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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湮华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紫筱恋喜
他要娶她,尽快。
她鬼迷心窍,竟真的同意嫁他。
七天后,冬月初九,这个对扶楚来说特别的日子,原来也是籁魄耶永生难忘的,一对相识了十年的有情人,欺上瞒下,终于拜堂成亲。
他说到做到,不给她名分不破她的身,而今他们名正言顺,认识了十年后,终于同床共枕。
春宵刻刻都这样珍贵,纠缠的〖肢〗体,愉悦的呻吟,最能〖真〗实的表达出他们的热烈,他严丝合缝的覆盖上她,同她说:“生且同床,死且同穴,今生今世,我愿与你生死相依。,…
她觉得如梦似幻,好似进了天堂,难道是上天听见了她的祷告?
却原来,她竟是绯徊在地狱的入口 。





乱世湮华 第七十八章 绝情弃爱
信仰太甚,便如魔咒,可以令一个襟怀坦荡的人变得不择手段。
她是女人,贪着爱情的曼妙,义无反顾的破茧而出,将自己执着的心和纯洁的身毫无保留的奉献。
这一生,前所未有的温暖,是经他的体温熨帖,汗流浃背,筋疲力竭,身体上的痛楚填充心底的空虚,她觉得满足。
他紧紧的拥抱她,克制着战栗,贴近她玲珑的耳,低语:“对不起,这是我的子民,我的江山,我不能坐视生灵涂炭,尸横遍野,籁魄耶,我是真的爱你,你不要害怕,我会一直陪着你,今生今世,永生永世。”
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她混沌的思绪抓不住重点,努力撑开眼皮,他说爱她,却不给她开口解释的机会,她认识他十年了,直到今日才肯相信,他们之间虽有爱情,却从不了解对方,他不肯信她,就算他对她打出致命的一掌后,她还是没有恨过他,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她那般积极进取,不为与他作对,只因她明白大祭司的言出必行——若她不够听话,他必死无疑。
只是,有些事情,想解释也不能了,她被他镇入地宫,知道她行踪的人被他尽数诛杀,他在地宫上斥重资兴建了元极宫,履行他的诺言,陪着她,岁岁年年。
她的爱情,到底不敌他的信仰……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因为心无旁骛,所以进步神速,七十二地煞,她每隔一年便会集来一煞,每集一煞便在这圆玉冰床对应的拱顶打下一枚掌印。
在她打上第七十二枚掌印时,扶楚被人丢了下来。
通往地宫的入口不止一处,尧天每天都会从天魁宫的主入口往地宫投放不同的活物给她,真是可笑,从前她生啃只鸡,都会遭他嫌恶。自将她镇入地宫后,他竟极其有心的为她收罗奇珍异兽。似在补偿,可事实上,她并不在意吃得花样百出,好似杀人,那不是她的嗜好。只是自幼养成的习性,维系生命的本能,不过她知道,尧天绝不会丢下个活人给她享用!
听见异响后。她冲向声源,恰好接住急速下坠的扶楚,知道这一身大红喜服的人绝不是特意为她准备的。不过她不介意拿她打牙祭。
可就在放扶楚下来时,无意间发现了她手腕上的链子,忙脱掉她的软靴,果不其然,脚腕上也有相仿的链子。
她仰天大笑:天意如此!
扶楚一时不能适应地宫里直冲她而来的阴邪煞气。整整昏睡三天才醒过来,护卫扶楚是籁魄耶的使命,所以她尽心尽力。
扶楚醒来,籁魄耶抓老鼠给她吃,扶楚难以接受;籁魄耶又去逮了冥王来。扶楚表示冥王是她的心肝宝贝,并将先前那只老鼠喂了冥王。籁魄耶流着口水盯着被冥王一点一点吞下去的壮硕大老鼠,很是火大,喟叹:没想到煞神竟是个败家子!
