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清越流歌
眼看着离过年越来越近,叶小妹也不得不向肉罐头势力低头, 她终于表现得像个合格的追求者,真正主动出击了, 有一时间就去知青点附近和她偶遇过宋大哥的那些地点晃悠,努力给自己制造机会。
可是她努力转悠了好多天,别说成功拿下宋大哥, 竟然连他的人影都没有看到, 这就有点尴尬了。无功而返的叶小妹回到家,才从大哥二哥那里得知宋大哥加入了他们猎队、每天早出晚归的进山去了!
叶小妹这才恍然大悟的感叹, “原来宋大哥被你们骗走了啊。”
谈恋爱果然还是需要防火防盗防哥哥的。
叶大哥拍了下傻妹妹的头,“怎么说话,我们没事骗宋知青干啥?”
但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头一次加入猎队, 还真是受到了叶国华兄弟俩的邀请, 哥俩当时不过是随口一提, 以为宋知青这样斯斯文文的文化人不会感兴趣。结果他接受了邀请,这几天跟他们“朝夕相处”、还聊了许多话题,关系也拉近了, 这让哥俩很有些自得,有了知识分子的朋友,感觉自己都懂了知识一样。
所以傻妹妹的话有点不好听,他们依然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不过叶舒华却在强调:“我的意思是宋大哥跟你们进山,他扛得起猎枪吗?”
这话一出,叶家其他人都忍不住喷笑了,王翠芬更是嗔了傻闺女一眼,教育道:“小宋对你多大方啊,又是麦乳精又是牛奶糖,还有牛肉干,吃了这么多东西,你也不记人家一点好,这都说得什么话?”
叶舒华无辜的眨眼睛:“可是我说的不对吗?”
宋大哥自带唐僧属性,武力值多半也跟遇到女妖精只会叫“悟空”唐僧一样,战五渣不能更多了,叶小妹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信心。
没想到她二哥竟然摇头了,“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枪法可好了,小妹你别把人看扁了。”
叶舒华夸张的张大嘴巴:“不可能的吧?”
这不科学好吗。
叶大哥竟然也信誓旦旦的说:“不信你问爹。”
他们这么说,叶舒华不信也得信了,一脸正直的队长父亲总不会帮着他们说谎,还是这种毫无意义的谎言。
叶小妹便道:“好吧,不过宋大哥怎么会打枪?”
这个问题,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真当着宋清徽的面好奇过。
宋知青给人的印象就是细皮嫩肉的城里人,又斯文清俊的模样,从小肯定是没吃过苦,他刚来插队的时候,甚至连怎么插秧、怎么锄地都不知道,所以不仅是叶舒华现在难以相信,当他扛着猎枪小露一手的时候,几乎在现场的所有人都在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花了,有些人甚至对宋知青这个人的印象都彻底颠覆了。
如果没有约电影以及进山打猎后培养出来的“革命友谊”,叶国华哥俩大概跟其他人一样,在心里嘀咕嘀咕就完了,宋知青从来没说过他的私事,他们再好奇也不好意思贸然打听这个。但是兄弟俩觉得跟宋知青交情很不错了,不用避讳太多,所以就大大咧咧的问出来了。
宋知青果然没有介意,态度很好的给他们解释了会枪的原因,叶大哥现在也原封不动的告诉叶小妹他们,“宋知青的大哥伯父、还有很多亲人都在部队,他们家有这样的习惯,所以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从小也是在部队训练大的。”
“宋知青还说了,他小时候体质不好,长辈不肯放他去参军,要不然他念完高中就得像他大哥一样去部队了,也不会来咱们这插队啦。”
聊到这里,叶大哥不由自主的歪起楼来了,“我觉得宋知青说得很谦虚,他家里肯定不一般。”
叶二哥想也不想的接道:“那肯定不一般啊,一般人家能有这么多牛肉干啥的吗?”
“我的意思是宋知青家里肯定有领导,要不然他没参军咋能在部队训练?他们一大家子都是军人,说不定还有将军司令啥的亲戚咧!”
叶二哥听得吸了一口气,太吓人了,他们这样的平头老百姓,要是有个排长营长啥的远房亲戚,都能队里横着走了,跟司令将军啥的做亲戚,那不就成皇亲国戚了?
