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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清越流歌
叶舒华恍然大悟,第一个响应:“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宋清徽由此正式成为“宋指导”,和烤猪蹄兄妹党打成一片,虽然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他吃的烤猪蹄撒了五花八门各种调料,才不会只放盐呢= =
但是只加盐和辣椒粉拷出来的猪蹄,依然是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一道美食,外皮焦黄香脆,切碎后端上桌,受到了全家男女老少的欢迎。
作者有话要说:评论其实早就破五千了,一直说要加更加更,然而拖到现在,希望小伙伴不要嫌弃我渣,我这个月已经在重新做人了_(:3j∠)_
今天还有点心累,文案和文名都写得清清楚楚,女主大写的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兼具骚操作,怎么十几万字了还有人争论女主人设问题。主要是我写文,也追文,就很不能理解,一篇文连女主都讨厌了,还有追下去的必要吗?
不好意思吐了个黑泥。明天,哦不算今天了,也是努力加更的一天鸭(≧▽≦)/
晒个小霸王——
炭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9-03-01 19:11:47
看我抓到个绝世小可爱,亲亲抱抱举高高~
大家晚安鸭。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41、第四十一章(营养液破一万的加更)
烤猪蹄的时候, 还发生了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
叶舒华之前没注意到自己的脸被弄得脏兮兮,是因为目光一半被宋大哥吸引,另一半被她娘手里的肉吸引了,只是当时手忙脚乱的,她没来得及好奇。
直到王翠芬拿着洗脸巾过来亲自给小花猫擦脸,叶舒华才顺便问了一句。
“娘,你刚才手里的肉从哪里来的啊?”叶舒华今天知道他们家办酒席肉不够, 还可以去大伯家里借,现在就顺理成章的推测, 一定是她娘突然得知宋大哥要过来吃晚饭,然而早上刚分的肉已经一口气全腌起来了,没办法招待客人, 所以又临时跑大伯家借肉去了。
虽然借了就要还, 但是想想晚上就有肉吃了,叶舒华还是很开心, 也很欢迎宋大哥的,这样正好弥补了她一整天只能“望肉兴叹”的遗憾。
结果她娘说肉是宋清徽自己带来的,这就让叶舒华很意外了。
宋清徽在叶舒华面前确实出手阔绰,以至于她老是把他当成人形肉罐头一样觊觎着, 但是真正接触过以后, 叶舒华就只会给他发发好人卡、乐于助人的雷锋卡, 却从来没真正把他当冤大头看过。
原因很简单,宋知青一点都不傻。
叶舒华之前觉得,她这么可爱又迷人, 又努力地往宋大哥跟前凑,甚至不只一次旁敲侧击打听他的肉罐头,宋大哥要是个纯种冤大头,怎么说也该让她尝尝肉罐头的味道了吧?
然而现实让人很忧伤,她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别说肉罐头了,空罐头都没看过一个。
虽说叶舒华不至于失望到从此给宋清徽打上小气吝啬的标签,但心里也明白一件事,宋大哥没她以为的那么好攻略,该给什么、不该给什么,人家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至于之前的麦乳精啊、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于是就都便宜她了。
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
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那就免谈。
这么一来,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努力,要是把宋大哥成功泡到手,再珍贵的肉罐头她也有资格吃!
也正是因为叶舒华坚定了这样的信念,才更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行为,这么大一块肉,他一个人吃不知道有多安逸,非要当成礼物带来他们家,七八张嘴在这等着,作为客人的宋清徽也多吃不了两块,他究竟图什么?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
她承认自己对人情世故可能不是那么精通,毕竟十里不同俗,双岗大队和她上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古往今来,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在这方面,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
而非但不冤大头、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上午刚分到的肉,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
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叶小妹骄傲挺胸,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啊不,是坐收胜利果实了。
越想越开心,叶福尔摩斯小妹不由向对方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宋清徽这时刚蹲下,为了更好地融入他们的烤猪蹄大军。只是叶家三兄妹各占一席,他不好意思挨着叶小妹,就怕忙碌间与她发生肢体触碰,到时清誉尽毁——宋清徽指的是他自己的清誉,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懂得保护自己鸭~
为了避嫌,宋清徽只好挤到叶大哥和叶二哥之间当“电灯泡”,叶家兄弟也很配合的往两旁挪、让出足够的位置,他得以成功加入他们。
有了属于自己的“根据地”,宋知青颇为安逸的抬起头,就对上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眸。宋清徽简直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细看她的眼神便收回视线,状似专注的看着火盆上方已经烤出了油的猪蹄。
反应这么大,是因为宋清徽突然发现,这个位置似乎更不和谐——刚好跟叶小妹面对面,一抬眼首先看到就是她,这还能算避嫌吗?
