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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清越流歌
只是王翠芬同志毫不客气的泼了盆冷水下来,“这些腊肉还是过年时咱家送的年礼,你奶奶舍不得吃,听说你爹要请人吃饭,把最后一点腊肉都给我了。”
叶舒华有点失望,也有点佩服,还她娘厉害,把老太太最后一块肉都骗到手了,她要向王翠芬同志看齐。
叶奶奶那里没肉就算了,她还有叶大哥和叶二哥,既然他们有特殊的抓鱼技巧,以后就可以加餐了。叶舒华越想越美,端着热茶出去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梦幻的笑容,见了宋清徽就迫不及待的分享道:“宋大哥,你今天运气真不错呢,我哥去河里抓了条大鱼回来红烧,我娘还找奶奶借了块腊肉炒冬笋,另外还炒了鸡蛋青菜,简直丰盛得像过年了!”
叶舒华在厨房磨蹭的时候,叶队长和宋清徽已经聊了不少诗词歌赋、家国大事,讨论书法的时候,叶队长没忍住、低调含蓄秀了把闺女的字迹,得到宋清徽真心实意的赞赏,“叶叔,小妹这笔字,娟秀中透着些劲道,女同志想写出风骨就要有力道,这个不下苦功夫是练不出来的,小妹年纪轻轻能写成这样,可见天赋和努力都不缺,如果能保持下去,以后必定有所成就。”
小宋是懂书法的人,从这段评语中就知道,他不但看得出叶舒华的字写得好,还说得出好在哪里,这才是叶队长真正爱听的话,所以和宋清徽聊得也最尽兴,“你婶子说小妹无聊时一个人在房里瞎练的,笔都是他们上学的时候我给准备的,已经让她写秃了,我托人给老三带了话,下次回来给她带点好的笔墨,我再盯着小妹,至少每天写一篇大字,不能把天赋给埋没了。”
“叶叔说的是。”宋清徽深以为然的附和,脑海里却忍不住闪过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从抢收季在食堂接触起,就逃不开两个字——娇惯。乡下,一年中最忙碌的秋收,老人孩子能下地的都下地了,队员们几乎都晒成了小麦色,哪怕是皮肤天生白皙的他都生生晒了两个度,叶小妹却能养出一身细皮嫩肉,不但出落得越来越水灵,给他们打饭的手都白皙细腻的像陶瓷一样,可见她从来没干过粗活。
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姑娘叶小妹还能过得如此精细,哪怕宋清徽因为叶队长的原因对她感官不错,都不否认为她有些娇气的事实。当然今天的接触之后,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就不是一点娇气了,这姑娘最大的特点还得是好吃懒做、毫不羞耻。
宋清徽本身对叶小妹的个性并无不喜,甚至基于她今天的表现,他还能给出单纯可爱的评价。不过他清楚,从大多数的人角度看叶小妹,只会认为她浑身都是缺点、无药可救了。
所以看到叶队长展示叶小妹的书法,宋清徽心里是震惊的,他认识的叶小妹本该跟好学上进这些词毫无关联,那么娇气的叶小妹应该也不能忍受练字的辛苦和枯燥才是。
可她坚持下来了,还写得如此出色,这让宋清徽觉得十分难能可贵,一不留神就附和了叶队长关于盯着叶小妹练字的决定。
附和完,宋清徽才反应过来,他所认识的叶小妹,就算字写得好,恐怕也不喜欢被父亲压着天天练字。若让她知道这个事跟他不无关系,不会找他算账吧?
笑容如清风朗月的宋知青内心莫名有点心虚。
叶队长没看出对面的走神,他还沉浸在子女出息的自豪中,以至于叶舒华跑过来就跟宋清徽说那么一通有些失礼的话,都被滤镜还没关闭的他当成了热情好客,叶队长非但没生气,反而笑着对宋清徽道:“小妹说话有点直接,也是欢迎你呢。”
宋清徽暗想叶小妹可能不是欢迎他,而是兴奋着家里终于有肉吃了。不过叶队长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也配合的感动着,刚想说话,手里就塞了杯热茶,叶小妹一脸雀跃的道:“给你泡了我爹珍藏的茶叶,趁热喝,马上就要上菜了!”
