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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洛水
“大人。”高登率先走过去,恭敬地道。
“恭喜你们了。”血鸦点点头,态度比过去好了不少。“去进食吧,好好休息。”
他们跑向木桶,那几个童奴抬头望向他们。高登看见了格鹰,后者仇视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忌惮。他又看到番红花、雀斑和一个留着洋葱头发型的少年狠狠对视,显然也有积怨。
“那个洋葱头太狠毒了,要把翠翠扔出去喂土狼。”番红花忿忿不平地对阿泰、高登解释原委。
“先吃饭。”高登走到水桶边,埋头狂饮一通。这几个童奴能比他们早到,肯定有两手,他没必要和对方结怨。
番红花不情不愿地坐下来,一边吃,一边怒瞪洋葱头,瞪着瞪着居然睡着了。其他人也开始打瞌睡,唯独高登一直保持警醒,身体外松内紧,像随时可以激射出去的弓箭。
“你不错。”血鸦突然回过头,对高登说。
“能得到大人的赞赏,是我的荣幸。”高登受宠若惊地走过去,脸上露出畏惧、谄媚和一丝炫耀的复杂情绪,这个表情在家族训练了好几天。
血鸦饶有兴趣地审视高登:“听你说话的语气,你念过书?”
“先父是一位男爵,他为我请过几位家庭教师。”
“你撒谎,贵族不可能被卖为奴隶。”
高登结结巴巴地道:“大人,我,我是私生子。”
血鸦想了想,忽而冷笑:“小子,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我想报仇。”高登面色忽红忽白,半晌道,“父亲死了,他的夫人怕我瓜分财产,把我卖给了奴隶贩子。我,我要向那个狠毒的女人复仇!”他并不担心血狱会查验此事,因为的确有这么一位男爵,也有这么一个私生子,只是男爵把私生子藏的很好,他的夫人对此一无所知。眼镜蛇家族干掉了男爵和私生子,安排高登顶替后者的身份,再将私生子的消息巧妙泄露给男爵夫人,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血鸦阴恻恻地笑了:“原来是为了这个,你才刻意在我面前表现。哼,只要忠心做事,不出几年,你就能以血还血。”
高登信誓旦旦:“全听大人吩咐。”
血鸦意味深长地瞥了高登一眼。这些年,血狱会的势力急速扩张,内部的权力斗争也日趋激烈。他需要收拢一些有潜质的新人,培养自己的势力。
高登见血鸦不再多说,识趣退下。
他并不赞同家族的卧底策略,那些元老要求“钉子”尽量低调,尽量平凡,以免引起血狱会的疑心。
可前几枚“钉子”还是未能幸免。
高登决意反其道而行。他要高调,他要突出,他要以最耀眼的成长爬上血狱会的权力巅峰。
刺探情报只是小打小闹。把血狱会掌控在手,才是对付其幕后势力的最好方式。
讨好血鸦只是第一步。
过后,又有一些童奴陆续赶来。血鸦从白天一直等到日落,总共有四十九个童奴成功抵达了小镇。
高登仔细观察着其他童奴。血狱会从各地奴隶市场交易了五千多只猪仔,经过三个月的残酷淘汰,活到现在的只有四十名少男和九名少女。
他们无一不具备超人的体质和意志,将成长为血狱会的精英。
“我宣布,即刻起,你们不再是猪仔。”血鸦阴冷的目光扫过所有幸存者,四周顷刻无声,一双双眼睛闪烁着亢奋的光彩。
“你们将加入血狱会,成为一名行走在阴暗里的刺客。”
“今天,你们两手空空。没有金币财宝,没有显赫家世,没有权力地位。”
“血狱会能给你们的,只有刀与剑,血与火,主宰他人生与死的强大力量!”
“拥有力量,就拥有一切!”
血鸦说完,领着众人登上飞艇。
少年们坐在狭小的皮椅上,稀奇地打量着飞艇的吊舱,小声议论。尽管飞艇问世经年,但对平民来说,仍然是个新鲜玩意。
“我们将来,一定会比白朗宁更伟大!”番红花看着舱壁上涂绘的“白朗宁”三个字,信心十足地道。
“口气比力气还大。”洋葱头少年听到了,讥笑道。
番红花不屑地对他摇摇手指,说出了一句白朗宁的名言:“麻雀安知老鹰之志?”
