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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海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闪烁
九月十日,中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尼泊尔的代表齐聚新德里,与印度政府代表签署了和平条约。
到此,第二次印度洋战争宣告结束。
第二天,中国就向印度派遣了大使,并且在新德里与印度外长签署了一份总价值四万六千亿元的基础建设援助协议,中国政府以无偿援助、无息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方式在未来十年之内,为印度提供总额为四亿六千万元的基础建设基金,帮助印度修复与完善国家基础设施。
这些项目中,最重要的就是由雅鲁藏布江河谷通往印度的铁路。
此外,中国还将以三方合作的方式,修建三条经尼泊尔通往印度的铁路,以及三条同样经尼泊尔通往印度的高等级公路,在中尼边境地区修建三个贸易关口,而尼泊尔则在此设立免关税自由贸易区。
可以说,印度的战后重建工作,成为刺激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正是如此,印度的战后重建工作,绝非中国一家的事情。
十月份,由法德两国主导的欧盟贸易谈判代表团在法国总统与德国总理率领下,对新德里进行了高规格访问,并且与印度当局签署了一份极有战略价值的协议,即印度当局在承认法德享有战前的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法国与德国将分别为印度提供四千亿与六千亿欧元的基础建设援助款项,帮助印度进行战后重建。
对欧盟来说,这不是付出,而是收获,甚至可以说是飞来横财。
要知道,在印度的投资,能为欧洲企业创造巨大的利润,带动国内经济发展,创造数以万计的就业机会。
保守估计,一万亿欧元的投资,至少能为欧洲创造十倍的收获。
除了经济上的好处,还有政治上的好处。
通过在印度联合投资,法德轴心在欧盟的地位得到了巩固,甚至提高到了超越其他欧洲国家的地步。
别的不说,其他欧盟成员国要想进军印度,就得通过法国与德国来实现利益。
凭此条件,法国与德国肯定加快欧盟的政治一体化进程,组建一个以法德为中心的欧洲国家。
事实上,仅仅几个月后,法国与德国就在欧盟理事会上提出了政治一体化方案。
对其他欧洲国家来说,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原因很简单,如果不能搭上法国与德国的快班车,就将错过这次发展良机,甚至有可能沦落为三流国家,永远失去在国际舞台上的发言权。
二零四六年初,意大利率先转向,宣布支持法德的欧洲政治一体化提案。
到此,法德意三国轴心初具规模。
以法德意为中心,欧盟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通过经济手段,逐一说服其他国家,让其他国家通过由法德提出的,组建“欧洲联邦共和国”的政治提案,最终在此基础上组建一个中央集权的欧洲政府。
可以说,这是欧洲在未来国际社会上立足的基础。
如果维持不统不独的局面,松散的欧洲国家联盟根本无力与超级大国抗争,也就不可能在急剧变化的国际社会中获得一席之地。甚至可以说,再过几年,欧洲不但不会成为举足轻重的大国,还会彻底沦落为三流国家的联合体。在中美全面对抗的时期,松散的欧洲联盟根本不可能维护欧洲的根本利益。
从某种意义上讲,第二次印度洋战争算是打醒了欧洲人。
像印度这种拥有大国基础、而且得到了超级大国支持的地区强国,在另外一个超级大国面前都脆弱不堪,那么各行其道的欧洲国家肯定很难捍卫自身利益,只有统一的欧洲才有足够的实力与超级大国抗争,也才能够捍卫每一个成员的根本利益,同时实现共同利益来实现个人利益
第一百一十三章未来战争
战争结束之后,牧浩洋变得更加忙碌。按照黄瀚林的授权,他全权负责驻印军队的部署与安置工作。从九月份到十月底,牧浩洋去了印度十多趟,主要就是考察各军事基地的基本情况。
等他把驻印军队的事情忙完,新的工作由交了过来。