宋清徽看着她毫无所知的脸,慢慢点了头。
希望今天过后,叶小妹不要后悔她曾如此热情地招待过他。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12、第十二章
看在肉罐头的份上,提前给活雷锋预告待会有哪些好吃的,让他可以用更好的姿态参加抢食大战,叶舒华认为她已经尽到义务了。
然后正式开饭,她便毫不客气,快狠准的从宋清徽眼皮底下,拖走了一大块又鲜又嫩没刺的鱼腹肉——叶家有严格的待客之道,客人和一家之主的叶队长坐上首,大菜都摆在他们面前了。
已经连拿多张好人卡的宋同志当然是选择原谅叶小妹了;叶队长才跟小宋低调含蓄的炫耀完不久,还在带着滤镜看闺女,叶舒华的动作在他眼里也就没那么冒失了,叶队长一笑置之,热情的招呼客人碰杯吃菜。
不过客人和一家之主不介意,不代表叶大嫂和叶二嫂也能看得惯。
叶家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可以说双岗所在的地区风气,相对来说都还算比较开明的,毕竟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了,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在家一样有话语权,王翠芬如此,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这样的情况,她们暂时还挑战不了婆婆的权威,是因为手段比不上,但关起房门来,很多事都是她们自己做主了。
开饭时,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在桌子前。
农村人吃饭没那么讲究,加上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凳子,叶家平时除了叶队长喜欢坐在桌子上,其他人包括王翠芬都更乐意打了饭菜去门口吃,家家户户都端着饭碗串门子,饭点经常是欢声笑语一片。
今天也一样,叶队长和宋清徽坐在桌上推杯换盏,大家都捧着碗准备暖好场子就去外面吃了,叶小妹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叶舒华却早已自觉的搬着凳子去陪队长父亲了。
叶舒华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就有些讲究,她便养成了吃饭不下桌的习惯,穿越后也把这个习惯带过来了。
可惜她的行为看在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眼里,就是小姑子为了讨叶队长欢心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铁证了,这丫头果然比想象的还要难缠,几个月下来,俩妯娌看到这一幕依然要在心里嘀咕。
刚嘀咕完,就看到叶舒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鱼动作,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在她们看来,叶小妹此举无疑露出了狐狸尾巴,整天陪着公公在桌上吃饭,原来是为了更方便的抢肉吃。
妯娌俩对视一眼,作为大嫂的林红梅率先开口:“难怪娘常说小妹聪明,确实比咱们都要会吃呢,一眨眼的功夫,不带刺的鱼肉就全部进小妹嘴里了。”
叶二嫂宋秀秀人如其名,长得秀秀气气,跟林红梅的冷嘲热讽比起来,她说就更喜欢绵里藏针了,“要是只有自家人,小妹淘气也就算了,今天宋知青来做客呢,还真是有些对不住,宋知青千万别见怪啊。”
妯娌俩一唱一和极为默契,在护短狂魔王翠芬同志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把叶舒华钉死在缺家教的耻辱柱上了,还扯上了宋清徽这位客人,这就有点不好开脱了。
王翠芬不由沉默了几秒,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时候,叶舒华先开口了,一脸无辜的看了看宋清徽,“大嫂二嫂的意思是鱼只能留给宋大哥吃,咱们都不能吃吗?”
叶舒华倒不是有意偷换概念,她真是这么理解的,尤其是听二嫂替她给宋知青道歉的时候,她简直恍然大悟,她吃了点鱼就要给客人道歉,意思就是他们全家都不能碰,只有宋清徽有资格享用它呗!
