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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海洋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闪烁
当然,不管怎么说,第六代战斗机必将成为下一场战争的天空霸主。





燃烧的海洋 第一百一十七章 负担得起
在战略轰炸机领域,中美的发展方式就截然不同了。
因为掌握着技术上的优势,甚至可以说,美国在轰炸机领域的技术优势更加明显,领先程度在十年左右,所以美国在发展新式轰炸机的时候,更注重技术优势,而且也已保持技术优势为主要目的。
对中国空军来说,轰炸机暂时还是“奢侈品”。
要知道,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后,中国参与的几场战争,都在本土附近,战术航空兵就能胜任绝大部分作战任务。即便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期间,轰炸机承担了很多任务,后来也随着舰队夺取了制海权,让位于舰载航空兵。受此影响,中国空军一直没有在轰炸机上投入太多的资金。
当然,在重点发展战斗机的时候,中国空军也没有足够多的资金来研制轰炸机。
只是,到了二零四五年,这一情况发生了转变。
在世界大战的威胁下,中国空军除了需要一支足够强大的战术航空兵,还需要一支有足够威胁力的战略航空兵。
此外,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也给了中国空军很大的启发。
在执行战略打击任务的时候,轰炸机的作战效率比战斗机高得多,如果有足够多的轰炸机,就能降低战术航空兵的作战强度,从而减少战斗机的采购数量,减轻空军的负担,同时提高空军的打击能力。
为此,中国空军对新一代战略轰炸机的要求很简单:在达到基本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降低采购与装备成本,即必须是一种能够大批量采购,而且空军负担得起的战略轰炸机。
问题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要想降低采购与装备成本,就不能有太高的技术要求,不然就得采购大量先进设备,抬高采购价格与维护费用。
正是如此,空军对新一代战略轰炸机的技术要求并不高。
按照空军在二零四五年底发出的招标意向书,新一代战略轰炸机不要求具备超音速巡航能力,最大突防速度只需要达到两马赫,最大飞行高度在一万八千米以上,具备最先进的隐身技术,最大载弹量在三十吨左右,最大载弹时的作战半径不低于四千公里,最大作战半径不低于七千五百公里。
以二十一世纪四零年代的技术水准,这些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当然,除此之外,空军对采购价格与维护成本提出了极为严厉的要求,即采购价格不得超过h-30的三分之二,保养维护成本得在h-30的基础上降低一半,地勤设备与h-30的通用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
把这一点算进去的话,空军的要求就不算低了。
当时,总共有三家集团参与竞标,其中最有经验的是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因为这两家国营企业是h-30与h-20的设计单位,还是两种轰炸机的主承包商与子承包商,而第三个竞争者是龙飞集团、振翔集团与华空集团联合组建的“中国飞机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也参与了“j4”项目的竞争。
与“j4”项目一样,空军也要求三家企业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
不同的是,最终三家企业都进入了工程实施阶段,即制造原形机,参加由空军组织的对比试飞。
到二零四九年底,空军公布了对比试飞结果。
让外界大跌眼镜的是,空军放弃了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选择与中飞集团签署了工程制造合同。
当时,空军只提出了一个理由:中飞集团的成本控制做得最为出色。
中飞集团的设计方案也是飞翼升力体结构,即整架飞机就是一副巨大的机翼,发动机等所有设备都安放在飞翼中。这种设计方案的最大特点是隐身性能突出,而且巡航飞行时的升阻比最优,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航程,并且灵活部署弹舱,提高了任务弹性。缺点也同样突出,即最大飞行速度只勉强达到了空军提出的要求,即便使用推力更大的发动机,提升幅度也非常有限。
当然,关键还是成本。
中飞提出的合同标准极有吸引力,即采购单价为二十四亿元,仅相当于h-30的百分之六十,装备二十五年的维护成本为十八亿元,仅为h-30的百分之四十。虽然地勤设备的通用化率只有百分之三十,但是中飞同意回购h-30的部分地勤设备,即空军仍然只需要按照更换四成地勤设备的标准支付费用。
对空军来说,这绝对是挡不住的诱惑。
要知道,中飞方案要比西飞与南飞方案便宜百分之四十以上!
