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蒙白
他扫视众人一眼,范东流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吉祥虽然别扭,但终究是个丫头,也不能当真违拗他,元信唯信隐君马首是瞻——再说他现在的注意力还是在周围环境的清洁上,对于队长人选毫无意见。
于是全票通过,李淳成了这支临时队伍的队长。
当了队长,就得定规矩。
李淳的规矩很简单,第一,行进的速度要加快,要保持队形,不能想走就走,想停就停;第二,就是在遭遇魔兽之时,必须要无条件服从队长的命令。
——其它时间,他也不能指望这些家伙能够老老实实听话。
这两条规矩,大家总算勉强通过,李淳心下大定,好不容易当上了个小头目,登时沾沾自喜,豪气顿生。
“好了,前进吧!我们的征途,就是那无尽的荒野!”
“咳……小朋友们很有活力啊!”
就在此时,只听前面的树林中传来一声咳嗽,有几个黑衣人从树丛中钻了出来,饶有兴致地瞧着他们几人。
“什么人?”
李淳一凛,拔剑在手,伸手将众人拢在身后,大义凛然,颇有队长的气势。
“别担心,我们也是猎人,听到你们狩猎赤目白鹿的声音,正好路过就过来看看,没想到你们小队当中,竟然都是新晋猎人,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为首的黑衣人是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大叔,看上去倒甚为和善,他亮出猎人的身份,向李淳等人表示并无恶意。
在荒野中遇上其它的猎人小队,也是时常发生之事,一般来说,同为人类,都会守望相助,互相帮忙合作,有时候还能交易收获,交换给养,总之不算是坏事。
李淳这才松了口气,与那黑衣中年大叔攀谈起来。
这支队伍是长期在荒野区狩猎的高级猎人队伍,那胡子大叔叫江大元,在庆丰城猎人中心也有些名声,是曾经去伏波郡城测试过的四星猎人,他率领的小队人数不多,每一个实力却都不弱。
江大元这几个月都在荒野区,未曾回过猎人中心,自然不知道为什么风九红会安排一支全部都是新人的队伍,这几个年轻人的实力都不弱,在不了解他们来历的情况之下,他倒是起了爱才之心,颇有招揽之意。
“你们都是新人,不熟路径,刚好我们要在这外围休憩几天,稍作休整再进入荒野深处,这几天你们不如跟着我们一起行动吧?”
他好意兜揽。
李淳大喜,他一直就指望抱大腿混材料,压根儿没打算自己艰苦去狩猎——没想到原本这计划已经失败的情况下,居然瞌睡还有人送上枕头,自然是一口答应。
“那就要麻烦江大叔了!”
“小意思!”
江大元哈哈大笑,此时天色已晚,他们就地扎营,就打算在这儿休息。他分派人手,四处采集清水和食物,又安排生起火扎起帐篷,烧水洗漱,将那头被李淳打晕的赤目白鹿剥皮剔骨,烹制晚饭,此外还有人在树林外侧设置警戒,以免有什么厉害的魔兽突然接近。
一切井井有条,李淳等人看得羡慕之极。
“这……才是猎人小队啊……”
相比之下,这几天他们风餐露宿,全靠干粮和酸涩的野果子度日——前几天食物的分量还多尚且不碍事,再过几天他们只怕吃都是一个大问题。
幸好遇上了江大元,李淳也在旁默默学习《荒野生存指南》上学不到的经验,怎样才能当好一个狩猎小队的队长。
鹿肉肥美,在江大元手下队员巧手烤制之下,滋滋冒油,散发出一阵阵的香气,他们也不是白吃,另拿出许多滋味甜美的野果,还有各种肉干——他们在荒野生活,早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食物丰富。
除了有洁癖的元信之外,其他人都吃得不亦乐乎好——即使是他,也忍不住鹿肉的诱惑,挑了最干净的一块一口吞下,双目放光。
江大元大笑数声,拿出珍藏的酒葫芦,吝啬地给李淳倒了一杯。
“来,喝一杯,你们来荒野区居然不带酒,真是……”
他啧啧摇头,显然甚是惋惜。
碰上新进小队,最期待就是他们会多带美酒,可惜李淳他们压根儿没人有荒野的经验,也无人提点,又都不是特别好酒之人,哪有储备。
荒野中什么食物都有,但是酿酒的条件却实在不具备,酒是越喝越少,所以是猎人们最珍视的东西。
李淳接过酒杯,一口饮尽,只觉得像是一条火线沿着食道蜿蜒而下,在胸腹之间燃起一团火啊!
