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唐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千年龙王l
将作监派来第一批技术工人的时候,云浩欣喜若狂。这些天以来,运送过来的炼油设备终于可以开动了。大唐最缺的是什么,油啊!
世界上什么地方油最多啊!中东啊!
守着世界上最富裕的油田,如果把西征搞成一件赔钱的事情,云浩觉得自己可以一头撞死。
除了油,大食这鬼地方也就地毯还成。其他的地方真没啥好说的!
哦,对了还有女人。
西征军的贸易名录中,女人是很重要的一种货品。女人孕育孩子,只能遗传男人的y染色体。不知道唐人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唐人认定。自己人跟异族剩下的孩子,就是大唐血脉。
直接后果就是大唐新生儿中,好多都是混血儿。
和高丽女人,新罗女人生个孩子。大家会道一声恭喜,和西域女人,大食女人生下孩子。大家也会道贺!
如果你跟倭国女人剩下孩子,孩子的父亲一般都不会承认。谁会喜欢把牙齿涂黑,眉毛画成两坨球球的女人。这得多重口味儿!一般情况下,上了倭国女人的男人都会被人耻笑。而且这辈子都会被当成反面教材!
云浩不认为,把其他民族的女孩子送到大唐,为唐人生儿育女有什么错。反正她们生下来的孩子,都会接受唐人的教育。从小说汉语,从小尊崇唐人的祖宗。异族的弱势女子,到了大唐只是生儿育女的工具。大唐需要人口,她们要为大唐人口爆发性增长,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苏伊士运河埃及人整整挖了十年,这个曾经建造过金字塔的国度。被一群愚蠢透顶的人占领着,人们也只有从恢弘的金字塔,才能知道这个国度以前的文明是多么辉煌。
云浩只给了半年时间,所以无数劳工就填满了这足足有十九公里的土地。大食人被抓得躲在内陆不出来,薛西斯就去抓埃及人。甚至货船路过天竺的时候,时不时也会抓几百个男人过来。
不用担心这些混蛋奇懒无比,皮鞭和棍棒会给他们很好的教育。再懒惰的家伙,在挨了一鞭子之后,也会兔子一样的乱窜,黄牛一样的干活。
人多死人就多,以至于海里的鲨鱼和岸边的鳄鱼达到了一个恐怖的数字。没人逃走,敢下海的唯一后果就是成为鲨鱼的点心。半年的工期,让牛见虎彻底的发疯,他已经顾不得这里死多少人。反正死人都会被吃掉,不会引起瘟疫之类的疾病。
猛兽们对唐人似乎很友好,云浩就曾经见到过。杀才们旁若无人的走过张着大嘴的鳄鱼身边,有些还向鳄鱼扬沙子。巨大的咸水鳄鱼对这种明显作死的行为容忍度非常高,没人因为这样作死而受到攻击。鳄鱼们还是整天张着大嘴晒太阳,日出的时候在这里享用人肉大餐。
除了日渐肥硕的身体,还有唐人的恶作剧,基本上没什么烦心事儿。
运河还没有修好的时候,炼油厂倒是先竣工了。每天都有牛车将石油运送到炼油厂,然后在这里制成成品油之后装船运到大唐去。
因为需要许多的牛车,于是道路就得整修。云浩发现,其实掠夺也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自己不过是想在中东弄点油,就得在这里又盖房子又修路的。是不是还得抓点儿人当劳力!
至于去内陆找哈里发麻烦,云浩觉得目前的状况就很好。哈里发和优素福在君士坦丁堡城下掐的你死我活,这个时候不应该打搅他。甚至云浩还给哈里发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不会进攻内陆,让他专心的讨伐自己的叛徒。
不知道哈里发会不会信自己的话,反正云浩真诚的连自己都信了。
西征的生活是如此及的悠闲,十万大军整天在沿海的地方涤荡。他们消灭自己能够遇到的一切生物,在埃及的时候甚至干掉了好几头大象。
象鼻子被割下来送给有美食家之称的云浩,程处默送过来一条巨大的后腿。据说是狮子的后腿,难怪比羊腿大那么多。
当一整只长颈鹿出现在云浩面前的时候,云浩终于发现自己的厨艺已经完全不能应对层出不穷的食材。你能想象,一群杀才在一起研究长颈鹿如何清蒸这样的学术性话题?