按照这个标准,在采购与装备费用相当的情况下,空军可以多采购六成,机群的总体打击能力能够提高四成以上。
当然,如果扩大采购规模,采购价格还能进一步降低。
在世界大战中,这肯定是具有决定性影响的重要因素。
要知道,在世界大战中,没有一架轰炸机能够达到设计寿命,而采购价格低廉的轰炸机才具有大规模装备的基础。
后来证明,空军的这个选择没有错。
这种后来被赋予h-40编号的新式轰炸机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就生产了四百架,在中国完成了战争动员,并且授权其他飞机制造厂参与生产之后,h-40的月产量达到了惊人的八百架。要知道,即便在同等的情况下,h-30的月产量也很难突破两百架,而美国同期发展的新式轰炸机在战争期间的月产量只有三百架左右。
巨大的产量,足以弥补性能上的不足。
事实上,在大规模战争中,特别是在世界大战中,规模往往比性能更加重要,易于生产与维护的武器装备,才是最好的武器装备。更重要的是,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后,首先考虑的也是武器装备的产量。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与英国都已掌握喷气式发动机,有能力制造喷气式战斗机,但是美国与英国都没有用喷气式战斗机取代活塞战斗机,因为喷气式战斗机在当时还不具备大规模量产能力,而批量生产的大批活塞战斗机,足以凭借数量优势击败对手。
当然,大规模量产h-40,也与中国空军的战术思想有关。
在中国经历的几场大规模战争中,都是战术航空兵打头阵,在夺取了制空权、至少掌握了空中优势之后,再出动轰炸机扩大打击范围。如此一来,轰炸机上阵的时候,基本上不会遇到威胁。
虽然当时已经有人提出,与美国的战争将截然不同,中国空军的轰炸机必须顶着敌人的防空火力与防空战斗机执行轰炸任务,但是在权衡利弊之后,中国空军仍然认为轰炸机的突防难度不会太大。
原因很简单,战争初期,中国的处境不会太好,将以战略防御为主,因此中国空军的主要任务是守卫本土外围防线,战术航空兵的压力比战略航空兵大得多,也没有多少机会对敌人进行战略轰炸。即便需要进行反击,也应该瞄准敌人的前沿军事基地,比如关岛、澳大利亚等地,而这些地区离中国本土外围防线的距离在两千公里以内,基本上在第六代战斗机与舰载航空兵的掩护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即便需要出动轰炸机,也能提供全程护航,大幅度提高轰炸机的生存率。至于飞行一万多公里轰炸美国本土,暂时还不在中国空军的考虑范围之内。即便有这个需求,也应该由海军承担打击任务。
综合这些考虑,空军需要的是一种廉价的轰炸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空军不需要先进轰炸机。
在h-40项目进入工程制造阶段的时候,空军授予西飞与南飞研制合同,即让两家公司继续开发新式轰炸机。
这么做,主要为了进行技术积累,以便在战时迅速研制与制造出新式轰炸机。
从大型电动运输机、先进战斗机与新式轰炸机项目上,可以看出,中国空军在二零四五年之后的发展模式,完全是在为世界大战做准备,即按照世界大战的标准,集中力量攻克关键项目。
不可否认,这种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方法,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即便按照西方媒体估测,到二零五零年之后,中国空军的总体作战能力将比二零四五年时提高一倍以上。
事实上,这还是非常保守的估计。
如果从打击能力上看,至少提高了两倍。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发展方式很难持续下去。别的不说,仅持续攀升的军费开支就足以压垮中国经济。经济搞垮了,再强大的军事力量也没有存在的基础,更别说在战争中取胜了。
当然,相对而言,空军的装备规划还是最温柔的。
原因很简单,中国空军与美国空军的差距并不明显,而且空军装备建设更加注重前期技术积累,很多项目都不用急于进入工程制造阶段,只需要在战前完成开发工作,到了战争时期再大规模生产。此外,空军的换装难度也相对较小,不存在需要好几年才能让部队适应新式装备的问题。
