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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时光里听过你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耳东兔子
盛千薇忽然就红了眼,这三年,真的在这里付出了太多了。
“老师,您保重啊。”
走出校园的时候,盛千薇回头再看了一眼。
恢弘大气的校门,一如多年前,她背着书包,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如今一回头,已是三年。
其实她现在已经很少再想起沈星洲了。
年少时的幻想,其实都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沉寂下去,无论是对谁来说,就好像电影里,杨静曾对骆嘉阳说过的那样。
“我对你的爱,起于幻想,止于幻想。”
有些人,看一眼,就知道对方不合适,从小到大,她对爱情没抱太大期望,她也曾想过一辈子不结婚,就算是喜欢,她能分辨出,自己对于沈星洲的喜欢,还是源自于,青春期那点躁动,荷尔蒙的分泌。
志愿填完的第三天,胡同家里办升学宴。
盛千薇穿好衣服,扎好头号,乖巧地站在门口等林锦程来接她。
林锦程姗姗来迟,盛千薇礼貌依旧,上车,绑好安全带,林锦程安安静静地审视着她,“哎哟,几个月不见,又长大一点儿了。”
“九月就上大学了,林师兄,到时候还麻烦你多多指教。”
林锦程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什么意思?”
“我报了普二。不过不是数学系,是计算机系。”
“”林锦程一时没说出话来。
“不欢迎?”盛千薇皱眉。
林锦程立马回过神来,“当然欢迎啊,作为师兄我当然欢迎,就是你怎么会报计算机系?”
“喜欢呗,学校有什么好玩的事儿吗?”
“那可多了。”
林锦程几乎说了一路,把院里几个有名的教授都给点了一遍,以及所有大学的生活攻略全部都给她捋了一遍,“二食堂的饭真的出奇的难吃,建议你看见了绕道,选修课的时候千万别选影视鉴赏,你见过让人写一万字读后感的老师吗?还不让人百度,复制粘贴的一律挂挡。”
见到胡同的时候,两人还在有说有笑的说着,胡同正在门口等,见他们俩过来,忙迎过来,“锦程哥,你们聊什么呢?”
林锦程笑了下:“在说我们学校的事儿呢。”
胡同也没注意听,上头就去摸盛千薇的头发,“几个月不见,你头发又长了诶!”
盛千薇白了他一眼,“又不是你,从小学开始就不长个儿。”
胡同难得没跟她计较,还乐颠颠地跟在她屁股后头,“怎么样?听说你一考完就飞非洲了?怎么也没见你晒黑呀?”
林锦程揉了一把胡同的头,“行了,别瞎聊了,星洲呢?”
胡同啊了声,“出去了,买烟去了,等会就回来,你们先进去坐。”
三人迈进大院,大厅里的沙发上坐着一小姑娘。
胡同忙介绍:“我们班班花,宋矜,你们见过的。”
盛千薇认了一会儿,才认出,哦,是小姐。
升学宴在晚上才举行,下午的时候,盛千薇被胡同拉着打了一会儿牌,牌局是原先就攒好的,之前似乎有人在玩过,中场休息了,连东西都没收好,钱包跟手机还丢在桌上,盛千薇被胡同随便按在一个位置上,又随便林锦程跟班花坐下。
宋矜扫了盛千薇两眼,“姐姐,我以前是不是见过你?”
胡同哈哈拍桌大笑,“薇哥比你还小俩月呢!你这张口就叫人姐姐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宋矜娇俏地瞪了胡同一眼,“你还叫人哥呢!叫姐姐是敬称,你懂不懂!”
胡同丝毫不给面子,“行了,你就别装嫩了。”
宋矜气急,最后还是林锦程出口打圆场:“行了,你跟小姑娘拌嘴,有没有风度?”
牌桌上好一阵热闹,以致盛千薇根本没察觉自己身后站了一人,直到面前伸过一双修长、骨节分明的双手,从自己的面前把皮夹和手机抽走,盛千薇才下意识抬头一看,就撞进一双清冷的双眼,眉骨清晰,眉峰凌厉又干净,额间的碎发细碎的垂着。
面对蓦然闯进的这张脸,盛千薇怔楞了片刻,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占了他的牌桌位置,下意识要站起来还给他的时候,被人一把按住。
嗓音清淡,没有任何情绪,“你玩吧,输了算我的。”
宋矜忍不住搭腔,“洲哥,那我输了也算你的吗?”
