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龙骨天蛇
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作者:龙骨天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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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第1章 作者你有本事雷劫成神
庄向晨是个网络写手,笔名“庄周梦蝶”,写天雷狗血玛丽苏的那种,代表作例如《邪魅王爷冷酷妃》,《龙帝的小妖后》以及《霸道总裁娇柔妻》。日码一万,三年成神,生平信条——“只有坑掉的文才能让人铭记在心”。
被他雷过的人不计其数,被他坑过的人也不计其数,于是他的黑粉也不计其数。每当他开新文的时候,讨论区必然一片腥风血雨血雨腥风,破口大骂的有,冷嘲热讽的有,粉转黑的有,哭喊着求旧文不坑的也有。只可惜一切都是徒劳的,庄向晨依旧我行我素,反正他更新快,吸金也快,至于评论……whocare?
终于有一天,庄向晨在熬夜码字的时候突发脑梗塞,一头栽倒在键盘上挂了。
当他出现在地府的那一瞬间,地底原本千百年如一日灰暗的“天空”突然间涌动起来,天雷滚滚,久不停歇。阴阳道的入口闪了闪,随即溃散,他身边其余的新死鬼们被无形的力量推开,一道道九霄劫雷劈在庄向晨的头上,将他粉碎,而后重组,再粉碎,再重组,再粉碎再重组再粉碎再重组再粉碎再重组……最后他彻底摆脱了如周围的鬼魂们那样浑浑噩噩的状态,恢复了自己的神智,消失变成云雾状的腿也重新长了出来,和生前几乎一般无二。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应该是身体轻盈了很多,举手投足间都有种快要飘起来的感觉。
哦对,还有他现在是个半透明的。
庄向晨新奇地看着自己80%透明度的身体,觉得赤.身.裸.体还把内脏露给人看似乎略有些羞涩,虽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还是准备先去找件不透明的衣服再说。
然后一抬头,就看到一众地府工作人员正神色复杂地凝视着他。
一个头上顶着高冠,“身体”透明度大概在60%左右的鬼差拿着单子从鬼群中跨了出来:“庄向晨,男,26岁,1989年生于天.朝h省z市,2015年4月1日于出租房中突发脑梗塞,因长时间无人发现,医治不及而死,是不是你?”
庄向晨:“是。”
鬼差放下单子,一挥右手:“拿下。”
庄向晨还没来得及反应,三四个没戴高冠的鬼差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一鬼捏着一张金色大网的角,呼啦一声将他盖在了里面。
“等等,好歹先告诉一声为什么啊!”庄向晨飘起来扒在网子上往外瞅,“我犯啥罪了这是?”
几个鬼差一句话也不说继续拖着他往前走。原本滞留在周围的新死鬼们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重新缓缓飘荡着前进,从重新开启的阴阳道入口,直到奈何石桥的尽头。鬼差们在不远处就转上了另一条空荡荡的路,庄向晨隔着无数透明度30%的阿飘,只能隐约看到对面有烟雾缓缓升腾。
“那是孟婆汤的热气吗?”庄向晨不死心地继续试图跟鬼差搭话,但还是失败了。除了一开始那两句,这会儿他们就像是变成了哑巴,任他怎么聒噪也还是一言不发。转过第二个转弯,身边一下子多了许多来来去去的鬼差,绝大部分和拖着他的几个差不多,很少有带着高冠的,明显比不戴的更接近实体,脸上的神色似乎也要生动些。庄向晨一直被拖到一幢阴森的大殿里,金色大网散开,他从里面废了很大劲才钻出来,站起身的时候看到殿堂上似乎坐了一个人,只是看不太清楚。
大殿里太黑了,那鬼长得也实在是太黑,一咧嘴就只能看到半空中漂浮的两排亮闪闪的大白牙。
“庄向晨,男,26岁,1989年生于天.朝h省z市,2015年4月1日于出租房中突发脑梗塞,因长时间无人发现,医治不及而死,是不是你?”黑鬼开口,声音很低沉,轰隆隆的就像是闷雷。
“……”这货就是传说中的阎罗王?我他妈到底该回答是还是不是?要是说“是”会不会又被捆起来拖一路?