显然,海军与陆军就没有这么突出的优势了,特别是海军。




燃烧的海洋 第一百一十八章 海上巨无霸
在二零四五年后的装备规划中,海军占了大头,海军的问题也最为突出。
虽然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爆发前,中国的四大造船厂已经拥有十二座超级船台,能够同时开工建造十二艘超级航母,但是这个优势并不明显,甚至说没有优势,因为到当年年底,美国已经建成了十四座超级船台,另外还有两座正在建造之中,到时候能够同时建造十六艘超级航母。
更重要的是,海军舰艇的建造周期更加漫长。[bsp; 拿c3型航母来说,在二零二七年立项之后,花了十八年才正式开工建造,要到二零五零年才有望服役。即便排除人为因素,c3级航母从立项到第一批建成服役,周期也在十年以上。
所幸的是,慢工出细活。
首舰被命名为“泰山”号的c3级航母,可以说是一种与以往任何航母都截然不同的新式战舰。
舰型上,c-3级采用了三体结构,即在主船体两侧,各有一个长度约为主船体三分之二的稳定体。三体结构的最大好处就是提高了稳定性,使航母能在六级海况的情况下把纵摇控制在三度以内、横摇控制在两度以内。加上两侧的姿态控制推进器,即便在七级海况下也能正常作业。要知道,以往的任何一种航母,都只能在五级海况下正常作业,在六级海况下就无法执行作战任务了。
得益于三体船型,“泰山”级采用了全新的飞行甲板布局,即在中央首部的直通起飞甲板两侧各设置了一条夹角为十一度的斜角甲板,并且在每条斜角甲板前端安置了一部电磁弹射器,把弹射器总量增加到了四部。此设计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一举解决了航母回收能力低于出动能力的顽症,能够同时回收两架战斗机,在半个小时内回收六十架战斗机,而“昆仑山”级只能在同期回收三十架。
飞行甲板完全改变之后,升降机的布置方式也变得更加合理,四台升降机全部集中部署在主船体中央,即两条斜角甲板之间、直通甲板后方。得益于此,升降机的利用效率也要比布置在甲板两侧高得多。更重要的是,不再把升降机布置在甲板两侧之后,可以采用全密闭式机库,而且能在舰体两侧设置更厚的防护装甲,大幅度提高了舰体结构,以及应对电磁战的能力。
随之发生变化的,还有飞行甲板下面的机库。整个机库分成了左右两个部分,分别位于主船体与两侧稳定体之间,中间由设置在主船体内部的官兵住舱、指挥中心、通信中心的舱室隔开,保证在任何一侧中弹的情况下,另外一侧也不会受到影响,大大提高了航母的抗打击能力。此外机库甲板下方就是大海,在外侧部署了综合损管系统,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损管效率。要知道,在之前的海战中,航母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机库,往往由于机库里的大火无法控制导致整舰被毁。
当然,这种设计方案也不是没有问题。
第一批四艘“泰山”级的舰岛设置在离舰尾大概三分之一个舰长处,四座升降机有三座在舰岛前端,一座在舰岛后面。结果就是,舰岛成为了航空作业的最大障碍,影响了航空作业效率。从第二批开始,舰岛缩小了三分之一,位置移到了四号升降机后面,即在靠近舰尾的地方,这一问题才得到解决。
与“昆仑山”级相比,“泰山”级的排水量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以上。
其标准排水量达到了十四万四千二百吨,满载排水量超过了十七万七千吨,第二批更是达到了十八万八千六百吨。
所幸的是,巨大的排水量并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配备两座jh-44型聚变核反应堆的情况下,“泰山”级的动力系统总输出功率达到了惊人的一千四百兆瓦,四台主电动推进器的推进功率为一百三十万马力,得益于低阻型三体结构,其最大设计航行速度高达四十五节,并且能以四十节的速度持续航行,在试航的时候最大航速突破了四十七节。以四十节航行时,“泰山”级的剩余功率高达七百兆瓦,能够在驱动四台大型电磁弹射器的同时,为战舰上的所有电子设备、以及八套末段防御系统提供电能。即便在四十五节的时候,剩余功率也在五百兆瓦以上,能够保证八套末段防御系统正常作战。