这天尧天丢下来的是头小鹿,扑扇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令扶楚想起倾城,心头有些不明的酸楚闪过,她想挽救它,可没来得及,籁魄耶的身手,出神入化。
扶楚不想留在这里,她知道佑安在等她,还有倾城,她答应过他会回去的,人无信而不立,当她把自己的愿望委婉的说于籁魄耶听,却没想到籁魄耶直言不讳的告诉她,除非她成了煞神,不然绝不可能从地宫里活着出去。
是啊,籁魄耶这般厉害的人物都逃不出去,何况是她,被尧天的徒子徒孙随随便便就能坑了的‘草包’。
心存执念,所以迫切,因着迫切,只得接受条件,这世上本没有免费的午餐,既望着收获,岂能不思付出,可籁魄耶要她付出的,竟是七情六欲。
扶楚迟疑了,所以籁魄耶将她的故事讲给扶楚听,她说:“人若有野心,便不可有软肋傍身——神更不能,一个再是强势的女人,一旦遇上感情,都将变得软弱,我就是最好的例子,背弃了信仰,带累了部众,以为总有一日,他会被我感动,可结果是,反倒被他利用,换得一生永无出头之日的下场。”
她还说:“在这弱肉强食的乱世,女人若想站得更高,须得舍弃更多,但凡存着七情六欲,终有一日会被束缚,扶楚,你是集万千戾气而生的煞尊,若能如你所愿,此生不出你父王困住你的锁妖塔,外加九渡老鬼的舍利封印,或许可能一世平安,可你终究从那塔中出来了,一旦你的身份被人揭穿,若想活下去,就必须做到无人可及的强大,看看人不人,鬼不鬼的我,我只是个助你成煞的使者罢了,一旦你被束缚,下场绝对不会好过我。”
她最后说:“甘做他人生命的附庸,随时都有可能被抛弃,只有做他人生命的主宰,方可谓至高无上,摸摸你胸口的伤痕,告诉我,你的选择是什么?”
这便是籁魄耶的任务,一步步,引导扶楚,登峰造极。
胸口的伤痕,还在隐隐作痛,那是由她曾爱恋过的男子留下的,亲昵的时候,他说要将漫天星辰赏给她,可到头来,竟是赏她不得好死;
想起芙幺,甘做钟离琇生命的附庸,他爱她时,可为她耗十年时间,开凿运河,可遭遇爱和权势,二选其一时,钟离琇能将深爱他的芙幺碎尸万段;
最后是眼前以邪功续命的籁魄耶,或许尧天是真的爱她,才没舍得杀了她,一了百了,可那又能如何,他说陪她一生一世,可籁魄耶这一生一世,再也没走出地宫,七十多年来,他不见她,她连为自己辩解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半个月后,扶楚做出自己的选择:“籁魄耶,助我成煞。”
这本就是籁魄耶意料之中的要求,可她仍要问:“你确定自己要付出什么?”
扶楚点头:“我确定,从今往后,绝情弃爱。”
始终面无表情的籁魄耶,终于翘起了嘴角,她已百岁,活得实在倦怠,只要完成使命,便可以安心的去了,这一生,太累,太痛苦,她不想再等下去,其实梦早就醒了——他不会来听她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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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不曾觉察,已溜过三年。
尧天仍在努力活着,他一百零九岁了,不过,他早已不叫尧天,从他把籁魄耶镇在地宫的那一日起,他便成了玄乙。
十年九载闭关中的玄乙真人,从这年初秋开始反常,进了冬,更是不同以往,且将一直在外的小徒弟子墨秘密召回。
月白鹤氅,泼墨青丝,清眉秀目,气度绝佳,踏着第一场雪回到元极宫,这人,比雪更要冷三分,见他鹤发童颜的师傅,也没现出格外亲昵的表情,倒是玄乙真人激动起来,拉着他看了又看,最后颤手抚上他半束的青丝,激动道:“终于变成黑色的,真好。”
子墨淡淡道:“世人皆传弟子乃皓发雪肤,医它,只为方便行事。”
玄乙真人颔首,拉着子墨上坐,开口问他:“小白,为师交由你保存的腕镯还在么?”
子墨伸出手来,轻拽袖摆,露出一小截雪白手臂,上面扣着只黑白相间的金属腕镯。
看见腕镯的一瞬,玄乙真人眼底闪过一抹异样的流光,可转瞬即逝,他沉默着,子墨便安静陪他,不知过了多久,才听见玄乙真人长叹一声,道:“小白,为师一直不曾与你讲过这腕镯的来历,可有些事情,你是必须知道的。”
子墨竖耳聆听,玄乙真人艰难的陈述:“几十年的道貌岸然,换得一个圣人虚号,可这虚号的背后,又有谁知为师的痛苦?”
子墨表示他不知。
玄乙兀自继续:“我在你这个年纪,遇上了个女子,她是那样的艳光四射,令人无法忽视,我有些心动,可对我来说,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处理,没时间耗费在儿女私情上,几年后,我们再次相遇,她愈发明媚,我也越来越难以忽视她的存在,可就在我确定自己已经爱上她的时候,却发现她非比寻常的身份,我本打算杀了她永绝后患,可终究下不了手,最后到底顺从心意,娶了她,赌上一辈子压制住她,你手腕上的这只腕镯,就是她给我的信物,她曾告诉过我,妖煞可以自己集齐信物,几件信物中藏着个秘密,但那秘密究竟是什么,她也不知,为师一直惶恐,怕那秘密会是芸芸众生的劫数,当然,妖煞可以集齐信物,可没有与之配套的钥匙,那信物也是毫无用处的,所以,只要你保存好这腕镯,妖煞就无法破解那秘密。”
子墨面无表情的看着那腕镯,暗道:人不可貌相,原来,物也不可!
