葫芦娃 第十六章 出山
“小叔,我的藤蔓结果了。”就在王唤打通了山岭隧道,并在隧道的入口安装了一个坚固的防盗门的第二天,王书文告诉了他一个好消息。
“真的?快让我看看,是什么啊?”
王唤大喜,他从王书文头上的藤蔓开花时,就预料到这一天了,毕竟自然界花开结果很正常,可是会结什么果实,事先却判定不出来,虽然当初王书文吃下的那个种子是在葫芦里的,可毕竟王书文的藤蔓与众不同,到底是不是葫芦籽谁也不好下判断,就是王唤与丁香也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植物。
不过不管是什么,只要是这个神秘的藤蔓结的,必定不是凡物。
“好,你看看。”
王书文把藤蔓放出来,但见那些藤蔓的枝叶舒展、卷须蠕动,很快就布满了房间,果然,在枝叶之中结了七个小葫芦,色分七彩,着实可爱。
“原来真是葫芦。”
王唤仔细看了看,喃喃的道,说着还挨个摸了摸那些葫芦,最后指着那个最大的葫芦道:“这个葫芦不错,我感觉此物与我有缘。”
“我怎么感觉这句话很熟悉啊,好像有人说过。”
“你听有人说过?不可能吧,你听错了吧?”
“我想起来了,我们班上的几个爱看小说的男生好像议论过,这句话好像是一个什么著名的人物的口头禅。”
“哈哈。不说这个了,你的作业做好了吗?明天是星期天,早上咱们还要出发去那头,只要再搞定后山的蛇洞,咱们主基地就安全了,然后就可以考虑向外发展了。”王唤急忙顾左右而言他。
“作业我今天晚上就可以做完,明天早上叫我。”
第二天,丁香也来了,三人准备再次穿越,小猫小可见他们聚在一起,知道他们要去它的世界,而它自从晋级之后,还没有修炼过呢,趴在王唤的身上不下来,王唤把它放在地上它还是过来,干脆就把它也带回了异界。
到了异界后,王书文照例还是找地方修行,而王唤与丁香则出发去后山的蛇洞,这次王唤准备周全,到了洞口之后,先在洞口洒下大量的驱蛇的药物,然后在洞口的两边挖坑,立上事先准备好的钢筋水泥的柱子,埋设好,又在两个水泥柱子之中拉上铁丝网,先把洞口暂时封住,然后开始准备砌墙。
这次王唤的葫芦里准备了大量的砖头、沙子、水泥等物,他把水泥和沙子混杂在一起,再从旁边的溪流里用桶取水,很快就把混凝土搅拌好了,再挖一条沟,在沟里先打地基,并在溪水流经的地方安装上两层细密的铁栅栏,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晚上三人没有回现代世界,而是就在他们的房屋里休息。至于小可早就在早上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就没影了,王唤他们以为小可是自己去玩了,也没有在意,反正只要到了吃饭的时候,小可就会出现,三人也就以为它是去闲逛去了。
转过天来,王唤见地基已经凝固了,动手开始砌墙,经过一天的辛勤劳动,终于把墙砌好了,整个洞口被一个半圆形的墙围了起来,墙有两米高,墙下留了一个入水口,入水口上安装铁栅栏,旁边还安装了一个防盗门,方便以后王唤他们实力强悍了来探索。
整个工程大功告成了以后,洞口有铁丝网,外网还有一圈围墙,可谓是双保险。三人开始商量出山的事情,王书文对出山有着极大的热情,早就迫不及待了,而丁香则对出去抱有谨慎的态度。最后王唤拍板决定:“这次咱们先回去,把一切要准备的准备好,下次咱们再来就出山,先看一看山下那个镇子的状况,如果有危险就回来,希望不要出意外吧。”
太平镇在鲁西南地区,依山而建,由于受妖族大能的庇护,在这乱世之中,日子倒也还过得去。由于不用被落木城李家征收各种名目繁多的杂税,这些年来,慢慢的倒也发展起来了。虽然每月也要给镇外的进宝三公供奉,不过还是在镇子里百姓的承受范围之内。
进宝三公不是三位妖族,而是一位妖族,他的称号就是进宝三公。只因其本体是一株大槐树,而在上古时期,三公觐见天子时,就是站在槐树下,所以三槐就被称为三公。自古以来,民间多有在门前种植槐树的,取的就是三槐吉祥、子孙三公之意。而民间又有谚云:‘门前一棵槐,不是招宝,就是进财。’所以这个槐树妖族就自称‘进宝三公’。
这位妖族大能进宝三公也不愧于这个称号,对于财宝极为执着,每年都要镇子里的人进献财宝,否则必有责罚降下。
而能进献大量钱财的就可以得到进宝三公的优待,成为其亲近之人。当然镇上最能得到三公宠信的就是镇长了。
石大友是专门给镇长家送柴送野味的,他们村子离着镇子比较远,靠近山区,村子中以打柴打猎为生,而石大友家里有一匹老马,他就负责每隔十天半月的把村子里的木柴猎物送到镇子上。
今天石大友本来是不用来镇子的,不过他的小孙子有病了,发烧不止,石大友只有这一个孙子,从小聪明伶俐,深得石大友的喜爱,石大友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孙子身上,希望孙子能好好读书,以后在镇子上找一个体面点的差事,如今一有病,可把石大友急坏了,带着家里所能凑出的所有积蓄,拉着小孙子来镇子上治病。
村子先在田间的小路上摇摇晃晃的走了半个时辰,终于上了通往镇子的大道。这个大道可比村子旁的那些道路强多了,不但宽敞,而且道路两旁还种满了密林,树林中大树很多,在夏天能遮阳,冬天能挡风。可惜都是槐树,而三公老祖宗是明令禁止砍伐槐树的,所以镇子中要是烧柴的话,就要让石大友他们送过来了。
石大友正在着急嘛荒的赶路,突然见到路旁站着三个人对他招手。石大友本不愿理会,可那三人见他的马车过来了,直接挡在了路中间,石大友无奈,只好拉缰绳停下了车。
“这位老丈,敢问前面是什么地界?”
