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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曹家逆子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你我当初
然后命两位姑娘退下,亲自将曹昂带到了靠近舞台的沙发上,找姑娘去了。
看着周围人模狗样的场景,曹昂突然想起一事。
网上有个段子是这样说的,曹魏好人妻,东吴爱萝莉,蜀汉全搞基。
自己现在很有这方面的倾向嘛,不会是遗传曹操的吧?





三国之曹家逆子 第141章 曹昂讲故事
第141章 曹昂讲故事
仔细想想,好人妻这事也不能怪自己。
在大汉,十四五岁就是法定结婚年龄,十六七岁就是大龄剩女,十八九岁没结婚就得缴税。
瞧瞧,多么惨无人道的法律!
搁现代,你想搞个十四五的,先看看法律需要叛多少年?
对于这群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姑娘,他再无耻也下不去手啊。
再有就是,上学的时候他看女人一般看脸,过了二十五岁以后就开始看身材了。
对于这群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的未成年小姑娘,他实在提不起兴趣。
胡思乱想的功夫,老鸨带了一排姑娘过来,在曹昂面前一字排开,笑着说道:“公子,看上哪个,她今晚就是你的。”
曹昂仔细看了一遍,发现这里的姑娘跟夜总会真没法比,寻找半天没一个中意的。
好在他也不是真来逛青楼的,就随便选了两个,然后催促老鸨快点上菜。
真饿了!
老鸨离开后,两名姑娘一左一右坐在他的身边,一手挽住他的胳膊,一手搭上他的肩膀娇笑道:“奴家青儿(嫚儿)见过公子,公子长的好生俊俏!”
曹昂:“……”
俊俏?
你侮辱谁呢?
曹操那长相,要是生个周瑜一般的儿子,估计他就得提刀子找老婆算账了。
到什么样的场合带什么样的画皮,到了这里不是色狼也得装色狼。
曹昂凑到青儿身边嗅了嗅,笑眯眯的说道:“青儿这地方抹了什么蜜,真香,来,让我尝尝!”
要不说年纪大的姑娘放的开呢,曹昂刚凑到近前,青儿便顺手抱住他的脖子,轻笑道:“好啊!”
嫚儿也来凑热闹,双手扶着他的肩膀笑的格外妩媚。
几个回合后,曹昂吃不住劲了。
他发现落在两人手里不是玩别人,是让别人玩来了。
好不容易挣脱出两女的怀抱,见酒菜上来,他再也不敢看两女的眼神,拿起筷子开吃。
两女却不愿就此放过他,你一杯我一杯,不断往他口中递酒。
到最后,曹昂实在喝不下去了便说道:“要不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
“好啊!”两女靠在他的肩上同时笑道。
曹昂凝眉苦思片刻,说道:“从前,山中有一位高僧天生慧根,年纪轻轻便有大德,他本来是要励志研修佛法的,一生都不曾出山门,可是恰逢乱世,中原大地战乱不息处处烽火,大地之上白骨都堆成了山,饥饿,瘟疫折磨着所有人。”
“高僧为了超度枉死的冤魂,下山了,他走一处度一处,可大地上的冤魂太多根本就度不完。”
“某一天,他来到了一座小山村,遇见了一个女鬼,女鬼在他乡死在了兵戎的乱刃之下,怨念太深,高僧用尽办法也没能度得了她。”
“最后女鬼央求高僧,求他带她回乡,这样她才可以瞑目。”
“高僧答应了,可女鬼的魂魄无处安放,没办法,高僧只好将一缕精魂存进了随身携带的古琴之中。”
“谁知琴乃灵木所制,又日日听着高僧诵经,早已通了灵性,女鬼进入琴中后与琴合二为一,每当高僧抚琴时,她都会跳出来起舞。”
“日久生情,高僧最终没有把持住,坏了大德……”
讲到这里曹昂察觉不对,抬头一看,沙发背上围了一圈脑袋,男女都有,入神的表情吓了他一跳,不悦的问道:“你们干嘛?”
一位带着员外帽的胖脸笑道:“这位兄台,故事不错,继续讲啊!”
另一位年纪跟他差不多的青年说道:“公子不介意的话,这桌酒菜记我账上。”
我去,都是听故事的?
