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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清越流歌
这样解释那就没毛病了,王翠芬顺势把糖收进兜里,留着过年待客,同时还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叶舒华,“小宋给的糖全在这里了吗,还是你自己藏了一部分?”
准备充分的叶舒华底气就很足了,摇头道:“没有啦。”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她还主动把两个衣兜都翻出来给她娘看。
作为养大了五个熊孩子的老母亲,王翠芬经验丰富得很,当然不会这么轻易信了叶舒华的邪,她很快想起这丫头一进门就往房里冲的行为,现在看来恐怕不是找蜡烛,而是去藏东西的。
要不然傻闺女现在就该软磨硬泡问她要糖了。
不过小妹藏东西也没关系,看在她主动交代的份上,王翠芬不介意睁只眼闭只眼,主要是王翠芬想不到宋清徽能大方到出手就是半斤糖,在她看来,小宋也就给个一两把糖,所以小妹也藏不了几颗,她又何必那么较真呢?
王翠芬这么想着,便丢开了这茬,转身去灶上把温着的菜端出来。
叶舒华看她小心翼翼的架势,就意识到不简单了,满脸期待的凑过去,接着瞪大了眼睛,“哪来的排骨?”
说话间,她已经闻到了浓浓的肉香味,用油炸过、并放足了辣椒调料的香酥排骨,闻起来比她娘上次做的红烧肉诱人多了,叶舒华馋得开始自动分泌唾液,但还是难以置信的问:“今天是什么日子,娘居然舍得做排骨?”
“要我才不给你做排骨呢。”王翠芬看着她直勾勾盯着盘里的眼神,忍不住嗔道。
就这丫头一个人吃饭,也用不着再去外面找桌子了,王翠芬直接把菜往灶台一放,又亲自盛了碗饭过来,叮嘱道:“少夹点,给你爹也留几块排骨。”
别看盘子大,其实里面也没几块排骨,当然叶舒华并不贪得无厌,她现在有得吃就很惊喜了,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接过碗,感慨道:“有排骨还有米饭,今天也太幸福了吧。”
付出的果然还是有回报。
叶舒华把这顿晚饭当成是对她的犒劳了,然后飞快的往碗里扒拉了几块排骨。
王翠芬莞尔一笑,见她夹完菜,又把菜盘端走,打算放回锅里继续保温了。
叶舒华已经开始埋头苦吃,眼角余光注意到她娘的动作,又把头抬起来,“娘,帮我烧锅水吧,我吃完想洗个澡。”
“大晚上的瞎折腾啥?”
“我都快被熏成一条臭鱼了。”叶舒华为了说服她娘,不惜把宋清徽拉出来举例,“宋大哥刚才看到我,都被熏得不敢靠近,恨不得离我越远越好。”
爱美的小闺女被小宋“嫌弃”成这样,确实挺不容易的,王翠芬忍不住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扑哧”一笑,到底点头了,“那行,我多烧点水,顺便让你爹回来也洗一洗。”
“嗯嗯,娘最好了。”叶舒华灌完迷魂汤,又开始埋头苦吃了。
等王翠芬动作麻利的点着灶,叶小妹已经吃得满嘴流油,却还保持着风度,小口小口、像猫儿啃小鱼干一样啃着排骨,王翠芬看得又是一阵好笑,问道:“这么好吃吗?”
叶舒华还以为这盘排骨也是她娘亲手做的,嘴里还含着半口饭说:“我jio得排骨比红烧肉更好吃。”排骨多吃点也不容易腻。
“这可是国营饭店大厨的拿手菜,能不好吃吗?”
“国营饭店?”叶舒华这才一脸疑惑的抬起头,毕竟她娘白天才说过,家里除了队长父亲、其他人都没吃过国营饭店。
事实好像有点出入呢。
王翠芬看出她的不解,倒是满意的笑了,慢悠悠的解释道:“嗯,你爹下午从国营饭店带回来的,说是点的菜太多没吃完,不能浪费了。”
“但也就半碗排骨,我跟你哥他们可没怎么碰过,特意给你留着呢。”
穷成这样,叶舒华也不嫌弃剩菜了,眼睛放光的问:“国营饭店原来可以打包吗?”