宋清徽么得办法,只好“手动避嫌”,尽量不朝对面看过去了。
只是他的无奈之举,反而让叶舒华更认定了自己的判断。
哪怕变成了一穷二白的村姑,她也依然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叶舒华这下可得意了,因为宋大哥论人品才貌,或是家庭背景,都不比她上辈子的任何一位前任差,而她却不再是那个既可以拼爹又能拼妈的白富美。
所以轻松拿下这朵高岭之花,叶小妹的成就感前所未有的爆棚了。
叶小妹一边自我陶醉,另一边又决定不能辜负宋大哥的心意,便十分想当然的冲王翠芬同志提议道:“娘,太好了,我们把宋大哥带来的肉也串几串一起烤了吧,你闻闻猪脚烤着可香了,猪肉自然也不差!”
今天到底是什么神仙日子,不但有期待了好几天的烤猪蹄,竟然还有烤肉。叶小妹还没得到她娘的首肯,自己已然馋得口水直流了。
就在这时,王翠芬毫不留情打破了她的幻想,“想得还真美,小宋的肉可不是给你吃的,我给他做碗红烧肉,还得带回知青点的。”
“什么?”叶舒华彻底傻眼了,世上竟有这样的骚操作,简直颠覆三观。
难以置信的目光从王翠芬慢慢转到宋清徽身上。
宋清徽之前没反驳,现在就更不好反驳了,便模棱两可的客套着,“叶婶太见外了。”
“婶子可不见外,小宋也别见外啊,就当自己家一样,好好玩别拘束。”眼看着太阳下山了,王翠芬这会儿也急着回厨房煮饭烧菜,完全没工夫关注叶小妹了,只是嘱咐了宋清徽几句便匆匆走开了。
院子里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继续全神贯注的烤着猪蹄呢。然而叶舒华被打碎的三观一时半会也黏不起来了。
宋知青原来是看她娘手艺好,特意请王翠芬同志帮忙加工的,她却误以为这肉是“示爱信物”,信誓旦旦的叶小妹现在可尴尬了。
但是最令她失望的,还是烤肉泡汤了;照她娘的说法,哪怕是烧好的红烧肉,也没有他们的份了,因为他们家没鲜肉了。叶舒华一时间难过的无以复加,只好化悲痛为动力,专心致志的烤猪蹄,这是她最后的安慰了。
不过当猪蹄完成上桌的时候,叶舒华发现餐桌上有肉有鱼有鸡蛋,简直丰盛得像过年!
叶小妹又惊喜又傲娇,朝她娘哼哼唧唧,“说好红烧肉要原封不动给宋大哥带回知青点的呢,这又是啥?”
王翠芬毫不心疼的敲了敲傻闺女的额头,“这是啥?这是咱家自己的肉,请客能用客人的肉吗,你个榆木脑袋!”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叶舒华不敢再太岁头上动土,揉了揉额头默默找到队长父亲的下首做好,这几乎成了她的专属座位。
王翠芬因为她闹的笑话,不得已向宋清徽解释了一句,“小宋,你的肉我也烧好了,用你叶叔去公社开会时带的饭盒装着了,这样不落灰、干净卫生,你回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啊。”
宋清徽这才意识到,他之前有信心上了桌的红烧肉都逃不过叶小妹的嘴巴,才没有否认队长媳妇的提议,却忘了叶婶只会比他更清楚叶小妹的“潜力”,所以根本不会把所有红烧肉一起端上来!