一个烂大街的惊悚爱情剧都能听的如痴如醉,这群人的精神世界得有多匮乏。
不过,这好像是一个新的财源。
曹昂笑道:“这样听挺累的,要不咱把沙发茶几并一并,围成一个圈?”
“好主意!”胖员外点头,其他人纷纷动手,很快便将茶几拼到一起,男男女女围成了一个圈。
老鸨过来询问,得知情况后也没再追究。
客人就是大爷,只要不砸她的店,怎么做都随人家心情。
不过,老鸨提醒道:“诸位客官,咱们楼的花魁冰冰姑娘马上就要献舞,你们坐成这样,看得见吗?”
一听冰冰姑娘胖员外瞬间两眼放光,说道:“这位公子,冰冰姑娘可是醉春楼的花魁,要不……”
曹昂正讲在兴头上,哪允许别人捣乱,鄙视道:“花魁又怎样,比她漂亮的本公子见得多了,来继续!”
胖员外在花魁与故事之间挣扎良久,最后选择了故事。
曹昂继续道:“有了女鬼的陪伴,高僧斗志越发高昂,走一处度一处……”
那位名叫冰冰的花魁穿着粉色纱裙,蒙着面纱抱着琵琶走上舞台,却发现今夜的客人围成一圈挤成一团,没一个人看她,不高兴了。
美女都是这样,男人围着她转的时候她嫌烦,男人不搭理她了她又觉得失落。
不过这种地方,她的心情没人会关心。
花魁冰冰也没心思表演了,抱着琵琶走了过去,刚到沙发背后就听见:“或许是因为琴的原因,或许是因为心情的原因,高僧的琴技越发精湛,琴声冲九霄入幽冥,终于惊动了地府的冥王。”
“冥王找遍天下名琴,却无法弹出那样的天籁之音,一气之下趁高僧不注意,偷走了琴。”
“琴与高僧分别后就哑了,没人再能弹出声音,但在寂静的夜里,它却夜夜悲鸣,冥王烦了,便丢了琴,将女鬼打入了轮回。”
“女鬼终究是坏了高僧的大德,受到惩罚,之后的每一世都是孑然一身,横祸而死,无穷无尽,无休无止!”
“那高僧呢?”冰冰听的动情,忍不住问道,声音清脆,很是悦耳。
曹昂回过头,正好看到一个抱着琵琶半遮面的女子,忍不住调侃道:“大半夜的带面纱做甚,怕被人看见是怎么着?”
冰冰闻言一愣,大方的摘下了面纱,二十出头的年纪,瓜子脸,高琼鼻,颜值也就比貂蝉差点,在这个时代绝对算得上极品美女。
曹昂笑道:“这就对了,女为悦己者荣,长的漂亮就是要展示出来嘛。”
胖员外和其他人却早已两眼放光,色眯眯的盯着冰冰上下打量。
包括曹昂在内,大半夜跑来这种地方消遣的能有几个好鸟?
不过比起这群妖艳贱货,曹昂自认为自己是个正人君子。
冰冰大方的转到沙发前,将青儿挤到一边,坐在曹昂身边问道:“那后来呢?”




三国之曹家逆子 第142章 差距咋这么大
第142章 差距咋这么大
曹昂吃了口菜又抿了口酒,继续道:“高僧为了寻找古琴追去幽冥。”
“冥记黄泉卷开篇是这么说的,彼有死境,魂之归路,足八百里,无花无叶,黄沙遍地,延绵流潋,故名黄泉。”
“内有妖,名孟婆氏,皆为女身,多智善谋,具殊色,好食鬼,善烹汤;孟婆汤,以八泪为引,历久方成,异香可通九霄,凡鬼饮之,前事皆不复记。”
“两千四百七十二劫,瓯濯年焃鴠日。此日,三百年一逢,阴阳交互,黄泉起大风,凡人可入黄泉。”
“高僧带着彼岸花种入黄泉,杀孟婆,见冥王。”
“之后世间再无高僧,却多了一位前尘往事皆不复记的摆渡人。”
后面又讲到了黄泉最后一任孟婆三七与凡人长生的故事。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永不见。
终有一日,你路过黄泉,得见八百里花红,株株情根深种。
曹昂讲的是曾经看过的一部系列网剧,其中故事有些相当的吸引人,当时看的时候没怎么着,现在讲出来,却惹来无数眼泪。
冰冰姑娘抱着琵琶满脸忧伤如泣如诉,嫚儿姑娘同样在拿着手帕抹泪,其他姑娘也没好多少。
更让曹昂无语的还是对面的死胖子,呜呜呜的哭的那叫一个入神,便哭还便说:“太感人了。”
感人你妹啊,曹昂起身要走,死胖子连忙拉住他道:“公子别走,再讲讲。”
曹昂没好气的说:“都讲完了,编不下去了!”
