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金手指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圣者晨雷
“就是凭着这小伎俩招徕客人?”孟少堂撇了一下嘴,他经营多年,认定不会如此简单。因此他未在门前多停留,而是径直走了过去。
“客官,请自此门入内。”他还未跨近门,守门的小厮之一仿佛知道了他的用意,便上来做揖,然后虚虚一托,指向门的另一边。
“为何不能从这边进去?”孟少堂有些惊奇地道。
“这还不知,客人太多,右门进左门出,便可防止拥塞。”不待那小厮回应,旁边有一人抢着说道:“老先生,排队排队,排在我的身后!”
孟少堂这才注意到,进门的那一队人确实排成了一队,每出一人,方有一人进门。他有些不解地捻着须,临安可不是小地方,达官显贵的家人奴仆和城里的泼皮游手都是横行惯了的,若是他们遇上这等规矩,立刻便会闹起来吧。
自觉找到了这家店的一个短处,孟少堂捻须眯眼,然后来到队伍的最后,跟着排起队来。
虽说店外排队的人有不少,不过推进的速度也很快,孟少堂数了数,自己原本是排在第十一个的,但不足半柱香的功夫,便轮到他进店了。店里也有一个伙计殷切地招呼,直接将他引到柜台处,里面的掌柜的一见他便放下手中的活计,上前做揖道:“唉呀,这不是日盛庄的孟老东家么?”
孟少堂心中一怔,没料到对方竟然认出了自己,望着这个掌柜,他也觉得有些眼熟,便也拱了拱手:“老朽眼拙,你是……”
“晚辈自绍兴府来,曾随绍兴府宏运庄的孙掌柜拜会过孟老东家,那时晚辈还只是宏运庄的一个小伙计。”掌柜的自我介绍道:“晚辈姓胡,小字福郎,现今窃居这保兴厂的大掌柜。”
就象这个年轻的掌柜所说,他原本是绍兴一家名为宏运庄的粮店伙计,不过为人聪明伶俐,善于交际,又颇有野心。因为是全氏娘家表亲的缘故,被全保长推荐给赵与莒。赵与莒许了他大掌柜之职,又给了他充足的支持,让他到临安城开粮店。响当当的铜钱流水介花了出去,这些前期投入赵与莒极为舍得,胡福郎又是有几分本事的,各方各面的关系自然被打通了。
“原来如此。”听得胡福郎这样说,孟少堂捋须颔首,觉得自己又找到了这保兴的第二个弱点,绍兴府虽是靠近临安,可毕竟只是一府,胡福郎在绍兴也不过是一个伙计,却跑到临安来当大掌柜……这保兴的东家多少有些用人不当。
他却不知,赵与莒是如何花了五日时间给胡福郎“洗脑”的。
“孟老东家能莅临小店,实在是万分荣幸。”胡福郎的态度仍然恭谨,虽然明知道这位同行来此是来窥探虚实的,他还是伸手将他往里引:“请,请。”
在胡福郎的引导下,孟少堂被带到店面后的一进小院,孟少堂发觉这院子倒有一半都放着木制的谷囤,谷囤里都是一包包的面粉,每个布包外边还绣着保兴两个字。他点了点头,心中有些奇怪,象这样的布包,势必会增加成本,保兴如此行事,哪有什么利润可言?
恰好有人打开一包面粉,他过去抓了一把在手中轻轻捻动,胡福郎见他举动也不阻拦,只是笑吟吟在旁边看着。
这面粉不唯细腻,而且色泽洁白,其中几乎没有任何杂质,便是石碾磨常沾上的砂石,也无法看到。孟少堂吃了一惊,卖相如此之好的面粉,他还是头一次见到,难怪那些顾客纷纷来此了。
他又捻了一小摄面粉送入口中,觉得这滋味比起自家卖的面粉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他沉吟好一会儿,然后看着胡福郎道:“胡大掌柜,做的好买卖!”