沈星洲极为慵懒地笑了一声,“算。”
胡同忙伸手,“我呢我呢?”
“你爸不是刚给了你一笔钱?”
胡同撇嘴,“我的升学礼物你都还没给我呢。”
沈星洲忽的笑了下:“行了,都算我的。”
林锦程:“既然你哥这么大方,我们改100起底?”
沈星洲直接扔了个枕头过去,“你在科研室呆傻了吧?跟一帮高中生,你好意思么?!”
林锦程危言正色:“你说话注意点儿啊,这桌上可有两个普二的学生呢!”
胡同低头摸牌,不经意道:“谁啊?难道班花你报普二了?”
宋矜一脸无辜,“没有啊,我报的是传媒大学,是千薇姐姐吧。”
气氛忽然一下就静了。
一下子所有人都把目光聚在盛千薇身上,而后者只神色淡定地坐着摸牌。
胡同忘了抓牌,所有人都静静地等他,而他只有些呆愣地看着盛千薇,“你不是说你考雅江的吗?”
盛千薇清淡地嗯了声,“改了。”
一秒,两秒,三秒。
世界仿佛静了三秒,然后下一秒,“嘭——”一声巨响,胡同直接把手里的牌给摔回桌上,然后咬牙一言也不发,转身走了出去。
盛千薇这才回过神来,只看到胡同离去的一个恼怒的背影,她完全不知道胡同在发什么火。
她甚至连一点点胡同可能喜欢她的想法都没有过,她一直认为,胡同对她的感情就跟她一样,显然,两人能做这么久的朋友,自然是有一方在坚持着,深深的暗恋,不然想她这种冷淡的性子,早就变成普通朋友了,好像也是,这些年,一直都是胡同努力在想要跟她维持着死党,好朋友的关系,她很少主动打电话给他,也很少主动去找他。
在这份感情上,她有罪。
她向来都是一个自私的人,她不会去观察身边的人的表情,她从来不去想自己有多可能带给别人一个似是而非的误会,甚至,没想过,胡同会为了她那一句玩笑的“雅江也不错”而选择留在雅江。
这些当时的她都不知道。
感情方面,盛千薇迟钝也敏感,以至于,直到后来,她都没有理清,胡同对自己的感情,有多少是习惯,错把友情当爱情?
这事儿两人在很久很久之后的某一天谈起,两人都甚觉唏嘘。
年少时候的感情很简单,也仓促,只要一方有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暗示,另一方就会陷入被动,而且很容易会喜欢上“那个喜欢自己的人”。
胡同一开始对盛千薇的感情自己都认的很清楚,真的没有那种所谓的爱情,大概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直到,盛千薇开始蓄长发,再加上沈星洲的催化,胡同很快就陷入了自己构筑的爱情城堡里,所以当知道,盛千薇其实最后并没有跟他一样选择雅江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在这段感情里收到了巨大的委屈,所以才有了那晚的爆发。
直到晚宴结束,胡同都没有理过盛千薇。
盛千薇倚在阳台抽烟的时候,沈星洲拎着瓶酒走出来,在她面前晃了晃,月光把他的手指照的很清晰修长,“你怎么老抽烟?”
盛千薇不说话,狐疑地看着她。
沈星洲直接命令道:“把烟灭了。”
盛千薇乖乖照做。
沈星洲又走进去拎了两个酒杯,放在阳台的小桌子上,“尝尝吧,勃艮第,我藏了很久才没被胡同那小子给偷喝了。”
盛千薇卷着舌头轻轻抿了一口,把酒杯放下,“胡同呢?”
沈星洲靠在椅子上,懒懒地,“躲房间里打游戏呢,这事儿怨我。”
盛千薇狐疑,“怨你?”
沈星洲嘬了口红酒,点头,“还记不记得你那次竞赛拿了奖,发给胡同的照片,胡同问我说你怎么把头发养长了,上次胡同十八岁生日不是许了一愿望说希望你养长发么,我琢磨着就觉得你估计是为了他那心愿,以为你多少有点喜欢他,没想到弄巧成拙了,你要是对胡同没别的想法,这事儿算我对不起你,我先跟你道个歉。”
盛千薇盯着他看,“哎,我很好奇你到底谈了多少女朋友?”