——此时此刻,宋清徽快被自己蠢哭了,好像自从跟叶小妹接触后,他就时不时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珍爱智商,远离叶小妹。宋清徽这么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补救着,“叶婶这样客气热情,我实在过意不去,还是把那份也端过来大家一起吃吧,吃剩下的我再带走,不要刻意给我留。”
叶舒华对自己又成背锅侠的事毫不知情,还挺期待的等着她娘的回答。
王翠芬当然是连连摇头,“今天的红烧肉我特意炖烂了,筷子一戳就碎,你带回去还怎么吃?不成不成。”
就连叶队长也帮腔了,“小宋,你叶婶说得对,快别客气了,上来吧。”
见叶队长都这么说,宋清徽就知道再劝说也没用了,便从善如流的上桌开动,毕竟不能让叶叔一家这么干等他。这么想着,宋清徽忍不住看了又在他对面的叶小妹一眼。
叶舒华见他这么轻易就放弃,小脸垮了一下,刚好被宋清徽瞧见,又让他联想起半个小时前叶小妹五颜六色的神情。
拿来的肉还要带走,在叶小妹心里他大概已经从活雷锋变成一毛不拔的葛朗台了吧。
宋清徽不觉有些好笑,但是内心深处又有点不是滋味,叶小妹喜怒哀乐总是跟吃有关,今日看到他突然登门拜访,可曾有半点高兴?
宋清徽还真没评价错,叶舒华的喜怒哀乐确实只跟吃有关,在尝到自己亲手烤熟的猪蹄那一刻,仿佛被治愈了一般,一天的不愉快统统烟消云散了。
叶舒华吃得头也不抬。
两斤重的猪蹄,烤好切碎,平均每个人都能吃上两块,不过王翠芬和叶队长他们虽然说好吃好吃,其实吃一块尝个鲜,就不再把筷子伸到里边来了。
宋清徽也差不多,主要是他从来没看过叶小妹这样的吃相。农村大部分人喜欢端着碗四处串门,所以即使坐在餐桌上,也习惯捧着碗吃,但叶小妹懒得连碗都不愿扶,就直接搁在桌上,要吃了就低头。
平时也就算,今天啃猪脚只能凑近碗沿,不然要掉得到处都是了,叶小妹巴掌大的小脸,偏偏不服输跟叶叔他们拿一样大的饭碗,碗口都要比脸大了。这就导致在宋清徽的角度,看叶小妹头也不抬啃猪蹄的样子,就像是看到饿急了的小奶猫把头埋进盆里进食。
这吃相看得宋清徽都有点不忍心,毕竟他多夹走一块,叶小妹就要少吃一块,那他还是忍一忍,叶家兄妹的猪蹄是烤得香酥角脆,到底少了些味道,宋清徽忍得一点也不辛苦。
这样一来,真正吃得很欢的就只有叶家三傻了,兄妹三人啃得满嘴流油。
调料是过于简单,但烤出来的味道依然比叶舒华预料得要好太多,她已经别无所求了,并且决定叶氏烧烤小铺不关门了,以后想吃就把他们家的烤火盆搬出来!
叶舒华越想越开心,都忘了自己还在餐桌上,旁若无人的号召叶大哥和叶二哥了,“我们下次试试烤鱼吧,我觉得味道应该不输于烤猪脚。”
叶大哥和叶二哥正要响应小妹的号召,突然听到他们老娘的冷笑声:“你敢祸害家里的鱼,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王翠芬同志是位好母亲,但是也不能眼看着他们整天祸害家里的好东西,又怕叶小妹听不懂人话,所以语气要多阴狠有多阴狠。
恐吓虽可耻但又效,兄妹三个一瞬间全噤声了,叶舒华也把刚冒出的头给摁了下去,乖乖的继续啃猪蹄。
这一刻,宋清徽却又突然理解了王翠芬对叶小妹的无可奈何。
别看叶小妹总是在作死边缘疯狂试探,可她还非常的能屈能伸,认怂认得毫不含糊,该搞的事也半点没少搞,这谁顶得住啊?
宋清徽心想他要是叶婶,他也拿这没心没肺,还没脸没皮的小丫头毫无办法。
回过神来,宋清徽又开始怀疑人生了,实在想不通他代入谁不好,为什么要代入叶婶的角色,上赶着当妈?