叶大哥越说越觉得是这么回事,神秘兮兮的分析道:“宋知青要不是来头大,怎么从来没说他大哥是军人?军人光荣,咱们要是知道宋知青家里有解放军,一准儿更敬重他。”
王翠芬最喜欢这种八卦,听着听着就忍不住插话了,“要不是小宋这次跟你们透露了,咱们到现在连他家有几口人、多少兄弟姐妹都不知道,平头百姓犯不着连这个都保密吧!”
叶小妹也兴致勃勃的贡献了一个,“宋大哥还说他家里寄的东西多,是因为他父母在的单位比较大方——领导的待遇当然好呀。”
他们八得有鼻子有眼,本来就猜测小宋出身很好的叶队长也有点信了,不过他没有加入讨论大军,而是敲了敲旱烟袋阻止道:“行了,小宋家里怎样跟咱们也没关系,有什么好说的?”
“还有,老大老二,小宋信任你们才告诉家里的事,你们可别去外面瞎囔囔、闹得人人都知道,小妹也是,你们听听就是了,不许对别人说。”
叶大哥和叶二哥很听话的点头:“爹放心吧,我们不会去外面乱讲的。”
叶舒华也只是无聊八卦而已,她只关心宋大哥的肉罐头罢辽,其他的没兴趣,因此也无所谓的应了声。
队长父亲对他们的听话表示满意的颔首,并且就地解散了八卦小组,“行了,都去睡觉吧。”
已经知道宋大哥去打猎了,叶舒华自然没有再去守株待兔,她开始给猎队加油打气,希望他们能给力一点、弄个大家伙回来——没有肉罐头,能尝尝传说中的野猪味道也能算安慰。
可能是情场失意的补偿,小年那天,猎队还真的扛了两头野猪回来,听说还是一公一母,把猪的一家子都整整齐齐带回来了,简直是丧心病狂。不过盼星星盼月亮才盼来的大家伙,整个大队都沸腾了,男女老少鱼贯而出前去迎接、乐得就差敲锣打鼓了。
叶小妹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个凑热闹的机会,她很灵活的挤进了前排,正好听见叶大哥眉飞色舞讲述宋知青是如何发现野猪并埋伏起来,等大部队到达一起把野猪抓住的过程,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叶小妹立刻鼓掌欢呼,“宋大哥好棒棒啊。”
现场人声鼎沸,叶小妹的嗓门本该淹没在热闹声中,偏偏宋清徽耳尖的听见了,下意识转头看过来,刚才还很淡定从容接受着人们赞美的青年,俊脸唰的就红了,连白皙的耳根都染上了浅浅粉色。
不过现场比他更激动更脸红的大有人在,宋清徽的表现并没有引起谁的注意,因为他眼神撤得够快,就连叶小妹都没发现,还以为宋大哥被鲜花和掌声迷失了自我、压根没注意到她呢。
叶小妹能理解宋大哥的心情,自然不会在意这点忽视,依然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宋大哥,并孜孜不倦的吹起了彩虹屁,“宋大哥真的是有勇有谋,运气还这么好,简直是天选之子啊,以后也要天天进山打猎、争取多抓几只野猪回来哦!”
宋大哥眼神飘忽、继续装没听见,脸上的色彩却悄然加深了一度。
不过他装没看到叶小妹也没关系,叶舒华从来不是默默无闻的人,跟叶大哥站在一起吹牛逼的叶二哥就听到了妹妹的话,打鸡血似的道:“那必须的啊,本来今天是最后一天打猎了,大家伙开始歇着等过年,但是回来的时候我们又商量了一下,除夕之前都要去山里转转,说不定还有野猪熊瞎子啥的咧!”
