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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里的葫芦娃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本座帅到掉渣
美漫里的葫芦娃
作者:本座帅到掉渣
星海漫游,时空穿梭,机械科技,目标是未知的星辰大海!



第一章 人杰地灵阿卡姆
    在遥远的西方,有着一座非常怪异的城市。

    在这里,无论白昼还是夜晚,空中总是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表面的浮华之下,暗巷里藏污纳垢,形成了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在这座城市里,金钱腐朽着人的灵魂,只要有了钱,你就拥有了一切,因此,这座城市的人们都保持这非常淳朴的民风,他们信仰金钱至上。

    他叫做哥谭,一座民风淳朴的城市。

    而在哥谭市的偏远郊区,孤悬着一座落寞的小岛,小岛上座落着哥谭的标志性的建筑之一,在这里,居住着哥谭最智慧的一群人,他们有的擅长化学,有的擅长文学,有的擅长物理……

    当然,在座的所有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擅长犯罪……

    他们都是歌谭市的代表人物,在整个哥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乃至在整个世界上,也是享誉盛名,他们的存在,让哥谭市声名远扬,成为了人杰地灵的典范。

    不过,因为某个喜欢在夜晚游荡的黑夜骑士的原因,他们都聚集在了这个经典的建筑中,因此,人们亲切的把这里称为“人杰地灵阿卡姆”!

    是的,这里就是哥谭市防守最为严密,号称从来没有人能够从这里越狱的阿卡姆疯人院。

    作为哥谭市的代表性建筑之一,阿卡姆疯人院名为疯人院,其实是一座防守即为严密的监狱,一直以来,它都兢兢业业的履行着它的职责,关押众多的高智商罪犯,同时对这些罪犯进行着改造。

    当然,事实上所谓的改造只不过是阿卡姆疯人院院长,实为监狱长的沃德昆西夏普先生,为自己能够担任下一任哥谭市市长所进行的粉饰而已。

    能进入人杰地灵阿卡姆的罪犯,往往都是聪明绝顶的天才,而天才,往往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当然,这指的是正常情况,在哥谭,天才和疯子之间,并没有所谓的间隔。

    这样的一群疯子,就算夏普先生是真心想要让这些家伙痊愈,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更别说这位夏普先生为了自己自己能当上市长,向来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因此,阿卡姆疯人院所谓的心理治疗,通常都是由大学心理专业的实习生负责,至于真正声名远播的心理专家,又怎么会屈尊降贵的来到阿卡姆呢!

    “嗒,嗒,嗒……”

    伴随着一阵高跟鞋碰地的声音,一道曼妙的身影穿过了阿卡姆疯人院的走廊,来到了一间办公室的前面。

    纤细的玉手在门上轻叩几下,不多时,门内传出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示意门外之人自行进入。

    “您找我吗,院长”

    一头金发简单的盘在脑后,一幅黑框眼睛掩盖了大部分的面容,白大褂下是一身普普通通的职业装,倒是黑丝包裹着的小半截**暴露了这其实是一个有着姣好面容,傲人身材的女子。

    “是的,奎泽尔小姐!”房间内,硕大的办公桌后隐藏着一个气质优雅的中年男子,这正是阿卡姆的现任院长沃德昆西夏普先生,一个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凶神恶煞的监狱长的男人。

    哈莉奎泽尔,也就是刚刚进来的女子,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扶了扶自己的大黑框眼镜,淡定说道:“不知院长找我来有什么指示”

    “呵呵,不是什么要紧事,这不是新来了一个新病人嘛,奎泽尔小姐手上似乎只有小丑一个病人吧,最近人手不是很充足,这个新病人也由你负责吧!”

    昆西夏普随手拿起桌上的一个文件夹,递给了哈莉奎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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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胡禄
    “把他带回房间里吧,明天我再来和他好好交流交流!”

    观察了许久,哈莉奎泽尔似乎已经收集到了她想要的信息,扭头对一旁的黑人警员说道,随即,她再一次踩着高跟鞋,优雅的走出了观察室,嗒嗒的高跟鞋碰地声渐渐的远去。

    “进去吧,黄皮猴子,真不明白你这种货色怎么会被送到阿卡姆来,不过,别担心,在这里,你会受到最热情的款待的,哈哈哈……”

    伴随着刺耳的嘲笑声,青年,被推推搡搡的扔进了一间病房之中。

    得益于阿卡姆的人杰地灵,这里的病房和普通的医院病房有着显著的区别。

    看不出是什么材料的墙体,以及和墙体一般材质的马桶,摸上去不硬但也不软,想要撞墙自杀或者打碎马桶获得凶器明显是不可能的。

    就连床都是一个整体,也是由不知名的材料所制,什么钢管铁片,根本不会出现在这些病房里面,整个病房里完全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

