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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唐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千年龙王l
“葛洪!”云浩嘟囔道。看起来这个人物就得落葛洪身上,谁让这老家伙有名呢。就连自己这个对道门不熟悉的棒槌都知道葛洪,还能说人家没有名?名人就是效应,名人就是效益。现在的问题是,得编一个故事才行。
“他在广州都做了什么事情?难道说就研究了一个《后肘方》?”云浩不知道《后肘方》到底是个啥,如果说喜欢。他还是更加喜欢前肘,吃起来肥肉少瘦肉多。最重要的是有胶原蛋白,不但口感好而且美容养颜。
后肘吃起来,总是有些腻,适宜作烧、炖、卤、煨等用……呃……似乎跑偏了!(没办法,老宅男就是对吃感兴趣。)
“在广州……!典籍上说,葛洪仙师在广州好像成过亲。”袁天罡似乎对这段历史所知不多,说话有些犹犹豫豫。毕竟,话从他这位道门扛把子嘴里说出来,如果说错了那就丢人丢大了。
“小道倒是知道一些,葛洪仙师在广州拜过广州太守鲍靓为师。而且颇得鲍靓器重,还将自己的闺女鲍姑嫁给了葛洪仙师。”一旁的李淳风见到师傅有难,赶忙接过话茬。
“鲍菇?”云浩第一时间联想起杏鲍菇,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这娘们儿培养出来的。
可以了,这就可以了。人有了,还有一段凄美缠绵的爱情故事。这三元观不红,那才是天理难容。
“呃……!据在下所知,葛洪仙师在广州之时。拜当地太守鲍靓为师,锐意于松乔之道,服食养性,修习玄静。
鲍靓十分器重葛洪仙师,便给葛洪仙师修建一处居所以便葛洪仙师修行。这里便是葛洪仙师的修行之所,当时这里叫做三元宫。只是后世子孙以讹传讹,变成了悟性寺。现在拨乱反正,重新叫回到三元宫而已。
葛洪仙师在这里修行,与师妹鲍姑相恋。他们两情相悦,遂成夫妻。培养出药草杏鲍菇,可解瘴毒为万民解忧。葛洪仙师在此,修著成大作《后肘方》终成一代大师。”
云浩连续说了这么多话,觉得有些口渴。喝了一口茶,觉得味道不错,又喝了一口。
“这茶是什么茶?”云浩抬头问道。
正在听故事不可自拔的袁天罡听了一愣,赶忙用目光看向一旁的道人。
“回楚公的话,这茶知识乡野粗茶也没个名字。不过泡茶用的水,就是这口古井里面的水。烹出来的茶比别处的都好喝!”道人赶忙向这位大人物解释。
“对了!鲍姑培育出了杏鲍菇救治万民,被尊称为“女仙”、“鲍仙姑”。这口井,原是他们夫妻二人采药炼丹的丹鼎。如果用此井烹饪茶水,不但味道极好。而且还能延年益寿,消病免灾。二位可尝尝,只是乡间野茶,用这井水烹饪出来就是另外一种风味儿。此井名字就叫做鲍姑井!”
云浩指着不远处的那口古井,铁口直断道。
袁天罡和李淳风下巴都要掉下来,他们自幼入道门。听说许多玄之又玄的故事,可这一次未免太玄了吧。就凭葛洪在广州住过,您就说这里是葛洪的住所。
还给鲍姑弄了一口井,还说培养出新草药杏鲍菇。杏鲍菇是啥玩意儿?有这东西?
两个人一致断定,这位当朝楚国公比他们更加能忽悠。也更加的会忽悠!
“可这杏鲍菇……!”袁天罡有些为难,实在是没这东西。
“哦,杏鲍菇这种草药。其原种已经被白日飞升的葛洪仙师与鲍姑带走,所以人间就没有杏鲍菇这种草药。但据说这越秀山某处,还可能有杏鲍菇的遗种。而且,很可能这三元观里面就有哦。”云浩笑得像是只狼外婆,唬的袁天罡李淳风师徒俩一愣一愣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这里有编的很强大,袁天罡非常佩服。不然人家想要找点儿杏鲍菇来吃,他上哪儿弄去。
“鲍姑和葛洪仙师在这里修仙,还有个故事二位可曾听说过?”云浩看着这师徒俩,故作神秘的说道。
两个土鳖,今天就看爷爷怎么忽悠瘸你们。拄拐都是轻的,老子让你们上轮椅。
“哦,贫道孤陋寡闻,愿听楚公教诲。”袁天罡连忙对着云浩拱了拱手。
“话说某天葛洪仙师与鲍姑入山采药,路过一处村落。闻听村中有哀嚎啼哭之声,便寻声过去。发现一个汉子正坐在地上哭泣,身边的草席子上用白布单盖着一具尸体。询问路人得知,这尸体是男人的老婆。因为难产一尸两命,实在是人间惨事。
葛洪仙师大为疑惑,观这男子面相乃是儿孙满堂之人,并且命中没有克妻之事。他的老婆怎么会因为难产而死,这里一定有蹊跷!