“好酒!”
——他大喊一声,旋即就不停地咳嗽起来。
酒性极烈,这才是男儿的酒。
江大元笑着拍他的肩膀,正要取消几句,却听身后树林之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
他脸上警觉的神色一闪即没,也不回头,只是信手一指。
“闻到香味,这畜生也来了——小兄弟,你们不是要狩猎它们么?谁上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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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 【第九十一章 单挑是男人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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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江大元轻松的笑声,灌木丛中传来一声低嗥,一团黑影飞跃而出,朝着他劈头盖脑地扑了过来。
一双肉翅,头顶犄角,浑身黑毛——正是李淳他们这次要狩猎的对象,大翅角魔!
江大元皱了皱眉头,似乎是对这东西地不识好歹甚为不满,他轻轻一挥手,大翅角魔砰地从半空中摔落尘埃,哀呼一声,一个翻滚站起身来,警惕地退了两步,口中兀自发出挑衅的低吠。
“好快!”
李淳只觉得眼前一花,江大元出手的动作竟然未曾看清,但只轻轻一拨,就将强悍的大翅角魔打倒,此人果然不愧是四星猎人。
面对着虎视眈眈的大翅角魔,江大元毫不在意,回头对着李淳哈哈一笑,“小李,正好这大翅角魔送上门来,你们谁去跟他玩玩,就当是晚餐余兴节目……”
“哈?”
李淳愣了愣,遇到猎物,难道不该是一拥而上直接拿下再说——听江大元这个意思,难道是要单挑不成?
“对一头猩猩还要这么讲规矩,不用吧?”
大翅角魔大怒,狺狺怪叫,表示自己可不是什么猩猩——虽然他龇牙咧嘴的扭曲模样确实有几分神似。
“单挑是男人的浪漫!”
看出李淳的疑惑,江大元认真地点了点头,“作为一个猎人,不自己跟猎物正面搏斗厮杀,哪能体会狩猎的乐趣?上吧,别怕,有咱们看着呢!”
“……”
李淳无语,这还真是一个乐在其中的猎人。话说到这个份上,好像自己这边不上还真是害怕孬种的样子,虽然这东西看起来确实有些恐怖,但也应该不超过二星猎人的实力,李淳咬了咬牙,挺身而出。
“我是小队的队长,咱们小队的第一场单挑,就由我来接下!”
“不行!”
吉祥赶紧挡在他的面前。
“这大翅角魔爪牙都有剧毒,姑爷你不能冒险,我来!”
她谨记着小姐给她的任务,平时对李淳不甚客气,但凡有什么危险之事,却是非得拦在李淳的面前。
李淳大怒,“小丫头,你是说我的功夫不如你吗?记得选举队长的时候说过的规矩么?战斗时候一切行动听指挥!退下!”
吉祥无奈,委委屈屈地退到一边,江大元哈哈大笑,“你们小队还真是友爱,不过放心吧,区区大翅角魔,不会有什么威胁,小李,你就赶紧地展示一下你的剑法吧!咱们兄弟们都等着看呢!”
“对!小李快上!”
江大元队伍的猎人们一起起哄——新人能被授予二星猎人的并不多,这一队新人竟然包括那个小姑娘在内有四个二星,剩下一个憨憨的少年也是一星,他们也都颇为好奇,想看看他们有什么真本事。
刚才猎鹿之时他们赶到已是尾声,没看真切,跟大翅角魔单挑,才能看看李淳的剑法到底如何。
大翅角魔也配合的大吼一声,一双肉翅再度张开,似乎也认准了李淳就是他的敌人,后腿一蹬,闪电似的急扑而出,利爪刺向李淳的眼窝!