这个年代招待客人是不是都这风格,叶舒华不得而知,但是对于宋知青她简直底气十足——宋秀秀用谁做借口不好,偏要把宋清徽扯进来,在叶舒华心里,这哥们四舍五入就是她的人了,自己人还客气个啥。叶舒华干干脆脆把话语权递给客人本人了。
任何一个人客人在这种情况,想必也只能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表示“没关系,我也不爱吃xx”云云,而宋清徽更厉害的地方在于,他表达完不介意的意思后,又自然的添了一句,“我在家时家人便常叮嘱我多吃鱼补脑,小妹还在长身体,多吃些确实有好处。”
可能是叶舒华喊宋大哥喊得太顺口,宋清徽一不留神也喊她小妹了。
不过这会儿谁都没有注意他们之间的称呼问题,三个当了妈/即将要当妈的女人全都目光灼灼的看着他确认道:“吃鱼补脑,是不是多吃点能变聪明?”
宋清徽昧着良心点头微笑,吃鱼补脑是没错,但像叶小妹这个年纪,除了塞回娘胎里这个办法,恐怕也没有其他途径让她变得聪明了吧。
他也很意外竟然会鬼迷心窍,帮着叶小妹骗吃的。看到叶婶把他的话当了真,并一个劲给叶小妹夹鱼、让她多吃点变更聪明的时候,宋清徽多少有些心虚,端起酒主动跟叶队长碰了一杯,试图以此来转移话题。
叶家人都没注意到宋知青的心虚。他们对他深信不疑有两个原因,宋清徽见多识广,说出口的话可信度就高了,另一方面,他是从北京来的,祖国的首都,对于一辈子都没机会出省的农民来说,那个地方显得遥不可及而又神圣,住在首都的人当然也都不是普通人,宋知青在北京的家人讲的道理当然也绝对没错!
这会儿王翠芬积极的帮助叶舒华变聪明,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没有怨言了,毕竟她们也有孩子,还想着等孩子能吃奶水以外的食物时,尽可能让孩子多吃点鱼肉,现在就不好拦着婆婆这么做了。
比起王翠芬同志的迫不及待,叶舒华心态就稳多了,她先给帮自己说话的宋知青送上了灿烂的笑容,然后十分淡定的提醒王同志,“娘,夹靠近鱼腹的肉,刺比较少,吃起来方便。”
王翠芬听到这缺心眼的话,弄得动作都顿了一下,差点把筷子都摔掉了。
宋清徽刚好低头抿了口酒,也差点被她逗得呛出声,赶紧又喝了一口压下去。
就是因为闺女缺心眼,所以才更需要补脑,王翠芬下定决心似的,又往叶舒华碗里夹了几筷子鱼,看到她捧着碗笑成傻妞的模样,王翠芬扭过头,很有些迫切的请教宋知青,“小宋,多吃肉能补脑吗?”
宋清徽看了看摆在他面前的冬笋炒腊肉,实在不好意思睁眼说瞎话,只能摇头微笑了,“这个我倒没听说过。”
王翠芬也知道是她病急乱投医,多吃猪肉要是能变聪明,那些杀猪就不会吃得一个个肥头大耳了,她便叮嘱叶舒华道:“那你就多吃点鱼,别吃肉了。”
宋清徽不着痕迹的抬眼,本以为连他的肉罐头都觊觎的叶小妹会大失所望,没想到她听了这话还在埋头吃鱼,十分淡定的应了一声。
看来叶小妹不仅爱吃,嘴巴应该也很挑。宋清徽暗想。
他总结得没错,叶舒华确实很挑食,上辈子家里有条件,她就只吃新鲜的海鲜,当然上好的牛排羊排也吃,猪肉就一般般了。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双岗大队又不靠海,心爱的海鲜河鲜是没指望了,叶舒华只能整天望肉止馋,有个肉罐头都能成为她活下去的动力。
不过现在有了新鲜柔嫩的鱼,不那么新鲜的腌制品自然就被她弃之不顾了,主要是叶舒华有分寸,她想多吃点鱼,就得像她娘说的少碰甚至不碰肉,如果什么都想要,她两个不好惹的嫂子又得泼妇骂街了。
穿越几个月,叶舒华已经学会了果断取舍并知足常乐,埋头吃鱼吃得很开心,就没有注意到宋知青这顿饭一直在暗中观察着她。