“本来是不行的,但是你爹和干部都跟饭店大厨认识了,加上你爹还连夜把饭盒给他们还了回去,人家才特意破例的。”
叶舒华听得“嗯嗯”点头,顿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王翠芬仿佛看出了她的计划,不等叶舒华开口,便毫不留情的打破了她的幻想,“你自己想想,这么多年,你爹啥时候往家里带过这些好东西了?”
虽然孩子他爹说是吃不完才带回来的,但王翠芬心里清楚,这年头干部也不是天天大鱼大肉啊,下馆子哪还有吃不完的,这盘排骨肯定是他特意多点的,才能剩下一大盘带回来。
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这个整天馋肉吃的傻闺女。
叶舒华眨了眨眼睛,仔细想想还真的是。队长父亲上次给她带糖,在叶小妹的记忆里都是破天荒头一次,大嫂二嫂过后还背着爹娘酸溜溜的讽刺过,大意就是说她迟早是泼出去的水,倒是比亲儿子还更会争宠了。
两颗糖尚且让嫂子们如此不忿,足以证明队长父亲平时有多刚正不阿了。叶舒华自然勾起了好奇,“那爹今天为什么这么好啊?”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傻闺女竟然还没明白,王翠芬顿时气也不是,笑也不是,无奈的瞥了她一眼,“要不是你整天跟饿了八百年一样,你爹至于在饭店都惦记着你没吃过吗?”
意思就是这些排骨都是给她打包的呗!叶舒华这下听懂了,顿时眉开眼笑起来,没想到队长爸爸浓眉大眼的,私底下也有颗老父亲的心呢。
这波不亏,继续稳住贴心的小棉袄人设,叶舒华美滋滋的提议道:“那我是不是应该多吃两块,才对得起爹的用心?”
王翠芬目露凶光:“安分吃你自己碗里的!”
早知道这丫头得寸进尺,她就不该把话说得这么透彻。
“好叭。”叶舒华又乖又怂的捧起碗。
王翠芬也不是真生气,见叶舒华这么听话,她的脸色也缓和了下来,甚至还有几分自得,有人看不得她宠闺女,说她把小妹宠坏了,只有她知道,再没人比小妹更听她的话。
想着,王翠芬又露出了笑容,“听娘的话没错吧,跟你爹处好了,你爹有好事都惦记着你们。”
说白了就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叶舒华一向记吃不记打,这会儿正吃着香喷喷的排骨,自然对她娘的信服得五体投地,连连点头,“对对,听娘的话有肉吃。”
这话听着很不着调,不过结合现在的情况,又显得贴切了,所以王翠芬也只是无奈一笑,接着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轻叹道:“可惜有些人还不如你懂事。”
她娘好像话里有话?不过叶舒华对跟吃毫无关系的事不太感兴趣,便专心啃着她的排骨,吃得头也不抬。
王翠芬也不在意小闺女的反应,已经起了话头,便继续抱怨起来,“又不是嫁去了外国回不来,就住在一个县里,走半天就到了,怀孕早满了三个月,也不知道回家看一眼。”
说到这份上,叶舒华总算听明白了,前阵子她爹有一次从镇上开完会回来,心情颇为不错的告诉他们,叶大姐又有好消息了。
现在算算时间,“早满三个月”肯定就是指叶大姐了。叶舒华把嘴里的饭咽下去,抬起头安慰了一句,“大姐肯定想着快过年了,等过年回来还更省事。”
这话说得不无道理,但王翠芬还是颇为怨气的哼道:“哪是想着快过年了。她宁愿跟别人好,也不跟亲妈好,从小就这样,胳膊肘只知道往外拐!”