这是大翅角魔极为凶狠的一招,平时他们在路边伏击人类,往往就是一招奏效,一旦刺瞎了对手,就算是高手也发挥不出一分本事,会被它活活撕碎。
李淳惊出一身冷汗,他可真是没有与这种凶兽搏杀的经验,与人对战,怎么也是讲好了动手,就算是猎人测试之中,也没体会过这种突然袭击。
他百忙中一缩头,眼看还避不过大翅角魔的后爪,一咬牙就地一滚,狼狈不堪地避开了这一记凌厉的攻势。
“好!”
江大元拍手大赞。
“反应快,行动敏捷,基础不错啊!”
要是上流社会的品剑师评价,李淳这丢人的一滚,几乎会被骂得体无完肤,但是在猎人的世界里面,却一点都不在乎动作的丑陋。
只要实用!
大翅角魔的攻击凌厉,前爪袭眼,一般人勉强避开这一招就已经很不容易,但它还有隐蔽的后爪掏档,阴狠毒辣——不少人就在这一招下断子绝孙。
这怪物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又生四爪,前爪攻击人头,后爪刚好能够攻击到裆部,要是以与人类交手的经验闪避格挡,保不住会吃大亏。
就地一滚,是最简单避开它凶恶攻击的方法。
李淳从没有见过大翅角魔,更无与它交手的经验,却在刹那之间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毫无一丝拖泥带水,也没有一丝剑客的骄傲自觉,落在江大元眼里,自然是一个好字。
——只求实用这一点,似乎是更加贴合李淳的性子。
他本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在弥天世界这个讲究姿态优雅和意境的社会,就老老实实地钻研剑法的美妙,但内心其实是有些不屑的。
刚才就地一滚,自己还颇觉狼狈,但听得江大元一个好字,顿时心头大爽,仿佛是吃了人参果一般,身上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处不熨贴。
不错!
只要能打赢,哪里需要在乎过程的美丑?
在与凌野刀交手之时产生的感悟,此时更深一层!
他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刷刷刷三剑刺出,将大翅角魔逼退了几步,哈哈大笑——这几剑随意得很,却更发挥了剑意的精髓,只觉得一阵酣畅淋漓。
“大哥这剑法……”
信隐君却是皱起了眉头,“怎么像是上古武学的路数,失了从容,未免过急啊……”
“不……不妙,莫……莫不是大哥那日与孟通对战,学……学坏了路数?”
范东流大急,上古武学为时人所不喜,科举几乎难以出头,他不免为李淳担心。
“哈哈!上古武学,今时剑意,何必强分?随心所欲,想变就变,岂不是更好?”
李淳听他们议论,朗声长笑,剑光一抖,恰如柳絮纷飞,落英缤纷,众人眼前顿时又展现了一番迷离的美景。
“咦?”
信隐君诸人都吃了一惊,李淳的剑意曼妙之处,竟是比之前更强了几分,大翅角魔在他剑招笼罩之下,吼声连连,却是束手束脚,没有反击之力!
“这小子悟了。”
江大元呵呵一笑,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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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 【第九十二章 进化种】
在猎人当中,有不少科举不成,转而走上这条亡命之路的人。
这部分人有练武修道的基础,本身起点要比一穷二白出身的普通猎人高得多——但真正能够在猎人的生死搏杀场中混出头的,却是寥寥无几。
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转变不了心态。
在与野兽的战斗中,还想着优雅和曼妙——或许他们内心并没有这么想,但从小养成的习惯让他们没有办法改变。
于是,他们很容易就死在尖牙利爪之下。
李淳一动手,江大元就看得出来他是科班出身,原本肯定是奔着科举之路去的,若是他没办法改变,那猎人之路,注定走不长远。
谁知道他竟然没有一丝拘泥,不但对丑陋而实用的招式没有丝毫排斥,另外还再进一层,在武学的美与实用两种思维之中自由切换!
——这种人,在猎人当中更是凤毛麟角。
先成为猎人,再回头去考科举,最后还得成就,无一不是一代人杰。
对他们来说,已经看透了武学的本质,无论是要追求美还是追求实用,都没有丝毫思想上的束缚。
这样的代表人物,最有名的就是精忠天王武天照!