注1:可见于《制度变迁与宋朝小农供给行为研究》来源:中国宋代历史研究作者:张锦鹏
大宋金手指 八、粮商(下)
“不过是同行赏脸,留了小店一口饭吃罢了。”
“胡大掌柜……”孟少堂捻着须,心中千回百转,虽然时间很短,却生了无数主意。好一会儿之后,他才试探着问道:“临安圣人脚下,居之不易啊,胡大掌柜虽是各方打点,可生意如此之好,总难免遭人嫉妒。”
“多谢孟老东家指点。”胡福郎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然后笑道:“小店卖的面粉价格,绝不会低于各家同行,想来不会抢了同行生意。”
他这番话说得就有些讨巧了,虽然保兴的面粉价格不低于同行,没有采取低价竞争的方式,但是同等价格下,他的面粉卖相更好,口感更佳,又不短斤缺两,如何不会抢了同行的生意!因此孟少堂心中微微有些不满,不过他人老成精,只是打了个哈哈,没有说出来。
“若是孟老东家不嫌弃的话,小店倒有一笔生意要同日盛庄做。”胡福郎仿佛不知道孟少堂心中的不快,他笑道:“小店愿以这个价,将面粉卖给日盛庄。”
他一边说话一边伸出手来,孟少堂心中又是一动,也是伸出手去。两人在袖子里笔划了一会儿之后,孟少堂脸色变了。
胡福郎报出的价格,比起如今面粉的零售价低了一成五,也就是说,保兴愿意拿出一成五的利润,来与日盛庄合伙。
此时人们都愿意置办良田,而良田一年的收益,也不过是一成五(注2)。虽然商人贩卖的利润远高于此,但这其间冒的风险也远大于此,保兴开这样的口子,只证明一件事,那便是他们让出一成五的利润,还有钱可赚。
以如今磨坊出面的效率,孟少堂怎么也想不通,保兴哪里还有钱可赚。
“孟老东家觉得合适,便可与保兴签下契约。”见他脸上惊疑不定,胡福郎乘热打铁:“若是保兴不能照约供货,愿五倍赔偿!”
孟少堂脑子转了转,终于想明白了:“贵店可是有了新的磨面秘术?”
他一问既出,便知失言,对于作坊和商贩而言,这些秘术便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别人是探问不得的。
胡福郎却不以为意,坦然承认道:“小店东家乃太祖苗裔,博览群书,在一卷先秦古册上看到的秘术,传闻为鲁班所留。”
听得胡福郎有意无意强调了东家的宗室身份,孟少堂心中一凛,原本生起的贪欲立刻烟消云散了。虽然大宋传国已久,帝子王孙繁衍昌盛,一些宗室亲族早就与平民无异,但若是在宗正寺的牒籍图谱中有载,便有恩礼(注3),何况如今天子已不再是太宗一脉,而是太祖子孙中秦王(评书中的八王千岁赵德芳)房,对于太祖后裔更是恩厚。
“原来如此,老朽倒是失敬了。”孟少堂含糊地说了一句,既是表达对鲁班秘法的失敬,也是表达对胡福郎东家的失敬。顿了一顿,他笑道:“既是胡大掌柜有此美意,我日盛庄岂能不识好歹,我愿以此价自保兴进面粉。”
两人又是笼起袖子一阵笔划,孟少堂能将日盛庄带到如今的地步,眼光手段都是上佳的,他不唯没有压价,反而把价格提高了些,片刻之后,两人击掌微笑,算是敲定了这笔生意。
“有一件事,老朽欲向胡大掌柜请教。”见胡福郎让人拿笔墨来书写约契,孟少堂捋须道:“贵店有此妙术,便可以此横扫行在粮店,却为何要让利与我?”
“东家有言,和气生财。”胡福郎道:“行在之大,大宋之大,天下之大,生意哪是一家能做得尽的,不如与诸同行携手。实不相瞒,若不是小店声誉不显,难以获取诸位东家掌柜信任,小店便不做零卖,直接将麦粉交由诸位同行转卖了!”
孟少堂点点头,明白胡福郎的意思,保兴看中的是批发这一块,而不是零售。虽然批发也会面临竞争,但此时做批发的尚不多,各家粮店也多是自产自销,因此竞争的压力便会少上一些。
“贵东家目光独到,真奇才是也。”想了一会儿,孟少堂赞叹道,他心中一转,保兴有鲁班秘术,又有如此东家,显然是无法阻止它的崛起,不如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老朽不才,在行在各大粮店中还薄有人望,愿意为贵店帮上一个小忙,邀请行在诸东家掌柜的一晤。”
“如此多谢孟老东家了!”听到他这样说,胡福郎大喜过望,心道自己这一年莫非是时来运转,竟然处处有贵人相助,先是成了大掌柜,现在又交上孟少堂这样的大粮商!