叶二哥的积极得到了人们的赞扬,猎队成员也纷纷加入了打鸡血吹牛逼之列,最大的功臣却依然一言不发,仔细看还能发现,他脸上的红晕竟也半点都没有消退,因为叶小妹的目光还像胶水一样黏在他身上不肯移开,那熟悉的灼热视线,总是让他无端想起那个晚上、手心那灼热的温度。
也许没心没肺的叶小妹早已忘了,宋清徽却永远记得自己的鬼迷心窍,事后每次想想都深感羞愧,明知道叶小妹是个没有男女之别意识的傻姑娘,他竟然也跟着她胡闹。那晚的情形他看似是迫不得已,但是他知道,他可以拒绝的,叶小妹没心没肺、却不代表她听不懂人话,而他没有拒绝,心底那点念想便暴露无遗。
说到底,他和普通男人也没什么区别。明明是趁人之危,却还表现得正义凛然,这大概也是每个男人都具备的天赋。
不过粉饰太平不难,想要骗过自己却没那么容易,宋清徽毕竟是个道德观念比较严格的人,第一次干坏事,理智回笼后,内心有多煎熬和羞耻可想而知,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将成为他一辈子的黑历史,越想将它彻底尘封,记忆却越是深刻。
宋清徽已经下定决心吸取这次的教训,从此和叶小妹保持距离,对于她此刻的热情赞美也只能在心里表示歉意了。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刚在内心道完歉,叶小妹就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因为有人说她三哥回家了。
宋清徽:……
说好的崇拜呢?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没有加更项目了,正好放松一下_(:3j∠)_
那就给小伙伴们安利基友的小甜饼新文吧——
《校霸的心机女友》林绵绵
阮溪从小就有一个淳朴的梦想,那就是嫁进豪门。学历跟美貌缺一不可,为此她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回回都考年级前三,就在她要拿下据说家里有几个亿的男同学时,却听到江易寒手底下那群跟班马仔恭敬地喊她大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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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真香。
传送门:校霸的心机女友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53、第五十三章
叶舒华一路兴奋的跑回家, 还没进院子就低声问道:“娘,我听说三哥回来了呀!”
王翠芬没作声,倒是刚放下东西还没歇口气的叶三哥迎了出来,看着小脸通红的傻妹妹的笑道:“不是去看野猪了吗?”
叶舒华双眼发亮的看着他:“三哥,你回来太好了!”
然而接下来却不是令人动容的兄妹情深剧情,其实叶三哥做好了准备跟傻妹妹互诉衷肠的,可他刚上前两步, 叶小妹便抬脚直接从他身边跨过,头也不回的进去找王翠芬同志, 叶军华只听见她雀跃的声音:“娘,三哥回来了呀!”
叶军华:……
他很想告诉傻妹妹自己就在跟前,有什么话直接对他说就行了, 非要找娘是几个意思?
不过叶三哥也很快意识到了, 傻妹妹这么兴奋的跑回来,恐怕跟他没啥关系, 所以他默默的跟在傻妹妹背后、看她究竟想做什么。
王翠芬还在帮忙叶军华整理行李,眼皮都没抬的回道:“这都要过年了,你三哥回来很稀奇吗?”
“我是为三哥高兴啊,他运气太好了!”叶舒华一脸真诚的蹲在王翠芬同志跟前, 连比带划的表示, “爹他们刚好抓了野猪回来, 一只都有这么大哦,咱们家至少能分五六斤野猪肉!”
“然后呢?”
叶小妹正义凛然的建议道:“正好三哥回来了,咱们烧点好吃的给他补身子吧!”
王翠芬还没反应, 身后的叶军华却忍不住“扑哧”笑了,如果他没去门口迎接小妹却被她无视,而是单单看到她唱作俱佳的表演,大概就感动到不行了,以为傻妹妹真的每天在家都惦记着他呢。
但现在嘛,叶军华内心毫无波动,直接抱臂看戏了。
王翠芬也终于舍得抬头了,先瞥了笑得正欢的老三一眼,又看着一门心思骗吃的小闺女,反问道:“你连热闹都不看直接跑回家,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事?”
叶舒华眨了眨眼睛,突然一阵心虚。热闹再好看,也比不上吃肉肉啊,她正是从三哥回家的消息中看到了吃肉的希望,才热闹也不凑了、男神也不撩了,迫不及待的撒腿跑回家,她娘可以说是把她那点小心思摸得透透的。
不过叶小妹也不再是那个傻呼呼的叶小妹,在香喷喷的野猪肉面前他已经点亮了智商,很清楚自己现在如果承认,野猪肉就彻底没她的份了,所以叶小妹眨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萌萌哒回答,“当然不是了,我听大堂嫂说三哥回了家,又惊喜又意外,所以要第一时间回来亲眼确认啊。”
面对叶小妹抹了蜜的小嘴,王翠芬直接翻了个白眼,用上了叶小妹的口头禅:“我信你个鬼。”
“……”叶小妹不服气的表示,“三哥肯定信我。”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坏死了的糟老头子,叶小妹立刻扭头寻求叶三哥的认同,“三哥,你信我吗?”