听见玄乙真人不甚磊落的过往,子墨并无特别的感想,但凡上了些年纪的人,哪个不是从年少荒唐时走过来的呢!
可玄乙真人却要逼他来点表示,扑通一声,跪他眼前。(未完待续)




乱世湮华 第七十九章 并不纯洁
出入凡尘俗世,他是龙胎凤种的天之骄子;决断万丈红尘,他是高高在上的一代宗师,怎料到,竟有一日,甘拜下风。
以一百零九岁的高寿,屈膝于自己一手带大的弟子眼前,行的是毕恭毕敬的跪拜大礼。
纵是寡情如子墨,也无法做到不为所动,俯身搀他:“师父,您这是……”却被玄乙顺势推开,隐忍不住的悲凉:“一念之差,铸成大错,这是我的罪过,却要天下苍生来承受,我大限将至,心有余而力不足,子墨,我知王权霸业皆不在你眼,可你比谁都清楚,这毕竟是你的子民,你的江山,算我为老不尊,倚老卖老,求你——求求你,护得黎民一线生机,镇杀妖煞。”
这个事,听着,貌似不怎么轻松。
看子墨无动于衷,玄乙再接再厉:“你的悟性远高于我,且自幼集天罡正气成长,古往今来,邪不压正,妖煞不会是你的对手。”
子墨终于出声,仍是淡淡的语调:“依着师父的意思,师娘不过是妖煞的随侍吧?”
玄乙莫名其妙:“什么——哦,是,她是护煞圣使。”
子墨漫不经心:“却令师父赔上了一生?”
老半天,玄乙才接上了话:“而今你的能力已远在我之上,我再将毕生功力尽数传予你,合你我二人之力,就算当真动起手来,那妖煞也未必一定能高过你,何况,她不过是邪门歪道,为了众生着想,不必与她讲究光明正大,只要能压制住她,再多手段,也只算是迫不得已的计策而已,若仍不敌她……”长叹一声:“你应该知道,就算你什么都不做,这世上,也没多少女人能敌得过你,只要你稍微花些心思——你是纯阳之体……”
不必玄乙坦白从宽,子墨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师父绝不像外界传言的那般刚直不阿,他就是一个老不修!
望着赖在地上不肯起来,对他软磨硬泡的老头子,子墨开始怀疑当年玄乙收养自己时的初衷,大概和他的人一样——并不像大家想象中的纯洁。
不过,那又能如何?
一百多岁的年纪,许多思想已是根深蒂固,不可动摇,为了他一心一意守护着的江山社稷,他连自己最爱的女人都可以牺牲,何况其他!
子墨若不点头,玄乙便长跪不起,子墨的淡薄不敌玄乙的顽固,子墨选择妥协。
给自己找个事做,也很有趣——那年曾给扶楚下过一封隐藏的战书,可还没玩起来,对手就失踪了,很是扫兴,希望这次可得尽兴。
只是,镇煞么?