叶舒华这才反应过来,她娘原来是积怨已久啊。叶大姐小时候胳膊肘能往哪里拐?肯定是叶大伯,哦不,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叶奶奶家了。
这段来龙去脉连叶小妹都一清二楚,还是叶大姐出生的时间不太巧。当年叶大哥和叶二哥一个四岁、一个三岁,正是离不开人的时候,王翠芬也只是个手忙脚乱的年轻妈妈,根本带不了三个奶娃娃,在儿子和女儿之间,她理所当然的选择了儿子,勉强把叶大姐喂到半岁,叶奶奶便接过手,把这个小娃娃一把屎一把尿的带大。
叶大姐有记忆起,便是跟奶奶、跟堂兄堂妹们一起生活的,甚至在七八岁以前,她都不乐意在自家睡,每天吃了饭就溜回奶奶家。
而叶三哥和叶小妹出生的时候,情况又不太一样了,那时叶大哥和叶二哥已经懂事了,可以帮忙照顾弟妹,所以同样是女孩,叶小妹却得以留在父母身边。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叶大姐不但跟父母不太亲近,和妹妹的关系也平平淡淡。
王翠芬当然不能理解,站在她的立场,当父母的生养孩子,实在没有被孩子埋怨的道理,再说她当年实在照顾不过来,一度考虑把大丫头送回娘家照顾,只是想想娘家离得远,大丫头想家了都不能随时回来看看,到底还是放弃了。
为了大丫头着想,她那几年在婆婆跟前伏低做小,希望婆婆能对孩子好一点。没想到这丫头不但不体谅她受的委屈,反而在奶奶的教唆下怪起她来了。
王翠芬有时候难免感慨,要是当年请娘照顾,大丫头肯定不会被教成这样。
当然也只是抱怨,婆婆到底不曾亏待大丫头,王翠芬也不能在明面上挑剔什么。但是大闺女被教育得只知道亲近奶奶和大伯家也是事实,王翠芬无法指责,只能憋在心里,渐渐变成了心病,提起来就要长吁短叹。
叶小妹跟母亲亲近,不可避免的受其影响,早已对奶奶和大姐积怨已深,每次王翠芬聊起这个话题,她便跟着义愤填膺。
不过叶舒华不太理解婆媳间的“爱恨情仇”,她从事实出发,还挺能理解叶大姐的,咬着骨头舍不得扔,一边含糊不清的劝道:“大姐也还好啦,我要是从小像大姐那样被奶奶带大,那我肯定也跟奶奶好。”
道理王翠芬当然懂,只是她没想到小闺女能说出这番话,诧异的看她道:“你倒是大气不记仇。”
作者有话要说:说好的双更,我做到啦(其实是补上次的更新)
时间还早,我回小黑屋再写一点,这样的话明天的双更也有着落了呢~
先晒个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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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感受到了小伙伴们久违的热情,感觉不变成码字机都有点对不起你们的地雷了_(:3j∠)_
么么哒,大家早点睡。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36、第三十六章
叶舒华的宽容大度, 确实让王翠芬喜出望外。
叶奶奶不喜欢王翠芬,连带着也不喜性格模样都像王翠芬的叶小妹。
偏偏她除了不待见这个最小的孙女外,其他孙子孙女,包括叶大哥叶大姐他们,老太太都稀罕得很。
落在外人眼里,叶老太为人处事没得挑,那肯定是叶小妹被她娘宠坏了, 连亲奶奶都看不过眼。
由于叶奶奶的态度,队里很早就有叶小妹好吃懒做还大小姐脾气的八卦, 只是没有证据,那时大部分都把这当笑话,听听就算了。
直到半年前, 叶大嫂和叶二嫂因为小姑子的问题闹得鸡飞狗跳、不可开交, 众人结合一下叶小妹从小的“表现”,瞬间对叶大嫂妯娌俩深信不疑, 并深表同情了,摊上这样的小姑子确实很糟心!
