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叶染衣
“那么开这个圣火有什么意义呢?”百里长歌挑眉。
大叔指了指远处被白雪覆盖的最高那座山,“你看见了没,那座山便是青莲山,这次的水患是因为开春的时候,有段时间气温突然增高,导致山上积雪融化成洪流,但青莲山那边安然无恙。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百里长歌眨眨眼睛。
“因为开圣火的祭坛就设在那边。”大叔自豪地说道:“刺史大人说了,青莲山有神灵庇佑,才会安然至今。”
“那么这些人来滁州仅仅是因为看圣火吗?”百里长歌又问。
“非也。”大叔摇摇头,“用圣火点燃孔明灯,你所写的愿望就会成真。”
“有这么神?”看见大叔那一脸的骄傲自豪,百里长歌很配合地送上一对星星眼。
“不知道。”大叔继续摇头,有些可惜地说:“但放那个孔明灯太贵了,我们普通人家根本出不起这个价。”
“还要出钱?”
“那是自然。”大叔道:“一百两银子放一个。我虽然每隔三年都会带着妻儿老小去观看圣火,但孔明灯是万万放不起的。”
“哦……”百里长歌点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难怪近几日来的都是些锦衣华服的有钱人。
“小医官,看不出来你还能跟这么一位大叔插科打诨呢!”行宫门前,沈千碧一脸怪异地看着她,那眼神,比当初元光浩听她揭秘的时候还要新奇。
斜她一眼,百里长歌道:“沈都尉想法挺先进的。”
沈千碧尴尬地撇开头,又问她,“那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那位大叔告诉我,滁州刺史将于明晚开圣火迎接晋王。”百里长歌看了看静谧矗立,高耸入云的青莲山,道:“应该就在青莲山脚下。”
“这么说来我们有机会看到传说中的满族圣火了?”沈千碧向她看来,脸上并没有任何欣喜的表情。
“那是你们有钱人的事,似乎与我无关。”百里长歌耸耸肩,表示自己很穷。
“哎呀,阿瑾,你不要这样说嘛!”魏俞突然从后面走来,一手搭在她肩膀上,挑眉道:“既然这个圣火是为王爷准备的,那么刺史大人少不得要送我们几个孔明灯,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放啊!”
“这种骗人的东西你也信?”百里长歌不动声色地拉开他的爪子。
“我才管它真不真呢,反正好不容易来一趟滁州,要是没放孔明灯就回去,那岂不是一辈子的遗憾?”魏俞一脸的无所谓,随后拉着百里长歌的胳膊央求道:“阿瑾,你就陪人家一次嘛,我在晋王府做了这么多年的宦官,这还是头一次离府这么远,也是头一次来滁州,你忍心让我一个小宦官的愿望落空吗?”
百里长歌抽了抽嘴角,觉得魏俞这死皮赖脸的本事肯定是跟着嘟嘟那个小祖宗学来的。
“那你就是答应了?”魏俞见她没再反对,立即笑开了花。
沈千碧站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
百里长歌进了行宫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挂在床头那件还有些潮湿的雪白披风,顿时皱了皱眉,暗自恼怒这里的天气不好,洗个衣服两三天都不会干。
她索性将披风取下来,拉个凳子坐在火盆边烘烤。
烤了一会儿她又犹豫了,叶痕有洁癖,她这样一烤,上面全是烟火味,他指不定得用多嫌弃的眼神看她。
正愣神间,门口进来一个身影,径直在她对面坐下了。
“明晚的圣火晚会,你听说了吗?”叶痕的声音一如往常的清润平静。
“听说了。”百里长歌垂下眼,尽量不与他对视,捧着披风的手指却紧了紧。
“其实这是个集资的好机会。”叶痕仿佛没看到她的情绪,继续说道:“破例开圣火的消息一传出来,近几日来滁州的人很多。”
“看出来了。”百里长歌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将烘烤过的披风递给他,“这个还给你,我已经洗干净了,也烘烤干了,到现在还暖和着呢。”
“这个,你留着自己穿吧!”叶痕站起身,离开之前又回头提醒她,“天气寒冷,多穿件衣服。”
“叶痕——”在他出门之际,她突然开口叫住他。
叶痕脚步一顿,连整个人都在听到她声音的那一瞬间僵了僵。
叶痕……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称呼他,比之前的“王爷”生分了不止一个倍。
缓缓回身,他敛去眸中一切情绪,淡淡开口:“有事?”