从第二批开始,jh-44换成了jh-44b型,总输出功率达到一千六百兆瓦,推进系统的推进功率提升到一百五十万马力。因为排水量增大,吃水深度增加,所以最大航行速度没有显著提高。
事实上,“泰山”级也是第一种采用可控聚变反应堆的战舰。
正是有了如此强劲的动力系统,中国的舰船设计师才敢于采用如此大胆的设计,并且采用了大量先进装备。比如“泰山”级的电磁弹射器就能弹射最大起飞重量达到五十吨的舰载战斗机,比“昆仑山”级提高了百分之五十。在末段防御系统上,“泰山”级率先采用了中等口径线圈电磁炮,把拦截距离由以往的十公里提高到了二十公里,拦截效率则提高了四到五倍。
没有足够的电能供应,根本不可能配备如此多的耗电设备。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在航速上。
在此之前,大部分战舰的航速都在三十节左右,只有美国的“自由”级与“独立”级滨海战斗舰的最大航速达到了四十五节。“泰山”级的出现,等于把大型战舰的航速标准直接提高到了四十五节。
可以说,这也是中国海军最为独特的要求。
原因很简单,在舰队规模不如美国海军的情况下,中国海军必须提高战舰的航速,使舰队能够在各个战场之前迅速转移,而不是在航渡过程中浪费更多的时间,也才能借此提高舰队的作战效率。
此外,中国海军参与的几场海战,都证明了航速的重要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航速快的战舰,往往能够抢到有利位置,掌握主动权。
这一点,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期间体现得非常明显,即特遣舰队的航母明显高于印度舰队,也因此掌握了主动权。设想一下,如果特遣舰队不是大部分主力战舰都是核动力,能够以最高速度持续航行,而是像印度舰队那样,每过两三天就得补充一次燃油,恐怕“马尔代夫海战”的结果将截然不同。
当时,也正是牧浩洋提出,c3型航母的持续航速不得低于四十节,最高必须达到四十五节。
事实上,也正是这个性能指标,对“泰山”级的设计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要知道,在二零四零年之前,c3级航母在很大的程度上,只是“昆仑山”级的综合改进型,即解决“昆仑山”级上存在的问题,而不是从头开始,设计一种在结构上完全不同的新式航母。
因为普通船型要想达到四十五节的最高速度,推进系统的输出功率是三体船型的两倍以上,所以设计师才采用了三体船型,并且由此产生了双斜角甲板、中央舰岛、中部升降机的设计方式。
同样,在保证舰载战斗机数量不低于一百架的情况下,航母的排水量不可能低于十二万吨,所以任何一种裂变核反应堆的输出功率都达不到性能要求,也就不得不采用更强大的聚变反应堆。
当然,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泰山”级的建造价格高得离谱。
算上研制与设计经费,第一批四艘“泰山”级的建造单价就高达三千七百亿元,是“昆仑山”级的二点四倍。即便剔除研制与设计经费,也达到了二千八百亿元,单位排水量的建造价格比“昆仑山”级多出了百分之二十。
这个增长幅度,绝对不小。
事实上,也正是高昂的建造费用,限制了海军的采购数量,第一批的建造数量就由六艘削减到了四艘。
即便分成三批,总建造数量也只有十二艘。
要知道,“昆仑山”级在技术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就建造了十艘。作为一种在设计上花了十八年时间的航母,又有世界大战的紧迫需求,特别是美国海军的造舰计划,“泰山”级仅建造十二艘,肯定不大合理。
如果有足够多的经费,海军肯定不会只买十二艘。
对中国海军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经费不够。
启动四艘“泰山”级的建造工作,就花掉了海军在二零四五年全部装备预算的百分之二十二,而且还包括了战争预算。事实上,海军根本没有花完战争预算,大约有七千八百亿元节余。如果没有这笔节余款项,海军根本不可能在二零四五年开始建造“泰山”级,肯定得推迟到二零四六年。