“庄向晨,男,26岁,1989年生于天.朝h省z市,2015年4月1日于出租房中突发脑梗塞,因长时间无人发现,医治不及而死,是不是你?”闷雷般的声音又重复了一次。
“是。”庄向晨垂头丧气地回答,“打个商量,问话之前能先给我件衣服穿么?您看这样影响多不好。”
“不能。”阎罗王很干脆地说。
人干事!明明鬼差们都有的!丧心病狂!变态!死基佬!
“我找你来就是为了这事。”他接着说,“你是雷劫成神,因此除非成神时绑定的天才地宝,否则一切衣物在碰到你的同时都会化为飞灰。”
雷劫成神……庄向晨整个鬼都不好了,然而不能穿衣服的神谁特么要做啊!
“我能申请回炉重造么?”
“也不可能。”阎罗王很诚恳地跟他解释,“就在刚刚你度雷劫的时候,天庭众仙就已经发现并将你登记在册了。现在天.朝的人们都没有了信仰,还要打击封建迷信,仙界已经很多年都没有人再能够成仙成神,人口急缺,一旦出现是绝不可能放过的。”
更别说“雷神”这种存在整个仙界都没有几个,珍稀物种,更要好好保护。
感情这神都还是抓壮丁来的……庄向晨觉得自己像是一脚踏进了贼窝,更加欲哭无泪了。
“不过一般来说天道也考虑过这个问题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雷劫成神者渡劫成功后都会出现一个可用于遮身的天才地宝,比如蛮荒皮裙啊雷劫天衣啊什么的。”阎罗王最后说,“一定是有哪里不对劲,但我们看不出来。建议你可以去问问那边奈何桥上卖汤的孟婆,她身为仙界第一美人,追求者遍布整个九天,见多识广一定会知道点什么的。”
......等等孟婆不是个老婆婆来着的吗?仙界第一美人又是什么鬼?!
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第2章 作者你有本事查明真相
最后这条他没好意思问,阎罗王招招手又唤来一个带高帽子的鬼,吩咐它带着庄雷神去奈何桥头找孟婆。
庄向晨很警惕地看着飘过来的鬼使。
阎罗王赶紧解释:“鬼使通常情况下出动,都是去抓捕那些穷凶极恶的怨鬼的。刚才是我没有吩咐好,所以它们也用抓怨鬼的网子把你给逮来了。放心吧,这次就不会再出现那样的问题了。”
鬼使飘上前来,真的没有再拿出它的大金网子,只是垂首恭敬地站在庄向晨身边。
庄向晨疑惑:“它们都没有神智的吗?”
“当然没有。”阎罗王道,“它们其实原本就是怨鬼,因为作孽太大无法投入轮回,关起来又占地方,也不安全,于是洗去神智做了鬼使。”
感情地府也有废物利用。庄向晨伸出手去想要摸一下鬼使会不会是凉凉的,却发现在他靠近对方的同时,淡蓝色的细小电弧凭空出现在指尖,直接就将对方那一小块灵魂给灼没了。
“哎你别乱碰啊,鬼使可贵了,会弄没的。”
庄向晨:“......”所以我说我一点儿都不想做这什么鬼雷神啊!摸个鬼都摸不到!简直见鬼!活的!
鬼使没有神智,也感觉不到疼痛和情绪的变化,它就像是没有看到自己肩膀上那个坑似的,只等庄向晨一声令下,飘飘悠悠地晃出大门,沿路向来时的方向去了。
奈何桥一共三座,和阳间常见的那些古老石桥似乎没什么两样,只是很窄,一次仅容一鬼通过,石板上甚至还残留着岁月磨损的痕迹。在这里新死鬼们自动分成三组分别上行,黄泉水蜿蜒流淌,没有日游神夜游神,也没有什么铜蛇铁狗,庄向晨愣愣地站在那儿,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走哪一边。
传说中这三座桥是不能乱走的,善良者走最上面一座,有善有恶者走中间,为恶的走最下面。这三座桥上的待遇也不一样,虽然他在岸边看着好像没什么动静,可跨上去恐怕就不一样了。
……问题是最上面一座到底在哪儿啊!完全没有方向感的庄向晨略无语,他有了神智却失了本能,无法分辨出这三座桥的区别,只能暴躁地在原地转圈圈。
要不走中间试试?