黄瀚林似乎没有打算让牧浩洋轻松过几天,十一月初把他叫了过去,让他参与由政府主导的印度战后重建工作。当然,不是让他参与工作,而是为重建提供意见与建议,即印度的战后重建必须符合中国的军事需求。
牧浩洋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根据军事需求,制订印度交通基础设施的重建规划。
也就在这个时候,牧浩洋收到了由陆雯提交的一份技术报告。
在这份报告中,陆雯明确提到,由衡泰集团为“未来地面战平台”开发的燃料电池的量产能力提高了一倍,而且成品率超过了百分之九十,生产工艺已经成熟,而且新一代燃料电池的开发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预计能量密度能够达到每千克八百伏安时,即相当于汽油热值的百分之六十七。如果能够把系统总质量降下来,新一代燃料电池基本上达到了取代内燃机的技术要求。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突破性的科技进步。
要知道,只要燃料电池的能量密度能够达到每千克一千二百伏安时,就与汽油燃烧时产生的热量持平,配合高效率永磁电动机,电池的能源利用效率远高于内燃机,因此电动系统的驱动效率超过了传统的内能系统。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只要电池的能量密度达到每千克八百伏安时,电动系统就能媲美内燃机,并且取代内燃机。到时候,电动系统的应用领域就不仅仅是地面平台了。
为此,牧浩洋专程前往陆雯的工作单位,询问了相关情况。
衡泰集团能在燃料电池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除了巨大的科研投入之外,也与军方的巨额投资有关。说得直接一点,“未来地面战平台”为衡泰集团提供了足够大的动力,也使衡泰集团找准了发展方向。别的不说,仅在二零四五年的前十个月,衡泰集团就在该项目上投入了上千亿元的科研经费,而这些经费全都来自“未来地面战平台”的利润,而且衡泰集团还打算加大投资规模。
只是,情况没有陆雯说的那么理想。
代号“x2”的新一代燃料电池的开发工作才刚刚起步,即便资金充裕,也要几年之后才有可能量产。至于更高级别的燃料电池,衡泰集团还没有找准发展方向,主要就是在基础领域的研究还严重不足。
当然,这已经对牧浩洋产生了影响。
要知道,如果“x2”能够研制成功,那么电动平台很快就将取代内燃平台,在对速度要求不高的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虽然军事装备对性能的要求非常高,但是绝大部分武器装备对速度都没有过高的要求。
比如,运输机等支援类飞机就对速度没有特别要求。
十一月中旬,牧浩洋就跟衡泰集团签署了一份协议,由军队为“x2”项目,以及后继燃料电池项目提供三分之一的科研经费,军方具有有限采购权,而且不再向衡泰集团支付专利使用费。
如果从纯商业的角度看,衡泰集团肯定吃了大亏。
别的不说,即便没有军方投资,衡泰集团也有足够的资金完成“x2”项目,而专利使用费是一笔不可小觑的巨额收入。
可是从另外一个方面看,衡泰集团也占了大便宜。
在“未来地面战平台”尘埃落定之后,北方重工与南方机械也进军燃料电池领域,而且利用国营企业的优势,获得了国家的专项科研基金扶持,初期科研投入就高达上千亿,大有超越衡泰集团的态势。通过与军方合作,衡泰集团至少保住了最大的用户群,大大提高了在下一代电动装备项目上胜出的把握。
要知道,军方的巨额采购,足以让衡泰集团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签署了这份合同之后,牧浩洋又去了西飞,跟中国最大的大型军用空中平台生产商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即由军方提供项目启动资金,西飞自筹部分资金,合作开发电动大型空中平台。
因为有军方牵桥搭线,所以西飞与衡泰的合作就水到渠成了。
把这两件事搞定,牧浩洋才着手规划印度的基础设施重建工作,而且直接把重点放在了机场建设上。
虽然从运输能力上看,空运远低于铁路与海运,但是在运输速度上,空运绝对第一。