好奇心的驱使,杀才们基本上是什么都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当然除了鲨鱼和鳄鱼,吃这两种东西跟吃人没啥区别。杀才们虽然贪嘴,但对于这种过于奔放的食材还是敬谢不敏。
已经在非洲了,当杀才们押送了一队黑炭头的人回来干活的时候。云浩才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和想象中的非洲黑人大不相同,抓回来的黑人普遍比较矮。个子高一些的也就一米五左右,不过每个男人的那个活儿倒是足够的大。大到必须做一个套子,把那东西套起来。免得在丛林里面活动的时候割伤!
云浩看了一下,估计可以和大唐的驴子比拼一下长度。
狠狠的嘲笑了一下程处默,这种家伙抓回来没啥大用。丛林里面打鸟的家伙,呃……或者说大鸟的家伙。干这种体力活,根本不适应。普通埃及人干上一天的活,这些混蛋能干三天。
气得牛见虎把这些家伙活着就扔进了大海!
大军就在中东这地方漫无目的的游荡,遇到看顺眼的东西就抢一些。当云浩终于发现金发碧眼的人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到了叙利亚。
金发碧眼的女人,唐人其实不大喜欢。因为她们生下来的孩子,总是带有异族的某些影子。例如头发的颜色,眼珠的颜色。至于皮肤的颜色……,唐人还是比较喜欢白白的皮肤,尤其是白白的俊俏小娘子,尤其招人喜爱。
所以唐人喜欢睡高丽女人,新罗女人,百济女人,甚至是大食女人都没太大问题。因为他们的头发都是黑色的,眼珠也基本都是黑的。虽然西域女人的后代会有深目高鼻的现象,但好歹头发是黑的,眼珠是黑的。
当云浩站在戈兰高地的位置,遥望大马士革的时候。所有杀才都兴奋的舔了舔嘴唇!
圆圆的带着尖儿,蘑菇状的屋顶在阳光下散发着金光。所有人都认为,自己到了传说中的地方。他娘的屋顶都是金子做的,这不是金子国还能是哪里。
大马士革高大城门,两轮炮击就被轰开了。紧接着大唐的铁骑风一样就刮了进去!
士卒们进城的样子,好像是决了堤的海水。
守卫的士兵连个泡都没来得及冒,就被大唐的军卒们吞没了。他们到死都不明白,那么高大厚重的城门,这些人是怎么进来的。
城墙上的战斗更是无趣,唐军基本上不给守军战斗的机会。他们三个人一组,两人拿着强弩,一人拿着横刀。几组人马在城墙上面交替掩护前进,所有见到的守军全都用弩箭招呼。
遇到在箭楼里面的死硬份子,手榴弹就成了很好的武器。那些家伙还没弄明白,这冒烟的铁疙瘩是什么的时候。一声巨响,他们也是不是问题了。
区区两万守军,在十万虎狼一样的大唐军卒们面前,就好像是待宰的羔羊。云浩没闲心担忧麾下的伤亡,反正他在望远镜里面没有看到有人受伤。至于阵亡的,云浩只能说一声抱歉,运气不好。在这种绝对优势下,还能阵亡只能说真的是运气不好。
修建倭马亚大清真寺的人做梦也想到不,他们彰显恢弘气势的金顶,有一天会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
几千年来,大马士革既是征服者,也曾被征服,是东西方强国角逐的中心,命运往往与遥远的都市相关,地中海东岸和内陆的人民在各时期哺育它成长,这里的人民既贫穷又富裕,在胜利和灾难面前不屈不挠。
云浩站在这做号称号称“人间的花园”、“地上的天堂”城市里面,阿兹姆宫的华丽让云浩感觉到窒息。单单从华丽方面看起来,李二的太极宫简直就是暴发户的别墅。
这座城市被亚历山大统治过,被波斯人统治过,被罗马人统治过。如今,它踩在唐人的脚下。站在阿兹姆宫的高塔上,云浩可以清晰的看到大唐军卒在街上,挨家挨户的搜查。巨大的四轮马车跟着他们,只要士兵们看中的东西。从金银器皿到漂亮女人,都会被扔到马车里面。
女人敢跳下车,当头就是一刀。砍了几个之后,再也没人跳车了。她们都躲在车厢的角落里面哭泣!
就抢劫来说,杀才们似乎比打仗还专业。他们组织严谨,分工明确。每抢过一家,就在这家的门上插支箭以示区别。免得后来的兄弟重复劳动,耽误效率!