叶军华当然半个字都不信,他已经从放声笑转为了低调矜持的闷笑,冷不丁对上小妹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眸,笑容便僵在了嘴边,一时间陷入了左右为难,但最后,习惯了在无伤大雅的时候顺着妹妹的好哥哥本能的点了头,“信吧。”
叶小妹并不介意他这模棱两可的语气,得到想要的答案就心满意足了,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总结道:“三哥果然跟我最好。”
说话间,视线还频频向王翠芬看过去。小脸上写满了神气。
王翠芬却只是云淡风轻的移开视线,并没有继续抬杠。
当母亲的总不会把孩子想得太无药可救,在王翠芬心里,小妹这么高兴固然是为了老三回来她能有肉吃,但肯定也有看到她哥的开心,所以有这份心就行了,嘴不嘴馋的无伤大雅。
叶军华也是这样想的,母子俩对叶小妹的缺点不是一般的包容。
所以在他们的纵容下,叶小妹晚上确实吃到了香喷喷的野猪肉。
两只成年野猪,加起来三四百近,叶家三个主力直接分到了七斤重的猪肉,父子三个天没黑就带着丰厚的战利品回家,全家人都高兴极了。但是王翠芬依然保持着她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再高兴也么有手抖,稳稳地切下了一块两斤重的猪肉晚上烧,剩下的当然是存放起来等过年了。
野猪肉带皮一起红烧,叶小妹就站在灶边名为学习实则垂涎三尺,这做法比她娘的“祖传红烧肉”少了一半的调料,出锅时那扑面而来的肉香竟然一点都不输给浓油赤酱的红烧肉。
两斤肉要喂近十张嘴,是有点不够分,但叶舒华却吃得一本满足,因为她开饭的时候,又信誓旦旦的说这是第一次吃野猪肉,善心大发的队长父亲也附和说去年运气不好、队里没猎到野猪,然后就把他碗里的野猪皮撕下来夹给她。
叶舒华刚开始是拒绝的,放着香喷喷的肉不吃,光吃猪皮,她有病啊。
但是尝了一口野猪皮后,叶小妹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真香。
野猪的精华大概都在猪皮上了,肥而不腻、香溢满口,肉反而有点柴,远不如猪皮给人惊艳。
尝过区别后,叶小妹被父爱如山感动到泪汪汪,后面还有更让她感动的,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大哥二哥三哥排着队把各自的野猪皮都让给了她,然后叶小妹就吃得满嘴流油了。
大概是时来运转了,吃完饭,叶舒华的好运竟然还没有结束,叶三哥突然问她明天想不想进玩。
“玩?”叶舒华闻言只是撇嘴,觉得三哥比她还会做梦,家里有矿啊,没事还想进城玩。
现阶段她想要满足吃和穿的要求,就已经很艰难了,玩乐啥的还是往后排排吧,等她实现了温饱再说。
叶军华大概是没想到小妹也有这么识时务的时候,故作失望的摇头:“看来小妹是不想去了,那就不去吧。”
叶小妹忍不住吐槽出声:“说的好像我想去,你就能带我去一样。”
叶三哥一本正经:“你想去当然能去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可是你说了不算。”因为从来没把这话当真过,叶小妹才能从始至终淡定到底。
“那谁说了算?”
叶小妹没有回答,眼神却不住的往王翠芬身上瞟,答案不言而喻。
叶军华笑道:“你是说娘不会同意?”
叶舒华很有自知之明的点头:“娘肯定不会让你带着我胡闹的。”
王翠芬故意板起的脸色也绷不住了,笑道:“你还知道自己整天胡闹?”
叶舒华又不接话了,她只是学她娘的口吻,可不接受自己真在胡闹的说法。
叶军华却乐呵呵笑道:“那是平时罢了,明天我们去县里,娘一定不会阻止。”
“为什么啊?”看三哥信誓旦旦的模样,叶小妹也有点半信半疑了,还在傻呼呼的瞎猜,“是因为要过年了,娘就变得好说话了吗?”