“那天在平城驿站的事,我们都各自忘了吧!”百里长歌声音有些压抑,有些暗沉,道:“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们现在只是合作关系,即便你对我有什么误会,等回了帝京,大家再不相见便也就淡了算了。”
突然听到这样的话,叶痕猝不及防,腹中气血翻涌,月白锦袖中,修长的手指握紧又松开,握紧再松开。
闭了闭眼睛,他投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别忘了,你现在是晋王府登记在册的末等医官,除非我亲自去户部注销,否则你这一辈子都是晋王府的人。”
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第六十二章 琴师
叶痕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百里长歌呆呆地坐在火盆前,双手紧紧攥着那件松软的狐皮披风,火红的光映照在她涂抹蜡黄的面容上,她神情有些无措,有些茫然,更甚至……有些恼怒。
她恼他明明已经心有所属还来招惹她,搅得她心绪不宁。
更恼他没来由的霸道占有欲。
总之现在一想起他,她就满肚子的无名火。
“阿瑾,刺史大人已经带着人在青莲山脚下布置宴会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魏俞兴高采烈地从外面进来,脸上堆着笑,他今日一件灰鼠袄子,穿得很厚实,显然是有备而来。
百里长歌烦闷地摇摇头,“不去!”
去那种无聊的场合,她还不如留在行宫烤着火炉睡觉。
“真的不去吗?”魏俞有些小失望,又道:“听说待会儿刺史大人在他府上设宴,王爷过去定然是要带着你的。”
“青莲山远不远?”百里长歌突然站起身,一副很想去的样子。
魏俞错愕了片刻,喃喃道:“也不算远,雇一辆马车大概半个时辰能到。”
“天色不早了,你还愣着做什么?”百里长歌将披风放在床头衣柜里,率先出了门,见魏俞迟迟没有跟上来,她转过头,神情颇有些无奈。
“不是啦阿瑾。”魏俞听到她的声音,立即关上门走出来,挠着脑袋不解道:“我一直很奇怪,王爷为什么对你那么好?”
“有么?”百里长歌神色一动,疑惑地看向他。
“有啊有啊。”魏俞赶紧点头,“王爷的衣服从来不让别人穿的,那件披风他那天也是头一次穿,没想到这么大方送你了。”随后又嘟着嘴埋怨道:“早知道那天我也少穿点,说不定王爷也会赐我一件。”
斜他一眼,百里长歌很无所谓地道:“就是因为被我穿过了所以他才不要了,你若是喜欢,只管拿去呗,反正我又用不上。”
“那怎么可以?”魏俞赶紧道:“我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王爷赏赐的东西,你断然没有转手送人的道理,否则就是大不敬之罪,虽然你长得没有我好看,但我还是不希望看见你被王爷责罚的。”
“……”
二人说话间,已经彻底出了行宫。
魏俞雇了一辆马车,拉了百里长歌上去坐着,顺手将帘子放下来,才笑嘻嘻地问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提前去看宴会的场景布置吗?”
“不知道。”百里长歌摇头。
“其实我是第一次来啦!”魏俞的小脸上浮现几分尴尬,声音也放轻了几分,道:“我只是想提前熟悉一下环境,免得明天在人前出丑。”
他说话的时候,双手绞在一起,显示出几分紧张,十九岁的少年,白皙的皮肤,清秀的面容,还保留着孩童对于未知的新鲜事物那份纯真,百里长歌看了他一眼,弯唇道:“我看你很紧张的样子,你是不是有什么很重要的愿望要寄托在孔明灯上?”
“啊?”魏俞回过神来,干笑道:“我从小就没有爹娘,是叔叔把我带进宫看着我长大的,虽然我现在被分配到了晋王府,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叔叔,但我还是希望他能福寿安康,这样,我爹娘的在天之灵也会欣慰的。”
“那你可有想过为自己祈福?”百里长歌自然知晓魏俞口中的“叔叔”就是皇帝身边的近侍太监魏海,她突然问了一句。
“我啊……”魏俞很幸福地说道:“王爷性格温和,从不随意打骂下人,我在晋王府生活得很好,衣食无忧,叔叔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我自然要为他祈福啦!”