第二日,赵与莒便得到了临安的消息,听到孟少堂如此相助,他也不由得有些庆幸。
这个孟少堂,不是简单人物,行事干脆,为人四海,成为临安粮商之领袖,倒不是偶然。自然,他现在只是表达了善意,若是保兴出了什么问题,他对保兴下起手来也绝不会手软。
想到这里,赵与莒摇了摇头,自己的“保兴”,不知能否和另一个时空中的保兴一般崛起壮大起来。
另一个时空中的“保兴”,乃是著名的荣氏兄弟荣宗敬、荣德生的第一家面粉厂,这也是奠定了荣氏一族“面粉大王”身份的第一步。赵与莒希望,自己能象荣氏兄弟一般,以“保兴”为带动中华工业的第一步。
“保兴”既是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他现在需要的就是大量收购小麦,这事情有胡福郎操持,用不着他过多关心,因此,他又把注意力转到对孩童的教育上来。
这些孩童到郁樟山庄已经是二月有余,从最初的不熟悉,到如今的熟门熟路,发生了许多事情。而且,随着他们之间相处的时间长了,各人的性格、优缺,赵与莒已经越发地清楚了。
“李邺。”在这个名字上用鹅毛笔画了一下,赵与莒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注2:此数据来自《略论宋代民间资本的流向》一文,作者李晓。
注3:可见于《宋史》卷二一五。
大宋金手指 九、顽童(上)
李邺叼着草茎,趴在溪流边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泉水。
肚子咕咕地叫着,提醒着他已经有一夜没有进食了,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来仰首向天,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当初在中原的时候,饿上两三日是常有的事情,那时不觉得,可现在,只是一夜没吃东西,就不愿意动弹了。
之所以挨饿,是因为他从郁樟山庄中逃了出来。
他是自愿卖身的,原本为的就是图个衣食,却没想到被大老远地从中原送到江南。送到江南便罢,可江南的这位主人也太难侍候了,自古以来,就未曾闻有强逼着僮仆读书习字的!
他原本就是个浮浪性子,喜欢的是游手好闲,厌恶的是一本正经,因此呆了没多久,便责罚不断,几乎日日都被拉出来,作杀鸡骇猴的那只鸡。不是因为学业不成,便是因为调皮生事,赵勇在他身上,都抽断了三根竹鞭。挨骂挨打倒还罢了,李邺自记事起就没少挨过,最让他难堪的是,每次责罚都是当着全体孩童面前,而且还每次都被小翠姐看到。为了给他求情,小翠也被大少爷斥责过数次了。
他最初是想哄得年幼的大少爷开心,自己便可以得个轻松的活计,却不料这位年幼的大少年比谁都难侍候。
肚子再次传来咕咕的叫声,李邺骂了一声,有些怀念郁樟山庄的红烧肉来。
郁樟山庄不但平时一日三餐,中午晚上都有荦菜,每月更是有一顿管饱的红烧肉,至今他吃过两次,那油汪汪的肉块咬到嘴里,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李邺在中原时也见过那些大户人家,却从未听说有哪家如此供给僮仆衣食的。若是不逼着他读书识数,那这种生活,几乎与仙境没有什么两样了。
他虽然从庄子里逃出来,却没有逃远,一来是因为人生地不熟,不太敢乱跑,二来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想念庄子里的衣食,特别是想念小翠姐的关照。他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个醉鬼,因此此前从未有人如此关怀过他。
“若是小翠姐知道我逃了,不知是会伤心,还是会象其余人一般骂我。”
想到这里,他的肚子越发地饿了。
不过,他又不愿意厚着脸皮回去,象这般逃出来的逃奴,主家捉住后,十之八九是打了一顿后发卖。与其去受那个罪,倒不如想法子逃了,这江南富庶之地,便是做花子,也总有口饭吃。
他紧了紧腰带,从石头上爬了起来,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现在要做的是弄点吃的先垫垫。
李邺看看四周,没见到什么人影,只有远处有个棚子。隔着溪流的那一边,是一片瓜田,瓜田里种着消暑的寒瓜(注1),李邺曾吃过一回,因此见了不觉两颊生津。
那棚子里应当是看瓜人,只要避开看瓜人的耳目,便可偷一个来。李邺在卖身前也做过小偷小摸的勾当,因此轻车熟入,伏在地上,一寸寸地向瓜田里爬去。
猎物早已挑好,那是一个大瓜,足有成年人的头颅大小。李邺舔了舔唇,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寒瓜的香甜了,当他的指头碰着那个大瓜的藤蔓时,他把郁樟山庄里的不快全部忘光了。
就在这时,犬吠声响起。
“小贼,敢偷我家寒瓜!”