对于宋清徽来说,叶小妹总是这么的出人意料,最开始抢鱼的动作粗狂豪放,正式开吃时却又这么斯文秀气,小口小口细嚼慢咽,不凑近恐怕连咀嚼的声音都听不到,分明像个教养极好的大家闺秀。
——号称无所不知的宋知青面对这样的叶小妹也只能感叹,女生果然是世上最捉摸不透的生物了。
忽略中间的小插曲,这顿晚饭也算是宾主尽欢,几盘菜一扫而空,宋清徽也被叶队长灌得半醉,俊秀的脸染上一层红晕,鲜肉可口的样子,看得外貌协会的叶舒华连碗筷都不想帮她娘收拾了,自告奋勇的表示要送宋大哥回知青点。
宋清徽反应比清醒时慢半拍,听到这话含着水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叶舒华,很有些半推半就的意味,可惜叶队长没喝糊涂,他看了眼“懂事”的小妹,笑道:“小宋有点喝多了,你哪里送得了,让你大哥跑一趟吧。”
叶大哥比不上小妹有眼色,不过胜在听话,闻言立刻起身过来,扶起宋清徽就要走,“爹,那我先送宋知青回去了。”
叶队长含笑点头:“明天还要上工,早点帮小宋安顿了。”
宋清徽被叶大哥扶着,也没忘记跟叶家人告了别再离开。
叶舒华这里插不上手,倒也不失望,她兴致勃勃去厨房了,吃完饭,正好哄她娘泡杯麦乳精当饭后甜品~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13、第十三章
大概是因为客人已经回去了,王翠芬看叶舒华充满期待的脸,倒没有再说什么,爽快的去开柜子拿麦乳精了,一边吩咐道:“暖水瓶里还有半瓶开水,直接去拿两个碗过来。”
在缺少物资的年代,叶家这样的“大户人家”倒也用得起暖水瓶,叶舒华很积极跑去提她娘的宝贝暖水瓶了,拿碗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回头疑惑的问:“娘,两个碗就够了吗?”
以叶舒华的经验来看,麦乳精这样的“好东西”她爹娘是坚决留给孩子们的,两个哥哥同样不会抢,但是还在哺乳期的大嫂和怀孕需要补身子的二嫂一定会拥有姓名,加上她这个“体弱多病叶妹妹”,至少三只碗才够用吧。
这就让叶舒华有点小担心了,她知道王翠芬同志是典型的“再苦不能苦孩子”的亲妈,可谁让吃饭的时候发生了点小插曲呢?两个嫂子抢吃的抢不过她,脾气还挺大,当场恼羞成怒开启冷嘲热讽模式。
叶舒华倒是不痛不痒,肉在她的碗里,她们说再多也毫无用处,再说她最后的反击多漂亮多完美!
只是回头想想,宋知青当时还在桌上,让他看见这一幕,应该让王翠芬同志心里挺不爽的吧?若她娘铁了心秋后算账,叶舒华还真有点底气不足,所以小心翼翼拿眼睛瞅着她娘。
王翠芬闻言板起了脸,跟叶舒华担心的那样,她的确在为饭桌上的事秋后算账,当然对象可不是亲闺女,而是林红梅和宋秀秀。
上回一颗鸡蛋点燃了家里的大战,王翠芬作为博弈的胜利者,收拾手下败将的手段显得十分温和,只是吩咐更多的事情下去,让她们多干活少动点歪脑筋,连一日三餐都没克扣她们的,可能在一些严厉的婆婆眼里,她这么做实在太宽容了吧。
但王翠芬这么做也有自己的考量,她自认比别人更有远见,不出意外他们以后也是跟老大生活,老了病了是老大媳妇在跟前照料着,现在自然不好把事情做的太绝了,毕竟老大和老二家的闹得是有点难看,但也是事出有因,世道艰难,这几年日子稍微好过一点,没再饿死过人,但是在过死里逃生挺过来的人眼里,食物就等于人命。
俩妯娌可以为了食物在家里上蹿下跳,王翠芬却不能跟她们掰扯清楚,搞不好传出去就变成她不给儿媳妇活路,也容易伤了一家人之间的和气。因此,在不把话说开的前提下,王翠芬便采取了这种迂回婉转的方式,温水煮青蛙,积年累月,总能把桀骜不逊的儿媳妇驯服。
只是王翠芬没有想到这两妯娌不但桀骜不逊,还如此没脑子拎不清!