叶军华很有兴致的逗傻妹妹玩,急性子的叶大哥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了,插话道:“小妹你忘了,明天你生辰啊,只要家里有条件,每年生辰都会让你去城里玩一天的。”
叶舒华夸张地张大了嘴巴,她想了无数个可能,确实没想到这个可能,叶小妹竟然是年底的生日!。
仔细想想她上辈子好像也是腊月出生的,只是他们那会儿都流行过阳历,她身份证也是阳历,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一下,二月五号,腊月二十五,搞不好她跟叶小妹是同月同日生。
这真是太有缘了吧。叶舒华震惊了好半响,她的神情落在众人眼里,就是过日子过得连自己哪天生日都忘了,王翠芬拍了拍她的头,哭笑不得道:“生辰都能忘,小脑瓜子整天都在想什么。”
想好吃的啊。叶小妹很想这么回答,但现在这不是重点,她一脸好奇的仰头问:“娘,我过完生日就成年了吧?”
“算虚岁都十九了。”
叶小妹满意的点头,终于成年了,离嫁去城里又近了一步,但是刚松了口气,就听她娘说,“不过公家不算虚岁,按他们的算法,你今天才十七。”
“十……十七?”叶小妹吓得语无伦次,盼星星盼月亮的熬了大半年,她竟然还是那个连结婚证都领不到的小萝莉。
这个年代的时间过得也太慢了吧!
叶军华仿佛看出了她的捉急,笑道:“那不是正好吗,小妹还可以在家多待两年。”
说完又她明天还想不想去城里。
“去,当然要去!”叶小妹回应得斩钉截铁,既然她娘都不反对了,傻子才不去呢!
然后第二天天没亮,叶小妹就被她娘从床上挖起来了。
没有车,进城全靠双腿,双岗大队还算很得天独厚,去镇上不到半个小时的脚程,去城里也不超过半天,称得上“交通便利”,光是这个优点,双岗大队的男青年就永远不缺媳妇,许多偏远村落的姑娘削尖了脑袋都想“往外嫁”。
叶军华昨天就是在单位食堂吃完午饭才启程的,天没黑就赶到了家,所以叶小妹和她哥去城里玩,只要起得够早,当天去当天回绝对没问题。
叶舒华迷迷糊糊的从床上起来,也不需要如何打扮,梳个头发洗把脸,揣着干粮就可以出门了,她今天甚至都没有心情鼓捣什么造型,因为睡觉前就打算好了,趁着进城的机会,把头发卖出高价,换个新发型,然后揣着“巨款”去购物——她娘让她去城里玩,可没有给她钱让她买买买的意思,这点逼数她还是有的。
既然都要卖头发了,辫子再精致也没啥意义,叶小妹就随意了。而她的随便也没有引起王翠芬的怀疑,因为王翠芬觉得小妹是为了节省时间、能够在城里多玩一会儿,所以她把兄妹俩送到村口时还特意叮嘱了一句,“小妹要是走不动,就在路边歇一歇,现在还早呢,你们能在城里待足半天,不用着急。”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叶小妹最近越来越娇气,去镇上买点东西回来、都大惊小怪的囔囔腿断了腿要断了,王翠芬嘴上说懒得管她,心里其实挺不放心的,生怕这丫头从县里回来要累去半条命,所以昨晚她还私下跟孩子他爹商量了,今天兄妹俩要是天黑还没到家,孩子他爹就开队里的拖拉机去镇上接人,大不了他们自己出油钱。孩子他爹也答应了。
不过这话王翠芬只私下告诉小儿子,就怕小妹知道他们的打算更加娇气、本来能走的都不愿意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没看错,我今天很早更新啦,感觉是日万的预兆呢_(:3j∠)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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攒了几天嘿嘿嘿,谢谢小伙伴们呀
么么哒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54、第五十四章(收藏破三万的加更)
王翠芬担心纯属多余, 叶小妹已经时来运转,现在人品可好了,跟叶三哥一起走在去县里的半路上,都能被好心的货车司机停下来问要不要带他们一程。
这个年代的人们果然很淳朴又热情啊。叶小妹乐得眼睛都笑弯了,然后一脸期待的看着三哥。
她也不想这么怂怂的,但是出发的时候她娘板着脸下了命令,出门不许任性、不许胡来, 事事都要听三哥的安排,如果三哥回来说她在城里有点不听话, 那这辈子都别想再进城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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