说得直接一点,如果能够降低空运的费用,或者说提高空运的消费比,空运很有可能取代铁路与海运。
当然,没有技术革新,空运永远也无法取代铁路与海运。
在使用内燃机或者外燃机(涡轮发动机)的情况下,即便使用最先进的发动机,空运的费用都是铁路的十倍、海运的二十倍,而且大型运输机的造价也远远超过了火车头与大型运输船。受此影响,空运的主要价值体现在速度上,即只承担紧急与快速运输任务,大规模运输能力非常有限。
比如,把十万吨货物运送到五千公里之外,只需要一艘十万吨级的货轮、耗时十天,或者动用五列挂五十节车皮的列车在十天内往返跑四趟,如果进行空运,同样在十天内完成运输工作,则需要动用一百架载重五十吨的运输机每天飞两趟,或者五十架载重一百吨的运输机每天飞两趟。不管是运输的消费比,还是平台的采购价格与维护成本,空运都远远超过了铁路与海运。
如果能够把空运成本与平台费用降下来,空运必然超越铁路与海运。
显然,电动平台就是最佳解决方案。
首先在空运消费比上,电能的价格远低于化石燃料,在可控聚变核电站开始普及,特别是在第二代可控聚变核电站即将投入商业运行的大背景下,电能几乎没有成本,而石油再便宜,精炼成航空燃油都需要巨大投入。比如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中,中国军方采购航空燃油的出厂价就为每吨七千多元,加上运送到战区的费用,每吨在八千元以上,一架大型运输机在五千公里的航线上往返飞行一趟,将烧掉七十吨燃油,仅此就高达数十万元,相当于运送的每吨货物仅燃油成本就接近一万元。如果使用电能,可以把这个成本降低百分之九十,甚至能降到零。
其次在平台费用上,电动运输机也具有明显优势。别的不说,一架四发大型运输机的出厂价中,发动机占了百分之三十,而大功率永磁电动机的价格还不到大型涡轮发动机的四分之一,仅此就能把平台采购价格降低百分之二十以上。在长期使用中,平台的维护费用也极具优势。比如大型涡轮发动机的使用寿命都在一万小时左右,好一些的能达到两万小时,而大型运输机的机体设计寿命都在五万小时以上,因此一架大型运输机在使用寿命期间,往往需要提高三套动力系统。船用永磁电动机的寿命都在十万小时以上,部分甚至达到了二十万小时,而且维护成本非常低廉,一些先进的永磁电动机甚至能够做到终生免拆维护。综合这些因素,电动系统的综合效益比是涡轮发动机的好几倍,能够把大型空中平台的效费比提高两倍以上。
当然,电动平台也不是没有缺点。
最大的缺点,恐怕就是速度了。
虽然当时,已经有人根据燃料电池的发展速度,提出了一种新的喷气式发动机,即内热式发动机,基本原理就是利用电力驱动涡轮机压缩空气,然后以电加热的方式提高压缩空气的内能,最终**压缩空气做功。但是在二零四五年,这种动力系统仍然存在于理论研究当中,别说适用,连设计图纸都没有,就算能制造出来,性能也不会先进到哪里去,根本无法取代涡轮发动机。
较为成熟可靠的,只有电动螺旋桨动力系统,即由电动机取代涡轮机驱动螺旋桨。
显然,这种动力系统只适合于低速平台,无法使用在高速平台、比如战斗机上,而且速度性能肯定不如涡轮发动机。
受此影响,电动运输机的飞行速度肯定不是很快。
当然,这不是主要问题,本来运输机就是低速平台,没有人要求运输机必须具备超音速巡航飞行能力。
重要的是,只要运输机的使用效益大幅度提高,就能从根本上改变战争面貌。
说得直接一点,仗怎么打,在很大的程度上得由后勤保障能力决定,即有多大的后勤保障能力就打多大的仗,而后勤保障能力本身就是物资运送能力,空运的速度效益远远超过了其他运输手段,如果空运能够取代其他运输手段,那么物资运送能力就将达到一个崭新的级别,战争也必将引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在地面战争中,如果地面部队不再需要依靠公路、铁路与港口获得补给物资,只需要在前线建立一座机场,就能通过空运获得全部作战物资,那么地面部队就完全没有理由继续沿着公路线与铁路线推进,而地面战争的面貌必将彻底改变。
这是一个美好的设想,要将其变成现实,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





燃烧的海洋 第一百一十六章 天空霸主
虽然牧浩洋高度重视大型电动运输机项目,但是在空军的装备项目中,排第一位的是战术战斗机,其次是战略轰炸机,然后才是大型运输机。在二零四五年初,也就是第二次印度洋战争爆发后不久,空军就提出了“第六代战斗机”项目,斥资一百二十亿元,向国内厂商招标。