在宋清徽的天马行空中,这顿饭到底吃完了,起身的时候,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一晚上都跟叶叔聊了些什么。
看着叶队长还意犹未尽的挽留他,宋清徽颇感心虚,连忙告辞。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用手机码的,没办法晒霸王了,但是我知道你们的心意,么么哒。
看在我这么拼命加更的份上,小伙伴们也要努力鸭
晚安~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42、第四十二章(两章合一 霸王票进前一万五名的加更)
年猪杀完了, 心心念念的烤猪蹄也吃过了,叶舒华又一次被关在家里怜惜新学会的缝补技能。
被她戳得不能再烂的破布头,已经正式退休了,王翠芬这次显得十分激进,直接扔过来一件完好的上衣让她缝补,叶舒华摸了摸,觉得有点眼熟, 不由好奇问:“娘,这件衣服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叶舒华还只是怀疑这衣服是她娘或是哪个嫂子的, 颜色样式有够大妈的。
不想王翠芬同志翻了个白眼,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回道:“何止见过,你还穿过呢。”
“这是我的衣服?”叶舒华傻眼了, 难怪她觉得这么眼熟, 原来就是她刚来那会儿穿过的。
叶舒华简直难以相信,因为她从小就是花枝招展的小公举, 好像是从五六岁开始的吧,小伙伴们还在玩泥巴,她已经缠着奶奶要穿公主裙戴皇冠了,对美的执着让几个月才有空见她一次的妈妈都记住了, 在奶奶去世后, 她妈特意给她找了个心灵手巧的阿姨, 所以她依然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
等到叶舒华在大学接触到化妆这门“邪术”后,就更加一发不可收了,她成了连出门倒垃圾都要化妆的那一类精致居居女孩, 越来越多的追捧和钦慕目光让叶舒华充满了偶像包袱,渐渐的,“在家可以抠脚,出门一定要无懈可击”就成了她的宗旨。
叶舒华承认,她刚穿越那会儿确实对自己的形象有些疏忽,毕竟民以食为天,当时饭都吃不饱,满脑子都琢磨着如何多吃几口饭去了,一时没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也情有可原。
但现在注意到了,叶舒华就无法接受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自己每天就穿着这些“大妈爆款”的衣服招摇过市的现实了——颜值再高也经不住这么造啊!
叶小妹怀疑人生中。
王翠芬把她这副见了鬼的样子尽收眼底,倒是不以为意的道:“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哪个敢把好好的衣服拿给你祸害?”
叶舒华一开始还真有这个打算,问出衣服是谁的,然后以自己学艺不精为由把这个份工作推辞了,可这玩意儿竟然是她自己的,那之前准备好的话就全被堵住了。
而且叶舒华现在已经不关心这个问题了,她嫌弃的看了看手里这让人一言难尽的短袖,实在忍不住道:“娘,这衣服也太丑了点吧,我明年能买新的吗?”
王翠芬都快被她的异想天开逗笑了,“你还想要新衣裳?”
正因为王翠芬不怒反笑,让叶舒华以为这事还有搞头,便不怕死的点了点头,“是挺想的……”
事实上产生误会的,不单是傻呼呼的叶小妹,林红梅和宋秀秀的脸色也瞬间变得很难看。
她们自然觉得小姑子的想法太过可笑,嫌弃现在的衣服丑就想做新衣裳,她以为自己是地主家的大小姐啊?在乡下,多少女人一辈子都穿不上两次新衣裳!
像她们家不算太穷,父母也疼她们,定亲后舍得给她们买块布做两身衣裳,她们这才平生第一次穿上新衣裳离开娘家。但这个年月,有的是家里揭不开锅的,嫁人都没新衣裳做,找亲朋好友借身体面的衣裳穿着,结完婚再给人还回去,人家的日子不也好好过着吗?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例子,林红梅和宋秀秀对于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姑子,便更多了几分不满。如果她们没猜错,小姑子这件衣裳都是近两年新做的,估计婆婆那会儿看家里娶媳妇嫁闺女,都要买布做衣裳,顺便也给小姑子做了一身,小姑子这么大的姑娘自己也不知道珍惜料子,才穿多久就磨破了!
恐怕她也不是嫌衣服难看,这么好的衣裳谁嫌弃?小姑子肯定因为破了旧了,如今要打补丁了,这就不乐意,缠着她娘要新衣裳。
林红梅和宋秀秀本以为婆婆会厉声训斥,她虽然偏疼小姑子,但也最是节俭持家的人,不可能纵容小闺女这臭毛病,没想到婆婆竟然还有些心情冲她笑,似乎并不生气的样子。
妯娌俩这不就着急了!她们太清楚小姑子那张嘴多会哄人了,把严肃的公公和她们的男人都哄得服服帖帖,婆婆可是这丫头的亲娘,能不心疼自己的闺女吗?