当然这些事早翻篇了,叶小妹得到了队长父亲的喜爱,叶队长去外面夸一句小闺女, 叶大嫂和叶二嫂闹翻天都没用;就连叶老太对小孙女的不待见, 也有了更合适的解释——队里已经有人在说了, 老太太老糊涂了,偏心孙子和养在身边的孩子在所难免,这跟孩子品性好不好没关系。
总之, 队里人人都信了叶队长的邪,如今都转头开始夸小妹聪明伶俐模样出挑了。
王翠芬听了当然得意,只是小妹过去受的那些委屈她也没忘。
别说小妹从不爱往她奶奶跟前凑,连带着对跟奶奶沆瀣一气的大妹都不亲近,她就是在心里怨恨她奶奶,那也是应该的,谁让长辈先没有长辈的样——王翠芬是这么认为的,一直以来也是这么看待叶小妹和她奶奶的关系的。
正是王翠芬因为对自己的猜测深信不疑,在发现叶小妹真正的“态度”时,反应才会这么大。
王翠芬此刻甚至觉得,她过去那些想法其实贬低了小妹。
奶奶如何对小妹,她根本不放在心上,又不住一个屋檐下,无关紧要;小妹不往老人跟前凑,想来也只是懒得去被人挑三拣四,根本不存在她以为的较劲现象;小妹甚至都不在意大妹跟奶奶一个鼻孔出气,还能站在大妹的立场为她开脱。
如此种种,都说明他们家小妹心胸不是一般的开阔大气,王翠芬越想越觉得自豪,隐隐还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她也无需介怀婆婆的态度。纵使婆婆或明或暗的挑剔了她半辈子,她依然安稳当着人人羡慕的队长媳妇,还生了一个比一个更出息的孩子,可见婆婆也不能对她做什么;假如她不再把婆婆放在心上,那婆婆时不时的冷嘲热讽更是伤害不到她分毫,到头来,更堵心的说不定是对方。
压在王翠芬心头几十年的婆媳问题,就这般被她自己想通了,如同拨云见日,王翠芬现在只觉得神清气爽、再没有什么困难能把她打倒,连带着叶大姐的问题都不被放在心上了。
嫁人了,往后能为她出头的就只有父兄,大妹现在不懂,但总也有懂的时候,真到了那天,她就会知道父母比奶奶可靠了。
王翠芬心情好了,看叶舒华哪哪都顺眼,连她啃完了的排骨舍不得扔,含在嘴里像小狗一样舔骨头舔得津津有味,王翠芬都只是皱了下眉,心里安慰自己,乡下人家没那么多规矩讲究,有些穷人家里吃腊肉也这样,一块骨头都能舔一个月呢。
好歹小妹不是真学小狗、把骨头舔得“啧啧”出声,她虽然贪吃,吃相却是极好的,小口小口,几乎不发出声音,所以也不算出格。
王翠芬就这么把自己劝服了,对她的行为彻底视而不见。
不过就算有王翠芬的纵容,叶舒华也没有舔太久,里面骨髓吸得干干净净,她就毫不留恋把骨头都吐出来了,碗往灶台上一放,“娘,我吃好了!”
王翠芬撑了下膝盖起身,“吃好了那就去找换洗的衣服,准备洗澡。”
农村没多少养生意识,哪怕叶舒华把爷爷奶奶关于“饭后不能马上洗澡”的规矩记得牢牢地,此刻也没有半分迟疑的点头:“好,我马上去!”
这年头想洗个澡多不容易啊,黑灯瞎火的,她娘能同意她现在洗澡就该谢天谢地了,叶舒华可不想节外生枝。
叶家在队里是“大户人家”,还有个专门洗澡的屋子,不过除了洗澡桶和放衣服的椅子外,其余什么都没有。
这么冷的天,热水没几分钟就开始冒凉气,好在叶舒华现在已经有经验了,她坐进浴桶后,匆匆打了遍香皂,洗澡水变凉的时候,她也洗干净泡沫了,从容不迫的起来擦水穿衣服。
叶舒华用的香皂是她上辈子完全没听说过的牌子,叫“绿叶”,听说是上海产的“奢侈品”,整个大队用得起香皂的还没有几家,所以这块香皂家里男人都不许碰,女人小孩才能用。
上辈子叶舒华宿舍期间,连护肤品被人用过她都不肯再碰的,最开始对于全家共用一块香皂的事,当然非常抵触了,所以刚穿来好长一段时间内,她宁愿清水搓澡都不肯用香皂。
如此过了两三个月,叶舒华某天看着角落里的香皂开始蠢蠢欲动,终于忍不住往身上抹了一点,从此惊为天人。
其实这块香皂的香味显得过于浓郁了,上辈子给叶舒华当洗手液、都要被她嫌俗气的那种味道,但是对于七十年代的叶小妹来说,有香味就赢了啊。
这样洗澡才叫洗香香!