在很多人看来,空军有点操之过急了。
要知道,jj33项目在二零四四年才结束,而且沈飞制造的这种战斗机在总体性能优于jj32,达到了五代半的水准,能够保证中国空军与中国海军在未来十年之内拥有技术优势。
问题是,在二零四四年的时候,美国就启动了第六代战斗机项目。
当时,美军的主力战斗机是f44,而且其舰载型也已获得海军订单,预计总产量将超过三千架包括外销型。可问题是,在第五次中东战争、以及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中,f44的表现并不突出,在某些方面还不如jj32,交战结果也是如此,f44在空战中取胜的概率并不大。
也就是说,美军更加迫切的需要新式战斗机。
既然美军有了,中国空军也就不能落后。要知道,jj33再先进,也只算得是五代半战斗机,只对第五代战斗机有性能优势,根本不是第六代战斗机的对手,也不可能取代第六代战斗机。
如果让美军先搞出来,中国空军的处境将非常险恶。
当然,到这个时候,再以代来划分战斗机,已经不那么科学了。
战斗机划代,实际是美苏冷战结束之后的事情,在美苏冷战期间,双方采用的都是紧盯对手的发展策略,或者说前苏联在研制战斗机的时候,都有极为明确的目的,即针对美军最先进的战斗机。在美苏冷战高峰时期,及二十世纪六零与七零年代,美国与前苏联都装备了好几种战斗机,而不是由一种战斗机担纲。直到美苏冷战结束,军事对峙降温,美国才放慢了战斗机的发展速度。
显然,这种情况,并不适合二十一世纪四零年代。
要知道,中美冷战比美苏冷战更加激烈,对抗强度更高,双方都不可能等到技术成熟再来研制新式战斗机。
说得更直接一点,在中美冷战的大背景下,成本已经是次要因素了,关键是在技术超越对手。
如此一来,在发展新式战斗机的时候,双方都采用了小步快跑的方式。
这一点,在中国空军身体现得最为明确。
从j20开始,中国空军的主力战斗机就一直以五到十年为一个周期,逐步提高基础技术水平,比如jj25采用了更多新技术,比j20有所提高,而jj32又在jj25的基础有所提高,而jj33则是在jj32的基础有所提高,这些战斗机之间实际都不存在明显代差。
中国空军采取小步快跑的发展方式,也是逼于无奈。
虽然j20是世界第二种重型制空战斗机、第三种服役的第四代战斗机,但是比f22整整晚了二十年。在研制jj33的时候,中国航空工业的总体技术水平仍然比美国落后了五年左右。比如jj33的发动机的推重比不到二十,而f44的发动机达到二十五,美国新开发的发动超过了三十。这种技术的差距,既让中国战斗机更有特色,即有着较为明显的性能侧重,也迫使中国空军不得不加快战斗机的更换速度,并且限制了每一种战斗机的采购数量。j20的采购量只有六百架左右,而f22就被美军采购了千架,后来的几种战斗机无不如此。
到了f44的时代,美国空军也采用了类似的发展方式。
与中国空军不同的是,美国空军更多的是把新式战斗机当成技术储备,没有同时采购与装备好几种性能相当的战斗机。
当然,到了f44之后,美国的技术优势已经不太明显,小步快跑成了必然选择。
由此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中国与美国均在第五代战斗机还具备改进潜力的时候,着手研制第六代战斗机。
当时,中国空军赋予新式战斗机的代号是“j4”项目。
参与竞标的不但有成飞与沈飞这两家国营企业,还有好几家民营企业,包括已经在大型电动运输机项目绽露头角的龙飞集团,以及在支线客机制造领域拥有较强技术实力的振翔集团,以及由台湾企业出资成立的华空集团。除此之外,之前很少在战斗机领域有杰出表现的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也加了进来。
结果就是,总共有七家厂商参与竞争。
可以说,这也是中国开发战斗机历史,参与竞争厂商最多的一次。
更具有代表性的是,民营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
要知道,战斗机是飞机制造业中的巅峰,没有足够的技术基础,根本不可能设计出先进战斗机。
三家民营企业参与竞争,也证明了中国民营资本已经发展壮大。