这句话,是白朗宁发明飞艇时,对一帮嘲弄他的炼金士说的。当时大家没听懂,后来才明白其中含义。这句话最终被列为当世百句名家典言,其中,白朗宁的名言占据了一半。
即使夜空中最闪亮的流星,也无法比拟白朗宁的横空出世。
他最初只是香之国内,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哥。有天赛马,他摔落昏迷,醒来后忽然洗心革面,闭门潜学。
一年后,白朗宁设计的新奇服饰引发贵族的时尚革命。两年后,他编写的《王子复仇记》、《茶花女》、《三个火剑手》震惊戏剧界,掀起文艺复兴大潮。三年后,他谱写的《英雄交响曲》成为武骑士联盟的宣誓曲。四年后,他开办一种叫做“夜总会”的娱乐场所,财源滚滚而来。五年后,他突发奇想,和炼金学会合作发明飞艇,被炼金学会授予“梦想大师”的称号。为了感谢白朗宁替普通人实现了飞行梦,所有的飞艇出坊前,都会涂上白朗宁的名字。
这是真正的当代传奇,贵族圈的明星,学术界的宠儿,文艺潮的偶像。他是音乐家、设计家、美食家、哲学家、炼金专家几乎每年,白朗宁都会搅动一场全大陆的新风向。眼镜蛇家族关于白朗宁的情报多达厚厚一本,高登发觉此人几乎无所不会,除了武技例外。
白朗宁是个修炼废柴。
“小矮凳,我们一定会超越白朗宁的,对吧!”番红花振臂高呼,雀斑、翠茜和阿泰红着脸,默默地研究天花板。
“何必超越?干掉他就行了。”高登淡淡地说,三人众的脸更红了,继续研究天花板。
大汉们轮流转动螺旋桨,飞艇缓缓升空,飞向幽灵戈壁的最深处。
两天后,飞艇抵达血狱会的据点,一个专门培养刺客的秘密基地。





刺客猎人 第一卷 第十二章沙穴人的遗迹
高登最后一个走下飞艇,举目四望。
视野被一种奇诡的尘霾笼罩,连阳光都难以穿透,唯有脚下的红褐色砾沙标明他们仍在幽灵戈壁。
血鸦领着众人走进浓密的尘霾,一座宏伟的古城废墟若隐若现。
断垣坍塌,残壁崩裂。城墙被风沙侵蚀得疮痍遍布。碉楼大多坍陷,碎石堆积如山,一排排古老的图腾柱东倒西歪。
这是异人类的古文明遗迹!高登吃了一惊,难怪血狱会发展迅猛,原来他们在幽灵戈壁找到了一处古文明遗迹!
最早的人类居住在水瓶域。数十万年前,炼金士波现了水瓶域外的域壑,由此掀起浩浩荡荡的域外殖民时代。人类组织探险队穿过域壑,探索出一个个崭新的域。
当今最热门的职业——猎人,就是由那个时代的探险队员演变而来。
大多数新域处在蛮荒时代,少数存在人形生物,发展出各自的文明,他们被称为异人类。
经过漫长的征服、吞并、融合,异人类和人类繁衍出今天的人类,三十六个新域由此变成人类的殖民域。只有少数环境恶劣的凶域,才被人类放弃。
异人类的文明逐步消逝,但偶尔也能挖掘到他们留下的文明遗迹。遗迹内不仅藏有奇珍异宝,还有异人类独特的武技、建筑、艺术等文献资料。
每一个异人类的文明遗迹,都是无价之宝。有些猎人专门寻觅古文明遗迹,被称为“宝藏猎人”。
“这里曾经是沙穴人的部落,比我们人类更古老,大概建立在九百万年前。”血鸦介绍道,领着众人走进一座躺着巨大破朽雕像的广场。
少儿们好奇地东张西望,番红花意兴大发:“总有一天,人们也会树立我的雕像,永久瞻仰!”
阿泰迷惑地问:“像这座一样破?”
雀斑哼道:“狗会在你的雕像上永久拉屎。”
翠茜小声说:“花钱请一个石匠就能雕。”
番红花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三人众,又对高登投去期盼的眼神。
想不到,红毛小子的阴谋竟是——成神!高登瞠视着番红花,半晌道:“佩服!”