从那天起,叶舒华克服了内心的抵触,每天洗澡都要给自己打一遍香皂,然后闻着自己身上香喷喷的味道治愈一整天。
香喷喷的叶小妹舒服得钻被窝去了,王翠芬则还坐在灶脚等叶队长。
等到叶队长终于完事回来,王翠芬又忙前忙后的给他盛饭打水。夫妻两个人的时候,叶队长也没有再板着脸端着队长的威严,也可能是正事谈妥心情不错,和颜悦色的问王翠芬怎么没去休息。
王翠芬闻言抱怨道:“还不是你们父女太会折腾人,我以为你们会一块回来,吃完明天再起来收拾,就不用费什么事。结果小妹先跑回来,又缠着要我烧水洗澡,说是回来的时候碰到小宋,小宋都被她身上的味道熏得不敢凑近。”
虽然是抱怨的语气,王翠芬已然笑得合不拢嘴,叶队长也就不太在意,接过碗筷笑道:“小宋可不是这种人,该不会是小妹拿他做筏子了吧。”
王翠芬深以为然的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小妹最近跟小宋关系不错,就开始没大没小了。”
“他们能玩到一起?”
“小宋不能,但小妹是越来越喜欢她宋大哥了。”
连“喜欢”都用上了,王翠芬的话俨然把叶队长吓一跳,差点连碗都搁下了,板着脸问:“怎么回事?”
王翠芬把叶队长的反应看在眼里,却不以为意,甚至还有点好笑。之前大妹嫁人,都没见他皱一下眉,她还以为他嫁闺女不会难过,轮到小妹总算有点当爹的样子了。
叶队长听了媳妇的话却道:“大妹跟小妹不同,大妹虽然话不多,但很多事心里都有数。小妹就不一样了。”
“可你不是还夸小妹聪明吗,怎么她又不如她姐懂事了?”
“小妹是聪明,也通透,可对于人情世故就不如大妹许多了,也可能是她只惦记着吃,从不在意这些琐事。”说到这里,叶队长摇了摇头,似乎有些无奈。
王翠芬倒是颇为赞同的点头,很想接一句“你还知道你闺女傻”,却突然听到孩子他爹话锋一转,“在大局方面,比如国际大事、未来趋势、国家政策等等,小妹懂得比你们都要多。”
叶队长刚开始注意到小闺女跟他想的不一样,确实是因为她那笔好字,但是让他越来越重视、也越来越偏心小妹,就是因为她比很多人都要卓越的见识了。
说实话,叶队长以前也觉得妇人都是头发长见识短,包括他媳妇看着厉害,也只是有几分小聪明罢了,所以队里和公社的正事,他从不在家里讲。小闺女还是他发现的第一个格局见识都不比男人差的女性,确实让他对女同志这个群体有了一些改观,或许不该一棒子打死所有人,世上肯定会有比他们小妹更聪明的女同志。
叶队长每每想到小妹的优点就觉得豪气云天,王翠芬却泼了一盆冷水下来,“知道那么多大道理,还不是要嫁人生孩子。”
这话也没错,叶队长收起了不切实际的畅想,转而问:“你还没说,小宋跟小妹怎么回事?”
说到这个,王翠芬又憋不住笑了,三言两语总结道:“还不就那回事,小宋给了几次吃的,小妹就越来越喜欢他了,巴不得咱们天天请小宋来家里吃饭,她今天还要我用红烧鱼来招待小宋呢。”
叶队长闻言一阵叹气,只觉得无地自容:“这个小妹……”
王翠芬知道他在想什么,笑道:“小妹平日里不出门,缠不着小宋,这点你放心。”
叶队长还真松了口气,然而下一秒,王翠芬又从兜里掏出一把糖,“这是小妹晚上从小宋那里得来的,没敢一个人吃,交给我了。”
“……”叶队长已经对小闺女无话可说了。
王翠芬还在打趣:“你闺女舍不得吃,眼巴巴留给我们了,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他能说什么,夸她要东西厉害,不声不响就从小宋那里骗了这么都好东西吗?
叶队长放下碗出门,背影都比回来时沉重了不少,“过几日分猪肉再请小宋过来。”
王翠芬又把糖放回兜里,叶队长说的正是她想的,一两颗糖可以白吃,可现在拿了小宋这么多东西,她还真不好意思占便宜。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章开头太难写了,昨天费了两千字还没憋出来,今天也废了五六百,写了两三遍才写顺,明明没什么重要剧情,可能是被下降头了叭
不过好歹写顺了,我会争取早日把欠更补回来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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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有点渣,感觉都有点对不起小伙伴的小钱钱_(:3j∠)_
晚安。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37、第三十七章(两章合一补更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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