小姑子做梦归做梦,婆婆可不能由着她的性子胡来,给她做新衣裳,那她们的大宝二宝长大穿啥?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要反驳,不想王翠芬比她们反应快多了,一秒变后妈脸地冲叶小妹道:“想也给我憋着。”
王翠芬确实偏心,对于自家小妹异想天开的念头非但没生气,甚至还有些不合时宜的欣慰——她以为这丫头满脑子只有吃的,一点作为大姑娘的自觉都没有呢。如今还知道要好看的新衣裳,不错,脑子还没有彻底坏掉。
心里没气,王翠芬现在变脸当然不是真冲着叶小妹来的,而是做给两个摆脸色的儿媳妇看的,顺便才向整天净知道做白日梦的小妹表明下态度,“新衣裳是别做梦了,你要是缝得好,明年也能穿得好看一点,如果缝不好……”
说到这里,王翠芬故意停顿了一下。
叶小妹果然仰着脸看她,王翠芬冷这时笑道:“那你就穿破烂吧。”
那个比穿大妈爆款招摇过市还要可怕吧!
叶舒华果然被威胁住了,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小心翼翼、全神贯注开始进行缝补。
说起来,叶舒华都不知道她的衣服下摆,是什么时候被割破的。想想上辈子,她有一个专门的房间当衣帽间,毫无节制的买买买,导致衣柜很多穿两次就没机会重见天日了,而现在,衣服穿破了都不能换新的,缝缝补补又三年。
这鲜血淋漓的对比,让她简直充满了委屈和心酸。
然而更心酸的是,叶舒华发现她似乎有点被她娘洗脑成功了,这会儿竟然很有些“技能到用时方恨少”的心态,很希望自己是个刺绣高手,这样就能绣朵漂亮的花遮住缝补痕迹,而不是是横一条歪歪扭扭的丑蜈蚣在上面、让人一眼就看见。
真是个可怕的想法——叶小妹意识到这里,很夸张的颤抖了一下,同时还不着痕迹的看了看她娘和两个嫂子,心想她才不要被洗脑成她们这样呢,不说她娘了,就看看大嫂的皮肤和气色,她上辈子的妈果然都可以当大嫂的姐姐了。
叶舒华觉得她娘她嫂子这样“未老先衰”,都是管太多、操心操的,她可不能向她们学习,成了村姑她也要做最洋气的村花,老了都是美美的老仙女!
“不好好干活,两只眼睛嘀哩咕噜转什么呢?”王翠芬像个尽职尽责的后妈,及时打断了叶舒华的心不在焉。
叶舒华听话的收回视线,老实干活。
没一会儿,院外响起了一个稍显陌生的声音,“小妹在家吗,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挖野荞?”
还没听出这个声音是谁,叶舒华已经迫不及待从凳子上跳起来了,“要去的,等我一下呀。”
王翠芬见状横了她一眼,但到底没反对,只是提醒道:“去换双旧鞋,把厨房的篮子拿上,既然要去挖野荞,动作就麻利点,多挖点回来,煮稀饭炒鸡蛋都好吃。”
叶舒华以为所谓的野荞,就跟上辈子学校展开的“忆苦思甜”活动时,食堂给他们的野菜一样,味道又苦又粗,咽下去都费劲,所以对她娘嘴里的“好吃”就不抱希望了,但是能出去玩还是很期待的,依然很兴奋把缝到一半的衣服扔下,转身回屋换鞋找菜篮子。
等叶小妹兴冲冲带着装备出来,向她发出邀请的“小伙伴”正在院子里跟王翠芬聊起来了,只听见这个笑起来很甜的圆脸姑娘笑着对王翠芬道:“小婶,奶奶说小妹整天不出门,也不知道在家玩什么,让我特意叫上她一起,免得在家人都坐懒了。”
“秀红姐!”叶舒华很欢快的朝她们跑过去,看到人她就想起来了,叶大伯家的堂姐,比叶小妹大一岁,今年上半年结婚,前两天刚回娘家小住的。
虽然叶小妹跟堂姐们不太熟悉,但是自家亲戚总比跟外人玩来得轻松放心,叶舒华心情更好了,注意力全放在堂姐身上,倒是把她的话忽略得一干二净。
不过叶秀红这话也不是说给叶小妹一个人听的,小婶能听懂她的意思也不错。
王翠芬同志这么聪明的人,当然听懂了,孩子他们奶奶这是服软了,向小妹示好呢。王翠芬一时间既得意又不屑,不屑是知道婆婆这么示好,是因为小妹得到了她爹的重视,这老太太对她们母女不待见了十几年,现在态度倒是变得快,还真是见风使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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