于是葛洪仙师与鲍姑揭开白布,由鲍姑施以针灸术。你猜怎么着?”云浩忽然间问道。
“怎么着?”袁天罡李淳风师徒俩立刻问道。
“只是三针下去,就是三针哦。三针下去,这妇人立刻悠悠醒转过来。男人还没来得及感谢,一声婴儿啼哭。妇人竟然当众生下来一个大胖小子,大小平安活命两条!你说葛洪仙师的道行神奇不神奇,鲍姑的医术高明不高明。”
“高!实在是高!”李淳风都听傻了,居然还有这样的故事。
“呃……!此事贫道也略有耳闻。”袁天罡瞪大了眼睛,脸上仍旧带着诧异之色。





懒唐 第四百九十四章
故事讲完了,袁天罡也就知道黄庭经已经不是道门的了。三元宫照着云浩这样宣传,香火不旺盛都出轨了。他们传道多年,知道世间的愚夫愚妇就是喜欢这样的故事。
说不定还会有人,专程来三元宫寻找杏鲍菇。当然,求饮一杯茶水的也不会少。想要喝茶,不留下点香火可怎么好张嘴。
以前人说云浩有在世陶朱公的本事,袁天罡心里多少有些不服气。现在他是服了,真的服了!
就算在世陶朱公,一时半会儿的也想不出来这主意。
“袁道长,这三元宫香火旺盛之日。云某就会派人去你青牛观取那黄庭经,希望袁道长不要毁约。”云浩淡淡的看了袁天罡一眼,这是警告。别到时候你弄一个丢了之类的蹩脚借口!
“不会!不会!”袁天罡知道云浩的厉害,赶忙表示自己一定会遵守约定。
云浩当然知道,就算借袁天罡八个胆子他也不敢赖自己的账。长安城里就没人敢赖自己的账,长孙无忌都不敢。
更加不用担心袁天罡杀人灭口,自己死了天下道门不知道要有几人为自己陪葬。说不定被虎视眈眈的佛门瞧了一个空档,然后被彻底挤出大唐宗教市场。云浩才不信,以尉迟大都督的能力。经过了一整天也找不到他的踪迹,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这个大都督干脆就别当了。
袁天罡的心在滴血,不过很快他就高兴起来。云浩的法子有很大的可操作性,换汤不换药的复制在别的地方。比如龙虎山,比如阁皂山,比如茅山。天下道门香火兴旺,道门得到的利益绝对不是一本黄庭经可以比拟的。
心情好自己要吃吃喝喝,作为大唐道门的扛把子,袁天罡还是有些自信。坚信道门一定可以招待好大唐第一美食家!
酒菜很快被抬上来,这原本就是准备来招待袁天罡的。从菜肴上看,道士们说竭诚以待不是假话。
食材尽量选择新鲜的,又恰巧避开了广州城比较奔放的菜式。虽然云浩号称大唐第一美食家,不过像三叫那样的菜还是敬谢不敏。
粤菜讲究清而不淡,鲜而不俗,嫩而不生,油而不腻。擅长小炒,要求掌握火候和油温恰到好处。菜品多用肉类,极少水产,主料突出,讲究香浓,下油重,味偏咸,以砂锅菜见长。
白切鸡、红烧乳鸽、蜜汁叉烧、脆皮烧肉、上汤焗龙虾、菜胆炖鱼翅、白灼象拔蚌、椰汁冰糖燕窝、麒麟鲈鱼、椒盐濑尿虾!