血鸦掏出两枚红宝石,塞进巨像空洞的眼窝。“轰隆隆!”一个黑咕隆咚的地下入口出现在广场中心,长长的阶梯蜿蜒而下,通往沙漠深层。
“下面是数万平方公里的沙窟,也是沙穴人祭拜神灵的圣地,你们将在此接受三年特训。”血鸦踏上阶梯,扳动一道滑轮机关,入口在头顶上方封闭。
少儿们眼前一黑,只能扶着两侧沙壁往下落脚。
黑暗中传来血鸦的语声:“沙穴人用幽灵戈壁特有的胶虫粘合沙砾,再灌入铁葱汁砌成沙窟。虽然建在地下,但极为坚固。”
高登用手指戳了戳沙壁,果然像岩石一样硬实。
总共走完九千九百九十九级台阶,他们才到平地。前方是一条宽敞直道,闪烁着清亮的蓝光,那是一种荧光菌发出来的。
高登注意到,四周密布人工凿穿的气孔。一旦外敌闯入,气孔里就能喷出毒烟。地上同样遍布气孔,这意味着他们并非处于沙窟的最底层,下面还有窟道。
往前走,光线更亮,千姿百态的发光菌菇探出沙壁,五彩缤纷的光芒交相辉映。地上爬满翠绿的光藓,像一条波光粼粼的碧河流向无限深远处。
“这里肯定隐藏着一些神奇的菌菇,吃了以后,立刻增长百年源力。噢也,史诗主角的套路开始啦!”番红花兴奋地抓起一把紫红色的光蕈,往嘴里胡乱塞。
阿泰三人众目瞪口呆。
疯狂的成神之路!高登摇摇头,深吸了几口这里的空气,到处充溢菌香,完全没有地下特有的混浊味。气温也不算闷热,发光的菌菇吸收了大部分热量。
众人眼前出现了更多通道,大大小小的窟室分布其中。有时,可以见到裹着斗篷的血狱会成员幽灵般进出。
所有的窟室环绕着一座穹顶大厅。
走进大厅,众人就像走进了一片广阔的旷野。
八根白森森的庞大骨柱,撑起大厅八角,散发出的苍茫气势猛然攫住了高登。他不由自主地倒退,心口隐隐发悸。
其他孩子都没感到异样,格鹰狐疑地瞅了高登一眼,难道这小子胆子很小,打斗时的不要命是装出来唬人的?不然的话,怎么连野兽的骨头也害怕?
“欢迎光临,我亲爱的孩子们。”一个银发银须,慈眉善目的老人穿着雪白的长袍,笑眯眯地站在大厅中央,对众人张开拥抱的臂膀。
番红花悄悄地道:“这老头一定是大反派。对吧,小矮凳?”
高登颇有同感,老头绝对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伪君子。因为血狱会和自己的家族一样,不可能有什么善人,有的话也早死光了。
老头说话的声音温暖如春:“欢迎你们加入血狱会的大家庭,大家可以叫我银狐爷爷。呵呵,我的小可怜们一定又累又饿,快坐下来用餐吧。”
银狐让开身子,后面摆放着一张又长又宽的橡木桌,铺着洁白如雪的餐布。金红的烤肉堆满了一只只铮亮的大银盘,橙黄的蜜水盛满一只只透明的水晶瓶,悬挂的吊篮里挤着红彤彤、黄灿灿、绿油油的新鲜水果
满桌佳肴的诱人香气瞬间俘虏了众人,他们围住餐桌,大吃大喝。
“这一批猪仔的数量怎么这么少?”银狐一边打量少年们,一边问血鸦。
血鸦阴沉着脸,把幸存者的资料递给银狐:“他们运气不好,遭遇沙暴。但活下来的人天赋都比往年强一些。有几个尤其出色,值得花大价钱培养。”
银狐看完资料,皮笑肉不笑地说:“老弟,上头可不会管什么沙暴,他们要的是更多的新血。”
血鸦眼中闪过一丝凶光:“别拿上头压我,我上头也有人!”
银狐好整以暇地道:“消消火,老弟。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关系到整个基地的利益。你也不想被上头扣除血腥点吧?”
血鸦面色僵硬,一言不发。这两年,他这一支势力备受挤压,以至于他堂堂赤铁级刺客,要干押送猪仔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累活。
银狐仔细观察了众人一阵,随后走到餐桌旁,亲切地和每一个少年交谈,安慰他们,许诺前程,巧妙套出了所有人的老底。
“格鹰、翠茜、番红花这三个人的背景需要深度调查。”银狐走回来对血鸦说,迟疑了一下又道,“还有,那个叫高登的也要复查。”
“高登有什么问题?”
“这是我的直觉。你知道,以他们的年纪,说话难免有点前后矛盾。但高登不一样,他的话没什么漏洞,逻辑太完美了。”
血鸦发出讥诮的笑声:“没漏洞也值得怀疑?就因为你莫名其妙的直觉?”