原来是问路的。
石大友虽然心里牵挂着孙子的病情,不过他到底心地良善,又见对方三人穿着打扮与众不同,不敢得罪,答道:“前面就是太平镇。”
“哦。太平镇,那是归哪里管辖啊,是属于什么州府?”
“此地不属于什么州府管辖,是三公老祖宗的地盘。”
三公老祖?王唤不知道那是什么来路,不过听这位老大爷的口气,应该很有名,所以王唤也没有刨根问底,免得露了根底。
“那附近有没有什么名山大川,名胜古迹什么的?”
“名山大川?此地向西是昭阳湖,向北我知道的就是泰山。不过离得都很远。”
泰山。王唤这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在山东,应该是在山东的南部,也不知道离浙江还有多远。
“老丈,我们想去前面的镇子歇歇脚,不知你能不能捎带我们一程。”
“这……”石大友为难了,道:“不瞒这位公子,车上狭窄,而上面躺着的是我的小孙子,得了病了,我要赶着去镇上为我的孙子瞧病,这个,……”
“哦!原来老丈的孙子病了,在下略懂雌黄之术,能让我瞧瞧吗?”王唤大喜,这是有任务了,只要把任务完成,必定好感度增加,以后再求对方办事,那还不容易吗,说不定还可以增加整个镇子的声望呢。
原来是个走江湖的郎中,怪不得打扮的这么怪异呢,说不定是那些蛮夷之辈。
石大友恍然大悟,不过他听说那些蛮夷异族倒是有些本事,说不定真的可以治好孙子的病。石大友不敢怠慢,急忙请王唤给他孙子诊治。




妖异葫芦娃 第十七章 入世
王唤这么多年的医术不是白给的,一搭脉就发现这孩子不过是感冒引起的高烧罢了,至于是不是肺炎他倒是一时拿不准,不过吃点消炎去热的药却是没错的。
王唤三人这次出山准备的很周全,每个人都背了一个背包,其中属王唤的背包最大,王唤把背包解下,打开,里面有不少常用药,像什么退烧的、消炎的、止血止痛的、跌打损伤的,很是不少。
王唤先拿出一瓶退烧的、一瓶消炎杀菌的、配上生理盐水,给这个孩子打了一针。一开始石大友看见王唤要用那么长的钢针扎自己孙子,还很是紧张害怕,还是王唤一再保证没事,才胆战心惊的勉强答应了。
打完针后,王唤又拿出一些消炎药给了石大友,交代他每天的用法用量,然后拿出一个毯子给孩子盖上,说道:“好了,先让他睡一觉,等两个时辰之后我再诊断一下。”
石大友见自家孙子呼吸平缓的睡着了,虽然无法判断这个怪异的蛮夷之人所用的法子是否管用,还是说了几句道谢的话。
王唤趁机提出要与他结伴去太平镇。正好石大友也想着带孙子去镇子上的医馆再去看看,让镇子里的郎中来判断一下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法子管不管用,就同意了。
几人结伴同行,也就是又走了一刻钟,就到达了镇子的路口。王唤三人仔细打量眼前这个他们所到达的第一个小镇。
整个小镇古意盎然,这当然是废话。
镇子里的路是石板铺的,房子的柱子是石头砌的,斑驳的墙面、翘起的檐角、掉了漆的大门给人一种沧桑古朴的味道。道路两旁的店铺摆放着竹伞,用竹子做的小人儿,用木头雕成的茶具,地摊上摆放着皮毛、药材、各种小吃,往来的行人大部分穿着粗布衣,很少有穿着丝绸衣服的,熙熙攘攘的倒是很热闹。
道路两旁分布着无数条纵横交错呈网状的卵石巷道,或长或短,或宽或窄,高墙窄巷,古朴幽远。
三人兴奋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宛如梦中,又好像进入了大型的古代主题公园。王书文跑来跑去的东瞧西看,不时地招呼王唤:小叔,你看那里,她们洗衣服用木槌打。还有那边,有作米糕的,唉,那边河里有乌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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