受经费影响的不仅仅有“泰山”级航母。
当时,海军几乎所有的装备计划都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不然也不会在“j4”项目上与空军合作好几年。
这样一来,中国海军就面临着一个全新的问题:如何用更少的钱打造出一支战斗力更加强大的舰队。
显然,原来的发展模式已经行不通了。




燃烧的海洋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型综合战舰
作为海军大将,牧浩洋最关心的正是海军。
二零四五年底,牧浩洋就让章玉廷提交了一份海军舰队编制与任务规划报告,对舰队的作战使用做出明确说明。
这份报告,开启了中国海军造舰工程的新篇章。
从作战使用上讲,舰队主要有三个使命,一是夺取制空权与制海权,二是为地面部队提供支援,三是为商船护航。这三个主要作战用途,对战舰的技术要求并不一致,前者者要求舰队具有强大的制空与对海攻击能力,次者要求舰队具有强大的对地打击能力,后者需要舰队具有强大的反潜能力。
受此影响,牧浩洋在二零四六年初,亲自起草了“海军平台工程”。
按照他的规划,除了航母之外,海军的大型水面战舰主要分成两个平台,即“大型综合平台”与“千吨级护航平台”,前者集巡洋舰与驱逐舰的功能于一身,通过搭配不同的任务模块来实现功能化,后者主要取代护卫舰,以反潜作战为主。事实上,这两种平台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只是反潜作战任务对排水量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不适合大型平台,才被单独划分了出来。
说得简单一些,就是为了降低成本。
在平台通用化之后,不但能够大幅度降低设计与建造费用,因为大批量采购基本配件能最大幅度的压低采购价格,此外还能在后期使用中减少维护与使用成本,即降低后勤保障的难度。
当然,在战术使用上,也有极为明显的好处。
比如,在舰队执行制海任务、与敌舰队争夺制海权的时候,可以让“大型综合平台”配备防空模块,专注于舰队防空作战,为航母提供强有力的掩护,而在夺取了制海权之后,则可以更换成对地打击模块,顶替舰载航空兵执行部分打击任务,提高舰队在打击行动中的作战效费比。
只是,通用化也给提高了设计的难度。
直到二零四六年底,大连造船厂、江南造船厂、青岛造船厂与广州造船厂才提交了基本设计方案。此外,位于宁波的中国南方造船厂、位于威海的中国北方造船厂、以及位于湛江的中国航运造船厂等三家民营造船厂也参加了竞表,并且赶在四家国营大型造船厂之前向海军提交了设计方案。
与空军的作战飞机项目一样,民营造船厂表现得很积极,但是缺乏经验。
最终,牧浩洋选择了广州造船厂提交的方案,并且给予青岛造船厂继续研发合同,作为备用方案。
广州造船厂的设计方案也采用了三体船型,采用一座jh-44型反应堆,最大航速超过五十节,能以四十五节的速度持续航行。在配备不同的任务模块时,满载排水量在二万四千吨到二万七千吨之间,标准排水量在二万一千吨到二万二千吨之间。基本武器配制是六套末段拦截系统、一门大口径电磁线圈炮与可以容纳三架倾斜式旋转翼飞机的机库,两座火箭助推反潜鱼雷发射器。标准电子设备是一座三坐标对海对空警戒雷达,一座两坐标对海搜索雷达,六套末段拦截系统火控雷达与一套综合反潜探测系统。在执行防空作战任务时,配备两套防空任务模块,总共携带一百二十八枚区域防空反导导弹、一百二十八枚中程防空反导导弹;此外还将增添一座主被动多模式防空探测与引导雷达。在执行打击任务时,配备两套打击任务模块,即两门大口径线圈电磁炮,以及四千六百枚备用炮弹;此外还将增添一部多任务模式舰炮控制系统。
按照这套设计方案,基本舰体的建造价格为一千二百亿元,防空模块的采购价格为二百八十亿元,打击模块的采购价格为二百六十亿元,两种不同的任务电子模块的采购价格分别为一百七十亿元与八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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