程处默懊恼的从倭马亚大清真寺里面出来,在搞清楚那圆鼓咙咚的东西不是金子打制,而只是刷了一层金粉之后,对这里再也没有半点兴趣。如果不是里面的长老答应给他一箱子黄金,他都有心把这里一把火烧了。
尉迟宝林刚刚到达阿兹姆宫的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布防的郭淮。黑大个扭头就走,从云浩嘴里抢食吃,他自问还没这个胆子。
懒唐 第五百六十九章
云浩手里抚摸着一柄泛着雪花纹路的钢刀,大马士革钢刀果然名不虚传。这柄阿兹姆宫珍藏的宝刀,更是刀中的王者。一只整样,被切成两段。过了好久,才有血流出来。
“这玩意不过,今后切羊腿就用他了。”云浩满意的点了点头。
程处默下巴都要掉到地上,尉迟宝林须发虬张。李治捂着眼睛,不忍卒睹!只有盛彦师无所谓的喝着葡萄酿,一柄刀而已,不过锋利了些,没什么大不了的。
暴殄天物啊!这么好的一柄刀,居然用来切羊腿?
没人敢质疑云浩的话,李治都不敢。云浩警告过李治,如果对他不敬云浩就会揍他。
“这座城池非常富庶,比咱们以前遇到过的城市都要富庶。府库里面有很多的钱财和粮食,足够咱们吃上半年的。”盛彦师大声的向云浩禀报。
这里原本是倭马亚王商议朝政的地方,现在却变成了云浩的歌舞场。倭马亚王的嫔妃们,正在给大唐的将士们献舞。就这,这帮娘们儿还认为是侮辱,不愿意跳。
直到云浩说,如果不喜欢穿着衣服跳,那就光着跳。这些女子听了之后,立刻就下场舞蹈。屁股扭的极度风骚,媚眼儿抛的眼珠子都快抛出来。恐怕这里的人让她们立刻侍寝,都没有半点儿问题。很难想象,这些就是刚刚那些贞洁烈女。
“府库里面的粮食,就够咱们吃半年的。那搜罗遍全城,粮食应该足够咱们吃上一年的。传令下去,搜集城内所有存粮。老规矩,挑选强壮的劳动力送去挖运河。挑选美丽的少女,运回到大唐去。剩下的人都向北赶,哈里发应该很欢迎自己的新子民。”云浩喝了一口葡萄酿,在倭马亚王公主的胸口扭了一把,惹得这位漂亮的公主一阵撒娇。
哈里发的确快要爱死云浩了,每一次攻城之后。云浩都会抢走那里的一切,然后把自己用不到的东西都打包送给哈里发。尤其是人口,唐人对壮劳力的标准非常严。三十岁以上的,身体不好的全都不要。
无奈的哈里发只能全面接手,没办法!他的***世界的主宰,现在教民受到异族的荼毒,他如果没有办法解决,会对他的统治产生不可不估量的影响。为了统治基础的稳固,哈里发就算是咬着槽牙,也得接手这些人。
好在君士坦丁堡打得如火如荼,不管有多少人都能填到那座血肉磨坊里面。
“诺!”下面的人笑得像是夜枭一样,跟着楚国公出兵就是痛快。这一下,大家都是大大的发了一笔财。从高高在上的将军,一直到普通一兵甚至是马夫都有。
西征军上下,这一次算是发了一笔横财。
“可惜啊!这做宫殿算是搬不走了,这么美丽的地方砸了也怪可惜的。东西都搬走,把建筑留下,也算是咱们积德了。”伟大的楚国公悲天悯人的说道。
属下们都是默不作声,他们还做不到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地步。
“是不是以为这里已经很富庶?”云浩笑着看向下面的将军们。
大家伙面面相觑,不知道楚公这话是啥意思。
“告诉你们个乖,从这里往南走翻过那座高山。你们就会看到一座更加繁华的城市,那里的人口虽然不如长安众多。但也应该有数十万的规模!
更重要的是,那里是三教圣地。各种宗教在那里面的财富不可计算,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去看一看。”云浩的话音刚落。下面的人就都疯了!
大马士革已经富庶的让人眼红,居然还有更加富庶的地方。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紧紧抓着手里的横刀,恨不得现在就冲出去飞身上马,把那座城市夺过来。李治的眼睛有些泛红,他很穷这一次抢的越多越好。
他在长安的生意,被两个强悍的哥哥联手打压变得举步维艰。李义府那样的人才,都不能让晋王府的生意有半点起色。
想要在长安发展,没钱是万万不行的。堂堂晋王府,连赏下人的钱都拿不出来,那人可就丢大了。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大马士革这餐饭咱们先吃饱。然后再去耶路撒冷,放心那做城市足够的大。没人能在半个月之内把它搬走,况且那里是宗教圣地。那些宗教人士,也不会把那些非常有象征意义的东西搬走。”云浩笃定的话,让下面的人非常郁闷。
一个个好像心里长了草,不过他们部下打劫的速度在飞速增加。全军都知道了,从这里往南有一座更加富庶的城市。听说那里的寺庙顶都是金的,不像是大马士革里面的寺庙。弄个金漆糊弄人,净玩虚的。
云浩说一个月,可东西实在太多了。尽管开发了最大运力,可一个月的时间连一半儿都没运完,李治甚至打算把阿兹姆宫里面东西,打包运送到长安去给自己老爹。用来彰显自己的战功和孝心!