子墨承接了玄乙的担子,玄乙说到做到,果真就将毕生功力度给了子墨,除此之外,还送了一株特别的花给子墨。
咋一眼看它,是一株精雕细琢的玉花,晶莹剔透,欺霜赛雪,可仔细研究才发现,它竟是有生命的,这玉样的曼陀罗华,是玄乙这些年闭关的关键,玄乙同子墨说,用对方法,这株曼陀罗华,可以要了妖煞的命……(未完待续)




乱世湮华 第八十章 我不恨他
籁魄耶姿容艳丽,平素只穿红衣,尧天还不知她的根底,几分真心、几分调笑:“不知是这红衬出你的风采,还是你将这红衬得明媚。”因不了解,所以红的动人。
看她生饮人的心头血,才恍然大悟,因着嗜血,所以爱红,这是她身为妖邪一族的癖性,他开始厌恶她一身红装的模样。
可将她镇入地宫后,一年四季,送下来的内衣外裳,无不是比血更艳的大红,是因再也看不到她穿红衣的模样,眼不见心不烦;还是,只因她喜欢,所以爱屋及乌,大概只有尧天自己清楚。
籁魄耶不想深究,从那一天起,她便讨厌上了红,因它也是嫁衣的颜色,穿上它,会让她想起自己遭遇的不公,她并不是真正冷血无情的妖邪,偌大的地宫,寂寞无边,孤枕难眠,她的心会痛,很痛很痛……寒来暑往,七十二个冬夏,她就这样一丝不.挂的走过,事到如今,习惯成自然。
地宫中七十二洞,纵横贯通,错综复杂,不过所有洞子都可直通地宫中心的地渊,就好像是一片叶子的纹路,再怎么冗杂,也脱离不开主脉络的输送给养。
地渊的水是温暖的,轻滚着浅红的浪花,氤氲出淡粉的水雾,那是扶楚初来咋到时所见的情境,而今三年已过,再看地渊,翻腾出殷红的浪头,弥漫着紫色的雾气,无瑕女体沉浸其间,久不见动,彷如玉雕。
紫红的发丝铺展于水面,如花绽放,寻常不见的煞印此时清晰而深刻,额间的火纹自眉心偏转向左。沿着眉形蜿蜒舒展,在眉梢眼尾绽开曼珠沙华,羊脂玉色的肌肤衬着紫红的煞印。更显分明。
“煞尊。”极恭敬的一声轻唤,静立水中的扶楚闻声睁眼,把双紫红色的眸子对上籁魄耶。嘴角勾起一抹邪艳的笑,微一使力。破浪而出,飞身掠过籁魄耶时,顺势勾起她双手捧着的宽大红衣,柔滑的软缎像舒展的赤蝶羽翼,在扶楚落地之前,已将她玲珑的曲线严密遮挡。
籁魄耶不穿红衣,是因心结。扶楚却在这三年之间,渐渐爱上这个颜色,到如今,更是非它不可,这热血的颜色下,包裹着她的冷硬心肠。
籁魄耶看着眼前拒人千里的妖冶女子,被她用九九八十一根冰魄针决断了红尘退路,没有七情六欲,方能称神,眼前的扶楚。像个真正的煞神了。
扶楚也在默不作声的打量籁魄耶,仍以皓发蔽体,因将集来的煞气大半度予她,已不复初见时的年轻貌美。且卸除重担后,更平添了了无生趣的寂寥,变得麻木不仁。
籁魄耶:“大功即将告成,煞尊出宫,指日可待。”
扶楚笑了一下:“那个老不死的很耐活,想必还没死,我带你出去,找他报仇,可好?”
籁魄耶缓缓摇头:“因我爱他,所以连自尊都可以放弃,我一直在等他,等了这么多年,再不死心,就是执迷不悟了,我已完成自己的使命,如今,也算了无牵挂,那个人,他曾是我心中的重中之重,可对他来说,我只是个心狠手辣的妖女,去见他,只是自取其辱,不见,就不会再被伤害,就这样吧,今生别过,若有来世,也不要再相遇了。”
扶楚仍在笑:“你的胆量和你的能力不成正比。”
籁魄耶木然点头:“对,我一直很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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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着拱顶的掌印,籁魄耶喃喃自语:“原来,我嫁他,已有七十五年了。”
扶楚侧卧在圆玉冰床上,支起一手撑头,另一手轻抚缠绕着她的冥王,眸光迷离的瞥向籁魄耶。
今日的籁魄耶极其反常,竟将皓发盘起,还穿上了红衣,苍白衰老的容颜上略施了脂粉,却难以掩藏那般深刻的憔悴。
就算年过百岁,尧天好似仍当她是初分别的年纪,准备的东西始终都是年轻女子常用的,大概,在他心底,她一直都是年华正好的模样。
扶楚微怔:“你?”
籁魄耶伸手拂过鬓发,扶楚顺着她的动作望去,见那偏髻上竟簪着一朵红色的绢花,皓发红花,真是鲜明的搭配,籁魄耶笑得飘忽:“人,虽是光着来的,可总不好光着去,黄泉路上,给人笑话。”
扶楚睁开眼睛,仔细看她,黄泉路上的孤魂野鬼们,自顾不暇,哪有闲情笑她,这个心口不一的女人,还是没有忘掉那个害了她一辈子的男人,只怕被他瞧见,才要细致妆点。她有冰魄针,只要给自己下针,完全可以斩断情丝,没了感情的束缚,凭她的能力,极有可能冲出地宫,囚禁她的不是这森冷的地宫,而是她的心,扶楚没有揭穿她。
给出这样的解释后,籁魄耶上前几步,将怀抱着的那株曼珠沙华递到扶楚眼前,扶楚看它,通体血红剔透,彷如血玉雕就,却有发达的根茎,延伸进水晶瓶中殷红的液体里。
“这是?”