果然不是肉就是海产,道门的信仰跟佛门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分歧更是非常大。
佛门宣讲的是来生,过三千小世界得八大自在心。理论上说应该属于出世法!为了避免美食的诱惑,所以佛家提倡戒除五荤。所谓五荤并不是指着肉类,而是大蒜、葱、藠头、韭菜、洋葱这种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材。佛家不食肉,主要是因为佛家不提倡杀生。
道门和佛门完全不同,道门的最高标准不是下辈子的事情。而是这辈子的事情,通俗点说就是长生不老,以至于最后白日飞升得道成仙。
对于食材方面,虽然有些道家也讲究五荤。但更多的道士推崇的是《黄帝内经》,金木水火土,寒凉温热平。每一种食材,都会对脏腑功能起到作用。哪种食材补,哪种食材泄都极为讲究。只要脏腑平衡,人就能活得健康长久。
也不知道道士们请了哪家的粤菜厨子,这几道菜做得大对云浩的胃口。当得知做菜的就是不远处那位冲虚道长的时候,云浩甚至生出了把老道抢回家做菜的念头。
酒是云浩喜欢的葡萄酿,喝了几杯的袁天罡更是妙语连珠。这家伙居然能够用诗一样的语言,给云浩讲解道德经。而且居然还能讲得,神形意具在。不得不说,作为道门的扛把子的确有两把刷子。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云浩甚至有意犹未尽的意思。可没办法,道观已经被大军包围起来。透过道观低矮的围墙,可以看到弓上弦刀出鞘的甲士。知道的这是在保护楚国公,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洋大盗。
尉迟宝林这个混蛋,一身的铠甲站在门口也不进来。对云家的侍卫说,他是在尽晚辈的本分。
如果云浩真要在这里住一宿,传到京城还不一定会被人传成什么德行。不能让尉迟恭的老脸过不去,说到底还是多年的兄弟。
“见过云叔叔!”尉迟宝林施的是私礼,这时候他不是大唐的广州都督,而只是云浩的一个晚辈。
“好了,不用在这里杵着。看看把道士们都吓成什么了,知道的你是来护卫,不知道是还以为这道观是山贼窝,招来了大兵围剿。这些天你的那些婶婶们一定给你添了很多麻烦,走,去你的都督府看看。”拿下了黄庭经,又吃了道门的山珍海味。云浩现在是非常的畅快!
“呃……!云叔叔,陛下已经启程。不日就将来南海视察大唐号,云叔叔还是尽快返回崖州为好。”
“来的这么快?”云浩有些诧异,怪只怪大唐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飞艇的出现,使得交通便利程度有了质的飞越。尤其是对李二这种掌握着无边权利人,弄一艘飞艇在大唐做空中飞人都行。
老大要来,这就没办法了。云浩只能跟随尉迟宝林上了飞艇,连自己的老婆都没时间见。不过贴心的尉迟宝林已经安排船只,将云家一家老小送往崖州。云家随行的人有三百多人,一般的飞艇还真装不下。
“你跟着我一起去见驾,广州和崖州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相信陛下也会召见你!”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要提携一下后辈。尤其是这种非常懂事的后辈,人家敬着你,还不是为了多些机会。这道理云浩懂!
“已经有旨意让宝林去崖州见驾,宝林是专门等云叔叔一起走。一路上,也可聆听一下云叔叔的教诲。”
云浩诧异的看着尉迟宝林,尉迟恭那个老王八蛋是怎么生出这样一个儿子的。做官儿三大要素,心黑手狠脸皮厚已经修炼到一定境界。这货真是当官儿的好材料,这种人不飞黄腾达简直就是天理难容。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还以为尉迟家净出杀人取乐之辈。
基因突变!一定是基因突变!
云浩心里暗自给尉迟宝林下了一个定义。如果不是长得太像尉迟恭,云浩一定以为这货是他老娘偷人的产物。
今天晚上的月亮很好,很适合夜航。如果是无月的夜晚,飞艇一般是不夜航的。云浩看着皎洁的月光洒在海面上,恍惚中甚至没感觉到自己身在大唐。还以为是在后世某航空公司的飞机上!