沈星洲楞了一下,“小屁孩,你关心这干嘛。”
盛千薇极淡地扯了下嘴角,“没什么,我就是很好奇,就你这情商,还能谈女朋友,也挺稀奇的。”
“”沈星洲:“这事儿翻不过去了是吧?”
盛千薇不说话。
月朗星稀,月光肆意地高悬在夜幕中。
“听锦程说,你报了计算机系?”
他的声音经过夜色的洗涤,仿佛边的更清冽,一如窗外的月光,冷感,清淡。
盛千薇半天没回过神。
沈星洲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小姑娘终于回神,他收回手,忽然噗嗤地笑出声:“你怎么这么呆呢!”
盛千薇举着高脚杯,杯中的红酒轻轻晃着,懒懒地翻了他一眼:“我报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星洲笑了,“我没说跟我有关系啊,你紧张什么?”
果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此刻懒懒靠在椅子上的样子,就十足的少爷样,笑起来的时候,有跟个大男孩儿似的,露出白净的牙齿。
盛千薇不想再跟他聊下去,转身要走。
刚走出两步,又折回来,一口灌下杯中的半杯红酒,将空杯往桌上一摆,“再见。”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他,真的处处都是他,好不容易快要忘记了,又被刚刚那一笑,勾起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她强迫自己忘记。
她跟沈星洲是比跟胡同更不可能的搭配。
直到盛千薇的离开。
沈星洲还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慢条斯理的品着红酒,不知不觉一个人就品玩了一大半,直到林锦程送完班花小姐回来,在他身边一屁股坐下,拎起桌上的空杯子,猛地想灌一杯的时候,被沈星洲一把夺过,淡淡道:“再去拿一个。”
林锦程狐疑地看着他:“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星洲瞪他一眼,林锦程就瞬间败下阵来,得,不跟这个小少爷计较,反正他说的永远都对,他看不爽的事,永远都错,也是认命地站起来又去橱柜里重新抽了一个葡萄杯。
林锦程一边往杯子里倒酒,一边跟沈星洲抱怨宋矜,“小女生还真挺麻烦的,一路闹闹闹,以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你能别派给我么?”说完,抿了口红酒四周环顾了一圈,“千薇呢?”
沈星洲不动声色地晃着手中的红酒杯,“你跟她什么时候那么熟了。”
林锦程淡淡一笑:“以后会更熟。”
沈星洲十分好意地提醒他,“我记得林桑快毕业回国了。”
“回就回吧,我跟她不可能。”
林锦程瞥开眼。
沈星洲弯了下嘴角,他不知道自己今晚怎么了,反正就是好像被人挠了一下,然后浑身都不舒服,但就找不到哪儿痒。
门外的盛千薇也是如此,浑身都痒,可是却找不到点儿在那儿,所以她在那儿一刻都呆不下去。
直到第二天盛千薇离开,胡同才不情不愿地下来送她。
盛千薇拍拍胡同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却比说什么都有用,胡同也是那一下就放开了,瞪她:“早点滚回去。”
小姑娘眨着眼睛笑了下,恭顺道:“喳。”
一如多年前,大院里的大桑树下,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间,窸窸窣窣滴落下来,小男孩挥舞着他胖乎乎的小手,一声令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监,小盛子!”
小盛千薇十分听话地在夕阳下,拱手作揖:“喳!”