一时间,没有那么多的船。这些东西只能运送到海边,然后等待装上大唐来的航船送回到国内。其他的都好办,就是那些美女有些麻烦。前后不过两个月的工夫,已经有好多人怀了身孕。怀孕的人不适合在海上飘着,这是常识。于是海边就多了一个全都是孕妇的部落,唐人给这里提供了非常充足的营养。
这让那些整天做苦力的劳工们非常嫉妒!
整整三个月,终于算是把大马士革搬空了。码头上来了一种非常大的船,船上装着好多铁箱子。在铁箱子里面装满了货物之后,就会有吊车把这些铁箱子吊起来摞在一起。这样,一艘船的运力大大增加。比以前两艘船运送的都要多!
李治非常开心,因为随着船来的人里面居然有李义府。身边正缺少可以有用的人!
不过李治的开心只持续了半天,云浩就把李义府调去挖运河了。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牛见虎他们打仗没的说。可让他们搞建设完全就是抓瞎,死了n多的人,运河才挖了几里地。眼看海边的鳄鱼已经肥的快走不动了,云浩很担心海里的鲨鱼有一天拒绝食用人类尸体。
李义府这家伙就好得多,这家伙的脑袋里面装着足够的智商。不像那三个夯货,脑袋里全是浆糊。
船上装铁箱子的主意,就是李义府想出来的。这让大唐到中东的运力成倍的增长,非常有利于大唐对于这里的掠夺。有了这种东西,李治终于可以把阿兹姆宫的东西,打包送到他老爹手里。
只是不知道,倭马亚王的嫔妃们出现在李二庞大的后宫群里面时,长孙会是个什么心情。是为了自己能干的儿子骄傲,还是想亲手掐死这个小混蛋。
没办法猜度长孙的想法,云浩现在必须得带这些杀才们去耶路撒冷了。看着肉吃不到嘴里,杀才们急得乱蹦。程处默像是一条发情的公狗,整天围着云浩转悠。话里话外,总是想问什么时候进攻耶路撒冷。他的部下已经准备妥当,只要轰开城门。他有把握将耶路撒冷抢个底朝天!
丢人啊!堂堂大唐的将军,像土匪多过像将军。这都成什么了!
不过联想起老程家的发家史,云浩觉得程处默这孩子绝对没抱错。他完全继承了程咬金的优秀基因,自己没有的腰出去抢,自己有的也要出去抢。反正抢劫的,就是比生产的好。这是老程家,坚定的人生信条和行为准则。
这就没办法了,响马的后代你不让他抢劫,这种违背自然信仰的事情云浩还做不出来。
在搬空了大马士革之后,云浩并没有焚毁这里。而是应杀才们的一致请求,向南翻越了险峻的犹大山地。这破地方真的是非常险峻,好多地方比起巴蜀来还要险峻。
而且这里已经算是高原,大唐的士卒们到了这里有了严重的高原反应。不少人头疼,恶心,还有很多人莫名其妙的发烧,然后就是高烧不退,最后死掉。
黄土地长出来的娃,还是不适合在高原上生活。不过好在这一段并不长,随着翻阅过了橄榄山和瞭望山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头疼恶心的人明显减少,已经有高原反应的人,症状也开始减轻。至于发烧的人,已经让飞艇送去了海边。相信被海风一吹,他们会很快恢复过来。
耶路撒冷的海拔并不高,整个耶路撒冷周围被山谷与干涸的河床所包围,只有北面不是十分明显。
在耶路撒冷有三道明显的山谷:汲沦谷、欣嫩子谷和泰罗普河谷,在耶路撒冷城南交叉。汲沦谷经过旧城以东,将橄榄山与城市隔开。欣嫩子谷在耶路撒冷的西面,在圣经末世论中是地狱的象征。泰罗普河谷位于西北方,靠近今天大马士革门的位置,向南,东南注入西罗亚池。泰罗普河谷大部分已被过去数千年来山谷内堆积起来的碎片所掩藏。
有就是说,想要进攻耶路撒冷。必需从正北面进攻,也只有正北面,才有适合大军驻扎的地方。把军队驻扎在沟里的将会,应该立刻砍掉脑袋。
守卫耶路撒冷的人很明显不是阿拉伯人,他们是一群黄头发,眼珠颜色不同的家伙。望远镜里面,这些罐头人一样的军人满身板甲。手里拿着盾牌和长剑,程处默带着人跟他们干了一架。这些人很不好对付,骑兵的手弩很难射穿他们的铠甲。