幸亏今天来做客的是小宋,她没把知青当女婿人选,不用担心他会为此对小妹造成不好的印象,而小宋本人口风紧,从不在外面道人是非,饭桌的事应该也不会出去说。
可王翠芬知道,但凡今天换一个口风没那么严的客人,她们那两几句话都能把小妹的名声给毁了!
王翠芬再疼叶舒华,也不可能有闺女嫁不出去就养她一辈子的觉悟,她只会更愤怒,这两个眼皮子浅的女人,为了口吃的差点让小妹找不到好人家,再不治治她们恐怕就要上天了。
风水轮流转,“居心叵测”的人瞬间变成了林红梅和宋秀秀,雷厉风行的王翠芬师出有名,已经决定就从这两罐麦乳精开始,收回原本对她们为叶家开枝散叶而提供的一切优待!
听见叶舒华的疑惑,王翠芬淡淡的道:“就你跟大宝需要喝,两个碗刚好合适。”
“真的吗?”惊喜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叶舒华差点原地跳起来,宋知青已经“提醒”过她娘小宝宝不能多吃容易上火,所以大宝可以忽略不计了,只要两个嫂子不跟她分,两罐麦乳精就相当于她一个人的了,简直爽歪歪啊!
开心过头的叶舒华甚至还飞快的算了笔账,并脱口而出,“那我一个人吃都能吃半年了啊!”
“……”王翠芬听完她的心声,原本紧绷的脸色都维持不下去了,哭笑不得的睨了她一眼,“没心没肺的丫头。”
有好吃的,叶舒华全然不介意她娘的评价,依然开心的像老鼠,王翠芬也没再板起脸,而是笑嗔道:“好好走路,把暖水瓶摔坏了看你爹不揍你。”
王翠芬最近很喜欢用叶队长来威胁叶舒华,是因为这招好用,叶舒华闻言果然收起了雀跃,抱着暖水瓶、模仿淑女的姿势悠悠走过去,可惜已经亮起来了的眼神没那么容易收回去。
给闺女和孙子准备吃食,就不存在偏心谁的问题了,王翠芬很公平的往两个碗各挖了一勺满满的粉末,再接过暖水瓶注入热水,熟悉的香味便在厨房弥漫开来。叶舒华像个小学生一样老老实实站在灶台跟前并努力伸长脖子,脸上已经换上了享受的表情。
宋知青说的没错,果然有牛奶的香味,太令人怀念了。叶舒华感动得想要流眼泪,直到她娘把罐子盖牢并仔细放回原处,她的脸色还没恢复正常。
实在有点得意过头了,王翠芬淡淡地提醒道:“把你的脸色收一收,让她们看见又有得闹了。”
说完王翠芬便端着冒着香气的碗出去找她的大孙子了。
叶舒华没细想这话的含义,但也明白闷声发大财的道理,听妈妈的话立刻把笑容收起来,也跟着王翠芬同志出了厨房,天色已晚,躲在黑洞洞的厨房里享用美味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
在叶舒华有机会缠上她娘要喝奶奶,啊不,是喝麦乳精的时候,能干的王翠芬已经领着两个儿媳妇把碗筷都洗了,屋子里里外外也都收拾干净了,这会儿,一家子正坐在院子里透气休息,连林红梅都重新把孩子抱出来了,王翠芬出去便直奔他们母子跟前,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大宝,奶奶给你泡麦乳精了。”
叶家几个女人都不是傻子,林红梅和宋秀秀也一早盯上宋清徽送的麦乳精了,她们可能跟叶舒华一样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是看爽利的王翠芬接这礼都烫手的样子,就知道它是好东西了。
因此林红梅看婆婆端着好东西只冲自己走来,顿时笑开了花,习惯性的伸手接过,不想王翠芬在两步外生生站住,笑眯眯的道:“小宋刚才说了,这麦乳精老人孩子喝了补身体,在咱们家最需要这个的,就是大宝和小妹了,小妹从上次生了场大病,现在还没恢复元气呢,你们看她这小脸白得……”
林红梅和宋秀秀不由拉下了脸,正想说小姑子这脸色可不是病出来的,婆婆像养千金小姐一样养着小闺女,能不把她养得白白嫩嫩的吗?