百里长歌看着他憧憬的样子,笑了笑没说话。
小半个时辰,马车终于到了青莲山脚。
祭坛四周已经围了不少百姓,脸上都挂着期盼的神情。
看来滁州这种盛大的圣火宴会毒害了不少有钱人。
这是百里长歌的第一个想法。
跟着魏俞挤进人群,远远便看见玉石雕砌的栅栏围了十丈长宽,围栏内,便是魏俞口中的祭坛,绿松石打造的底座,四周雕刻了古老的浮雕,隔得太远,百里长歌看不见浮雕的具体图案。
底座四面设台阶,此时正用红毯铺下,台阶两边的扶栏顶端都雕刻了一模一样的小古兽。
底座最中央,放着一只巨大的青铜鼎,外壁饰空心连珠纹,鼎身因为铜锈而泛着一层绿色,在这皑皑雪山下,显得更加庄重神圣,让人远远观之便心生敬畏。
百里长歌随意看了一眼便退出了人群。
魏俞见她似乎有心事,便也跟着出来,“阿瑾,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
“没有啊。”百里长歌轻声回答。
“要不然这样吧,我待会儿请你去吃饭。”魏俞笑嘻嘻道:“就当是答谢你陪我来这边吹了一趟冷风。”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百里长歌点点头,反正她现在也不想回去见到叶痕,更何况难得出来一次,自然要好好逛一逛。
二人不多时便离开了青莲山脚来到闹市区。
魏俞选了一家面馆进去叫了两碗牛肉面。
面馆小厮的速度很快,不多时便端了两碗面出来。
魏俞吃了一口,立即眉开眼笑地夸赞道:“阿瑾,你快尝尝,味道不错啊!”
百里长歌坐着没动,神色静静。
魏俞又叫了一遍她才反应过来。
“我就说你有心事的嘛!”魏俞眨眨眼看着她,“是不是看上哪家小姑娘了,不如我替你去跟王爷说说,让他成全你。”
“净胡说!”百里长歌低嗤一声,随后用筷子指了指面馆斜对面,道:“我刚才听到那里有琴声传出来,也不知是什么人弹奏的,真好听。”
“是吗?”魏俞闻言立即侧耳倾听,但什么也没听到,他蹙眉道:“阿瑾你是不是出现幻听了,那边明明什么都没有啊!”
“公子说的可是对面琴行?”刚才端面的小厮听到二人的谈话,立即凑过来笑眯眯地看着百里长歌。
“是啊。”百里长歌道:“没想到此地还有如此擅长音律之人。”
“那个人啊,是我们滁州出了名的琴师,叫秦黛,不仅人长得跟天仙儿似的,弹琴方面也是一绝呢,只可惜……”
百里长歌盯着琴行那个方向,突然见到里面走出来一个身姿曼妙的少女,难怪小厮会说她美得跟天仙似的,那女子仅仅露了一个侧脸,就让百里长歌惊愕了片刻。
女子肩上背着一把琴,将琴行的大门锁了以后直接拐进了巷子。
“只可惜什么?”百里长歌收回视线,问那小厮。
“只可惜鲜花被摘咯!”小厮唉声叹气,一脸遗憾,“人家后天就要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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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吼,第二个案子正式开启。
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第六十三章 孔明灯(一)
“成亲?”魏俞刚才显然也见到了那女子的容貌,立即问道:“哪个男子这么有福气,竟能娶得这么个天仙般的人?”
“那男的呀,叫潘杨。”小厮一看就很有八卦因子,此时店内没几个人,也不忙,他索性挨近百里长歌坐下来,压低声音神秘地道:“是青莲学院的学生,具体长得怎么样,我倒是没见过,不过听说这两人是自小就指腹为婚的。”
听到“指腹为婚”,百里长歌突然想起来自己与广陵侯府世子裴烬的那一段荒唐婚约,再联想到刚才那女子临别时看着琴行依依不舍的样子,她不由得皱了皱眉,“这么说来秦黛并不愿意嫁给潘杨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小厮摇摇头,继续唉声叹气,“秦姑娘在的时候我们每天都能听到她在琴行里弹出来的琴音,那叫一个美妙啊,让我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听上三天三夜我也愿意,如今人家要嫁人了,自然不能再抛头露面开琴行了,我们以后的日子可难熬咯。”
跟魏俞对视一眼,百里长歌表示很无语。
吃完面,天色已经沉暗下来,魏俞再次雇了一辆马车,二人这才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回到行宫。
叶痕果然去了刺史府,没在行宫。
百里长歌暗自松了一口气,拿了些草药径直去了厨房煎药。
大概是火炉旁边太过温暖,她竟不知不觉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她一惊,条件反射地先检查自己的周身。
还好,衣服没有被换过。
她坐起身子,外面天已经彻底黑了,房间里烛光闪烁,重重光影里,叶痕对灯而坐,桌子上放着一沓彩纸和一捆竹签。
嘟嘟正抱着个琉璃瓶坐在一旁,拿着竹签去戳瓶子里的小鱼。
见到她醒来,叶痕抬眼,笑意浅浅,“睡得可好?”