事实,这三家民营企业身后,正是中国实力最雄厚的三家民营财团。龙飞集团的大老板就是盛世平,而由他控制的财团占据了中国民营资本的三分之一。振翔集团的大老板是钟厚生,他是中国本土资本家的龙头老大,直接经营的厚生银行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金融企业。华空集团则是台资背景,而台湾商人社团是中国民营企业三足鼎力中的一方,占国内民营资本近四分之一的份额。
民营企业在军火制造业发力,正是民营企业壮大的主要标志。
要知道,军火制造业是国家工业的精华,也是制造业中最重要的部分。
说得简单一些,衡量一个国家的工业与制造业是否足够先进,就看这个国家能否生产出先进武器装备。
项目审核阶段,七家集团的设计方案都得到了认同。
二零四五年底,空军与七家集团各签署了项目发展合同,即由空军出资,由七家集团分别进行技术准备,提交基本设计方案。在第二阶段竞争中,空军只保留三个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方案。
在激烈的竞争面前,七家集团都做了调整。
最大的变化就是,七家集团自行整合成了三个联合研制小组,成飞与西飞合作、沈飞与南飞合作,三家民营企业成立了一家联合企业。
通过整合,七家企业都通过了第二阶段审核。
到了第三阶段,参与竞争者必须提交详细的设计图纸,并且对各自的设计方案给出具有可信度的性能评估报告。
这次,空军只会保留两个方案,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出人意料的是,民营集团没有被淘汰,而是在jj33项目胜出的沈飞集团因为设计过于保守提前出局。
到二零四七年初,成飞与民营集团分别获得了价值一百多亿元的项目发展合同。
按照规定,成飞与民营集团必须在两年之内制造出原形机,空军将在二零五零年进行对比试飞,最迟在二零五一年确定哪一个项目进入工程制造阶段,即谁有资格获得空军的巨额订单。
也就在这个时候,海军退出了“j4”项目,决定另起炉灶。
原因很简单,“j4”项目的核心是满足空军的作战需求,而海军只是参与者,海军型将在空军性的基础改进而来。虽然在jj25、jj32、jj33项目,空军与海军的合作非常成功,但是海军却始终没有获得理想的舰载战斗机,因此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跟空军合作。
事实,海军的行为也得到了牧浩洋的支持。
没有牧浩洋的支持,海军根本不可能获得发展新式战斗机的经费。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牧浩洋这么做,也主要是希望能够让海军获得更先进的战斗机,因为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中国海军不大可能获得规模的优势,也就只能在单位战斗力做文章。
说得直接一些,在舰队规模不如对手的情况下,海军需要更先进的舰载战斗机。
当然,海军单独研制舰载战斗机,就另当别论了。
到二零四九年底,成飞与民营集团完成了工程实施阶段的工作,分别制造了十一架与十三架原形机。
紧张的对比试飞工作随即展开,双方都在试飞期间对原形机进行了改进。
严格说来,民营集团的方案更加先进,而且在试飞中取得了更好的成绩,得到了空军试飞员的肯定。可是最终,空军把合同给了成飞,理由只有一个:民营集团不具备大规模制造先进战斗机的经验,很难保证工程制造阶段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而且新式战斗机的成本控制也不够理想。
当然,空军没有因此否定民营集团方案的先进性,还给了一份补偿合同,即由空军资助继续进行后期研制,完善总体设计。说得简单一些,如果成飞集团在工程制造阶段遇到了麻烦,空军还可以走回头路。
事实,这也是中美双方在开发第六代战斗机时遇到的主要问题。
要知道,第五代战斗机问世也才十来年,技术进步幅度并不大,因此在第六代战斗机采用了很多具有超前性的技术装备,很难保证在工程制造阶段达到实用程度,也就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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