——在天上谪仙白轻衣横空出世之前公认的天下第一!
想不到这少年,居然年纪轻轻,也能有这样的悟性和潜质!
江大元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了羡慕之色。
虽然说有“当了三天猎人,给个城主也不换”的俗话,但是在他们慷慨豪迈的内心深处,终究还是有那么一丝遗憾。
虽然追求生与死的热血,但随着年华渐逝,谁不想要安定的生活?
可惜,自己是回不了头了——虽然羡慕那美妙的剑法,但如今的他,已经再也没有那种以剑为舞的心态。
李淳越打越是顺手,如鱼得水,每一剑都畅快之至。
陆曼娘看错了,他自己也懵懵懂懂。
——其实他学剑的资质并不是一般。
就算不是天才,但资质也绝对算得上好!
只是他在地球上生存了许多年,穿越到弥天世界的时候,早就有了自己明确的观念和立场,虽然他不懂武学,但是在学剑的时候,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疑惑。
明明可以一剑直刺,为什么偏要挽一个剑花,明明力劈更有效果,为什么要选择浅削?
在这样的疑惑之下,尽管他比任何人都要勤奋,但就像是带着镣铐跳舞,最后想不明白,不得不硬按着剑谱的要求,一丝不苟。
这样,就让他的剑招未免有些僵化,进步的速度,也远比不上他人。
其实或许是霹雳堂的教授或是孟通的上古武学更合他的胃口,他自己也隐隐觉得更注重实用性才是剑法的正道,但一直都不敢确定。
直到成为猎人,在与大翅角魔真正的生死搏斗之中,得到了江大元的赞赏之后,他刹那间福至心灵,竟是想通了这个道理。
就好像是一层窗户纸被捅破了,他的世界陡然变得明亮起来。
大翅角魔发出愤怒的吼声,但是在李淳的剑光封锁之下,它无法展开双翅,原本灵活迅捷的攻击变得有些滞涩,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身上就留下了好几处剑痕!
并无鲜血——大翅角魔这种天魔的士兵与一般魔化的兽类不同,体内并无血液,而是充斥着一种绿色胶状的粘液,根据研究表明,它体内的构造也与一般的生物完全不同,只有一颗魔核供应能量,源源不断地将体内粘液送到身体各处,起到心脏的作用。
“嗯……”
江大元瞧了瞧那大翅角魔的伤口,嘴角微微一撇。
“看走眼了,想不到还是个进化种……”
在伤口渗出的绿色粘液之中,居然带着一丝淡金色,这是存活了许久,又杀戮不少的大翅角魔才会出现的进化迹象。
它们与一般的大翅角魔相比,更强壮,更凶猛——更可怕的是,在它们受伤的时候,能够迸发出更强的力量!
“这是进化的大翅角魔,实力要比你还强一点,李小子你要多坚持一会儿,实在撑不住的时候,咱们会来救你的!”
江大元大笑一声,大呼小叫!
李淳的瞳孔陡然收缩——他正沉浸在突破剑法桎梏的爽快之中,连续伤到那大翅角魔之后,他也觉得有些不对,仿佛这家伙的力量不但没有因为受伤而削弱,反而是变得更强了些。
想不到是进化种!
李淳心中暗骂一声,“见鬼,你们知道是进化种,还不赶紧上来帮忙?”
《荒野生存指南》里面可说了,进化的大翅角魔越战越勇,受伤越重,越能发挥出匪夷所思的能力,说不定一下子就拧掉了对手的脑袋!
——到时候可是连救都救不回来。
就算江大元是四星猎人,也不可能有那么快的反应吧?
李淳眼角余光瞥到江大元不但自己不上来帮忙,还伸出手臂拦住了急急忙忙想要上前的小丫头吉祥,更是气得七窍生烟。
“本来想抱大腿,没想到遇到个愣头青……”
他哀叹着挥剑,只能更加谨慎,不再轻易击伤大翅角魔,反而是寻找着一击必杀的机会。
“李……李大哥好厉害,居然能对……对付进化的大翅角魔!”
“那是当然,不然怎么能当我信隐君的大哥,他的剑法别出机杼,我就服他一个人!”