“饱吸煞气长成的曼珠沙华,非比寻常,是以四季不败,你浸地渊,它饮地渊,三年来,已与你息息相通,可以替你感应出潜在的危机,带上它,会有用处的。”
扶楚坐起身,伸手接过来,不等仔细研究这神奇的稀罕物,冥王突然耸起小脑袋,钻进她和花之间,摇摇摆摆,勾引她的视线,被扶楚一把扫开:“跟株植物争宠,这种事情你也做得出,不怕被人笑话?”
冥王矮下身去,将小脑袋钻进臃肿的身子底下,没脸了。
探出指尖轻触那玉润的花瓣,沁凉的触感令她一声喟叹:“真舒服。”
籁魄耶绽开笑容,蓦地近到扶楚眼前,一手化开扶楚条件反射击出的掌风,另一手出其不意的拍向扶楚额间的火纹。
冥王抽出小脑袋,作势攻向籁魄耶。却被明白过来籁魄耶意向的扶楚出手阻止,眼看籁魄耶迅速苍老,扶楚垂下眼皮:“这是何必?”
籁魄耶的笑容渐渐飘忽:“对于一个死人来说。再多的功力都是浪费。”在她不支倒下前,虚弱的道了句:“煞尊,代我转告他。我不恨他。”
扶楚起身接住籁魄耶,感觉腰间一凉。低头看去,衣带被解开,一条黑白相间,花纹繁密的链子端正将她锁住,那腰链与赫连翊的脚链还有倾城的手链是一套。
刚刚陷入地宫时,籁魄耶曾问过她圣女哪去了,她告诉籁魄耶。没见过她所说的圣女,倒是遇上两个风格迥异的男人,一个她不愿再想起,一个她并不想忘记。
后来她答应成煞,籁魄耶才与她道出这脚链和手链的由来,说这是一件圣物,藏着个秘密,怕被别有用心的谋夺,才一分为三,由护煞圣使和两位圣女三人分别保存。
而这三人全是由王族后裔中挑选出的女孩。自幼培养,只为迎接煞神。
初听这话,扶楚暗道:还真把我当个人物啊!
事实证明,她确实是个人物。
而今终成煞神。圣物也得团聚。
籁魄耶的目光开始涣散,断断续续的说:“对不起,我还是狠不下心。”
这是籁魄耶此生最后的一句话,一颗晶莹从她缓缓合拢的眼角硬生生挣脱出来,一路滚进她髻上簪着的红花,停滞在花瓣间,花也悲戚。
扶楚先时猜不透籁魄耶这话的意思,却在看见她紧攥的手缝间慢慢渗出的蓝色水珠后,有点明白,九九八十一根冰魄针,原来,籁魄耶偷偷藏了一根,扶楚贴近她,喃喃道:“其实你不必道歉,我也骗了你,有个人,我绝对不可以忘掉她的好。”
将籁魄耶安置在圆玉冰床上,捧起曼珠沙华,轻抬手,自发间摸出一根蓝色细针,看也没看,顺手刺入水晶瓶的厚底内,这根针,就这样放着吧。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三年时间,胥追在与付梓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心计身手更上一层楼,可惜,仍不敌他,始终无法接近断情峰。
佑安咬牙挺过一年又一年,她吃的药,全是荆尉听从付梓的吩咐送来,天长日久,两个人之间渐渐生出若有似无的情愫,只是,隔着层窗户纸,他捅破一层,她便补上两层。
荆尉曾有过一位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可在嫁他前夕,染了恶疾身亡,两家是世交,感情甚好,人家刚经丧女之痛,他就大红花轿抬了别家闺女进门,怎么说怎么不地道,就这样错过了最好的年纪,等人家逐渐淡忘,他也拖出了习惯,荆岳很头疼,世交跟抱歉,两家齐齐运动,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没少给他牵线,他推三阻四,到底拖成了大龄剩男。
最初悸动时,荆尉来给佑安送药,会拿这种话题试探她:“来之前,又有媒人送了三张帖子过来,一个是宗正府的千金,一个是乡绅家的小姐,还有个住在附近的浣纱女,我知你最是慧黠,给个意见来听听?”
没想到佑安当真替他分析:“你若考虑门当户对,宗正府的千金自是不二人选,若并不在意世俗标准,依着我的意思,最好亲自去看看,了解了姑娘的人品,才知适不适合自己,单看几个帖子,能挑出什么来呢?”
荆尉有点郁闷,怏怏道:“你都不会在意么?”
她佯装有趣:“这个,最该在意的是你自己,其次你的父母,我为什么要在意呢?”
他唉声叹气:“被你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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