怒咤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李邺噌地跳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却发现一个少年带着两只大狗,正对他怒目而视。
“这……老爷没偷,你这小厮哪只眼见着老爷偷瓜了?”李邺这不是第一次小偷小摸被人抓住,他早就有了一套应对之策,若抓住他的是个大人,他早就下跪求饶了,但这少年看上去比他还要小些,不过十一二岁左右,与他年纪相当,虽然带着两只大狗,可那有什么好害怕的!
“小贼!”见他还敢狡辩,那少年立刻急了,他挥动拳头:“你是讨打对不?”
“你来啊,试试小爷可曾怕你!”对于那两只大狗,李邺还有些担心,可对这个少年,他却一点都不怕。
少年吼了一声,眼见就要冲来,突然又停住脚步:“抓住这小贼,狠狠地抽了送官!”
李邺正奇怪,突然间见两个歪戴帽子赤着上身的大汉从瓜棚里冲了出来,他心知不妙,这少爷虽然一个人出头,却不是一个人在这!他转身就跑,逃时还没忘记踹上那大寒瓜一脚,心道我吃不得也要让你吃不得。
“班定远,霍骠骁,上!”
那少年在他身后喝道,然后两只大狗便狂吠奔来,它们训练得其实不是很得法,真正的经受训练的猛犬在奔袭的时候应该是不出声的,但它们却一路狂吠,唯恐声势不大。
不过,这样的大狗吓唬李邺已经足够了,他怪叫着加速,这些日子营养跟上了,加之每日又要晨练,因此他跑的速度极快,那两只狗一时半会倒也追不上。两个赤着膀子的大汉虽然喊得震天响,却未曾真的追来,毕竟这只是偷瓜的小事,值不得为此惹上官司。
李邺不知自己狂奔了有多久,听得身后犬吠声渐远,他才敢放慢脚步回过头来。那看瓜的少年和两只狗都停下了,没有继续追他,他从地上拾起一块泥巴,用力砸了回去,嘴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若不是腹中饥饿,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坏,至少比起在郁樟山庄里那严厉得近于苛刻的纪律要强。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象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觉得无拘无束,偷瓜不成的不快,倾刻间便被李邺抛到脑后了,他背着手,唱起了曲子。这曲子是夜间学习算数时赵与莒教的,比起上午的识字,李邺更喜欢算数一些,他现在已经能顺利地数到一百,一百以内的加减也能够勉强算出,虽然比不上陈子诚和陈任,却也能与龙十二不相上下,并列男童中倒数第一。
“大少爷除了教算术,偶尔还教唱曲子,这曲子好,我唱得最好,可大少爷从不让我去唱。”
注1:即西瓜,原产于非洲,传入我国时间有汉时、五代时等说法,无论哪种说法,宋时中原和江南已经有西瓜,这是无庸置疑的。
大宋金手指 九、顽童(下)
有的时候,赵与莒会给男童展示自己的时间,或是唱他教过的曲,或进说上两句话,这被当作他对孩童们的奖励。陈与诚与陈任是最常得到这奖励的,就连龙十二,因为前日在磨坊里干得专心,也得了一次,可那个聋子,站在被赵与莒称为讲台的地方,半晌也只哼哼了两声。在台下的李邺既是羡慕又是嫉妒,他早就想上去试试,而不是在这唱给竹子和野草听。
“小翠姐定然喜欢我唱的曲子,大少爷懂的东西真多……他是富家之子,自然懂得许多东西,若是我出生在这家里,我懂得会比他更多!”
对于自己的主人,李邺既是怕,又是敬,还有强烈的嫉妒。虽然在心底他也知道,自己便是生在富家,知道的东西恐怕也是远远比不上这位大少爷的。
“他整日介愁眉苦脸,坐在书桌前写定画画,哪有老子现在逍遥自在,哼哼,两个月里就未曾见他笑过!”想到这里,李邺心中总算觉得赵与莒有一处比不上自己的,他心中得意,口里唱得便更响亮了。
如果腹中不是如此饿的话。
不合时宜的腹中饥鸣让他泄了气,左右看看,却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他定了定神,发觉前方竹林掩映之中有一处庄子,便加快了脚步。在庄子里讨些吃食,应当不成问题吧。
庄子不大,不过住着二十余户人家,庄子正北是家大户,院落与郁樟山庄一般,都是前后四进的。见到这样的庄子,李邺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亲切,他凝神思忖,好一会儿才明白,自己是把这当作了郁樟山庄了。
“老爷才不要想那个鬼庄子,老爷如今很是快活,很是快活,比在庄子里快活多了,便是大少爷也没有老爷快活!”