“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银狐久久盯着血鸦,后者眼角微微跳动了几下,强行压下怒火:“我会在三个月内查清楚。”说完掉头就走。
蠢货,活该你翻不了身!银狐无声冷笑,目光转向高登。少年举杯握叉,仪姿从容,尽显贵族教养。
银狐捻须沉吟,如果高登是混进来的敌对势力,一定装得像个白痴,怎会如此显眼?
直觉这种东西,本就飘渺无凭,容易出错。不过没关系,让血鸦费力气去查吧。嘿嘿,他的修炼时间会更少了。




刺客猎人 第一卷 第十三章獠牙
高登用眼角飞快瞄了一眼银狐,一边回想刚才的应答是否有漏洞,一边慢条斯理地细嚼烤肉。
这应该是凶兽的肉,结实耐嚼,香味浓烈,吃进肚子里气血升腾,暖烘烘得很舒服。水果是滋补元气、清除体内杂质的奥果,就连蜜水也来自虎头蜂酿制的蜂蜜,不仅营养丰富,还具备缓解疲劳的功效。
“比起这些东西,我过去吃的就是狗屎!但愿大家不会被活活撑死。我说,里面不会有毒吧?”雀斑嘴里塞满烤肉,手又伸向餐桌另一端的水果吊篮。
阿泰“稀里哗啦”啃完第十只脸盆大的榴瓜,抬起头,疑惑地瞅瞅番红花:“你怎么不吃?”
番红花捂着肚子,脸色古怪:“我有点不太舒服。啊呀,吃坏肚子了!”他站起来大叫,“哪里可以排泄?”
银狐叫来一个血狱会成员,带番红花去便坑。很快,番红花吹着口哨,脚步轻松地回来了,刚咬几口烤肉,他又捂住肚子跑了。
“盯紧他,看看他搞什么鬼。”银狐嘱咐那个血狱会成员。
没多久,番红花一溜烟跑回来,又一溜烟离开,再跑,再一次跑……看得银狐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他只是拉稀,真的,大人。”血狱会成员肯定地道。
“不可能!他一定在掩饰什么,比如偷察地形,掩埋异物……你应该检查一下他拉的稀。”
“大人,我摸过那些稀了。真的,里面只是一些没消化的菌菇。”
“了解了,他想破坏我们的照明系统。”
“那要吃好多年才行啊。大人,他可能只是嘴馋,想尝尝鲜吧。”
“谁会蠢得去尝夜光菌?如果他故意装蠢,那就更有问题了。总之这小子行为诡异,以后你负责监视他。”银狐摸了摸胡子,望着番红花又一溜烟地跑过。
众人吃饱喝足,松弛地靠在椅背上,泛起阵阵困意。
“孩子们,恭喜各位正式效忠血狱会,成为一名光荣的刺客。”银狐肃立在餐桌前,双臂缓缓举起,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做出一个环抱的武技姿势,仿佛托着一个旋转的无形之球。
高登的灵感立生反应,“看”到一个眼球虚影浮出银狐身后,像漩涡一样转动。
这是通灵技!
高登蓦然一惊,全神戒备。通灵技是武技的进化,一万名修行武技的修炼者,通常只有一名才能进化出通灵技。即便在眼镜蛇这种底牌雄厚的古老家族,这个比例也不过缩小一半。像银狐这种掌握通灵技的武者,已经有资格向当地王室申请荣誉贵族的封号了。
银狐的声音柔和而充满诱惑:“自今日起,你们的**、灵魂皆属血狱会,你们要虔诚奉献自己的一切。小刺客们,跟着我郑重宣誓:血狱会是我的父,我的母,我赖以生存的血和乳……”
眼球的虚影越转越快,散发出蛊惑精神的异力。少儿们目光渐渐迷糊,跟着银狐一五一十地念诵。
高登急咬舌头,竭力保持清醒。但他的灵感明显受到眼球的刺激,反应更快,猝然一震。“轰!”他的精神世界发出奇异的鸣响,脑海中,突兀地出现了一根白如霜雪的獠牙,散发出无限深邃的寒意。
高登的神智顿时清明,他不露声色,表面上跟着银狐念诵,暗地里惊诧不已。
这根雪白的獠牙是什么?和灵感又有什么关系?它为何突显脑海,还能抵抗精神蛊惑?