胖子遗憾的说:“改天我一定要去浮屠寺上柱香,给佛祖捐个金身。”
其他客官纷纷附和,同去同去。
曹昂愣了,合着费了半天唾沫,给那群秃驴打了广告。
这群混蛋,有钱你给我啊,给佛祖那不肉包子打狗吗?
“我再给你们讲一个故事!”曹昂笑着重新坐下,暗自发誓一定要将捐款的事搅黄了。
凭什么自己唾沫费了一大堆,辛苦讲的故事,佛祖把赏金收了,没这道理对不对?
“话说从前,峨眉山上有一条修行千年的蛇妖……”
曹昂口才不错,《白蛇传》的故事被他讲的绘声绘色,众人听完,无不对白娘子充满同情,对那该死的法海秃驴咬牙切齿。
曹昂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趁着他们抹泪的功夫,离开沙发坐在了舞台的边沿上。
没坐多久那名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青年走过来坐到他身边,递给他一壶酒说:“在下南郡卫宽,卫兴文,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曹昂想了想说:“河内司马懿,司马仲达,兄台乃荆州人士,跑到徐州做什么,经商吗?”
卫宽苦笑道:“经什么商,给东家打工罢了,就是那位胖子,他也是南郡人士,黄立黄仲文,是江夏太守黄祖的远亲。”
“噢!”曹昂道:“我观兄台气质出众,头有峥嵘,怎么不入仕为官呢?”
“入仕为官,谁不想啊。”卫宽苦笑道:“刘荆州嫌贫爱富,重用的都是黄祖,蔡瑁这样的自家亲戚,像我们这种寒门士子,哪有出头之日啊。”
“刘表孙策,袁术袁绍,天下诸侯哪个不是这样,曹司空倒是不计出身知人善任,可司空大人手下猛将如云,谋士如雨,我这样的,估计去了也混不出什么名堂。”
说到这里,卫宽的情绪有些低落。
曹昂对此感同身受,他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无能为力的事见的太多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想去就去,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梦想还是要有的嘛,万一实现了呢?”
卫宽:“……”
这种安慰人的方式,他还是第一次见,虽然感激脸上的苦涩却更加浓郁,说道:“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我没有去许都的盘缠,这位姓黄的黑着呢,跟着他几个月一文钱的薪水都没领过,身上这套衣服还是离开南郡时,老妻卖了她的秀发换的!”
“老妻?”曹昂诧异的问道:“你都成亲了?”
卫宽却更加诧异:“你还没成亲?”
然后两人大眼瞪小眼,同时愣住。
“我十四岁就成亲了,妻子是我表妹,青梅竹马,只是这些年朝不保夕的,苦了她了!”
早婚,还是近亲?
曹昂无语!
这要搁现代没有三年下不来,大汉朝的同胞都这么不讲究的吗?
“对了,令尊令堂还健在吗?”
曹昂说道:“在呢,身体比我好多了!”
卫宽古怪的看着他,许久才说:“那你爹娘心可真大,二十多岁了还不给儿子成亲!”
曹昂:“……”
他发现自己跟卫宽是两个物种,有太多格格不入的东西。
“兴文,过来!”死胖子的声音传来,卫宽连忙答应,歉意的说道:“不好意思,失陪一下!”
他走后,曹昂顺势躺在舞台上,拿起酒壶给自己狠狠灌了一口。
说实话,今晚的遭遇对他的触动太大。
放眼望去,青楼到处都是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小姑娘。
这个年纪,本该在父母的怀中撒娇,她们却不得不穿着暴露,对一群脑满肠肥的人渣卖笑。
这个该死的时代,人活的还不如鬼!