正犹豫着,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左面。”
庄向晨抬脚正准备走呢,一哆嗦险些栽进水里。
他左右转了两圈,没人。又等了一会儿,那个声音也没再出现了。
千里传音?庄向晨胡思乱想,那声音莫非就是号称“仙界第一美人”的孟婆?可听上去也就是个普通老太太啊。
照着对方所说的走上左边的那座桥,刹那间凭空出现的大雾遮住了他的视线,甚至看不清前面鬼魂的背影。庄向晨低下头,黄泉已经变成了血河池,暗红色的池水翻滚激荡,里头有虫蛇随着波涛若隐若现。旁边两座桥上不断传来惨叫和撕咬的声音,冰冷的煞气从身后传来,他看到金光闪烁的人形很快路过他远去了。
这才是奈何桥真正的模样。
庄向晨战战兢兢地走了过去,所幸“上桥”并没有发生什么事,只是最终出来的时候,“下桥”的人几乎只剩下原本进去的一半还少。
“让开些。”又是那个老人的声音,一只长柄石勺擦着他的耳朵过去,将里面的黄汤灌进他身后那只阿飘的嘴里。庄向晨很失望地发现,这汤居然没从它的身体里漏出去。
更失望的是,孟婆居然真的就像是神话故事中所说的那样,是个鹤发鸡皮的佝偻老太太。
说好的仙界第一美人呢骗子!仙界的审美观就是这样变态的吗!这老太太甚至还没庄大神的腰高呢!
鬼和鬼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庄向晨蹲在地上愤恨地想。
“你就是阎罗王说的那个新雷神?”鹤发鸡皮的佝偻老太太问。
阎罗王已经说了吗?庄向晨点点头:“那啥……他们说我穿不了衣服。”就算对面是个老太太又不是美女,但谈论这种话题也实在是真的好丢人,啊不丢鬼。
“我知道了。”孟婆皱眉,拿她的长柄勺一下下敲着锅沿,“你先去三生石边坐会儿,待我想想。”
庄向晨听话地去了,坐在那儿看自己的三生,结果越看越蛋疼。
前世他是个写小话本儿的,很yellow很暴力的那种,也赚了不少钱,总算是够娶媳妇儿了,结果在去娶媳妇儿的路上掉下马摔死了。
他没有家人,未过门的媳妇儿拿了他的钱,转头就嫁了没钱的青梅竹马。
这辈子就不用说了,他又是个靠码字赚钱的,还是写天雷狗血玛丽苏的那种,结果因为过度熬夜导致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最后突发脑梗塞,医治不及时挂了。
尸体两三天了才被人发现,他又没有家人,还是几个老乡好心凑了点钱给他入土。
简直越看越惨。
至于来生……这特么都成果奔神了还有个鬼的来生啊!
“我知道出什么问题了。”孟婆突然说。庄向晨这才发现她正站在自己身后,仰头看石头上写着的他的前世今生。
庄向晨用一种看救命稻草的眼神看着她。
“问题就出在你写的文上。”孟婆说,“你是不是雷了很多人,也坑了很多人?”
“对啊。”庄向晨若有所悟,脸色渐渐变得难看起来。
她点了点头,背着手回到望乡台上,招呼庄向晨过去,指着大锅里还冒着热气的黄橙橙的汤问他:“你知道为何雷神不能穿普通的阴间衣物吗?”
庄向晨往缸里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只觉得在这种反光糟糕的水面里,孟婆的脸模模糊糊竟有几分说不出来的奇特:“请上仙明示。”
“因为你们太雷了。”孟婆道,“比如说你,你只会写天雷狗血玛丽苏文,于是除非天才地宝,任何衣物到你身上都会被雷的飞起。”
庄向晨:“……”所以这跟汤又有什么关系?
“那你知道你为何神格不稳,没有自带的天才地宝么?”
“请上仙明示。”
“因为你没有填完坑。”孟婆又道,“坑底读者的怨念拉扯着你,扣住了本该属于你的天才地宝不让你成神。除非你亲身上阵将剧情走完,否则永远就只能这样过下去。”
庄向晨:“……”
我擦节操呢?!谁家读者这么凶残让作者死了都要被扣住衣服只能裸奔!说好的生死遁为坑文界第一大利器呢!全都是黑粉吧你们!还要不要脸了!
不过……那个“亲身上阵”又是什么意思?