    这都是阿卡姆疯人院多年不断的资金投入,病房改造之后得到的成果。

    当然,也是阿卡姆人杰地灵的体现,若非那些优秀的人才总能借助任何事物搞风搞雨,阿卡姆也不会改造出如此优秀的病房,一度压制了这些优秀的人才,因此让昆西院长取得了杰出的政绩。

    鉴于青年被送入阿卡姆时,被认定为精神不稳定的危险分子,他非常荣幸的获得一件免费的全身服,让他除了脚能走,头能动外啥也不能干,唯一的乐趣就省乖乖躺着混吃等死。

    事实上,青年也是这样做的,一回到病房,二话不说,直接躺在了床上,只不过,他时不时的扭来扭去,看样子是不太适应这件免费的衣服。

    当然,就常理来说,正常人就没有能够适应这样的衣服的,而事实上,青年也属于正常人的范畴,毕竟精神上的问题,和身体上的感觉关联并不大。

    当然啦,对于胡禄,也就是这个青年来说,区区一件拘束衣根本困不住他,哪怕这件拘束衣是阿卡姆疯人院特制,专为杰出人才量身定制的也不例外。

    因为,他可是一个穿越者。

    胡禄,23岁,身高一米八六,体重约七十,正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完美身形,配上一张刀削般的俊脸上,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唇红齿白,妥妥的整容模板。

    不过,胡禄作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他也同时具备了“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五好品质,并且他一向坚定贯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真言。

    所以,胡禄绝对不是一个肤浅的人,他从来不依靠自己的颜值,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他所有的一切都依靠自己的才华去努力获得,虽然他到现在依然是一无所有,除了二环的祖传那套三进四合院和三环去世父母留下的两幢商业大厦。

    但是,胡禄依然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努力奋斗,只不过在这奋斗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胡禄作为一个扑街网文作家,为自己的作品是操碎了心,在无法快速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的条件下,胡禄为了提高文章的阅读性,只能尽可能的将最真实的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

    那么什么最真实呢

    当然是来自于亲身体验,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能让人身临其境嘛!老话不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嘛,于是胡禄决定去



第三章 哥谭
    也许是大(作)宇(者)宙(给)意(的)志(挂)的影响吧,胡禄在语言上有着超乎寻常的天赋,从小到大,不仅从各种渠道学了一口流利的华国各地方言,就连对外语也有着超常的学习能力。

    除了大学跟着外教学了一口流利的霉国腔外,他还自学了棒子语、岛国语等等各种语言,成功的达成了无障碍欣赏国外大片(主要是岛国的)的成就。

    因此,虽然意外的来到了国外,但是也不用担心交流上的问题。

    回过神来的胡禄,用手遮挡着自己的脸,悄咪咪地靠近拘留室的铁栅栏,偷偷的听着外面那些走来走去不知道在忙些什么的警察说的话,多年写网文的经历,让他深刻明白情报的重要性。

    著名军事学家孙子也曾经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想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么情报的收集就显得尤为重要。

    “哦,我的上帝,怎么又是你,杰克!你这家伙又干了什么事”

    “嘿嘿,放轻松伙计,我只是向某个先生借了一点钱而已!”

    “借钱”

    “是的,借钱,只不过没经过他本人同意而已!”

    “……”

    仔细倾听之下,乱七八糟的事情听到了一大堆,有价值的信息还真没有多少,不过,胡禄至少知道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哥谭,这是胡禄在一个愤怒的警员嘴中听到的哥谭警局这个词中得知的一个应该是地名的名词,能够作为警局的前缀,那么八成就是这个警局所在的城市的名字。

    乍一听,这个名字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在二次元宅中,哥谭这个名字可谓是如雷贯耳,起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胡禄也是吓得够呛。

    夜空总是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表面的浮华之下,暗巷里藏污纳垢。这就是哥谭市,霉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黑暗、血腥、冷血、藏污纳垢……

    这些都是他的代名词,你可以把你能想到的任何阴暗的词汇都扔到它身上,绝对是一说一个准。

    当然,这些其实都是次要的,哥谭真正的危险并不是来自于它的藏污纳垢,一个城市,只有稳定,才能拥有足够的财力衍生出黑暗面,所以,藏污纳垢的同时往往也象征着秩序,只属于黑暗面的秩序。

    哥谭这个名字,之所以让胡禄心生胆怯,完全是因为这里面诞生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可不同于黑社会,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有破坏。

    破坏秩序,破坏和谐,破坏他们所看不过去的一切,这才是哥谭反派的内心真实写照,说的直白一点,那就是疯子,能在哥谭占据一席之地的反派通通都是疯子。

    你能指望和一个疯子,哦不,是一群疯子讲道理吗

    就算胡禄左八荣,右八耻,三个代表在腰间,二十四真言纹胸口,成功晋升二十一世纪四有五好新青年,也敌不过对方一智障啊!