不管以后如何,我们身在何处,此时此刻,仿佛都回到了我们当初那个沐浴着残阳的傍晚。
我是君。
你是臣。
你是我的铠甲。
而我仍是你的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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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二的生活真的就入林锦程所说,十分枯燥,因为是一所理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重要的是,里头都是一些国家科研队未来的苗子,日夜奋斗在电脑前,一个个脸色蜡黄,满脸青春痘,难怪林锦程稳坐普二第一帅哥宝座。
大学第一年暑假的时候,胡同出国了,那时盛千薇在非洲当志愿者,两人没见上面,也没联系上,等她开学回国的时候,意外地在校园里见到沈星洲才知道胡同出国了。
盛千薇刚下完体育课,拎着排球跟同学回寝室,楼下站着一西装衬衫的帅哥,在普二,这样级别的帅哥确实很少见,路过的女孩子频频回头,盛千薇第一眼觉得这背影有点眼熟,在看一眼,就认出来了,忽然就停住脚步了,连手里的排球也松了。
顺着一路啪啪啪啪啪滚到那人的脚下。
沈星洲一脚踩住,弯腰拾起,转回头一看,咧着嘴角乐了,“傻愣着干嘛,过来。”
室友带有自动识别功能,一闻味道不对,丢下一句:“艳福不浅啊。”就迅速撤离战场。
盛千薇慢慢朝他走过去。
沈星洲盯着她一脑子们的汗,把球塞还给她,小姑娘的皮肤就能嫩,这么运动一会儿,满头汗,皮肤白里透着红,别样青春,他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上去洗个澡吧,我带你去吃饭。”
沈星洲出现的太突然,把她的计划全部都打乱了。
她原本是打算,上完体育课会寝室洗个澡,然后去图书馆做社科老师留下的论文,九点再去机房写编程,沈星洲这一来,把她的计划跟心绪全打乱了。
等她洗完澡下来,沈星洲果然还在楼下,不过他正低头玩着手机。
眼前的光渐渐被人遮住。
小姑娘已经换好衣服下来了,头发刚吹过,松散地散在面前,小脸干净没擦一点儿东西,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将她的皮肤衬的十分白嫩,沈星洲似乎很满意自己看到的,伸手揉揉她的脑袋,“走吧,带你改善伙食。”
盛千薇犹豫了片刻,“我晚上还得上机房,有东西要写。”
沈星洲点点头,“吃个饭而已,很快送你回来。”
盛千薇:“其实不写也没关系。”
沈星洲摇头:“还是要写,你现在最重要还是学习,别的事儿别乱想。我去拿车,你在门口等我。”
当沈星洲的车停在门口的时候,盛千薇忽然想起平日里一到周末就停在门口的高档车,然后学校里总会有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生钻进去。
直到上了车,她还在想,沈星洲这辆车,究竟出现过多少大学的门口呢?
但她没想到自己顺口就问了出来。
沈星洲看着她噗嗤地笑了下,“你一小孩,整天想什么呢?我这车刚买的,你还是第一个上这车的女人。”
沈星洲考虑到她等会要回去上课,就把吃饭的地儿订在学校附近。
“你怎么会来?”
沈星洲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出差,顺便来跟你说一声,胡同出国了,暑假的时候,联系不上你,听说那阵你在非洲当志愿者。”
“留学?”
“嗯,二叔安排的,其实本来高三就让他出去了,他那点半吊子成绩考哪儿都不合适,他起初以为你非要留下来,去上学的第一个学期就提出来要出国。”
“嗯。”
沈星洲吃的不多,随便夹了两口,就放下筷子,看着她吃:“怎么样,普二的生活还行吗?”
“枯燥,无味。”
“挺好的,你现在多学点,对你将来有好处,你喜欢计算机,将来要是有兴趣,我介绍你几个公司。”
“你怎么知道我寝室的。”
“我问锦程的啊,他说你在这,我看你才上学这么一年,怎么就瘦了这么多?”
盛千薇低头扫了眼自己,“没吧,还行。”
这个晚饭,一直到两人吃晚饭开车会学校的路上,沈星洲就像个谆谆教导的长辈似的,一直告诫盛千薇:“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学习,有的没的事情别想太多,听见没有,你现在已经够瘦了,不需要减肥,还有乱七八糟的一些想法也不要有,毕业之前,先好好想想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再想别的。”
“我说,你怎么跟我哥似的,一直叨叨不停。”
“我不就是你哥么。”说着,沈星洲从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电话,有事打给我。”
那张黑色的名片,至今被盛千薇收在抽屉里,那张薄薄的小纸片,是她跟他的唯一联系。
“还有话要说吗?”沈星洲看着她。
有啊,有很多。
比如你有女朋友吗?
你有喜欢的人吗?
你忘了林娇了吗?