“就是要你自己去真实的文中去推动剧情的意思。因为你死的太早,很多炮灰的存在其实都不够稳定,若想完完整整的跑完剧情,你就必须去代替他们。”孟婆看懂了他的眼神,“随机进入你曾经坑过的一本书,控制他们严格按照剧情规划前进,当此书成功结局的那一刻,你就能够回来了,懂么?”
“懂了!”
“那你去吧。”
说完她抬起一脚,把庄向晨踹进了汤里。
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第3章 林中野狼(一)
“救命啊啊啊啊啊啊啊——”庄向晨猝不及防下一头栽进黄汤,只觉得吾命休矣,紧紧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滚烫的开水。然而就在他快要接近水面的刹那,一股庞大的吸力从下方传来,像是开启了一条神秘的隧道,黄汤避开,他在其中旋转着下坠,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孟婆站在隧道的最高处向下看,只见隧道口从出现第一缕光开始变得越来越大,逐渐露出其下的景象。就如同站在云端俯视大地,莽莽苍苍的森林,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越来越近,甚至是大街上奔跑的骏马和行走的路人,都一一显现出来……
“不好!”孟婆脸色大变,猛地一挥袖子,砰一声卷起大团云雾,埋住了整座奈何桥。烟雾散去,原本站在这里的佝偻老太太已经失去踪影,只剩一锅恢复原样的黄橙橙的汤,和地面上孤零零躺着的长柄石勺。
片刻后,又是两声爆响带烟雾特效,阎罗王和判官凭空出现了在孟婆原本待着的地方。阎罗王挥挥手将还在无意识向前传送的鬼魂队伍停下,判官则弯腰拾起彻底碎掉的长柄勺,表情显得有些奇特。
“居然就这样把这尊瘟神给送走了……”
“是啊,就是只怕他若尽快解决了这事,还要再回来。”
奈何桥下,忘川之水滔滔不歇,浑黄的波涛带着一种奇特的韵律向流淌,却没有丝毫的水花。半透明的鬼混们排成长队表情麻木地行走着,直到碰到阎罗王设置的结界,最后叠成一种淡灰的颜色。
两人相视一笑,露出心照不宣的猥琐笑容。
地府发生了什么事,庄向晨是完全不知道的。这时他正怀疑孟婆是不是直接把他扔进了一只崭新的滚筒洗衣机里,大功率,低耗能,转速高,等再见天日的时候,都已经晕得连吐都吐不出来了。
紧接着就是高空跳伞——没有降落伞的那一种。庄向晨以自由落体运动直线下坠,穿过白云穿过小鸟穿过树梢和绿叶,最后......突然间错乱。
只听“滋——”的一声,就像是一台信号接收不良的电视机,眼前所有的景象都开始扭曲起来,最后随着一声爆响化为空白。
怎么了?庄向晨心里无可抑制地恐慌起来,周围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像是悬浮着,却又像是在下坠......下坠......下坠......
一到黄光猛地破开空间,笼罩在他身上。
有人在他耳边大喝一声:“抱元守一,稳定心神!”
我听不懂啊!庄向晨正想咆哮,身体却自发的动起来,一股狂暴的能量从下腹丹田处冲出,沿着四肢百骸蔓延。束缚着他的白色突然间破碎了,先前那道黄光带着他冲了出去。
“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啊——”
庄向晨满脸悲痛地趴在雪地里,满身灰白色的长毛在寒风中乱卷。
他妈的穿越就穿越,为什么他会变成一条狗!这地方一看就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说不定还是一只没人要的流浪狗。他回头看了眼自己灰白的身躯,心里想着这身体估计也该老死了,看这毛都白了。
说好的拯救剧情呢?一条要死不死的老狗怎么拯救剧情?
孟婆坑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情况应该不是孟婆故意的。他还记得那片刻如同空间错乱的感受,还有最后救了他一命的那道黄光。
对了,黄光......那到底是孟婆分出的仙力还是干脆就是她本人?若是本人,那她是不是也和自己一同来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里?
庄向晨立刻振作起来,如果孟婆真的也来到了这里,肯定要过来找他的。就算是没来......没来的话,他也只能就这么凑合着过了。
收拾好心情,庄向晨庄向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试着往前走。两条腿都走过,四条腿自然也不在话下,除了一开始有点踉踉跄跄之外,他很快都能在及肚子深的雪地里小跑了。
大雪伴随着狂风在林间呼啸,庄向晨小心翼翼地跳过带刺的灌木,绕了几圈后,很快找到几行野鸡野兔的脚印,顺着方向追了过去。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他现在虽然还没有感到饿,可至少也得先存点儿粮食,否则等真饿的发慌腿软,凭他这都市长大,五体不勤的人类技术哪有可能逮的着任何活物?