高登用眼角的余光瞟瞟四周,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清醒的人。阿泰就在身旁,呼吸急促,紧攥着一柄折断的银汤匙,尖锐的断口深深扎进渗血的手心。
那一定很疼,但无愧于蛮人少年的惊人意志。
而番红花半蹲在他右边,苦着脸一个劲地揉肚子。雀斑坐于左侧,面容扭曲,嘴里不停重复着同一个词。高登受过唇语训练,分辨出了词意——“狗屎狗屎狗屎!”
“我们掌控死亡,我们人人畏惧,我们主宰一切!”银狐转动手臂,最后的结束陈词变得狂热而充满煽动性,“告诉我,你们要什么?”
“杀人,放火,当血狱会的钻石级杀手!”
“我要绑架世上所有的富翁!”
“驾,驾,我要把国王的女儿当马骑!”
众人像从梦中惊醒的疯子,大喊大叫,如痴如狂。
最令高登吃惊的是番红花。红发少年扭摆屁股,语无伦次:“我是电,我是光,我是唯一的神话——干掉血狱会,解放全人类!”
宣誓结束后,银狐带少年们参观了大部分沙窟。
这些沙窟当年居住着沙穴人的僧侣,或许还存放了大量的典籍、财宝,但无疑都被血狱会搜刮干净。如今这里划成几十个区域,改造成训练基地。
哪些窟室是格斗场,哪些是训练场,哪些是图书馆,哪些沙窟严禁入内……银狐都向他们一一讲述清楚。
最后,他们来到起居区,每个人分到一间窟室。
窟室又窄又小,不足十个平米。里面陈设简单,摆放着一张木板床、训练服、几套刺客专用的黑色连帽紧身衣、软皮底的靴子和一些生活用品。墙角的壁龛内,竖着一个显示时间的小沙漏柱。
每间窟室的门上,刻着不同的号码。高登的房门上刻着“13”,这是他在血狱会的新名字。从明天起,少年们必须忘掉自己的本名,以号码称呼彼此,违反的人将受惩罚。
高登记下所有人的号码:阿泰是2号,番红花是11号,雀斑是12号,翠茜是46号,格鹰则是1号……
银狐走后,疲惫的众人各自安寝。高登发现獠牙并未消失,一直悬浮在脑海中,散发出晶莹的寒光。
高登试着操控它,但獠牙不为所动。他想了一阵,认定獠牙源自融入大脑的精神碎片。与生俱来的凝固精神力,高登原本极为痛恨,谁料世事无常,它似乎摇身变成一座宝库,蕴藏着迷一般的奥秘。
勾惧灵的袭击,将这座密封的宝库凿开了一个小口子。
高登合衣躺下,环视四周,确认窟室里没有监视的孔眼。他的目光移向室顶,盯着上面的一丛橙色光蕈出神。
完全干旱的环境,是不可能长出孢子植物的。古代沙穴人的僧侣,也不可能生活在没有水源的地方。因此,沙窟中一定存在地下河。
有水就有生命,刚好可以解释兽肉和水果的来源。唯有如此,刺客训练基地才能在幽灵戈壁自给自足,不需要远程补给,避免泄露了基地的位置。
高登敢肯定,这片沙窟的下层,隐藏着一个更辽阔更神秘的世界。他想起大厅的庞大骨柱,下面可能才是沙穴人真正的祭神圣地,毕竟在这一层,他还没见到过一座神庙。
不过这几年,他无需轻举妄动、刺探情报,活下去才是唯一的任务。
临睡前,高登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腰,那里贴着一块巴掌大的梦貘皮。
梦貘是远古的传奇级凶兽,以梦为食,早已绝种。它的皮具有变色变形的奇效,高登后腰的这块梦貘皮,俨然和周围的皮肤融成一体,瞧不出丝毫差别。
这是眼镜蛇家族的三件传世秘宝之一,价值足以买下一个普通的小国。如果不是高登地位特殊,任务凶险,根本得不到。
在梦貘皮里,藏着一根尖锐无匹、纤细如发的针。
那是高登最后的底牌。
深夜十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勇气比想象中更强大啊!”
深夜十一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毅力比想象中更可怕啊!”
深夜十二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肠胃比想象中更健康啊!”
凌晨一点。
“银狐大人,大人醒醒,11号还在……”
“……”




刺客猎人 第一卷 第十四章早起的鸟儿有血吃
凌晨四点,高登准时睁开双眼,从沉睡中苏醒。
狭小的室内闪烁着蒙蒙菌光,他瞥了一眼沙漏,起身下床,捡起一枚尖砾石,在墙角划出一道浅浅的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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