    当知道这个消息,胡禄的内心是崩溃的,穿越到这样的一个世界,还不如直接去阴曹地府报道的好,至少不用死的那么痛苦。

    天晓得生活在这个城市,下一秒会不会被抢劫犯杀死,或者是被黑社会砍死,或者是其它的什么死法,万一真的运气那么衰,遇上小丑之类的大佬级罪犯,赏你个笑气尝一尝,活活给笑死,胡禄觉得还不如自己抹脖子来的痛快。

    “该死,得赶紧想想办法脱身才是,这地方太危险了,还是去隔壁大都会吧!”

    美



第四章 成了葫芦娃!
    “莫非我的金手指就是心想事成”

    “那我要长生不老……”

    “我还要不死之身……”

    “我还要法力无边……”

    “我还要个女朋友……”

    “我还要……”(好像混进去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胡禄瞬间膨胀了,脑中闪过一连串的念头,然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没反应,那这金手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并没有获得自己心中想要的能力,胡禄一点也不觉得意外,什么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网络小说也不敢这么写,胡禄只不过是想试试而已,马云爸爸不是也说过嘛,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真的实现了呢!

    没有出现新的能里全在意料之中,胡禄不由得思考起自己究竟掌握了什么金手指,毕竟这可是在这片罪恶的土地上活下去的唯一资本。

    “千里眼,顺风耳,千里眼,顺风耳,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金手指”

    按照网文的套路,金手指通常跟穿越者穿越之前所接触的人或事或物有关联,胡禄觉得有必要回忆一下穿越前的事情,说不定可以找出线索。

    说起穿越前,胡禄似乎也没做什么事情,只是例常泡吧收集素材,运气好遇上了个看对眼的妹子,就一起深入交流了一番各自的深浅。

    至于那个和自己一起探寻人体的奥妙的妹子,除了cos成了哈莉奎茵外,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等等,cos,哈莉奎茵,莫非这就是穿越的原因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太草率了吧,和哈莉奎茵睡一觉就穿越到哥谭,那我要是抱个猴子睡一觉难不成还穿越到西游记里吗”

    想到这里,胡禄不由得暗自吐槽,最近这些年,某点的穿越原因真的是越来越草率了。

    “穿越前我还在看葫芦娃呢,你这么不让我穿越到葫芦娃里去啊!”

    想到这么草率就穿越了,胡禄不爽的碎碎念道。

    “呃——葫芦娃!”

    想起睡着之前搂着妹子看的葫芦娃,胡禄忽然间想通了,自己也许,可能,大概,说不定,成了一个葫芦娃!

    作为一个九零后,胡禄的童年,可不是被什么喜羊羊之类是**动画所占据,而是一些优秀的日漫,美漫,当然少不了国漫。

    虽然在他小的时候,国漫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但是,得益于他的一个喜欢收集光盘的表兄,胡禄的童年并没有错过那些经典的国漫。

    尤其是葫芦娃,胡禄都忘记自己刷了多少遍了,小时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动画,觉得葫芦娃真的是太厉害了,和齐天大圣比也不遑多让,是以常常幻想自己也能有里面七个葫芦娃的能力。

    直到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胡禄接触了更多的动漫,小说,这才渐渐的把葫芦娃抛之脑后。

    然而,这不代表胡禄已经忘记了葫芦娃,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去回顾过这个国漫里的经典大作,但是,对于里面的内容,胡禄仍是记忆犹新。

    比如他忽然之间获得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的能力,就来自于七个葫芦娃里的二娃,葫芦娃以七色区分,二娃为橙色,也叫橙娃。

    成为了葫芦娃,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假如真的如心中所想的一样的话,那么胡禄已经不缺少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资本了,只不过,这个力量有点弱小啊!

    是的,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二娃的力量确实有点弱小,毕竟二娃的本事主要就是集中在眼睛和耳朵上,武力不是他所擅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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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谜语人
    “嘿,这家伙怎么办啊”

    “切,不就是裸奔嘛,又不是什么大事,最多关他个三天,咱还得管饭,浪费资源,做个笔录让他赶紧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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