“呃……”百里长歌扫了一眼四周,这才发现不是她的房间,她有些尴尬,立即下了床走过来躬身道:“打扰王爷了,我这就回房。”
“长歌——”叶痕突然拉住她的衣袖,仿佛没有听到她刚才的话,脸上依旧挂着温润的笑意,道:“刚才我路过市集,顺便买了做孔明灯的材料,你也一起来吧!”
“我没有什么愿望要寄托的。”百里长歌轻轻扒拉开他的手,摇摇头道:“我在厨房煎了药,王爷待会儿记得喝了再睡觉。”
叶痕收回手,看着她低声问道:“你真的没有任何心愿么?”
“没有。”她道:“至少目前平静的生活我很满意,其他的,再没什么奢求了。”
“做一个吧!”叶痕将彩纸和竹签递过来给她,轻声道:“即便不是为了心愿,明晚的圣火晚宴也要放孔明灯,我不太喜欢他们做出来的款式,只好买材料回来自己做了。”
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若是再推辞,反而矫情了,百里长歌不再说话,走过来静静坐下。
“麻麻,你看这条鱼,像不像你说的美人鱼?”嘟嘟举着琉璃瓶拿到她面前,很有成就感地说道:“我把王子变成鱼,再把他打残,这样他就永远跟公主在一起了。”
百里长歌目瞪口呆地看着琉璃瓶里那条已经被他戳死翻肚皮的石斑鱼,鲜红的水将琉璃瓶衬出妖冶的颜色,另外那条小金鱼吓得摇动尾巴四处乱窜。
“嘟嘟从小没娘教,你习惯就好。”叶痕的声音自耳边幽幽传来。
百里长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这孩子,典型的暴力倾向啊!
“咳…”重重地咳了一声,百里长歌指了指嘟嘟手里的琉璃瓶,道:“你把王子杀死了,公主会伤心的。”
“不会的。”嘟嘟阴恻恻笑道:“只要我不拿出来,王子就永远不会离开公主,公主会高兴的。”
百里长歌有些无语,悄悄抬眼看了看叶痕,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反应,似乎感觉到她的视线,他缓缓抬眼,眼角弯了极好看的笑容。
四目相对,仿若回到平城驿站那天,他突如其来的吻,带着极其小心翼翼地温柔。
脑中一轰,百里长歌赶紧收回视线,不敢再与他对视。
她不会做孔明灯,叶痕便在一旁耐心地教。
行宫外冷风彻骨,房间内暖炉生烟,摇曳的烛光将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终于在黎明之时完成了她的第一件作品。
“要把愿望写在里面。”叶痕看着她昏昏欲睡的样子,笑着出声提醒。
“可是我不知道要写什么啊!”百里长歌打着呵欠,神色疲倦。
“你再想想,你这一辈子可有牵挂的人或事?”叶痕在自己的孔明灯里写下了几个字后将毛笔递给她,道:“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只要你有感情,就会有*,我不相信你内心深处毫无所求。”
被他这么一说,百里长歌困倦的神智清明了几分,她坐直身子,托着腮想了片刻,然后对叶痕道:“我现在困得要死,根本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样的心愿,不如到了放孔明灯的时候,我再写进去。”
“好。”叶痕轻轻点头,站起身朝她走来,弯下身准备抱她。
百里长歌一个激灵将瞌睡都吓醒了,她赶紧放下毛笔提着衣袍迅速往自己的房间里跑。
心绪混乱得很,她脱了鞋子躺在床上,再也没有困意,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不断回响着叶痕说的那句话。
他说: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只要有感情,都会有*,有*自然就会有心愿。
那么,她的心愿是什么呢?