但终究还是没把这些话说出口,因为她知道,人要学会知足,不能贪心太多,一旦开启那张*的织网,就会再也停不下来,你永远只会想得到,而且惧怕于失去。
在这场感情,她一直都如此,如履薄冰。
大学四年,沈星洲偶尔出差会来看她,方便的时候还会给她带一些小礼物,那张黑色的名片一直被她收着,她从没有一次主动打过名片上的那个号码,因为她知道,沈星洲有两个手机,一个是工作号码,一个是私人号码,名片上的工作号码,她一直认为,他把她摆在一个很合适的位置,像照顾妹妹一样照顾她,所以当盛千薇每每拿起那张名片的时候,她就会以此来警告自己。
不要越界。
就这样,保持就这样的关系也很好。
四年过的平安无事,因为没了胡同在身边,沈星洲的感情生活她听得少了,几乎为零。
每次来看她,沈星洲也几乎不提女朋友。
反而是大学毕业后,进入沈星洲的公司之后,盛千薇上楼顶去找沈星洲的时候,然后看见宋矜从他办公室出来,对就是那个不省心的小姐。
她看见盛千薇的时候,也有些惊讶。
“千薇姐姐。”
一如既往的开场白,盛千薇只想在心里翻个白眼。
“你好,jo”
出于礼貌,她还是忍住了。
宋矜:“jo什么?”
盛千薇撇嘴,邀请她到二楼的咖啡室喝杯咖啡再走。
宋矜抱着咖啡坐在椅子上,“千薇姐姐,你在沈哥哥这里上班吗?”
盛千薇端着咖啡倚在琉璃台上:“嗯,没来多久。”
宋矜失落地哦了声,“沈哥哥对你真好呀。”
“他对谁都很好,一样。”
宋矜忧郁起来的气质真的宛如林小姐,“嗯,你见过沈哥哥的女朋友吗?”
盛千薇一愣,缓缓摇头,“我并不知道他有女朋友。”
宋矜:“听说很漂亮呢,还是个海龟,叫林桑,听说是锦程哥哥的妹妹,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都要结婚了呢。”
盛千薇淡淡嗯了声,不动声色:“挺好的,那你今天来找他干嘛?”
宋矜笑着说,“我怀孕了。”
“”
“”
“”
盛千薇:“林桑知道吗?”
休息室里,静了片刻,宋矜咯咯笑着,仿佛得逞了似的,“千薇姐姐,你说什么呢,孩子又不是沈哥哥的,你不会以为我跟沈哥哥有什么吧?”
“谁的?”
宋矜收了笑,“胡同。”
上帝仿佛跟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当初这些人如果再聚在一起,那该是多么滑稽的一个场景。
盛千薇叹了口气,“你们什么打算?”
宋矜说:“等孩子生下来,明年三月结婚吧,现在怀孕身材走形了不好穿婚纱。”
“那先祝你新婚愉快。”
宋矜放下咖啡站起来,“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千薇姐姐,其实我这人说话就这样,可能不太中听,但我是真喜欢胡同,我知道以前胡同喜欢过你,没关系,我也喜欢过沈哥哥,那都是年少时有过的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命运会告诉我们,谁才是最适合我们的人,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大家都不知道你喜欢谁?其实只有你们两个自己蒙在鼓里而已,林桑跟沈哥哥的婚事是真的,你要是再不抓点紧,到时候可别想回头再吃胡同这可回头草哦。”
其实宋矜这姑娘的性子挺可爱的,盛千薇望着她的背影,发现还真挺笨重的。
晚上,盛千薇跟找大明喝酒,失控地抱着大明哭,然后控诉。
然后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昨晚抱着的大明,到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居然变成了沈星洲,而且她还没穿衣服,旁边还躺着一的睡美男。
估计沈星洲睁眼的第一瞬间大概比她还懵。
盛千薇其实觉得自己挺亏的,好不容易跟她的骆嘉阳有了第一次,偏偏,除了床上那一滩红,其余这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会不会是他太小了
大概是出于害怕的心里,盛千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悄悄起床穿衣服离开。
直到沈星洲醒来,他刚睡醒反应慢,但是看着凌乱的床单大概也能猜到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而事故的女主人大概是处于害羞?所以潜逃了?
沈星洲靠着床头理了理思绪,嗯,小姑娘到底有些害羞,那就给她点时间适应一下,毕竟一口吃不成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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