以前无能为力,现在徐州落入他的手中,他一定要改变这一切,哪怕为此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至于性命,活在这么个无语的时代,还真不如死了轮回痛快。
这条烂命本就是捡来的,大不了再还给老天爷呗。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怕个鸟!
“这位公子,能聊聊吗?”悦耳的声音传来,曹昂抬头一看竟是冰冰。
连忙起身让开一些位置,问道:“看你们聊得挺开心的,怎么来这了?”
冰冰跳上舞台,挨着他坐下说道:“公子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那些人哪一个不是觊觎奴家的美貌,坐在一起哪个不是动手动脚,还是公子为人正派,尊重我们烟花女子,所以我来了,公子不会嫌弃吧?”
曹昂再次受了一万点暴击。
在现代,你不对女人动手动脚,人家觉得你看不起她不尊重她。
在这里,人家觉得你为人正派,可以托付终身。
都是女人,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现代的女人,谁不是抱着玩累了就找个老实人嫁了的想法在外面胡作非为花天酒地,变着法的折磨对她们好的老实人。
最后还郁闷的来一句,现在的男生怎么都不追女生了呢,没人追的日子好难受啊?
还不是你们作的!
真不知道老实人上辈子造了什么孽?




三国之曹家逆子 第143章 我的人间
第143章 我的人间
“多谢抬举!”曹昂笑道:“在下受宠若惊!”
冰冰笑了,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笑,不是面对其他人的强颜欢笑。
曹昂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感觉有个女人坐在身边浑身不自在,只好没话找话的问道:“看姑娘气质,应该出身官宦人家吧,怎么会……”
问完他就后悔了。
流落到这种地方,肯定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对于不愿启齿的事情,过分的关心只会适得其反。
冰冰却比他想象的坚强,虽然面带忧伤,还是低声说道:“以前我家也是本地名门,我爹更是被陶谦陶使君拜为县令,那个时候一切都好,父母疼我,无忧无虑的。”
“可我爹性子太刚烈,因为贡品的事得罪了笮融,惨遭陷害。”
“事情一出,所有与我家关系不错的士族纷纷避如蛇蝎,无一人肯出手救援,就连我的未婚夫家也跟我们断了关系。”
“之后我母亲被笮融杀害,我流落到这里一待就是八年。”
笮融,那个喂不熟的白眼狼,却被浮屠寺等寺庙奉为祖师,立塑供奉。
这也是曹昂看佛门不爽的原因之一。
就因为笮融对佛门好,他们就无视他做过的恶,这群秃驴还真是有奶便是娘啊。
“那你恨你父母吗?”曹昂问道。
冰冰古怪的看着他道:“子女哪有恨父母的道理?”
曹昂被问的脸皮有些发烫,苦笑道:“不好意思,是我小人之心了,那你的未婚夫呢?”
冰冰苦笑道:“不知道,出事之后我就没再见过他,想来也是怕惹事上身吧。”
不得不说,世家规避风险的本事还是挺强的,有了危险他们会及时的壮士断腕,将可能威胁他们的亲人抛弃,或者解决!
“唉,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曹昂叹息一声,拿过冰冰手中的琵琶拨弄了几下。
冰冰诧异的问道:“公子会谈琵琶?”
这年代懂乐器的人不多,否则写周瑜的时候,史书也不会专门提一笔“长壮有姿貌、精音律”之类的了。
琵琶更是女人专属之物,男人会这东西,难免让人觉得有些另类。
简单的熟悉了一番新乐器之后,曹昂拨弄琴弦轻声唱道:“……你应该被呵护被珍惜被认真被深爱被捧在手掌心上……”
酒不醉人人自醉,歌不迷人人自迷。
唱着唱着,那熟悉的旋律将藏在心底不愿向人提起的往事勾起。
几个时辰前,吕玲绮哭着说道:“把我的心还我!”
那句话像刀,像针,刺的他遍体生疼。
那种不流血的伤口,最痛!
还有穿越之前,初恋女友无力的呐喊:“张晟,你就是个懦夫,你连直面未来的勇气都没有!”