只可惜飞艇的飞行高度远低于飞机,看不到云层上面的精彩。云浩曾经有幸看过一次,阳光照耀下云层跟雪原极其相似,又像是置身棉花的世界。因为折射阳光的关系,云朵的边缘都有淡淡的金光。间或空出来的蓝天,好像是高原上一座座冰湖。这种场面,绵绵延延似乎要持续到天边。场面之震撼,云浩平生仅见。
飞艇的速度并不快,快到午夜上的飞艇。到了崖州已经是大太阳天,睡了一宿的云浩精神还算不错。落地之后第一件时间,就是去自己的别墅里面继续睡。
他娘的飞艇这东西是不错,可惜就是噪音太他娘的大了点儿。这一宿云浩都跟烙饼一样,困得不行了才能睡一会儿。睡不了多久,就会被巨大的噪音惊醒。然后继续迷糊,说是睡了一宿。还不如说是强迫自己闭目养神了一宿!困还睡不着,脑袋简直疼死了。
尉迟家的怪胎自然不会受噪音的影响,他爹尉迟恭就跟变形金刚似的。噪音对他们家的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飞艇刚刚落地,就带着礼物去看老程老牛去了。云浩确切的知道,这货绝对有个好人缘儿。只知道带兵的程处默,拍马也赶不上尉迟宝林的进步速度。
或许这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有人靠着拼杀博取功名。有些人却靠着钻营,爬上高位。究竟哪一样更加厉害,就看皇帝的态度。不过很多时候,钻营的人都会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有这么多感慨,是因为云浩听老熊说程处默去了海峡城堡。听说最近那里的海盗又猖獗起来,他要带着兵弹压。
这就是做人的区别,如果是尉迟宝林绝对不会在皇帝将要驾临的时候去海峡城堡。对于他来说,任何事情都得排在拍皇帝老子马屁之后。
可程处默不一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军人。军事思维占据了他本就不宽阔的大脑回路,哪里有敌人哪里就有他。手持三尺兵锋斩尽天下之敌,这才是程处默的抱负。
或许别人看起来这样的人有些傻,但云浩却觉得这样的傻子越多越好。




懒唐 第四百九十五章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方今春深,龙乘时变化,犹人得志而纵横四海。龙之为物,可比世之英雄。
在大唐这个世之英雄只能是李二,李承乾都不行。
能兴云吐雾的李二来崖州了,这还是他第一次来这个流放犯官的地方。
三天前,李二的先遣队三千玄甲军已经将崖州仔仔细细搜过一遍。段珪恨不得连老鼠洞里面的老鼠都去拜访一下,崖州本就不多的百姓都被严格看管起来。每家每户门口都站着一个兵丁,李二到来的时候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也不许出门,否则杀无赦!
至于林子里的野猪,野熊,野狼,野人都被统统干掉,幸存者逃进了深山。程咬金养的那只猫,在这一片绝对是兽中之王。
李二到来的排场非常大,百十艘飞艇飞临崖州军港上空。最大的那一艘飞艇缓缓降落,最先走下云梯的就是长孙无忌。与云浩,老程,老牛,李道彦一一寒暄之后,仔细检查了军港的守卫情况,这才放心的让李二出来。
“段统领,你看这片被阳光照得发白的沙滩。陛下是一定会来这里游水的,云某见过海里鲨鱼有时候也会冲到滨海的地方。岸上的海豹,时不时就被叼走一两个。如果……!呃……!我是说如果!”
云浩没说完,段珪就跑得没影了。没有什么如果,就算李二的宫女被叼走一个,段珪也只有自挂东南枝这一条路。
不知道他要怎么对付鲨鱼,也不知道陆上无敌的玄甲军,下海之后是不是也能够擒拿鲨鱼。
其实说玄甲军路上无敌,就是客气客气。如果说战阵攻防,左武卫有能力让玄甲军全军覆灭,而自身伤亡极其有限。
李二坚持用玄甲军做亲军,其实是看中了他们的忠诚,而不是他们的作战能力。当然,李二头脑里面还停留在冷兵器层面的军事思维,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身龙袍的李二走下了旋梯,立刻就被岭南的太阳晃了一下眼。几乎一瞬间,李二就喜欢上了这里。碧海,蓝天,天上有点点翱翔的海鸥。沙滩,棕榈树,椰子,白得有些耀眼。
最让人舒服的就是,长安此时的风刮在脸上,好像小刀子在割肉。而崖州的风,带着海水的咸腥味,也带来了和煦的温度。
总之千言万语一句话,他娘的舒服极了!
看到李二的表情云浩就知道,犯官及其家眷流放岭南的好日子结束了。万一有人主动犯事儿,要求流放到岭南,大唐律法就会成为笑话。
云浩估计最新的流放地点会被定位辽东,甚至更加遥远的高丽。现在那里已经基本没人了,剩下的十几万残渣余孽也被悉数运往大唐内地进行割裂。
大唐庞大的人口数量,可以轻易将这十几万人稀释。只要将他们拆散,用不了两代人,他们就会忘记自己是高丽人这一事实。
无数曾经生活在华夏大地上的民族,其实就是这样消失不见的。龙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其实就是这种状况的写照。
刚开始华夏民族的图腾可能是蛇,然后我们征服了图腾的鹿的民族。我们的龙脑袋上就有了鹿的犄角,然后我们又征服了图腾是牛的民族。所以,龙就有了一双牛眼睛。征服了崇拜鱼的民族,龙就有了鱼鳞。征服了崇拜鸡的民族,龙就有了爪子……!