带着这样的心思,李邺开始寻找目标,乞讨并不让他觉得羞愧,卖身之前这种事情他也没有少做。可是如今正是农忙时节,庄子里静悄悄的,便是小孩也未曾见着一个。
“要不着老爷就自己拿!”李邺如此想。他见那大庄子院墙不高,便起了心思,找了棵靠着墙的柳树爬了上去。
院墙里种着两棵枣树,此时正是枣子红时,望着树上的大枣,李邺再次觉得口齿生津,他左右瞧瞧,见没有人影,便顺着树枝向院墙攀去。
“小贼,你竟跑到这儿来了!”
眼见就要攀上院墙,突然传来一声断喝,李邺凝神望去,发觉那带着狗的少年从一间厢房里出来,叉着腰瞪着他。
心中大叫倒楣,李邺松开手从柳树上落了下来,撒腿就往庄外跑去。显然这庄子便是那带狗少年的家,他在路上绕来绕去,却被那少年抄近路赶在了前头。
“小贼,你逃不掉的!”那少年在院墙内愤怒地吼着。
“来捉老爷我呀!”李邺一边跑一边叫嚷,回头望了两眼,见那少年没有追出来,脚步便慢了些。
拐过前面那棵树,便可以出了这庄子,到时往田里一钻,便是几十个大人,也未必能捉住自己,这些里子被大少爷逼着绕山跑,可真没有白跑!
“砰!”
拐过树时,李邺觉得自己象是撞到了一堵墙,不但眼冒金星,而且鼻梁处传来的酸痛让他涕泪横溢。他捂着鼻子好不容易才站直身子:“该死的,谁撞了老爷……啊?”
透过模糊的视线,他看到撞着他的是一个黑壮的汉子,这汉子赤着上身,脸上带着狞笑,那模样打扮,正是跟着看瓜少年的仆役。
“小贼,却是自投罗网了!”
汉子一把揪住李邺的脖领,李邺伸头就想咬他,那汉子眼明手快,一记巴掌抡了起来,李邺的耳边顿时开了个水陆道场,锣儿磬儿鼓儿什么的,都嗡嗡响个不停。
“捉住了还不老实,小贼,你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家的庄子!”
李邺只觉得鼻子边上温漉漉的,这种感觉虽然有几个月不曾出现,但他还是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流鼻血了。他“呜呜”地哭了起来,无论他有多顽皮,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小贼,你不是挺能跑的么?”没一会儿,他又听到那看瓜少年的声音。
这次跟随在看瓜少年身边的除了两个光着膀子的庄丁,还有四条狗,虽然被庄丁拉住了脖套上的绳索,可那四条狗仍是狺狺狂吠,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
“别咬我,别咬我!饶命!”
曾经被恶狗咬过的李邺可是知道其中滋味的,他现在无比想念起郁樟山庄的竹鞭了,那玩意儿虽然打在身上更疼,但不会有什么后患,更不会有生命危险,若是遇到赵勇心情好,抽下的鞭子还不会很重。而这狗则不然,咬上一口,便要伤筋动骨,没个几十天别想养好。
想到郁樟山庄,他心中一动,至少先混过眼前这关,因此又大声嚷嚷道:“我家主人是郁樟山庄的赵大少爷,他可是皇亲,皇亲!”
他人小,不懂得皇亲与宗室的区别,只道抬出这个来,便可以护住他。果然,听到这话之后,那个拎着他的庄丁脸色呆了一下,然后又看向看瓜少年。
看瓜少年撇了一下嘴:“什么郁樟山庄,少爷我没听说过……咦,你说的莫非是那边的庄子?”
这个时候李邺为了逃脱皮肉之苦,也不管他指的是哪个方向,只是胡乱点头。看瓜少年见了嘿嘿一乐:“早听说那边庄子卖了,却不想是卖给你家主人,少爷我听欧老根说,你家主人养了一帮子僮仆,在教他们读书识字和什么算术!你这小贼,定然是从庄中逃出的,要不怎么不是在读书识字?哈哈,原来我抓到的不是一个小贼,而是一个逃奴!”
看瓜少年年纪虽小,分析起事情来却是细致入微,就连李邺是从赵家逃走的事情也猜了出来。李邺瞠目结舌,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大宋金手指 十、相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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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慌张?”
外头的喧哗让赵与莒很是不快,李邺之出逃,使他意识到并非所有事情都在自己掌握之中。对待这些孤儿,原本应是恩威并施才对,他威则威矣,恩却不够。这些孤儿毕竟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本来赵与莒以为,自己好吃好喝好睡的安置他们,他们便应该感恩戴德才是,却没有想到出现李邺这么一个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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