早日查出真相回府?
早日摆脱与叶天钰的婚约?
还是早日离开晋王府?
她想了很久,觉得越想脑子里越空白,终于在天光大亮的时候沉沉睡了过去。
她这一觉直接睡到日上三竿。
中途并没有任何人前来打扰,连天天往这边跑的魏俞也没有过来。
起床洗了脸,又重新给自己抹了姜黄,描了浓眉,她换上一身干净的衣袍,正准备去前殿,衣袖不小心将她一直带在身边并放在床头装着手链的盒子扫落了下来,她一怔,蹲下身将盒子捡起来,蹙眉凝目片刻,又将盒子打开,把手链取出来,上面的两个血色方块依旧鲜艳刺目,不由得想到少卿莫名其妙的死亡以及最后发现三夫人竟然是处子之身的惊天内幕,百里长歌深深吸了一口气。
她不相信这世间有鬼怪作祟,缓缓将手链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她倒要看看背后那人究竟要怎样在她眼皮子底下将方块染红。
将手链掩进袖子里,百里长歌关上门去了前殿。
“阿瑾阿瑾,你今天怎么这么晚起床?”魏俞正坐在偏殿里喝粥,见到她来,他赶紧打招呼,“王爷和小世子已经先去祭坛了,王爷让我在这里等着你醒来再一起过去。”
“宴会不是晚上吗?怎么这么早就过去?”百里长歌捏了捏肩膀,走过去坐下,顺便喝了一碗粥。
“王爷说好像要集资什么的,反正我听不懂。”魏俞耸耸肩,神秘地道:“听说明天是秦姑娘出嫁的日子,你想不想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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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第六十四章 孔明灯(二)
“你个小宦官,竟敢动凡心?”百里长歌低嗤他一声。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魏俞一脸的无奈,“这么个美人出嫁,定然是轰动性的大事件啊,到时候指不定得多热闹呢,阿瑾,你就陪人家去嘛,我在王府做宦官这么多年,头一次离府这么远……”
又来了!
百里长歌扶额,拖长尾音道:“行——我陪你去,到时候吃不到葡萄可别在旁边说牙酸。”
“不酸不酸。”魏俞一听她答应了,立即笑嘻嘻地站起身,殷勤地过来给她捶背。
午时过后,两人来到了昨日的祭坛处。
场景已经完全布置好了,绿松石打造的底座四面铺了红地毯,青铜鼎里已经放好了点圣火的燃料,围栏四周,全是腰佩短刀的差役。
围栏里,整个地势呈凹形,以石阶的形势逐渐往里延伸。
祭坛正下方设座,雪白貂皮包背的上等沉香木椅上,滁州刺史黎征和叶痕正襟危坐,旁边还有一些百里长歌不认识的官员。
围栏内的石阶,自然就是观众的席位,毫无疑问,越有钱的位置越好。
此时的百里长歌正和魏俞站在围栏外面。
百里长歌瞟了一眼黎征,想着这个人倒是挺会找方法赚钱的,想必腰包早已鼓得都要炸了,难怪老皇帝对滁州水患这件事不予理睬。
滁州虽然天高气寒,但因为圣火这样神秘的活动吸引得每年商客络绎不绝,再者,滁州高山上养出来的牛羊极其珍贵,久而久之,通往滁州的这条路真正成为了商道。
如此富足的条件下,遇到水患还频频向朝廷奏报灾情,请求支援,而自身却没有任何举措。
百里长歌终于明白为什么安王迟迟不给叶痕拨款。
要说大梁这么大个国家,却连一万两银子都拿不出,她是绝对不信的。唯一的可能就是黎征将开圣火赚来的钱中饱私囊这件事已经传到了老皇帝耳朵里。
再近一步想,叶痕此行的目的或许并不是修葺大坝,而是借此为名来整治黎征这种装神弄鬼,欺瞒世人的行为。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叶痕在户部将银两调包,应该是一早就算计好这笔钱只是走过场,而不会真的运来滁州。
想通了这一点,百里长歌霍然抬头,看向祭坛下方端正坐着的那一抹月白身影,心底里生出敬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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