步兵用的强弩,也只能在两百步左右,射穿他们的铠甲。不过这些人手里都有盾牌,弩箭齐射的效果并不好。
云浩开始后悔,自己带来的骑兵只注重机动能力。没有足够冲击力的重甲骑兵,想要干掉这些罐头人非常苦难。
罐头人手里拿着的剑也很特别,一般来说长剑很容易就被刀劈断。毕竟刀是一面开刃,厚重的刀背给了刀很大的强度。
而剑是中间起脊,两边开刃的兵器。在以往大唐对其他敌人的作战中,长剑经常被敌人的横刀砍成两截。所以,长剑在骑兵当中基本上没人使用。大家都在用更加锋利,而且更加利于砍劈的横刀。
不过罐头人手里的长剑就很特别,首先是钢的材质相当好。其次是这些长剑不是一处起脊,而是两处起脊。而且剑身厚重,大大增加的剑的强度。即便是在跟横刀的硬拼当中,也丝毫不落下风。
坚固的铠甲,犀利的武器。让程处默吃足了苦头,昨天还放出豪言。即便不用火药武器,也可以轻松取胜的程大少,今天断然使用了火油弹。因为他的对面,出现了成群的重甲骑兵。
这些家伙很明显更加难以对付,而且这些人绝对是步兵的噩梦。大唐轻骑可以快速和他们脱离接触,身着重甲的他们也很难追上大唐轻骑兵。轻骑兵后面,还有数量众多的步兵。如果让这些人冲进来,步兵们会死得非常惨。
中东这地方别的都不咋地,可就是火油管够。飞艇每天都能运送来好多,大军拿火油当水喝都没问题。
各种型号的投石机,不管不顾的发射着火油坛子。大军面前的整座山口都在燃烧,滚滚的烈火好像翻腾的火龙。将那些人和马都穿着重凯的重甲骑兵吞噬掉!
隔着足足有一里地,云浩都觉得自己的脸被烤的生疼。投石机已经撤出去好几里地,如果把火油坛子烤爆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程处默的头发被烤的打卷儿,看起来跟阿拉伯人非常像。见云浩看过来的时候,居然会不好意思。都是老程家的臭毛病,总是以为老子天下第一。却不知道,山外有青山,楼外有青楼。能人背后有人弄!
或许是杀才们太过紧张,又或许是这里火油真的不值钱。杀才们扔出去的火油弹,足足燃烧了一整天才熄灭下来。落日的余晖里面,大地呈现一片焦黑色。火红的落日,很快将大地镀上一层金色。估计是老天爷都不想看到,眼前这凄惨的场面。
懒唐 第五百七十章
世界上最富争议的地方,无疑是耶路撒冷。对于西征军的那些杀才来说,这只是一座富庶的城市。除此之外毫无价值,可对于犹太教,基督教,和***教来说。耶路撒冷拥有无尽的价值!上千年来,他们都在位这座城市的归属而作战。
金顶寺,银顶寺!高耸的橄榄山!哭墙!圣殿山!苦路!一个又一个名字,代表着一个又一个宗教信徒的信仰之地。这些地方集中在一起的时候,信仰的力量就会爆发出他的残酷一面。
为了争夺圣城,无数人为此献出热血以及生命。迷信与刀剑统治着这里,而且一直会持续上千年!
耶路撒冷!最圣神之地!
耶路撒冷!最血腥之地!
云浩看到骑士们的铠甲上盾牌上,都有一个硕大的红色十字。
这些就是传说中的圣殿骑士,中世纪最凶猛的骑士之一。西方世界三大骑士团,这些人身披重甲。以神的名义作战,战场上他们挥舞着骑枪冲锋。这是多少步兵的噩梦!
可惜这些勇猛的骑士遇到了大唐帝国的军队,虽然云浩的麾下不是大唐最为精锐的骑兵。但云浩还是有办法对付他们!
冲天的大火,将他们的铠甲都烧化了。曾经的战场,之留下一团团黑色的印记。那是人油渗透进了沙土,气味儿非常难闻。
好在风向是吹向耶路撒冷的,云浩用不着闻人油的味道,这对云浩来说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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