勇气谁都有,可有时候也得面对现实吧!
“你应该更自私更贪心更坚持更明白……”
从未听过的旋律,直击心灵的词句,听的冰冰心神震颤,再回首时,早已满眼泪水。
再看曹昂,眼角同样多了两行透明清泪。
一曲完毕,冰冰含泪说道:“能再唱一遍吗,我还想听!”
“好!”曹昂笑着答应,拿起酒壶狠狠灌了一口。
冰冰连忙拦住说道:“慢点喝,这是第一楼的酒,烈的很!”
曹昂笑笑,不在乎。
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随着歌声,曹昂的思绪穿越时空,飘回了那个自己挣扎了二十多年的时代。
在那里,他也有过一段感情,情比金坚,撕心裂肺的那种。
那是他上大学的第一年,从小县城考到首都,灯红酒绿,高楼林立,从未见过的繁华一下就迷住了他的双眼,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留在这里。
欣喜过后,心中泛起的是浓浓的无力与自卑。
在这个十几亿人口的伟大国度,多少人想留在那座能带给人无限希望的城市,最后却带着绝望离开?
大一那年有一次周末,他找了个兼职正准备出门上班,走到花园时恰好看见一位穿着紧身牛仔白衬衫,留着披肩发的姑娘坐在椅子上发呆。
仅仅是个侧颜,却惊的他心跳加速久久不能平复。
他在原地足足挣扎了十五分钟,眼看对方起身就要离去,终于鼓足勇气追了上去,拍着他的肩膀问道:“美女,我是物力系的,你是哪个系的?”
美女回头,仔细的打量了他一番,有些戏谑的说道:“我是……和你没关系的!”
然后甩头就走!
他却愣在原地,想要追上去又提不起一丝勇气。
直到她快要走出视线了才下定决心,反正脸已经丢了,再丢一次又何妨?
那天他没上班,缠了她一整天,终于知道她叫童欣,是外语系的大二学姐。
从那天起,他开始恶补英语。
天可怜见,从小学到高中毕业,他的英语就没及格过。
每天面对那么多的字母,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辛苦半年,用英语写了无数情书,结果人没追到四级过了!
后来才知道,她不是外语系的,是经济管理系的。
就这样,他整整追了她两年,直到大三快结束了也没追上,本来他都打算放弃了。
记得那天,她大四实习找了份工作,他陪她去超市买东西,刚到超市门口迎面冲来一辆电动车,抢过她手中的包就跑。
要么说英雄救美这招好使呢,自己靠着双腿追了三条街,又跟那两个毛贼大打一架,包是抢回来了,人却荣幸的躺进了医院。
事后,她骂了他一顿,说这破包也就两三百,还没医药费贵,你何必呢?
骂完之后她就抱着自己哭,哭的那叫一个稀里哗啦。
那天起,他们便正式成了男女朋友他大三,她实习,一个校内,一个校外,虽然不能像以前一样天天见面,他的心却是热的。
在她的劝诫下,他戒烟戒酒改掉所有的不良习惯,轻轻松松拿到了毕业证并考上了研究生。
只是经济原因,他没读。
因为这事两人还吵过一架。
有次他问,为什么追了两年她都不动心。
她说,我的野心很大,想要预谋一生,我的爱情,一定是不到黄土不死心,不到白首不分离的那种,所以必须慎重,在医院的那次,你虽然鼻青脸肿,却眸海温涟,藏山高水远,那一刻我才发现,你就是我寻找的人间!




三国之曹家逆子 第144章 得不到忘不了
第144章 得不到忘不了
爱情,需要心动。
生活,需要感恩。
对她,他除了爱,还有感激,感激她将青春交给了一无所知的自己。
所以,毕业之后他没听从家人的安排回老家考公务员,而是留在首都发展。
首都,那个人人向往的城市,房价却高的让人绝望。
刚毕业那会,他的工资只够交房租,剩下的全靠她接济。
男人但凡有点尊严,都不愿接受女人的施舍,有段时间为了应付高额的开销,他每天打三份工,睡两个时辰。
可惜无论他如何努力,薪水上涨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疯长的速度。
在一起四年后,他们不得不面对另一个现实的问题,结婚!
结婚需要房子吧,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天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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