可惜她们还没来得及插话,心眼实且直男审美的叶大哥已经学会抢答了,他看着小妹弱不经风的小身板,连连点头,“小妹不仅脸色不好,身子也太瘦弱了,娘可得好好帮她补一补。”
叶舒华刚才偷偷舔了口麦乳精,甜丝丝、混合着牛奶可可香味的饮品简直是这个时代的黑科技,比队长父亲带回来的糖口感丰富并美味多了,喜得叶舒华当场宣布,麦乳精成为她这辈子最爱的饮料了!
遇到真爱的叶舒华,此刻就不计较叶大哥把她好不容易养白的脸形容成一脸病容的事,毕竟她哥也是在为她说话。
有人欢喜就有人愁,林红梅被傻大个的丈夫拆台,想说的话都被堵回去了,简直气得倒仰,连旁边的宋秀秀都同情她了。
偏偏王翠芬还不想这么快放过她,顺着老大的话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就是怕你媳妇和弟媳误会,又以为我偏心小妹呢。”
老实人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异口同声:“娘,小妹需要补身子,这我们都知道,怎么会怪您偏心呢?”
“你们兄弟这么明事理,我就放心了。”王翠芬欣慰状,但也没放过敲打儿媳妇的机会,瞥了脸色不虞的妯娌俩,淡淡的道,“不是我刻薄,像今天这样在客人面前数落小妹,是绝对不能再犯了,如果小妹真做错了事,也该一家人关起门来讲,老话说长嫂如母,你们当嫂子的,需要教育她,而不是坏她的名声,毕竟小妹也到了快说亲的年纪,她说上好人家,也能帮衬娘家不是?”
王翠芬苦心孤诣帮叶舒华在两个哥哥面前刷好感度,而叶舒华本人正在愉快的偷吃中,垂着小脑袋不时的点一点,从叶大哥和叶二哥的角度看起来,还真有点真心实意的感觉。
兄弟俩顿时感动得不要不要的,当场板起脸把媳妇痛批了一顿。
叶队长对王翠芬就是这样,小事都叫王翠芬做主,她做错了也毫不留情的批评教育,叶大哥和叶二哥受父亲影响,平时老让着媳妇,很有妻管严的架势,但现在板起脸来也有几分叶队长的威严,至少宋秀秀嫁进门不到一年,还是头一次看丈夫生气的模样,顿时话都不太敢说了。
林红梅跟宋秀秀的情况也差不多,她们未必心狠到要破坏小姑子的名声不让她嫁得好,在餐桌上只是一时气愤没考虑到那么多罢了,可如今被母子三人一唱一和,无心也变成有意了。
妯娌俩一时有苦难言。
叶大哥则是彻底被叶舒华乖巧可爱的外表迷惑了,教训完媳妇,连带着对王翠芬都有点微词:“小妹能干又聪明,带大宝比他妈还带得好,娘怎么说她不懂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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