↑↑↑他并不知道,若是在食物贫乏的情况下,很多大型食肉动物都会在很远外循着血腥味追来,那种情况下,他这条“老狗”压根就不可能保得住自己的食物。
幸好今年是个丰年,山脚下几个村子里都存上了足够过冬的粮食,几乎没有什么人选择冒险进入这片野狼出没的山林里打猎。而同样的,没有了人类的祸害,这里野鸡野兔不说满地都是,也实在是不少了。
庄向晨很快扑住一只小兔子,咬着脖颈把它给叼起来。这只兔子浑身上下的毛发都是雪白雪白的,要不是他本来就是循着脚印追过来,再加上变成狗后眼力直飚5.0,还真不一定能发现的了它。
这时,庄向晨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不是来源于他口中的兔子,而是他左前方很远的地方。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把嘴里的吃完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失误了,这么远的情况下他都能闻到那边传来的气息,那别的食肉动物呢?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会儿恐怕已经有别的竞争对手发现他和他的兔子了。
生肉混合着毛皮的气味问起来实在是很恶心,但意外地吃起来不错。庄向晨两眼一闭,强迫自己把能吃的都吃了个干净,实在是吃不下去的内脏就只好这么扔在雪地上。
雪地上染着几朵红艳艳的花,还冒出丝丝热气。
“呜......”这热气很快就引来了不速之客,一条与庄向晨同色的大狗慢吞吞从树丛里钻了出来,脚边还跟着一条小崽子,也是灰白色。
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第4章 林中野狼(二)
“嗷呜——”大的那只嚎了一嗓子,小的飞快跑过来,亲昵地蹭在庄向晨脚边吃剩下的兔子。
这下子,庄向晨要是还能继续把自己当成一条老狗,那就是脑子落地时给砸坏了。
我他妈......原来是条狼啊!
“呜呜......”小狼一边吃,一边侧着脑袋看先前另一道血腥气息传来的方向。
吃你的吧,贪心不足蛇吞象。庄向晨一爪子把它脑袋摁下去,这小狼恐怕就是原身的小崽子了,那条大的应该是它老婆。只可惜不知怎的自己灵魂进入了这具躯壳,两辈子都没结过婚的人,一下子直接喜当爹。
喜当爹就喜当爹吧,他又不是养不起。虽然说进这具身体不是他自愿的,但既然占了,至少对原主也该有点感恩之心。
兔子很小,不过狼崽子也小,吃完剩下半只后肚子就圆滚滚的了。庄向晨抬头看看四周,正准备带着它去找那条母狼,就见对方从林子里出来,嘴上还叼着团被子。
看来是沿着血气到那边看情况去了,庄向晨迎上前,看它到底叼回来什么玩意儿。
......一个孩子?
那被子竟是个襁褓,里面裹着一个瘦巴巴小猴子似的婴儿。婴儿的脸红彤彤的,看上去像是在发烧。雪花落在他脸上很快就化作了冰凉的水,流进襁褓里去。
“呜......”母狼小心翼翼将襁褓放下,伸出舌头舔去婴儿脸上的雪水。
庄向晨恍然大悟,他还奇怪为啥小狼只有一只,恐怕是先前就有一个夭折了。而母狼在亲子有夭折甚至全部夭折后,确实有可能捡走人类的小孩儿当做自己的孩子去养活。
只要不是准备吃就好。他松了口气,就算是变成了狼,可灵魂也还是个人类,可受不了吃人,刚才他都准备好跟母狼打一架了。
雪继续下着,两大一小三条灰狼带着一个人类婴儿向着丛林深处奔去。
庄向晨不认识回去的路,就只好跟在母狼身后跑。不一会儿,它们面前出现了一小块光滑的峭壁,峭壁下有个背风的洞口,里头还铺着干草和狼毛。小狼崽子欢呼一声冲了进去,庄向晨和母狼随后。
洞不大,庄向晨自觉地趴在外侧挡风,母狼把口中的襁褓放在自己腹部,婴儿细细地啜泣着蹭它柔软的毛皮,不一会儿感受到乳.头的存在,凑上去吸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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