“大哥加油!”
听着范东流和信隐君羡慕而崇拜的欢呼,而元信更是一点儿也没关注战况,只顾专心地清理衣服下摆上的一小块污渍,李淳直翻白眼——别人的队伍靠不住,自己的队伍更是靠不住!
“终究,还是只能靠自己!”
他深深吸气,排除一切的杂念,眼中只见那大翅角魔的尖牙和利爪!
“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区区一个进化种,又怎么能够阻拦我!”
他咬紧了牙关,剑招越发的绵密和紧凑。
“他的进步,真是用肉眼都能看得出来啊……”
江大元叹了口气,欣慰地点了点头。
在同一场战斗之中,这小子的战斗意念和感悟,竟然能够判若两人,连续提升了两次——这种人,或许是天生的猎人。
不……猎人远不能局限他。
这是天生的武者,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战斗而生!
越紧迫的战斗,越强的对手,就越能激发他们的潜能,绽放出平时所完全不见的璀璨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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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 【第九十三章 普通人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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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是个普通人。
从他地球上的平凡生活就可以验证。他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平静地走完了一生,就如同海面上转瞬即灭的一朵小浪花。
除了少数几个略微走得近些的朋友,不会有人记起他的存在——就算是他们,大约也不过信口提上一句之后,就将他的名字永远放下。
——这也是为什么李淳在穿越之后,能够如此适应,没有任何羁绊的原因。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
只不过是走了狗屎运,得到了剑圣的传承。
就是这一点契机,点燃了他心中的火。
谁说普通人不能璀璨,谁说普通人注定庸碌一生?只要胸中燃起了希望,立刻就会变得不一样。
或许有许多人能够得到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事实上,有些人从来都没有得到过金手指,但他们一样会成功!
——因为他们足够努力!
李淳很努力。
虽然他爱说大话,虽然他性格有些轻浮,但是在剑上,他下了足够的努力。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自从他到这个世界之后,从来没有一天停止练剑。
白玉玄门的开启,只是给了他一个契机,若没有这三年多来的苦练,他又怎么可能迅速掌握弱柳扶风剑法?又怎么可能感悟到剑魔之境?
平日的修行,在激烈的战斗之中,追究会涓滴的展现出来,渐渐地迸发出夺目的光芒。
大翅角魔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即使李淳并不想轻伤它增强它的力量,但在快速的攻防之中,也不可能顾忌那么多,要是李淳一味的不想伤到对方,只怕自己的脑袋早就被大翅角魔拧了下来。
所以这怪物的力量越来越强,速度也越来越快。
但奇怪的是,李淳竟然还没有露出败像。
他跟上了大翅角魔变强的节奏!
“潜力无穷啊……”
江大元的眼中放出了亮光,这小子真是越来越出乎他意料之外,没想到随随便便就会撞上这样的好苗子,他已经动了想要拉这小子入伙的心思。
但旋即他又叹了口气。
如果李淳练的是其它武学倒也罢了,但他练的是剑。
没有意外的话,他终究还是会走科举之路,青云直上,猎人的旅途,对他来说不过是人生的插曲罢了。
江大元很清楚,自己留不住这个少年。
吉祥妙目流动,心中也禁不住微微吃惊。
她第一次跟随小姐见到李淳的时候,他只是个在路边摆摊算命骗钱的小无赖,虽然调查下来发现他懂几手剑术,但也不过平平无奇,一直跟随云神君而眼光甚高的吉祥,根本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而之后因为李淳身上的神力共鸣,小姐要带他去寻找神骸,最后不知怎么竟是许下了要嫁给他的诺言——说实在的,吉祥心中极为不爽。
这小子也配得上小姐?
小姐要她贴身保护李淳,她是不情愿的,但主命难违,所以别别扭扭地来了。
见识了李淳的剑法,被他打得手背红肿之后,她对这小子略有改观——总算他也不是一无是处,但是他跟小姐的距离还是太大,这门婚事终究是门不当户不对。
但此时,看着李淳坚持的背影,她心中忽然隐隐被什么东西打动。
平时的李淳嬉皮笑脸,没个正形,但是一旦正经起来……似乎,也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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