总之,征服一个民族龙就增加了一种特征。华夏民族最开始的发源地不过就是在中原地带,说穿了就是河南,山东一部分,淮南一部分,河北一部分,陕西一部分而已。
可今时今日,大唐的版图已经远达西域。碎叶城已经成为了一座完全汉化了的城市,那里所有人都在说汉语。所有的孩子,都在接受汉字的教育。云浩知道,不久之后的将来。那里面会出一位叫做李白的狂放诗人,在大唐的土地上纵横捭阖,最后闯下了诗仙的名号。
高句丽,新罗,百济这些全都成为了大唐版图之内的国家。凶悍的突厥人正在搬家,听说迁到了极远的西方,正在和波斯人血拼。总之,一切想要跟大唐作对,或者对大唐有敌意的国家,都在逃离自己的家乡。留下的,只能是顺从的,愿意做亡国奴的人苟活。
倭国在苟延残喘,如果不是因为大唐的人口实在没有富裕的,也没人愿意到那个除了火山和地震啥都缺的地方。
呃……似乎那里还有金银,可现在金银在大唐的地位已经远没有以前那么重要。李二的货币改革得到了空前成功,冲压出来印有李二头像的货币已经全面流通。事实上,那些只不过是染了色的钢,而不是黄金和白银。
黄金和白银在大唐,除了显摆之外就只能做饰品。价格更是贬值得一塌糊涂!云浩就是因为喜欢囤积黄金,没少挨张妙柯的埋怨。
上一次,张妙柯一次就在钱庄换了两千斤黄金。全都铸成金条,说是要用黄金给云浩砌座屋子。气得云浩第一次对老婆使用了家庭暴力,老子又不是阿娇!
没办法,上辈子是穷人。见到黄金就有想往兜里揣的冲动,而且不管是谁的。
“没想到崖州的天气如此的惬意!”李二一句话,将云浩从满脑子的胡思乱想中扯回来。敢在皇帝面前走神儿的臣子,满天下就这么一个。好在李二没发现,这货正沉浸在对碧海蓝天的惊叹中。
长孙顺畅的呼吸了一下带着咸腥味儿的海风,舒坦的几乎要欢呼起来。长安的确把她憋闷坏了,一到冬天空气中似乎都带着煤烟的味道。在户外待上一会儿,回去就要咳嗦半天。
现在好了,空气中都带着畅快的味道。新鲜的空气几乎不用呼吸,自己就会往肺子里面压。那种享受,不足为外人道哉。与这种享受相比,飞行数千里地的辛苦又算得了什么。
不过多年的历练,仍旧让长孙在极其兴奋的情况下保持了皇后的威仪。全身的披挂,让她看起来真像是一只高贵的凤凰。颤颤巍巍的金步摇,随着清风胡乱的摇晃。那颗巨大的钻石反射出来的金光,几乎无法让人直视。
再看看自家的老婆,云浩觉得气势上还是差了一层。不过想想这样也好,家里有个太强势的老婆也不好。至少张妙柯该温柔的时候,还是非常温柔。就是老往自己被窝里面塞未成年少女有些讨厌,腰疼!
“二郎!大唐律将犯人流放到崖州,这是不是弄错了。这地方似乎不像是遭罪的地方!”夫妻二人就像是两只巡视自己领地的老虎,看看军港又眺望了一下远处孔颖达盖的那些房子,阳光下怎么看都美轮美奂。
跟冰天雪地的长安城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是啊!朕也觉得,这地方怎么看怎么像是享福的地方。除了有些热之外,其他的都很好。”李二走了一会儿,脑门儿已经见汗。
云浩无奈的摇了摇头,这里是海南是崖州。你他娘的穿上全套的皇帝礼服,不热就他娘的出鬼了。这身行头你穿上一天,保证你会出痱子。
“陛下!这里到了中午会更加热一些,还是到驿馆里面歇息一下。不瞒陛下说,臣和老牛在这里的时候。都是穿着背心裤衩,凉快的要命。这礼服在长安穿还可以,在这里就显得太厚了。”老程大大咧咧的对着李二说道。
也就是这种受宠的臣子,敢跟李二这样说话。换一个旁人,看到李二的威严早吓得跪在地上不敢动弹。
“好!朕今天就入乡随俗!”李二呵呵的笑着,老程就是个有眼力见的。李二早就有宽衣的打算,老程不过就是给了李二一个台阶而已。
不但李二全身礼服,迎接他的臣子还有随行的人都是一样。在皇帝面前,没人敢花背心花裤衩。一个君前失仪的罪名,就能让人发配……辽东!
孔颖达就是一个马屁精,给李二准备的行宫不是一座宫殿。而是聚集在一起,错落有致的别墅群。李二的房间面朝大海,顺着楼梯走几步下去就是沙滩。阳光,沙滩,海风一样都不缺。面前的美景,能让所有人心旷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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